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事故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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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事故

地铁事故范文1

Abstract: Flooding is one of the accidents which is easily occurred during city metro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looding accidents during metro construction with expert investigation and fault tree analysis methods, calculates the minimal cut sets, path sets and probability, and puts forward that the floor waterproofing failure is the main cause according to calculating the probability and critical importance, so it must be strengthened with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uring metro construction, to prevent flooding accident radically.

关键词: 地铁施工;事故树分析;透水

Key words: metro construction;fault tree analysis;flooding

中图分类号:X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9-0112-02

0 引言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大中城市地铁不断建设,随之而来的地铁施工事故屡有发生,事故易引起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因此,地铁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分析与控制技术一直是工程施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虽然地铁具有一些公交车无法相比的优点,但是地铁的修建却是极具挑战性的,地铁的修建方案需要根据所在城市的具体地质状况、气象条件、周围的建筑物以及地下管线的埋设状况等来确定,同时,施工技术也具有复杂性,地铁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如坍塌、透水等)往往很难避免。因此,在大力兴建地铁的同时做好风险分析,进而采取相应的控制技术,将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扼杀在摇篮之中,才能充分保障施工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1 风险分析法概述

目前城市地铁施工方法已由最初单一的明挖法发展到了现在的盖挖法、盾构法、新奥法(浅埋暗挖法)等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均有各自适合的施工条件[1]。风险分析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风险分析是指通过定量分析的方法给出完成任务所需的费用、进度、性能三个随机变量的可实现值的概率分布。而广义的风险分析则是一种识别和测算风险,开发、选择和管理方案来解决这些风险的有组织的手段,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三方面的内容。风险分析的方法主要有风险综合评价法、蒙特卡洛模拟、专家调查法、事故树分析法、层次分析法[2]。论文主要是运用专家调查法[3]和事故树分析法[4]对地铁施工过程中透水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引起透水事故的根本原因。

2 地铁施工透水事故树分析

2.1 编制事故树

根据城市地铁施工过程中易导致透水事故的发生,确定透水事故为顶上事件。运用专家调查法找出了导致透水的一些基本因素,并对这些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找出产生风险的基本原因。对这些因素进行赋值时也是采取的专家调查法,对每一个产生的基本因素都赋予一个相应的值。根据专家调查法分析出来的一些基本风险因素可以绘制出事故树(图1),绘制出事故树后,其中的定性计算和定量计算均是采用事故树软件进行计算。

2.2 定性和定量分析

此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是:X1 X5 X10 X6 X11,X2 X5 X10 X6 X11,X3 X5 X10 X6 X11 X1 X4 X10 X11,X1 X5 X7 X6,X1 X5 X8 X6,X1 X5 X9 X6,X2 X4 X10 X11,X2 X5 X7 X6 X2 X5 X8 X6,X2 X5 X9 X6,X3 X4 X10 X11,X3 X5 X7 X6,X3 X5 X8 X6,X3 X5 X9 X6 X1 X4 X7,X1 X4 X8,X1 X4 X9,X2 X4 X7,X2 X4 X8,X2 X4 X9,X3 X4 X7,X3 X4 X8 X3 X4 X9。 此事故树的最小径集是:X1 X2 X3,X5 X4,X10 X7 X8 X9,X6 X4,X11 X7 X8 X9。此事故树的结构重要度是:I(1)=0.091666666667,I(5)=0.11875,I(10)=0.05625,I(6)=0.11875,I(11)=0.05625,I(2)=0.091666666667,I(3)=0.091666666667,I(4)=0.15625,I(7)=0.072916666667,I(8)=0.072916666667,I(9)=0.072916666667。此事故树的概率重要度为:X1的概率重要度是:0.033673020448,X2的概率重要度是:0.033673020448,X3的概率重要度是:0.033673020448,X4的概率重要度是:0.089220564621,X5的概率重要度是:0.009261364919,X6的概率重要度是:0.009261364919,X7的概率重要度是:0.032608987073 X8的概率重要度是:0.032608987073,X9的概率重要度是:0.032608987073,X10的概率重要度是:0.003296071991,X11的概率重要度是:0.003296071991。

此事故树的临界重要度为:X1的危险重要度是:0.330699299866,X2的危险重要度是:0.330699299866,X3的危险重要度是:0.330699299866,X4的危险重要度是:0.876226066471,X5的危险重要度是:0.090954920399,X6的危险重要度是:0.090954920399,X7的危险重要度是:0.320249536599,X8的危险重要度是:0.320249536599,X9的危险重要度是:0.320249536599,X10的危险重要度是:0.032370386888,X11的危险重要度是:0.032370386888。顶上事件发生的概率是:P(T)=0.01023。

