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关系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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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关系论文

师生关系论文范文1

(一)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是“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落实。随着素质教育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越来越受到广大的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也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并逐步尝试将“以人为本”这一新的教育理念贯穿于日常教学活动中,努力增加教育教学的“人情味”,和谐的师生关系便是这一新的教育理念的贯彻和落实。比如,班上一位非常调皮的男生,经常与其他学生打架,让老师们很是头疼。我认识到该生的调皮也许是有缘由的,于是,经过与该生家长的沟通,我了解到该生父母离异,该生跟随父亲生活,但父亲工作繁忙,基本无暇顾及他。我想,该生调皮可能是希望引起爸爸、妈妈和老师的注意,其实他心里是非常缺乏安全感的。于是,我与该生的爸爸进行了深入交流,希望爸爸能够多抽出时间来关心他、陪伴他,我在平时课堂上也时常让他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并多加鼓励,后来,该生不再随意和别人打架了,逐渐认真听讲了,学习成绩也有所提高了,我与他之间也亲近了许多。可见,“以人为本”不是一句空话,是真正的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二)构建和谐是生关系体现了教育的本质。在我们的传统教学中,教师千方百计的传授给学生知识,哪怕是“题海战术”,哪怕是“填鸭式”的灌输,只要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就是好的教育。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高分低能儿”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教育方式的弊端。教育工作者开始深刻反思: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我们当前的教育是否偏离了教育的本质?著名的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他的《什么是教育》中写道:“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一棵树,一朵云推动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一个灵魂。”而卢梭在名著《爱弥儿》中也说道:“最好的教育就是无所作为的教育:学生看不到教育的发生,却能够实实在在的影响到他们的心灵,发挥出学生的最大潜能。”是的,撞击学生心灵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就是要通过教师的看似无意的交流与沟通,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学到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为人处事的能力,这正契合了教育的本质,必然能够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

二、积极响应和谐社会号召深入探析和谐师生关系路径

为了更好的促进师生之间的共同进步,加快和谐校园、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要积极响应和谐社会的号召,深入探析和谐师生关系的路径,在热爱学生的基础上,学会赏识学生,加强与学生之间的真诚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加强我们教师自身的学习,为学生树立起良好的榜样,成为学生效仿的正面典型。

(一)热爱学生,增进师生之间的美好情谊。热爱学生,就是要尊重学生。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真正从内心深处尊重学生,将学生放在与教师平等的平台上来看待学生。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就要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尤其是当学生犯错时,要深究学生犯错的原因,尽量不要当众批评学生,学会保护学生的自尊心,维护学生的个人形象。热爱学生,就是要相信学生。我们要相信学生能够做得很好,相信学生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相信学生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态度,相信学生的未来会更加美好。比如说,我们班有一位数学后进生,他的数学基础较差,学习态度一般,学习习惯也不好,经常会在上课时间走神甚至睡觉,为了帮助他改正这些坏毛病,我故意给他安排一个数学小组长的岗位,让他负责日常作业的收发,刚刚当上了“班干部”,他甚是高兴,自此之后,他以小组长和班干部的要求来要求自己,刚开始的时候看得出来他确实做的比较吃力,但是,时间久了之后,他逐渐改善了自己的学习态度,上课认真听讲,下课认真做作业,数学学习成绩也提高了。所以,学生的潜能是无限的,只要加以有效的引导,便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要学会放手,学会相信学生。

