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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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1

关键词:安全 事故 隐患 整改

1. 引言

近年来,电力建设各类生产事故频发,重特大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如2005年1至8月份,全国电力系统发生9起重特大人身事故。恶性事故的惨痛后果和无可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触目惊心,令人震撼。每一份事故分析报告,总能披露出生产事故发生前,事故隐患受到的漠视和人们的消极应对。所有这一切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究竟如何才能构筑真正有效的电力建设安全平台,有效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

2. 事故应急预案的局限性

2.1“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在于控制事故的扩大

生产事故发生后,其后果并非一次呈现,而是按其自身规律逐步扩大蔓延。此时,若没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则手忙脚乱,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缺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事倍而功半。而实施预先准备好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则有条不紊,各负其责,有效控制事故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尽管是补救措施,但亡羊补牢,也是必要的。有没有预案和是否实施预案,其后果是完全不同的。

2.2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局限性在于事后启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是以生产事故已经发生为起点,以生产事故的后果已经形成为代价。在生产事故发生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仅处于备用状态而不被实施,无法有效控制生产事故的发生,不能发挥对生产事故的预防作用,不能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因此,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不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功能之中。“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面对的是已发生事故及其后果,这就是该预案的局限性所在。

2.3 生产隐患的特点和应对值得我们重视

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是生产事故形成的前奏和征兆。“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一起生产事故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一个事故征兆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一个事故苗头背后有1000个事故隐患。由此可见,大量事故隐患的存在,为生产事故的发生提供酝酿基础,对事故隐患特点的认识和应对,将有助于杜绝生产事故发生的针对性措施的形成。

事故隐患以隐蔽性为主要特点,并以安全状态为假象,因而常常不被人们关注;但只要我们以高度的安全责任心认真对待,练就一副洞察隐患的“火眼金睛”,事故隐患是可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

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具有相当强的不稳定性和时段性。在没有人为整改因素状态下,隐患可以很快演变为事故。许多生产事故在发生前,不是我们没有发现隐患,而是漠然处之,存有侥幸心理,姑息养奸,听之任之,任其发展,其结果是生产事故的必然爆发。有些人看不到隐患“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的区别,看不到“立即整改”和“边施工边整改”的区别,甚至把“带病运转”视为正常状态。有些施工单位负责人为了追求所谓“利润最大化”,只顾赚钱不顾员工死活,只顾利润产出不顾必要的安全投入、安全条件的改善、事故隐患的应急整改,缺乏危机感。消极的态度必然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等来的只能是惨痛的教训和严厉的惩罚。应当知道,隐患是不会自动消失的,事故成本必然大大折抵“利润最大化”,一旦生产事故爆发——隐患存活期的终止,人们对生产隐患的任何作为都为之晚矣,无法阻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无法挽回生产事故的严重后果。而倘若在发现隐患的“第一时间”内就积极作为,立即整改,便可转危为安,化险为夷,以较小的安全投入省去高昂的事故成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润最大化”。

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存活长短不一,不能一概而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隐患转化为事故的时间长短,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惟有在发现隐患的“第一时间”内及时整改,消灭事故赖以生存的基础,方能使安全状态得以巩固并持续下去。

3.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是普遍之需

3.1 “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制度”的预防作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有效控制生产事故后果蔓延,减少事故损失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的预备措施,但不是事故的预防措施,因而有其局限性;由于其局限性,不可能在生产事故发生前有任何响应,对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和有效降低事故率难以发挥其效能。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其中“预防为主”是相对于事故救援而言。“预防为主”就是把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作我们的主要工作。人们常说“抓苗头、抓萌芽”,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就是把事故消灭在隐患阶段、发生之前。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有效地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才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根本所在。

如果我们把对施工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提前,即从生产事故发生后提前到发现事故隐患后,要求施工生产单位在生产事故尚未发生时,就通过一系列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积极消除不安全因素,改善安全条件,截断由隐患向事故演变的途径,那么,生产事故将被扼杀在萌芽状态,使其难以爆发,这和生产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情况不大一样。此时,政府的安全监督工作和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效能,要比生产事故发生后的作为高得多,不死人比少死人好,少死人比多死人好,不发生事故比控制事故扩大好得多,事故率有效下降比居高不下好得多,小额安全投入比高昂事故成本低得多。

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其有条不紊和积极有效源于“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该措施应包括:事故隐患的认定、上报,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认定,事故隐患整改的人员、物资、经费保障,事故隐患整改的现场安全督办和复验,应急状态下整改救险、人员疏散、医疗保障等措施方案。应使“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措施”成为有针对性的有效行动指南。

3.2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实施比制定更重要

仅有“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是不够的,有如纸上谈兵;惟有对其经常性实施才能收到实效,要在务实上见功夫。

“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应在发现事故隐患的“第一时间”内启动,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此时任何犹豫和拖延都不利于生产隐患的尽快整改;否则,一旦生产事故恶性发作,带给我们的只能是惨痛的损失,无奈的事故成本和法院的判决书只能惩戒生产事故的违法责任人,再深刻的事故报告,再多的伤残补助、抚恤金和民事赔偿也无法挽回无辜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有备无患、使用不多的预案,在目前不能百分之百控制事故发生的前提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各种事故预防手段的必要补充,仍然是十分必要的;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则是经常启动、实施而避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预防性措施。惟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才能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真正从被动转为主动,才能使我们从少死人向不死人转变。

3.3 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56条明确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工作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在《安全生产法》第38条、《消防法》第43条、《刑法》第135条、《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8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36和37条,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3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中都明确规定“立即整改”是我们的法定义务。

建立和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是我们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体现,是求真务实的具体体现。只有遵法守法、忠实履行法定义务,才能使我们的生命权、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使我们成为《安全生产法》的最大受益人。

让我们在《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框架内忠实履行法定义务,面对现实,着眼于事故隐患的立即整改,从根本上遏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多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事,积极主动构筑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放心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平台,为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安全保障效能。 参考文献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2

区安监局利用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手机短信与微博微信推送、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通过安全生产典型事例,道明危害,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全面摸底,“排尽”盲点。

区安监局要求各镇、街道及经济板块安监办对辖区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确保无遗漏、无盲点。

三是加强执法,“治尽”隐患。

通过联合执法的形式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机制,形成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和整改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3

你们好!

