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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范文1
一、信息核查的对象及范围
本次信息核查的对象和范围为我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除外)的婚孕、生育(收养)、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违法生育处理、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个案信息等情况。具体核查对象如下:
(一)户籍在本辖区且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指导居逐一调查核实,并及时纳入WIS系统管理。
(二)户籍在本辖区但不在本辖区常住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空挂户、婚姻关系造成的人户分离等)。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双方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地都要进行核查,并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女方户籍为市外,男方户籍地为市内,在男方常住的,不论其户口性质为农业或非农业,男方户籍地必须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微机信息档案,作为人户同在纳入WIS管理;在第三方常住的,由现居住地和男方户籍地按照各自管理类别纳入WIS,共同实施管理。
(三)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常住或具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调查核实后,发现属流动人口漏管的,现居住地要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向户籍地通报信息;户籍地录入WIS系统并在《基本情况表》的“管理标识”字段进行标注。因口袋户、户口空挂、婚嫁、购房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而漏管的,由现居住地建立常住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并纳入WIS系统管理,并向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已纳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的证明信。
(四)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单位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要督导辖区内所有单位落实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计生责任制,指导各单位逐一排查核实全部已婚育龄妇女(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和租赁本单位房屋居住的人员)信息,并报送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由计生部门将育龄妇女纳入管理、信息准确情况通过全市WIS系统进行核实,对可能漏管或信息存在差错的,按照现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将信息交流、传递到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确保其纳入WIS系统并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的、由部队使用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以及租、住部队房屋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由部队计生部门负责核查,并将个案信息报当地街道计生部门录入WIS系统。
(六)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个案信息。
二、信息核查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核查未纳入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管理责任。以WIS系统信息为基础,利用民政婚姻登记、公安户籍、住房登记等渠道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全面核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底数,对核查出的漏管、不明去向等重点对象,千方百计核实其基本信息,及时建立档案,纳入WIS系统,落实管理责任。核查过程中,全面掌握已婚育龄妇女孕情,对核查出的政策外怀孕的育龄妇女,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出现违法生育。
(二)核查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信息,落实信息共享和统计质量监督制度。重点对2000年以来的人口出生,特别是违法生育统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充分利用医院接生、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卫生防疫、公安落户、幼儿入园、小学入学等渠道的个案信息,逐人核对,对核查出的出生漏报、错报及时进行补报;及时修改和补充WIS系统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信息。充分利用核查的时机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落实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利用部门信息对照监督统计质量,确保WIS系统信息全面、准确。
(三)核查避孕节育情况,引导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在托清育龄妇女底数的同时,彻底摸清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重点核查有避孕失败史、生育意愿强烈、违法生育的育龄妇女,认真做好孕、环情监测和健康查体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核查出的意外妊娠对象,落实责任制,采取补救措施;对核查出的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人员,及时落实安全、有效的节育措施;对身体符合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但采取短效措施的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四)核查违法生育处理处罚情况,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措施。在查清历年违法生育底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征收欠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从旧兼从轻、就低征收的原则;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征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作,说服动员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经济确实困难,不能一次性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人员,本人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分期缴纳。凡无故逾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计生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强制执行。积极协调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法生育但未作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五)核查流动人口情况,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管理。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要主动联系城管、公安、劳动保障、建设、工商、房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市场、居民小区、外来人口聚居地、房屋出租户、购房户、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重点落实流动人口建档、信息通报单、回执单和避孕措施落实报告单的联系制度,落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证、持证、审验以及管理服务等措施,对违法生育认真调查确认、上报处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一盘棋”格局。