(二)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正面典型和榜样。我们常说的“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要学会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起正面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会影响到学生,尤其是青少年的模仿能力很强,如果经常模仿老师的积极的言行,便可能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产生正面影响。这也是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和为人处事的能力,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修养,以足够的“资本”获取学生的信任和尊重,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学生的敬慕,进而增进师生之间的关系。当学生在生活中或学习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学生才会在第一时间想到老师,请教老师。比如,我们在要求学生不能迟到早退的时候,先要要求自己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我们在要求学生尊老爱幼的时候,就要自己先做到尊敬长辈、爱护弱小;我们在要求学生努力学习的时候,我们自己必须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我们在要求学生有错就改的时候,我们自己首先要直面在教学活动中的失误,学会道歉……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学生尊重和敬慕的对象,才能构建起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三)以情动人,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情感沟通。与学生之间加强情感交流与沟通是最能够促进师生关系和谐的重要措施。为此,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学会主动表达。作为教师,我们要寻找机会,学会主动表达自己对学生的关爱之情,让学生明白老师是真心想帮助他们的。比如,发现某位学生成绩下滑后,我们要利用课下时间主动找学生谈心,了解成绩下滑的原因,帮助学生制定提高计划,并随时关注学生的学习动态。二是学会赏识学生。对学生的赞美,往往能够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哪怕是教师的一句善意的提醒,或是一个鼓励的微笑,都是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与互动,都会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所以,老师要多鼓励学生、赞美学生,发现和寻找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以此为突破口增进师生之间的情谊。

三、结束语

师生关系论文范文2

90后女大学生营养状况调查与分析所调查的90后女大学生营养不良的198人,营养正常的为403人。平均体质量指数为21.56,其中过轻者(低于19)为15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26.29%,适中者(19~24)为403人,占总调查人数的67.06%,体质量超标者(24~29)为35人,占总调查人数的5.82%,肥胖者(29~34)为5人,占总调查人数的0.83%。从这次调查的数据可以得出:90后女大学生大部分营养状况正常,有少部分偏瘦,偏胖者较之偏瘦者更少,可能与90后女大学生过于追求以瘦为美、过于节食减肥有关(表1)。

90后女大学生进餐情况调查与分析90后女大学生吃早餐者为482人,占总人数的80.20%,说明绝大部分90后女大学生还是吃早餐的,但早餐品种多样、主食与奶蛋搭配的仅15人,这反映90后女大学生早餐品种较少、质量不高,可能影响其上午的学习效率和身体发育。中晚餐营养搭配较均衡(主食荤素搭配)者为202人,占总人数的33.62%,说明大部分90后女大学生中晚餐营养搭配不均衡、主食和荤素搭配不当,作为一天中的两大主餐,长期这样搭配很可能影响其营养状况。晚餐节食者为566人,占总人数的94.18,这反映了绝大部分90后女大学生盲目节食减肥。这与90后女大学生营养状况调查的结果也吻合,偏胖者较之偏瘦者更少(表2)。

90后女大学生常吃零食情况与分析女大学生常喜欢吃零食,其中对水果尤其偏爱,100%的女大学生都不能拒绝水果的诱惑;常喝牛奶的为212人,占35.27%;常喝豆奶的为115人,占19.13%;常吃鸡蛋的为59人,占9.82%;常吃饼干糕点的为216人,占35.94%;常吃油炸食品的为532人,占88.52%;月经期吃冰激凌的为175人,占29.12%(表3)。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得出,90后女大学生由于爱美的需要,都会选择吃水果美容,但其奶制品消费不高,尤其是豆奶消费偏低,这不利于身体对动植物蛋白质的平衡摄取,也影响了植物雌激素的摄取。油炸食品的食用比例较高,达到了88.52%,可以说绝大部分的女大学生都难以抵制地摊上油炸食品的诱惑,但这种状况可能会影响摄食的卫生安全,也容易影响青春期青春痘的肆虐。

师生关系论文范文3

关键词: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形式

一、关于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应理解为:人们劳动过程中,不仅与自然发生关系,而同时也发生在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非常广泛,并不是所有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均有劳动法调整,有些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由其他法调整,如民法中的承揽关系等等。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和劳动有着直接关系,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基础和实质。因此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劳动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工作条件;经营者为获得经济利益,将要求包括降低人工成本的经济利益。

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三)劳动关系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角度,劳动关系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分类,可分为用人单位与正式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与临时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分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关系、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等等。

(四)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从用工双方的主体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员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员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即时结清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4、从法律的适用上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解决。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解决,合同主体应向工商行政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讼,仲裁不是向法院提讼的必经程序。

