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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游戏室管理工作计划范文1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7)10-0155-04
Optimization of the workflow and management of nursing work in the infusion room of outpatient and emergency b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GAO Weiwei1 ZHANG Wanli2 WANG Xiaowei1
1.Infusion Room, the First People’s Hospital of Longwan District in Wenzhou City in Zhejiang Province, Wenzhou 325024, China; 2.Department of Emergency, the First People’s Hospital of Longwan District in Wenzhou City in Zhejiang Province, Wenzhou 325024,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workflow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in the infusion room of outpatient and emergency b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ethods The mobile nursing information system was applied in the infusion room of outpatient and emergency for a year from January to December 2016. The degree of congestion in the infusion room was observed by visualization scale(VAS), the patients' nursing satisfaction was observed by questionnaire, and the incidence rates of complaints, errors and drug loss rate were recorded during the study. The quality of nursing care in 2016 were compared with that of nursing care without intervention in 2015. Results The degree of congestion in the infusion room of emergency in 2016 was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that in 2015(P
[Key word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fusion room of outpatient and emergency; Optimization of workflow; Service quality
静脉输液是临床治疗主要给药方式之一,医院门急诊输液室承担着门诊、急诊患者静脉输液治疗的功能,在抢救治疗和康复中扮演重要角色[1,2]。随着医改惠民政策推进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提升,近几年医疗需求呈爆发式释放,门急诊患者逐年增加,门急诊输液室日平均输液量也剧增,工作量也随之加大,输液室成为医院人流量最大的科室之一[3,4]。但有限的医疗资源无法跟上群众的需求,造成门急诊输液室的拥挤和嘈?s,护士工作压力明显剧增,患者和家属满意度降低,严重影响护理质量,给护士心理带来不利影响,工作中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5,6]。因此研究分析输液室的拥挤程度对护理质量和护士心理影响,建立科学、及时、可靠的拥挤程度评估体系和预警指标,建立有效的干预应对措施,以保障输液室护理质量、护士身心健康,提高患方的满意度,显得非常有必要和迫切性,同时具有重要的科学管理价值和社会意义[7]。本课题组主要应用信息化技术优化门急诊输液室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展开研究,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于2016年1~12月为期1年在门急诊输液室应用移动护理信息系统,观察其对输液室输液量、拥挤度及护理质量的影响。2015年门急诊就诊数为593436例,2016年门急诊就诊数为629884例。
1.2方法
1.2.1 移动护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方法 患者在入院挂号后登记相关信息并生成个人档案,然后根据患者的就诊卡生成医嘱,根据医嘱确定输液顺序并打印出2张带有二维码的输液单,一张交予患者保存,另一张贴在输液袋上,以便后续核对。患者可以根据排号选择合适的位置,在喊到患者的号后,使用扫描器匹配成功后即可进行输液,患者在输液过程中有不适反应可按呼叫器需求帮助。输液结束后使用扫描器扫任意1张二维码即可结束输液。
1.2.2 干预措施 ①心理护理:患者在长时间等待过程中,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护理人员需要根据患者表现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关心患者,多与患者沟通和交流,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从而缓解患者的心理压力,激发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促使患者更好地配合临床治疗及护理,有助于提高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8]。②优化输液流程、改善就诊环境:转变传统的挂号输液服务,采取移动护理信息系统,患者能够清楚自己的输液顺序,能够有效解决盲目排队的问题。在门急诊输液室配置电视设备,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服务;免费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等[9]。在门急诊输液室各处设置免费设施,如塑料水杯、热水等,并在门急诊输液室角落摆放健康的绿色植物,放松门诊患者的情绪。③加强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医院要注重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技能。④引进精细化5 s服务管理,营造整洁干净输液环境,开展标准化就医导语和分诊导语培训,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有助于提升护理人员的服务效率[10]。⑤大力宣传输液控制健康教育。
1.3观察指标
使用直观量表评分(Visual Analogue Scale,VAS)比较干预前后门急诊输液室的拥挤程度,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观察患者对护理的满意程度,观察研究期间每月护理投诉、差错、不良事件发生率。直观量表评分(VAS)刻度分为0~10,0为“不忙(not busy)”,2为“忙(busy)”,4为“特别忙但不拥挤(extremely busy)”,6为“拥挤(over crowded)”,8为“严重拥挤(severely overcrowded)”,10为“危险拥挤(dangerously overcrowded)”[11]。研究期间每月1、10、20号的1:00、9:00、14:00、19:00、22:00各评估1次拥挤程度,但分别由不同评估人员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后统一由独立研究人员进行分析。观察期间,由两名高年资护士评估输液室拥挤度,在直观评分量表上记录。药品损耗率=损耗药品/总药品数量×100%。护理投诉率=投诉例数/总例数×100%。差错发生率=护理差错/总例数×100%。护理满意率=(满意+较满意+一般)/总例数×100%。满意度划分标准参照相关文献[12]:满意:问卷评分≥85分;较满意:问卷评分≥70分但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差异、组内差异采用t检验或方差分析,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1 干预前后门急诊输液量比较
2015年门急诊总输液量为142354例,门急诊就诊数为593436例,输液率为23.99%;2016年门急诊总输液量为135826例,门急诊就诊数为629884例,输液率为21.56%。2016年在门急诊就诊数增加的情况,门急诊输液室总输液量呈负增长,门急诊输液室输液率下降,显著低于2015年(χ2=1022.296,P=0.000)。
2.2干预前后门急诊输液室拥挤程度比较
2015年门急诊输液室1:00、9:00、14:00、19:00、22:00以及全年平均VAS评分为(1.17±0.37)分、(7.83±1.25)分、(6.94±1.09)分、(5.94±1.33)分、(3.61±0.22)分、(5.10±0.81)分,2016年门急诊输液室1:00、9:00、14:00、19:00、22:00以及全年平均VAS评分为(0.81±0.15)分、(6.81±1.26)分、(5.97±0.91)分、(4.83±0.94)分、(2.92±0.25)分、(4.27±1.54)分,2016年各个时间点和全年平均门急诊输液室拥挤程度均显著低于2015年(P
2.3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比较
