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计的原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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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计的原理

温度计的原理范文1

2、湿泡温度计的玻璃泡被湿布包起来,因湿布中水分蒸发吸热,所以湿泡温度计示数小于干泡温度计示数;

3、空气越干燥,蒸发越快,吸热越多,两温度计示数差越大;

4、空气中水蒸气越多即湿度越大时,蒸发越慢,两温度计的示数差越小;

温度计的原理范文2

【关键词】 独立学院 校园文化 传承 创新

【基金项目】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独立学院校园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课题编号2008B096)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王金琼,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副教授;吴海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讲师。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3)02-0012-03

独立学院背靠母体高校,在母体高校的光环映照下出生和发展,在短时间内集约了母体高校的品牌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绝大部分独立学院的校舍、场馆、碑苑等显性固态的实际物化体较为完备,并逐步建章立制,设计了校徽、校训以及校歌,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办学理念等。这些都为独立学院校园文化生成提供了土壤和基础,并在潜移默化中给独立学院的发展注入了动力。但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08年入校的独立学院学生不能再授予母体高校的学位,从此便失去了母体高校的光环。那么,如何培育学校文化,提高育人质量,让独立学院依然保持竞争力和吸引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战略问题。

一、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 校园文化建设缺乏底蕴

文化底蕴是大学的重要标志,反映了大学的办学理念。但独立学院办学时间不长,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深厚的文化底蕴。其整体特色及人才规格还需接受时间和社会的检验。以湖北省为例,全省95%以上的独立学院是新建的校园,远在郊区,距母体高校较远。那么,问题随之产生,跨空间的母体高校文化传承如何实现?再者,文化固有的不可简单复制性和移植性,也决定了独立学院传承母体文化,促进自身建设,形成较成熟的校园文化和厚重底蕴尚待时日。

2. 对校园文化建设缺乏认识

一是对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独立学院的办学者、领导者以及普通教育工作者对高校校园文化的特征和功能缺乏全方位的认识,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圈地、修楼等工作上面,往往错误地认为,校园文化是一项可有可无的“软指标”,学校创办之初,百业待兴,办学设施、招生就业等“硬指标”都忙不过来,校园文化建设可以暂缓。

二是对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理解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只重视物质硬件、文体活动等“显”性文化建设,偏重娱乐性,而忽视知识性、思想性和教育性等“隐”性文化构建。一些独立学院过分追求搭建大舞台、组织大规模、产生大轰动的“热闹”场面,只求一时风光无限,而不探究文化育人的深刻内涵。

3. 校园文化建设缺乏特色

当前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缺乏鲜明的个性。许多独立学院未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设校园文化,出现了文化建设趋同及文化层次不高等现象。

一是校园文化建设趋同。一方面,独立学院虽然采用机制较为灵活的办学形式,在许多方面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但与母体高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依托母体高校使独立学院在创建之初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因此,不少独立学院在自身文化建设上,也只是对其母体高校文化进行了粗浅的传承,甚至是复制,与母体高校的文化严重趋同。另一方面,独立学院发展过程中无固定模式可以借鉴,于是将兄弟院校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移植到自身建设中,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文化相互趋同,校园文化建设没有形成自身的特色。

二是校园文化层次不高。很多独立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但体育活动、娱乐活动相对较多,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道德实践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科技竞赛活动、文化艺术活动等相对较少。部分社团活动目的盲目、组织零散,与专业学习结合不够紧密,一些活动无专门教师指导或教师与学生间缺乏交流导致指导力度不够等。真正对学生发展有利的活动不多,有学术吸引力的讲座很少。有的甚至演变成了为开展活动而开展活动,这样就导致了社团活动多而精品少,表面热闹而内容肤浅,活动参与似乎广泛,实则效果一般、品位不高,校园文化建设也未显示出自身的特色。

二、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对策

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应纳入到学校的整体发展中统筹考虑。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独立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应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传承并创新,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1. 不断创建发展物质文化

物质文化是校园文化的形象化和实物化,也是最为直观的内容。那么,如何传承与创新物质文化便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一是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优美的自然环境对人会产生潜移默化的、持久的影响,能给师生带来愉快、活力和希望,并能增添生活和学习的乐趣,消除学习工作后的疲劳,有益于身心健康。同时也会折射一所学校特定的文化背景,使生活在其中的师生得到美的享受和陶冶,激发人产生奋发向上的能量。在许多独立学院,我们可以见到一些仿建母体高校的标志性建筑矗立校园,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母体高校悠久的历史文化的传承,能够激发师生强烈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仿建了标志性建筑并不意味着“移植”母体高校的全部文化,还必须重视和挖掘其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使其在“移植”的同时结合新建校园不断进行文化创新。

二是设计和谐的建筑风格。校内建筑物的设计是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建筑艺术的特点来满足实用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师生的视觉感受和心理情绪。校园建筑的风格,应考虑历史性与时代性相补充,注重校园建筑与地理环境的有机融合,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要重视修建人文景观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人文景观能反映师生的精神追求、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另一方面人文景观能与其他建筑相互衬托、协调一致,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和激励作用,使师生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受到美的熏陶,从而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以湖北荆州的一所独立学院为例,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校园古朴典雅,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校园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特别是校园内的“泮池”,相传为汉代马融在荆州讲学时所修,也曾是明朝一代名相张居正的求学之所,是一处文化遗迹。该院在注重保存历史遗存、传承历史文化的同时,还重修了道路,种植了花草,移植了山石,并在泮池边立了石碑,记载泮池的来历,同时在泮池中种植莲藕,营造“半池秋水半塘荷”的意境,既增添了校园环境的诗情画意,又为校园增加了文化底蕴。

