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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亲的诗歌现代诗范文1
关键词:冯至;里尔克;经验化;孤独
中国现代文学虽然只有短短三十年的历程,但是在东西方文化相互碰撞的浪潮中,却涌现了一大批新文学作家,开启了文学现代性的新纪元。一大批新诗人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如冰心、宗白华、冯至等,而冯至作为现代诗歌的一员大将,鲁迅先生在回顾20年代新文学时,称他为“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而经过时间的检验,也证明了冯至的诗是经得起历史的挑剔的。这其中又以他的《十四行集》最为著名,而冯至是从里尔克的变体诗中得到了启发,开始了十四行诗的创作,并且将这种诗体和自己的人生经验结合起来,对诗的雕塑美、对个体存在的孤独性、对死亡哲学的理解等都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询。
一、冯至对十四行诗体的吸收和创新
(一)对十四行诗的尝试性创作
随着西方文学的涌入,十四行诗这一新的诗歌体式也被介绍到了中国,冯至受到里尔克变体十四行诗的启发,开始进行十四行诗的创作。当他在观察自然万物花鸟鱼兽时,在体悟整个世界的纷繁无序的世事时,诗歌开始在他胸中自然的流淌。这同里尔克所秉持的观点基本一致,在他看来,只要是这个世界真实存在的,就没有不可以入诗的,他在《布里格随笔》里写到“等到它们成为我们身内的血、我们的目光和姿态,无名地和我们自己再也不能区分,那才能以实现,在一个很稀有的时刻有一行诗的第一个字在它们的中心形成,脱颖而出”[2],而冯至的十四行诗正是从那狂风乍起的中心形成,在那秋风里萧萧的玉树间脱颖而出。
在进行十四行诗的创作过程中,冯至从里尔克那里学会了观看,学会了发现事物的魂灵。如他在《十四行集》的第二首里写的那样“把树叶和些过迟的花朵/都交给秋风,好舒开树身/深入严冬;我们安排我们/在自然里,像蜕化的蝉蛾/把残壳都丢在泥里土里”[3]在这里,冯至通过对树、花、蝉蛾、残壳等自然物的观看,将这些事物的魂灵解析出来,并且给予哲理上的思考,认为在无限的世界中,必然死亡的生命历程就像蝉蜕一样没入尘土,所有的一切可以歌唱的都被默默的青山消解,而人的存在本质也在这种消解中被隐喻。
(二)对旧十四行诗的挣扎和创新
冯至的诗歌创作吸收了里尔克的变体十四行诗的创作形式,而且也不拘泥于诗歌的十四行韵和严格的对仗体式,同时也加入了很多中国古典诗歌的意象群,如其《二十四行集》的第二十二首“深夜又是深山/听着夜雨沉沉/十里外的山村/念里外的市廛/它们可还存在?......给我狭窄的心/一个大的宇宙”,在这首诗里诗人创造了深夜、深山、夜雨、山村、市廛等一系列物象,形成一种古朴、沉厚的意向群体,而诗的最后两句更是整首诗的点睛之笔,将作者内心对摆脱束缚、走出自我困境的渴求,这首诗将现在主义哲学和古典主义意象进行了完美的结合。
里尔克在他的诗《预感》中说“我像一面旗被包围在辽阔的空间......我认出了风暴而激动如大海/我舒展开又跌回我自己”。里尔克在这里将自己物化为孤独的旗帜,在表达在风暴中独自起落时的自我忍耐具有救赎的神性和自我的成全,这种物我合一的哲理性诗句也正是冯至在其诗歌创作中所追求的一种诗意,但是他的诗意更具有中国古典气息,如他在《从一片泛滥无形的水里》结尾所写的那样“但愿这些诗像一面风旗/把住一些把不住的事体”。这首诗可以说是冯至《十四行集》的创作宣言,既包括了诗人的一种感性的诗意抒发,又包括了对万物存在的一种理性思考和哲学意味,@种理性的哲思正是冯至对里尔克的吸收和继承。
二、冯至对里尔克经验诗学的吸收和挣扎
(一)诗是经验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4],但是里尔克却认为人类本身就具有情感性,而我们更需要的是经验。里尔克对冯至的影响就在于将冯至从浪漫主义抒情性带入到经验诗学。我们通过冯至的很多诗歌可以看到作者对于诗歌态度的转变,如诗人早期的诗《夜步》写寂寞,是“我永久从这夜色中/拾来些空虚的惆怅!”,而在后来的诗歌创作中,诗人的寂寞就化作了一脉的青山默默。诗人摒弃了原先那种“全身血液沸腾”的写作,而主张以一种严谨性的阅读积累和认真观看来对自然宇宙进行经验化的哲理抒写。
里尔克的创作也是一种逐渐经验化的过程,他也有过“情感泛滥”的时候,如他写爱情的疯狂“挖去我的眼睛,我仍能看见你”。而在他后来的诗歌创作中,这种情感的外露则演变成了一种谦逊的经验化写作,他更注重外物的本原对自我内心的映照。而冯至正是吸收了他这种写作方式,摆脱了之前的写作困境。如从他30年作的《威尼斯》“傍晚穿过长怨桥下,只依稀/听见了叹息三两声”,到他40年代的《十四行集》的第五首“一个寂寞是一座岛/一座座都结成朋友”,虽然是对同一座城市的回忆,所要表达的依旧是关于寂寞的主题,但是后者却更为严谨,情感也更为克制,也更具有经验化的诗学特征。
(二)冯至诗的古典性和歌德情怀
冯至的诗歌不仅具有现代主义、古典主义特征,同时也受到了歌德的影响。冯至在创作的过程中将中国传统的古典诗艺和西方的韵律结合在一起,创造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十四行诗,如他的《十四行集》中的第二十一首“铜炉在向往深山的矿苗/瓷壶在向往江边的陶泥/他们都像风雨中的飞鸟/各自东西”里运用了许多具有中国古典特色的意象,如“铜炉、瓷壶、飞鸟”等,也与中国古诗中借景抒情的特点一脉相承,小小的茅屋、吹起一切的狂风和又将一切淋入泥土的暴雨,这一切场景的组成也可以看作对杜甫现实主义诗歌的再创作。在这里诗人又巧妙地运用西方新的思维模式和句子结构,写铜炉向往矿苗、瓷壶向往陶泥,将物人格化,句子别致巧妙,具有现代主义特征。
如果说冯至与里尔克的相遇是一种宿命,那么冯至的歌德情怀则是一种必然。他的《十四行集》中的第十三首就是关于歌德的一首诗,他在这首诗的写道:“你知道飞蛾为什么投向火焰/蛇为什么脱去旧皮才能生长/万物都在享用你的那句名言/它道破一切生的意义:“死与变”,冯至在这里直接化用了歌德《幸福的渴望》里的诗句“飞蛾,你追求着光明/最后在火焰里献身/只要你还不曾有过/这个经验:死和变!”,在这个时期冯至虽然走出了情感泛滥式的写作,但是其精神困境仍然存在,里尔克的谦逊和忍耐也不足以为冯至提供一个出路,而歌德的生存智慧和人生经验就吸引了冯至的注意,这个时候的冯至无论是在自我精神方面还是在诗歌创作方面都渴望实现一场新的“死与变”,而这种死与变是克制的,更是具有生命力的。
三、冯至关于孤独的哲学思考
(一)宇宙中的一个人
从冯至发表他的第一首诗歌《绿衣人》开始,孤独就一直是他诗歌挥之不去的情感表达,这种孤寂悲伤的感情基调和诗人童年母亲的去世有关的,而这同里尔克早年感受到被母亲驱逐的恐惧和脆弱的感情是相通的。里尔克在他的《严重的时刻》中写道“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哭/无缘无故在世上哭/在哭我”,在这首诗里,诗人将自我的感受扩大化为人类共同的命运,诗中“某处”“无缘无故”将人类在命运面前的那种孤独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写的极为深刻。而冯至在其《十四行集》第六首中写哭泣的农妇和村童,“我觉得他们好像从古来/就一任眼泪不住的流/为了一个绝望的宇宙”,这种脆弱莫名的哭泣其实和里尔克《严重的时刻》中无缘无故的哭泣是一样的,面对浩瀚的宇宙,人的渺小和事世的无常都将人推入到一种孤独的绝望之地,只是冯至写得更为脆弱具体。
对冯至而言,里尔克存在就像他人生的一面镜子,映照出其生命中孤独的时刻,并且带领他走出情感的荒芜之地。在冯至看来:“在人间有像里尔克这样伟大而美的灵魂,我只感到海一样的寂寞,不再感到沙漠一样的荒凉了”。最初,冯至的寂寞是一条蛇,冷冷的没有言语,后来冯至的寂寞是一块磨刀石,逐渐磨掉了他心中情感的枝枝蔓蔓。他在《十四行集》的第二十二首中写道:“给我狭窄的心/一个大的宇宙”,诗人在面对遥远的山川和久远的幻梦时,个人的孤独犹如在母胎里的孤独,而我们狭窄的心所渴求的不过是一个的宇宙,而这个宇宙却是孤独的,就像永远低头行走的G衣人,可怕的时辰到了!