2015年(1323例)和2016年(1299例)?T诊患者对护理的满意率为98.34%和99.77%,2016年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显著高于2015年(χ2=92.705,P
2.4研究期间药品损耗率、护理差错及投诉发生率比较
2015年药品损耗率、护理差错及投诉发生率分别为0.31%、0.38%和0.037%,2016年药品损耗率、护理差错及投诉发生率分别为0.14%、0.13%和0.011%,2016年输液室年药品损耗率、护理差错及投诉发生率显著低于2015年(P
3讨论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的提升,促使现代医院不断改革,从而满足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门急诊输液室患者多,护士工作量大,加上患者及家属缺乏相关知识,等待时间过长导致引发冲突和矛盾,影响输液治疗的效果,从而引发医疗纠纷。近年来,输液室护理质量、护理安全和拥挤相关文献呈直线上升,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造成:①门急诊输液室患者与病房不同,门急诊输液室患者身体状况不一,个人情绪状态各异,病种复杂多样,年龄差距大,周转快,流动性大;②用药范围广、剂量层次不齐,许多新药配伍使用有无禁忌根本无法查询;③业务比较烦琐,护士普遍年轻缺少经验,相对难以管理;④尤其春夏和夏秋换季时期人流量显著增加,传染病胃肠道疾病和呼吸道疾病是前来就诊患者的常见疾病,多需要输液,护士工作压力明显剧增,患者和家属满意度降低;⑤输液室环境拥挤嘈杂,噪声明显[13]。这些均不同程度影响护理质量,给护士心理带来不利影响,工作中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
公共游戏室管理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促进安全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
各部门、科室是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要结合本部门、科室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文体局相关部门、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科室开展安全治理行动;
2、区文化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各类文化演出中安全防范工作;
3、区博物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行工作,并做好我区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4、区图书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图书阅览室等开放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5、区少体校: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游泳池开放、运动员训练等安全防范工作;
6、文体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举办的各类文化演出、体育比赛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7、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严格把握公共娱乐经营场所、演出经营单位审批的安全关,并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8、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做好对我区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印刷企业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工作是长效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各部门、科室要结合实际,制订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的管理;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治理工作要突出文物保护、歌舞厅、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演出市场的检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努力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治理,提高安全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制度
1、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必须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存底,追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遏制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科室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责任部门、科室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每次检查情况应形成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并形成工作简报。
3、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科室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每季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内容包括本季度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情况统计,发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安办报告,对有重要情况不报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予以批评、通报。
六、奖励和处罚
公共游戏室管理工作计划范文3
光阴如水,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工作计划吧。估计许多人是想得很多,但不会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下学期年度园务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情况分析:
上学期,我园积极响应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提高质量,加强校园安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通过“集体分科备课”,初步尝试了教师的资源整合;通过“亲子活动”取得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形式和理念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乡土资源的开发”课题的研究,初步建立了具有我园特色的课程框架体系。通过了“省级绿色学校”的复评工作。本期我们将继续围绕“常规管理出品质”、“保育工作显细致”、“课程教学出成果”、“游戏活动显特色”、“安全工作出成效”、“宣传工作出亮点”、“职工生活显高雅”等方面开展工作,使我园的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指导思想:
以《纲要》为指导方针,坚持“以服务立园、以特色兴园、以质量强园、以形象荣园”办园宗旨,认真落实教体局和教研室工作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科研为先导,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三、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常规管理出品质。
学期之初,认真制定各项计划,如:园务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各班学期工作计划、周活动安排计划等,注意计划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为确保这些计划的认真实施,我们将对照《幼儿园工作质量考核细则》制订相应的常规活动检查表,记录教师一日活动的组织情况,定时检查和统计,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级、先进个人和结构工资的客观依据。
教学管理:教师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主题活动,以激发幼儿学习兴趣为主要目的,促进幼儿智力的开发。
生活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坚持体现健康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全园做到无责任事故,杜绝重大意外事故的发生。
后勤保障:加强固定资产的清理和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总务处对园大型公共固定资产和班级领用物品进行清理和登记;及时维修班级报修物品,对报损和报修的物品及时进行登记。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到帐目清晰合理。做到每学期学校帐目公开。
