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燃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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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燃放

烟花燃放范文1

按照“禁平时、控节日”的要求,2015年2月17日至19日(农历腊月廿九至正月初一)不限时,2015年3月4日下午17时至5日晚22时(农历正月十四下午17时至正月十五晚22时)、2015年3月6日早7时至下午14时(正月十六早7时至下午1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三)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车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七)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八)公园、绿化地带、蔬菜大棚等重点防火区;

(九)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十)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一)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周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周边60米范围内,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

(十二)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一)所有a级、b级和非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二)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箱(件)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

(三)单发药量大于9克的双响、单发药量大于5克的旋转升空类烟花;

(四)铁管炮、拉炮、摔炮、砸炮等敏感度高、安全系数低、危险性大及其他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部门核准,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主办单位应提前20个工作日根据燃放级别向燃放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将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以及组织实施方案、燃放设计方案等材料提交燃放地公安部门审核。经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未取得公安部门《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燃放范文2

买烟花爆竹,要做到“三看”

春节临近,各种烟花爆竹销售随之进入消费旺季,制假售假者也开始乘机牟取非法利益。为此,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选购烟花爆竹要做到“三看”:一要看经营者证照。在选购时,市民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要看产品外观。查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是否松脱、松动等情况,是否有绿色的安全引线并有护引纸保护。三要看产品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的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同时还有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市民应到附近的销售点购买,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尽量避免网购。

放烟花爆竹,要弄清可燃放区域

尽管我国部分地区继续实行“有限开禁”,但有些地方还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市民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做到文明燃放。禁放具体区域如下: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50米之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之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繁华商业街区等;党政军警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风景名胜区域内,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此外,市民应提倡用电子烟花替代传统烟花爆竹燃放,以实际行动减少垃圾的产生,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正确燃放,要遵守“八点”

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做到正确燃放、文明燃放。主要做到八点:一是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并在上风向燃放和观赏。二是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饮酒之后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三是燃放过程中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四是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更不能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五是不燃放非法生产或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不超量购买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存放要小心,不靠近火源,不暴晒。六是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和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七是燃放期间,居民应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室内无人时,要关窗户,不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避免引起火灾。八是乡村燃放烟花爆竹要避开柴草,以免引起火灾。

小孩燃放,大人要看管

每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人群是中小学生,为了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消防部门提醒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三不二会一坚决”即:不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时间段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和车辆等投掷烟花爆竹;会选择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会安全施放;坚决不燃放拉炮、摔炮等违禁品。在燃放过程中,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大人在旁进行指导,确保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不上公共交通工具,不在厨房存放

烟花燃放范文3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建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五条本市允许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除外)参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年春节允许在我市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的规定执行,并由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场所、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局规划。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烟花爆竹批发场所、零售网点布局规划由市*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本市城市市区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场所。

烟花爆竹零售点规划按每2-3个相邻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布设1-2个零售店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经营烟花爆竹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本市烟花爆竹批发场所、零售网点布局规划,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其零售许可期限为农历腊月二十四日至正月二十四日。其余销售点的销售许可期限为一年。

第九条烟花爆竹零售点应当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许可的期限、地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销售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向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条烟花爆竹销售点销售的烟花爆竹由批发企业实施配送服务,承运人应当依法报经*部门批准,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临时销售点在经营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当停止销售,其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批发企业收回。

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七)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八)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城市木屋毗邻区;

(十)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第十二条本市中心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四至为:

东至瑞亭街——瑞云塔一线;

南至龙江北岸;

西至福塘路及元洪路(至霞盛)两侧;

北至清荣大道——玉屏山——教育路——龙山一线;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在农历腊月二十四日至正月二十九日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其他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以外区域,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

第十三条单位、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点购买,并按照*部门有关规定安全携带和运载。

烟花爆竹应当按照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二)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三)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第十四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允许燃放时间外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的,由*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五条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其他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的;

(二)对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予以许可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五)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的;

烟花燃放范文4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新年好!

