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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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水平,参照国家、广东省及*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在对《*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穗卫科〔*〕25号)和《*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穗卫中〔*〕2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选题必须紧密联系公共卫生、临床医疗和中医药实践。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重点支持实用性强,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解决我市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实际问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鼓励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跨学科的合作研究。

第三条*市卫生局根据*地区重大健康问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求与变化,适时公布项目指南和年度立项项目数量。

第四条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引导项目、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以及配套资助项目。

一、重大项目。由市卫生局根据本地区阶段性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问题而确定的研究项目。针对严重危害*地区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问题,面向*地区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带动*地区医疗卫生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预防、诊疗、保健和康复、中医药等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不确定年度项目数量(可空缺)。每项资助30-50万元。

二、重点项目。资助对象是*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专项,*地区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可参与联合申报。鼓励在本地区有一定优势的专科在基础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不断提高专科建设水平,提升专科发展地位。研究周期为2-3年。重点专科项目每项资助30—50万元,重点专项项目每项资助15—2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项目每项资助5—10万元。

三、一般引导项目。资助*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青年医务工作者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医药学以及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研究周期为2年。每年资助300项,其中中医药项目100项,每项资助1万元。该项目同时设立部分立项非资助项目。

四、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

为促进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设立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省人事厅和卫生厅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配套资助项目。为鼓励局属各单位积极申报高层次的科研项目,促进项目的实施和完成,对获得国家、省部级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

第五条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不断增加卫生科技投入,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每年用于发展卫生科技工作的经费不低于卫生事业经费的1%,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用于科技发展的经费不低于年度业务收入的2—3%。把不断增加卫生科技的投入作为评价医疗卫生机构及考核其主要领导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项目申请

第六条项目申请应按指定的时间申报,原则上在非指定时间不受理申报。

第七条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项目必须符合*卫生局当年的申报指南确定的研究领域。

二、项目牵头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属专业领域内具有较扎实的医疗、科研和人才培养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修养、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重大项目负责人应有正高级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一般引导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原则上不受理已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项目研究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

五、项目名称应确切反映研究内容和范围,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六、立题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先进、科学、可行。

七、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八、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合理。

九、预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明确。

十、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申请。

第八条项目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引导项目,需填报《*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任务)书》或者《*市卫生局中医科研课题申请书》。

(二)申报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需填报《*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任务)书》。

(三)申请配套资助项目需提交《*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经费配套资助申请书》。

二、项目辅助资料。

(一)科技查新报告。

(二)使用实验动物的,需提交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

(三)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须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五)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

(六)其它相关资料。

第九条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在审核意见中注明该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数量和该项目是否已经获得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在指定项目受理时间内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和非主管单位的直接申报。

第三章项目评审

第十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组织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评审专家从*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评审专家接受聘请前须签署《专家承诺函》,评审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地对项目做出评价或提出意见;

二、坚持保密原则,妥善保存相关材料,不复制、不扩散相关内容;

三、坚持回避原则,若发现与评审项目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时,立即主动向评审工作的组织机构申明并回避;

四、坚持廉洁原则,不得擅自与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接触,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申报人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十二条市卫生局对专家评审组意见进行审定并批准项目立项。立项项目由*市卫生局以文件形式下发。

第十三条*市卫生局从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市卫生局在项目申报书签署“同意立项”并加具公章,即视为任务书,返回主管

部门(或申请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各一份。

第十五条项目所在法人单位必须建立专项技术档案资料。受资助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按照项目特点对立项项目严格管理,包括计划实施、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并按照申请书的各项指标及进度执行。

第十六条各类研究项目实行“项目排名第一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管理项目及其课题组,并承担相关的责任义务;制定课题计划和预算;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自;负责提交年度和终期技术报告和财务报告,并接受评估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申请书内容、延长研究周期、中止研究或撤销项目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年均需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并于每年7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

第十九条市卫生局将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促检查。

第二十条对立项后半年内不开展研究工作、或者执行情况不好、考核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研究项目,撤消立项,并对项目承担单位和/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章项目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研究经费按立项资助额划拨有关单位。同时项目所在法人单位必须按1:1给予配套经费。项目所在法人单位不按要求匹配经费的,2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科研项目申请。

