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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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1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

自《传染病防治法》实施以来,为了切实做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区卫生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13年度全区卫生工作要点》,与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责任状,明确传染病防治的工作责任。同时加大了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市级及区级的各类业务培训。

(二)落实措施,切实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1、形成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和季度例会制度

为加强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加强中心与基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联系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和技术支持,中心制定了《绩效管理考核标准》,细化分解各项评估指标,严格考核评估。同时每季度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季度例会,由中心对上季度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针对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知识培训。

2、加强疫情报告管理

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网络。我中心把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近几年逐步完善区、乡、村三级防病网络,全区传染病防治网络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37号令)要求,中心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完善了传染病报告和监测网络,明确各疫情网络直报单位的责任人,使我区疫情的监测、报告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我中心安排2名工作人员全年无休负责网络直报的卡片审核和预警处理工作,确保疫情报出后2小时内及时审核。

为发现和掌握急症传染病人就诊后未依法报告的数量、病种和其它信息,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传染病漏报调查。为加强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质量今年上半年我中心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日常传染病防治督导共20余次,检查其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制度、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工作。在我中心与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各医疗机构报卡质量明显提高,从而提高了疫情追访的工作效率;疫情报告数量得到保证,促进了传染病监测工作的开展。

3、开展各类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我中心高度重视手足口病、肺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对某些重点防制的病种进行定期、定点的监督,研究掌握该病的发生发展规律,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我中心加强对手足口病疫情的监测、核实以及聚集性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每天安排专人对辖区内每一例手足口病疫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并对每一起聚集性疫情进行流调、采样等处理。对达到停课标准的托幼机构下达停课建议通知,通知一并通报区教育局,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2)结核病防控工作。今年至今共接诊肺结核确诊肺结核病人23例,共发现、治疗和管理涂阳肺结核病人2例,无结核性胸膜炎病人。中心对目前登记肺结核病人进行了督导管理,共督导5次,访视病人30人次,电话督导人115余次,受到了病人的一致好评。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2

一、医政工作

(一)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理》,针对我市医疗市场的需求,结合医疗机构设置实际,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1-6月份,全市新增医疗机构8个。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批准18个医疗机构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9个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三)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对77名乡村医生进行注册。同时,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将我市持有乡村医生(士)资格证书的个体诊所变更为村卫生室。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省卫生厅皖卫医[xx]5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杭国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案”,并组织市直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机构主要领导专此召开会议,对活动实施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强调。

二、医教工作

三、计划生育工作

制定下发了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标准”,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与所属单位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b超管理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上报相关计生信息表。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大力宣传新的《传染病防治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培训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认真做好夏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5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腹泻病门诊,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防病意识。“3·24结核病防治日”,“4·5全民查螺日”,“6·6爱眼日”等卫生日期间,组织市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地方病防治站等医疗单位的相关医务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咨询义诊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制作了浅显易懂的宣传材料,向广大村民宣传防病知识。

(五)积极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汛期来临之际,我局提前部署,制定下发了《**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血防意识大大提高。签定结防工作管理责任书、四方协议书;艾滋病防治项目正式启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圆满结束。

(七)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螺情及病情监测,重点监测近年来反复出现残存钉螺回升的有螺环境及周边毗邻和有水面相连的可疑环境,人群受检率不低于90%。 省医院消防工作总结

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9年医院年终工作总结

2009年传染科工作总结及次年计划

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2009年医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3

目前气温逐渐升高,正是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高发流行季节,截止5月8日,今年我省报告霍乱2例,细菌性痢疾924例。为做好我市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的防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霍乱监测方案》、《省肠道传染病综合监测方案》的要求,决定恢复肠道门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时间

中心医院肠道门诊全年开设,其他医疗机构肠道门诊5-10月开设,如需延长,将另行通知。

二、开设范围

各市属医疗机构(包括中心医院、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民营医院(包括稠州医院、復元医院、东方医院)及12家(佛堂中心卫生院纳入二院)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开设肠道门诊。确实不具备开设肠道门诊基本条件的单位须报请市卫生局批准同意。

三、肠道门诊工作要点

1.按照《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规范开设肠道门诊,对每例就诊病人按规定在登记专册上做好详细登记。肠道门诊应设置醒目的“工作流程示意图”和“病人就诊须知”,做好就诊引导和告知工作。

2.市中心医院肠道门诊应做到“两通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从挂号到发药“一条龙”操作。其余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的应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个工作环节。另外,各肠道门诊都要严格实施消毒隔离制度和防蝇措施。

