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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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工作计划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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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与管理现状自查报告

一、督查内容和方法

(一)督查范围。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

(二)调查内容。

1.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

2.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现状。

(三)自查实施。

自市疾控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庆市2020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的通知》,由县卫生健康委疾控办组织县疾控中心组成调查组,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年版)》进行自查。

二、自查结果

(一)基本情况。此次共督查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县级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实查病例登记数442例,网络报告病例440例,报告率99.55%。

2.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网络报告病例440例,报告及时440例,报告及时率100%。

3.纸质(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实查纸质报告卡135张,纸质传染病报告卡的必填字段信息填写完整135张,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100%。

4.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实查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告卡135张,同时与门诊或住院登记信息一致,填写字迹清晰且无明显逻辑错误,无涂改的传染病报告卡135张,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准确率100%。

5.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实查纸质报告卡135张,与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中电子卡必填信息完全相符的135张,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100%。

6.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实查纸质报告卡135张,身份证号填写完整135张,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100%。

(三)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

1.疾控机构。

(1)辖区传染病常规监测管理工作情况。每日做好传染病报告卡实时监测审核记录,每日至少4次以上,记录完整;建立了异常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与流程,并能有效付诸实施;针对传染病报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传染病报告质量指导,每月至少开展1次传染病报告质量评估;1-11月份传染病报告报告质量评价综合率均值为100%。

(2)数据分析与利用。传染病疫情监测资料每月进行月分析,年终有年分析;重点控制传染病有专题分析;每月将常规分析报告通过纸质和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反馈;根据疫情流行情况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传染病报告管理督导检查与评估。开展了辖区传染病报告管理督导检查,有检查方案和原始工作记录,实行辖区全覆盖,督查结束后有总结和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二次督导;21家网络直报单位,2020年1-11月有5家全年没有传染病报告,分别是4家民营医疗机构和县血吸虫防治站;县直医疗机构连续3个月零报告单位1家,为县妇计中心;乡镇连续3个月零报告单位4家,为雷池乡卫生院、凉泉乡卫生院、鸦滩镇、高士镇卫生院;县级疾控中心每年对下级单位进行技术指导至少2次以上,每次都有指导记录。

(4)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均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及监测资料分析利用等相关技术培训,有文件通知、有签到、有总结、有考核;培训的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版)》重点传染病防控技术以及疟疾、登革热等诊治知识培训。

(5)网络直报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疾控中心配备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的专职人员2人,实行A、B岗位制。配有专用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为疫情监测人员提供了可实时连接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的无线网卡,对疫情监测人员提供一定的加班补助,并可以调休。

(6)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情况。建有辖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及授权安全管理制度,对直报用户和本级用户均有备案,并对系统用户开展了信息安全相关培训。

2.医疗机构。

(1)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均成立了传染病报告管理组织,相关工作制度齐全;但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纸质版本普遍缺少有效证件号登记栏,但县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均设有该栏;检验科和放射科登记检查结果门诊和住院医生可以实时浏览打印。每月定期开展院内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有记录,县医院并能落实奖惩措施;各单位均开展了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培训,部分单位对传染病诊断标准进行了培训。

(2)网络直报专职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各单位均指定专门科室负责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配备有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兼职人员,并对直报人员有一定的加班补助,加班后可以适时调休。

(3)医疗电子病历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各单位均建有电子病历系统,除县级医院外,其他单位都不具备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县级医院放射和检验结果门诊医院可浏览,但乡镇一级系统不具备该功能;目前也不具备导出功能。

(4)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直报用户在县疾控中心均有备案,各单位均配有传染病报告专用计算机,并安装了杀毒软件。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1.各单位均开展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工作,但大部分缺少传染病诊断标准方面的内容,缺少培训考核,临床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和发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电子病历系统尚不完善。虽然各单位均建有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但乡镇不具备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需要。临床医生登记意识和传染病报告意识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规范培训,丰富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内容,做好培训考核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2

一、工作任务

(一)各单位按照年目标考核要求认真开展各项下半年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三)配合县民生办、市卫生局做好各项目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活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各卫生宣传日的主题宣传活动。各项目单位至少开展6次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应紧贴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张贴宣传画(标语、横幅、展板)、发放宣传单(折页)、新闻媒体方式,强化各项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提升宣传工作的效果,把各项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贯穿始终,进一步巩固广大群众对卫生民生工程知识的知晓率。