(六)核查孕情跟踪及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认真落实孕情跟踪上报制度,准确掌握并及时上报有生育计划的妇女的孕情,逐一入户调查核对有流引产史和婴儿出生后不明原因死亡的生育计划对象,查看其有无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制度,重点把好宣传教育、B超管理、孕情监测、技术鉴定和考核检查关,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二孩及多孩出生性别比畸高的问题,抓住线索,一查到底;对查实触犯法律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信息核查方法步骤
本次核查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局统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采取以居、单位自查为主,街道负责指导落实,区、街负责监督验收的方法进行。核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及准备阶段(2012年2月18日-23日)
层层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广大计生干部学习有关工作规范和核查口径,明确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的目的、政策、纪律,打消思想顾虑,确保核查信息全面、准确。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核查信息线索。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违法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有奖举报办法,在本辖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楼道)、市场、商贸中心等人口稠密区域公开张贴《关于对违法生育瞒漏报现象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开信》。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生育错、瞒、漏报情况,由专人负责登记处理,及时组织人员清查。各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实行领导包片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设计好信息核查个案登记表,层层召开会议部署,搞好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现场核查及整改阶段(2012年2月24日-3月10日)
以WIS系统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和各相关部门个案信息为参照,以居、单位为基础,通过逐户走访、群众举报、本人申报等形式逐人核查。千方百计查清楚相关部门与WIS系统不一致的人口信息或漏管、漏报、错报线索。对查实的违法怀孕、生育、违法收养、假出生、假死亡、瞒报、错报、虚报等情况,及时按规定进行数据更新,登记造册,并上报街道。各街道对基层上报的登记表要进行严格审核,核实有失真的原始信息,审核无误后,由党政领导、相关责任人签字,按照信息管理规范录入微机。核查工作期间,要坚持“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核查出的各种问题,逐一梳理,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对核查出的不属本辖区的有关信息,严格按规定交流通报到其他辖区,共同核查落实。对在信息核查期间确实无法完全核实的育龄妇女漏管和出生信息,由街道将个案登记表统一录入微机,报区备案。核查工作结束后,落实责任,进一步查找,核实清楚。
(三)汇总上报及验收阶段(2012年3月11日-15日)
整个核查工作3月上旬结束,各街道办事处务必于3月10日前将清理核查的已婚育龄妇女数据、《2012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情况统计表》和核查工作报告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将在3月中旬组织抽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估。
四、信息核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核查工作
开展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是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思想统一到这个精神上来,端正态度,放下包袱,自觉地开展好核查工作。为加强全区核查工作领导,此项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局局长李志萍亲自抓,副局长刘秋华靠上抓,区人口计生局基层基础科牵头,其他科室共同负责。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明确领导分工,建立部门和科室联系制度,精心组织,搞好协调,确保人、财、物等的必要投入,确保信息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搞好结合,建立信息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
1.把信息核查工作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各街道办事处要以当前全区开展的“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工作,自我加压,对照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计生局范文2
一是将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岗位培训内容,配合开展生育文明建设。结合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开展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计生工作政策法规等方面培训。今年9月,联合县委党校举办了年度县直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干部轮训班,参训人数达179人。加强劳动普法宣传,向外出人员及返乡农民工发放务工读本、生育健康常识等资料3万余份,提高农民工的国策意识和生育文明水平。
二是加强干部再生育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管理。今年,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家庭的15例再生育人员备案管理(其中2孩11人,3孩4人),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家庭没有出现违法生育行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评和各项评先表模、职称评审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中,对拟录用的招考对象严格考核,并明文规定凡是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本年度,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录用、干部晋级晋升考核中没出现一例“一票否决”的对象。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了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今年2月,联合县人口计生部门对2010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成绩突出的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落实了奖励。
四是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服务。据统计,全县计生服务专业队伍中,具备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6人。今年,已做好对县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护理、检验等岗位5名同志职称评审工作。
五是按照省、州统一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早在2009年12月,我县就已全面完成计生部门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在全县应开展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中属启动最早、完成最快的单位之一。其中县计生服务站按专业技术类单位设立13个岗位,县人口计生局所属的流动人口管理站、计生执法大队、计生协会捆绑设岗5个。通过岗位设置,对相关人员实行按岗定责、按岗定酬,有3人提高了工资待遇,有效调动了计生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单位的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照顾。注重服务于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切实解决群众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为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将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整体规划,要求妥善做好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计生家庭新型社会养老待遇落到实处。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就业再就业促进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照顾。