第二十二条实行项目预算制。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在项目申请时制定项目经费预算。项目预算在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确需修改,须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意见组织专家评估,报*市卫生局批准后方可执行新的预算方案。

第二十三条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在财务制度范围内,给予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支配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用、克扣、截留。

第二十四条科研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一、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包括:

(一)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养殖、种植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二)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和加工费等。此费用只能在项目所在法人单位配套经费中开支,且不能超过配套经费的40%。

(三)科研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实验工作的费用。

(四)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学术刊物订阅费,研究成果评审鉴定费、科研咨询费、交通费等,但不包括国际合作交流费。

二、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外聘相关研究人员的劳务费用。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劳务费开支不得超过市卫生局资助经费的10%。一般引导项目劳务费开支不得超过市卫生局资助经费的15%。

第二十五条区(县级市)卫生局、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科研经费专项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核算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在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按计划自主支配和使用项目经费。

第二十六条项目资助经费应纳入项目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资助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所在法人单位。项目资产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在法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必须包括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项目所在法人单位财务部门清理账目,根据批准的资助项目经费预算,如实编报资助项目经费结算,由项目所在法人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随结题报告一并报市卫生局。

第二十九条项目完成后的结余经费可用于受资助项目负责人的其他科研资助项目的研究。如无其他科研资助项目,可用于其他研究工作。中止、撤销、未完成研究的项目,结余经费由市卫生局收回。

第三十条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所在的法人单位应对项目经费进行研究期末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三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合作单位及分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各级相关财经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项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被截留、挪用、挤占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情况,市卫生局对违规单位和/或违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项目结题验收

第三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在进行科研工作总结、专著、成果鉴定、成果申报时须注明“*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作为该项目的结题或鉴定的有效资料。

第三十三条项目研究结束后,须填报结题报告书,于每年7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范文2

第一条为使申报、审批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客观、公正地择优确定项目承担者,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承担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申报

第三条教育部在8所师范大学设立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中央教科所、课程教材研究所以及各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研部门依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组织申报。

第四条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规定:

1.申请人须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并对项目负有责任。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者不得作为申请人。

4.项目组应由具有改革意识、专业研究能力和丰富经验的专家、教育实践工作者组成。

5.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在实验学校或实验区进行研究、实验的经验。

6.年老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保证完成项目者,不得充当项目组主要成员。

7.准备出国3个月以上者不得充当项目组主要成员。

第五条申请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送交项目申请的组织单位。

第六条项目申请的组织单位应对其所组织的各项目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于2000年2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八份及软盘一并送交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第三章评审

第七条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应按规定时间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分初审与复审;评审本着民主、平等和公正的原则,择优立项。

第八条初审小组由部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及有关人员组成,对申报材料与课程改革总体思路的一致性以及内容的科学性、组成人员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项目承担者的建议。

第九条由著名的教育家、科学家、中小学教育实践工作者及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项目申请书和初审小组的建议进行复审,提出项目承担建议报告。

第四章审批

第十条项目的承担者填写《***项目实施计划》,由基础教育司审批。

第十一条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根据基础教育司的审批意见向各项目申请的组织单位发出立项通知书。

第五章管理

第十二条各项目组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如果确有调整研究计划的需要,必须报请基础教育司批准后方能调整;项目成果经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研究工作结束。

第十三条各项目组织单位应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了解、跟踪和检查,并向中心提供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四条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将通过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的方式,了解、协调并把握各项目的工作进程和方向。

第十五条各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科研项目科研档案档案管理

在科研活动日益社会化、信息化的背景下,科研项目(课题)呈现出跨学科、跨领域、跨机构(以下简称“三跨”)的典型性特征。与一般性科研项目相比,“三跨”项目往往集合了各机构相关领域的优势力量,研究成果更具有显示度,档案的信息含量和科技含量更大,如何有效收集、保存和利用这些科研档案资源是档案人员必须要思考的问题。同时“三跨”科研项目研究周期较长,具有跨机构、跨学科、跨地域、跨平台等诸多新特点,依靠传统的科研档案管理模式和方法难以全面、系统地管理这些资源,需要我们提出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