(二)一个人的宇宙
对于冯至而言,里尔克教会了他发现宇宙万物本身的姿态,并分担他们孤独的命运,这也正是冯至从宇宙中的一个人走到一个人拥有一个宇宙的重要的一步。在他看来,人的生命本身存在是与宇宙万物是融为一体的,我们生活中所存在的一切都与我们有着莫大的联系。他在《十四行集》的第十六首中写到:“哪条路,哪道水,没有关连/哪阵风,哪片云,没有呼应/我们走过的城市,山川/都化成了我们的生命”,在这里诗人将自我融入到整个宇宙中来,化成了平原、蹊径,与每一道水、每一阵风相呼应,所有经过的都化成了我们的生命。从这种意义上说,人并不是在孤独中等待死去,而是在孤独中与世界达成统一。
里尔克在他的秋日里写道:“谁这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在他的诗歌里,孤独的底色仿佛是一个巨大的幕布,笼罩一切,而冯至就是在这种幕布下小心翼翼的行走,努力寻找自我灵魂的出口。他在《一个消逝了的村庄》中所塑造的那个坐在夕阳之下山丘之上,聚精会神的缝着什么东西的村女形象其实就是诗人宁静的内心世界的一个镜像,她让诗人知道了“一个小生命是怎样鄙弃了一切浮夸,孑然一身担当者一个大宇宙”。而这也正是冯至走过里尔克孤独幕布后内心达成了自我的和解。
冯至曾经说过:“我不迷信,我却相信人世上,尤其在文学方面存在着一种因缘。”对于冯至而言,这种因缘或许就是指的就是同里尔克的相遇。德国抒情诗人荷尔德林有一句诗“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而冯至与里尔克的相遇,则是这种诗意栖息的必然,里尔克就如同那风中孤独的旗帜,指引着冯至走向诗意的栖息之地。在这诗意的栖息之地,冯至不仅走出了那个“没有花,没有光,没有爱”的胡同,而且进入了一个真实的、没有夸耀的春天。
注释:
①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第5页,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
②赖纳・马利亚・里尔克.《里尔克读本》冯至、绿原等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
③冯至《冯至全集》,第三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
④威廉・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序言》
参考文献:
[1]冯至.冯至全集[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
关于母亲的诗歌现代诗范文2
1、把握诗歌的形象,领会其象征含义。
2、品味诗歌富有表现力的语言。
3、领悟诗歌的思想感情。
二、教学重点:
1、诵读诗歌,把握诗歌中出现的形象,领会象征含义。
2、领悟作者在诗歌中表达出的思想感情。
三、教学方法:
1、诵读法通过有感情地诵读,把握诗歌的内在旋律与节奏美,认真体味诗歌蕴含的深沉情感。
2、探究欣赏法对诗歌形象的象征含义及诗歌的主题进行探究。
3、比较阅读法将同类题材诗歌进行比较,从而更全面地理解诗歌。
四、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
五、教学时数:一课时
六、教学步骤:
(一)导入:
乡愁是许多文学作品共同的主题,古代的诗词里就有许多关于“乡愁”的诗句,同学们可以说一两个吗?
如: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月是故乡明
每逢佳节倍思亲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首现代诗歌,题目就叫做“乡愁”,让我们一起来体味作者在诗中所表达的浓浓的思乡情。
(二)作者简介:
余光中(1928~)当代诗人和诗评家。湖南衡阳人。现居台湾。1946年考入厦门大学外文系。1948年发表第一首诗作,次年随军队赴台。1953年10月参加《创世纪》诗刊,致力于现代主义诗歌创作。主要作品有《乡愁》《白玉苦瓜》《等你,在雨中》等,诗集《灵河》《石室之死》等,诗论集《诗人之境》《诗的创作与鉴赏》等。其中《乡愁》一诗,因为形象而深刻地抒发了游子思乡的殷切感情,而受到人们的喜爱和赞赏。他的诗,兼取中国古典文学与外国现代文学之精神,创作手法新颖灵活,比喻奇特,描写精神深刻,抒情细腻缠绵,一咏三叹,含蓄隽永,意味深长,韵律优美,节奏感强。被尊为台湾诗坛祭酒。他的诗论文章,视野开阔,富有开拓探索的犀利朝气,强调作家的民族感和责任感,善于从语言的角度把握诗的品格和价值,自成一家。
(三)诵读诗歌,整体感知:
1、学生小声试读,体会诗作的意境和感情。并尝试划分诗的节奏和重音。
教师作诵读提示:在划分诗的重音时,对于能够表现诗歌感情的意象,一般要重读,另外,对这些意象加以修饰的词语,能够表现诗歌感情的形容词也应该重读。
2、学生集体朗读,自评。(对于节奏和重音提出朗读的问题或优点,强调读出节奏与重音,把握好语速和语调。)
3、个别学生朗读,学生评价。(要加感情)
4、全班有感情地再次朗读。
5、听示范朗读,并投影出诗节奏、重音的划分。
6、配乐,学生朗读,进入诗歌的情境。
(四)研读、赏析诗歌:
1、思考:乡愁是一种抽象情感,作者通过哪些具体可感的事物来表达这种欲说还休、难以言尽的情感?
明确:邮票、船票、坟墓、海峡
2、思考:作者以什么变化组诗?
明确:全诗以时间的变化组诗,小时候——长大后——后来——现在,四个人生阶段。
3、你能说说看随着时间的推移,诗人都有着哪些具体的乡愁?(板书)
学生思考并明确:小时候,诗人少小离家,与母亲书信往来,乡愁寄托在小小的邮票上。长大后,为生活而奔波,与爱人聚聚离离,船票成了寄托乡愁的媒介。到后来,—方矮矮的坟墓,将“我”与母亲永远分开了!而现在,一湾浅浅的海峡将“我”与祖国大陆隔开。个人的故乡之思上升到了代表一群人的家国之思。全诗在此戛然而止,留下长长的余味。(全班朗读,感受乡愁的味道。)
总结:余光中《乡愁》一诗的构思特点:作者在这首诗里,设置了四个时段,将乡愁浓缩为邮票、船票、坟墓、海峡等形象(意象),通过四个时段和空间的变化,逐层推进,使意象次第放大,将乡愁诠释为亲情、爱情和思家爱国之情,感情由淡而浓,主题由浅入深,在一咏三叹之中,将乡愁渲染得异常浓烈。
4、思考:“乡愁”应该是一样很有份量的感情。同学们找找看诗歌中形象的前面都用了哪些修饰语,它们有着什么样的特点,它们又突出了四样东西的什么特征?在诗中有着什么表达效果?
