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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意见范文1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全县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工业强县战略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工业强县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技改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补助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适度集中、扶优扶强、讲求效益。原则上采用评审的办法确定项目和资金额度。
第四条补助资金由县经贸委和县财政局共同监督管理。县经贸委负责项目筛选和推荐,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式
第五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一)县内四大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及其相关配套项目;
(二)县重点扶持发展的资源深加工、新型建材等新兴产业项目;
(三)争创国家和省级名、优、特、新产品的项目;
(四)发展循环经济项目;
(五)信息化建设项目;
(六)其它技改项目。
补助资金仅限用于企业技改生产设备的优化升级和更新购置,不得用于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补助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
(一)对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资助标准:按审批项目已购设备额的5%,一般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二)对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贴息标准:按审批项目应购置设备贷款当年利息总额的5%,一般不超过10万元,每个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三)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补助资金。
(四)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补助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
第七条申报条件。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前提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与核算制度健全;
(二)上年依法纳税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或上交税金总额比上年增长30%且增加10万元以上的成长型科技企业;
(三)会计信用、资金信用、纳税信用良好;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批或备案。
第八条申报资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县经贸委申报,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内容填写齐全的《县工业技改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批准文件或备案登记的有效证明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六)企业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和上年度以来缴交税款等证明材料;
(七)节能降耗情况;
(八)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九条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八条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
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除提供第八条所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项目贷款进帐单及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
第四章审批程序和资金拨付
第十条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县经贸委负责组织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县经贸委牵头邀请和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费用由企业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补助资金的审定。由县经贸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并将补助资金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主攻工业协调领导小组审查并报县政府批准。
申报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排列顺序。
第十三条补助资金的拨付。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县财政局凭县政府抄告单拨付。
第十四条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补助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收到的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建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检查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完成后的10日内向县经贸委和县财政局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县经贸委和县财政局在接到报告后的15日内,共同对企业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结果汇总后上报县主攻工业协调领导小组。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规定在五年内不得申报财政支持项目:
(一)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
(二)违犯本办法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三)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
(四)有偷、漏税行为被查处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六章附则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意见范文2
论文摘要:回顾IS审计的发展历程,进而披露IS审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最后对如何构建完善的Is审计模型提出解决策略。