2.3 结论

通过上述事故树的分析可知,避免地铁施工透水事故风险的发生最需要预防的是底板防水失效。在地铁施工过程中预防底板防水失效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材料的选用、加强管理等方面。在材料的选用上比如要注意混凝土的配比和混凝土的选择,钢筋的硬度和耐腐蚀程度;在管理方面主要是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底板防水的效果,并及时进行补救。其中最重要的是底板防水层的设置,混凝土在施工时的控制,以便防水层能够达到规定的防水效果。

3 结束语

风险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风险的辨识与控制。论文选用专家调查法和事故树分析法找出引起地铁施工透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底板防水失效。因此,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加强技术和管理措施的重点是预防底板防水失效,对于提高地铁施工的风险控制、应急管理水平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吴贤国,吴刚,骆汉宾.武汉长江隧道工程盾构施工风险研究[J].中国市政工程,2007.

[2]侯寒冰.地铁建设项目施工风险评价方法与准则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1.

地铁事故范文2

关键词:地铁;行车安全;影响因素;安全管理;事故预防

1引言

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行车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全球地铁行车事故(列车冲突、追尾、脱轨等)不断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使我们意识到了地铁行车安全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要总结和分析影响行车事故发生的因素,从而制定行车安全管理及预防措施,避免行车事故的发生。

2 地铁行车安全的影响因素

依据相关统计,人为因素是影响行车安全的主要因素,此外恶劣天气也会对行车安全带来影响。主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行车人员纪律松弛、制度执行不严。纪律松弛,出乘标准化作业不落实,责任制贯彻不力,是影响安全行车的一大顽症;(2)行车人员疲劳行车、情绪开车。睡眠不足,和受外界环境影响产生的情绪并带人运行作业中,使司机产生生理、心理的疲劳,使操纵者精力不济,精神不能集中,给安全行车造成事故隐患;(3)行车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技术培训学习不够,司机业务水平不精,不能及时处理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和故障;(4)行车技术设备不完善。行车设备老化,技术设备结构的不合理使之不能符合适应实际行车的需要;(5)风、雪、雷、电等恶劣气候及环境的影响。风、雪、雷、电等恶劣气候对安全运行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列车司机对气候环境变化,突发事件的适应与处置直接影响地铁运输的安全。

3 地铁行车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

从近几年来地铁发生的行车事故分析,导致行车安全事故的主要有信号设计不足、车辆制动失灵、调度违章指挥、接发列车失误、司机臆测行车等几个方面。下文将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措施。

3.1 信号系统

信号系统是地铁行车指挥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它的性能直接关系到地铁运营安全、效率及质量。地铁信号系统的核心是列车自动控制系统(ATC),它由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列车自动驾驶系统(A-TO)、列车自动监控系统(ATS)构成。如果信号系统不完善或存在缺陷,将不能很好的预防行车事故,甚至对地铁行车安全埋下隐患。因此,地铁的信号系统在设计时和使用前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地铁信号安全相关系统设计时应遵循相关规范要求,考虑所有安全相关的整体、系统、设备的整个生命周期,通过对系统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安全环节把关,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2)在硬件电路方面,信号设备要严格按照“故障-安全”的设计理念,信号机电灯电路应由安全继电器控制,信号机控制模块要具备短路、断路检测功能,当红灯故障时其他灯位无法点亮,避免信号显示升级。(3)在软件逻辑方面,地铁信号必须具备联锁进路防护。即列车在因硬件故障而丢失位置时,在逻辑上仍处于占用状态,对其所在区段进行防护,避免向该区段排列列车进路。

3.2 制动系统

地铁车辆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其制动系统按控制功能可分为:(1)常用制动,列车在正线运行中最常用的制动方式,主要是为了保证列车精确停车;(2)快速制动,能够实现比常用制动更大的平均减速度;(3)紧急制动,列车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制动方式,紧急制动指令通过列车安全回路来控制;(4)停放制动,能够实现长时间的停车;(5)保持制动,主要是为了防止列车溜动良好的制动系统在关键时刻甚至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如果列车的制动系统设计上存在不足或失去控制,必将导致行车事故的发生。为此,确保车辆制动设备的性能,对确保行车安全也十分重要,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制动系统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性,宜采用得电缓解、失电制动的模式及失电导向安全的原则。即在列车控制系统内设置紧急制动环路,该环路在正常情况下处于得电状态,当发生脱钩、超速等危险情况时,紧急环路失电,使列车产生紧急制动;(2)列车制动系统应带有自检功能,每天列车上线前都应启动制动系统自检,检查制动系统的状态;(3)列车司机室控制台应设有紧停按钮,确保发生意外情况时,司机可以通过按压紧停按钮,已最短的距离停车;(4)停放制动的制动方式应采用弹簧制动,采取“充气缓解、排气施加”的方式,与常规制动互相补充。保证当列车发生常规制动失效情况时,可以通过施加停放制动制停列车。

