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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调整范文1
自区划调整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行政区划组按照济宁市工作方案和我区领导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引导,出台规范文件,全力推进撤市设区各项工作。现将行政区划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政局成立了局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区划组的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要求全体人员正确认识区划调整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同时关注社会舆论,加强正面引导,为区划调整工作提供保障。
二、积极对接。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积极与济宁市民政局对接,及时汇报我区工作情况,。济宁市民政局徐局长对我市区划调整工作从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区划调整产生的影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注重正面引导,确保大局稳定。二是各项民政工作在此次区划调整中能不变的暂时不变,待调整完成后再作安排。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尽量与避开与行政区划相联系的问题。四是认真梳理好各项民政政策,对照济宁市中区、任城区标准统筹考虑,就高不就低。五是做好民政方面的公共服务,坚持便民、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尽量满足群众需求。
三、制定我市行政区划组工作方案。按照市领导小组要求,参照济宁市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划组工作方案,我局区划调整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充分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行政区划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等。
一是针对社会上关于区划调整各种舆论,根据政策规定,加强正面的宣传引导,引导群众树立对区划调整工作的正确认识。
二是区划调整后,区纪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撤市设区后有关纪委的通知》(兖纪发[2013]30号)文件,在政治、组织人事、财经、工作、保密等方面,严明纪律,并严肃责任追究。
三是按照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协助两办起草并下发了《关于更换印章和名牌的通知》(兖办发[2013]51号);积极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的筹备工作,3月底前完成我区勘界工作,上报勘界成果;按照济宁市民政局要求,积极配合济宁市新的政区图、功能区图的制发工作,做好兖州区部分的校对;按照“五年四个不变”(保持原县级市事权不变,五年内继续实行原兖州市在城乡建设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保持经济管理权限不变,五年内继续实行原兖州市在经济发展方面的管理权限;保持财税体制不变,除中央、省财税体制调整外,五年内继续按济宁市对原兖州市的财税分成体制结算;保持优惠政策不变,五年内继续享受原兖州市享受的优惠政,策并享受市辖区所有相应优惠政策)的原则,做好区划调整其他相关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做好勘界工作。按照区划调整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的筹备工作,3月底前完成我区勘界工作,上报勘界成果。
2、做好地图出版工作。按照济宁市民政局要求,积极配合济宁市新的政区图、功能区图的制发工作,做好兖州区部分的校对。
行政区划调整范文2
1与南京经济圈、武汉经济圈竞合关系的发展趋向
合肥经济圈与南京经济圈、武汉经济圈是相邻城市圈,在国家主体功能区“两横三纵”城市化布局中同处于长江发展横轴,形成跨东部中部地区的“宁合汉结构”,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相邻经济圈之间的关系是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而竞合关系的发展趋向,是由经济圈核心城市的经济规模和发展能力所决定的。但是,与南京、武汉这两个经济圈的核心城市相比,合肥市的经济规模和发展能力都弱于南京与武汉,合肥经济圈与南京经济圈、武汉经济圈在竞合关系上就处于弱势。根据地理板块理论,一个地理板块若受到周边地理板块的挤压,前景只有两个:一是沉降,一是隆起,合肥经济圈就是处于这样的状态之下,为避免“沉降”,争取“隆起”,唯一的办法是要做大做强合肥经济。
“十一五”以来合肥市加快了发展步伐,与南京、武汉的差距逐步缩小,如合肥市的主要经济指标相对于南京、武汉的程度,地区生产总值﹙GDP﹚由2005年的37.8%和40.9%,上升到2010年的53.9%和49.0%;人均GDP由2005年的49.4%和71.9%,上升到2010年的69.1%和8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005年的31.9%和39.2%,上升到2010年的54.8%和54.3%;地方一般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27.3%和33.8%,上升到2010年的50.0%和6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5年的64.6%和89.2%,上升到2010年的67.3%和91.6%;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51.5%和73.9%,上升到2010年的64.0%和85.8%。②由于合肥市同南京、武汉差距的缩小,合肥经济圈与南京经济圈、武汉经济圈的竞合关系也逐步得以改善。行政区划调整后,县级巢湖市与庐江县划归合肥所辖,扩大了合肥市的政区范围,合肥的人口与经济总量已达到特大城市规模,在城市体量上也进入与南京、武汉相同的城市等级,从而会进一步推进合肥的聚势发展。由于核心城市的这种变化,合肥经济圈与南京经济圈、武汉经济圈的竞合关系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其基本趋向是:竞合范围会逐步扩大,竞合程度会逐步加深。合肥经济圈与南京经济圈、武汉经济圈竞合关系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核心城市合宁汉竞合关系的变化上。合肥市虽然在城市体量上与南京、武汉处在相同规模等级上,但在经济规模与发展能力上与南京及武汉都有相当的差距,而这种差距才是实质上的差距。针对这种情况,合肥应把追赶南京、武汉作为今后的前进标杆,努力缩小这种实质上的差距。
追赶虽有竞争,更有合作,是竞争与合作的交织。根据合、宁、汉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合肥与宁汉间的城际竞争主要表现在制造业大项目的招商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高端人才的吸引等方面;合肥与宁汉间的城际合作主要表现在特色产业的分工合作、市场体系的协调建设、劳动力流动中的社会保障衔接和跨行政区交通体系的完善以及长江水资源、生态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合作等方面。有些领域的竞争会多于合作,有些领域的合作会多于竞争,在竞合中会各有所获、共同发展。合肥市应着力培育优势、挖掘潜力,在更多竞合领域中获得主动权。根据城市“引力模型”计算,合肥与南京、武汉的经济联系转化系数分别是2.13和0.75[1],南京是武汉的2.84倍,合肥与南京的关联度大大超过了与武汉,在“宁合汉结构”的竞合关系中,应突出合肥与南京的战略竞合关系,核心是合肥要在竞合中追赶南京。“十一五”以来,尽管合肥追赶南京的步伐明显加快,合肥与南京的差距有所缩小,但缩小的主要是经济总量,而在结构与质量上还有较大差距。