2. 努力健全制度文化

一是要建立符合实际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采用新模式办学,其制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借鉴母体高校,但又有别于母体高校,因此,制度建设必须结合独立学院的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进行。教育部26号令要求独立学院应建立有别于母体高校传统的管理体制,要引进民营资本,并成立董事会,逐步建立和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人事独立的薪酬管理制度等独立学院内部的基本体制。

二是要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客观基础,也是制度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调动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积极性;能发挥监督、督办机制的作用;能形成“凡事有规则、凡事有负责、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监督、凡事有评价”的保障体系。因此,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是独立学院发展的迫切需要。以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为例,如果规范健全,就能对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客观评价,从而使教学质量得到保障。

3. 大力创新塑造行为文化

校园行为文化是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过程中对社会、学校、自身一切活动的认知、表现而形成的具有特色的行为规范、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根据学校人员构成,行为文化可分为:学生行为文化、教师行为文化和管理人员行为文化。

一是学生行为文化。它是学生学习活动以及生活的精神氛围与物质环境,学生参与这种精神氛围和物质环境的建造与变革,接受文化氛围的陶冶、引导和塑造。独立学院的学生表现为知识基础较薄弱,学习自觉性和自律性较差,自信心不足。但他们思维活跃,组织各种活动的能力较强,因而有渴望被重视、被理解、被关爱的情感需求。对待独立学院学生要扬长避短,因“人”施教。如通过要求低年级学生上早晚自习、创新开展适合独立学院学生特点的社团活动等方式,不断加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学习文化,展示学生个人才能,锻炼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是教师行为文化。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与科研活动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有学者认为,教师行为方式是课堂气氛及师生相互作用模式的重要因素。对于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而言,教师行为文化总是代表着校园文化,在校园中代代传承,并影响校园文化形成。因此,教师行为文化成为校园文化建设不可小觑的部分。那么,我们要根据独立学院青年教职工居多的实际情况,通过政策引导,如制定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制度、鼓励教职工在职攻读高一级学位、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等,形成合理的激励机制,为他们提高自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能力水平。

三是管理人员行为文化。它是掌握学校管理的方向,塑造学校的价值和传统的起导向性作用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说,独立学院管理人员既是师生的服务者,又是校园文化的引领者,是一个窗口,也是一面镜子。管理人员的行为直接反映出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文化品位。因此,要牢牢树立服务意识,切实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营造依靠人、激励人、发展人、为了人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业务知识、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4. 积极传承凝练精神文化

一是提炼大学精神。大学精神是师生在长期的实践生活中逐步形成并经概括、提炼而形成的思想成果,体现了一所高校独特的、鲜明的思想和个性风格。它体现了对大学使命的理解,对办学理念的追求。一方面要提炼校训,校训是学校办学理念、文化传统等内容的抽象表征,是大学精神的外显形式。在逐步失去母体光环的情况下,校训如何既体现独立学院的办学宗旨,又体现现代教育理念,还能彰显独立学院的特色,这对于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来说,尤为值得深思。另一方面要形成校风,校风是学校的无形资产,也是校园精神的主体,代表着学校的形象。校风包括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其中学风是主体,教风是主导,工作作风是关键,它们共同构成独立学院独特的精神风貌,对于在师生中形成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的治学态度,民主的学术风气,严明的组织纪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创新的开拓精神等能起到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熏陶、感染、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二是塑造文化符号。所谓的文化符号,是经过时间洗涤之后沉淀下来的精华,是某种意义和理念的载体,这种理念和意义是通过一系列外在特征表现出来的。如校徽、校歌、校旗等作为大学文化的载体和外显,构成了一所大学区别于其他大学的文化符号的系列,是一所大学精神的表征,地位的代表和形象的展示,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产生重要意义。因此,独立学院必须形成具有独特内涵的文化符号。此外,积极开展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校园文化活动也是凸显文化符号的外延,应努力打造一批有独立学院自身特色的校园文化精品,不断强化文化符号的内涵。

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不能一味地因循守旧、照搬照套,而应该在认识独立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内在规律的基础上,结合独立学院自身特点及其发展实际,在继承的基础上,科学扬弃,创新发展,努力培育文化特色,大力提升文化品味,逐步形成品牌效应,使独立学院在失去母体光环的映照下,其校园文化依然能够彰显持久的生命力,助推独立学院的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温度计的原理范文3

摘要所得税会计准则是研究如何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所得税事项的会计准则。对所得税会计事项经济实质的理解,并确定该事项如何影响以及何时影响企业财务是构建高质量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起点,这也是概括所得税会计准则目的的前提。本文通过对所得税的几个问题进行研究,发现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应考虑采用所得税期内摊配法、全部分摊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分流动性和非流动性列示,并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理论研究