3.3 调度指挥

地铁运营的行车组织指挥工作,贯彻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行车调度员就是为适应行车组织特点而设置的行车统一指挥者,负责组织协调行车有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的工作,指挥和监督行车工作的全过程,保证行车工作均衡协调地、安全准确地运行。

行车调度员的正确组织指挥,是保证地铁运输生产得以正常有序地进行的前提,是整个行车过程实现安全的重要环节。为防止调度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或人为失误导致行车事故的发生,要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1)列车运行正常时,行车调度员要注意监控列车的运行间隔,发现两车距离过近时要提醒司机注意,保障列车安全距离。当中央设备无法监控时,行车调度员应根据车站的报点,人工铺画运行图,掌握正线列车的间隔;(2)若发生列车无信号保护时,行车调度员应采用多停扣车或限速等办法使全线列车运行速度降下来,并及时采取其他的安全控制措施;(3)当需要非正常进路行车时,行车调度员应将有进路冲突的列车扣停在至少一个列车进路,防止列车冲突。

3.4 接发作业

地铁列车正常行车时,由信号系统自动控制,车站不需要接发列车,只有遇到信号故障或列车退回车站等才须接发列车。

虽然车站接发列车已经不经常用到,但因作业人员业务生疏、麻痹大意、违章违纪等因素导致的行车事故,也往往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车站作业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严格执行规章规范,保证接发列车作业安全,也对行车安全有重要的意义 具体要做到:

(1)办理闭塞作业时,必须认真确认区间空闲。要检查确认前一列车是否完整到达;通过闭塞设备确认区间空闲;区间有否列车占用;区间是否封锁;区间内设有道岔时,还要确认道岔开通位置正确并已锁闭;(2)准备列车进路时,必须确认线路空闲,以防止线路上存有机车车辆及其它危及列车运行安全的障碍物等。如果进路上有道岔,要对道岔逐个确认,确认道岔位置正确及按要求加锁后,方可报告接发车进路准备妥当;(3)办理行车凭证时,必须认真严谨,注意防止因差错而造成行车事故。交付行车凭证前,要再度核对确认,对其使用日期、区间、车次、地点、电话记录号码或调度命令号码等必须逐字逐项复诵,认真进行核对经确认正确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

3.5 列车驾驶

列车运行是一个具有规律性的动态过程,在这个动态过程中要避免各种不利因素对行车工作的影响。而司机作为列车最直接的监控者和操作者,必须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和高度的安全意识,并且要能够不断学习与遵守规则的素质才能确保运行正常进行司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行车的最根本要素,可以说司机是把好行车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因此,保证司机有较高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制度 行车规则执行乘务驾驶任务对防范行车事故有重要意义,具体应做到:

(1)正常情况下,司机动车前要认真确认各个行车要素和行车凭证,严禁臆测行车、盲目赶点,严格落实呼唤应答 手指口呼制度,避免安全措施流于形式;(2)列车运行过程中,司机要加强对列车状态的监控和前方进路的瞭望,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如果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立即采取紧急停车的措施;(3)司机在接收行调命令时,要严格执行复诵制度,对于行调的降级模式及列车进路的命令要认真确认,确保调度命令正确执行。在接到授权越过故障信号机或信号区段时,司机必须认真确认允许越过信号机的编号或故障区段的位置,并严格限速通过,防止发生意外。

4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分析影响地铁行车安全的因素,并从地铁设备、人员的业务素质、安全意识、业务技能等信号保护系统、车辆制动系统、调度行车指挥、车站接发列车、司机驾驶列车五个方面提出了安全管理及预防措施,旨在有效地实现地铁行车安全作业的标准,避免行车事故的发生,确保地铁行车安全。

参考文献:

地铁事故范文3

1.1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

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处置。

(4)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有效应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铁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应急机制建设和资源准备要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降低运行成本。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国家应急机构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具体负责全国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城市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3预警预防机制

3.1监测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铁的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铁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地铁运行状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每半年向国家和省级地铁应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3.2监测网络

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企业组成监测网络,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地铁监察员对城市地铁进行检查监督。

3.3监测内容

城市地铁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行动(响应标准见l.3)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领导小组的响应

建设部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报告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领导小组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时将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国务院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现场应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Ⅱ级以下响应时,及时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为地方应急指挥救援工作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

4.1.2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参与应急工作,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

4.2不同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火灾应急响应措施

(1)城市地铁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针对不同车站、列车运行的不同状态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制定具体的火灾应急响应预案;

(2)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

(3)处置火灾事件应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4)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向“119”、“110”报告。同时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2地震应急响应措施

(1)地震灾害紧急处理的原则:

a.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要听从事发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b.抓住主要矛盾,先救人、后救物,先抢救通信、供电等要害部位,后抢救一般设施。