比如,在产业结构上,合肥的第三产业比重低于南京,在空间结抅上,合肥的城市化水平低于南京;在发展质量上,合肥的高新技术产业比南京弱,城乡人均收入水平比南京低;合肥追赶武汉,也是总量上步子大、质量与结抅上步子小,与追赶南京的情况相类似。因此,合肥将宁汉作为发展标杆,特别是把追赶南京作为重点,既是必要的,也是艰巨的,为此,合肥市应充分利用行政区划调整所形成的有利条件,既要强化合肥在培育优势产业基地和吸引高端人才等方面的竞争力,又要在更多领域推进与宁汉的经济技术合作,把握“宁合汉结抅”竞合关系的新趋向,在竞合中追赶,在追赶中竞合,把合肥市建成在规模、结构、质量等方面与宁汉同等级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带动合肥经济圈的更好更快发展。
2合肥经济圈的东扩与江淮城市群的崛起
行政区划调整后,因原属地级巢湖市的无为县划归芜湖市辖、和县与含山两县划归马鞍山市辖,合肥经济圈的范围缩小了,其中,行政区面积减少4870km2、人口减少250万人。根据城市经济圈的成长一般规律,城市经济圈的空间范围主要是由核心城市的功能强弱所决定的,随着核心城市的功能增强,城市经济圈的空间范围是会扩大的。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市的中心城市功能会进一步增强,合肥经济圈的范围应有所扩大,而不应该是缩小。显然,上述情况变化是不符合城市经济圈成长的一般规律。根据合肥与周边市县的经济文化及交通联系状况与发展趋势,合肥经济圈的东扩和江淮城市群的崛起,也就是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经济圈发展的必然趋向。合肥经济圈的东扩,是东向扩大到定远、全椒两县。[2]
定远、全椒面积分别为2891km2和1572km2,2010年人口分别为97.0万人和46.5万人,两县均与肥东县相连,县城距合肥主城区分别为90km和120km,进入合肥经济圈具有必然性。第一,两县与合肥相邻,交通联系十分便捷,特别是合徐、合宁高速公路及京沪高铁至合肥的支线与沪汉高铁构建了两县与合肥市的快速通道,更提高了两县与合肥的通达性,两县已处于合肥“1小时经济圈”之内,进入合肥经济圈具有交通区位条件。第二,两县与合肥在历史上的经济文化联系就十分密切,如今,这种联系更进入到产业与市场层次,两县的产业结构与合肥有较高的关联性,市场也逐渐与合肥融为一体,特别是随着合肥市交通枢纽的形成,两县要素流动更多地指向合肥,产业与市场已不同程度地进入合肥经济圈。第三,两县与合肥同处于江淮分水岭,加上六安市的部分乡镇地区,两县进入合肥经济圈后,江淮分水岭的绝大部分乡镇都在合肥经济圈,将更加有利于江淮分水岭地区的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经济社会发展,同巢湖纳入合肥市一元化治理具有同样的意义。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是两县的经济发展在全省尚处于中等水平,但发展潜力很大,进入合肥经济圈后,既会更多地接受合肥市的辐射,又会融入合肥经济圈的一体化发展,对于两县的结构转型、产业升级、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等,都会有多方面的推进作用。因此,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经济圈向定远、全椒的东扩,也就十分必要。建议定远、全椒两县党委、政府从战略上审视这个问题,尽早加入合肥经济圈,也建议合肥经济圈的成员迎接两县的加入,推进合肥经济圈的东扩。
桐城市一开始就加入合肥经济圈,也为定远、全椒两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以政府为主导,既打破行政区界限,又不论城市的行政等级,按区域发展规律构建城市经济圈,是合肥经济圈的一大创新,将县级桐城市与其他地级市平列,优势互补、平等合作,共同达成区域合作协议,已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桐城市为安庆市所辖,桐城市加入合肥经济圈以来,不仅促进了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也为安庆市的发展增添了诸多的积极因素,也有利于安庆市的整体发展。同样的,定远、全椒为滁州所辖,两县加入合肥经济圈后,不仅会促进两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会为滁州市的发展和“大滁城”建设增添力量。更由于滁州市处于南京与合肥之间,向东融入南京经济圈,向西融入合肥经济圈,可以东西助力、“左右逢源”,更加有利于全市的发展和“大滁城”建设。可以说,行政区划调整后正在形成的“合宁结构”,滁州市的区位优势会进一步凸显,发展步伐将会加快,而定远、全椒助推合肥经济圈东扩,正是开拓滁州发展新局面的战略举措。
行政区划后合肥经济圈不仅要东扩,而且还会进一步扩展和提升,由合肥经济圈上升为江淮城市群。城市发展史已表明:当一个城市经济圈的核心城市上升到一个新的等级,且相邻周边又有若干次等级的城市,那么,这个城市经济圈一定会发展为包括这些次等级城市在内的城市群,“圈”向“群”的跨越具有必然性。而且,在工业化进入中后期,城市群已成为带动我国区域发展的主体功能形态,“十二五”期间我国对主体功能区的建设,就是以城市群建设为支撑的,并且把“江淮地区”列为国家的重点开发区之一。合肥居皖之中,北有沿淮城市蚌埠和淮南,南有沿江城市芜湖、马鞍山、安庆、铜陵、池州,东有滁州,西有六安,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这些城市都在合肥的2小时车程范围之内,必将形成以合肥为“群核”、以周边9个地级市为“群集”的“1+9”江淮城市群,类似于以武汉为中心的“1+8”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以郑州为中心的“1+9”中原城市群,从而可以大幅度地优化全省的战略布局,既形成全省崛起的战略板块,又可辐射和带动皖北发展;同时,又可以拓展长三角城市群的腹地,助推长三角成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3]可以说,江淮城市群的崛起是安徽真正崛起的标志。行政区划调整为合肥建设成为与南京、武汉、郑州同体量级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创造了条件,以合肥为核心的江淮城市群的崛起,也就成为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经济圈发展的必然趋向。
3合肥经济圈一体化程度的提升
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肥经济圈最广泛、最深刻的发展趋向,是经济圈一体化程度的提升。其中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生态环保、社会管理等一体化程度的提升。基础设施一体化的提升,主要是发展“大交通”,在经济圈范围扩大通勤性、提高通达性,提升“同城效应”,中心城市与卫星城镇之间形成“同城化”的新格局。所谓“大交通”,即是公铁水航与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密切衔接、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服务功能完善高效、居民出行便捷安全的综合性、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目前,合肥经济圈交通基础设施框架已初步形成,重大项目已列入计划并正实施,主要是应按一体化趋向提升与完善,进一步通畅主动脉、扩展大微循环、完善“毛细管”,在经济圈全域形成一体化的交通体系。