1有关所得税跨期摊配问题

1.1首先是应付税款法(当期计列法)与所得税跨期分摊法的选择

所得税费用与税前会计利润或应税所得之间的关系,以及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是否构成资产或负债的定义,形成了所得税会计理论中争论不休的问题。应付税款法,在“收益分配观”下以税法为主导思想来处理所得税会计问题。因此依收付实现制原则将本期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本期所得税费用,不确认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此法虽然简单(为我国所用),但随着业务日趋复杂,其在保证会计信息相关性方面已无能为力,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须淘汰此法。所得税跨期分摊是将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未来所得税影响数分别确认为负债或资产,并递延至以后期间分别确认为所得税费用或利益。符合“费用观”、“业说”。依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所得税费用与税前会计利润相配比,能真实反映企业各期净利润,避免采用应付税款法时造成的各期净利润忽高忽低。

1.2所得税期内摊配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定义了两种类型的所得税摊配所得税跨期摊配和所得税期内摊配。在实际运用过程,这两种类型的所得税摊配方式必须同时使用,不能相互替代。而我国的所得税会计中并未涉及所得税期内摊配方式,但这并不能否认其重要性。所得税期内摊配是指在同一期间内,根据配比原则以本期企业所得税费用(或利益)与其联系的重要损益项目相配比,将其分配、摊配于相关项目的一种会计处理程序。一些重要损益项目有:生产经营部门税前利润、停工部门损益、非常损益项目、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将本期所得税费用摊配于这些项目,有利于揭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产生的净损益,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正确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基于以上原因,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也应加入期内所得税摊配。

1.3部分分摊与跨期分摊

尽管世界上主要国家都采用所得税跨期摊配,但在如何分摊、分摊到何种程度上,又有不同的选择,主要有部分分摊和全部分摊两种。部分分摊是对不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作跨期所得税分摊,对那些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则不作跨期所得税分摊。认为原有暂时性差异转回时被重复新发生的暂时性差异予以抵销,致使原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永远不需要支付或不可抵减,甚至持续增长,会计确认今后不能转回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毫无意义,也就没必要做跨期所得税分摊。全部分摊法是对全部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都要确认。原因,会计是以过去交易或事项作为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也不应将未来可能产生的交易或事项与过去交易或事项进行抵销。预期可能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与已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的抵销,并不影响它们各个独立地发生和转回、确认和计量。部分分摊法是建立在经济持续繁荣,并且不发生任何意外假设上的,当这一假设不成立时,往往导致递延税款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当期结算,使会计报表反映不准确。而且会计不能建立在有疑问的假设基础上,因此,无论是重复发生的,还是非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均应做跨期所得税分摊。

澳大利亚要求一律采用全部分摊法,加拿大、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大多数情况下采用全部分摊法,但也允许对少数可个别辨认的暂时性差异运用部分分摊法;德国、香港则对预计今后不可转回的暂时性差异采用部分分摊法。目前我国采用的是部分分摊法,但随着改革深入,市场经济形式日趋复杂,税法和会计准则都在完善,采用少部分分摊法进行所得税处理已无法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许多问题没有揭示,如经营亏损后期弥补、资产减值准备、外商税收优惠等等。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应采用全部分摊法确认大多数暂时性差异,以提高报表相关性。

1.4所得税跨期分摊法的比较

(1)递延法。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用当期税率计算,而本期转回以前发生的用当初原税率计算。税率发生变动不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虽保证了税率变动当期配比,却导致以后期间不配比。递延税款是一个纯递延项目,既非资产也非负债。债务法的目的是将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看作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其按今后预计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税率变动时对递延税款账面余额调整,实质上就是夯实资产和负债,为以后各期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创造了条件,保证了税率变动年度和其他年度的配比。由此可知债务法既注重资产负债表也注重利润表。递延法遵循成本原则,而债务法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打破了历史成本原则的局限。

(2)债务法。又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损益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法核算递延所得税的概念依据是暂时性差异,而损益表法则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侧重于从收入和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因此损益表债务法以损益表为基础,强调时间性差异形成与转回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暂时性差异侧重于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时点上差异。税法与会计不一致导致资产或负债账面金额与其税基间差异。因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暂时性差异本质出发分析其产生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收入或费用因会计与税法上归属于不同期间而产生的资产或负债账面金额与税基之差异外,还包括因对资产或负债进行直接调整而产生账面金额与其税基不一致的非时间性差异。两者核算结果不同、递延所得税余额性质不同。损益表债务法:首先,基于时间性差异这一损益概念,却不能解释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这部分差异只作为永久性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影响以后期间,不是一种完全的债务法;其次,税率变动时向前追溯调整,对递延税款采用现行税率调整,不考虑以后年度预期税率的变化,体现了重视历史信息的思想;第三,将应纳税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都放在“递延税款”里核算,很容易混淆递延税款资产和负债的意义;第四,各期所得税影响金额累计的结果。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首先,暂时性差异这一概念贯穿始终,为两类差异会计处理采用同样提供了概念依据;其次,税率变动时向后调整,采用整个差异转回年度内的税率(可能多个)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两个账户余额进行调整,使其所反映的纳税影响与今后的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更相关。说明其更重视未来信息,更符合“债务法”名称的涵义;第三,使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概念,大大地扩展了“递延税款”的含义,并在会计处理中分开反映;第四,各期发生或转回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调整的结果;第五,区别于暂时性差异的不可抵扣项目和非应税项目纳税差异在实务中属于永久性差异,但涵盖项目比永久性差异少。这样,两种核算方法下本期、以后各期影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金额及所得税费用金额均不相等,结果不同。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顺应了会计目标转变所引起的一系列会计思想变化的趋势,理论上方法更。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提供的会计信息范围更广,内容更丰富,可以促使企业对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全面评价,提高预测价值。同时逐一确认资产或负债会计与税法不一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抵制因会计方法选择所产生的逃避税收行为。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都淘汰递延法,否定损益表债务法,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我国将制定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应定位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2所得税科目设置和项目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