(2)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地铁企业负责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3)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a.根据震情发展和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停止运营和施工,组织避震疏散;

b.对有关工程和设备采取紧急抗震加固等保护措施;

c.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d.及时准确通报地震信息,保护正常工作秩序。

(4)地震发生时,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灾情报有关部门,同时做好乘客疏散和地铁设备、设施保护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地震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3地铁爆炸应急响应措施

(1)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险情,尽快恢复运营;

(2)地铁企业应针对地铁列车、地铁车站、地铁主变电站、地铁控制中心,以及地铁车辆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制订防爆措施;

(3)地铁内发现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任何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地铁爆炸案件一旦发生,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爆炸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4地铁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措施

(1)地铁企业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日常安全供电保障工作,准备备用电源,防止停电事件的发生;

(2)停电事件发生后,地铁企业要做好信息工作,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地铁的治安防护工作;

(3)供电部门在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灾难性质、特点,立即实施事故灾难抢修、抢险有关预案,尽快恢复供电;

(4)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停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3应急情况报告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是:快捷、准确、直报、续报。

4.3.1快捷

最先接到事故灾难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

4.3.2准确

报告内容要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4.3.3直报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要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省、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国务院,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3.4续报

在事故灾难发生一段时间内,要连续上报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4.3.5报告内容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4报告程序

4.4.1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告地铁企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故灾难性质和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向上级地铁应急机构报告。

4.4.2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属地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灾难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灾难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灾难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灾难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灾难现场的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的单位及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在事故灾难发生后4小时内写出事故灾难快报,分别报送国家、省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4.5情况接报

4.5.1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5.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4.6紧急处置

紧急处置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依靠本行政区域的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地铁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灾难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7医疗卫生救助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在应急响应时,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佩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灾难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机构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城市人民政府应事先为城市地铁企业配备响应的专业防护装备。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机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紧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和安置;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

4.10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机构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的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4.11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机构成立事故灾难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灾难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灾难的后果,为现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信息

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信息的公开由各级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决定。对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信息应明确事件的地点、事件的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13应急结束

Ⅰ级响应行动由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终止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铁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和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灾难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地铁正常运营秩序。

5.2保险理赔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调查报告

属于Ⅰ级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由领导小组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可以直接组成调查组。属于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调查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以牵头组成调查组。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必要时,修订城市地铁应急预案,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个月内,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地铁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灾难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满足进行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国地铁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市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国务院,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急支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

能够接受、显示和传达地铁事故灾难信息,为应急决策和专家咨询提供依据;能够接受、传递省级、市级地铁应急机构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能够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对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预案及地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备案。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有地铁运营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地铁应急装备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地铁应急装备保障工作。

6.2.2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支援力量准备。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

6.2.5治安秩序保障

应急响应时,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工作。

6.2.6物资保障

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设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跨地区的物资调用。

6.2.7资金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事故灾难应急资金准备。领导小组应急处置资金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8社会动员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领导小组协调事发地以外的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6.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规划与建设能够基本满足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2.10应急保障的衔接

省级、市级的应急保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各自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保障应为各自所需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保证,并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省级人民政府应比照领导小组专家组的设置,建立相应的机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地铁安全保障技术的研究,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地铁企业负责,主要内容是城市地铁安全运营及应急的基本常识和救助知识等。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宣传内容、方式等,并组织地铁企业实施。

6.4.2培训

对所有参与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进行培训。

6.4.3演习

省级人民政府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城市(含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6.5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对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附则

7.1名词解释

7.1.1地铁

本预案所称地铁是指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上形式和地下形式。

7.1.2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

本预案所称的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是指需要启动本预案中规定的Ⅲ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灾难事故。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类型主要包括:

(1)地铁遭受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

(2)地铁发生大面积停电;

(3)地铁发生一条线路全线停运或两条以上线路同时停运;

(4)地铁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

(5)地铁遭受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7.1.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建设部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准备或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超级秘书网

7.3.2责任追究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4国际交流与合作

领导小组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地铁应急机构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活动。

地铁事故范文4

关键词:地铁;电扶梯;客伤;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 U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地铁电扶梯客伤指的是在地铁运营或在站厅(台)、地铁出入口、通道等造成乘客(包括非在岗作业地铁员工)伤亡的事故。此类事件既影响到地铁的形象和正常运营,也极大地伤害了乘客的感情,甚至还伴随着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做好地铁电扶梯客伤事故的分析,并有针对性的进行防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扶梯客伤现状

某地铁多条线路从2010年开始陆续通车,随着急剧攀升的客流量,地铁电扶梯客伤事故有了“数量多、影响广、协调难、金额大”的特点,2010年此地铁客伤资料见表1。

表12010年某地铁客伤种类

从上表可得,2010年此地铁的客伤事故伴随着多样化的特点。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扶梯摔伤,占总事故量的53.30%,且大多为老人和小孩。除了设备自身的原因之外,此种类型的伤害大多发生在客流高峰期,客流量大造成乘客拥挤,为此亟需做好人员、设备、车站的管理工作。