一、“三跨”项目档案管理的特点分析

(一)归档主体的多口性

“三跨”科研项目范围大、成员多,往往需要多学科交叉、多部门协调、多单位合作,因而建档材料形成的主体较多,涉及的机构包括主管单位、依托单位(负责单位)、参加单位,涉及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参加人、业务管理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人员、设备采购人员、人事管理人员等),并且根据项目开展需要聘请院外甚至是国外知名专家或专家团队。这些机构或个人会形成各种档案资源,这些来源不同却又产生于同一科研活动中的资源,共同构成了一个“三跨”科研项目的全部档案。

(二)归档内容的电子化

一方面,“三跨”科研项目电子档案资源超量增长。随着科研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三跨”科研项目会应用更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化设备,科研人员习惯于在自己的工作现场和研究过程中电子化地进行信息交流和处理,从而形成了大量的交流性材料、实验性数据和各种结果性数据。另一方面,这些电子档案具有异构性的特征。由于“三跨”科研项目需要国内国际不同领域的机构和人员协同工作,会涉及多个单位多种应用平台多个数据库资源,不同的科研人员又会在自己的电子设备中保存不同的数据内容,从而不可避免的产生多种结构、多种载体的电子档案。

(三)档案收集过程的复杂性

“三跨”科研项目研究周期长,一般为3至5年,从立项到结项验收每个环节都需经过反复研究和试验,取得最终成果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这就使得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时间跨度大、周期长。在项目进行中一般采用阶段管理的方式,在每一重要阶段主管单位对执行情况(包括阶段科技目标的实现、阶段性成果的形成、创新队伍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同时每个项目会分不同课题,每个课题也会根据需要进行阶段性检查。在项目整体推进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成员离职、调职等非正常情况,在每一阶段或特殊情况下档案人员都要及时跟进,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有效。

(四)档案资源的共享性

“三跨”科研项目的立项会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审批程序,每个课题的设置也必须紧密围绕总体目标,相互有机联系,能针对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多学科、多方位的交叉研究和协同攻关,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同步进行的类似课题的进展会直接影响到相关课题的时效性和完成程度。这种状况下,项目要尽量实现数据资源、信息资源、知识资源等各种资源的全面共享,需要打通原有档案资源的壁垒,建立互联互通的档案资源共享环境,根据项目中不同课题的科研人员利用需求提供最新的、全面的、即时的科研档案信息内容。

“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这些特点决定了要采用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但目前的管理却存在诸多问题。

二、“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缺乏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规范

首先,从国家层面看,已有相关的科研项目和档案管理规范,但缺乏直接针对“三跨”科研项目和档案管理的专项规范,缺少针对科研信息化发展的内容。

我国对科研项目和其档案的管理规范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通用的科研项目与档案管理法规和规范,如《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项目管理规定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通用科研档案管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为科技项目和档案管理的一般性规范,没有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或其他重大科技项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1]。同时这些管理规范基本是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提出的,缺少对新信息环境下科研项目和档案工作的思考。

第二类是专用科研项目与档案管理的规章和规范,如《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这些针对863项目的管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与“三跨”科研项目管理相似,但总体来说仍有缺失,在各单位具体操作层面缺乏细则性的规定,很多工作还要参照老标准执行[2]。

其次,从地方层面看,很多省市机关、高校等项目主管部门制定了项目与档案管理规范,如《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这些规范相比国家规范进一步细化,更具有执行性,如《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方的职责[3]、《上海市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则提出要加强科研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过程管理。但另一方面仍缺少对专项科研项目和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无法直接指导“三跨”科研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缺少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工作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由于管理规范或制度中对档案工作内容的缺失,造成项目各主体对档案工作认识的偏颇,没有建立起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系。

首先,从下达“三跨”科研项目的主管机构看,没有定制项目的档案管理指导规范,缺少对档案工作的总体把控与协调,档案工作无法纳入立项、阶段检查、总验收等关键环节,从而造成档案资源的失控与失存。