我国债务法(损益表法)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合并在“递延税款”科目内核算,由于转回的可抵减和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金额都要贷记递延税款,同理,转回的应纳税和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都要借记递延税款,同一账户下借记贷记相比的结果递延税款余额,不代表真正的资产和负债。余额在借方资产负债表列示为递延税款借项,余额在贷方则列示为递延税款贷项。利润表中也不对所得税费用进行分类。美国债务法,可抵减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因此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分账确认和计量,核算相对独立。其账户余额性质很清晰,代表真实的资产和负债。也方便报表的列示,“递延税款”一分为二,直接按二者余额分流动性和非流动性填列即可。而且当税率变动时,调整工作也会方便很多。

美国财务准则要求期末应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进行,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流动性和非流动性进行报告。与某一资产或负债项目有关的递延所得税,应视有关资产或负债项目所属流动或非流动类别而列为流动或非流动项目。如果所确认的递延税款不是与特定的资产或负债项目有关的,应根据预计的暂时性差异转回时间而列为流动或非流动项目。同属于流动类或非流动类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可以互抵,但属于流动类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却不能与属于非流动类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又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以净额列示的前提,是在同一纳税主体或同一税收管辖区内。在利润表上披露所得税费用构成,如本期所得税费用或利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利益、税款减免、营业亏损抵后利益及因税法或税率修改而进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调整等。我国债务法不要求将递延所得税项目划分为流动性和非流动性项目,担心在实际操作中给予了会计人员过多的主观判断空间。因为不少暂时性差异与特定的资产和负债无关,在确定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项目的流动性与否时,只能按其预计转回期间的长短加以分类。企业会计人员在对转回期间作职业判断时,可能出于粉饰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流动资产营运能力及资产结构等目的,存在一定的会计操纵行为。而在实务中,往往有诸多事项导致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差异。这些事项发生的时间和跨越的期间也往往不一致,因此,仅仅通过“递延税款”账户的记录是很难清晰地显示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过程及其最终结果的。因此,分项分类记录和反映暂时性差异的确认及其转回非常必要。美国要求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流动性和非流动性项目列示,这在上是的。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对企业长短期财务状况进行判断和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的评价,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应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分科目设置、分账户核算、分流动性和非流动性项目列示。在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流动资产营运能力时,规范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排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影响。

3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企业在某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了应税所得的亏损,按税法规定,亏损额可以在以后连续的有限年度内(规定5年,美国为15年)以应税所得对其进行弥补,这样就产生了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对这种由亏损弥补产生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美国的债务法要求把其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然而,为了谨慎起见,我国的债务法不把它确认递延所得税借项。一定时期内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如果可获得的证据显示未来没有足够应税所得时,转回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就不能够在应税所得里扣除,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GAAP就允许企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会计分录是借记“所得税”,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而我国的债务法里,并没有规定可以对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只是要求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不确认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但是,这样的规定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因为未来是不确定的,如企业某年确认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全部转回,也就是预计今后3年内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到次年转回一部分,可到第3年企业发生亏损,也就是说其余的不能转回了,已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能实现,那如何处理?又例如,企业某年预计次年可能会亏损,所以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是实际次年末又实现了足够抵扣的应税所得,那又如何处理?中国债务法并没有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结论随着我国税法与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会计运用稳健原则比税法早提取各种损失和费用,这也会产生许多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如企业一定时期按照会计制度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与税法认定损失时间不同而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债务法对产生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需全部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免妨碍全面摊配法的使用。配以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并同时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就可以解决上述了。如果有证据显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有多半可能不能实现时,在每个年度末对其部分或全部计提减值准备,当其又可以实现时,则可以冲减其减值准备。

所得税会计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的设置和运用,是谨慎原则在该领域的具体运用,反映了对所得税征、纳双方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在维护国家权益的前提下,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应看到,对该账户的设置和运用需要较强的专业判断。“多半可能”一词太笼统,有可能被一些不法企业用来作为调节利润、从而调节税收的“合法”用具。这是该账户在运用中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需要准则加以合理规范。建议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设置减值准备账户,以配合全面摊配法的使用。