校园文化:加强环境创设,发挥环境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完善幼儿园荣誉室的建设,丰富学校内涵,初步形成环具有我园特色的校园文化。
家长工作: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办好班级博客,做好家访工作,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请家长参加我园重大活动,更好地做到家园一致的教育。积极开展社区活动,利用社区资源,让孩子感知社会,认识社会。
(二)、职工生活显高雅。
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家长满意为标准,以民主考评和争先创优为契机,让广大教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质量。
建立良好的园风园貌,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天跳一支健身操、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工活动,把教师们打造成健康、时尚、优雅的知识女性,使幼儿园成为一个团结、和谐、平等、快乐的大家庭。
(三)、安全工作出成效。
本期重点:完善门卫管理及食堂卫生管理,确保幼儿健康与安全。
本着为幼儿的安全和身心发展负责的态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开锁门制度、来人来访登记制度、教职工挂牌上岗制度等,消除幼儿园安全隐患第一关。每天幼儿入园离园时,安排固定的人员督促幼儿到班和及时离开幼儿园;所有幼儿入园后不得中途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申请到班级,由教务处批准,到总务处领取临时出入证,方可离园或入园;幼儿园组织大型活动由班级统一发放临时出入证,家长必须持证进入幼儿园。
加强园舍设备的使用管理,定时检查及维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大型活动组织的安全工作及活动进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各班教师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教学活动中,利用有利时机加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做好食品供应的索证、检验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做好幼儿的膳食营养分析,制定品种齐全营养丰富的幼儿食谱;及时做好食堂用具、幼儿碗勺的消毒工作,做到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坚持幼儿伙食“三方监督”工作,使幼儿营养膳食始终保持一类水平。
(四)、宣传工作出亮点。
加强宣传力度,搭建家园合作教育的平台,及时向社会展示我园特色与亮点。
定时更新宣传橱窗、制作“宝贝电视台”节目、登录学校网站浏览及回复家长留言、督促班级更新班级博客、结合课题《利用网络传媒促进家园共育的研究》的研究,更好地搭建家园合作教育的平台。及时上传学校各项活动新闻,向社会展示我园活动、特色与亮点。
(五)、保育工作显细致。
加强保育员业务能力的培养,坚持期学习制度,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的幼儿保健理论知识,提高教养员的保育意识。严格落实一日保育工作常规,形成良好细致的工作秩序。定期做好保育工作的检查工作,使保健制度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认真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工作和幼儿健康档案的'建立。对身体发育出现异常的幼儿,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分析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加强春季幼儿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把幼儿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六)、课程教学出成果。
组织教师学习《纲要》,理解掌握各科课程教学的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本期我园采用南师大出版社出版《幼儿园渗透式领域课程》的幼儿教材,由骨干教师分科带领教师认真学习教材各领域目标及学科内容,组织教师开展一系列学科教研周观摩活动,熟练掌握及使用教材。
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积极联系上海、合肥等地的幼儿园及幼儿教育培训机构,分期派教师外出学习,并回园二级培训,使我园的教育教学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组织语言、音乐、数学教研周、全园优质课评比、新教师“一课三研”,发挥“青年骨干教师”的骨干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结合各科课程目标,开展《幼儿园乡土教育资源的开发》课题研究,充分挖掘宁国的乡土资源运用于教学,使课程更具现代化、本土化,从而为我园园本课程的构建打下基础。
做好《利用网络传媒促进家园共育的研究》、《幼儿园乡土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幼儿“早期阅读”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课题开展和结题工作。
(七)、游戏活动显特色。
本期计划带领教师赴合肥观摩区角游戏,由教务处带领教师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提高教师指导游戏活动的能力。组织全园游戏观摩及向家长开放活动,全面提高我园的区角游戏水平。
区域游戏:如手工区、计算区、科技区、语言区等。各班按照本班幼儿智力发展和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层次地制作和投放游戏材料,保证游戏材料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公共游戏室管理工作计划范文4
一季度:
1. 宿舍、食堂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具体统计住宿员工的人数与所在宿舍的门牌号与床位号,做到人员一致,加强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宿舍的整体卫生环境,加强防火,防电的安全管理,在公司搬家之前做到安全平稳的过度。
2. 文化活动的策划与实施,春节期间保证不回家的员工能过上快乐祥和的春节,组织实施除夕年夜饭活动和假期间的外出游园活动。
3. 行政办公用品以及固定资产的交接,公司三月底四月初的搬家是一季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做到平稳有序,圆满完成搬家任务。
备注:其他工作为辅,交叉进行。
二季度:
1. 文件单据的整理与归档工作,进一步细分文件的种类与密级。
2. 绩效考核,在原有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再针对各部门,车间的实际情况,做出更能体现个人价值的绩效考核办法,以此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 考勤制度的完善,加强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出现。
4. 会议纪要,做到及时整理,及时建档,归档。
备注:其他工作交叉进行。
三季度:
1. 人员培训,根据公司的不同岗位人员,制定出不同的人员培训计划,争取对员工的价值做到最大化的发挥,使公司能够在用人方面同样做到利益最大化。
2. 各种合同的编写,快递公司的选择,保洁、保安人员的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
3. 公司各类证件的审验,保存,以及各类车辆的年检,保险等,做到及时办理,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四季度:
1. 各类客户关系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做到及时到位,(各类行政机关,物业等)为下一步的业务往来做到更好的前期铺垫。
2. 公司所有的外协,做到定期的更新和维护,(租车、订餐、维修等)
3.年终总结,年会,文化活动的准备工作。
全年行政工作计划二
为了给领导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 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行政部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现有的资源和条件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使行政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
针对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对近期行政工作做如下规划:
(一) 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明确岗职责;
1. 完成组织构架图;
2. 完善各部门岗位职责;
(二)加大企业及品牌的宣传,建设企业文化
1、利用现有资源对品牌进行宣传,扩大知名度美誉度。提升品牌形象。(横幅广告、站台广告、厂内展板等)
2、公司厂内建宣传墙用于表彰先进、介绍企业发展情况及未来规划。
3、组织开展一月一次的先进(仅限基层)评选活动;