其次,从主要承担项目的依托单位看,依旧无法对项目的整体档案工作进行统一规划。虽然项目负责人会指派相关档案人员或课题秘书完成归档工作,但目前依托单位只对单位内部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对项目的二级课题承担单位没有进行相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因依托单位并不能保存全部项目档案材料,并且因为各课题分头管理导致复印件多、原件少,纸质材料多、其他载体材料少等现象,从而影响和制约了“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开发利用。

最后,从项目的课题参加单位看,由于缺少项目主管单位的指导和管理,基本采用原有的一般性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模式,不能根据“三跨”科研项目的特殊性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归档计划,档案工作无法纳入“三跨”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中。同时科研人员缺乏档案意识,重视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和科研成果的发表与获奖,轻视档案资料积累工作,甚至不愿意上交自己手中的材料;档案人员缺乏档案开放意识,重视材料的收集整理、轻视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两者工作方式的冲突造成单位内部科研档案工作推进的困难。

综上,由于“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仍主要依据一般性的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和模式,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对各责任方缺乏配套和有效的制约手段,造成“三跨”科研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失控,不能做到自上而下的集中统一管理。

(三)缺少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的共享机制与手段

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的共享需求可分为三个层次,即项目组内共享、单位内共享和社会共享。

首先,项目的各组成部分(课题、机构、人员)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其研究过程数据、成果信息、管理性材料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但目前这些档案资源归属在不同的科研单位和主管机构中,而这些机构相对独立,项目档案资源缺少共享的机制,且暂时无法提供资源共享的技术手段。

其次,“三跨”科研项目集中了各单位相关领域的优势力量,形成的是有显示度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在项目完成后,除和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已归档信息资源有必要在单位内部共享。而目前的项目档案资源只停留在各自为“用”的状态,无法形成网络化的管理模式。

最后,从全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已经提出“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必须建立相互兼容的数据库,实现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但目前在缺少共享机制和平台的条件下,“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的共享利用只能成为美好愿景。

三、“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策略分析

(一)加强对项目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首先,要将档案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范畴,从顶层对档案管理做出总体设计。

在项目管理规范中明确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入档案管理的总体内容和要求,保证立项、结项、鉴定等关键环节档案工作到位。如将“三跨”科研项目档案验收作为项目验收中的重要环节,在项目结题、鉴定、报奖时提出“需由档案部门出具立卷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的证明”的要求等。

其次,要制定“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明确归档范围。

只有由项目主管机构或由其指派相关档案部门根据“三跨”科研项目的特点制定并颁发档案管理规范,才能根本上保证项目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第一要制定针对“三跨”科研项目档案内容的归档范围表,项目档案分类中除科研档案外还会有基建、设备、电子档案等不同门类,如果按目前实行的按门类管理档案的模式,会破坏“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的系统与完整性,为日后的利用带来不便,所以可考虑建立以“三跨”科研项目为主体、综合各门类档案和项目各阶段内容的系统的档案资源结构模型和归档范围表。第二要根据科研信息化的特点规范电子文件的归档内容与形式,保证归档文件的长期可读、可用,因为“三跨”科研项目中会形成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电子文件,同时会有海量电子数据产生,需要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机构制定针对电子科研数据的归档保存策略。

最后,要明确项目各主体的职权范围,加强对档案工作的分级管理。

为解决保存与利用的矛盾,从既有利于档案的规范管理又方便各课题组科研人员利用的角度出发,探索以主管机构为中心,以项目为纽带的档案工作分级管理模式。可实行主管机构抓依托单位,依托单位抓项目组,项目组抓课题组,课题组抓科研人员,一级抓一级,管理网络化。档案部门必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4]。主管机构档案部门负责各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项目组;每个项目组确定一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其项目研究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档案工作,对各课题档案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每个课题组确定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对科研人员的归档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项目组要为项目档案管理提供必要的服务、经费和保障条件,争取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与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建立基于项目业务流的全过程管理