(二)认真做好民生工程专题宣传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至少完成4次进社区或进村民生工程专题宣传活动;要完成不少于1万份的民生工程专题宣传单发放任务。各项目实施单位每月至少完成3篇信息报送工作,要积极向省市县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投送高质量的民生工程稿件,力争能多宣传、多发表、多报道。各乡镇卫生院要在本院内及各村卫生室开展民生工程专题宣传工作,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要进一步挖掘典型事例、先进事迹。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3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害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服务网络。加强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以及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人员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执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根据人力资源和工作任务,划定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完善考核制度,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健康危害因素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施。

三、工作任务

在全县实施国家统一确定的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要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到年全县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20%。

(二)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基础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按照卫生部《健康教育规范》要求,采取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公众健康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

(三)预防接种

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对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成份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

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及进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90%以上。

(五)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管理率达到70%以上;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访视率达到90%以上;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1-3岁每年至少2次。开展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到年底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七)老年人保健

开展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40%以上。

(八)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时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开展高血压和糖尿病健康管理试点,力争高血压和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达30%。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试点,力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成员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有关人员组成。

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项目的实施。

(二)成立项目技术专家指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以及其他医疗卫生单的相关专家组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为县级项目技术指导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培训与考核,并承担项目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项目实施机构进行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并承担辖区信息管理工作。

五、项目管理

(一)县卫生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行政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管理,包括制定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组织县级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考核、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绩效考核等。

(二)县卫生根据全县卫生规划,确定实施项目的定点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覆盖不到的区域可的由县卫生局指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县发改、卫生、财政、编制等部门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提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建议,明确并履行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县卫生局会同发改、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保证经费开支,明确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并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二)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加快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三)加强宣传,督查落实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宣传健康知识,动态报道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和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民生工程,每年都要组织督查和考核评估,逐步使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强化管理,考核绩效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以重点人群和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及主要传染病、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县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管的通知》(桂卫办〔〕22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各乡镇卫生院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和群众受益。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分配等方面的作用,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坚持中西医并重,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考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七、经费保障

(一)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9号),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年和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

(二)县财政部门按照《关于明确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南财社〔〕13号)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4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今年市局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年”活动,并提出一系列工作指标,如:要求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左右可达,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成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危旧房改造任务;6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我县须再创建6家)。根据市局要求,我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规划。制定县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报请县政府研究批准实施。二是加强机构建设。抓好调查摸底,制定危旧房改造计划,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加强内涵建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市级规范化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市定目标。同时各乡镇要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抓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二)继续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本着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宗旨,继续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一是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抓好医疗费用控制、参合对象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参合群众的满意度。今年要抓好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扩面工作,通过调研,有计划的增设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二是进一步抓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驻村医生队伍的培训教育,各驻村医生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把三大类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应承担的任务抓实抓细,特别要抓好60岁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各类慢性病患者等重点对象的健康服务。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继续为参合对象提供二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今年的体检根据省里要求增加艾滋病、乙肝项目,我们还要做专题研究。今年的体检率目标是45%,各体检单位要加强与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体检率。加强体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体检工作质量。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对重点疾病可疑患者,及时做好跟进服务。继续做好体检对象的健康档案建档和充档工作。

(三)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继续以“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管理率。重点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产前筛查工作,努力提高筛查率。二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进一步健全“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切实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率。充分发挥“县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和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作用,积极抢救重症高危孕产妇,严防孕产妇死亡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各接产单位产科建设。建立妇幼保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产科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更新,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产科质量。四是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信息的反馈工作,严肃纪律,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二、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调整充实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骨干力量,提高应急技术装备和物资储备水平。二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战应急演练。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三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意识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学校、厂矿企业和外来民工聚集地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抓紧实施新城妇保院、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