学生思考、讨论并明确:“一枚”“一张”“一方”“一湾”四个数量词和“小小的”“窄窄的”“矮矮的”“浅浅的”四个形容词都以一种看似轻描淡写的方式,把乡愁浓缩于四个面积小程度轻的对象之上,恰恰反衬出诗人内心深处浓烈的思乡情感。
5、教师总结《乡愁》诗的形式美。
一是结构上寓变化于统一,节与节、句与句比较整齐对称,诗人注意了长句与短句的变化调节,整齐中有参差;二是音乐上营造出一种回旋往复、一唱三叹的美的旋律,同一位置上词的重复和叠词的运用,使全诗低回掩抑,如怨如诉,数量词的运用,也加强了全诗的音韵美。这首诗有如音乐中柔美而略带哀伤的“回忆曲”,是海外游子深情的恋歌。
全班带有深情地朗读这首诗,并试着背诵。
(五)拓展延伸,比较阅读:
1、学生欣赏余光中另一首表达乡愁的诗作《乡愁四韵》。(罗大佑演唱)
2、比较阅读:
台湾当代女诗人席慕蓉的《乡愁》(详见课本p5)也是抒写乡愁的,说说它与课文在表达上各有什么特点。
学生讨论并明确,教师补充:
相同处:
①这两首诗有着相似的写作背景。余光中和席慕蓉的祖籍和出生地均在大陆,后来赴台湾。
②两位诗人都钟情于中国古典文化,承继传统文化中乡愁的永恒主题写出了新意。
不同处:席慕蓉的故乡在蒙古草原,她既不在那里出生,也不在那里长大,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有机会踏上故乡的土地。她只有在梦里,在诗中,寄托无限乡愁。她的《乡愁》,缠绵悱恻,分别写故乡月夜的笛声、离别故乡时心中模糊的怅惘、别后对故乡的绵绵思念,意境深幽,比喻新异,也具有比较强的时代意义。但在思想深度的开掘上,这首《乡愁》不如余光中的《乡愁》那样深刻。
(六)课堂小结:
今天的这堂课,我们深深地被作者那段乡愁所感动,希望同学们能明白,不管你将来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你的心中都要有着祖国,有着故乡。最后,让我们在张明敏的《我的中国心》这首歌中结束这堂课。
(七)布置作业:
关于母亲的诗歌现代诗范文3
一、 迷幻叙事风格的建构
(一)戏剧性弱化
戏剧性源自戏剧艺术,但被引征自电影艺术中,日本学者竹登志夫对其定义为:“所谓戏剧性,即是包含在人们日常生活之中的某些本质矛盾,这种同人和他者的潜在对立关系,是一个随同时间的流逝在现实人生中逐渐表面化、在强烈的紧张感中偏向一方,从而达到解决矛盾的一连串过程。”[1]从叙事而言,影片叙事的戏剧性被弱化,如老医生缅怀儿子烧纸钱时,仅以“平常天”这一回答掩饰了所有的怀念,并不着力刻画老年丧子的悲伤,弱化了事件的戏剧性,但却强化了隐忍不发的情感。陈升寻找陈英的桥段更是略去了戏剧性的复仇情节,而以带着戾气的诗歌与空镜头转换至新时空。而随后陈升寻找卫卫的过程亦是如此,在花和尚不愿意归还卫卫时,陈升宽以期限,略带怜悯地留下了纽扣,影片中对于事件的处理均刻意弱化戏剧性,从而导致叙事的不流畅,布尔的情绪理论暗示意识或认知限制着情绪。“当个体在连续的认知过程中,他的意识中可能就不存在情绪。反之,如果个体处于断裂的认知过程,那么他就会体验到情绪。”[2]在心理学中,情绪是包含着情感的。在认知中断时情绪会慢慢的流淌开来,影片中为了实现个体的情感表达,以弱化情节戏剧性的方式实现隐而不宣的所指指向性,让观众在认知中断的裂缝中静静体验出作品浓烈的情感和深邃的诗意化美境。
(二)碎片化叙事
从影像叙事的特点来说,作品依托网状的碎片化叙事充分探索了影像叙事的多义性与含糊性。从叙事结构来说,影片以过去、现在、未来编织成一张时空交错之网。从叙事方式来说,散点式的事件则散落在这张网的每个角落,且每个事件与前后事件之间缺乏直接的逻辑联系。从叙事线索来说,属于并发性多线索式,现实中的陈升医治病人、与老医生的对话、照顾卫卫、寻找老歪、寻找卫卫,而在这一隐约可见的现实叙事线索中,拼缀上陈升的梦境和过往经历的回忆片段。影片亦穿插了一些齐头并进的辅叙事线索,如老医生光莲和芦笙艺人林爱人的浪漫过往,酒鬼司机撞死年轻人的故事,花和尚儿子被杀事件、因为母亲遗产而心生龌龊的兄弟二人,青年卫卫对洋洋的恋慕也正是在这张情义满满却错综复杂的时空之网里,陈升面对了过往,了然于未来,安然于当下。
(三)超现实主义表述
1. 荒诞魔幻的意象
影片中使用了大量不合逻辑的荒诞意象,如用来取暖的手电筒、破旧的屋外悬挂的舞灯、倒转的指针、烂醉撒疯的酒鬼、挠野人痒痒的长棒,影像中的很多意象都与常规经验中的认知截然相悖离,因而产生脱离现实情境的荒诞感。而语言所建构的叙事因言语的不确定性及多义性更是强化了意象与现实的间离感,如陈升描述与妻子相处的情境时,言及二人幸福地生活在一间带山瀑的小屋里,但由于水声太大,没法说话只能跳舞,以荒诞的意象来衬托真挚的情感。花和尚及老歪商量带走卫卫的场景亦是充满了魔幻的意味,在卫卫答应随同花和尚前往镇远之后,镜头随着声音移转至窗边隆隆前行的火车上,创造出一幅超现实的魔幻画面,也隐喻了花和尚与卫卫的离开,影片通过系列具有象征意味的荒诞元素与魔幻的场景设计建构出亦真亦幻的迷幻式本土化诗意空间。
2. 意识流般的表述
影片中不论是老医生关于故人及儿子的梦境,还是陈升关于母亲的绣花鞋及芦笙环绕的梦境,亦或是花和尚被砍手指儿子的梦境,都深深牵引着陈升去解开内心不能平息的波澜。在老医生的嘱托下,自我的深思里,更是在魂绕梦牵的梦境的指引下,陈升背起行囊去释梦人,及至荡麦所遭遇的一切,更像是随着陈升的意识流牵引而不断遇见自己家人的过程,如遇见青年卫卫,在洋洋缝纫店遇见年轻时的张夕,追随洋洋坐船,朗诵导游词,莫名其妙地返回,买风筝,洗头发,事件与事件之间并无逻辑关联,更像是以思绪飘荡而至的偶遇。这些随心所见的人或场景更多是陈升的内心世界的真实关照,这一波澜起伏的心理状态描绘与诗意所需的飘忽不定及变形极为契合,也合力作用为一次超越现实的诗意化心灵救赎之旅。
二、 诗意化风格营造
(一)诗歌:诗意化旁白的抒情
“言语具有解释概念的力量和追忆过去、预测未来的能力。”[3]使用语言更能够建构出跨越过去、现在、未来的时空之桥,调度人们的想象与创造能力,使得人们在思维空间里自由来去,从而借助语言艺术的魔术及纪实的画面尽情表情达意。言语的抽象及变形使得它们更易于表述情感及精神之类的信息,这一独特的优势使得其在诗意化风格的营造上极具优势。影片共使用了八首现代诗来表述不同情境下主人公的情感与状态,影片在大量的长镜头里不时插入诗歌,以消解长镜头可能带来的单调与乏味,最终,让人不再在意镜头里的意象,转而浸在诗歌构建的情境里,如陈升出狱时以:“玫瑰吸收光芒,大地按捺清香,为了寻找你,我搬进鸟的眼睛,经常盯着路过的风。”表达了对于美好生命的向往及对于家人爱的期待。而至梦境疲惫醒来的陈升枯坐在沙发里,以诗歌“你摄取我的灵魂,没有了剃刀就封锁语言,没有心脏却活了九年”表述了失去母亲和爱人9年间的孤独和失落。及至荡麦之行结束之时,成年卫卫载陈升去河边候船时行驶在盘旋的山路间,以诗歌“一定有人离开了会回来,腾空的竹篮装满爱”表达了陈升对于未能对母亲尽孝道情感的释怀。以长短句式的现代诗歌表述情感的段落,毋庸置疑地直接嫁接了中国文学中诗词的表意方式,因而影片中人物的情感表述更多源自具有本体化审美言语的抒情化表达,也即影像段落的诗意更多与诗歌的抒情性直接勾连,同时,洋溢着黔东南风情画面则沦为辅助角色,与诗意化旁白共同建构出本土化诗意。
(二)声画结合:勾连诗性艺术空间
影像通过声画结合实现不同时空的勾连,长镜头在陈升寻找陈英复仇这一段落的处理中有极强的艺术假定性,陈升寻找老歪质疑墓碑为何未加自己名字发生争执的空间与陈升为花和尚儿子复仇的空间在导演的精心组织下被安置在一起,并通过画外音交代了复仇事件,在争执声弱化时,陈升那浓厚黔南口音的诗歌朗诵含蓄而概括地表达了事情的发展,镜头则慢慢转向争执的群体旁的红色桌子、雨水以及倒下的玻璃杯,继而以安静的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不断滴落的雨滴,当陈升夹杂着黔南口音的诗歌朗诵结束时,画外音再次传来,镜头跟随着画外音向左转去,转向正在争执的陈升与老歪,这一段落通过诗意化的旁白以及空镜头下的室内物件,勾连了现在、过去、现在的空间,也即以声画结合的方式建构了不同时态下完整的诗性艺术空间。
(三)长镜头:现实空间的多义与模糊
影片最为典型的是长镜头的使用,以长镜头保有影像本身“对外部现实先天的近亲性”[4]。这一拍摄方式与巴赞的观点不谋而合。“长镜头既是一种摄影技法,更是一种创作理念和美学风格。它能保持电影时间与电影空间的统一性和完整性。”[5]保有影像时空的暧昧与多义性。影片中以大量行驶于盘山公路上的主观式长镜头携裹着情感充沛的诗歌激荡着我们内心隐秘的情愫,关于孤独、意义、情感、记忆、寻找、眷念、爱,这些富有内涵的主题跃动在方言气息浓厚的本土化诗歌里,也在雾气氤氲的盘山旅途中发酵,以长镜头这种贴近真实时空的记录方式来建构内心世界的艺术时空,并以冷静的长镜头刺穿浮动的表象,塑造出生成与变化的绵延之美,折射出透彻而又无奈的现实,这是一种极具创造力的艺术化表现方式。
影片以42分钟的长镜头模糊了现实与虚幻的界限,创造了时空的多义性与模糊感,在陈升坐在车尾望向窗外的迷糊眼神里,也在陈升行驶于烟雾氤氲的盘山公路的独白里,影片以摇摆不定的长镜头化作德勒兹所言及的时间“切片”。与交融于一起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维度有着某种意义上的契合。荡麦是一面折射着无间隙时空的哈哈镜,在荡麦坡上坡下忽高忽低起伏的镜面里,荡漾着人物内心起伏不已的情绪。在这里,陈升在唱给逝去妻子的《小茉莉》里放下遗憾,在安静凝望卫卫的望远镜里,充盈着满满的爱意。从诗意的营造来说,诗意需要一个独立的、不同于寻常的表现方式,这一方式要能够迫使原本含义清晰的语词更新选择和组合能指的意义,以构成诗意,这种方式被利科形象地描述为“虚拟”和“悬置”。[6]影片恰恰以纪实风格的长镜头影像与意识流般的叙述建构了“虚拟”和“悬置”的边界模糊的影像空间。在荡麦,陈升实现了自我灵魂的救赎,遇见了肖似妻子的理发店女孩,遇见了与侄子同名的青年卫卫,遇见了自己,在摇摆不定的长镜头创造出的梦境般的褶皱,观者如同遁入波澜汹涌的梦境。在荡麦,老陈在《金刚经》言及的“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里寻得本心――那就是当下。他如同幽灵游荡,寻找,停留,行走,与遇见的每个过去瞬间悉心交流,弥补遗憾;也与遇见的未来某个时刻而倾尽爱意,不留遗憾。影像中长镜头安静凝视里大量的信息“空置”有些类似于伊莲・布莱斯基所言及的诗歌中隐秘的线,它悬置在某个地方,每一次都需要重新捕捉。”[7]也类似于中国画“留白”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虚无”,而是一种“藏境”的手法,是一种含蓄的艺术表达方式,意图营造出一种深邃的意境。[8]影片中为了实现特定的情感表达,以艺术化的信息“空置”实现隐而不宣、悬而不置的所指指向性,让观众在认知中断的裂缝中静静体验出作品浓烈的情感和深邃的诗意化美境。