非常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向大家汇报我们振兴煤矿二oo五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同大家共同探讨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经验。振兴煤矿能被评为二oo五年度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这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帮助是分不开的,是全体矿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在这里,我要向县委、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振兴煤矿的全体矿工说一声谢谢!

振兴煤矿是一家乡镇小煤窑,属私营合伙经营性质,位于溆浦县洑水湾乡和平村,矿区地质条件复杂,已经连续开采多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我矿来说十分重要,可以说安全生产就是我矿生存的基础,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我矿的效益。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和理念,我矿才能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做到全年无一事故发生。概括起来,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条经验。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也曾一度十分严峻,造成这种严峻形势的主要原因就是过去矿里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随着国家“以人为本”政策的实施,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加大,随着全国一系列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带来的血的教训,我们逐步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极度重要性。那就是“安全生产是煤矿生存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二oo五年年初,经股东会集体研究,我矿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明确决定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到一切工作的首位,“安全第一”的意识第一次从制度上真正得到了落实。由于有了制度的保证,“安全第一”的意识真正落实到了每位管理人员的心中,而不再是一句漂亮的口号。“是不是安全”成了矿里做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要有益于安全的事就坚决去做,只要是有损于安全的事就坚决不做,矿工们都说,现在管安全的矿长成了最有权力的人了,他怎么说矿里就怎么做。举个例子,过去,股东们一直认为增加安全投入会增加生产成本,会降低煤矿效益,因此在安全生产上舍不得投入,甚至有减少安全投入降低生产成本的倾向,而现在,由于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极度重要性,股东们已充分认识到“安全投入不是成本,安全投入是效益,而且是最大的效益。”由于思想认识的提高,二oo五年,我矿明显加大了安全生产的投入,一是认真组织职工培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由煤矿出资到省、市、县学习培训;二是花大力气进行技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二oo五年矿里安装了瓦斯风电闭锁,新增了备用电源和风机、更新了提升设备、风筒,仅更新设备一项的投入就达十多万元。

二、始终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组织生产

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组织生产,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煤矿企业的要求,也是煤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煤矿只有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才能确保安全。有人认为,只要“五证一照”齐全,就是依法办矿、依法组织生产了,其实,这种认识非常片面。依法办矿、依法组织生产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动态工程。在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组织生产上,我们的做法是:一是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二是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三是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组织、实施生产。我们坚持证照不齐绝不组织生产,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无条件的服从,积极配合他们的执法检查,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坚决执行,该停产整改的坚决停产整改。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办,做到有制度、有措施。2005年,我矿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省、市、县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进行了停产整改,完全达到了省、市、县文件精神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要求,凭借这股停产整顿的东风,我矿的安全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三、紧紧咬住隐患整改不放松,认真进行隐患整改

安全隐患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因此,我矿对安全隐患整改高度重视。我们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重点强化垱头师傅和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技能,使他们具有发现隐患,并及时排除隐患的能力,我们采取激励机制,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矿工给予奖励。二是认真进行隐患排查,首先是矿里自己经常进行隐患排查,其次是依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另外就是请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以便及时发现诸如水患等重大安全隐患。2005年,行业主管部门共为我矿排查出安全隐患三十多条,通过对这些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有效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三是认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矿里制定了一套完善的隐患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隐患整改制度分别落实到人,认真实施整改,对于隐患整改失职人员给予严惩。正是因为我们紧紧咬住隐患整改这个关键不放松,认真进行隐患整改,才使一次又一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被消除了,确保了煤矿的正常生产,保障了矿工的生命安全!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4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和推进工作,我局成立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市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市各宗教团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三、明确工作重点,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一)明确监管重点。认真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宗教场所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宗教场所坚持每月自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前局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宗教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基础性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四、深化宗教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全面落实宗教场所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宗教活动场所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是宗教场所自身发展的内存要求,也是防范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市各宗教团体、活动场所要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宗教场所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人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场所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5

关键词: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存在问题管理对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消防部门针对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单位进行重点保护而划分出来的。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单位担负了发展经济的重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观上导致61号令法律约束力、执行力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也处于弱化的状态,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隐患整改制度范文6

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常抓不懈。每年都把《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作为指导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1号文件下发。每月开展一次基层领导以上干部参加的安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上周经验和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分解,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2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车间安全生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水泥管实业有限公司机关安全管理、电工安全管理。各级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促使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文化得到了创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我公司各级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完备的应急救援体系。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有明确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记录和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制度。按安全体系要求,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公司每年制定的安全指标体现持续改进方面的要求,有一套完整的职业安全健康保障机制,每年都进行职业危害体检。健全制度,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等等。逐年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作业现场危险点和危险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岗位设置安全操作规程,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极大地改善工人的安全生产环境,文明生产。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各基层单位,积极开展自主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将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日常安全大检查有机结合,将安全文化融会到员工日常工作和生活行为中去,使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及时化解安全隐患,规避安全风险。

4把安全理念作为企业发展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