Is审计,是指Informationsystemauditing,即信息系统审计,它是指审计组织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组织计划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的全过程,以判断该信息系统是否安全、可靠和有效,并对信息系统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做出判断或单独提出信息系统审计报告的全过程。以确认审计风险或评价企业信息战略、优化组织运营为目标,对组织营运所依赖的信息系统进行独立、客观确认和咨询活动。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即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CAAT);二是指审计部门以组织的信息系统为对象,以风险评估或内部控制检查为手段,对该系统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系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确认或通过优化企业信息管理,增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即信息系统的审计或EDP审计。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成立于1969年,最初称为EDP审计师联合会,总部在美国的芝加哥。目前该组织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设有160多个分会,现有会员两万多人。是信息系统审计的专业人员唯一的国际性组织,CISA(CertiifedInformationSystemAuditor)也是这一领域的唯一职业资格。该组织通过制定和颁布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实务指南等专业标准来规范和指导信息系统审计师的工作;它还设立了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基金会,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以使该组织的成员能够享用其最新研究成果;通过在世界各地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增进国际间同业人员的交流。ISACA每年还举办CISA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CISA资格,符合ISACA规定的工作经验及其他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会被授予CISA资格。
1IS审计发展历程回顾
在信息系统审计的萌芽阶段,人们称之为电子数据处理审计(electronicdataprocessingauditing)或计算机审计,它是作为传统审计业务的扩展发展起来的。早期的计算机应用比较简单,相应地,计算机审计业务主要关注对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取得、分析、计算等数据处理业务,还称不上信息系统审计。从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来看,这一阶段的主要业务内容是对交易金额和账户、报表余额进行检查,属于审计程序中的实质性测试环节。此时,它只是传统财务审计业务的一种辅助工具,对客户的电子化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为财务报表审计人员提供服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计算机对被审计单位各个业务环节的影响越来越大,计算机审计所关注的内容也从单纯的对电子的处理延伸到对计算机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了解和评价。在制度基础审计的模式下,计算机审计的业务内容已经扩展到了符合性测试领域。风险基础的审计模式的采用以及信息技术在被审计单位的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与其所服务的组织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在这种情况下,对被审计单位风险的评估必须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纳入考虑范围。发展到这一阶段,计算机审计的业务范围已经覆盖了一项审计业务的全过程,计算机审计这一概念已经不能反映这一业务的全部内涵,信息系统审计的概念随之出现。
1.1在建立信息系统审计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研究方面,美国走在前面
早在计算机进入实用阶段时,美国就开始提出系统审计(SYSTEMAUDIT)。1969年在洛杉矶成立了电子数据处理审计师协会(EDPAA),1994年该协会更名为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NFORMATIONSYSTEMAUDITANDCONTROLASSOCIATION)即ISACA。美国是首先对网上财务信息的审计直接颁布指导性文件的国家。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为指导其会计师事务所成员,于1997年1月颁布了名为《互联网上的财务报告》(FinnacialStatementsontheIntemet)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于1999年8月15日更新,是现阶段的最新版本。该指导性文件详细表明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和鉴证组成员的立场。他们指出网上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不同于传统印刷版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网上披露财务信息只是一种营销手段,网络为企业提供了时常更新其信息的可能性。
1.22001年1月,英国审计职业委员会(APB)颁布了
《网上审计报告公告》(ElectmnicPublicationofAuditorsReports)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1).检查电子版财务信息的生成。(2).审计报告的用词。在对应印刷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报告往往通过页码范围来确认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然而在网站上所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中,使用页码范围已不合时宜,因此APB建议直接使用财务报表名称来取代页码范围;同时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指出所使用的通用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国籍。(3).信息间的链接。APB非常关注已审计信息和未审计信息之间使用超链接的问题。APB建议审计师应要求“在信息使用者通过超链接从已审计信息跳到非审计信息时,网站应能向使用者发出警告信息”。
13澳大利亚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AuditnadAssurnaceStnadardBoard,AASB)AASB是最先对网上财务信息审计作出指导的审计准则制定者。AASB于1999年颁布了审计指导声明(AGS)1050《与电子方式呈报财务报告相关的审计问题》。AGS1050的目的在于“当公司利用信息技术在公共网络如互联网上已审计财务信息时,就一些问题为审计师提供一定的指导”。AASB在AGS1050中重述了审计的基本准则,并强调“电子方式财务报告并没有改变管理当局和审计师的责任”,即财务报告的主要责任仍在管理当局。
1.4日本的系统审计是从八十年代开始,1983年通产省公开发表了《系统审计标准》,并在全国软件水平考试中增加了“系统审计师”一级的考试,着手培养从事信息系统审计的骨干队伍
2IS审计在我国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剖析
近年来,我国审计信息化建设在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即:金审工程)范围后,有了较快发展。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方面逐渐形成体系,审计业务软件开发应用中也有了较快发展。但审计信息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影响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进程。
2.1审计人员对信息系统审计理解偏差,信息系统审计水平匮乏