在帮助“405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组织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技能培训时,对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的,优先安排培训。今年举办的四期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班,共有390余人参加培训,参训对象中,全部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积极引导招商引资企业或民营企业在招录用员工时,优先录用计划生育家庭户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子女。在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的子女。例如今年,已为我县招商引资企业新景添购物广场免费培训两期计生家庭员工共220余人。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今年已发放的第一、二批206户共87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人员中,计划生育家庭占98%以上,充分体现出优先扶持计生家庭创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优质服务,全面实行医疗、生育费用即时结算,根据生育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多途径提高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
七是加强用工单位管理,做好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对县内用工单位输劳动备案手续时,认真查验育龄人口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建档,用工单位招录人员时,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人口不予备案登记,并积极督促其办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各项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组织劳务输出时,积极督促被转移输出的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计生局范文3
今年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年10月1日至*年6月30日全县共出生858人,其中计划内832人,计划外26人,死亡914人,人口出生率5.39‰,自增率为-0.36‰,计划生育率为96.97%,多孩率为0.1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
具体地讲,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乡镇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抓住春节前后和农忙时节流动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治理,办理婚育证明1960份,查验婚育证明1185人次,“三查”补查1916人,落实各类节育措施206例,外出跟踪服务85人次。二是狠抓B超“三查”和节育措施落实。各乡镇对每季度下欠“三查”和手术对象逐人造册登记,采取县际配合、乡乡联动的方法,使我县流动到本市内的重点对象基本“三查”彻底。在县计生局组织深入乡村开展“八查八核”工作中,县乡密切配合,“三查”补查310人,落实节育措施38例,特别是落实了杏坪、凤凰等乡镇历年下欠的10例双女难缠户结扎和3例补救手术,有力推动了全县计生工作的均衡发展。全县三季度“三查”率达97.79%,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有较大提升。三是以“关爱女孩行动”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制定了“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层次表彰奖励了101户计生模范家庭,为489户农村独生子女兑现了保健费,为967户农村双女绝育户办理了养老保险,在“两免一补”中优先为计生贫困户子女减免了学杂费。四是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牺牲春节和“五一”节假日,先后四次深入乡镇、村、组、户调查、登记、核实,逐级多次张榜公布,最终上报确认全县今年奖励扶助对象182人,经省、市复查验收,我县上报对象准确无误。现已进入奖励扶助金兑现阶段。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和优质服务等项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进展。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好多问题。一是有些乡镇主要领导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侥幸麻痹思想严重,只重视在嘴上,没有真抓实干的行动,工作仅靠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单打独干,人力投入不足,责任砸的不实;二是出生漏报严重。市连续两年的回顾性调查,我县的人口出生漏报率居高不下,均受到市上通报批评,尽管今年市半年考核我县无出生漏报,但从县计生局下乡了解调查和“八查八核”工作中发现,全县出生漏报现象依然严重。有的是乡村计生干部责任心不强,有的是乡镇包村干部不愿上报,还有的是乡镇领导和计生办故意瞒报;三是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到位。有些乡镇对长期流出人口放任自流,有的乡镇摸清了底子不敢外出跟踪服务管理,有少数乡镇对流动在本县境内的重点对象置之不理,出现了问题相互推诿,有个别乡镇对计划外怀孕对象做一两次工作不见效果就视而不见,或者指使其外出躲避违法生育;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有的乡镇违法生育行为发生后,不上报计划外生育,也不到计生局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行下达征收决定,随意降低征收标准;有的乡镇任何干部都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转开罚没收入,为干部职工解决差旅费报销和下乡补助;有的乡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不敢碰硬,不、不申请执行,等等。五是长年抓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不够。
上述突出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县计生工作质量的提高,直接制约了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务必引起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下半年工作任务
1、扎实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治理工作。从7月21日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40天的计划生育集中治理活动,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动员准备阶段(7月21—7月25日),核查摸底阶段(7月26日—8月5日),解决问题阶段(8月6日—8月25日),交帐验收阶段(8月26日-8月31日)。此次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实施,县上抽调5名县级领导带领计生局5名科级领导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各乡镇活动进展情况的督查。集中治理活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的措施,夯实乡镇领导包村、乡镇村干部包对象工作责任,大战40天,顺利完成出生人口核实上报一个不漏、一孩上环一个不剩、二孩结扎一个不欠、计划外补救一个不留、四季度“三查”干净彻底的工作任务,迅速扭转全县计生工作被动局面,努力提升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2、下硬茬消灭统计误差。市县有关计划生育直查直处文件对出生漏报行为的责任处罚规定十分清楚,但在近年的工作中,我县只是兑现了县年度考核中漏报的经济处罚,对省、市考核及县半年考核中的漏报没有严格追究。同时从理解基层工作辛苦的角度出发,对人为造成出生漏报的责任人也没有追究政治责任。这是我局工作的一大严重失误,从而导致了个别乡镇对计划外漏报有恃无恐,一漏再漏。从今年起,对省、市、县半年和年度考核中发现的所有出生漏报,一律按照有关直查直处规定处罚到位,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实行漏报责任追究跟踪调查制度,严格追究造成漏报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3、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治理措施。大力倡导和有效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是促使性别比保持正常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提纲〉的通知》要求,抓好宣传教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务,确保“关爱女孩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年,市上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一票否决”范畴,县上即将出台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规定,望各级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各医院和诊所B超机的管理,实行定点分娩,强化围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登记工作。各级服务站要按照服务工作要求使用好B超机,为育龄人群搞好孕产期全程服务。柴庄乡和红岩寺镇作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控点,要按照工作要求继续做好监测点的监测工作。