3.各肠道门诊要坚持“有泻必采,有样必检”,采便率达85%以上,粪检率达到100%。腹泻病人必须在肠道门诊内由医护人员采集粪便标本,做好标本登记和送检工作。检验人员收到标本后,按要求进行增菌培养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发现疑似霍乱病人、疑似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病人或粪便标本中检出霍乱弧菌,应立即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

4.市中心医院、稠州医院和復元医院肠道门诊为我市O157:H7的监测点,每月采集血性大便病例及症状可疑者粪便标本3-5份,同时填写《市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病例登记表》。

5.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均需按要求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医院疫情管理人员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6.各肠道门诊应每周、每月统计腹泻病人数,并填写《市肠道门诊周报表》和《市肠道门诊月报表》,另外中心医院、稠州医院和復元医院还须填写《市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感染性腹泻病例监测月报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于次月3日前报市疾控中心。

四、监督检查

肠道门诊是及时发现并尽快控制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前哨阵地,是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市卫生监督所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对院感管理、肠道门诊等开展监督执法,市疾控中心应做好肠道门诊院感控制工作的检查与指导,一年不少于二次。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控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密切注视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疫情动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务必要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不发生肠道传染病的暴发疫情。

(二)加强业务培训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做到霍乱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4

一、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二)继续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规划

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区政府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年-年)》,充分调动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力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落实。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继续按照《深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深食安委6号)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继续抓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禽畜屠宰和保健食品的集中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四)做好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与大运会执行局密切沟通,根据《关于印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42号)的要求,牵头组织各区、各部门建立健全供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为大运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明确全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流程,修订《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应急救援网络,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打造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队伍,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将其影响降到最低。

(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依法迅速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及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工作,及时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查清事故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和宣传工作

(一)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考核和统一制度,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简报》的编印工作,及时向市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用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武装市民,营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5

总结、评价和分析全市年度防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切实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年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通知》卫发〔〕16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自年12月611日对全市各医疗单位进行全年度防病工作检查,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急性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消毒杀虫、麻风病防治、性病azb防制、结核病防治、血寄地防、健康教育、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工作要点的内容。

二、考核结果

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通过查现场、看资料、结合平时工作,对年全市各医疗单位的卫生防病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的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工作,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各项工作均得到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项考核评分如下:

评分综合得分第一卫生院、第二卫生院、卫生院与卫生院;各单项得分第一分别是:传染病防治卫生院、计划免疫卫生院、慢病防治区医院、防治卫生院、寄地防卫生院、卫生卫生院、健教医院、结核病防治医院、血吸虫病防治卫生院。

三、检查情况

(一)急性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良好。大部分医院能按规定做好内(儿)科门诊日志、门诊传染病登记本、进出院病人登记本、化验室阳性病人登记本及放射科肺结核病人专用登记本的登记工作,今年各医院上述登记本上登记11种法定传染病781例,经与疫情报告网核对,漏报4例,漏报率为0.51%、报告及时率为98.46%,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为96.41%;传报卡与网络信息一致率为96.01%,各单位传染病报告调查情况见附表1。

2.肠道门诊及时开设与运行。各单位都能在4—10月份开设肠道门诊,肠道传染病防治组织、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都张贴上墙,相关人员“02”病防治知识培训台帐资料较为齐全,并能及时整理归档,消杀与抢救药品按要求配备到位。4-10月份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共登记腹泻病人1726例,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803例,检索率为46.52%,占年终总人口数的1.03‰,无霍乱弧菌阳性标本检出。采样送检率和全全人群检索率均超过上级考核指标要求。

3.病毒性肝炎的分型率有所提高。今年1-11月全市共报告各类急性肝炎病人127例,其中血清已分型111例,未分型16例,分型率为87.4%,高于上级下达的85%指标要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三院、五院、天目湖镇卫生院及上沛卫生院等6家单位按要求采集了52份血清样本送常州市疾控中心检测,采样送检率40.94%。

4.传染病流调及疫点处理及时率有明显提高。今年全市应流调及疫点处理的相关传染病389例,截止到11月底,共收到流调表327张,上报率84.06%,及时上报255张,及时率65.56%。

5.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进展,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进行重点摸排,加强了农民工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计划免疫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开展计免工作,11月份完成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认真做好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的计划免疫知识宣传,预防接种门诊程序合法、场所基本各个领域规范要求,能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书,认真进行健康询问和要求接种后30分的留观。配备预防接种用抢救药品,并建立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台帐。