产业发展一体化的提升,主要是围绕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核心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差异化发展为特色,推进市县之间分工协作,提升经济圈全域的产业发展水平。各市县经济开发区要突出优势产业,围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开拓循环链,推进企业间、行业间、开发区之间的分工合作,形成共生共长的产业共生圈。要按照产业发展一体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工业重心要向县市转移,核心城市合肥要注重发展生产业,扩大辐射功能;主城区内的开发区或“退二进三”,或“提二升三”;要推进合六、合淮、合蚌、合巢、合庐、合桐产业走廊建设,形成各有特色的跨县市产业发展空间骨架;要推进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带动广大农村第一产业的“接二﹙第二产业﹚连三﹙第三产业﹚”,加快农业的转型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市场体系一体化的提升,主要是构建统一的商品市场、要素市场,建设有活力、开放性的经济圈市场体系。提升市场体系一体化水平的基本方略,一是打破行政区界限,从规划入手构建经济圈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若干大型专业市场和合肥要素大市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推进连锁经营;二是实行经济圈市场一体化监督与管理,如工商登记、食品药品检验、消防安全等领域的互通互认,建立一体化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实现同城结算、商业票据集中交易等;三是繁荣各市县区域市场,要面向本地居民完善基本服务,面向外地消费者提升特色服务,面向生产者开拓高端服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商圈,带动县乡市场发展,提升城乡市场体系的综合功能和一体化程度。
行政区划调整范文3
[关键词] 行政区划 区域经济 信息不对称 行政区划改革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保证国家各种生产要素持续保持较理想的空间配置,从而实现国民经济整体以较高速度持续稳定发展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是在计划经济年代逐步建立起来的,政府管理层次多,隶属关系复杂,管理半径过长,行政分割严重,行政成本庞大。我国的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是相互矛盾的,有非常尖锐的问题,行政区划定下的官员在执行经济区划的功能,完全割裂。在这样的行政区划架构下,再加上它所特有的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行政区划下的垄断与地方保护推向了极至,从而造成行政区划对于资源优化配置的阻隔与排斥。这就是所谓的行政区划分割经济区域的格局。这种格局显然不利于区域政策产业化,以及产业政策区域化。
一、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协调性的不利影响
1.行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协调性的不利影响的理论基础
(1)地方利益主导下的“囚徒困境”
在囚徒困境博弈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者追求自身利益的结果却是最差,要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就需要双方放弃背叛战略,转而实行合作,就是实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统一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然在我国长期的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中,地方政府受到利益最大化和理性“经济人”的双核心利益驱动,在与其他地方进行博弈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保持贸易自由或地方保护的两难选择。虽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选择合作会带来巨大利益,但是由于双方在各自的利益主导下,政府之间往往会选择贸易保护政策。这不仅会造成区域经济间的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困难,从而影响区域经济的总体发展,而且还会对已经形成行政区经济体内部造成不利影响。
(2)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合作失败
由于新古典经济理论假定信息是完全的,即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所以,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交易只能达到一种和帕雷托最优相比的次优状态,既存在市场的失败。具体来说,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的合理性取决于其所依据的决策信息,如果交易者决策所依据的信息是片面的甚至是被扭曲了的,则其决策就不可能是最优的甚至是错误的,这会导致经济资源的配置和利用达不到最优。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结果可以从以区域经济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信息的交流、共享和互补,从而促进地方政府获得“完全”信息建立良性合作。然而,在信息共享合作中,由于地方政府难以消除的地方保护主义观念,始终以地方利益高于共同利益的发展心理,以及彼此竞争的发展思维影响,使得获取区域合作成员的完全经济信息很困难,成本非常高。此外,地方政府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获取其他合作地方信息的要求和保留自身信息的矛盾难以解决,易导致决策的片面和失误。不仅造成信息建设重复投入,资源的浪费,更难以整合成为区域发展共同合作的信息平台。
(3)难以解决外部性问题
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里,指出了由于个体之间的协商需要成本,他们之间达成一致以获得某种“集体产品”就很困难,因而外部性问题又体现为个人行动和集体行动的对立,其程度与决定协商成本多寡的人数有关。而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外部性问题又是表现为各地政府部门之间的对立,这种对立显然不同于一般外部性问题,是非常复杂和难以解决的。在区域经济合作实践中,许多生产、生活中存在着显著的负外部性问题,譬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水资源保护问题。具有正外部性的一体化的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人力资源流、物流、资金流等建设,以及一体化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搭便车”行为。
2.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不利影响
从理论上讲,一国内部如果没有政治上的割据,区域经济应呈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经济运行应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在较大范围内按经济区网络进行合理组织。我国作为中央集权制国家,在现有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下,区域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以行政区为区域框架展开的,区域经济运行中,地方政府起着主导甚至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各行政区谋求本行政单元内利益的最大化,行政区划阻碍着区域经济的联系和发展,限制了生产要素和资源的有序流动。