(三)、本着“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认识到员工的企业 的重要性、和对企业发展的推动性,安排好员工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
1.宿舍
1.1利用现有的宿舍房源做合理的调整,将夫妻房调整到四楼(如房间不够调整部分到一楼);三楼调整为男生宿舍、二楼调整为女生宿舍。普通员工原则上4人一间宿舍,管理人员两人一间宿舍(以后宿舍安排按照该原则执行)。
1.2加强宿舍消防、清洁卫生的监督、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内做饭、烧水(建议公司建公共小厨房,方便员工改善生活)。禁止在楼梯间及过道内晾晒衣物
1.3建议公司建男、女洗澡间各一个。
1.4建议公司购置洗衣设备,(投币式洗衣机,可收取费用;简单半自动洗衣机免费)
1.5建议公司建员工活动室一间,丰富员工娱乐生活。
2、食堂
1.2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员工的逐渐增多。现有的食堂工作人员已经不能满足全厂员工的伙食需求(建议新增加厨工一名)
1.3食堂伙食为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本着为员工提供可口、健康的伙食和节约的原则, 建议在现有的一菜一汤的基础上在增加一个菜品。另外每月固定时间为员工聚一次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聚餐日可增加2-3个菜品。另外增加一定的糕点)
(四)办公用品、车辆、文档等管理
1.车辆管理
公司现有公务面包车两辆、用于转货的板车 辆。为了便于管理将公司车辆划分到责任人。并制定车辆管理(含奖惩)制度,
1.1公务面包车的加油、出车按照管理制度需填写加油记录及出车记录(防止公车私用、违章等行为的发生)。
1.2制定转货板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责任人负责保管、保养车辆。(能有效的避免车辆出现故障责任不明确、使用人不爱惜车辆等情况的发生)
2、办公用品管理
实施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流程处理办公用品的进、销、存记录。
2.1办公用品的申请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由需求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汇总需求,由采购部负责专人采购。
2.2采购办公用品分资产类和低值易耗类由行政部建立专门的办公用品台帐便于管理。
2.2.1资产登记入库,明确使用部门,责任人。组织好日常设备维护、保养。
2.2.2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由各部门专人领取,行政部做领取登记(电子版、纸质版)
(五)行政文档管理
1、日常工作
1.1公司重要文件的保存。
1.2公司证照的年审。
1.3完善日常行政业务结算和报销等工作的程序
2、实施绩效考核制度:
2.1、员工行为规范考核、主要考核员工是否着工作服、工作牌上班、是否上班时间有、上网购物、看电视、玩游戏、擅自离岗、兼职等不良行为。
2.2工作效率考核;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完成过程、完成结果进行监督;
公共游戏室管理工作计划范文5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 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xx年第76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保育员岗前培训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定期召开辖区托幼机构工作例会,交流信息,布置工作;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托幼机构相关报表,并形成本辖区分析报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第七条 其他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设备、大型游乐玩具设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儿童安全;
园区内不能种植有毒、带刺、有飞毛飞絮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对儿童生命、健康有影响的植物。
第十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招收有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观察室。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市级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五条 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如:法定传染病、霉菌或滴虫性阴道炎、性病、化脓性皮肤病、眼结膜炎等),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七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定期膳食评价,保证膳食平衡,满足儿童正常生长发育,托幼机构的炊管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全日制的托幼机构坚持每天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寄宿制不得少于3小时/天;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健康档案。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工作,1-2岁儿童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一年一次;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每半年进行一次视力筛查和口腔保健,每年进行一次听力筛查;积极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保证儿童身心健康;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的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有传染病接触史应检疫至检疫期后无发病方可入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开展儿童入托体检,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由成都市卫生局颁发的《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托幼机构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一、房屋设施保健室房屋面积至少12m2以上,有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等设施。
公共游戏室管理工作计划范文6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同职责
第六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本行业、本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三)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定期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并定期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伤统计等相关信息;
(五)制定和完善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
(六)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及措施;
(三)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各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投入;
(五)组织对本辖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住宿合用场所(简称“三合一”场所)的治理;
(六)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
(七)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九)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问题,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指导、协调、督促各基层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第十条区安监局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督促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信息;