2.计划免疫继续保持高水平接种率。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2008年出生儿童5329人,五苗全程接种率为97.63%,其中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为95.82%、全程接种率为98.01%;卡介苗接种率为99.6%;糖丸接种率为98.2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8.2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实种5233人,接种率为98.20%。基础乙脑疫苗接种率为93.69%;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4.61%。

2007年出生儿童5099人,其中甲肝疫苗接种率为95.04%;麻风腮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6.21%;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96.14%;乙脑疫苗接种率为86.27%;2006年出生儿童4788人,A+C流脑加强接种率为87.39%。各单苗接种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超过省免疫规划接种率要求,“两脑”的全程接种率尚未达到90%的指标要求。

3.冷链与生物制品管理落实。各预防接种单位目前有正常运转的专用计免冰箱57台,有每日测温两次的记录,均有维修记录及冷链设备登记表。核对冰箱内疫苗及进销存台帐登记数基本一致,未查见无失效疫苗。

4.预防接种副反应管理。大部份单位能及时上报预防接种副反应,截止11月底,全市一、二类疫苗接种达192701针次,副反应报告132例、报告率0.68‰,达到≥0.5‰的要求。

5.切实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各单位均建立流动儿童计免专用帐册,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调查,我市0-7周岁流动儿童建卡率为98.37%,一类疫苗基础接种率均达到90%。

6.及时落实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市应开展查验的学校数为141家,实际开展数为141家,全市在托在校学生总数为79242人,开展查验者79242人,查验率为100%,其中无证人数为2640,补证人数为2582,补证率为97.80%;应补种各类疫苗人数为6351,实补种6092人,补种合格率为95.92%。

7.及时开展了乙肝查漏补种工作:年继续完成乙肝查漏补种项目工作:4月份完成1994~1995年出生儿童第三轮补种工作,应种1545人,实种1504人,接种率为97.35%;10~11月份完成1996~1999年出生儿童摸底与补种工作,全市共摸底目标儿童28012名,其中第一轮需补种2905人,补种2818人,接种率为97.00%,第二轮应种2337人,实种2310人,接种率为98.84%。

从各接种单位抽查产房乙肝二联单575张,显示乙肝首针及时率为99.30%,项目填写完整率为80.17%。

(三)azb防治

azb防治工作得到重视。能根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年各单位均能利用院内和中心村卫生室宣传栏宣传性病azb防治知识;组织对院内就诊者开展azb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开展针对农民工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对乡村医生和院内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累计发放azb防治宣传材料33500份,其中宣传材料入户28500份,入户率达10.9%;发放农民工宣传材料5000份。

全市14个azb初筛实验室均开展HIV抗体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测数据。年全市各初筛实验室共检测术前、婚前、产前、无偿献血、性病门诊、羁押人员和专题调查等各类人群36847人,初筛阳性8人。溧城、开发区医院azb初筛实验室已通过初审。

(四)结核病防治

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继续抓好院内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绝大部分单位的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已上墙,发现肺结核病人能及时进行转诊和网络直报,并认真做好项目病人的督导管理工作,未到市疾控中心就诊的病人能够及时追踪。各单位能够结合3.24结防宣传日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并对院内医务人员及村医进行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大部分单位能使用结核病健康教育资源库中的宣传培训材料至中小学进行宣传培训。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就诊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489例,均能按要求进行转诊和网络报告转诊到位率88%。本地报告外地25例,外地报告本地67例,各单位应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73例.均能及时追踪和追踪率100%;追踪到位73例,追踪总体到位率99.6%;全市共完成痰涂片检查3295人次,完成新发涂阳病人任务261例,完成全年新发涂阳任务数的101.2%;2009年7月至年6月已完成疗程355例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大于95%,涂阳病人治愈率大于85%,2009年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91例,系统管理377例,系统管理率96.4%;登记涂阳肺结核病人274例,治愈247例,病人治愈率90.1%,全面完成结核病控制项目”五率”指标。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1.慢性病人建档及老年人群建档有新进展。各单位高度重视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农民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逐步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其中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规范建档数8916人,随访70653人次;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全年累计建档284人,随访15955人次,规范管理3620人,规范管理率68.5%,尚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

2.首诊测量血压工作有所提高。按照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在35周岁以上人群开展首诊测量血压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均实行了35周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台帐资料,截止11月全市门诊病人首诊测血压47289人次,测血压率79.69%(47289/59338),尚未达到95%的指标要求。

3.基础信息的收集有进步。各单位均建立较完善的死亡和肿瘤上报制度,及时统计数据,1月-11月全市共累计上报死亡3240人,肿瘤631人。上黄、平桥、周城达到死亡病例报告较好,年报告率不超过0.6%的要求。市八院、口腔病防治医院年报告率均<0.3%,全市死亡病例报告率仅较低。