中国的各省区经济大多自成体系,表现为“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结构特征,这就阻碍了资金、劳力、技术、物资等生产要素的空间交流。近年来,中国政府虽然积极倡导建立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大市场,但在行政区经济运行下,地方政府又争相建立缺少特色的市场,使市场向“切块”方向演替。从市场结构来看,商品市场发展较快,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来,地方自逐步扩大,实行地方财政包干,强化了地方利益动机,加大了地方政府配置资源的能力和手段,较好地调动了地方积极性。但同时也带来各地竞相发展高附加值的加工业,地区间分工淡化,产业结构趋同,经济分割和封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珠三角”地带一直处在国内前列。但是正是由于现行的行政区划“拖累”了它的进一步发展。由于各级行政区划层次较多、分割繁细(珠三角横跨9个地级市),一个城市群可能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在发展目标、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城市群区域与各行政区域之间、城市群内部各城市之间都有可能存在明显的冲突。 这集中表现为区域行政壁垒对要素自由流动的限制,导致要素流动与进入成本偏高,致使区域资源要素不能顺畅流向优势区位城市,从而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群的发展。同时,由于区域内城市不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局来正确定位,导致城市之间缺乏整体规划与协调,在珠三角经济生态格局里,出现了争资源、争项目、争中心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重复建设、产业同构。
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两点建议
1.改革行政区划体制
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层级太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分割了”完整的区域经济版块。而现行的省级行政区划单位数量却偏少,各行政区域所辖地域面积相差悬殊,这就极大地助长了区域经济分割,造成各区域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平等。基于此,可以增设省级行政区划单位,缩小省级行政区划规模。一般地说,增设省级行政区划单位的工作,可先在有双中心或三中心城市的省级行政单位试行。特别是应考虑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东北、华中等城市密集地区,增设若干个城市圈或城市带型的省级行政区划单位。针对于层级过多,可以逐步在撤销地区级建制的同时,实行市县分等,可以合并一些行政乡镇。
2.建立经济协调机制
面临着区域经济合作与行政区划之间的固有矛盾,面临着市场分割、外部性等一系列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各国都积极探索一种有效的,符合本国国情的和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以解决这些区域经济合作的难题。经过几十年的区域经济发展,国内外已经建立起了一些不同形式和层次的区域协调组织来协调区域发展。通过各种制度、机制安排来协调和配置区域内部的各种资源,通过提供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层级的区域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解决区域内部以及区域之间共同面临的各种区域公共问题,就成为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划冲突的关键。建立经济协调机构,可以从行政权力结构的调整入手来解决行政区域经济问题。可以削减省的一部分权力,其中主要是经济管理方面的权力,同时,把削减出的这一部分权力集中到高于省级政府的行政协调机构,由该机构统一筹划本区域的经济发展。解决省行政区域之间的重复建设问题,并组织和协调全区经济活动,合理配置区内资源、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从而实现区内地域分工的合理,达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三、结语
我国自进入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各个新兴区域经济板块迅速出现,在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各层次的区域经济体之间“纵横交错”。而在这期间我国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协调性的不利影响也逐步突显出来。特别是面对今年这种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我国实体经济已经受到了冲击,如何增强各大“经济圈”互利合作,增强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整合区域经济内部的资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因此,进行适当行政区划调整,建立经济协调机制来增强他们之间协调性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参考文献:
[1]常 黎: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朱永达 张永贞 刘思峰:区域经济的协调性[J].1993 (02)
[3]刘 生 邓春玲复合:行政:我国中部区域管理之模式[J].中国行政管理,2008 (01)
行政区划调整范文4
关键词:撤市设区;区划改革;经济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2-0031-03
一、“撤市设区”的定义和根源
纵观中国历史,只有大量疆域变迁史以及地方行政制度史,并没有专门的行政区划史,因此对行政区划本身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专门学术用语,都没有严格的定义。关于行政区划的概念,不同的学者从不同学科角度出发表述也不尽相同。
刘君德(1996)认为,行政区划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现象。它是在充分考虑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历史、地理、文化、风俗等客观因素的基础上,将国家或地方领土划分为若干区域和层次,每一个层次都设有相应的行政区域,在该行政区域内组件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设立的机关依法履行政治建设、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职能[2]。周振鹤先生(2001)认为,每一个国家都需要根据本国行政管理的需要,将领土划分成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这个划分不同层次行政区域和级别的过程叫做行政区划[3]。张京祥(2002)认为,行政区划就是在综合考虑国家或地方地理条件、历史条件、经济联系等现状的基础上,根据政权架构和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国家或地区进行行政管理区域的划分和调整[4]。在此基础上,李郇、徐现祥(2015)认为,行政区划调整是通过行政区政府的管理权限的变化来影响行政边界数量,“撤市设区”是打破行政区经济、减少行政边界、实现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途径[5]。高祥荣(2015)认为,撤县(市)设区是市政府将其周边所属的县或代管的县级市纳入到其管辖范围内的一种行政区划调整过程,实质上是对地方政府权能关系的调整[6]。