在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由于我国CPA的市场化建设及推行较晚,现行的CPA的素质较低。同时在CPA的考试中也没有计算机方面的要求,因此绝大多数的CPA运用计算机的水平很低。CPA的审计工作仍然是传统的手工审计。计算机仅仅用作文字处理或者基本不用。有些单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只占在职人员总数的5%左右,与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同时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知识更新培训的不足,许多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及相关技能无法得到同步提高,计算机应用仍停留在较低水平上,计算机功能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应用意识不强,操作技能还不熟练。因而审计系统计算机人材缺乏的问题,也是制约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因素之一。
2.2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
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型的专业规范理论结构。会计、审计界所进行的一些信息系统审计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开发的一些信息系统审计软件,还大都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阶段。
2.3信息系统审计硬件条件严重不足
2.4信息系统审计软件条件严重欠缺
虽然我国的网络财务软件较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大,但是由于推出较晚,目前使用面还不广。同时网络财务软件的设计没有考虑审计软件设计的需要,使得审计软件的数据收集以及其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的制约。
2.5IS审计信息化建设效益低
2.6IS审计成本不断攀升
2.7IS审计业务水平不满足信息化发展的的要求
2.8IS审计准则及专业规范不到位
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形的专业规范。目前我国会计审计界所进行的一些计算机审计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开发的一些计算机审计软件还大都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阶段。运用传统的会计审计知识已经不能对这样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内控测试与评价,从而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基础模式”的审计业务,影响我国会计师行业审计业务质量。这一现状使得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与国外大型会计公司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基于新经济时代的完善的IS审计模型的构建策略
新经济是建立在网络经济和技术创新基础上的一种经济形态,以信息网络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正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飞速发展。因此,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关系到我国审计事业的兴衰,体现着我国审计事业发展水平。为此,构建完善的Is审计模式成为当务之急:
31构建完善的Is审计准则体系
目前,我国的Is审计准则比较分散,不统一,执行起来具有很大难度。现有审计准则既有审计署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又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而且只有一般性原则和指导意见,缺乏具体的实务公告和行业指南。并且《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方法》只是涵盖了审计工作的一部分,针对我国目前审计实务界的现状,广泛采用的仍是系统打印出来的数据进行手工审计,即绕过计算机审计,如何对其进行规范,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准则。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准则。因为这套准则既有一般性的原则和指导,又有具体的准则和实务公告,从独立微机到联机系统,再到数据库系统的审计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内容比较全面并且结构性强。
3.2构建完善的Is审计实施体系
信息系统审计实施体系是指由IT和审计相关的学科为理论基础,以传统审计为实践基础,以审计指南为指导,以审计工具为辅助,以审计业务为核心的有机整体。构建信息系统审计实施体系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信息系统审计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有助于该领域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也可更加有效地指导实际的审计工作。完善的Is审计实施体系如图所示:
3.3构建全面的联网审计系统
联网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网络互连后,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测评和高效率的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实时、远程检查监督的行为。随着近年来一些地方联网审计试点的开展,有数据显示,在2003年,审计署对中国工商银行进行了联网审计,和1999年相比,全部参审人员仅为1999年人工现场审计的1.1%,人均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却是1999年的38倍。
联网审计正悄悄改变着延续了100多年的传统审计模式。联网审计是顺应信息化发展的产物,不论在亚洲还是在欧洲、美洲,联网审计都处在试点阶段。据悉,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联网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完成。《工作方案》规定,审计重点是国家工商总局等四大中央部门,将首批执行联网审计。该方案根据《审计署200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2004至2007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和(2005年财政审计应用计算机技术工作意见》制定。审计人员坐在办公室内就能动态甚至实时跟踪、查看被审计单位预算资金动态,从资产负债变动、预算经费收支、大额支出、预算指标执行、行政性收费等多个角度进行数据分析,发现疑点或异常后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努力把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对具体项目审计中,大量的审前调查在自己的办公室内完成,进驻被审计单位前已经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审计实施方案等,审计员在被审计单位的主要工作不再是查账找问题,而调查取证联网审计发现的疑点。
但联网审计,包括其试点活动都在近三年内才开始启动,联网审计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一些法律、技术、规范等多方面的难题。
(1)法律盲区是联网审计的主要障碍之一。比如,按照现有审计法规,审计机关能否具有与被审计单位联网取得数据的权力,有没有随时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并进行审计的权力,在发现问题后有没有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力,被审计单位有没有相对应的义务等。