(三)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经同级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五)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本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系统,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协助省、市安监部门做好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工作;
(八)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资格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九)承担区政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区政府法制办职责:
(一)依法审查修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
(二)对有关部门报送政府审议的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或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第十二条区委宣传部职责:
(一)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工作,及时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二)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区发改局职责:
(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把新建项目安全生产作为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之一,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四)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组织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咨询,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区经济局职责
(一)负责区经济局系统所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协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区教育局职责:
(一)负责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幼儿园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行为或违法行为;
(三)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指导、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以及校舍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督促、指导所属学校的物理、化学、电教、试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义组织的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区科技局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
(三)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第十七条区民宗局职责:
(一)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督促落实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交巡警大队)职责:
(一)负责我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发放剧毒的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及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
(二)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审查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五)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六)负责我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并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辖区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七)依法对有关建设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和抽查;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众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八)承担本辖区“三合一”场所治理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负责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十一)配合市公安部门依法严格审核发放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设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完善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或罐体按规定和喷涂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监管,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或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
(十三)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各类违法行为;
(十四)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十五)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担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的相关职责。
第十九条区监察局职责:
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区民政局职责:
(一)负责区民政系统所属福利工厂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指导、督促所属民政老人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区司法局职责: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服务。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职责:
(一)编制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的工作费用;
(二)会同相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规范使用;
(三)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政府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区人事局职责: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计划的内容,并指导实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区劳动局职责:
(一)监督检查企业单位制定劳动保护制度情况和企业与职工签订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事项的劳动合同情况;
(二)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工作,监督发生伤亡事故的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赔偿;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四)指导、监督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区建设局职责:
(一)负责区建设系统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建设系统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依法查处建设系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负责我区道路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燃气、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和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筑工地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区房管局职责:
(一)负责区房管系统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我区公房的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指导、督促我区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区交通局职责:
(一)负责区交通系统所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我区交通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指导、协调、督促客运站、货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审查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准入条件,审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督促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配合市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并实施监督检查;
(五)依据职责权限,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区外经局职责
(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调、督促做好大型外经贸活动、会展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区文体局职责:
(一)负责区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网吧、游戏厅、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负责区属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做好区属公共体育场所及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区卫生局职责:
(一)负责区卫生系统所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依法对生产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职业病发生情况,特别是职业中毒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提出预防职业中毒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措施和对策;
(四)负责本辖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
第三十一条区国资营运公司职责:
(一)督促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督促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之中,与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金挂钩;
(三)组织开展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区环保局职责:
(一)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单位在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二)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突发环境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承担监管责任。
第三十三条区广电局职责:
(一)组织落实政府及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
(二)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及广播电视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区统计局职责:
将安全生产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提供安全生产指标体系中所需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为考核提供依据。
第三十五条区工商局职责:
(一)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依法进行审查,对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
(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消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三)加强对我区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区旅游局职责:
(一)配合市旅游局督促、协调、指导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指导、督促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和旅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区人防办职责:
(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人防工程建设及人防工程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二)负责我区人防出租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场所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十八条区执法局职责:
(一)负责区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城市垃圾清运、填埋及焚烧处理的安全监管。
第三十九条区贸发局职责:
(一)负责区贸发系统所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督促、指导商场、卖场、批发交易市场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商贸投资项目依照有关法规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
第四十条区园林局职责:
(一)负责区园林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我区园林绿化、园林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对我区公园、风景区、重大节日游园活动的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一条江国土资源分局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配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颁发采矿许可证,提请政府取缔、关闭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第四十二条西科技园管委会职责:
(一)负责园区内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章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向所属基层单位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第四十四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及其安委会作出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分析,并向区政府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每年度末应向区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第四十五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完善本部门、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第四十六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下达隐患整改指令,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查处。
第四十七条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制度,建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平,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落实整改,并按规定程序存档备案。
第四十八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完善本部门、本地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第四十九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应按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