“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需要基于项目业务流和业务主体,将档案管理工作全过程嵌入到项目管理流程,实行全面的、系统的、过程的管理。

“三跨”科研项目主要有三方业务主体负责六个业务环节的工作,业务主体指:主管机构、依托单位、参加单位,业务环节主要包括分析论证阶段、研究实验阶段、成果鉴定验收阶段、推广应用阶段、成果奖励申报阶段、申请专利和成果转让阶段。基于此形成向“三跨”科研项目业务流的档案管理流程,见图1。

(三)逐步构建“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平台

构建资源库是科研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它一方面可以实现横向共享,为项目组间的沟通交流提供平台;另一方面能全面、系统的积累“三跨”科研项目档案资源,为资源的纵向积累和利用提供基础。

首先,要建设基于“三跨”科研项目应用平台的归档保存系统。目前很多项目的实施都依托于一定的应用平台,这些不同的平台中会产生大量的科研电子数据信息,它们是记录科研过程的重要信息资源,必须归档保存。所以要在项目开始阶段即提出电子科研档案永久保存的功能需求,甚至在各平台设计之初就将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嵌入到平台内,保证归档电子文件信息的原始性和全面性;

同时要考虑不同平台异构信息的采集,保证其能够完整、有效的归入档案管理系统。

其次,是建立“三跨”科研项目档案中央数据库。这一数据库需要在主管机构的支持下,在档案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以项目为单元有不同的业务主体全过程的记录、积累科研过程数据。同时随着数据量的增加可在此基础上构建成果数据库,揭示相关的科研项目管理情况、研究过程、成果水平等信息,使“三跨”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档案信息得到推广。

最后,要在主管机构的支持下建立“三跨”科研项目档案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科研档案信息开放查询系统。首先实现档案资源网络共享,各项目组兼职档案人员或单位档案人员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同时考虑构建科研档案信息开放查询系统,提供科研档案信息的服务,充分发挥已归档资源的作用,打破各机构间档案实体共享的限制,使“三跨”科研项目成果的利用更加广泛和深入[5]。

“三跨”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涉及范围广、人员多,需要从主管机构到基层科研单位的多方支持,原有的档案管理方式和模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档案人员需要根据科研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创新性地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以全面、系统地保存科研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科研一线服务社会。

注释:

[1]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1-20;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1987-3-20

[2]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2001- 8;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试行),2003-3-25

[3]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档案管理办法,2008-7-1

[4]关宏玉,刘洋,安小米.我国科研文件档案管理模式特点问题与建议:典型案例研究[J].山西档案,2011(7).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科研项目经费;全过程;动态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越来越多的实践证明,贯穿于项目全过程的资金和财务管理本身也是科研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二者并不是平行孤立的。因此,在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财务通常会以主办和协办的双重身份交替出现。

在现代会计理论下,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已不简单的局限于算账、报账、记账,而更重要的是如何参与到经济活动的分析控制和支持决策。如何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全过程动态管理,是近些年科研单位比较重视的问题之一。通过多年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践,我认为,加强项目经费全过程动态管理、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可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

一、构建良好财务平台,做好事前控制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近年来财政部、科技部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例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等。

科研单位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综合考虑经营机制以及不同管理层的管理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和优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改进基础工作,为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

2.做好人员保障。要搞好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人的因素至关重要。财务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还要有参与项目管理的能力。科研单位应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务队伍———能够将财务管理工作融入到科研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为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3.转变意识,提前介入,加强预算审核。长期以来,财务与项目人员沟通不畅,财务人员不懂项目,项目人员不懂财务术语。财务人员主动参与到项目申请、预算、实施、验收决算等各个环节,加强与科研项目人员的沟通和交流。

在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阶段,财务人员应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与科研项目工作人员一起完成任务书、预算书的编写。必要时,科研单位应设置专门的预算审核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核,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

4.按项目设定岗位分工,对项目经费实施归口管理。为明确责任归属,财务部门对各个科研项目开支情况、资金使用程度进行归口管理、跟踪,按经费类别设置项目主管会计,如基建会计、预研经费会计等,为项目的及时有效管理提供保证,防止出现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人人参与、无人负责等局面。