二、电扶梯客伤原因

1、扶梯设备

电扶梯作为一种较为特别的产品,其自身的构造、产品的质量、应急响应、维护保养等都有可能造成客伤事故的发生。如2010年12月14日发生在深圳地铁一号线国贸站的一起客伤事故,站台通往站厅上行扶梯无故逆行,造成了23个乘客的受伤,后查明主要是因为此电扶梯主机的固定螺栓松脱,其中一个被切断,导致了主机支座出现了移位,驱动链条脱离链轮,加之乘客自身重力,上行扶梯出现下滑。

国家规定自动扶梯扶手带与护壁板间距≦50mm,扶手带距梯级表面垂直距≧900mm,且≦1100mm。此地铁五号线从2009年12月开通,一直到2010年第一季度的结束,共出现26起扶梯摔伤事件,而其他也安装了扶梯的地铁线路站点则较少。在对五号线电扶梯设备重新量度后,发现其扶梯扶手带与护壁板距为50 mm,比其他线路站点扶梯的30mm增加20mm(见图1),这就容易让不熟悉的乘客将不锈钢部位误认为扶手带。同时,此扶梯高为1 000 mm,比其他线路扶梯920mm高出80mm, 造成部分乘客不适应,增大客伤风险。

2、乘客自身

电扶梯客伤,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乘客自身因素,主要有:(1)乘客安全观念不强,无任何预防性措施;(2)部分携带大件行李乘客不是走液压梯而是乘扶梯;(3)大多数乘客没有抓扶手带的习惯,部分老年人或者小孩在没有成年人陪伴的情况下在电扶梯上打闹;(4)个别乘客自身不稳,摔倒后拉扯其他乘客造成群伤;(5)大件行李容易失去平衡摔倒,也容易绊倒其他乘客。

图1 不同地铁线路扶梯规格参数比对

以此地铁五号线某中心站为例,在2011的1-2月份中,此中心站所辖四小站共有客伤9起,其中,61岁以上老人发生事故数量8起,占总量的88.89%。而在个别站,女性数量则超过该站全部扶梯客伤的一半(见表2)。

表2某中心站扶梯客伤旅客年龄、性别统计 件

之所以多发为老人和女性,这是因为61岁以上老人身体较差,行动不如年轻人敏捷;

而女性的身体协调不如男性,且其安全意识不如男性强;

3、季节因素

按规律,将3-5月定为春季、6-8月定为夏季、9-11月定为秋季、12月至次年2月定为冬季。分析2007-2009年此地铁电扶梯客伤数据,发现其有一定季节规律性(见表3)。

表3某地铁扶梯客伤季节规律性

从上表我们看到,电扶梯客伤易发在冬季,其次夏季,春、秋则较少。究其原因,冬季天冷,乘客穿着较厚,行动不便。此外,冬季包含春节,出行乘客多。而此地区位于东南沿海,夏季炎热多雨,雷暴、台风等极端天气频发,地面湿滑,增大电扶梯客伤几率。

4、客流量因素

分析2009-2010年第一季度客伤资料,我们发现客流量大的站点,尤其是换乘站,电扶梯客伤事故越易发(见表4)。

表42009-2010年第一季度换乘站扶梯客伤件数

以某火车站(地铁站台)为例,既是地铁二、五号线换乘站,又是广州站(铁路车站)、省、地方汽车客运站客流集散点,客流大,进出拥挤,时常发生推攘,安全隐患大。

5、车站卫生

车站人流量密集,外在的公共卫生因素有乘客在扶梯附近或梯级中乱丢垃圾,造成其他乘客摔倒或扶梯的突然停止;内在因素有车站保洁员清洗中导致地面过于湿滑等。其他的还包括车站地面不洁净造成的滑倒,扶梯附近乘客倒漏油渍、牛奶等。

6、内部管理

除以上几种原因外,内部管理也是个重要因素:1、扶梯日常维护保养不完善,增加了扶梯故障率,造成运行中客伤的发生;2、车站缺乏对扶梯的日常监管,预防不够,都是出现客伤后才关注,忽略事前对其状态确认;3、不够重视,内部措施不到位,没有从根本上进行预防、根治;4、流程不规范,对老年人和携大件行李乘客引导不够,进闸机巡视中提前拦截和提醒不到位等;5、监督考核不健全,安全责任未落到实处。

三、电扶梯客伤事故的防治

1、规范扶梯采购准入标准和日常管理

3.1.1明确用户需求,规范扶梯采购标准

扶梯作为一种特殊的设备,在进行采购时,在遵循国家统一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应针对现有扶梯不足提出降低客伤发生的标准及条件。如扶梯扶手带与护壁板间距应符标准,扶梯上下两端应安内置扩音器来提醒乘客注意安全等。