综观各位专家对行政区划做出的定义,笔者认为,“撤市设区”行政区划改革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了实现某一目标,根据当时或当地政治、经济现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国家或地方政治结构体系进行的空间性和层次性的调整,并承担着一定的政治、经济、行政、文化等职能。行政区划改革是国家为实现行政管理,有效控制各个地域,对原有权力空间和地域的分割与重新配置。
图1 1983―2015年我国地级市、市辖区、县级市、县级以及地级的数量变化
数据来源:根据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其中,“县级数量”不包含县级市和市辖区;“地级数量”不包含地级市。
当前,我国的政府行政区划结构为五个层级,即中央、省、市、县、乡镇。本文所研究的“撤市设区”集中于“市―县”一级。分析“撤市O区”,须从“撤县建市”改革说起。我国从秦朝开始就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实行分级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为实现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按照行政区划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文化、人口等发展状况进行撤县设市,理顺县级行政区划体制。最早的“撤县设市”出现于1983年1月18日,国务院决定撤常熟县改设常熟市。此后,全国接近15%的县通过“撤县设市”成为县级市(如图1所示(图1由1983―2015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B-1-1县及以上行政区划部分整理得出)。行政级别上,虽然县与县级市是同级,但“撤县设市”对县的“放权”赋予了县级市更大的权力。政治上,省与县之间增加了市级管理层次,省级政府的政策和法令传达和贯彻速度加快,增强了政治组织的领导能力;经济上,县级市权利的扩大,激励县域招商引资,加快了地区经济增长(吴玉宗,等,1997;周天勇等,1993)。
但由于宪法没有关于地级市(含直辖市,下同)管辖县级市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在批准县改市时,省级政府又将县级市委托地级市代管,这就导致了之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虽然分权使县域拥有更多的资源,但是在以GDP为核心的“对上负责”考核机制下,县级政府为在短期快速提升GDP增长而加大财政支出,当支出过大时,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买卖所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土地、举债甚至出卖国有资产等方式进行抵债,这就使得地方政治和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状态[7]。另外,“撤县设市”这一对县级市的放权措施由于行政区划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使县域经济之间缺乏协调。一方面,出现了“产业同构”“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现象;另一方面,土地分割亦使整个地区失去吸引更高质量资本的机会,阻碍了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随着时间推移,代管市这种管理体制矛盾逐渐增多,最终致使这场改革的不可持续。在此背景下,1994年10月中央发函要求停止“撤县设市”,1997年下半年正式终止县改市(1997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了最后一个“撤县建市”的行政区一湖北省汉川市,其于1997年11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国家开始上收县域权利,实施“撤市设区”,将地级市辖下的县(包括县级市)的行政编制将入地级市的辖区直接管理,通过对县或县级市调整组合,加强地级行政区域内部的经济整合[8]。进一步地,通过该行政区划改革希冀加强区域经济发展,减少地区产业同构恶性竞争,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二、“撤市设区”的发展现状
(一)“撤市设区”的特征
我国行政区划调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摸索过程,主要存在形式有切块设市、县改市、撤市(县)设区、撤乡并镇、镇改街、村改居等。对“撤市设区”的影响进行研究,需要选择一个适合的时间区域来分析“撤市设区”的发展现状。本文以1986―2015年近30年为周期,从政府政策和行政级别来分析改革开放后我国“撤市设区”行政区划调整的特征。
1960年国务院决定撤销沈阳县设立沈阳市新城子区,但此时撤县设市尚未真正开始[6],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初期,宁波市镇海县改为镇海区,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撤县设市开始[6]。近30年来,我国共有142个城市撤县设区(见图2)。
从“撤市设区”时间轴来分析,1986―1999年期间,伴随着“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撤县设市保持基本平稳状态发展。1997年下半年我国撤县设市正式被冻结。在地方经济和政绩考核的推动下,从1999年开始,各地政府_始普遍推行撤县设区,“撤市设区”的城市数逐年上涨。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城市区域间产品和要素流动需求增加,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打破刚性的行政区域对城市流通资源的壁垒,需要扩大政府权限,提高政府地位,不断扩大城市规模。2000―2002年,“撤市设区”发生了高涨的现象,然后开始回落。由于2009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确定在2012年底力争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民族自治区除外)的改革目标[9],从2010开始,“撤市设区”城市数量又一次进入迅速发展时期。一些设区市政府担心所管的县市财政脱离,于是,在2014和2015年,“撤市设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数量。由此可以得出,“撤市设区”行政区划改革的变化与发展与国家政策、当地政府规划以及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从撤市(县)设区的城市行政级别来分析,1986―2015年期间,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的“撤县设区”数量为57个,与地级市撤县数量基本持平。就被撤县(市)的平均数量而言,平均每个直辖市是8.5个,副省级市是2.84个,地级市是1.22个。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级别高低与被撤县(市)数量呈正相关关系。
(二)撤市设区”的发展动力
社会发展进入一定阶段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要素和资源需要进行重新优化和整合,“撤市设区”这一行政区划改革应运而生。在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往往以经济为主,城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不仅仅是经济利益的驱使,更有来源于对政治利益的追逐。