三、 意境与中国式诗意
影片借助诗歌朗诵的旁白与长镜头下情感含蓄的本土化生活画卷结合,完美地阐释了塔尔科夫斯基提及的“电影的诗意”,这是“让思想和情感主宰剧情发展的、接近生命本身的、最真实的、诗意的艺术形式。”[9]无论是影像艺术的诗学,还是诗意的诗学,最终都上升至了一个较为统一的状态,即可以感受,却难以言说的境界。也即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论述的“意境”。勾连至电影的诗意表达,亦需要通过影像建构出“镜已尽,但境未尽”的意犹未尽之境。我们在长镜头的安静凝视里,感受到老医生对儿子、花和尚对儿子、陈升对母亲无穷无尽的怀念;体会到陈升与妻子、老医生与故人、甚至青年卫卫与洋洋那道不尽的眷念;无论是取暖的手电筒,还是化成追逐海豚光影的手电筒,影片都以以含蓄而隐忍的方式展现了意犹未尽的情感。而陈升对于卫卫的呵护亦是持久而稳固的,以理解花和尚的孤独为开始,以坚持接回卫卫的陪伴为终始。影片至始至终未着“情”与“爱”字,但却在平静的守候与追忆间化出超越话语的万千思绪,确实“相似的所有的怀念隐藏在相似的日子里”。在长镜头所掠过的一幅幅黔南雾气氤氲的生活画卷里,在山、水、人、物的情景交融中,展现出韵味无穷的美感特征,呈现出生命律动的本质特征,凝聚了对于生命意义的思考。影片最终在关于生命最重要的陪伴里寻找到了诗意的栖居之所,诚如诗歌中言及的当内心充盈着爱,“这对望的方式,接近古人,接近星空”。
关于母亲的诗歌现代诗范文4
大学英语后续课程教学是对基础阶段的大学英语教学的补充和完善。 2007年9月,教育部颁布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之后,大学英语后续课程备受关注。尤其是随着非英语专业学生的英语水平普遍提高,大学英语教学不再能够满足学生对提高英语语言应用能力和综合技能的要求,大学英语后续课程的开设成为必然。 然而大学英语后续课程的开设多半是以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和取得较为理想的考研英语成绩为目标,或者是以提高某种单项语言技能为主,因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学生对英美国家的社会文化背景知识缺乏了解,在使用英语进行交流时表达能力较弱,较为集中的表现是口语和写作能力相对较差。此外,学生对后续课程的开设需求较为广泛,很难逐一满足。笔者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遵照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针对大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提出的培养目标,尝试改革创新,强调素质培养,提倡个性化学习,力求实施更为切实可行的后续课程教学。通过对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后续课程需求进行相关调查研究,结合多年英语专业以及非英语专业的教学实践,尝试将英美文学作品诸如经典散文及诗歌引入大学英语后续课程中,将英美文学作品赏析作为人文素养课程的一部分,同时兼顾学生对大学英语学习的需求,在教学过程中融入针对听、说、读、写、译五项基本技能的培训,做到将工具性需求课程教学与人文素养课程教学进行有效融合。
诗歌是文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我国的专业英语教学中,诗歌教学占据一定比重。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系列英语阅读教材《大学英语》第三、四册中,每一课的练习之后都附有英文小诗一首,供学生欣赏,而教师的辅导方式各不相同。鉴于学生对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大高校对大学英语后续课程的开设越来越重视,笔者认为,在大学英语后续课堂中引入诗歌教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下面就如何开展诗歌课堂教学进行探讨。
一、诗歌与情感
有关爱情、友情和亲情以及描写父母的诗歌是最容易为学生所理解和欣赏的,以美国现代诗人西奥多?罗特克的《爸爸的华尔兹舞》为例:
My Papa’s Waltz
Theodore Roethke
The whisky on your breath
Could make a small boy dizzy;
But I hung on like death:
Such waltzing was not easy.
We romped until the pans
Slid from the kitchen shelf;
My mother’s countenance
Could not unfrown itself.
The hand that held my wrist
Was battered on one knuckle;
At every step you missed
My right ear scraped a buckle.
You beat time on my head
With a palm caked hard by dirt,
Then waltzed me off to bed
Still clinging to your shirt [1].
这首按照传统格律创作的带有自传成份的诗采用抑扬格三音步和交韵,通过生动细腻的细节描写表达了父子之间深厚而真挚的情感。诗中描述了父亲酒醉后同儿子跳华尔兹舞的滑稽可笑的场面:直跳得厨房的锅从架子上掉下来,母亲心烦而眉头紧锁;父亲每跳错一个舞步,矮小的儿子的右耳就会狠劲儿地蹭在父亲的腰扣环上;父亲在儿子头上打节拍;儿子如此不舒服仍要紧紧抓住父亲跳下去,直到被甩到了床上还使劲儿地抓着父亲的衬衫不放。诗人的父亲勤劳质朴而且生活并不轻松,他的手指曾经断过,手掌上结了厚厚一层泥巴。他喝了酒之后跟儿子的一通胡闹反倒让儿子感到亲切而并非讨厌,甚至成为诗人一生中难以忘却的记忆。教师在引导学生朗读、欣赏、翻译这首诗的同时,考虑到他们一定会有相关经历,即父亲与孩子的生活点滴和趣闻轶事,因此可以激发其阅读和创作热情,培养用得体地道的语言表达情感和感恩的能力,同时将其他诗人创作的父与子的诗歌一同朗读,使他们在欣赏和比较的学习过程中仔细体味英文表达的魅力,在学习诗歌的过程中了解不同时期和不同诗人的作品风格、社会背景以及创作特点。
二、诗歌与想象力
这里列举的一首小诗是英国著名诗人罗伯特?赫里克的《这儿安睡着一位漂亮的小孩》:
Here a Pretty Baby Lies
Robert Herrick (1591-1664)
Here a pretty baby lies
Sung asleep with lullabies:
Pray be silent, and not stir
Th’ easy earth that covers her[2].
这是一首很短的墓志铭。学生在朗读前三行时容易理解为诗人在描述一个熟睡中的婴儿,摇篮曲伴随着她进入梦乡,祈求保持沉默,别去打扰她。然而读到最后一行 “别碰那覆盖其上的舒软尘土,让她睡得安详”时,马上会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想象和诗人想表达的情感大相径庭,从而给学生强烈的震撼。原来这并不是一个躺在床上安然入睡的婴儿,而是一个行将入土、躺在棺材中的女婴。那歌声不是母亲的安眠曲,而是教堂葬礼的悲歌。如果教师能够更深层次地引导学生,带着他们用恰当的语气朗读这首诗,让他们去充分领略英语诗歌的韵律和节奏感,会进一步提高其审美能力和文学鉴赏力。比如在这首小诗中“lies”和“lullabies”、“stir”和“her”的押韵,使整首诗歌更富于感染力。教师带领学生仔细阅读并深刻理解这首小诗的意境,会使其对诗歌产生浓厚的兴趣,进而激发强烈的学习欲望和创作热情,由此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
再如英国19世纪著名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芬森的《风》:
The Wind
Robert Louis Stevenson
I say you toss the kites high
And blow the birds about the sky;
And all around I heard you pass,
Like ladies’ skirts across the grass ?
O wind, a-blowing all day long,
O wind, that sings so loud a song!
I saw the different things you did,
But always you yourself you hid.