4、出重拳打击计生违法行为。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征收标准,决不能我行我素,随意降低标准。有违法生育的乡镇,可选准3-5户典型,申请强制执行,适时召开公开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大会,大范围曝光,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对作假手术、出具假证明或私自从事人流引产手术、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做到严处。
5、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管理要针对流出前、流出时、流出后三个不同的阶段采取摸底宣传教育、签定服务合同和跟踪服务管理的措施实施有效管理。对流动人口摸清地址的,适时出击,搞好跟踪服务管理。对不知详细地址的,可采取有奖举报线索或分包给村组干部摸排等方法,直至获知信息,实施有效管理。县内乡际之间要密切配合,协管好互流人口,不得统计为流动人口,不得推诿扯皮,若出问题,双方都要计算。
6、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两级要积极落实兑现计生户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一是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放弃了二孩生育的,一次性兑现2000元的奖励;二是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子女本年度考上大学的,每人奖励1000元;三是对计生贫困户进行救济救助;四是按照“三二一”的原则筹资,为全县尚未办理双女户养老保险的双女绝育户办理养老保险;五是做好全县农村首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月50元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
计生局范文4
====年我区人口计生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夯实工作基础,通过优化统计队伍,注重统计质量,规范业务管理,深化优质服务等措施,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力优化统计环境
统计工作是一项责任性强,业务性强,工作量大的苦差事,需要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管理有方的工作队伍,为炼就一支这样的队伍,区人口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强化统计工作。一是充实统计队伍。今年区划调整撤乡并镇以来,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对全区=个乡镇、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在人员配置上对统计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优先考虑统计工作,挑选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责任性强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各个乡镇的统计岗位,其中有=个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均起用了年纪轻、学历高、责任心强的新统计员,目前我区统计员平均年龄==岁。统计员到岗后,区人口计生局一方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让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工作风貌。另一方面重点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共组织=个乡镇、办事处的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和村(居)委会、辖区单位计生专干学习“一法四法规”及各项业务=次,参培人员===余人,重点学习了生育政策、统计口径、统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利用每个月统计员例会的机会,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畅谈相应的对策和办法。例会注重业务知识灌输与加强政治教育并举,提高了统计员的业务水平又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使全区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省市计划生育抽查我区=个样本点中统计准确率达到==%以上,平时报表及时率为===%。在年度业务考核中大部分乡镇、办事处统计工作扎实到位,一支敬业爱岗、素质精良、务实开拓、朝气蓬勃、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统计队伍正在形成。二是加强网络建设。计算机信息引导服务是统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方面各单位硬件较差,机子严重老化,另一方面操作员水平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今年我区所有乡镇、办事处都开通了宽带和市区计生部门进行数据联网,有=个办事处更换了电脑和打印机,同时对各乡镇、办事处统计员进行了育龄妇女帐卡管理软件操作的强化培训,三月份指导a办事处计生办给九个社区居委会安装育龄妇女帐卡管理软件,并对社区计生专干进行软件操作培训,提高计生统计质量,加速了计生信息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了统计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三是强化业务工作。今年区人口计生局在年度评估考核中加大了统计工作评估分值。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先后多次参加统计员例会,督察统计工作,认真阅看各个乡镇、办事处的统计分析、年度报表。各乡镇、办事处领导也对统计工作非常重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领导高度重视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认真开展抽样调查
当好领导的参谋,是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能,为此我们主要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密组织抽样调查。一年来共组织=次常规调查、=次举报调查,调查样本点=个村(居)委会,共调查总人口=====余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余人,调查总出生人数===余人,查出错漏报出生=例,为调查分析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促进了后进村、社区的工作。二是认真写好统计分析。每次调查完毕,统计股都将调查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向全区通报,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又为基层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每个月根据统计报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严格要求=个乡镇、办事处统计员认真写好半年、全年统计分析。通过调查分析真正发挥了统计工作为领导当参谋的作用,让各级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动态。
三、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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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七代会”、“十二五”规划和领导讲话精神。5月上旬组织乡(镇)街道协会专职副会长学习“七代会”副总理,王刚会长,夏宝龙副书记等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七代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工作纲要,研讨县计生协今后五年发展方向。
