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关系之默爱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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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关系之默爱

父子关系之默爱范文1

关键词:利欲观;古代中国;特点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5-0001-05

人之物利欲望是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思想家对这一问题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关于经济性质及其发展和有关政策的主张的基本倾向。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利欲观是整个经济思想的基础。中国古代利欲观的内容非常丰富,有许多深刻的见解。完整准确地把握其特点,反思其根源,对我们深入认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和治国思想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中国传统学术重微言大义,不太重系统论述,中国古代思想家对这方面内容显得有些杂碎。但它没有被精炼提升为一个有方法论意义的严格概念,如西方的“经济人”假设。所以为更好地归纳和揭示其特点,笔者尝试从整体与演变的视角来对其做较系统的考察。经过这样考察,中国古代利欲观具有以下三个重要的特点。

一、普遍肯定好求私利是人的本性

纵观绵延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经济思想,我们会发现,几乎所有具有重要影响的流派或思想家都明确肯定好利是人的本性。

老子指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①

这表明,他不但认为人的本性是贪求物利和享乐的,而且还认为它是人自身很难加以控制的本性。大致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才强调无为而治,强调“圣人”治国,要在使民处于“无知无欲”的状态。

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他明确肯定人之好利是自然本性。他说:“食、色,性也。”当然,他也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②他这样说,并不是说君子不求利,而在于认为,君子“好义”,“使民莫不敢服”。③君子根本利益在于使民“服”。民“服”,君子之利的实现自在不言中了。孟子是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的观点与孔子相似。他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嗅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④对于君子,他提出了“王何必曰利”的观点。他之所以提出这样观点,也因为认识到“王”的根本之利在于能“王”。王者要实现这一根本利益,讲“仁义”是最有效的途径。他说:“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⑤

董仲舒对推进儒学朝着封建意识形态化方向的发展有过重要的贡献。他对于人之好利本性有更深入的认识。他指出:“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体不得利不能安”。①这表明他已经不再是简单地承认人之好利本性的存在性,还开始力图从人的生存的角度,即从人要“养其体”,使“体”“得”“安”的角度来论述其存在的必然性,是较为深刻的。韩愈自命是唐代独得儒家道统之真谛的传人。他虽然将性与情作了区分,在他看来,性指仁义礼智信,是与生俱来的;而情指喜怒哀惧爱恶欲,是“接于物而生”的。②这样一来,似乎情不是与生俱来的本性了。其实,只要我们承认人人都不能不“接于物”而生存,只要一“接于物”便会生他所说的情,那么,这自然也就等于承认当中的欲是人的本性了。

宋明理学开启了儒学发展的新时期,代表人物是程颢、程颐、朱熹,其中朱熹是集大成者。他们都明确肯定人都是好利。程颢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性好利的揭示与论述十分透辟,不像儒家那样总是将其与义相掺混,伪饰扭捏。商鞅说:“民之于利,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⑧他还说:“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⑨“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⑩在他看来,民之求利是不可抗拒的自然本性,就如水要向下流一样不可避免。人们对名利的追逐是一贯的,不死不休。

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利欲观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或贡献是,他在论述人的好利本性时,超越了道家的“圣人”“民”,儒家的“君子”“小人”和在法家商鞅那里还存在的“君”“民”双重判断,而是明确地仅从人的角度,一般地肯定了人的这一本性,而不管他具有什么名分。他说:“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喜利畏罪,人莫不然”;“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人情皆喜贵而恶贱”。另外,他用“自为心”、“计算之心”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关系在内。他说:“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于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尤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母之泽乎!”相似的论述还有很多。这些论述使他的利欲观中有明确理性算计的内涵。这与普遍装点着伦理纲常的儒家利欲观形成鲜明对比,反映了他的利欲观的彻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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