参考文献

[1]参见李志慧主编《税务实务》,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351页。

[2]申嫦娥,《构建中国特色的税务会计模式》财会月刊(A会计)2001年1期p20-21。

[3]王从单,《加强所得税会计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江苏国税调研总第23期。

[4]参见李志慧主编《税务实务》,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352页。

[5]李志慧主编《税务实务》,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353页。

[6]《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第025号)。

温度计的原理范文4

(1)防洪:骆马湖现状汛限水位为22.50m(废黄河高程,下同),警戒水位23.50m,设计洪水位25.0m,校核洪水位26.0m,其洪水调度运用按照2012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批复的沂沭泗河洪水调度方案(国汛〔2012〕8号)执行。根据骆马湖不同水位,确定新沂河、中运河行洪流量,相机利用徐洪河行洪。

(2)供水:骆马湖现状兴利水位23.0m,死水位20.5m,2012年确定其旱限水位为21.3m。根据文献[7]中有关骆马湖水源调度要求、省供水范围的供水调度计划及当时雨水情、用水形势,确定并实施兴利调度;当预计骆马湖上中游基本没有来水且蓄水位不能满足未来一个时期用水需求时,为确保皂河闸以上城乡生活用水和中运河航运,需要采取多梯级抽水补给骆马湖,旱情严重、水源严重短缺时采取压减沿线农业用水等措施,以确保重点用水;8月15日至9月30日,考虑骆马湖水位逐步抬高到汛末蓄水位。

(3)航运:骆马湖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20.50m,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24.0m。当中运河运河镇水位降至21.0m以前,交通部门要采取紧急措施,突击抢运积存煤炭。对一些主要物资也要组织突击抢运,作好两手准备;当运河镇水位降至20.5m,航运和农灌用水发生严重矛盾时,农业和航运用水要兼顾,局部要服从全局。在旱情严重难以维持正常航运的时候,应减载或改用小船队运输。

(4)生态:当骆马湖低于20.50m时,为尽量防止骆马湖生态受到破坏,全力实施江水北调,尽量控制骆马湖周边引水口门,减缓水位下降速度。

2水资源供水次序分析

2.1现有工程的水资源供水次序

(1)根据轻重缓急,首先满足城镇生活及港口用水;二是保证电厂、京杭运河等骨干航道航运用水;三是重点工业用水;四是农业用水,其中主要满足水稻用水;五是一般工业及生态环境用水。

(2)供水次序由近到远;高水高用,低水低用;上游来水不足时,秋播冬灌、春灌、育秧尽量利用当地水,当地水不足时利用江河湖库等外来水补充。

2.2新增工程的水资源供水次序

(1)供水水源次序

①供水区各种水源的利用次序依次为当地水、淮河水和长江水。按照水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要注重江水、淮水的联合运用。②干旱年份,骆马湖接近死水位时,限制出湖水量,加大抽江水量补湖,保障人们的生活、生产及水生态环境用水。③以长江为水源供水时,保障供水的优先次序应分段供给,即先“长江~洪泽湖”段,再“洪泽湖~骆马湖”段,后“骆马湖~下级湖”段,条件允许时兼顾下一区段。④供水水源在分区段供水的同时,力求按照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实施达标供给。⑤汛期应服从防洪调度,同时兼顾水量的年际变化,每年九、十月份开始,应视河湖水情及上游来水情况逐步蓄水,必要时继续抽江水补充湖库,以保证冬春水量的正常供给。

(2)行业供水次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21条明确指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①在非用水高峰期,用水的优先次序通常为: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②在用水高峰期,按设计供水保证率由高到低实施供水,即首先满足生活、工业尤其电力及煤炭工业、航运用水;其次供给农业灌溉用水;三是一般工业及生态环境用水。

2.3区域水资源供水次序

(1)当长江水源有保证,且骆马湖高于北调控制水位时,抽江水量出省优先;长江水源有保证,但骆马湖低于北调控制水位时,新增装机抽江水量视情况出省。

(2)当长江大通站流量小于10000m3/s,或者长江水源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恐怖袭击、战争等影响抽江水的事件时,限制或停止抽江供水。

(3)在供水区域内,拟由近及远实施供水;农业灌溉用水高峰期、特殊干旱期、地区用水矛盾突出时,水资源调出(流出)所在地适度优先用水,同时采取限制和错峰措施,保障沿线及供水末梢地区的基本用水权益。

(4)对于直接供水区,一般干旱年份充分利用淮水,同时抽江补给其不足;干旱年份抽江济淮,力求保证工农业生产及航运用水;特殊干旱年份除全力拦蓄地方径流、利用回归水或取用地下水源外,全力运用各项水工程措施,蓄、引、提等各种水源工程实施供水。

3骆马湖水量调度与水资源利用研究

3.1水量调配原则

(1)江水、淮水并用,淮水在优先满足当地发展用水的条件下,余水可用于北调。在淮河枯水年多抽江水,淮河丰水年多用淮水。

(2)按照水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在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供水仍不足时逐级从上一级湖泊调水补充;当地径流不能满足整个系统供水时,调江水补充。

(3)为了保证各区现有的用水利益不受破坏,参照现有江水北调工程的调度原则,经过调算拟定了骆马湖北调控制水位。一般情况下,低于此水位时,停止抽湖泊蓄水北调出省。

(4)为保证城市用水,在湖泊停止向北供水时,新增装机抽江水量优先满足北方城市供水,然后再向农业供水。

3.2不同年型水量调度

根据文献[8]等相关资料,对典型年水量调配过程进行分析,结合湖泊防洪、供水、通航、生态等功能要求以及现状江水北调水量调度原则综合确定骆马湖水量调度方案。水量调度以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质保护目标为前提,通过对南水北调受水区多年系列南北丰枯遭遇情况进行分析,丰、平、偏枯、枯、特枯年分别选取1962年、1969年、1959年、1981年、1966年作为典型年。