二、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或者其它形式)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换言之,“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未签订劳动合同;②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予终止或续签,但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为其支付劳动报酬(或是继续实际使用劳动者和为其继续实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者实际为或继续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实际领取或继续领取劳动报酬的情况。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由于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执行过程中的一个特有现象,它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1、复杂性。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的面广、人数众多;2、特殊性。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3、合法性。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4、隐匿性。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劳动争议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

(三)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

1、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政策原因。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大量的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使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在当前劳动就业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劳动者为保住工作岗位,不敢坚持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现象不断增多。

2、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法律原因。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劳动法》为主的,一系列与劳动标准规定相配套的劳动关系调整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实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规范化。在制定《劳动法》时,人们并没有意识到现实中的事实劳动关系会在《劳动法》实施后仍然大量存在。因此,为现实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制造了机会。

(四)事实劳动关系的本质

不论劳动关系如何分类,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乃是民法上的雇佣契约关系。劳动契约是劳动关系的核心,一切劳动关系都是建立在劳动契约基础上的。事实劳动关系也是一种劳动契约的表现形式。是因为,1、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是法制经济,是契约经济。劳动关系是契约关系无可厚非。而劳动关系这种契约形式,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为之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其实是雇佣合同。而我们现在所称之为的“事实劳动关系”其实是“劳动关系”表现形式的一种,即无书面之劳动契约或无有效之书面劳动契约。事实劳动关系是人们的习惯称谓,事实劳动关系也是一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精神的劳动契约关系。

三、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一些国家称雇佣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者因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而附带产生没有参加签定劳动合同的第三人即劳动者直系亲属依法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它可以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变为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的实现,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

(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招收录用劳动者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并且通过与劳动者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专长,做到人尽其才,合理使用劳动力。用人单位享有依法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自,劳动者能进能出,可以促进劳动力流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其所在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有利于巩固劳动纪律。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只要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就能调动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会产生矛盾,发生劳动争议。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他们正确地行使权利,严格地履行义务。这样,就可以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

(三)、劳动合同的分类。常见的分类有:按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身份不同分为城镇职工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学徒工劳动合同;按用人方式不同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按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不同分为书面劳动合同和口头劳动合同等等。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当事人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灵活、简便,但不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因空口无凭而难以处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明确,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当事人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因此,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由此可见,我国《劳动法》是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

五、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订立形式存在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劳动行政部门无法依法对其进行征缴相关的费用,劳动者也没有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事实上,劳动关系的发生,本身就是一种事实行为,劳动关系本身是通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多种多样)这个事实而形成。并不是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其它形式(如:口头形式、默契形式)等非书面形式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这之间的劳动力的使用和被使用关系就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事实劳动关系”。在其他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允许采取口头、默契的合同形式。因此,我认为在制定《劳动合同法》时应承认书面、口头和默示多种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作出具体的规定,规范“事实劳动关系”,明确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完善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对违约赔偿作出必要限制和规定,增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事实劳动关系只有规范化、法制化,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建立起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朝着良好健康不断向前的方向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李景森《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贾俊玲《劳动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师生关系论文范文4

关键词: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管理体系

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高职教育不应只在教室或实训室仿真状态下进行,其特殊的教育类型和特定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实践教学在高职教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正成为各类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新培养模式。“顶岗实习”以其工作岗位的“零距离”、工作环境的职业性、工作经历的真实性和工作体验的综合性成为了“校企业合作、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最重要的实践方式职称论文。