(二)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1、进一步规范免疫规划工作。一是加强示范、规范接种门诊的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各接种门诊的技术指导和接种辅导,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的管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接种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免疫接种率监测,消灭免疫空白点,确保适龄儿童五苗接种率在95%以上,流动儿童的五苗接种率在85%以上。三是继续开展15岁以下儿童的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和麻疹、糖丸强化免疫工作,确保接种率在95%以上。四是开展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证查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对未种、漏种、丢失接种证的儿童补种、补证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2、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伤寒、副伤寒、霍乱、狂犬病和非典、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从年3月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我县共发现13例感染者,特别是近两年来发现的感染人数迅速增加,感染人群也由高危人群转入普通人群,要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科普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高危人群特别监测,特别是做好饮食服务行业人员、流动人口、外嫁女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管理,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确保结核病控制项目顺利进行;加强血防查灭螺工作力度,重点做好螺区查螺、灭螺和查病工作;进一步规范肠道门诊,加大伤寒、副伤寒、霍乱的疫情监测力度;继续抓好狂犬病防治和非典、人禽流感的疫情监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协管网络。去年底我县成立了苍山和平桥两家卫生监督分所,分所的成立使卫生监督的重心更加下移,分所目前主要承担辖区的执法巡查,不能取代原防保所的职能,各乡镇防保所、驻村医生仍然要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能,辖区内监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仍然要由乡镇防保所和驻村医生来完成。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驻村医生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协管能力。

2、继续做好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工作。在A级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基础上,逐步向学校食堂和小饮食店推行。开展以“农家乐”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的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厨师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工作。配合省级卫生县城复评,抓好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发美容店、小浴室、小副食店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3、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继续对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肃查处非医师行医和非医疗机构行医。

4、按照《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加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和疑似职业病诊治,维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

5、以艾滋病、夏季肠道传染病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以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器件消毒等为重点,加大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执法力度,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在抓好日常爱国卫生活动的同时,重点抓好省级卫生县城复评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人员素质

1、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对一些理论素质较高的年轻后备干部,采取下派锻炼、压担子锻炼等形式,提高其实际管理水平;对一些基本素质较高、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局管干部,可采取选派到上级参加短期的管理专业培训,或选派到上级单位短期挂职锻炼等形式重点加以培养。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要继续实施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多层次的在职培训。一是抓好全科医生在职岗位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卫生部门开展的全科医生在职岗位培训。二是抓好驻村医生业务培训工作。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全县驻村医生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驻村医生的服务水平。三是继续抓好中医药人才培训工作。抓好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班第二阶段理论培训及带教实践工作。

3、继续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活动

一是坚持县级医院临床医生下基层制度。县级医院临床医生晋升中级职称前都必须到基层卫生院工作4个月以上,下基层不足4个月的不得聘任中级资格。今年计划采取县级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医生换岗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二是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县级医院、规模较大的中心卫生院要从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药械捐赠等多方面给予基层卫生院实实在在的支援,帮助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三要坚持卫生下乡制度,经常性组织医务人员到革命老区、山区开展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惠民服务。四是继续抓好县级专家组联系乡镇卫生院工作,局里将总结去年以来的实践经验,出一些规定,使这项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四、深入实施三大工程,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要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药费用等焦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实施三大工程,打造满意卫生”活动。

1、继续实施医疗质量放心工程,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把医院管理年活动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依法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县卫生系统各类医生限期考取执业资格若干规定》。二是充分发挥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类医疗操作规程。各质控组要建立年度工作计划,把医疗质控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落实各类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诊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医务人员安全医疗意识。三是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县级医院及中心卫生院要根据自身特色,确定若干个重点学科,采取综合措施加以培植。要坚持特色发展,培植特色专科,通过特色专科建设来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四是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抓好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工作,为我县中医药事业储备人才。抓好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的可及率。

2、继续实施形象工程,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

一要深入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满意工程建设、文明单位(窗口)建设,宣传典型,弘扬先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教育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用语,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二要强化文明服务活动。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和服务环境,落实首诊(问)负责制,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要落实人性化服务措施,提升医院品位,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继续开展以送健康、送技术、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送”服务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等各项技术服务。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不定期组织效能巡视员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效能落实情况和优质文明服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访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严查处由于不负责任引起的医疗纠纷。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5

一、主要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20xx年我们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20xx年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 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每月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2次。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内容。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后附健康教育讲座安排表)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3、向居民播放健康教育光盘

在输液室设电视及DVD,每周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光盘,光盘内容以居民的需要为原则,做好播放记录、播放小结等。

4、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

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居民喜欢的健康知识竞赛,专干提前认真组织,设计试题、配备奖品,让居民在娱乐的同时学习到日常所需的健康知识。