(1)丰水年份:调水入湖的时间主要在12-6月,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2900h,平均流量为92m3/s;调水出湖的时间基本覆盖全年,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5400h,平均流量为154m3/s。

(2)平水年份:调水入湖的时间有35个旬,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5300h,平均流量为166m3/s;调水出湖的时间有36个旬,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5300h,平均流量为151m3/s。

(3)偏枯水年份:调水入湖的时间主要在7月-8月、10月中旬-6月上旬,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5900h,平均流量为187m3/s;调水出湖的时间主要在7月-9月上旬、10月下旬-6月上旬,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4800h,平均流量为136m3/s。

(4)枯水年份:调水入湖的时间主要在7月中旬-9月上旬、10月-6月上旬,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6900h,平均流量为216m3/s;调水出湖的时间主要在8月-9月上旬、10月中旬-5月中旬,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5000h,平均流量为142m3/s。

(5)特枯水年份:调水入湖的时间主要在11月下旬-5月中旬,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3700h,平均流量为116m3/s;调水出湖的时间主要在7月上旬-8月上旬、1月-5月中旬,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3100h,平均流量为89m3/s。

(6)多年平均:根据1956~1997年共42年系列资料统计分析,多年平均入湖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5200h,平均流量为164m3/s;出湖泵站装机利用小时为5100h,出湖平均流量为145m3/s。

3.3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实施后水量调度研究

现状骆马湖水源主要供徐州市使用,东线一期工程实施后,将在江水北调基础上增加北送规模,实现向省外供水的目标。

3.3.1水资源调度总体思路

(1)骆马湖水源由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调度。

(2)骆马湖水源主要供徐州市使用,皂河闸下以及宿豫来龙灌区原则上由泗阳站抽引淮水、江水解决,但在电力、油料供应不及时以及用水高峰时,视骆马湖水情适当从骆马湖放水解决。用水紧张时,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确定总用水量,宿豫、泗阳两县(区)的用水由宿迁市负责分配安排,并确定井头站、刘老涧站的抽水流量。

3.3.2水量调度研究

(1)水量调度控制。

在现状水源调度的基础上,根据骆马湖防洪、供水、通航、生态等控制运行条件,湖泊运行水位一般情况下不低于死水位。在汛期进入淮北雨季后至8月14日骆马湖水位控制一般不超过汛限水位22.5m;8月15日至9月30日,视天气情况及中长期天气预报,决定骆马湖是否由汛限水位逐步抬高到正常蓄水位,充分利用洪水资源;10月~次年进入淮北雨季前,湖泊水位以正常蓄水位23.0m控制。

(2)北调控制水位。

当遇枯水年,为保证骆马湖周边用水户现状用水利益不受破坏,湖水位较低时,将停止抽水北调出省。为此,根据现有调水工程体系及多年的调度运用实践,拟定骆马湖北调控制水位,一般情况下,当湖水位低于北调控制水位时,停止抽骆马湖蓄水北调出省。骆马湖北调控制水位为:①淮北雨季开始-8月14日为22.5m;②8月15日-9月为22.5-23.0m;③10月-5月为23.0m;④6月-淮北雨季前为23.0~22.5m。

(3)调水入骆马湖的时机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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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独立学院;本科高校;高等教育;考生

一、背景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提出申请与社会合作方共同合作进行对本科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本科高校这一方需要保证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对学院的教育规划和管理进行负责;合作方则是需要提供开办独立学院所需要的条件和教学办公设备,并且负责对独立学院的管理、领导和监督。

独立学院与普通高校有三大区别:一是全部实施民办机制,合作者需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硬件设备,对学生收费的标准则按照国家制定的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二是采用新的办学方式,重点突出独立学院的“独立”,独立学院拥有独立的校区和基本办学设备,实施独立的教学规划和管理,独立的对外招生,独立的颁发学生学历证书,独立进行学院的财务核算,并且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三是实施新的管理体制,国家规定本科高校对独立学院的教学计划和管理负责,需要保证教学质量,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教育规划由高校与合作者共同决策。

独立学院提供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需要来制定开设专业。全国高校招生时,独立学院也会列入高校年度的招生计划当中,并且会适度的减少录取分数线,在本科三批中进行录取。独立学院的招生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得根据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要求来进行招生录取批次以及对户籍管理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问题。独立学院的招生收费是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政策来制定。

二、独立学院存在的意义

1.缓解了考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绝大部分老百姓开始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多的考生渴望能够接受高等教育获得学位学历,使得考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远远大于高等教育的供给。在高等教育的不断改革下独立学院应运而生,不仅扩大了高等教育的办学方式,而且满足了绝大部分考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让考生们能够有机会去接受高等教育。