然而,高职院校在实施顶岗实习的同时,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要完成相应的专业课程的教学,对于脱离正常教学体系参加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如何建立一套专业的顶岗实习管理体系,以保证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学习和实习效果,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1顶岗实习管理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高职院校所组织的学生顶岗实习是学生在完成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后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由学校、企业、学生和学生家长等四方共同参与,具有管理主体多元化、实习地点分散化、实习岗位职业化、实习内容多样化等特点。同时,在顶岗实习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①学生和学生家长对顶岗实习认识不够、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差;②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管理措施不落实;③学业管理中师生、校企之间沟通不畅,学生合法权益难有保障;④实习岗位与专业培养目标所确定的岗位不一致;⑤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学校很少介入,学生的实习管理完全由企业负责;⑥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标准不统一。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努力纠正。只有构筑规范的顶岗实习管理体系、制定及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不断改进顶岗实习管理方法。只有从顶岗实习组织发动与指导到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都由校企共同组织实施,才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才能确保顶岗实习质量,维护学生合法的权益,保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推进,才能提高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以及适应社会适应市场适应就业的能力。因此,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的组织与管理体系的建设是顶岗实习教学改革至关重要的一环。

2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管理体系构建的对策思考

顶岗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必须按照顶岗实习的实际情况,在教学管理的组织系统、信息反馈系统、评价和考核系统等方面切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管理体系,以保证顶岗实习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1加强顶岗实习前的教育体系建设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学习,主要是针对专业培养的岗位要求所设计的,然而学生一旦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学习的内容会是职业化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内容。这时学生就会从单一学生角色向学生加员工双重身份的转变,会成为一名企业的“准员工”。为了尽快缩短顶岗实习学生角色转化的不适应期,学校非常有必要结合合作企业和合作企业基本工作岗位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细致的顶岗实习前教育和培训学习,以提高学生对顶岗实习这种教学模式的认识、对将要参加顶岗实习的企业和岗位的认识。学院在加强顶岗实习前的教育过程中,可以由产学研管理部门牵头,组建由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相关教学单位、相关企业多方合作的顶岗实习前教学团队,有针对性地从五个方面构建教育体系:一是目的性教育;二是学业管理教育;三是责任、义务和权利教育;四是日常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五是企业文化与人才需要等教育。并通过专题讲座、专题报刊、专题海报、课堂教学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全方面的教育。在顶岗实习前的宣教过程中,要使学生树立“从实践中去学习,从工作岗位中去学习”的观念,同时还应充分强调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所具有的双重身份,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因此,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必须接受学校与企业的双重管理,并要求学生学习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劳动法等有关知识,以保证自己对实习企业和工作岗位有较清醒的认识,从而使学生能正确认识并积极参加顶岗实习教学。

2.2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是保证顶岗实习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从管理多个顶岗实习班所反映情况来看,顶岗实习集中管理的效果要优于分散实习,但同时较学校内管理又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强化过程管理,真正做到“学生顶岗实习到哪里,学校管理就延伸到哪里”。就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2.1建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建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吸收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各领域的能工巧匠、专家学者,发挥他们的作用,来帮助学校共同研究顶岗实习的方案,制订顶岗实习的基本管理制度,并通过领导小组成员的介入寻找一些校企合作的机会。

2.2.2建立向学生家长通报制度在学校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前,应向学生家长进行相关信息的通报,寄发“告学生家长书”,说明顶岗实习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学校的组织管理情况,要求得到学生家长的签字确认。以保证学生家长能及时了解子女在学校和企业的学习情况,配合校企双方做好顶岗实习的工作。

2.2.3建立学校指导老师驻厂管理制度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远离学校,在企业会遇到多种具体的问题,这需要学校安排指导老师入驻企业,代表学校配合企业从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生产、安全等方面进行第一时间的指导和管理。

2.2.4建立学分认定制度对于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可以根据校企双方联合制定的顶岗实习方案,结合企业培训内容、岗位操作要求和学校开设的辅助课程,分模块顶替原教学计划的课程学分,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顶岗实习学生只要完成新教学计划中各任务模块的考核要求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以保证正常毕业。

2.2.5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顶岗实习学生到企业后具有双重的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这就要求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和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然而,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除工作时间外,“准员工”的自由空间比较大,因此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应建立如《顶岗实习学生请假管理制度》、《顶岗实习学生出差管理制度》、《顶岗实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顶岗实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指导意见》、《偶发事件处理机制》等制度,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除制定以上管理制度外,还应建立包括《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细则》、《顶岗实习驻厂指导教师职责》、《顶岗实习学生定期会议制度》、《顶岗实习学生党团员发展指导意见》、《顶岗实习考核制度》、《顶岗实习档案管理制度》、《顶岗实习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制度。