4.慢病干预重点项目开端良好。各单位均未能按要求建立慢病防治试点村,开展试点干预活动(试点内建立了健康档案、出生死亡报告、健康体检、病人管理和相关干预)。

(六)血寄地防工作

1.血防工作成果巩固。各流行单位能切实按照《市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血防查螺、查病任务。全市共调查流行单位13个,流行村(工区)46个,完成查螺工日3827个,调查面积313.885万m2。各流行单位合计血防监测查病4519人次,未查出阳性病人。

2.寄地防工作稳步展开。各单位能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要求认真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各疟疾镜检站切实开展疟疾血检6804人次,检出阳性9人次;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驱虫工作,全年全市共驱虫22600人次。

(七)健教工作

健教工作开展有效探索,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特别是健教网络的进一步健全,院内画廊的建设与维护,健教设备的配备与完善,健教人员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及院外健教工作有效地开展等方面都较往年有了较好改观。戴埠、上黄组建卫I项目两个试点村的村级女性宣教员有效的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利用计免宣传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等各种宣传日(周),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全人群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活动。

(八)公共卫生工作

各单位能重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了基础台帐,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合理膳食宣传、农民健康工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常见病防治的检查指导,落实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建立了工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及辖区有毒有害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开展了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四、存在问题

(一)全市医疗单位门诊日志、进出院病人登记台帐,项目设置达不到传染病管理的规范要求,填写不完整,传染病病人就诊登记的信息不全。检验异常结果不能按照要求反馈。1.传染病报告存在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不强、职能科室的督查不到位,科室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仍有传染病漏报、迟报;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准确,报卡内容与网络信息不一致。大多数单位未能按要求采集急性肝炎病人血清进行送检;2.个别单位传染病疫情网报人员不能及时上网浏览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辖区内的传染病例未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及疫点处理,信息反馈不及时。

(二)肠道门诊在日常工作中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门诊室关门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单位存在肠道病人不归口治疗现象,肠道门诊病人登记数及大便送检率偏低,存在有疫情出现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隐患。

(三)预防接种部份单位无单独设置的留观室,未建立接种后留观登记本。个别卫生院急救箱内备用注射器过期、抽查7月份疫苗进出库消耗数及常规免疫报表接种数不一致。少数单位二类疫苗收费仍不规范。

(四)乙肝查漏补种、预防接种证查验台帐资料整理不规范:部份单位乙肝疫苗补种情况与报表数据不一致,预防接种证查验后续工作不完善,补种信息不及时登记。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内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加强接种率偏低,白破疫苗接种率偏低。

(五)肺结核病部分单位转诊单红联上交不及时或由病人转交至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村卫生室没有向乡镇卫生院转诊可疑肺结核症状者,部分单位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登记本中登记病人未登记在筛查登记本上。

痰检登记本登记不规范,初诊病人大多只有两份甚至一份痰标本;少数结防医生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掌握管理病人的服药和预后情况。对未做药敏试验病人未能优先使用国家免费一线抗结核药。

(六)慢病工作

1.慢性病综合防治参差不齐。全市仅几家单位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档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首页)〕,并能按规范开展病人的随访工作,其余各单位未开展院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

2.死亡病例报告数不足。死亡病例数与本地区的人口数的比例远远低于0.6%,少数单位的死亡报告率仅为0.2%左右,忽略了街道和镇区的数据,大部分单位未能计划开展死亡漏报调查;不明原因诊断占所有死亡病例诊断的比值太大。继发病例作为根本死因。

3.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情况。报表上报不规范,大部分单位没有报表的纸质存档,及时性差;有些报表项目的概念不明确,理解错误。慢病月报存在建档数大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数。居民建档数、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数以及慢病病人随访数存在严重的虚报,有数据却拿不出档案和随访卡;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上有个别项目数据不一致,有的数据确实相差甚远。

(七)血寄地防工作

部分单位存在血防查螺资料不完整或资料质量差;查病资料上报不规范的问题。少数单位疟疾血检质量存在问题,报表不及时,驱虫工作多数单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单位未完成重点人群尿碘采集任务。

(八)健教工作

台帐资料不齐全,整理归档不规范,未能及时装订。所开展的工作缺图片等原始佐证资料;部分单位未能结合自身工作,适时开展院外社会健教活动;健教培训与讲座只仅仅局限于院内医务人员或乡村医生,没有覆盖到农村各类目标人群;《健康之窗》宣传画使用不规范,不按要求正确张贴。部分单位门诊及病区未能利用黑板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对病人及其家属未能进行卫生宣教。