2.减轻国家教育经费的负担

正是因为国家经费的负担沉重,没能力在短时间建设足够的普通本科高校来满足考生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所以才导致高等教育的供给不足,而独立学院的出现大大减轻了国家教育经费的负担,利用合作方投入的资金来开办学院,增加了高等教育的供给,并且减轻了国家教育经费的负担。

3.使“垄断”的教育体制变得多元化,增大竞争

以往的高等教育都是由政府一手包办,使得我国教育体制非常单一。独立学院的出现使得我国教育体制由单一向多元化过度,开创了多元化的办学模式,使得家长和考生们拥有更多的选择。并且因为多元化使得独立学院之间、独立学院与普通高校之间在招生、教师资质、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存在激烈竞争,让我国的教育环境显得更具活力和动力。

三、独立学院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1.教学计划未完善

现在许多的独立学院的教学目标都不确定,都是以母校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来进行管理,在教学计划上简直就是母校的“翻版”,使独立学院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同时独立学院所开设的专业大部分都是低成本专业,并且在计算机等级和大学英语四级的要求上保持和母校一致,严重的束缚了学生的个性发展,最终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只是母校的一个复制品。在就业的时候,与母校的学生对比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2.教师教学过程缺乏相对应的教学模式

独立学院的教师们在教学的时候都采用与母校相同的教学模式,都未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独立学院的学生相对比母校的学生基础低、纪律性差、上课不集中精神,在这样的情况下同样采用母校的教学模式,无疑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教学的效果不高。

3.专业设置不合理

独立学院在创建初期没有基础和可以参考的模式,专业设置不合理。许多独立学院为了招生而开办许多未经过市场调研的专业,这些专业虽然都很新颖但是没有一套完整的教育体系,在教学方面上会显得很空洞,学生们也会转移注意力,出现早退、旷课等情况。

四、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根据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

独立学院必须从实际出发,真正的挖掘学生的潜在能力,而不是盲目的模仿母校的教学计划来实施,必须坚持自身的独立性,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水平,制定相对应的教学计划,真正达到人才培养的目标。并且多考察就业市场的现状,根据市场人才的需求,制定毕业生工作安排计划,从而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

2.改进教师教学模式和规范运行管理制度

根据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来改善教学。例如选择小教室来进行教学,在小教室里,教师们可以很清楚的观察每一个学生的上课情况,防止学生出现早退、旷课、精神不集中的情况。有目的的进行教学管理,根据独立学院的特色来制定一套规范的运行管理制度,不完全照搬母校的运行管理制度。

3.增加实践教学的课程

实践教学可以用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不仅拥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并且懂得如何运用所学的理论去进行操作。

五、结语

独立学院的出现无疑在一定的程度上满足了当代考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并且减轻了国家对教育经费的负担,但是独立学院还处于一个创建初期,在管理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到人们对独立学院的信心,可是随着独立学院的各项体系逐渐完善,独立学院的教学模式对学生们会更加有效,让广大考生会对独立学院更加青睐。

参考文献:

[1]张容. 我国政府防止独立学院转型中国有资产流失之政策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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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独立学院在1999年以后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其中对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也是各有特色,但是,在独立学院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以致影响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的进程。

1、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学生辅导员作为思政教育的主力军,不仅应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更需要掌握一定的诸如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理论和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为学生提供实效性的服务。然而,目前独立学院的辅导员多数缺乏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知识背景,对于社会关系处理以及学生管理方法也知之甚少,业务研究明显落后于形势的发展,这与独立学院学生纷繁复杂的情况相比,使得他们难以在工作中取得理想的效果,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培养质量。

2、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独立学院学生辅导员普遍存在年龄、学历、性别、专兼职不合理的问题。对于独立学院特殊的 学生情况,有些独立学院的辅导员队伍青年人太多,缺乏有经验的中年骨干,尤其是在聘用对思想政治教育有着高度责任心的老同志这一块还是空白。因此,很多辅导员的工作开展缓慢且容易浮于表面;同时一些独立学院的辅导员队伍学历层次偏低,多数以本科毕业生为主,研究生寥寥无几,知识储备不够,管理水平不高,也进一步制约了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而在辅导员工作队伍中男女比例不尽合理,也往往致使一些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得不到有效的开展;还有些独立学院的专兼职辅导员比例不协调,很多行政人员或导师兼任的辅导员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生工作中去,这样相当一部分任务又转压在专职辅导员身上,从而大大影响了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落实。