由于市管县体制的推行,区域分割状态继续存在,这就使得大城市的协调发展机制难以完善,城市行政区划调整势在必行。一方面,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周边县(市)的用地纳入到中心城区,打破区域分割状态,从区域分割转变为联动机制,使周边经济繁荣的区域与中心区合为一体[10],为城市营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撤市设区”可以有效协调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之间资源及大型基础设施,实现城区和区域的协调发展,增强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从世界其他国家行政区划调整的原因和动力来看,由于国体和政体存在差异,国外的行政区划改革动力与中国大相径庭。美国的行政区调整往往是为了生态保护区或者疾病传染才进行,在调整过程中比较关注区域与自然的一体化发展。法国行政区调整往往是为了解决地区经济发展严重失衡问题,通过合理规划行政区,合并市镇基层行政区,新增了大区这个行政单位来实现经济协调发展。日本的行政区划调整与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三、“撤市设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启示
(一)“撤市设区”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撤市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使得城市发展空间增大,合并后的政府可以打破原有行政区域划分的限制,推动要素、资源、服务的均等化配置,对现有空间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利用,实现整体发展、联动发展,促进中心城区优势资源向周边辐射延伸,推进整个市区均衡发展[11]。以广州市番禺区为例,广州市通过国家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机会,推动广州港优势的辐射,逐步把南沙港建设成为带动番禺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充分发挥南沙港在珠江三角洲的交通枢纽作用,对广州市建设大都市圈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番禺区在广州大都市圈整体发展的战略前提下,能够更有效利用国家、省、市资源,更快融入广州大都市圈的发展进程中。为加快转型升级,广州市先后在番禺区启动了广州大学城产学研一体化新区、广州亚运城、广州南站商务区、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等重大项目。
2.有利于区域发展模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撤市设区”后,原有区政府的权力上交,项目审批和土地审批权力上交给市政府,这就使得区政府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变得比较困难,区政府为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绩效评估,在原有土地使用面积上,通过提高新项目引入门槛,外迁低效益、低附加值和低效能的企业,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使用面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就使得原来的多项目粗放型增长模式开始向效益集约型增长转型[12]。以广州市番禺区为例,截至2014年年底,广州大学城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引入新企业11家,吸引企业投资总额近28亿元。与此同时,在建设大广州宏观战略布局引导下,番禺区对自身的定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产业结构发展方向也随之调整(如图3所示)。番禺区自2000年之后,第一产业处于基本不变的状态,第二产业发展速度相对下降,第三产业增长加快,产业结构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倾斜。
(二)“撤市设区”的消极影响
“撤市设区”行政区划改革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产业机构优化调整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必然带来了一定的弊端。
1.上下级政府职能协调有待加强
区是市管辖的二级政府。“撤市设区”后,一方面,审批权交到上级行政部门,由原来的平行关系改为隶属关系,地级市一级政府通过对土地开发权以及规划权的控制实现对地方投资的计划管理,地方政府几乎失去了对经济发展资源的控制,成为一个上级政府行政事务执行的角色,原有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的激励作用几乎消失,地方政府失去了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长期发展的基础,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上级政府而言,由于管辖区域过大,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增加,对下级政府文件审批时间延长,延误经济发展时机[13];对下级政府而言,区政府的权力空间进一步缩小,部分行政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区政府对区内各部门缺乏有效的制衡,各部门间的关系更是难以协调。
2.“撤市设区”只是整合了区域资源
“撤市设区”后区域经济在一定时间内得到飞快发展,一方面这与原区域的经济基础有关,另一方面与中心城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紧密相关。但是,“撤市设区”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发展模式,反而加剧了城市用地矛盾[14]。番禺“撤市设区”后,广州市政府在城市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对番禺区进行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在番禺区规划了大面积区域内不允许展开任何形式的生产和建设,比如,建立广州大学城,面积达17.9平方公里;在珠江沿岸、金山大道两边各控500米,其他主干线最少控100米,还有很多绿化带建设等等,“控规”使大量建筑用地无法继续开发。截至2011年,番禺区建设用地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2020年规划控制线,需要实行“减量规划”。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番禺区不仅不可以扩大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而且还需要将一些已有的建设用地归还,这以举措势必将进一步加大用地供需矛盾(南方日报.广州获批成为土地管理“特区”推行19条先行先试措
结语
“撤市设区”区划调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撤销和划分问题,而是影响到城市和区域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区划调整必须与宏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匹配,着眼于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区域优势。但是行政区划调整中存在的问题往往更容易引起思考和重视。在“撤市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中,协调上下级政府职能,发挥中心城区的带动作用,关键是上级政府适度放权,打破行政壁垒,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发挥市场经济的自动调节功能,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然流动、分化与重组,统筹产业布局,促进中心城区加快产业的升级,依据资源、交通、区位等条件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构筑区域统一的职能体系和市场体系,从而实现资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区域一体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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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调整范文5
