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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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行

委托行范文1

    《行政处罚法》第18、19条规定:

    1.行政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

    (1)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在行政机关的法定权限以内;

    (3)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不得委托法定条件以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

    (5)对受委托的组织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3.受委托组织的权利义务:

    (1)只能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范文2

这位行家认为:一个经纪人同时代表买卖双方的利益,也就是采用居间方式促成交易,比两个经纪人分别代表买卖双方(即分别接受买方或者卖方的委托,形成委托关系)效率要高。其理由是,居间行为中的关系人有三方,而委托行为中的关系人有四方(买卖双方加上代表买卖各方的经纪人),关系多了一重,效率自然就降低了。

这位行家提出的命题实际上涉及若干层次问题的讨论。

首先,居间方式是否比委托方式的效率高?这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的确是高。

其次,这样的高效率是如何取得的?对这个问题的坦白回答可能就会让人有些尴尬了———事实上,这样的高效率往往是在牺牲买卖双方的其中一方利益的基础上取得的。

此话怎讲?让我们先来看看交易价格是如何形成的。房地产估价理论中有所谓“公开市场价值”的说法,所谓公开市场价值,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绝大多数普通人对估价对象的价值判断的平均值,所以也可称之为公平市价。每一个人,包括买卖双方,对于所估价或者所交易的对象都会有自己的价值判断,这可称之为“主观价值”,在达成交易之前的谈判过程中,买卖双方会通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成交价格。如果买卖双方对交易对象的市场信息都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又都有足够充分的谈判时间,并且双方都能自主决定交易价格,那么最终形成的这个交易价格一般就可以认为是“极度接近”公开市场价值的。

从以上对公开市场价值的描述已经可以看出:公开市场价值形成的重要前提是买卖双方对所交易的对象的市场信息都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又都有足够充分的谈判时间。但在现实当中,普通的交易当事人往往对市场信息是缺乏了解的,而经纪人则可以认为是对市场信息有充分了解的,如果由经纪人来分别代表买卖双方谈判,就将原本对市场信息不够了解的买卖双方之间的谈判转化成了对市场信息有充分了解的各自人之间的谈判,这样形成公平市价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而如果采取所谓居间方式,即由一个经纪人来撮合双方成交,那么在价格谈判的过程中经纪人会分别做买卖双方的工作,一方面希望买方提高出价,另一方面希望卖方降低售价,在这个过程中,经纪人为了尽快完成撮合交易,往往是“柿子捡软的捏”,哪一方容易说话(实际上也就是哪一方对市场信息了解的较为不充分)就压这一方让步多一点,这样形成的交易价格就不那么公平了。

其实,这也恰恰是“一肩挑两头”的经纪人在现实中常常为人所诟病的一点:你怎么可能既照顾好买方的利益,同时又照顾好卖方的利益呢?在成交价格这一点上,买卖双方显然是有利益冲突的。

委托行范文3

一、什么是委托中介机构审计

《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依法对投资建设项目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重要职责,由此产生了政府投资审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用国家财政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而且,随着整个社会对审计机关的关注度的提高,审计机关回应社会关切的需求也在增加。这些情况的出现,一方面丰富了审计工作的内涵,拓展了审计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尤其是在投资审计领域,审计业务对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要求更高,而投资审计人才因受编制等因素的限制一直得不到补充,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不断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当前,大多数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将部分投资项目的审计业务委托给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来完成,最后由审计机关对外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对办法。这就是本文所说的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应当指出的是,在这里,审计机关与中介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虽是委托与受委托的合同关系,但它与“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业务”性质相同。

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法制基础

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具有合法性。首先,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和《国家审计准则》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业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的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将审计业务通过委托的方式交给中介机构协助完成。《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十三条也规定:“审计机关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审计的业务类别可包括《大理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大政发〔2008〕84号印发)中的前置审计的内容。其次,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问题,云南省审计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项目审计的试行办法》,对云南各级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聘请专业人员的工作作出了规范。

三、对于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应该承担是怎样的责任?