2.3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和家长联动的契约化管理体系顶岗实习不仅要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而且也要得到学生家长的积极支持,只有以上四方联成一体,通过协议较好的协调和保证学校、企业、学生和家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管理,顶岗实习才能安全、有效的完成。学校在四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为学生争取合法权益的主体,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实习单位是四方中最关键的一方,它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者,是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确定学生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要求的第一环节。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一名“准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还要负责自身的安全等。学生家长是顶岗实习工作强力后盾,只有得到家长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学校的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才能在学生中进一步得到推广,学生家长还是监督者,她能很及时有效的向学校反映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一些问题,是顶岗实习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协议的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和学生家长四个主体是相互联系的,他们都有自身所需要完成的工作使命,脱离了谁都可能对学生的顶岗实习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只有将这四个主体形成一个联动的整体,才能使合作更有生命力。

2.4借助数字化网络平台构建学生顶岗实习网络管理系统对于顶岗实习学生与校园内学生的管理其最大的区别在于相互沟通的方式不同,师生之间的距离导致了学校不易通过直接的面对面方式及时解决学生的一些问题。为了方便学生与学校的交流,及时解决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并能科学快速地统计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学校可以借助数字化网络平台建立一套“学生顶岗实习网络管理系统”,通过同步和非同步远程互动,发挥网络管理系统“沟通及时、交流便捷”的特点,使学校、学校老师、企业、顶岗实习学生彼此联系,这虽然不如面对面交流直接,但能通过功能模块的开发,基本解决顶岗实习中的一些客观难题。比如:①通过网络课堂模块的开发,可以针对性的开设一些课程,可以让学生和老师一对一的自由在网络课堂进行交流,可以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信息等,基本解决顶岗实习学生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求。同样,顶岗实习学生也可以通过此模块将在企业顶岗实习所学的实践操作知识和经验心得与学校老师和同学进行交流;(②通过开发实习信息收集模块,将顶岗实习学生的个人、实习单位、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信息统一进行收集与整理;③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学业管理模块的开发,将顶岗实习学生的学分认定情况、企业各阶段考评情况等信息进行及时的反馈;④通过教学质量网络测评模块的开发,将学校老师指导情况、企业帮带师傅的指导情况及时反映到学校和企业的相关管理部门;(⑤通过信息平台模块(包括如QQ群、短信群发)的建设,可以将学校、企业的相关文件、通知、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顶岗实习学生需要上交的一些材料等信息及时通知到每位顶岗实习学生。

2.5建立校企结合的双重考核体系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任务主要包括企业的工作任务和学习任务,此阶段的考核不同于在校内所开课程的考核,这种考核的主体应该是校企双方,只有双方共同参与考核标准的制定,对顶岗实习学生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学习任务进行双重考核,才能保证考核的科学性,达到全面实现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目的。对于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各个工作任务的考核,主要由企业和学校双方进行共同考核,企业一方可根据学生在岗位上的表现、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技能掌握情况、实习纪律和态度由指导老师(帮带师傅)进行考评,给定成绩,校方可以根据企业评定,并结合学生在此岗位上的实习表现、岗位实习报告和实际检查情况等综合评定成绩。对于各个工作任务的考核一般应以企业考评为主,学校考评为辅,只有企业和学校双方均考核合格,学生的考核才能是合格的。对于各个学习任务的考核,应根据由谁主要组织和学习什么内容来进行考评,如果是企业组织的学习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企业操作流程等内容的考评应以企业考核为主,如果是由学校安排的辅助课程到企业教学的,应以学校考核为主。

经过校企双方的双重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以根据学校的有关制度获得相应学分并获得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签发的《顶岗实习证书》。通过校企双方严格的顶岗实习双重考核体系的评价,相信能使各项考核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能使学生更加重视顶岗实习各个实践和教学环节的学习,不断提高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就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余战波.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探讨[J].科技信息.2008(16).