(2)信息系统审计技术急需跟进。在开展联网审计前,应首先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要探索适用范围更广的公网传输机制;要研究数据库技术、联机分析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在联网审计中的应用;要通过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联网,建立审计数据中心,为审计业务提供支持。
3.4运用信息技术支撑审计管理的科学化
通过审计项目管理系统,审计人员可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项目信息或上报自己的审计情况;审计组长可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并掌握审计进度情况;专职复核人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可对审计项目进行监督复核;本级审计机关领导对审计项目进行查询、指导和监督。新晨:
3.5尽快弥补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知识结构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意见范文3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公司上市表彰暨企业上市培训工作会,目的有两个:一是表彰奖励公司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成功上市,成为我县首家本土上市企业。二是借助上市的东风,举办县历史上首次企业上市培训工作会,进一步掀起我县企业进军资本市场的热潮。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公司成功上市致以热烈的祝贺!向市金融办以及国信证券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位企业家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刚才,我们分享了公司上市的成功,应该来说对我们在座的企业家们也是一种激励与鼓舞。18年来,由一家熟食小店发展成为以食品加工为主的全国酱卤肉制品领先企业,并在今年的9月5日,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县上市第一股、也是我们中国酱卤第一股。在这个行业里面,公司的上市不仅是县企业上市工作的重大突破,更是我们县本土企业发展的成功典范,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非常希望全县有更多的企业,能够像一样,进军资本市场,实现上市跨越,我们也衷心的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县加快打造核心增长极战略支点添砖加瓦。借此机会,我就全县企业上市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进一步坚定推进企业上市的信心和决心
推进企业上市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企业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发展大势,坚定的推进企业上市的信心和决心。
1、在肯定成绩中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近年来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目前,全县现有上市企业1家,拟上市企业9家,其中:三鑫医疗已获IPO受理通知书,进入了二审阶段,国鸿集团已完成股改,汇仁、草珊瑚科技、绿滋肴、科得玻璃钢等4家企业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上市后备企业有8家,基本建立了“上市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的梯队格局,全县企业上市的思想和氛围逐步统一、逐步形成、制度逐步完善,上市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
2、在正视差距中增强忧患意识。县作为全国百强县、县域经济发展第一县,目前仅有1家上市企业,占全市上市企业的1/20,全市上市企业包括上20家,我们只占1/20,与上市企业数量第一县福建晋江市的37家,全国百强第一县江阴市的31家,同处中部地区河南巩义市的6家,差距较大。而我们有的企业还不愿上市,满足现状、小富即安;有的企业还不敢上市,怕上市涉及产权、税收等问题,失去一些眼前利益;还有的企业不懂上市,不了解资本市场,对上市的理解存有误区。试想,世界500强企业哪,哪一个家不是上市公司?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些差距既是我们发展的劣势所在,也是加快发展的潜力所在。善于在比较中看到差距,在差距中寻找潜力,坚定信心更好地推动全县企业上市工作。
3、在深化认识中增强机遇意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是“稳中求进”,信贷投放的额度再加上银行贷款日益趋紧,中小企业融资特别是通过银行信贷融资难度比较大。对此,促进企业上市是破解融资难题、推进融资方式转变、实现融资途径质变一个必然选择和唯一出路。这次首发募集资金达9.29亿元,为企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高科技、高成长的企业提供投融资平台的“新三板”股份场外交易市场扩容9月7日正式启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基本形成。可以说,企业上市的渠道已经打开,企业上市的条件也已经放开,为我们县企业上市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我们的企业家不能仅仅满足于小富即安,要在市场竞争中经受风浪、走的更远,更加注重体现社会责任、体现自身价值。
二、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步伐和进程
推进企业上市,关键是明确工作目标、原则和重点。对县而言,就是紧紧地围绕一个目标、坚持两个原则、聚焦三个重点,推动全县的企业上市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1、围绕一个目标。按照加快构建战略支点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力争到2015年,全县上市企业达到7家。
2、把握两个原则。一是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各方支持”的原则,按照我们《县促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拟上市企业符合政策的8个方面,30-100万不等的奖励,要及时兑现,进一步发挥政策的示范带动效应,充分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二是发挥企业的主体性。企业是上市的主体。在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中,企业本身不但要有所作为、主动作为,而且大有可为。在座的各位都是我们企业界的精英,一定要破除满足现状、小富即安的思想意识,敢于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主体意识,以上市作为载体和平台,切实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严格的走好每一道程序、上报好每一份资料,不断地加快上市的步伐,尤其是准备上市的和正在申报材料的。