【关键词】行政区划;分权化;改革
引言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政府便开始通过向地方政府下放权力来使得地方政府具备较为广泛的财权与事权等方面的权力,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地方行政区划的改革,同时传统以突出中央控制属性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目的的地区行政区划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2000年中国开始大中城市撤县设区的改革,广州、杭州、南京等很多大中城市均试图通过撤县设区来整合资源,协调社会发展,提高城市发展实力[1]。现阶段,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直接反映了中国的经济发展,目前很多学者均从不同层面分析了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但对两种不同的区划改革机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在此背景下提出了针对现阶段中国两种区划改革发展的机制研究。
1、现阶段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实践研究
第一,撤县(市)设区。撤县(市)设区。是中国大城市不断适应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必然,将更加广泛范围内的行政建制转变为城市型的行政建制手段,比如上海市撤销上海县与宝山县等,但初期的撤县(市)设区规模相对较小。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开始大范围撤县(市)设区,并将此举作为推动区域发展、提高中心城市实力的重要途径开始贯彻执行。据相关数据显示,仅统计2000年1月开始到2004年8月时间段内,中国32个城市进行了34次行政区划合并,撤销县市43个,其中东部沿海省份占到24个城市分25次撤销县市共计34个,且撤县(市)设区城市大多以非农人口累计大于50万人口的大城市为主[2]。对于撤县(市)设区的原因,目前主要流行有三点,其一,即扩大中心城市的发展空间,最大化的完善城市产业布局与发展模式;其二,不断整合县级单位的经济发展力量,以扩大中心城市的规模,解决市管县中的矛盾;其三,协调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的基础社会建设,减少不同行政单位之间的矛盾与摩擦,降低重复建设。
第二,扩权强县。相对撤县(市)设区来讲,扩权强县具有更加广泛的理论基础,以“强县、撤地、分省”为发展思路的扩权强县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在裁撤地级市的基础上,取消市管县的模式,实行省管县与城乡分制,逐步将中国行政管理机制过渡到中央―省区与直辖市―县市―乡镇四级管理模式,突出乡镇自治。现阶段中国的行政区划体制的主要问题是市管县的管理机制的劣势与弊端,提出扩权强县,取消市管县的发展模式,实行省管县,是依据中国城市发展与广域城市行政建制的特点提出来的,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包括形成省―县―乡三级体制,进一步放权强县,健全县级政府的职能等。综合分析行政区划改革内容与改革步骤可以发现,现阶段学术界形成的统一认识包括如下三个发展阶段,其一,重点强县,赋予县级政府相当于地市级政府的经济与社会管理审批权力,不断强化县域经济发展;其二,撤地,即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由省直接管理县,县市与所在地级市不断脱钩,地级市在保留其行政级别的基础上将智能重点集中在中心城市建设上;其三,分省,即划小省的管理范围,增设省或者直辖市。据相关数据显示,到2004年8月,中国已经开始实施强县扩权的省份包括浙江、山东、湖北、附件、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等八个省份[3]。
2、中国行政区域改革机制研究
不管是撤县(市)设区还是扩权强县,实际上都是对中国政治经济发展实际状况的反映,因此在分析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将这种改革放置于整体政治经济发展与变革的大背景中。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在行政分权的基本框架下展开的,两种行政区划发展的差异性只表现在实施主体的不同方面,其根源与机制是相同的。
第一,对市管县体制的分析与理解。通过对撤县(市)设区与扩权强县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两种行政区划改革均起源与中国市管县的体制弊端。首先以实现城市最大化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市级政府主要看到的是市管县体制中县相对独立的地位对市发展空间的限制,以及围绕中心城市的建设与利益实现而形成的市县之间的矛盾,因此市必须要通过集权来消除市县管理体制矛盾,撤县(市)设区便成为市政府的必然选择。而且经济发展越迅速,市县矛盾越突出,撤县(市)设区的举动越被认可。其次省政府作为更大层面的管理主体,其管理对象包括市和县,这种多元管理对象使得省政府必须要对市县两种主体进行综合考虑以最大化的满足自身的利益。省政府对于市管县的体制更为看重的是中心城市的带动能力相对较差的状况,因此从促进多元主体发展繁荣省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分析,省政府需要下放权力,扩权强县。
第二,单中心体制下的集权分权理解。首先撤县(市)设区虽然有效解决了城市发展空间的问题但管辖区域的扩张又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政府的回应性降低,进而抑制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在满足中心城市发展空间需求后,撤县(市)设区将成为城市内部分全框架设计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其次扩权强县在推动地方发展的同时,也增多了行政管理的等级,强县扩权作为省域范围内的梯度分权模式,要突出市县之间的管理权限处理。
3、结论
撤县(市)设区和扩权强县作为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重要发展与实践方向,是中国特定时期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虽然外在实践表现出一定的差异,但其背后的机制是类似的。虽然单中心体制中集权与分权均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但分权仍然为行政区划改革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需要。中国未来行政区划的调整与改革,还需要充分结合中国实际政治经济发展背景,进行更为审慎严密的分析与研究。
【参考文献】
[1]罗震东.中国当前的行政区划改革及其机制[J].城市规划,2005(8):29-35.
行政区划调整范文6
京津冀的“软区划”设计
与“软区划”相对应,既有的行政区划为“硬区划”。“软区划”可以在不改变现有行政区划的条件下,使得京津冀三地之间在最大程度上得到融合发展,改变此前“一亩三分地”的局面。
与京津相邻的河北省区域包括廊坊、承德、张家口、保定、沧州和唐山等,其中承德、张家口以及保定部分地区属于“环京津贫困带”范围,在行政区划上存在“包围与被包围”问题。通过“软区划”设计,能够将这些区域尽量分解到“软区划”内,模糊区域界线,强势的区域经济对弱势的区域经济形成辐射作用,将大都市的影响力直接扩展到行政边界以外,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地方本位主义影响,在“硬区划”以外尽快发展出更多的“子中心城市”。