I felt you push, I heard you call,
I could not see yourself at all ?
O wind, a-blowing all day long,
O wind, that sings so loud a song!
O you that are so strong and cold,
O blower, are you young or old?
Are you a beast of field and tree
Or just a stronger child than me?
O wind, a-blowing all day long,
O wind, that sings so loud a song[3]!
这首诗酷似儿歌却并非简单的儿歌,似乎是用孩子天真烂漫的口吻在和风对话:你是一头野兽呢,还是和我差不多的大一点的孩子呢?它采用抑扬格四音步、偶韵、叠句来烘托和渲染气氛,每一段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意象、多层次的画面、生动而又口语化的节奏、丰富的想象表现了更为深刻的内涵。
为了将工具性教学和诗歌教学有效融合,教师应注重充分利用课堂时间,高效组织课堂教学。在诗歌教学过程中强调以下诸要素,让学生在充分理解和欣赏诗歌的同时兼顾五项基本技能的培养。
三、诗歌的题目与背景
题目是一首诗的核心,通常给出相关信息同时告诉学生诗歌的内容。例如,一首题为“Schoolville”的诗很可能是诗人对学校生活的一些感想。再如“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是诗人在一个寒冷而寂静的环境中对生活和人生的一些想法。学生看到 “The Man He Killed” 这个题目时马上就会想到,这首诗很可能是关于战争和谋杀的主题。“Loveliest of Trees, the Cherry Now ”,很可能是诗人由树林写到自然进而做出对美好事物的赞美。所以教师在引导学生读诗之前,一定要让学生仔细阅读题目,猜测其最有可能是关于什么内容的诗歌,这对于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思辨能力以及主观能动性大有裨益。
诗歌的背景对于理解一首诗至关重要。背景能够烘托气氛,亦会告诉读者诗人是在怎样的一种特定背景和环境下拥有什么样的心境。下面以美国诗人罗伯特?佛罗斯特的《雪夜停在林边》为例: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
Robert Frost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4].
在这首具有田园风格的诗中,诗歌展现的背景十分鲜明,在一个黑暗的雪夜,诗人在赶路时被湖边一片森林中的美丽雪景所吸引,不禁勒马驻足欣赏起来,对那个寂静的世界悠然神往,使得伴他而行的小马奇怪地摇起脖子上的铃铛,深邃的森林因此而更显幽静。主人公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信守的诺言要去实现,只好恋恋不舍地继续前行。当学生在脑海里留下如此美丽、动人的景象时,其内心深处也一定会被一种激情感染。这首诗采用的是四行连环韵式,末尾两行巧妙拟生重复,语言通俗浅显,有着极富音乐感的优美音律,并非简单写景,而是富有深刻哲理,因此能够激发读者强烈的愿望想要将这首诗朗读下去。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在诗歌的意境方面有更深的领悟力。同时可以让学生了解不同背景和不同心境下创作出的诗歌风格迥异。此外,教师还可以为学生提供几个不同版本的较为权威的翻译文本,比如余光中、江枫和覃军的译文,让他们通过对不同译文的评价和鉴别来欣赏和理解诗歌的深刻内涵,同时尝试翻译和创作诗歌。
四、 诗歌的形式
不同的诗人用不同的形式来抒发感情。 诗歌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叙事诗
比如前面提到的Bill Collins 写的“Schoolville”。
(二)抒情诗
下面这首诗是英国著名现代派诗人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的《冬日黄昏》:
The Winter Evening
T.S. Eliot
The winter evening settles down
With smell of steaks in passageways.
Six o’clock.
The burnt-out ends of smoky days.
And now a gusty shower wraps
The grimy scraps
Of withered leaves about your feet
And newspapers from vacant lots;
The showers beat
On broken blinds and chimney-pots,
And at the corner of the street
A lonely cab-horse steams and stamps.
And then the lighting of the lamps[5].
这首诗表面是在写景,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字眼是在讲述作者的内心世界,但是所描写的冬天傍晚荒凉而破败的街区景象其实就是作者心境的真实写照。诗中的双关语“burnt-out ends”不仅指“燃烧尽的烟蒂”,而且指“乌烟瘴气的环境”,“settle”用于表现傍晚让人压抑的感觉,“steam”用来形容孤独的马儿因为奋力拉车而在寒冷的街角冒汗的形象。尽管这首诗本身没有整齐的韵律,但是达到了寓情于景的效果。
(三)写景诗
下面这首诗是英国浪漫主义奇才威廉?布莱克的《伦敦》:
London
William Blake
I wander thro’ each charter’d street,
Near where the charter’d Thames does flow,
And mark in every face I meet
Marks of weakness, marks of woe.
In every cry of every Man,
In every Infant’s cry of fear,
In every voice, in every ban,
The mind-forg’d manacles I hear.
How the Chimney-sweeper’s cry
Every black’ning Church appalls;
And the hapless Solder’s sigh
Runs in blood down Palace walls.
But most thro’s midnight streets I hear
How the youthful Harlot’s curse
Blasts the new born Infant’s tear,
And blights with plagues the Marriage hearse[6].
这首诗仅有十六行,却用生动鲜明的形象、极为简洁而又通俗易懂的文字、最有力的笔触,描述了处在动荡的法国大革命和产业革命时期的英国社会,从商业公司大肆霸占土地、成千上万扫烟囱孩子的哀号一直到黑夜伦敦街头年轻的诅咒,触及到了社会政治、经济、宗教、家庭等各个层面的本质问题,极其深刻,发人深省。诗人不仅怀着真挚的同情心,而且发出了愤慨的呼声,预言革命风暴即将到来。
相比较而言,同样是在描写伦敦,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湖畔派魁首威廉?华兹华斯笔下的景象却迥然不同。
Composed upon Westminster Bridge, September 3, 1802
William Wordsworth
Earth has not anything to show more fair:
Dull would he be of soul who could pass by
A sight so touching in its majesty:
This City now doth like a garment wear
The beauty of the morning: silent, bare,
Ships, towers, domes, theatres, and temples lie
Open unto the fields, and to the sky;
All bright and glittering in the smokeless air.
Never did sun more beautifully steep