3.1.2加强设备监控

如果设备质量有问题,则需对设备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及时通知扶梯供应商进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此外,车站及设备管理方需定时监控扶梯设备的运行,按规定检查,如有异常则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有关人员作修复。

3.1.3在扶梯处安装监控,方便为日后整改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

3.1.4完善扶梯维护保养制度

扶梯载客量大、运行时间长、维修影响大,为此,必须对扶梯进行长期有效维护保养。管理方需整合各方资源,规范和完善地铁运营范围内扶梯维护保养制度。同时,可对一些过于长、大的扶梯或者是客流量过大的车站等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维护保养措施,做到全面兼顾。

2、转变用户群体观念行为

一方面要增强对乘坐扶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乘客安全意识。可以采取派发宣传册、站内张贴警示标语、宣传画等方式,也可利用电视、报纸及公益广告开展安全生产月、站长接待日、扶梯安全宣传日等。另一方,加强对国内外其他地区城市地铁扶梯安全意识方法的借鉴,将其有效运用。

3、规范运营单位日常管理

3.3.1加强运营方内部人员管理

在加大当班人员对车站监管的同时,增加对一线员工面对客伤进行处理的培训,毕竟车站员工是第一个面对扶梯客伤事故的工作人员,其对客伤事故处理将对后期处理起决定作用。所以,增大车站一线员工解决客伤培训,提高化解冲突和业务技能水平。

3.3.2做好现有规章评估,规范现场作业流程

对于现在地铁站台(厅)可能造成扶梯客伤的各事项,进行全面的流程评估,找出改进方法,规范流程操作。完善车站巡视,规范车站扶梯安全广播。对于容易造成大客流扶梯客伤的,则需加强在高峰及客流量大的时段引导工作。

3.3.3完善进闸监督管理,严禁乘客携带超大行李

对于携带大件行李造成客伤事件,地铁站(厅)巡视、票亭岗等加强入闸时监管,严禁携带超高、超长及其他违禁品进站乘车。

3.3.4建立考核制度,抓好现场质量管理

现场流程执行质量、设备功能状态等,关系扶梯安全,用量化指标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对没有完成的指标作严格考核,实现互相监督和约束。

结论

地铁扶梯客伤控制与防治将会直接地铁运营安全。地铁运营方以预防为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可能造成扶梯客伤的各原因,从源头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抓好相关规定及措施落实反馈,预防和控制扶梯客伤。

参考文献:

地铁事故范文5

关键词:区间隧道;涌水突泥;处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U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在地下工程隧道施工中,隧道事故频发,分析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隧道塌方事故发生[1-3],研究表明隧道上方存在的管线渗漏水情况、不良地质、管理不到位等是大多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 工程概况

青岛地铁某区间隧道单线单洞施工,左右线间距13~13.4m,隧道埋深10~16m,隧道洞身穿越粗砾砂及强风化至强风化至中等风化花岗岩地层,采用锚构筑法施工。自上至下穿越地层主要有第四系全新统素填土,粉质粘土、粗砾砂、燕山晚期花岗岩。地下水主要以第四系孔隙潜水为主,局部具弱承压,富水性中等。隧道自K21+597.000以西,隧道进入岩土分界点,拱顶为粗砂层,地下水丰富,地质条件复杂,同时,地下有12条上水管线及其它市政管线。

2 事故概况

2011年7月17日凌晨1点30分,区间隧道工程,施工至左线ZK21+598处时,突然发生涌水突泥掌子面坍方事件。

3 处理措施

(1) C20砼回填坍腔

采用商品混凝土直接回填坍腔,对损坏的污水管道及时修复,经过现场全体抢险人员的努力奋战,11点30分坍腔回填处完成。

图1 塌方现场及补救措施

(2) 砂袋封堵

在上台阶靠近塌方段进行砂袋堆码封堵,防止坍体不稳定,继续坍塌。

(3) 封闭坍体表面

在砂袋表面挂网喷射混凝土,形成止水帷幕墙封闭,避免洞内水流继续冲刷浸泡坍体,防止注浆加固时浆液从坍体流出,影响注浆加固效果。钢筋网片直径为φ6.5,格网间距200×200,喷射0.15m厚C20混凝土。

(4) 初期支护加强

对坍方后面的初期支护进行加强,增加锁脚锚管并注浆,以防止出现初支下沉变形。

(5) 抗滑锚管施工

在封堵墙下部施做φ42抗滑锚管,并注浆,锚管布置为:水平间距1m,排距0.5m,梅花形布置,入岩深度2m,锚管外露长度0.2m,外露部分用钢管相互连接并喷射混凝土覆盖,形成“锚固梁”。防止坍体滑动。