二、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事中控制

1.进一步完善财务的建帐工作,保证科研项目单独建帐,单独管理。通过ERP综合财务管理系统,在帐务处理上保证科研项目独立成帐,专款专用,以利于项目管理和项目验收。

2.提高财务审核把关能力,保证项目开支合法、合规、合理。对不同合同内容下取得发票的类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发票抬头、发票内容的填写以及发票专用章的加盖。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开支预算,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和挪用。

3.定期考评,及时跟进并做出反馈。财务部门应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帮助项目组及时了解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进度,保证经费开支进度与项目开展进度的合理一致性。做到实时核对,将项目实际开支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定期清理及时反馈给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调整。

4.完善成本核算方法。财务部门应坚持一贯性原则,统一核算口径,尽量确保管理费用在各个科研项目之间,尤其是纵向与横向课题之间的费用归集和成本划分,合理分摊间接费用。

三、完善项目后续管理规范,做好事后管理工作

1.积极参与项目验收,及时做好课题的结账和报表决算工作,并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组织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

2.充分发挥内审部门作用,通过对科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提升科研项目的运行质量,推动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3.总结经验,指导工作。通过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自我总结、内部审计自查、结合项目验收过程中的项目主管单位的验收意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对项目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参考文献:

[1]韩启忠.加强科研单位财务管理之管见[J].河南农业科学, 2011,(8)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范文5

一、钢铁企业科研管理的主要问题

1.科研环境

科研管理要出成果,要为企业创效,必须为广大科研人才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目前,国内企业科研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激励机制不配套和创新氛围不浓等问题,这对科研人员来说非常不利。因为就企业科研开发的特点而言,不管是理论研究,还是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其根本立足点或需求都是来自于生产现场,这就需要生产现场广大职工的积极配合,脱离生产现场的科研创新工作都是纸上谈兵。因此,钢铁企业如何从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及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等方面开展工作,提高科研人员和广大生产一线职工创新的积极性和热情,是摆在企业管理者面前的首要问题。

2.管理思路和管理方式

当前,国内科研项目管理有“以人为本”与“以项目为本”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思路。

“以项目为本”有利于组织科研力量,组成虚拟团队,集中攻关,出大成果。从管理的角度,这么做比较容易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对研究人员形成一定的压力和激励,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搞好自己的研究工作。但是,“以项目为本”的管理思路也有弊端,其最大的弊端是不利于科研人员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主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最大动力来自学者的好奇心,那么,这种好奇心在“项目”的集体导向下,会受到相当程度的约束,从而使科研人员的兴趣与其实际研究工作脱钩,这不利于科研人员创造性的发挥。尽管说科学研究是探索性的,应当允许失败,但“以项目为本”的企业科研项目都实行目标管理,很难允许失败,这样就造成科研人员为了迎合企业科研项目目标管理考评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只能选择那些“保险系数大”但创新性不太强的工作。

相比之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管理,从本质上来讲,它更有利于科学的发展。因为所有的科学研究都是由人去做的,管理也是对人进行的。而且,以人为本进行管理,也不妨碍企业集中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因此,对于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以项目为中心的钢铁企业管理者来说,如何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选择合适的科研项目管理模式,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是企业管理者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3.科研管理人员与科研人员的关系及人员素质要求

毫无疑问,不管是以“以人为本”的科研项目管理思路,还是“以项目为本”的管理方式,都需要通过企业科研管理人员与科研人员的相互协调和共同推进。科研管理工作就是协调科研活动并为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做出判断。而科研活动结果通常是很难预测的,科研人员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比管理人员更擅长,而且科技成果的获得者是科研人员,但科研管理人员在其中做了大量工作,所以处理好科研管理人员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之间既有统一,也有矛盾:统一的是双方都想把科研工作搞上去,出成果;矛盾的是科管人员对科研人员往往有所制约。因此,科研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并在实践中找出解决矛盾的办法,与广大科技人员密切配合,促进科研项目持续有序推进。所以,提高科研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有效协调和处理与科研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是钢铁企业面临的又一个重要问题。