In his first splendour valley, rock or hill;
Ne’er saw I, never felt, a calm so deep!
The river glideth at his own sweet will:
Dear God! the very houses seem asleep
And all that mighty heart is lying still[7]!
华兹华斯在诗中所描绘的是在威斯敏斯特桥上远眺清晨的伦敦所看到的景象:大地无处呈现更壮丽的景象:气象万千,如此沁人心脾,倘若漠视,必然心灵麻痹。此刻都市宛如披上晨装……。伦敦依旧沉睡,朝阳放射金光,河水潺潺流淌,一切如此静谧安详。这首精美的十四行诗情感真挚,语言质朴,音韵优美,节奏舒缓,完美地表达了庄重而恬静的情感。
关于母亲的诗歌现代诗范文5
一、怀想、记录和见证
诗意的获得离不开想象力的发挥,但仅凭想象力的写作,也可以就是一堆天马行空的语言残渣,抽去了花哨的修辞,我们从诗里到底能得到什么?面对这一问题,或许不少诗人和读者都曾有过困惑,但如何解决,至今依然是个未知数。所有诗歌的想象要真正生动有力,它必须得像人一样有血肉之躯,那样方可鲜活起来,也更富有立体感,否则,无细节支撑的想象只能是扁平的,无力的,可给我们视觉之见,但无心灵的共鸣和震撼。
之所以有如此感言,实在是因当下不少诗人有着太多仅凭想象就睥睨一切的傲气,没有与现实经验的有效对接,那样的想象力写作是走不远的。为此,我才看重一些诗人在日常生活与行走中完成的诗意转换,那需要耐心、毅力和不懈的精神关注,也即时常保持一种观与思的状态,方可将被多数人忽略的俗世生活提炼成富有思想寄托的真诚之言。诗人在感知时代的微妙变化时,他需要调动自己敏感的天性,那样视野才会放开,眼光才更趋专注,笔底文字才可起波澜。这种精神实践给诗人的是一种反作用力,而提醒给读者的,则是透过文字表象解读内在人文精神的自觉。谭仲池带着行动感的写作,除了在应证诗歌的抒情本质之外,其文字的确是带着浓郁的人文色彩,无论是见闻的记录,还是怀古的凭吊,我们皆可从中真切地感受到那种敞开胸怀接纳世界的宏阔愿景。他越过了先入为主的概念写作,运思于现场,下笔即含磅礴气势。所以,其诗有魂魄,也见重量。
将行走变成诗性文字,可能门槛并不高,而一旦用双脚丈量的距离要达到某种精神的宽度时,就需要诗人注入独特的情思。境界如要让人有信任感,姿态不是决定因素,文字本身才是王道,或轻逸,或厚重,或推陈出新,或锦上添花。诗人写长城:“今天我来了/就站立在残留的城墙前/是站在历史烽火的岁月台阶上/头上正燃烧着炽烈的太阳火焰/脚下的骆驼草 砾石/沙粒都在急促地呼吸//从它们的生命气息里/我听到了遥远古战场/铁马和将士的呐喊/我感受到了秦月汉关的寒冷悲伤/还有戈壁对春风/对雨雪的深情渴望//很多时候 跋涉在风霜雨雪里/更觉得磨难 承担与坚毅/在铸炼我的成熟 勇敢 坚强/可此时 望不尽的苍茫 沙漠 滚动/已让我感触到了/从未有过的渺小 狭隘和惆怅……”(《汉长城之叹》)由景及人,最终落脚到反思自我,这是诗情延伸的智慧之音。他写耳中的王屋山:“我听到清泉在石缝里弹琴/唤醒了李白的梦/他兴奋地与仙女一同扫落花/然后便挥笔/在山顶的石头上写诗”(《王屋山》),这是由景观进入幻想的世界,浪漫的画卷在奇思妙想里徐徐展开,一条通往王屋山的遐想之路就此联结上了诗情画意的氛围。他写秦皇岛看海:“伫立海岸 任海风/轻抚我脑海里的江南风景/和衣袖里带来的湘江之滨/新柳的翠绿/大雁又开始南飞/头顶上的天空依然用寒冷的语言/给我讲述大海的苍茫 古典 遥远//尘世和大自然的颠簸 默契 繁衍/让山海 土地 古寺和飞鸟/创造了无数的人间奇迹和神话/本不存在的仙山和长生草/都让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四次拜海 始终没有/找到去蓬莱的路……”(《秦皇岛怀想》)这是由景联想到了历史和人物,没有人陪衬的风景是自然的,而加入了历史人物的景观,也就带上了人文色彩,诗意也由此开始。这些行走于现场的细节,在经验的转化中获得了某种情感认同,诗思的触景生情也就理所当然了。
诗人之所以专注于那些带有人文气息的景观,或者即便是自然之景,诗人也要在诗中为其赋予人文色彩,这不是一种美学惯性使然,更大的可能则是诗人看待世界的角度不同于常人,他所持守的观念和站立的高度,都决定了其要挖掘行走的自然之景中更为内在的精神。比如诗人在观杜甫草堂时,一开始并未发思古之幽情,而是移步换景,让色彩进入我们的眼帘:“疏雨如丝/打湿了花溪的曲径/出墙的修篁 撑开绿色帐篷/轻滴着晶莹的水珠”,此后才有诗人自己的参与,他将自我置于景观中,切身感受历史古迹所承载的厚重。“柴门敞开着/野石上雕刻的文字 睁着眼睛/细数地上脚印的深浅/在感知心灵的颤动//茅屋在凝重的雨雾里喘息/枯萎的野草编织的屋盖/不朽的门柱 寂寞站立的书柜/却仿佛在等主人归来//主人去了何方/我问曾经栖息诗歌 太阳的木床/我问秋风吹破的窗帘/我问清夜徘徊院庭的月光//诗人的心没有被花影陶醉/诗人的情不曾在酒杯前淡忘/诗人的血伴着冻死骨哭泣/诗人的泪几度望断天边归雁/诗真人当哭/草堂春不尽/点点滴滴游人意/怅然睹物不思归//我站在草屋前庭唤一声/碧水绕园起翠微/我扶着门木楣 朝远望/人世多么需要为百姓鼓与呼的好诗人//呵 天地如梦/诗心如月/草堂如云/丹花如灯”(《杜甫草堂》)。诗人以杜甫的人生经历和作品总结入诗,试图展现诗圣的人格和诗品,其魅力随着诗人情感的铺垫而逐步提升乃至定格,这种诗性的行走与驻足,真实可感,诗心与诗魂融合在了一起,隐秘之困也逐渐得以解开。
与《杜甫草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是诗人对欧阳修的怀想。他通过拜谒欧阳修祠,又找到了另一种行走之诗的书写维度。“康熙 乾隆用袖中的锦绣山水/曾经给这个书生写诗/诗刻在历史天空的愁云苦雨中/石碑便变得苍老/就连自己的身影也已经模糊//我在祠堂的走廊徘徊/想听墙边蟋蟀和老砖的低语/弯曲的幽径从后山的森林走来/拖着一条被岁月坎坷撞伤的木船/停泊在我的怅惘里//别惊忧老人的思绪/苏醒的石砚在案头轻吟/我知道墨写的字有血有胆/也有灵魂 你听桌上的茶壶里/正传来灯光与黑暗对话的声音”(《欧阳修祠》)。这样的写法看似古典,其实诗人在诗中渗透进了我们习焉不察的现代感,那些心理抒发不是一般的独白或倾诉,而是带着力量感的审视之言。尤其是诗的最后,思绪飘出了祠堂,与更广阔的天地接续,既有庄严的仪式感,更让诗歌达至了一种思想和精神的标高。
除此之外,像《大明寺幽思》《瘦西湖》《布达拉宫》《雅丹地貌的梦境》等诗作,都是谭仲池行走与凭吊的记录,这是诗人进行文化传承的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对于当下时代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留给了我们更多诗性的想象空间,也让我们知道俗世的名利相比于那些历经千万年的不朽之景,又是多么渺小和无足观。从这个角度来说,谭仲池的行走书写是在为山水大地立传,也是在给人文古迹作注脚。当他的行走构成一种体系时,就不是散乱的旅行日记,而是在见闻感知中嵌入了哲思,让历史也获得了现实感。他不仅是作文字的记录,而是让这记录有着更多延伸的意义和价值,以引起我们对自然、社会的人文思索,这也是进入、观察和理解世界的另一条通道。
二、乡愁的体验与诗韵
谭仲池的行走和记录,是他抒发诗情的见证,更是其感受世界和理解乡愁的重要方式。而乡愁,是诗人诗歌写作的关键词,也是我们理解其人其诗的入口。他笔下的乡愁不是狭义的思乡之愁,不是异乡人流浪在外的孤独之情,而是更为广义的对中华山川河流、一草一木的爱与依恋。在关于乡愁主题的每一首诗里,谭仲池都以博爱之胸怀容纳自然风光和历史气韵,但字里行间隐隐的又有着怀旧的淡淡忧伤,有一种不舍的意味蕴藏其中,体现出了诗人在这个时代对过去简单和纯粹生活的怀念之意。
诗人热爱生活,因此下笔皆直抒胸臆,几乎不绕舌,也不以隐喻的拐弯抹角来刻意营造晦涩之境。在对乡野生活的回忆中,诗人放下身段,以平视的姿态书写他眼中的所见之物事,不虚饰,不夸张,平实朴素的笔调能呈现出高洁的诗意与永恒的人性之美。在诗中,一切景语皆情语,所有文字的推动,都离不开情绪流的激活,可能很多诗就是在情绪的激发之下一气呵成,往往容不得诗人有更多字斟句酌的打磨,因此,诗人的话语方式一直是散文化的,真正讲究直白其心。在诸多表达宁静氛围的诗作中,他以静制动,以柔克刚,在轻与重的较量中为乡愁书写赋予了一种必然的张力。这是他乡愁诗的亮色:不过分低沉,即便是有失去的困惑,最后也不会落于失意和绝望上,诗人仍然是从容应对,以期获得改变的机遇。