3、聚焦三个重点。一是重点企业。要把拟上市企业作为第一梯队,县金融办要安排专人跟踪、督促企业和中介组织推进,通过点对点的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完成上市目标。要坚持分类指导,按照“上市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的梯次推进要求,继续加大对盈利好、品牌好、产品好、成长性好、有意向等“四好一有”的企业动态管理,不断壮大上市后备资源,在潜在的上市资源中深度挖掘,实行拟上市资源滚动机制。二是重点环节。县金融办以及我们的企业要通过细化流程、挂图作战,扣节点、按序时、抓进度,突出股改、辅导备案、中介机构进场、提交申报材料等七个重点环节,推动工作一项一项突破。要坚持好中求快,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力求加快节奏,相关的环节能够并联推进的就并联推进。三是重点方向。一方面要强内力,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地炼好内功、规范经营,把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引外力。树立现代融资的理念,不仅要盯着银行贷款,更要与股权投资基金建立起战略伙伴关系。尤其是成长性企业,虽然发展势头较好,但没有外来资金注入的话,发展就会比较慢,风险也很大。如果在这个时候找到一个战略合作伙伴,不仅可以提升融资能力,还可以拓展人脉关系和市场关系,既能做大产业,又能扩大市场,实现爆发式的增长。所以,成长性企业要在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的同时,把前期无形资产进行打包,找到一个好的“婆家”,不断推动生产技术进步、产业重组和升级,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作用。同时,要积极加强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联系。很多企业在上市前期准备工作中,由于不熟悉程序、管理制度不规范等原因,花费了很多冤枉钱,浪费了大量时间。金融办尤其是公司要把自己的经验、教训分享给大家,让大家少走弯路。
三、切实强化领导、强化服务、强化宣传,进一步形成推进企业上市的合力与共识
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政策性强,工作具体,涉及到方方面面、千头万绪。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审时度势、政企互动、形成合力,切实为企业上市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举措,作为加快构建核心增长极重要战略支点的有效途径。要加快完善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和“一企一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全县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全县企业上市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服务,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的联系沟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把企业上市作为二次招商,做到思想上重视,政策上落实,工作上得力。
2、凝聚工作合力。上市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很多问题不是企业自身能够解决的,也不是单靠县金融办能够解决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宁可跨前一步交叉重叠,也不退后一步形成鸿沟”的要求,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的服务力度。凡是符合国家法律制度规定,要即报即办,特事特办,及时解决,主动服务,不断完善“绿色通道”,提高上市工作效率。金融办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协调指导,特别是一些职能部门,不要整天拿着条条框框念,要少摇头多点头,主动帮助企业想办法、出点子,及时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到既不违背原则,又能帮助企业通过。要充分发挥证券中介机构力量,共同发掘、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做好改制、辅导、上市等各项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意见范文4
两大城市一系列指导意见以及鼓励政策的出台,使得京沪两地关于内地金融中心的争夺愈演愈烈。而2007年以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与国内外经济环境的转变,私募股权投资活动作为中国内地一个新兴之物,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就在这场金融中心之战尚未分出胜负之时,一场PE中心的争夺之役已悄然打响。两地在纷纷提出建设PE中心口号之际,各自采取了哪些扶持措施,两地的政府引导基金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两地是否能够有效带动周边地区,产生联动效应呢?
具体政策比较
北京,历来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面自然也不甘示弱。随着北京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伟大战略目标的确立,PE中心作为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宏伟规划也“跃然纸上”。2008年4月,《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的,为包括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金融机构廓清了诸多优惠框架。2009年1月19日,北京市金融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以及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为PE行业在北京的发展制定了系统性的优惠政策。《意见》明确了长期困扰PE行业的税收优惠问题,明确鼓励各类金融主体依法进入PE行业,并就PE投资和退出设置了一定扶助措施,其诸多配套服务措施也非常具有吸引力。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协调作用,也是北京政策的一大特色。
上海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经成为远东国际金融中心。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上海良好的工业化基础与其所处的沿海地理位置,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成为其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开放的外向型经济也使得上海成为了中国内地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在2020年将上海建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宏伟蓝图更是为上海确立了更加明确的定位。今年3月17日,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在PiperJaffrayChinaVenture举办的2009年中国投资年会上表示,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必须把发展PE、VC等资产管理业务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
其实,在继京津两地吸引私募股权落户相关文件出台之后,上海亦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08年8月,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注册资质、工商登记、税收政策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2008年12月,浦东金融办和浦东财政局共同拟定《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通知》与《办法》的出台,使得上海在与北京争夺PE中心的战役中增添了强有力的武器。
从国外PE行业数十年的运作经验来看,PE基于当地政府的扶持政策会有一部分投资优先考虑投入当地的产业项目上。因此,长期来看,PE集中于某一地区,会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拉动作用。这也是京沪两地竞相推出PE优惠政策的原因之一。
在这场“PE双城记”中,北京与上海两地在税收、基础支持设施、投资与退出方式等方面有何差异?各自又有何优势呢?