二、对提高钢铁企业科研管理水平的建议

1.完善管理机制,为科研创新保驾护航

钢铁企业科研管理工作要健康有序地开展和推进,必须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配套相应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同时,结合科技人员个人的职业生涯设计,协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从薪酬、培训、福利、奖励等方面完善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以宝钢股份为例,宝钢股份在创建良好的科研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首先,宝钢股份建立了技术创新管理组织体系:由决策层(技术创新委员会)、咨询层(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层(技术创新管理职能部门)、运作层(职能处室、生产厂、运作团队等)4个层面组成。在此大框架下,形成了针对技术创新的相关管理文件——技术创新指标体系与激励评价实施办法、技术推广项目评估及奖励实施细则、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项目后评估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制度、技术秘密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自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科技管理制度和激励评价实施办法,有效地保障了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所谓“筑巢引凤”,就是要求企业的管理者从管理上规范科研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和轻松的创新环境,为科研创新保驾护航,实现科研人员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完美统一。让在职的科研人才能够安心地、尽心地做科学研究,同时,吸引更多的优秀科研人才融入企业的科研创新团队,实现真正意义上个人与企业的“双赢”。

2.拓展管理思路,提倡分类管理

对于“以人为本”与“以项目为本”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思路,笔者认为,没有谁比谁更好,只有哪一个更适合企业的实际需求。据笔者所知,国内钢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钢铁企业,一般都有研究院、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从事理论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等工作,它们的存在,极大地提高和加快了企业技术水平的发展,是企业技术开发工作的引擎和推进器。因此,笔者认为像这种企业,科研项目管理的方式应该走“以人为本”与“以项目为本”相结合的道路:理论性、前瞻性的由研究院、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承担的研发任务应采用“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更宽松的环境和政策,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好奇心”。而生产部门的科研项目管理应该“以项目为本”为主,有利于集中有限的科技力量,快速解决问题。同时,将研究院、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研发成果应用到生产中进行实践检验,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技生产力,更需要整合生产现场和研发机构的科技力量,以项目为纽带,集中攻关,快速见效。对于没有研究院、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中小型钢铁企业,其技术创新工作更多地立足于对现场的持续改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讲究“短、平、快”,投入少,见效快。因此,该类型企业较适合前文所述的生产现场型的技术创新工作,比较适合采用“以项目为本”的管理方式。仍以宝钢股份为例,因为有宝钢研究院的存在,其采用了“以人为本”与“以项目为本”相结合的科研项目管理模式,并且从制度上规范和保证了相关项目的顺利开展。首先,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中明确科研项目类别分为前沿技术、新产品及普通科研项目,并按不同的管理方式由不同部门的人员来实施。前沿技术项目由研究院完成,新产品项目由研究院和生产技术人员共同完成,而普通科研项目基本由生产技术人员组成团队进行攻关。同时,配套实行大项目经理制,对宝钢股份内部共性的关键技术,组成若干个虚拟团队联合攻关,实现企业内部的成果和资源共享。这样,根据不同的研究内容,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采用不同的评价激励机制,既保护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又符合企业的利益需求。因此,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条件采用合适的管理方式。

3.提高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科研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科研工作服务,为科研人员做好后勤兵。而科研管理人员一般不会产出重大的成果,只能从科研人员的成功中分享喜悦。但是,科研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高低对科研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而科研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其管理水平。在提高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方面,宝钢股份的做法也值得借鉴。一方面,宝钢股份有个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技术创新个人积分制管理办法(铁马制)、专家(首席)管理考评办法等针对职工个人业绩的评价考核办法,每一个职工,包括科技人员都能从制度中找到适合自身条件的发展通道。如办法规定:个人要发展,除了完成日常工作业绩外,把专利、企业技术秘密、科技论文及获奖成果等科技产出作为个人晋升的主要依据,而所有这些科技产出的立足点要有项目,因此,在一系列个人绩效评价考核办法的支撑下,宝钢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利益被捆帮在一起,使他们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水平的同时,协同作战,保证了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宝钢在企业文化的塑造和培养上也花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使“协同、高效”的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并很好地贯彻到每一个职工的日常工作中。同时,宝钢配有自己的人才开发院,其主要职责是以任职资格培训为基础、以在职研修为重点,内容涵盖管理、技术、技能人员的分类分层培训体系,为科技人员提供了全面的培训条件,很好地满足了科技人员个人的发展培训需求。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范文6