(6) 坍体注浆加固

采用5.0m长的φ42钢花管,间距0.5m(竖向)×0.5m(水平)梅花型布置,注水泥浆+水玻璃双液浆。

(7) 拱部导管注浆加固处理

为加固拱顶松散岩层,对ZK21+589~591.8段上台阶拱部打入大外插角小导管注浆加固岩体,外插角为45°,导管长3.5m,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

(8) 近坍方段拱顶加固

ZK21+591.8-ZK21+594.8范围内,拱部打入Ф42超前小导管注双液浆,按照斜向上30度角打入,每榀钢架打一环,共打设4环。Ф42超前小导管布置形式为:拱部布置,环向间距0.4m,纵向间距0.75m,导管长度依次为5.5m,6.5m,7.5m,8.5m,穿过坍体进入岩层为止。

(9)加强监控量测

对坍塌发生点周围的地表、地下管线、以及隧道内初期支护的变形情况进行了监测,共布设监测点51个,监测频率2小时一次,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截止7月21日6时,累计最大地表沉降8.4mm,管线最大沉降量1.83mm,隧道内拱顶最大沉降量4.7mm,净空收敛最大0.3mm。监测数据显示,7月19日后,日累计沉降最大点不超过1mm,地表、管线及隧道内的变形已趋于稳定。

4 事故原因分析

(1) 地质条件差,为破碎软弱围岩,围岩松散,自稳能力差。

(2) 隧道上部有1条污水管线,3条自来水管线,1条电力管线和1条燃气管线。污水管线长期渗水,渗漏的水在空洞位置形成地下水囊,水囊下部、结构上部的土体长期被浸泡,处于饱和流塑状态,自稳能力很差,超前小导管施工扰动了该部土方,水囊中的水和泥沙冲破土层,突然发生坍塌;

③ 初期支护不及时。

隧道上方的污水管线是导致事故的最重要风险源,施工过程中应提前查明污水及自来水管线分布及渗漏水情况,提早防治。

参考文献:

冯卫星,况勇,陈建军. 隧道塌方案例分析,2002.

地铁事故范文6

关键词:地铁工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地铁施工工程投资大幅上升,对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群众出行以及推动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地铁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是一项复杂的过程,由于地下作业、施工条件复杂、技术含量高、建设目标要求高等,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实现地铁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是保证施工进度、质量、成本等管理目标的前提条件。因此,对地铁施工工程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据此找出安全管理对策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依托某市地铁建设项目,对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得出施工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提出加强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

1.1 工程概况

M地铁工程1标区间隧道主要穿越粉质黏土、砂层、圆砾层、卵石层等地层,地下水位较高。断面直径 11.97 米,为单洞双线隧道。工程采用明挖法(230 m DK0+620~DK0+850),浅埋暗挖(775 m DK0+850~DK1+625),盾构法(3131 m DK1+625~DK4+756)。工程总投资 5.3 亿元。

1.2深基坑施工危险源辨识

在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基坑施工是否成功,对与整个工程而言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对与社会而言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在整个工程开始的初期,地下水位和土质的决定了基坑深度和平面形状,在施工过程中,深基坑的变形主要是由于地下水位和土层会发生改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坑施工周围的土壤的堆载、机械的工作所产生的震动、机械挖掘顺序的改变等都可以引起基坑施工的突发危险。因此深基坑施工是关系到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重大问题。

由于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操作,如坑边地面堆载超出设计值,支护结构没有按照设计的要求作业,或更换撑时,没有设临时支撑,或者支撑设置及土方开挖与设计情况不符等原因;深基坑施工的工程事故经常发生,主要有:因悬臂式围护结构过大的内倾位移,内撑或锚杆围护结构失衡而发生较大的向内变形:边坡失稳,基底隆起,渗流破坏,坑底突涌,周围地面沉降及其他因设计、施工不当而造成的事故。

1.3冷冻法旁通道施工危险源辨识

具体的辨识结果如下所示:

(l)冷冻孔施工方面

①开孔的位置不准确,将会损伤管片强度;

②钻孔方位和精度控制不准,将引起终孔距离偏差较大;

③钻进施工时可能出现水土压力释放不及时等情形而引发水砂突涌,造成钻孔施工事故隐患,甚至危及隧道结构的安全;

④密封开孔口和透孔口的若密封效果不佳或密封不及时,会引起地下水渗漏,甚至出现水砂突涌;

⑤钻孔过程中的容易引起隧道结构出现较大变形,甚至导致管片局部破坏;

(2)冻结安装与运转方面

①未考虑冷冻机的输冷量理论计算与实际工况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气温、通风、散热条件等,将产生冷冻质量差问题;