新春佳节日渐临近,即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我县空气自动检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去年春节期间我县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急剧增高。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爱护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县城,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上饶县环保局就禁限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践行者。每位市民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关于做好我县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不放或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少燃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监督者。安全生产生活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宣传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每个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点滴行动营造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节日氛围。

市民朋友们,空气质量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息息相关,谁都希望到呼吸清洁的空气,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与其吐槽抱怨,不如立即行动起来,从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开始,为建设上饶县幸福家园做贡献。从2017年元月一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二

春节已日渐临近,由此进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烟花或少购买,越少越好!实在钱多可以做做公益事业。

去年的空气状况是什么样大家都很清楚。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伦敦发生过一场很严重的雾霾天气,那次导致几千人中毒死亡,大家都不希望中国也变成这样。从身边小事做起,杜绝丁达尔效应!

一、 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二、 选择低碳环保的喜庆方式。

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喜悦时,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三

尊敬的业主:2016年12月份,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豪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并且今年上海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需要在销售点填写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类型等信息,购买烟花爆竹开始实施实名制。每逢新春佳节来临,按照传统习俗,我们燃放烟花爆竹。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颗粒物、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而每年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安全事故。禁燃烟花爆竹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地区、城市的共识和行动。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春节,我们响应当地派出所的倡议: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美丽马桥,从健康呼吸开始。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身做起,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文明过节;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命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鸣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指定地点燃放。(上海绿城玫瑰园的指定燃放地点为中青路路口亲水平台);

四、禁止在绿化带上燃放,以免毁损绿地和意外事故发生;五、禁止在小区住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陪同看护;七、请您将阳台上的悬挂物及杂物收进屋内,同时请勿在阳台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烟花燃放范文5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一

春节已日渐临近,由此进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烟花或少购买,越少越好!实在钱多可以做做公益事业。

去年的空气状况是什么样大家都很清楚。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伦敦发生过一场很严重的雾霾天气,那次导致几千人中毒死亡,大家都不希望中国也变成这样。从身边小事做起,杜绝丁达尔效应!

一、 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二、 选择低碳环保的喜庆方式。

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喜悦时,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二

皋兰县公安局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强烈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1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1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烟花燃放范文6

除夕夜,虽然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但此起彼伏的烟花、爆竹声不绝于耳,特别是烟花,漆黑的夜空被瞬间点亮了,五彩缤纷!我和小伙伴也相互招呼着,来到小区的一块空地上,烟花声夹杂着我们的惊呼声,好一个热闹的除夕夜!但,当最后的一丝亮光熄灭,我看到一股烟在周围漫开,再看看脚下,燃尽的烟花棒散落一地……大家知道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环境污染吗?人们对此又是怎样的态度呢?我带着这些问题分发了一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与环境污染的问卷调查。

一、调查与分析

(一)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时间:2021.2.15-2021.2.22

调查方式:采取问卷星发放调查问卷

调查对象:爸爸妈妈的微信、钉钉上的好友、亲戚、邻居

调查过程:回收答卷71份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在春节期间是否燃放烟花爆竹。

调查结果显示,选择燃放烟花爆竹47.37%,选择不燃放烟花爆竹52.63%,这说明随着环境宣传的深入,燃放烟花爆竹已经不是大多数人的必选项了。

2.在烟花爆竹方面的消费金额。

调查结果显示,100元以内的占22.22%,100-500元的占66.67%,1000-2000元的占11.11%。这说明大家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趋于理性了,不再盲目跟随。

3. 燃放烟花爆竹的理由是什么?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这是一种传统的占38%,可以增加过年的气氛的占37%,享受带来的乐趣的占18%,放爆竹带来好运的占7%。

4.在燃放完烟花爆竹后是否有看到浓浓的烟雾或闻到刺鼻的气味。

调查结果显示,经常闻到的占66.67%,偶尔会闻到的占22.22%。

5.燃放烟花爆竹让人感到不舒服的是?

调查结果显示,震耳欲聋的声音、刺鼻的火药味以及燃放后的纸屑等超过了50%。

6.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环境带来危害吗?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环境带来危害的占89.47%。

7.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污染有哪些?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定废弃物污染的超过了80%。

8.燃放烟花爆竹后是否会主动清理燃放垃圾。

调查结果显示,会主动清理燃放垃圾占55.56%。这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根据调查,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是多方面的。一是空气污染,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气味是有害气体,这些有害气体就是无形的“杀手”,对我们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一定的损害,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二是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时所产生的声音已经远远超过了人的可承受声音。三是固体废弃物污染,烟花爆竹爆炸后的废弃物中含有硫化钾、氮氧化合物、烟尘及炭粒等颗粒物,这些废弃物不能简单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按照一般垃圾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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