委托中介机构完成部分审计业务的做法是解决当前审计资源不足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委托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应该承担是么样的责任呢?本文就审计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时应承担的责任做一些探讨。

(一)云南省审计厅制定下发的《关于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项目审计的试行办法》,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委托原则、项目条件、评审领导、委托程序、法律手续以及纪律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对中介机构实行了招标准入制度,将社会审计组织纳入审计资源整合的范畴。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有法可依。但对于具体的审计项目,首先要明确审计机关与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只见是委托与受委托的合同关系,应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民法的调整。《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审计机关在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审计业务事项时,要在委托书或者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然,审计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审计事项的委托关系不同于其他商业委托行为,还不能完全照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的内容,这种委托只是将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权的特定部分委托给其他人来完成,受托人不能完全脱离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委托事项。因此,在这种委托关系中审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机关对委托事项具有决定权,与造价咨询公司有签约权,并对造价咨询公司办理委托业务有监管权;

2、审计机关对造价咨询公司业务、财务状况有考察权;

3、审计机关对未能完成委托事项的造价咨询公司有处分权;

4、审计机关必行履行保障造价咨询公司收到报酬的义务;

5、审计机关必行履行明确指示委托事项的义务;

6、审计机关必行履行配合造价咨询公司及时得到相关审计资料和提供适当办公条件的义务。

而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中介机构有使用相关审计资料进行审计的权利;

2、中介机构有独立出具审计报告的权利;

3、中介机构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4、中介机构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事项,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管理的义务;

5、中介机构有保证审计资料安全、完整的义务;

6、中介机构有接受审计机关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的义务。

审计机关还要明确告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审计事项、审计范围、审计质量标准、审计资料和证据的移交保管,保密责任、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的配合方式以及双方其它各项权利和义务。受托中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的基本准则进行审计。

(二)按照《审计法》第三十条“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的规定,审计机关应承担对受托的中介机构出具给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进行核查的责任。一些中介机构审计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业务成果还会受收费利益和职业操守的影响。审计机关应加强对中介机构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应加强中介机构出具审计结果的核查力度。审计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工程审计业务时,应当明确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调整的记录及依据,应当报告的内容。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方案必须经审计机关指定专人审定,审计工作方案的调整必须经审计机关同意。

(三)审计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实际上是采信中介机构的审计证据和基本结论的行为,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文书时,经办的审计人员应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七条“审计人员需要利用所聘请外部人员的专业咨询和专业鉴定作为审计证据的,应当对下列方面作出判断:

(一)依据的样本是否符合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二)使用的方法是否适当和合理;

(三)专业咨询、专业鉴定是否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符。”和第九十八条“审计人员需要使用有关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等已经形成的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的,应当对该工作结果的下列方面作出判断:

(一)是否与审计目标相关;

(二)是否可靠;

(三)是否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符。”的规定,对中介机构的审计过程和结果进行判断。发现中介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审计机关应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还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审计机关要严格防止中介机构滥用受托的审计机关监督权。当然,由于中介机构的主管机关不是审计机关,对非委托事项发现的中介机构违法问题还不能随便搞移送。审计机关不能“越俎代庖”,其核查的范围仅限于与委托具体的审计事项有关。

(四)审计机关应当出具对审计事项办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收到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后结合核查意见,出具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只对审计事项办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审计机关在报告中应当告知被审单位对所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中介机构负责。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没有完全行使审计监督权,而将具体实施审计的特定权利委托给了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对所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机关不能包揽中介机构所应承担的责任。

委托行范文4

XXX有限公司:

本人XXX(与贵公司签订《XX协议书》,现委托贵公司将本次贰拾万进度款汇入如下账号: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账号:XXXXXXX

开户行:中国银行XXX支行

贵公司将该笔款项汇入此账户本人即视为收到进度款,此后如发生任何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均由本人全权负责!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银行付款委托书二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委托人因____(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___为____(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人(或辩护人),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___(姓名)___一案第_审进行辩护)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人的,须写明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银行付款委托书三

____银行_____支行(营业部):

兹有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账号:__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_______、_______两位同志(职务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前来贵行办理以下业务:

企业网银开通企业网银注销企业网银暂停使用企业网银恢复使用证书申请

证书更新证书补发/重发证书废止证书冻结证书解冻

usbkey申请usbkey密码重置网银登录密码重置企业基本信息修改

网银下挂账户信息修改网银操作员信息修改电话银行开通电话银行关闭

电话银行签约账号修改其它(必须做出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授权的请在中打,未授权的请在中打。

委托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单位声明:被授权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及委托书有效期内所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本单位的操作行为,其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银行付款委托书四

中国______银行广州____支行:

单位:广州市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____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____性别: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银行结算帐户销户手续。账号:__________。

授权有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法人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明)

单位公章:

委托行范文5

【关键词】 距骨粉碎性骨折、脱位 治疗 固定

1 临床病例

患者,女,30岁,因右踝部被电动车砸伤后肿痛、畸形2h收入院。查体:右足踝部肿胀、压痛,活动受限。右足内翻畸形,右足被动脉搏动可触及,趾端血运、活动可。

踝关节正、侧位X线片示右距骨骨皮质不连续,可见多条不规则骨折线,断端可见碎骨且向内侧移位(图1―2)。CT及三维重建检查示右距骨粉碎性骨折,骨块向四周移位(图3)。