1 当前档案科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档案科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缺少统一的科技项目立项的范围和评审标准。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对档案科学技术研究起着引领和示范作用,然而,国家档案局对档案科技项目的立项范围和评审标准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各省市在科技立项过程中只能由相关工作人员把自认为有研究价值的课题罗列出来,编制出本年度的项目课题指南,这样,就产生了因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影响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档案科技项目的中期管理、鉴定、结题缺乏统一的规定。当前,档案科技项目的中期管理基本是一片空白,有很多项目列入计划后就“束之高阁”,相关部门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导致很多时候“出师无名”。国家档案局对于项目的中期管理、鉴定、结题也没有相应规定,各省市都是参照其他行业相关规定执行,但档案科研项目又有其行业独特性,照搬其他行业规范往往会出现打击工作积极性情况,阻碍档案科研工作有效开展。三是缺乏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定。当前,绝大部分的档案科技项目资金都是通过研究者多方协调才得以解决的。国家档案局计划项目没有资金支持,地方只有上海、北京、江苏等少数省市有资金支持,总体来说,有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仅占极少的一部分。资金问题成了阻碍档案科技项目有效开展的一大难题,导致一些很好的科学研究项目因为缺少资金而无法完成。

1.2 档案科技项目成果评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现有评审标准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在奖励办法中存在着许多相对模糊的“大”、“较大”、“一定”等字眼,从而使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主要靠个人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生活阅历对项目进行评价,容易产生同一项目有不同评价结果的现象。二是对参评条件及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规定不具体。比如,档案科技项目成果的应用证明材料由哪一级单位出具?有什么评判标准?尤其是自选项目,由于没有立项,也就没有结题,全凭研究者自说自话。

1.3 档案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缺乏档案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相关的规定和可操作途径。当前,档案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难已影响到档案科技成果效益的产生,很多项目成果被长期搁置,这与推广应用可操作的途径相对较少有关,很多档案科研人员由于职务相对较低、协调能力有限,其项目成果出来后往往得不到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二是档案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面临体制问题。部分档案科技项目成果在推广应用中虽然产生一些经济效益,但是,在分配这些效益时如何处理知识产权问题也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还有如何解决档案科技项目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与档案局馆行政事业单位性质之间产生的冲突也是一个难题。

2 解决当前档案科技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策略

2.1 积极拓展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新思路。一要在档案科技工作可持续发展上做文章。在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和修订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档案工作现状及档案事业发展趋势,妥善处理对立项项目研究过程有效督促、控制与档案工作环境、经费等现实情况的关系,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同时,充分考虑到未来发展的状况,对一些具有前瞻性的内容做好顶层设计,从而在未来的工作过程中少走弯路。二要在档案科技项目统筹兼顾上做努力。目前,档案科研工作区域不平衡、行业不平衡现象非常明显。以“十一五”期间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的163个项目为例,东部地区134项,占82%;中部地区16项,占10%;西部地区13项,仅占8%。就河南而言,2000年以来的科研项目大部分集中在郑州、开封、南阳、平顶山等几个地市,一些重大的项目都集中在高校、企业等经济实力较强的行业内。因此,在制定和完善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区和行业之间的差异性,做到统筹兼顾。

2.2 制定和完善档案科技项目管理规定。一要尽快制定《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范围,项目申报过程中的程序、评审的标准,项目经费来源及经费的管理使用,项目的结题、鉴定,未完成项目的处置,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的方式及各种方式的可操作性办法,项目在推广应用中的知识产权及产生经济效益的处理等作出规定。二要尽快修订《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对《办法》中那些不适应当前评审工作实际的表述和在评审过程中难以衡量的问题进行修订,尽量采取一些能够量化的评价指标,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