税收:北京政策优势更明显
北京方面:
《意见》中对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较大篇幅的阐释,使其成为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意见》规定注册在北京的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而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代扣代缴。其中通过法人单位分得的个人所得,由该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样,就进一步明确了合伙企业的纳税原则。
《意见》还进一步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合伙制股权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制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所得税区县所得部分按照两免三减半,即前两年按照其所缴企业所得税时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而且,市政府给予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有关人员的奖励,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意见》还鼓励PE通过发改委备案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管理企业,亦可以直接享受北京市给予金融企业的优惠措施,实现新优惠政策与既有优惠政策的有效对接。
从上可以看出,《意见》以十分清晰的方式明确了以各种法律形式在京注册的私募基金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
上海方面:
《通知》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征收5%-35%的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所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所得税法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办法》则称,2008年1月1日以后在浦东新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比照法人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给予500万元;达15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达30亿元的,给予1500万元。另外,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当年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10亿元给予500万元;30亿元给予1000万元;50亿元给予1500万元。
浦东金融办贺金波还表示,一系列开办奖励都将以现金形式给予,募资规模可按多只基金额累计,“这是其他省市都没有的优惠”。“此次上海《办法》的出台,很好地填补了优惠政策上的空缺,相信将会吸引更多股权投资企业”,一位风险投资人士表示,以前很多股权投资企业就是因为上海缺乏一系列优惠政策,而放弃上海。
同时,《办法》还制定了针对股权投资机构高管和骨干的激励方法。对于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高管,按照其当年薪水形成全部财力(即纳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担任投资经理或项目经理职位的骨干人员,按照其当年薪水形成全部财力的20%给予补贴。如果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亿元以及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资本达到10亿元的,给予高管每人一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20万元。此外,投资于新区公布的鼓励投资产业目录下的企业或新区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兴产业项目的,所获投资收益形成的新区地方财力,按50%标准给予奖励。陆家嘴和张江功能区租赁办公用房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股权投资机构,也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补贴:按实际租赁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年的房租补贴;在上述区域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房价给予1.5%补贴。
对比两市已经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可以发现,北京所采取的“先分后税”方式、两免三减半原则,以及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其实质是从政策上解决了PE的双重征税问题,都使得北京在税收方面政策优势明显,业内人士也称,北京的政策与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城市的政策相比,有更多的优惠条件。虽然上海对于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征收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但是一系列的现金奖励性补助与对投资机构高管和骨干所采取税收补贴细则具体,这些则是上海的独特优势。
基础设施:京沪侧重点不同
PE的大力发展与PE中心的建设离不开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但是光有税收优惠,缺少了办公用写字楼、工作人员公寓、会展中心以及商业休闲等建筑基础设施作为硬件基础,大力推进PE也将是举步维艰。
北京市副市长吉林在北京PE协会成立大会上曾表示,北京市将全力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在北京的发展。其中在金融街选择即将竣工的楼盘,建立PE中心大厦也位列政策支持之列。不仅如此,今年3月17日,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开发建设实施的工作意见》正式,标志着丽泽金融商务区的建设全面启动。丽泽金融商务区已被纳入首都“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金融业发展规划布局之中,将与海淀中关村西区、东二环交通商务区一同成为北京市新兴金融功能区。
与金融街主要聚集国家级金融机构总部,CBD主要面向国际金融机构的定位不同,丽泽金融商务区主要聚集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和交易所、期货市场等主要要素市场等,这使得它与金融街、CBD形成功能互补的特色金融区。建设周期12年,投资600亿元,采取“三步走”发展模式的丽泽金融区,可说为是北京市高度重视PE发展的一个有利明证,也为其在PE中心之争中提供了强有力的砝码。