图1―3术前X线及CT三维重建片示:距骨骨折、脱位伴踝关节损伤,

图4为术后X线片示:距骨骨折复位良好。图5―6为术后一年X线片示:未见坏死征象。

2 诊疗经过

手法复位跟距关节及踝关节后,患者自述右足踝部肿胀感明显减轻,指导其行足趾关节,膝关节活动。使小腿及大腿肌肉得到有效收缩,促进静脉回流,有利于局部组织肿胀消退。活血化瘀药物治疗7天,于足踝部出现明显皮纹后,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取右踝前外侧弧形切口长约11CM,依次切开皮肤、皮下组织、深筋膜,暴露骨折断端,清理断端血肿,将骨折块复位,用1枚钢钉固定。又取右踝内侧弧形切口长约10 CM,依次切开皮肤、皮下组织及深筋膜,血管结扎止血,保护神经,显露三角韧带已断裂,将其上翻,显露骨折断端,清理断端血肿,将骨折块复位,用2根克氏针及1枚钢钉固定。透视示对位良好,撬起距骨内侧塌陷面,其下骨缺损,用异体骨填充,下翻三角韧带,用1枚钢钉固定。摄X线片示位置良好(图3―4)。术后静滴抗生素预防感染、活血化瘀药物治疗,加强针道护理。术后以短腿石膏将足踝固定在中立位,并行足趾主动锻炼及膝关节活动。术后2天即可练习踝关节的屈伸活动。术后6―8周,复查踝关节正位x线片辨认无无菌胜坏死,拆除石膏。术后3个月,愈合满意,拔出克氏针。指导其行踝关节不完全负重下功能锻炼。术后6个月时患者可弃拐行走;术后7个月时足踝活动功能基本正常。

3 讨论

距骨骨折伴脱位为踝关节严重损伤,多由强大的直接或间接暴力所致,临床上常表现为局部严重肿胀及明显畸形。由于距骨周围肌腱、关节囊等嵌入阻挡,手法复位常难以达到良好复位[1]。早期切开复位内固定不仅可达到骨折复位,早期准确复位与牢固固定又可解除脱位的骨折块对距骨周围血管、神经及皮肤的压迫损伤,对最大程度恢复重建距骨血运有积极作用。

本例患者有两个特殊之处:一是合并有踝关节脱位及其三角韧带断裂;二是距骨有严重的粉碎性骨折,骨折块四处分离。该例患者正位X线片示内踝间隙不正常增宽,而内踝未骨折,临床检查可见右足内翻畸形,推测可能存在三角韧带损伤。因此,诊断时应认真阅片,并应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由于距骨及周围结构特殊的生理、病理及解剖特点,距骨的损伤应行CT及三维重建检查,既可以了解距骨损伤、距下关节内的骨折碎片及不易发现的骨折移位的情况,又可以早期发现相邻关节的损伤。本例骨折移位严重,需要做内外侧联合入路显露骨折块,同时能保持距骨血运。行前内侧切口时,因为三角韧带断裂,无需内踝截骨,内固定物选择应首选钛空心螺钉,因为它的生物相容性好,空心定位准确,对血运及骨质损伤较少。兼以克氏针固定,增强内固定的牢固性。距骨表面大部为关节软骨面覆盖,无肌肉附着;血管进入距骨的部位较为集中[2]。距骨的骨折、脱位都可以破坏其血供系统,导致距骨缺血性坏死、创伤性关节炎、骨折畸形愈合、骨不连等严重并发症[3]。由于此患者骨折的复杂性等综合因素,距骨骨折术后宜“早活动,迟负重”。X线检查确认骨折愈合进展良好后再进行渐进锻练及负重活动。距骨骨折常为高能量损伤,发生率低,为0.85%- 1%。处理不当致残率高[4]。治疗时要有缜密的术前计划和准确的手术入路,还要有术后需要制订周密的康复计划。才可获得满意效果。

参考文献

[1] 王亦璁 《骨与关节损伤》(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756

[2] 危杰 刘 吴新宝 罗从凤.主译 《骨折治疗的AO原则》第二版.距骨骨折.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421

[3] Beflet GC.Lee TH,Massa EG.Talar neck fractures.Orthop ClinNorth Am,2001,32(1);53-64.

[4] 王基萍,杨茂清,丛培军,刘佰弘 距骨骨折伴脱位急症治疗临床观察 中国骨伤2009年2月第22卷第2期

委托行范文6

刑事案件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刑事案件委托合同

[

]辽住刑委字第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411-39801345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

(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