5、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

按季度定期对中心的3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丰富多彩的宣传健康知识。

6、发挥取阅架的作用

中心大厅设健康教育取阅架,每月定期整理,将居民需要的健康教育材料摆放其中,供居民免费索取。

(四)、健康教育效果评估

对辖区1%的人口科学规范的进行一次健康知识知晓、技能掌握、行为形成情况和健康需求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健康教育专干主要负责设计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评估总结等工作。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6

一、成立机构,拟定方案

1.各乡(镇)要在5月中旬前成立相应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学习贯彻相关文件。同时,要在5月底前拟定各自工作方案上报市初保办,并及时组织实施。

2.5~6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召集全市农村初保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深入各乡(镇)督查、监测和评估初保工作。

3.7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初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8月,结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20*~2010年》进行自查自评并上报*市验收。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把初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各乡(镇)要保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3.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制订20*~2010年初保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上报市初保办。

4.各乡(镇)政府要将初保工作纳入对村(居)委会及卫生所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定期进行检查。

三、工作指标

1.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各乡(镇)要成立以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卫生所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安卫初〔20*〕2号文件执行)。

(2)乡(镇)卫生院要对所辖村级卫生所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要有培训内容、记录和工作简报。同时,有社区的乡(镇)应将社区纳入“六位一体”工作,制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总结。

(3)建立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制度。乡村医生要实施3年一次公开招聘制,与卫生院签订卫生所工作合同。新上任的乡村医生必须在卫生院临床实践不少于半年。

2.医疗卫生管理规范工作

(1)乡(镇)卫生院要建立门诊日志、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成立卫生院医护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本院医护技术操作、病历处方使用管理、隔离消毒进行抽检;每月对卫生所医护技术操作、处方、门诊登记、隔离消毒进行抽检,确保乡村两级医疗卫生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尽快出台安宁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方案,要有管理、报告和疫源地处理等相关制度,门诊要有病人登记薄、传染病登记册、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月报表。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发生时要有疫情记录和处理记录。

3.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1)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登记、监测、行为干预等系统管理的慢性病人应占辖区内已确诊慢性病病人的30%。

(2)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纳入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五要素达到95%。计划免疫的卡介苗、脊灰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符合免疫程序要求的接种率达95%。乙肝疫苗接种率达85%。

4.艾滋病防治工作

(1)大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达95%。

(2)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妇女干部参加预防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培训率达100%。

5.卫生监督工作

(1)市、乡、村食品卫生合格率达95%。

(2)市、乡、村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85%。

(3)市、乡、村职业卫生合格率达70%。

6.妇幼保健

(1)年内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检查、产前检查次数不低于5次,消毒接生和产后访视全程保健服务的产妇人数与年内当地活产数的比例不低于85%。

(2)年内在乡(镇)卫生院及乡(镇)以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人数与当地年内活产数之比不低于60%。

(3)7岁以下儿童中当年实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保健服务的人数与当地7岁以下儿童数之比不低于65%(7岁以下儿童按卫生部4:2:1儿童定期体检或生长监测或每年6~8月份大体检即为儿童保健报务)。

7.环境卫生

(1)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自来水的农村居民占当地农村人口数的80%。

(2)市、乡镇政府驻地公共场所、街道、机关、学校卫生厕所占该地公共厕所总数的40%。(公共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3)居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0%(居民户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8.农村中医药工作

(1)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占全市乡镇卫生院的85%,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占乡级卫生所的70%。

(2)卫生院、卫生所中医药处方占院、所处方总数的30%,确定为开展中医药服务。

(3)中医药处方包括汤剂、院内制剂、中成药、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

9.健康教育工作

(1)市级各职能部门要设立健康教育科,有人员、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

(2)各乡(镇)要设立健康教育人员,有宣传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村委会要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宣传专栏。

(3)根据《云南省农村居民健康教育读本》进行宣传,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5%。

(4)开设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占当地中、小学校总数的90%。

(5)已形成某教育相关行为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0%。

10.医疗保障工作

(1)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覆盖率达85%(指参加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保偿、妇幼保健保偿制、家庭保健合同、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等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

(2)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占乡(镇)农业总人口的95%。

(3)市、乡两级财政对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人均投入不低于省级标准。

(4)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医疗救助人数占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人数的50%。

11.居民健康水平

(1)婴儿死亡率是指年内未满1岁婴儿死亡人数与当地活产数之比,应以*年为基数下降1/5(*~20*年4年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