2、深入开展“5.29”、“7.11”活动。我们十分重视今年“5.29”活动,在时间上,我们准备早、动员早、部署早。年初就对“5.29”活动内容做了安排,并向县委、县府领导作了汇报,得到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15个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纪念“5.29”活动。全县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7场次;会员参与21028人次;开展生育关怀行动17场次;关怀慰问对象145人;慰问金额9.91万元;开展三优知识讲座、艾滋病防治、唇腭裂等科普宣传活动25场次,受教育达10200人次。
3、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一年来我们围绕生育“五关怀”广泛开展活动,春节期间乡村两级开展“三送”(即:送温暖、送政策、送年画)活动,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105户;金额15.3万元;年画、历5000多份;各类宣传品25000份。坦头镇以“5.29”活动为契机,新筹措“生育关怀”冠名基金100万元,关爱女孩20名。我们积极探索长效利导机制,结合性别比综合治理,建立“关爱女孩计生奖学金”制度,对农业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囡户、双囡户,女孩高考被录取的,当年一次性奖励1000元。今年全县首批对象共367人,金额36.7万元。
4、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争创“百村”、“十企”、“231”、“双基工程”示范村(居)活动,15个乡(镇)街道在年初结合县计生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制订创建计划,将示范村、示范企业分类上报县计生协备案。充分发挥协会网络优势,积极参与计生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和指导工作,全县608个行政村已全面村修订完毕,修订率达100%,并将优秀村规民约汇编成册。
5、不断深化“少生快富”项目帮扶工作。今年对“少生快富”项目发展情况进行多次调研。县计生协建立重点项目基地。以大户帮小户、一对一、一对二模式提供技术力量支持和帮助。4月上旬我们邀请农业部门有关专家亲临现场指导养殖专业户,帮助他们如何提高质量和产量。“少生快富”项目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年已发放小额贴息贷款金额118万,帮扶计生困难家庭26户,其中单户最高获贴息贷款8万元。
6、加强队伍建设。6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级协会换届,调整充实,配齐、配强村级理事成员,并对新担任的协会专职副会长,重点村协会会员小组长进行培训,为全面提高培训效率我们深入工作片、办事处进行分期、分批面对面业务指导和培训。年度全县共培训35场次,受训人员1750人次。
7、青春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拓展,我们注重师资业务水平提高,选派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后到县内支教送课。今年雷峰中学、平桥镇中心小学、三合中学等相继开设青春健康课程,重点针对初一、初二学生。让学生们在轻松、愉快中学到知识,提高生活技能的能力。受教育学生2000多人。
计生局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维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着力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家庭的能力,积极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重点开展“四排查”、“三关爱”工作,全面梳理影响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主要矛盾,真情关爱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流动人口、计生干部,以关爱促管理,用真情促排查,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和政治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赴省、等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着力提高应对、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维护全市人口计生领域的安全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四排查”
1、排查突出问题。以一次性奖励政策、照顾审批再生育一孩政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扶政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问题为重点,深入排查可能引发重大的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重点人员、可能引发媒体炒作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效化解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事件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接访下访活动,加大领导包案、集中会办、督查督办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涉众性问题,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2、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在建和拟建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分析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3、排查安全事故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加强计生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
4、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排查人口计生基层队伍建设、村民自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矛盾化解、纠纷调解、预警报警等维稳措施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基层基础工作的财政投入是否到位,管理和服务机制是否完善,努力提高基层矛盾处理能力。
(二)“三关爱”
1、关爱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近年来,我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已达422人,市人口计生局将拨出专项资金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在中秋、国庆节前,组织一次解民忧、送温暖活动。各镇要重点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分类和分析,了解他们的需求,实施“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对其中家庭条件特别差、困难特别大的对象采取救助措施,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一次性奖励工作,认真开展好生育关怀帮扶行动,全力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2、关爱流动人口。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委与市综治委、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人员进企业、进社区、进集贸市场、进流动人口集聚地,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六免两优惠”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健康咨询、体检等基本公共项目的均等化服务。关爱流动儿童,关爱困难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使流动人口尽快融入当地生产、生活,共同维护正常稳定的社会秩序。
3、关爱计生干部困难家庭。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各级计生干部为坚持基本国策付出了劳动与汗水,作出了贡献。对计生干部尤其是困难家庭的关心和帮助,是关系到人口计生事业长期发展的需要,也是各级领导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各镇要集中进行摸底排查,对因病或重大灾害致贫的家庭给予帮助和扶持,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携手共进的人口计生团队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人口计生局建立“四排查”、“三关爱”工作包片联系制度,由市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联系并牵头督查各镇具体工作,与各镇共同研究解决当地人口计生领域存在的维稳问题。各镇也要把“四排查”、“三关爱”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送温暖、解民忧、保稳定,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确保“四排查”、“三关爱”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