在大气象的书写中,谭仲池一般是先勾勒出大致结构与模糊画面,然后再将其精细化,所有的意象和词语都要在其自然安排下归位、定格。比如,他以南水北调工程为切入口,罗列了自我和他者所能记起的各种乡愁意绪,“乡愁 是祖祖辈辈的回忆/是沉默无语的老屋/是挂在枝头的红樱桃/是窗外雨打芭蕉的眷恋//乡愁 是父母带着儿女走过的小路/是幼时上学读的第一本书/是爬在篱笆上吹响喇叭的牵牛花/是从手中飞向云霄的纸风筝//乡愁 还是门前那座山 那条河/那株柳 那座坟 那块石/那汪塘 那口井 那丛修竹/和小狗小猫亲切的呼叫”,这样的罗列会将我们带向远方,而所有的乡愁此时都可能内化为我们心间的怅惘和幽思。就如同诗人在诗的最后点题所概括:“乡愁 是苦涩 酸楚 甘甜/乡愁 是清澄 透明 纤秀/乡愁 是古琴 箫声 棋盘/乡愁 是祖国母亲的秀发 眼波 小夜曲”(《南水北调话乡愁》),乡愁至此变成了一种格调,一种促使我们记住的感受和认知。诗人以回忆的方式细数了人生流转的各种可能,其实这才是乡愁的本质。
由此,诗人才会提醒自己和更多的人“记住乡愁”,它是我们保留自我最好的方式,这是心灵秘密,也是化不开的一种怀思情结。“我知道 屋檐下挂着的红辣椒/水缸里盛满的山泉/家门口池塘传来的鸭叫/碗里飘出的团年饭的酒香/那都是我童年点点滴滴的甜蜜/幼时念念难忘的歌谣//我终于 背起行囊走进了摩天高楼/走进了灰暗与云彩对话的时空/脚下街道纵横不断的车流/载着喧嚣和浮华在奔跑/夜晚窗外 闪烁的霓虹灯光/早已赶走了我眼前萤火虫宁静的岁月/我的心里 逐渐变得空荡和落寞/我的眼前 没有了绿色和清澈/在再也闻不到泥土草味的日子里/我的头发也开始稀疏和飞霜/那座在风雨中走过的石拱桥/那块曾滴着相思雨的青瓦片/那棵亮着红灯笼的樱桃树/那支在牛背上吹响的牧笛/已然变成了我深深的眷恋/无边的惆怅”。在这种对比式的书写中,过去的美好虽历历在目,却再也找不回来了,变化的不仅是岁月流逝的沧桑,还有人在现代社会的孤寂和落寞,这一切都指向了对乡愁的重新发现:“那是我剪不断的乡愁啊/你是父亲给我翻开的蜡黄书页/母亲手中长年发温的针线/也是奶奶纺车的缠绵叮嘱/也是爷爷棋盘上睿智的目光//那是我终身守望的乡愁啊/你是我古老乡村最珍贵的记忆/我的幼时心灵最温馨的回望/也是我生命旅途最初的火把/也是我心底深处最难舍的感伤//乡愁 在滋养人类生命的血脉/乡愁 在恒久书写古今天地人的奥秘/没有乡愁 会失去我们所有的寄托/记住乡愁 世界永远年轻 和谐 美丽/留一分淡淡的乡愁在心中/常有一片浓浓的青葱在眼前”(《记住乡愁》)。诗人从集体主义的乡愁转向对个体自我乡愁的探究,这样的文字显得更真实,更接地气。尽管诗句最后的升华,似有拔高之嫌,但也不无内心对岁月流逝的慨叹与感喟。
除了现实中的乡愁,诗人也有他想象中的乡愁,那种虚构是浪漫主义的温情展示,也是这片土地可入诗的古老命题。“青蛙瞪着大眼不再敲鼓/蟋蟀将着触角不再跳跃/小鸟收拢了翅膀/站在绿枝上沉默/月光洒在蔗林里/泥土是绿的 绿色的蔗笛在吹奏着//我是蔗地的主人/在把甜蜜收割/从绿色的海洋深处/拔出支支欢乐的歌//在那些霜色的日子/父亲支撑不住困乏的身子/弯曲成一支苦闷的辛酸曲/倒在蔗地的一角 从此/留给我一支忧伤浮沉的歌//我也有了儿子/今宵 他正在蔗林卧着/我陪他折一支蔗笛/他用小嘴巴吻着/一支甜甜的歌/拉开了他金色童年的帷幕//父亲 你该笑了吧/在我们世代耕耘的土地上/如今 长出了千支万支甜美的歌/歌声捎着新生活的芬芳/正飞向月光照耀的每一个角落”(《月光里的笛声》)。初读这首诗,我很快想到了郭小川的《甘蔗林――青纱帐》,似乎带有政治抒情诗味道。其实,它只是一幅诗人勾勒出的遥远的风情画,和那种浓郁的乡愁比起来,这样的风情画更是倾注了淡淡的思乡意绪,直入心脾,也沁人肺腑。
谭仲池的乡愁书写里,虽然给人的感觉总是向上的,但也藏有隐蔽的忧思,那是诗人将自己置于其中,用心在感受,用力在书写,当用情至深或用力至强时,一种生命力得以在字词间落实。风景可能会慢慢消逝,瞬间的感动也易速朽,唯独历史所遗留下来的那一道道符码,能穿透单调的线性时间之墙,而成就一段古今佳话,一种人文魅力。因此,记录不仅是诗之常态,它也是诗的伦理和道义。诗之美感的获得,在于诗人用心去捕捉那现实世界里每一个值得存留的记忆瞬间,包括悲欢爱恨与离愁别绪,那是诗人永恒的乡愁母题。
像诗人的《故乡的湖》《边城》《水之乡音》《大山的琴弦》等作品,都可以看作是广义上的乡愁之诗。当然,这诗与思的起承转合在诗人这里已逐渐臻至化境,他在一种自如的表达里,以散文化的笔法留存了所有关于乡愁的体验,却又将诗意在古典与现代的融合里不断推至更理性、智慧的境界。
三、现实之思对接传统之美
真正的乡愁书写,能让诗人用情投入,以魂入诗,这样的写作一定是本色的。谭仲池的诗歌美学,可能不是一味地追求先锋与前卫,他就是坚守传统浪漫主义的抒情,带着自己所钟情的怀古之意,这也是同一代诗人的诗学风貌。他诗歌里的“大”,一方面是公共层面的抒情,另一方面,他所要寻求的文学味道皆趋于昂扬,富有理想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色彩。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诗人何以热衷于大词与大意象,以及怎样处理大转型年代的社会疑难问题。有时,当浪漫主义诗情勃发,诗人一般就借助于传统文化和古典修辞,以此抵达一种美妙超然的境界。
以境界为上,这本是古典诗词的追求,谭仲池虽写新诗,然而,他的审美相对来说还是趋近传统,且是古典传统中的豪放派。我们读他的诗作,皆能快速地感触到他用词和表达的激昂,温润中透出风度,和谐里带着深沉。这一切都可能缘于诗人对古典文化的传承,这是一种人文修养的体现,更是一种诗学直觉的实践。他常在诗中化用经典诗词名句,这种嫁接和转化仍然建立在诗写的现代性上,传统只是一种资源,一种可以借鉴的文学来历,诗人清楚此点后,就可以拓展创新的空间,放飞想象的翅膀,去寻求现实和传统碰撞、对接的那种丰富性与时空感。
在谭仲池的诗歌中,他或多或少地在翻新古典的基础上肯定诗的突围与变革,尤其是在憧憬中对梦想气质的守护,更加深了诗人对传统认知的自觉。一首《寻觅一个神圣的灵魂》,就是向传统和古典的致敬之作。诗人用词抒情皆在于力道,化古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以古意对接当下,以当下引出传统,传统是我们需要回归之处,那是一片丰饶的资源。“盛夏的风 从烟波浩淼的湖面/荡起一片清凉 冰轮浮在波浪上沉思/在用圣洁和宁静梳理我的思绪/把帆影和渔火/一齐引向 古楼灯笼的光影里/我沿着清辉搭起的浪桥/去寻觅一个神圣的灵魂/把汨罗江紧紧地搂在怀中/朝着遥远的苍穹呼唤/归来哟 哀民生之多艰/九死而不悔 上下求索的诗人啊/你《离骚》的热血情肠/融化了多少世纪的悲凉。”诗人以大气的开场白接续了屈原的风骨,对浪漫主义诗思的强调与实践,似乎让他走出了一条“天问”式的新路。接下来,顺着屈原开创的浪漫之风而流露了另一种异样的诗性格调:“站在岸边 我又看见孤舟上/杜甫支撑着消瘦的影子/在凌波放歌/把满腔的酸楚/倒下江中起伏的惆怅/高举着酒杯 泼一地胆汁的李白/以楚狂人的风流 面对君山挥手/让诗心植入远古湘竹的泪斑/最是范仲淹读懂了洞庭湖的云气/浪涌 肝胆 文心 才用自己的血性/写下流传千古的绝妙华章”,唐宋诗文大家们皆悉数登场,为诗人的书写营造氛围,生动、雅致而不乏精彩和神韵。诗人似从想象中走出来了,进入到了另一片诗意的开阔地,在诸多典故与史实的交叉融合中,出示了别样的旷达之感。“苍生忧乐 人世进退/庙堂江河 君民社稷/一草一木 一石一花/无不怆然如静影/无不坦荡如沉璧/字字句句似照天火焰/驱散尘土 抑扬丽韵/若行云排空 尽卷雄风/鬼神为之哭泣/天地为之动容/江色澄明初见月/日夜乾坤壮忠魂/今宵 我欲问巴陵胜状/可是当年情怀 是否仍能/窥看滕子京的勤勉守望/沐一川暮雪 任清风月白盈袖/满月缤纷拂路 听渔歌互答……”古意流淌,古风荡漾,大开大阖,纵横捭阖,这种回归梦想式的写法,确有激扬文字的大气魄。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作为诗人的谭仲池也不例外。他走过华夏的很多名山大川,也观过不少历史遗迹,它们正属于诗的选择,气质相联,血脉相通。古往今来,对于山水诗情的主题,世代皆有人吟过,写过,体悟过,传诵过。谭仲池在书写这方面主题时,也习惯性地嵌入历史细节,以增加诗的厚重气质。比如,他写水与诗歌的自然交融时,思绪自然地飘向了历史现场,传统与古典之美也就翩然而至:“秦观也惊叹郴山的深邃温柔/停泊在津渡的乃声/又撞伤了湘女弱小的肩膀/原本布满愁云的江面/泛起了暮雪风寒/蓑笠翁把钓竿 横在脚下/在细数孤雁鸣落的秋声/就看见柳公酿制的蛇酒/竟洗瘦了小巷深处的兰草//灵渠流着秦始皇的沉吟/唤醒了漓湘两江的惆怅/一条又一条无语的小溪/在凝重和葱郁的岁月中穿行/去抒写天地人和的妙章……”(《水与诗之美灵》)这就是一幅生动的古典画卷,只不过诗人将其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可能少了些视觉效果,但更多了与历史对话的人文底气。