[2]彭分文.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浅说[J].职业教育研究.2008(5).

[3]刘学文.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

师生关系论文范文5

关键词:管理;沟通;探究

师生沟通在整个教育管理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适时、恰当的师生沟通能够及时发现学生不健康的心理因素,采取相应的方式,使其健康成长。师生沟通在中学教育管理体系中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因此应当引起教育管理者足够的重视,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

1.师生沟通中师生地位不平等。既然是沟通,就应该使沟通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有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志。然而在现实中,老师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则处于被动地位。这种现象的产生追根溯源在于传统观念“师道尊严”的影响,教师高高在上,以智者、仁者的口气训导(或训斥)学生,不问事情的缘由,漠视学生的情感,要求学生怎么做,不怎么做,学生只能“从命”而不能自行其事甚至质疑。

2.师生沟通缺乏信任感。在师生沟通中,往往是老师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学生,用怀疑的发问了解学生,而学生则是竭力回避老师的目光,穿越雷区似地小心翼翼的回答老师的问话。师生间缺乏沟通的基本要素——信任感。习惯成定视,一旦有打架斗殴等违纪事件发生,不论是班主任还是德育部门的管理人员,首先想到的是那些有“前科”的学生,第一判断即锁定这些同学为“嫌疑人”。调查问讯一波接着一波,这些学生心里能受得了吗?久而久之,这些学生便破罐子破摔,成了人见人厌的坏学生。

如何使师生沟通形成以学生倾诉为主体的“绿色通道”,成为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高效方式呢?经过研究总结,我归纳为以下几种沟通方式。

1.拉家常式。所谓拉家常式,是指沟通的切入点要自然亲切,话题生活化。老师可以给学生一个座位,倒一杯水,面对面地、毫无拘束地开始谈话。老师可以问问学生的生活怎样等等,努力为谈话营造一种和谐而轻松的气氛。老师要和蔼而平易近人,注意倾听学生的表达,多问几个为什么,不时插入自己青少年时期美好往事的回忆,来缩短师生年龄上的差距,进一步增强谈话的亲和力。拉家常式师生沟通方式有助于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特别是刚接手的班级或年级,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为今后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树立老师的良好形象。

2.避重就轻式。对于学生的违纪事件,老师需要冷静思考,沉着处理。对于事件中违纪的学生我们不妨避开事件本身,就一些集体建设、家长期待、学生考试成绩等问题进行师生沟通。违纪学生往往想的是接受严厉处置,而老师的谈话却避开重点话题,会使学生心存感激,进而主动坦诚地承认错误。这一沟通方式在学生违纪时,老师有意制造“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情境,让学生自主反思自己的行为,冷静检查自己的言行,通过反省再认知,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避重就轻式沟通方式并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不是和稀泥,而是一种策略,目的是在不升级原有矛盾的基础上,给违纪学生更多自主的权利——自主反思、自主反省、自主判断。这一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承担责任的精神和冷静应对事物的态度,促进学生良好品格的形成。

虽然现代传媒发达,但是传统的方式如书信(或小纸条)式的沟通,尽管篇幅简短甚至只有只言片语,但就其效果来说仍是不可低估的。有消息报道说,师生沟通中教师所写在纸上并签了名字的几句话被学生长期收藏,甚至被视为座右铭。有的老师为了鼓励学生,作一副简单明了的漫画,赠给学生,学生居然如获至宝,爱不释手。可见,在师生沟通中要想提高效益,发挥作用,一定要给学生可以珍视的东西——一句话、一首诗、一幅画,甚至一个定格了的举动。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也不难看出,沟通中要以激励为主要目的。所谓激励,意在激发、鼓励。

参考文献:

1.杨清.心理学概论.