(九)公共卫生工作。部分单位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对抽样方法、调查对象等概念不清,调查表上交不及时。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单位要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本,放射科和检验科必须建立异常结果反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把传染病发现、登记和报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和迟报。

(二)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计划免疫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苗流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并重视冷链及疫苗管理工作,接种日前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核对疫苗进出情况,做到帐、苗相符,对于规定程序内接种相关疫苗的儿童应及时通知、及时接种,从而提高疫苗接种率。

(三)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切实加强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杜绝漏报、漏转的发生。加强初诊病人查痰工作,提高痰片涂片质量,努力提高病人阳性检查率。

(四)各单位要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由首诊医生及时建立管理卡,完整填写卡上的每项内容。管理卡分发到病人所在地卫生服务站,由服务站医生按管理规范对病人进行随访,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村医开展在就诊过程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及时上报建档和管理数。

(五)各单位应采取每月开展一次死亡漏报调查等有效的措施,提高年报告率,推进网络直报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死因网报工作的培训,重点是疾病的编码和根本死因的确定方面,努力提高死因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六)各单位要重视报表的质量,应该严格审查,确保报表质量的完整性、准确性。要及时、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台帐,并按照月报的要求,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如实反映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双月报表和慢病工作报表要核对、数据应一致。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6

特需医疗床位数禁超10%

对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进行干预和调控被列入探索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措施之一。卫生部要求,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困难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选择医院建立平价病房

卫生部提出,各地市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

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对于医院的管理,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要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要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卫生部还表示,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革药品的价格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控制价格虚高。改进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和药品价格。

禁止贷款购置大型设备

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卫生部今年将从严控制大型医院建设规模,禁止医院擅自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

“大医院再多,也不能适应13亿人的需要。”高强指出,发展一家大医院的资金,可发展100个、1000个甚至上万个基础医疗体系。而大医院贷款购买的大型设备也是增加百姓看病费用的一个原因。

群众意见大要更换院长

卫生部今年将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等情况。卫生部表示,将加大医院院长职责,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大的医院,要及时更换院长。

进行社区首诊制度试点

卫生部称,要研究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承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等任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度”试点,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的双向配合、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合作制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

“天价医疗费”调查结果将公布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说,有关部门将公布哈医大二院巨额医疗费事件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目前正在对最后的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核查。

毛群安说,有关部门将对这件事情做调查结论的公布和处理结果的公布,目前对最后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正在核查当中。

毛群安说,这一事件尽管是个案,但毫无疑问暴露了医院管理系统的问题,卫生部在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在开展医院管理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大型医疗机构的管理。我们将组建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大型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同时特别加大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制度建设。

建“平价医院”寄望在地方政府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建平价医院”一句话,再次激起卫生行业的争论。但是如何定义平价医院,如何建立平价医院,面临诸多的问题。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毛群安在1月10日的新闻会上表示:“现在卫生部建议各地方建平价医院,什么时候建,建成什么样,要看地方政府的决策,各地方政府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这件事情。”

“一些研究人员对这件事的可行性持怀疑态度,还有专家提出来,我们有这么庞大的公立医院系统,何必再提平价医院?”毛群安向媒体解释了提出这个建议的原因,“卫生部之所以提出这么一个思路,是根据广大群众的要求,也是根据一些地方的实际经验。据了解,目前全国大多数的地方都已经开展类似的平价医院、济困医院等工作,全国的情况很不平衡,方式也有所不同。有的是建立惠民医院,也形成了一个体系;有的地方是和民政部门协调合作,对低保人群进行定点方式,采取减免收费的办法。”

尽管各地做法迥异,但根据中国的国情,“平价医院”的定义是狭义的,这在高强讲话中已经明确:“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

具体怎么分辨这些人群?山东的规定是,享受惠民医院服务的人必须从慈善机构申请低保卡,凭借此卡才能享受平价医院的待遇。江苏无锡一家慈善医院则是跟民政局合作,由民政局发慈善卡,把钱打到卡上,发给低保人员。没有卡的人,按照正常的医疗服务进行收费。

对于钱的来源,毛群安表示:“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

“我们现在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平价医院的文件,但是如果要求由地方政府出钱,那么平价医院的想法执行下去的可能性不大。现在即使公立的医院,都没有补贴,只能靠它们自己活着,哪里还有钱做平价医院?”山东某卫生局副局长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