上海方面,对于金融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十分重视。在著名的陆家嘴金融区扩容加速的情况下,外滩金融集聚带的建设已被提上日程。集聚带将与陆家嘴金融城错位互补、协同发展,总体上以金融为主体,集聚发展金融业及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为陆家嘴发展金融要素市场、集聚重要金融机构和外资总部提供服务,重点吸引证券、基金、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融资服务等金融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展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
而自2007年底,杨浦区就开始了打造长三角风投中心的征程。杨浦区位于上海市东北部,先以老工业区著称,后以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众多知名高校闻名。杨浦区正依托1亿元政府引导基金、大学资源以及创智天地项目,争取吸引更多风投企业的落户。
至于原有陆家嘴金融核心功能区的扩建,更是对于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一系列举措的重要前提之一。未来,陆家嘴金融区将倾向于引进三类实力派、特色派的机构投资者及其金融服务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包括公募和私募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注重风险控制和长期投资的保险资金和养老金管理机构等;具有专业特色的私人银行等。
从京沪两地发展金融中心、PE中心的基础设施对比来看,北京的分工更为明确,互补性更强;上海则更加偏重于分层次、分功能地建设各大金融区。
PE退出方式:京沪争相拓展中
在当前资本市场低迷,股权投资企业难以通过IPO方式实现有效退出的环境之下,京沪两地能否为PE投资提供卓有成效的退出渠道,也是极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北京颁布的《意见》提出支持在京注册的PE免费分享政府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系统,推荐优秀企业给在京注册的机构,这就为PE寻找和进入投资项目提供了便利的制度条件。对股权基金投资的本市企业,优先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另外,在中关村代办股份系统挂牌则为投资机构提供了退出方面的政策导向。
对于PE的退出方式,上海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目前正在积极申请OTC(场外交易市场),并计划将该市场落户于浦东张江。
而在全国范围内,深圳创业板的进一步布局,也为未来PE的退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其他配套措施:京沪各具特色
除了以上三大具体扶持措施,北京与上海还在推出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配套措施。
北京方面:《意见》支持企业年金、地方社保基金按照有关规定于在京注册设立的股权基金。国有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合伙制股权基金或合伙制管理企业。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京依法合规投资或设立股权基金或直接投资公司。有PE人士称:“这就为PE基金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来源。”
《意见》的政策导向具有开创性,回应了业界呼吁已久的地方社保和企业年金出资参与PE的问题;同时,为各类金融主体深度参与PE行业,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发展北京PE行业指明了方向。
《意见》还从PE的融资环节出发,鼓励商业银行在京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依法合规以信托方式投资于股权基金。该项举措对于改变中国PE过于单一的业务结构(并购业务规模在整个中国PE行业比重中严重偏低),对引导北京乃至中国的PE机构走向多元化发展道路,进一步优化PE行业业务结构及其PE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支持与指导作用。
行业自律机构在PE行业发展过程中往往也起到了重大作用。在继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成立之后,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也于2008年6月20日正式成立。北京PE协会已经针对符合北京优惠条件的股权基金提供了快速注册服务,通过发改委和工商局等监管部门会商程序,创造性地为PE注册开启了一条简单明了的绿色通道,这充分显示了其行业自律组织的巨大作用。
上海方面:配套措施虽然不及北京那么具体,但是上海创业投资协会、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等行业协会成立时间较早,协会运作经验较为丰富,且其中的会员投资成功的案例包括百度、尚德电力、如家、分众传媒、携程、阿里巴巴等优秀企业。上海行业协会成员成功的项目运作业绩、规范运作模式与专业运作经验,是目前上海在该方面所独有的优势。
政府引导基金比较
在全球经济陷入低谷、中国政府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于积极的财政政策之际,各地政府引导基金正如雨后春笋般地集体涌现。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5个省市建立了引导基金,其中8只基金已完成募集,募集金额达到44亿元人民币。仅今年一季度,浙江便成立了5亿元创投引导基金,其中北京市创投引导基金招募第三批的工作也正进行得如火如荼。
早在2006年3月执行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就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上海市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和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最先成立。
针对风起云涌的政府引导基金,有的PE热情拥戴,有的则依旧保持冷静。各PE/VC机构人士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在出资比例、地域限制、支持PE/VC还是支持产业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分歧。
“有些地方引导基金提出出资额配比的要求,比如一个亿的基金,引导基金和我们各出5000万,这就违背了引导基金的要义。政府资金占10%或8%比例较合适,关键是要把民间资本吸引过来。”北京硅谷天堂创业投资公司执行总裁鲍钺说道。
引导基金的主要目的在于吸引民间资本,对于其投资起到一个宏观的产业导向性作用,应不以盈利作为第一目标。青云创投董事长邓华表示,只有民间资金和管理团队跟政府的产业方向和政策相契合,同时跟政府的项目源结合起来,才能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