师生关系论文范文6

随着近些年来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与成熟,旅游行业的不断完善,旅游管理专业已经跃入人们的视线,成为学生高考升学时的一个专业选择。我国各大院校也纷纷开设旅游管理专业,培养适应旅游行业需要的专门人才。由于我国旅游业起步比较晚,旅游学科建设时间较短,旅游管理专业的建设仍处于不断发展与成长的状态。目前,旅游学科还未形成完善的学科体系,这就要求在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时,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方式,除了要结合旅游行业的需求外,还要考虑学科的特点及开设本专业院校的特点,选择适合学生的学习模式。

一、目前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学习的主要模式

学习模式是假定能够使个人达到最佳学习状态的方法。“学习模式”的思想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近年来获得普及。学习模式即为学生在长期学习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在获取知识时所采用的方式。不同个性特点及教育背景下的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模式也不尽相同,本文主要列举几种传统的学习模式。

(一)接受性学习模式

在传统教育的背景下,学生接触最多的是“填鸭式”教学模式,人们也习惯于这种被动接受知识传授的模式。这种接受性学习,是以教师讲授为主进行的知识传授,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二)参与性学习模式

参与性学习模式是学生通过教师给出的任务或情景参与到学习情境中,而非机械地接受教师的想法或思路,学生可以通过参与进一步认识所学内容,但也相对耗费时间和精力。

(三)实践性学习模式

旅游行业区别于其他的实体企业,其主要提供的是服务产品。针对这种行业的特点,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还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技能。在这种要求下,就需要学生进行实践性学习,通过实践的方式发现问题,进而加深对专业问题的认识。但这种方式也会受到学生个体认知水平的影响,预期效果不定。

二、大数据下新学习模式的产生

随着时代的发展,数据已经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人们对海量数据的挖掘和运用,已经拓展到各行各业中,现今对学生的学习也产生了影响,逐渐形成了新的学习模式。

(一)大数据对旅游专业的影响

1.大数据。大数据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2.大数据对旅游的影响。大数据的出现,使信息更为全面和完善,对旅游行业的影响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对旅游者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相关企业的影响。通过大量数据,旅游者可以了解目的地的环境、气候、风俗民情等相关旅游信息,建立纵向和横向的数据指数,有效了解旅游行业现行的相关政策等信息。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相关企业来讲,通过数据分析可以了解游客的喜好和特征,有针对性地提供旅游产品服务,同时还可以对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创立新的旅游产品。

(二)基于大数据建立的新学习模式——“互联网+”

1.“互联网+”学习模式的产生。传统的学习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理论知识,二是实际操作。对旅游专业的学生来讲,不仅仅是这两部分内容,还包括实时的旅游信息和政策,通过现有的信息,结合旅游目的地的情况及旅游者的特点制订适合旅游者的线路和方案。旅游线路方案的设计,不仅依靠设计者的经验,还需要大量的信息,面对现在快速更新的信息,对如何正确、及时地获取不断更新的信息,成为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一个重要目标。传统的课堂学习模式及教材知识已经不能适应信息的更新速度,而“互联网+”的学习模式应运而生,为适应学生的学习需求提供了更好的学习模式。2.“互联网+”学习模式的特点。“互联网+”学习模式,不是单纯的互联网+学习的简单叠加,而是运用现有的互联网平台数据,将大量的知识进行分析、选择、整合、运用的过程。对于旅游专业的学生来讲,旅游产品的保质期较短,容易被新产品替代,这就需要设计者站在旅游行业的前沿,了解旅游者的需求及政策等不断更新的知识。而“互联网+”的学习模式更能适应旅游行业的发展。“互联网+”的学习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信息及时化。互联网信息更新及时、迅速,更贴近现代企业的发展状况,反映企业的要求和前瞻性技术。课本知识由于出版时间等问题,滞后于当前企业的信息技术。但同时由于网络信息的发达,“互联网+”的学习模式同样会给学生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难题,面对庞大的数据信息,难以甄别信息的真伪。这就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作为基础,找到合适的网络信息途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第二,学习的大众化。“互联网+”的学习模式,为更多的人提供了继续学习的途径,不再是只能依靠学校的课堂获取知识,通过互联网就可以获得所需的知识,为更多的读书人敞开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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