②冷冻设备的性能和冻结安装运转、维护质量要高,必须保证快速连续冻结否则,会对通道开挖及隧道结构带来极高的危害;

③冻胀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1.4盾构施工危险源辨识

(l)地质与盾构选型危险

盾构机的选型依据是:地质条件;开挖面稳定性能;隧道埋深、地下水位;

隧道设计断面、路线、线性、坡度;环境条件、沿线场地;管片衬砌类型;工期造价等。所以如果地质条件错误、选型失误,是盾构施工最大的危险。

(2)盾构组装与调试危险

盾构机进场的运输,盾构吊装调试现场作业,主要风险有超宽超高运输风险,超大超重吊装风险,超大型设备协调配合调试风险。

(3)盾构始发与到达作业危险

盾构施工过程中,始发与到达的危险最大,主要有:盾构基座变形;反力架位移或变形;破除洞门时涌水涌砂涌土;洞门密封失效或漏水;姿态突变;轴线偏离等。

(4)盾构掘进施工危险

刀盘卡死:前方卵石堆积;刀具磨损;岩石太硬;

盾构密封失效:主轴承密封、盾体铰接处密封、盾尾钢丝刷密封;

盾构机后退(千斤顶单向阀故障);掌子面塌方和地面沉降过大;隧道管片上浮(常见);管片错台、碎裂(常见)。

2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危险源辨风险评估

2.1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

由于M地铁工程是地下施工项目,系统结构比较复杂,不易准确地计算出事件发生的概率,以及受财力、物力、人力以及时间等方面的约束和限制,不能采取太过复杂的方法。综合对比各种危险源辨识的方法,本文选择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该方法引进了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E(人员处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事故后果的严重性)三个自变量,故又被称为LEC法。评价步骤如下:

(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如表1所示:

表1事故发生可能性

分值

事故发生可能性

分值

事故发生可能性

10

必然发生

0.5

可设想,很不可能

6

相当可能

0.2

极为不可能

3

不经常,但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1

完全意外,极小可能性

(2) 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如表2所示:

表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繁程度

分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6

工作时间每天暴露

1

每年暴露几次

3

每周暴露一次

0.5

暴露非常罕见

(3)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表

分值

事故发生造成的后果

分值

事故发生造成的后果

100

大灾难,十人以上死亡

7

严重,重伤

40

灾难,三至九人死亡

3

较为严重,受伤较重

15

非常严重,三人以下死亡

1

引人关注,轻伤

L、E、C值根据有关资料提供,专家评出,通过计算式S=L*E*C(S:危险源风险值)得出一定值。一般情况下,当危险性分值在20以下时,是可以被人们接受的低危险性。当危险性分值为20-70时,需引起注意;当危险性分值为70-160时,则属于有明显的危险,需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当危险性分值为160-320时,则为高度的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当危险性分值为320分以上时,则为极其危险的作业条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直到隐患消除。

2.2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危险源风险评价实例

本文选取深基坑的施工危险源风险进行评价,以展示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在M地铁施工工程项目危险源风险评价中的应用。根据M地铁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讲述的状况,从各个子系统出发,运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聘用专家对各个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发生的频率以及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评估和预测,得出深基坑的施工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具体见表4。

表4 深基坑的施工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表

子系统

事故发生可能性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发生事故产生后果

危险评价值

评价结果

施工方案

10

6

40

2400

不容许风险

临边防护

5

3

7

105

中度风险

坑坑支护

6

6

15

540

不容许风险

降排水设施

3

1

7

21

可容许风险

坑坑载荷

6

3

7

126

中度风险

上下通道

1

0.5

3

105

可忽略风险

土方开挖

6

3

7

126

中度风险

支护变形监测

3

1

40

120

中度风险

作业环境

6

6

5

180

重大风险

3加强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3.1 M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本文仅以深基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为例,简要叙述如下:

(l)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3)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5)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

(6)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7)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8)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2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检查

为保证M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及时准确的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使安全管理规划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相互协调,必须开展生产安全检查。

(l)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每月对在建的地铁项目进行巡查,主要检查制度建立情况、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情况、重大技术方案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演练情况等。为了检查安全的实际效果,各级和各部门需要开展安全巡查。

(2)专项安全检查。为保证地下车站深基坑、车站结构工程、盾构隧道工程、针对“五大”伤害而开展的专项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或项目专职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随时随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施工操作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必须覆盖当日施工的全内容。

(4)验收性安全检查。如新搭设的脚手架工程、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到位后的检查。主要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安装情况、施工机具安全性能等,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安全检查要达到检查的目的,关键是狠抓隐患整改落实。

4结束语

地铁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能确保施工项目工序合理,交叉作业井然有序,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使质量、工期达到预期要求并确保成本最小化,有效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本文运用在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和辨识,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了地铁施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保证安全保证体系的顺利运行,从而保障生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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