“软区划”并不只是针对省级行政区划之间而言的,省级行政区划内部也要实行“软区划”,尤其是冀东和冀中南地区。冀东地区的秦皇岛距离京津较远,需要以唐山为中心进行“软区划”设计,在冀东地区通过整合唐山和秦皇岛构建“大唐山”,形成京津东侧的“东子”。同时在冀中地区要加大保定的独立性,形成京津南侧的“南子”,“东子”、“南子”与京津大都市高效互动形成以京津为“双核”的“双核+双子”结构。保定以南的石家庄、衡水、沧州、邢台、邯郸等距离京津较远,需要以石家庄为中心整合在一起,尽快形成“倒靴型”城市体系。省域行政区划内的“软区划”使得各个子区划之间由竞争大于合作变为合作大于竞争,提升京津冀的整体城市化水平。
“双核”即京津两个大都市,“软区划”要以“双核”为中心构建城市体系。京津以外的河北省区域在“分步走”发展过程中,首先将张家口、承德、保定、唐山、沧州等发展成为京津周边第一层次的“子中心城市”。通过软区划以北京拉动张家口和承德发展的同时,要以北京为核心构建保定和唐山两个“子核”,同时也要以天津为中心发展唐山和沧州两个“子核”,同时通过任丘和河间将保定和沧州整合在一起。在环京津地区形成“双核+五星”的城市体系。在充分发展第一层次“子中心城市”的基础上,将“双核”的城市影响力逐渐扩展到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秦皇岛等城市,这是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双核”影响到的第二层次。在第二层次中,京津东侧构建以唐山为子中心、整合唐山和秦皇岛的“唐山+秦皇岛”软区划。在京津南侧构建以石家庄为子中心、整合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的“一核+四星”软区划。在京津冀地区形成多层的“双核+多子”的城市体系结构。
在京南形成“三组团”和构建“双中心”
1.形成“三组团”:定州组团、安新组团、涿州组团。在“双核+多子”的城市体系建构中,不仅要重视“京津石三角形”、“京津保三角形”的建设,而且要重视三角形内部小城市团的建设。这些小城市在“双核+多子”的区域发展中将会发挥较大的作用。依托发展基础较好的小城市构建城市子团,就能够将大城市与小城市紧密联系在一起。
定州子团、安新子团和涿州子团是首先应该受到重视的三个城市子团。三个子团将保定紧紧包裹了起来,定州子团位于石家庄与保定中间,在保石两个城市间扮演着中介角色,定州升格为省辖市后,在保石之间的地位更加突出。涿州位于保定与北京之间,这是北京南面河北省区划内的第一个小城市,与廊坊、霸州构成了“涿廊霸三角形”,对“京津保三角形”起着支撑作用。三个子城市团对于构建“大保定”,进而在京津冀区域内强化保定的城市影响力有重要影响。
涿州子团、安新子团和定州子团分别向北、向东和向南扩展着保定的影响。优越的区位条件,使得保定率先进入“多中心”发展阶段,小城市子团能够让保定与北京、天津和石家庄三个大城市尽早连接在一起,通过借力发展承接大城市分解出的职能,也为将保定尽快发展成为京津周边的子城市奠定基础。
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京津周边隶属河北省的诸多小城市都需要争取承接从京津疏解出来的职能的机会,但只有充分营造条件才能够抓住机会。依托发展基础较好的小城市构建城市子团就是在为争取发展机会做准备。在这样的发展思路下,保定就能够从“一城三星”扩展为“一城多星”,并进一步扩展为“一核多团”,让“大保定”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打造“双中心”:“石家庄+保定”进行充分整合。在“京津石三角形”区域内,最终要形成两条主干发展线:其一是“石家庄―正定―新乐―望都―保定―徐水―定兴―高碑店―涿州”线,其二是“石家庄―藁城―晋州―安国―博野―蠡县―高阳―任丘―天津”线。两条线最终形成“京津石三角形”。
该三角形区域内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强化以石家庄为中心整合鹿泉、正定、藁城、栾城形成“一核四星”的“大石家庄”发展局面,将四个小城市打造成为“大石家庄”的的四个子中心,其中正定和藁城向东北方向发展逐渐与“大保定”格局下的“定州子团”、“安国子片区”等整合在一起,进而与保定整合在一起。“保定+石家庄”“双中心”城市团能够使冀中南地区与京津两个大都市高效互动,解决“分步走”的京津冀一体化方式下,冀中南地区与京津大都市由于空间距离较远而受大城市影响较弱的问题。
“双中心”使冀中腹地的城市影响力得到强化,与京津大都市在京津冀区域内形成“双核+双中心”的城市格局,“双核”对近京津的河北省区域产生较大的影响,“双中心”则对远京津的河北省区域产生影响,冀南的邢台、邯郸受到“双中心”的影响也能够尽快融入到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双中心”能有效解决保定、石家庄在与京津协同发展过程中各自为政的问题,每个城市的影响力都会通过借力发展得到强化,而且“双中心”能够与太原、济南协同发展,以“双中心”为核心在京津南侧形成东西向的城市走廊,在京津冀既有基础上形成“广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格局。
“软区划”思路下京津冀三地多种整合方案设计
1.“五核心”设计。思路一:北京、天津、保定、唐山、石家庄成为京津冀地区的五个核心,即在原先京津“双核”的前提下,在河北省行政区划内强调保定、唐山和石家庄的作用。如图2所示,北京协管张家口全部以及京津之间的廊坊部分,天津协管承德全部以及天津以西的廊坊部分。唐山协管秦皇岛,赋予保定较多的自,发展成为京津南侧的子中心城市,与南侧的石家庄逐渐构建京津南侧的“双中心”城市体系。
在这种设计思路下,石家庄主要负责整合衡水、沧州、邢台和邯郸,石家庄的区域经济中心的作用会更强,从根本上消除了京津冀行政区划的镶嵌构造。
思路二:该种“软区划”与前一种思路的差别在于将沧州划归天津协管。这样不但能够使软区划下的天津哑铃型区域结构在南北方向上更加对称,而且可以使天津能够对河北省中南部地区产生直接影响。在“天津软区划”的面积得以扩展的同时,“石家庄软区划”的面积得以缩小(如图3),石家庄可以集中力量对衡水、邢台和邯郸施加影响,使得河北省最南端的城市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石家庄在“一城四星”的小格局基础上形成“一核三星”的大格局,在与保定和沧州互动的同时,进一步与晋东、鲁西的部分区域整合,强化石家庄的影响力。
思路三:这种“软区划”与上述稍微有所差别(图4)。 “北京软区划”仍然以北京为中心协管张家口保持不变外,而唐山成为软区划下的新中心,整合承德、秦皇岛。“唐山软区划”与“北京软区划”的面积相当。
这样的设计就解决了哑铃型的天津软区划两头大中间小的问题:天津协管天津以西的部分廊坊以及沧州;保定与石家庄整合在一起,在石家庄设立软区划的中心;将衡水、邢台和邯郸整合在一起,在邯郸设立软区划中心。这种软区划虽然比“天津软区划”更加合理,并且对保定和石家庄进行了充分整合,从而更能强化京津双中心城市体系,但邯郸由于位于河北省最南端,加大了与京津互动的难度。但邯郸作为软区划的中心后,就可以较好地避免邯郸、邢台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被边缘化的问题,并且可以强化建设京津与河北省南端互动的基础条件。
2.“两核心”设计。“两核心”即京津“双核”,设计方式如图5所示。该种设计方案将京津冀整个区域分别以京津为核心划分为两个部分。北京协管承德、张家口、保定、石家庄以及京津之间的廊坊部分,天津协管唐山、秦皇岛、天津以西的廊坊部分、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该设计方案既克服了前文述及的京津冀行政区划存在的镶嵌问题,同时京津的软区划可以在南北方向上打通,京津两个软区划的分界线沿“东北―西南”方向分布,接触区域广泛。“北京软区划”以北京为中心,逐渐构建起“承德―北京―保定―石家庄”城市链,与张家口形成“一点+一链”的构架,“天津软区划”以天津为中心,形成“秦皇岛―唐山―天津(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城市链,随着两条链上城市影响力逐渐增强,两条链逐渐并在一起形成“东北―西南”方向的城市带,“双核”通过城市带上的“多核”成为京津冀区域的中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