现实与传统的对接,就是依赖于一种底气,这是诗性的底气,会让诗歌不至于太偏离人文中心,而滑向不知所云与晦涩难懂。在浩瀚的古文明中,诗人只是撷取那自由的一脉,它可能是碎片化的,不成体系的,但仅以此佐味笔下的文字,也会让大气的书写得以出彩,让诗歌的表达保持修辞难度与美学风采。谭仲池曾为中国的每一个省份写过一首诗,那集束性的演示中,更透出了诗人的古典素养,这不仅是诗词的,也是历史的、文化的。他在写湖北时,抓住黄鹤楼这一能代表武汉的标志性建筑,生发出了更多精彩的诗思:“如果我能遇见黄鹤/我想与它谈论天地 人伦古今/如果它问我家乡的气候还如火炉/天空的雾霾还如当初吗/我会颤抖着沉默/不能让黄鹤失望太多”(《湖北黄鹤楼》)。这一带有民间色彩的古代神话想象,却在诗人笔下引出了现代性的追问与反思,这可能正是诗歌书写在当下所应获得的古典情怀。
关于母亲的诗歌现代诗范文6
对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无论是圣卢西亚还是沃尔科特,都很可能是陌生的。
圣卢西亚是位于加勒比海向风群岛东部的一座火山岛,那里景色秀美,既有美丽的海滩和珊瑚礁,更有独特的加勒比风情,可谓是度假的天堂,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无数观光客。1930年,沃尔科特出生在圣卢西亚首都卡斯特里市的一个不无文艺气息的家庭,父亲是英国人,以画水彩画维持生计,酷爱诗歌和戏剧,母亲是一个脾气欠佳的非洲裔人,以教书为业,业余时间从事社会工作和剧本创作。难怪沃尔科特回忆自己的童年时总会说,他是在“一个暴躁的母亲和一屋子书堆中长大的”。1953年,沃尔科特从西印度大学毕业以后,先后在圣卢西亚、格林纳达和牙买加的多所中学任教;70年代中期以后,他作为客座教授和驻校诗人出入于多所美国大学,包括纽约大学、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等名校,最后则扎根于波士顿大学创作系,在那里执教长达20余年。
最初,沃尔科特是作为画家被培养的,但他却首先在诗歌创作上获得了成功:14岁时初次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了诗作,19岁时自费出版了第一部诗集《诗25首》,并且收回了成本。尽管天赋过人,沃尔科特一生勤勉,同时在戏剧和诗歌方面取得了辉煌成绩,其中戏剧以《猴山之梦》《记忆》《最后的狂欢》为代表,而诗歌中较有影响者则包括《年轻人的墓志铭》《在绿夜里》《星星苹果王国》《船难幸存者》《仲夏》《海葡萄》《奥美罗斯》(又译《奥梅洛斯》)和《白鹭》等。
透过他的这些作品,我们不难发现,沃尔科特一生中不懈地追求着三样东西――他生活于其间的加勒比海、用于写作的英语、记忆中的非洲祖先。它们交织在他身上构成了花毯式的复杂关系,而他终其一生探求这种关系,并勉力借助诗歌和戏剧表现出来。
《奥美罗斯》讲述的是渔夫阿基里与他以前的伙伴、现在的出租车司机赫克托为漂亮女仆海伦争风吃醋的故事,大气磅礴地展示加勒比风情,它的发表让沃尔科特获得了“当代荷马”“加勒比地区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等美誉。虽然这些标签未必准确,但众所周知,加勒比海或者西印度群岛可谓沃尔科特生活和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尽管成名后他主要生活、工作在美国,但每年夏天都会回到加勒比。一方面,无论在地理上或者历史上,加勒比的位置都是独一无二的,它既是欧洲、非洲和美洲的连接点,又是英国、西非和北美诗歌传统的交叉点。另一方面,这个地区堪称种族混杂、宗教互渗的大熔炉。沃尔科特本人的血统也非常复杂,一如他在长诗《“飞翔号”纵帆船》中所写到的那样:
我只不过是一个喜欢大海的红种黑人,
我受过良好的殖民教育,
我体内有荷兰人、黑人和英国血统。
所以,沃尔科特深感自己是一个“被分割的孩子,生错肤色”,思想、生活和创作中充满了似是而非的困惑与矛盾,一如其经常被人引用的《h离非洲》所表现的:
可我如何
在这个非洲与我所爱的英语之间作出选择?
出卖两者,还是奉还它们给予的?
面对这样的屠杀我怎能冷静?
背弃非洲我又怎能生活? 发现“我之为我”
无处不在的困境,尤其是血统的混乱导致了沃尔科特的身份危机,迫使他不停地追问“我是谁”?宣称“要么我谁也不是,要么我就是一个民族”,虽然他深知,“历史在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进程。加勒比社会既是新的,又是旧的。说它是旧的,是从历史的角度讲;说它是新的,是从在这么块弹丸之地有着多民族的经历讲。从智力的观点看,加勒比的经历是非常令人鼓舞的。那里是印第安文化、中国文化、亚洲文化和地中海文化的混合区,甚至非洲文化也经常出现在那里……”
这样的困境虽然赐予了沃尔科特一些现代诗歌的重要技巧,比如反讽与悖论,但他还是因此选择了自我放逐,先是在加勒比海范围内从圣卢西亚到特立尼达,然后越出加勒比地区到了他被视作黑人的美国,而促成他完成这一切的,则一如评论家所指出的,是语言,尤其是语言的最高形式――诗歌:“他是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语言比它的主人或仆人都要伟大,因此,作为语言最高形式的诗歌是两者自我改善的工具,就是说,它是获得一种高于阶级、种族甚或自我等等定义的身份的方法。”
毋容置疑,沃尔科特是一位语言大师,他使用的大部分是标准英语;我们可以从他对双关语、谐音、头韵法的使用看出,他对英语的驾驭之娴熟、运用之自如,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或者一如英国著名诗人、英语专家罗伯特・格雷夫斯所言:“沃尔科特处理英语时,对英语内在魔力的领悟要比他大部分(如果不是所有)生于英语地区的同代人来得深刻。”沃尔科特作品的中文译者傅浩先生也有同感:“他用熟练的国际语言为那些‘旅游者’生动地描述了岛国风情和历史,以深刻的透析和巧妙的类比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同情。这需要高度的技巧和对两种文化的深切理解。”
这样一来,在诗歌的海洋里,沃尔科特是漂泊的小船而不是固定的小岛,在有效超越种族、国家和地区的同时,有效超越了各种主义和流派,成功地发现了“我之为我”。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俄裔美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约瑟夫・布罗茨基指出:“你可以说他是自然主义的,表现主义的,超现实主义的,意象主义的,隐逸派的,自白派的,等等”。沃尔科特自谦“我没有风格”,却因此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加勒比生活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沃尔科特的基于加勒比的创作,尤其是他的诗歌创作帮助他赢得了不少荣誉。当然,自不待言的是,在沃尔科特所获得的奖项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他凭借作为“具有伟大的光彩、历史的视野、献身多元文化的结果”的史诗《奥美罗斯》捧得的1992年Z贝尔文学奖。此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20年之后的2012年,沃尔科特凭借一部“动人的,技术上无懈可击的作品”,即呈现老之将至后爱的消失和死亡临近的《白鹭》,获得了艾略特诗歌奖,不但因此为我们提供了“会成为衡量其他诗歌作品的准绳”,而且证明了他的自我超越。“无论是获诺奖前还是获诺奖后,德里克・沃尔科特都是一个勤奋的写作者。他年过八旬获艾略特奖应是岁数较大的,这是欧洲一个重要的诗歌奖,竞争激烈。沃尔科特在得诺奖之后获得艾略特奖,至少表明他在写作上仍在不断超越自我。”
作为“我们面前的巨人”“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沃尔科特固然不乏汉语译者,但多少有些令人尴尬的是,迄今为止,已然面世于中国的沃尔科特专集仅有两部,一部是河北教育出版社在2004年推出的由傅浩翻译的《德瑞克・沃尔科特诗选》,一部是广西人民出版社在2015年推出的由程一身翻译的《白鹭》。
“对于这样一个重量级的大诗人来说,目前的汉译与沃尔科特的成就是根本不相称的。”
同样有些令人尴尬的是,我们尚未清楚地意识到沃尔科特可谓是殖民文学的鼻祖,可以启发我们对殖民主义清算的思考,一如他在接受访谈时所暗示的那样:“我写了一首诗,名叫《船难幸存者》。我跟太太说我要出去,到特立尼达那儿去独处一个周末。我太太同意了。我一个人坐在一间海滨的屋子里写出了这首诗。我脑子里有个西印度艺术家的形象,他守在一个船难的地点……这里的海滩一般都空荡荡的――只有你,大海,以及你周围的植被,你独自一人,你和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