3、独立学院辅导员流动大,队伍不稳定,职业意识淡薄。目前,很多独立学院对辅导员队伍并不重视,辅导员的思政教育工作不被理解,而且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培训交流、科研支持等方面与同等条件的机关干部和专业教师相比有较大差距,致使一些辅导员缺乏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甚至把辅导员工作当成“过渡性”职业。一方面不少独立学院与辅导员是一年一签,当辅导员不能承担繁重的学生事务时就换人,从而导致辅导员人心不稳。同时另一方面,一些条件优越的人员从事了独立学院的辅导员工作,但也是处于极不情愿的状态,只是将辅导员岗位当作进入高校工作的捷径和跳板。一部分人两到三年就考研考博,脱离辅导员岗位,另一部分人就准备转岗,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这种所谓的"过渡性"职业情况使得不少辅导员在刚刚胜任学生工作之后就离开了辅导员岗位,使很多好的工作经验得不到总结和继承,如此以来严重制约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4、独立学院辅导员角色定位存在偏差,工作职责不明确。虽然中央文件已明确提出辅导员队伍是高校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却并非全然如此,在我国的独立学院中,各级领导和专业课老师在认知上存在偏差,辅导员角色定位不明确,甚至出现了错位现象,人们不清楚辅导员究竟是教师还是党政领导干部,或者是两种身份的结合,就连辅导员本身也对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定位认识不清,认识上的不到位使得一些独立学院并没有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学院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随着全国独立学院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人数和学生事务性工作也成倍增加,再加之多头管理,使得辅导员工作职责不清,一些对学生学习、生活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不能充分履行其管理学生事务的职责,于是辅导员就成为他们的代职者。就目前独立学院辅导员工作来看,涉及的范围远远超出了他们工作的职能范围,这样大量的时间用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上,必然会减少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关注,核心职能的弱化倾向不利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独立学院辅导员工作缺乏科学的考核标准和完善的执行机制。由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其工作的考核一直难以准确地进行量化评估。现在很多独立学院对辅导员工作有较为详细的规定,甚至具体到每周必须谈心几次,查课几节等等。但是这种看似科学的硬性考核标准却并不能对辅导员的工作以公正的评价,也不能有效的督促辅导员积极地开展工作,实际上反而使辅导员的工作走进了形式化的怪圈,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对于见效周期长、对象范围广、成绩不显著的辅导员工作来说,考核评估工作的长效性与连续性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执行中拖沓,松怠,以及奖励制度的不到位和惩罚措施的力度不够,那么即使再科学的考核标准也只会流于形式,使其权威性,严肃性大打折扣。像这种不能对辅导员工作产生促进作用的考核机制,对辅导员本身以及独立学院的发展是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

推进独立学院辅导员专业化进程的设想和建议

独立学院辅导员的工作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它的发展规律从随意到规范,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建立科学完备的体系,从经验性的总结到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成果丰硕,都印证了独立学院辅导员工作的发展趋势。同时,独立学院的辅导员自身也从临时抽调,自主外聘向专业化发展,实现了辅导员工作在新时期的新跨越。但是要真正以事业凝聚人才,以制度促进建设,推动独立学院辅导员专业化进程,还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加以重视和解决:

1、现代教育中,大学内部各种从业人员的分工越来越细,各项工作的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过程中,独立学院更应该把专业化始终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努力推进辅导员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升辅导员职业门槛,严格选聘程序,高标准选择接受过专业教育的人员;有计划地推荐辅导员参加各类业务进修及岗位培训;组织辅导员开展自身的科学研究,适时请专家进院,针对性地为辅导员开设专题讲座,使之有效地提升辅导员在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的理论素养和运用能力;制定辅导员队伍的学习规划,并将之纳入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培训计划。

2、严格把关,做好学生辅导员的配备和选择。工作范围广、时间长、压力大一直以来都是独立学院辅导员所必须面对的现实。因此如何将一些优秀的人才吸引到独立学院中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梯度有序的辅导员队伍是极为重要的。首先,从校内外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的,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青年优秀毕业生补充到独立学院的辅导员队伍中去。对于多年来一直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有经验、有水平的中年骨干要加以重用,积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同时可以考虑将一些退休的老教师返聘做专职辅导员,他们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完全可以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监督中大有作为。其次,在选配辅导员时,应该考虑他们的学历和性别,在独立学院今后的招聘中,条件应该慢慢向硕士学历倾斜,因为如果没有一定的学历,那么这种“一杯水”对“一杯水”的教育,会让学生简单地将辅导员等同于高年级的学长,以至于很难产生一种尊重感和信服感,而且低学历对于辅导员自身的基础理论研究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也会大受限制。在性别方面,保持约1:1的男女比例为宜,这样既符合独立学院中男女生性别分布比例,也不会造成辅导员工作思维上的定势。最后,根据学生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对高年级或毕业班可聘一些师德好,业务水平高,在学生中享有一定威信的教师作为兼职辅导员,但是比例不应过大,而且他们还需保持有一定量的时间能深入到学生中去解决他们在思想上,学业上的实际问题。总之,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辅导员队伍是推进独立学院管理改革的关键所在。

3、长期以来,独立学院辅导员角色定位不明确,使得辅导员既未能像专业教师一样得到学校的培养,又未能真正成为学院的管理者。根据教育部的第24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了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因此要让辅导员“安心”“抬头”,就需要规定其岗位和职务、津贴等不应低于同等条件的教师和管理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教师系列进行,职务晋升按管理干部系列进行,双线上形成辅导员队伍的职称结构,真正明确辅导员角色定位,保障好辅导员的发展方向。在独立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中,还应当根据辅导员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他们的目标、任务、权限及责任,并在工作内容上,将辅导员工作做专项划分,在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的工作职责下,根据他们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等让他们分别从事学生日常事务、择业指导、党团建设及心理咨询等细化工作等。由于辅导员的时间和精力有限,辅导员的工作职能不仅需要高校辅导员发挥能动作用,而且更需要学院各方面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一起参与,共同努力,减少辅导员过多事务性工作缠身的状况,使之能紧紧围绕思想政治教育这个中心,促进独立学院各项学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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