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规细则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班规细则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班规细则范文1

1、七巧板是一种拼图游戏,它是用七块板,以各种不同的拼凑法来拼搭千变万化的形象图案。

2、将一块正方形的板按图所示分割成七块,就成了七巧板。用这七块板可以拼搭成几何图形,如三角形、平行四边形、不规则的多角形等;也可以拼成各种具体的人物形象,或者动物,如猫、狗、猪、马等;或者是桥、房子、宝塔,或者是一些中、英文字符号以及数字。

(来源:文章屋网 )

班规细则范文2

[关键词]班级管理;班级规则;幼儿园社会教育

一、问题提出

幼儿园班级规则是幼儿园社会规范教育的核心内容,渗透在幼儿园班级活动中的各个方面。在已有研究中,有的研究者从基本道德规范、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群体活动规范、人际交往规范等方面研究了学前儿童社会规范意识与发展,有的研究者从不变的规则、适应性规则和临时规则的角度研究了儿童规则教育,还有的研究者从合群性规范、道德规范、制度规范与谨慎性规范等角度研究了儿童社会规范教育的合理性。本研究拟从幼儿教师制定与提出的班级规则入手,探讨幼儿教师制定的班级规则都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幼儿教师对幼儿执行这些规则的行为如何反馈,及其要求程度如何?并拟在此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幼儿教师应该怎样制定与实施班级规则提出建议。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事件取样观察法,由研究者利用下园指导幼儿园工作与带学生下园见实习时进行,观察时间不固定,但主要集中在一个月内。研究者借助事先准备好的观察记录表,实地观察与记录进入观察者视听范围的幼儿教师在任何时间任何活动中向幼儿提出的规则要求,在观察者视听范围之外的则忽略不计,幼儿在活动中自发提出的规则亦忽略不计。

研究者观察的对象为一级示范幼儿园及其所办的分园,共8所幼儿园29个班级,其中小班10个,中班9个,大班10个。研究者在观察时,实时记录下幼儿教师正在进行的活动环节、提出的规则内容、教师对幼儿执行规则给予的反馈与要求程度等。为了保证清楚听见幼儿教师所提规则要求,研究者距离班上教师与幼儿不远,且幼儿与幼儿教师都知道研究者在进行记录,因此本研究属于准参与性观察。

对观察记录的原始素材,研究者将从规则内容、教师行为、要求程度等方面进行编码处理,最后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幼儿教师提出的规则内容

对采集到的215条规则进行归类处理后,研究者发现幼儿教师提出的规则内容集中体现在五个大类33个小类方面(见表1)。幼儿教师提出规则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同样是关于“认真听讲”的规则,有的教师以肯定性的方式(“认真听讲”)提出,有的教师则以恐吓性的方式(“谁不认真听讲就不准玩游戏”)提出,还有的教师以替代性的方式(“注意力集中”)提出。从实地考察的情况来看,这些规则多是幼儿教师随口或者随意提出来的,至于规则所产生的效果,也多是低效的。

(二)规则的分布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各年龄班规则数量分布基本平衡,小班占38.1%、中班占27.9%、大班占34%。从各类规则的分布情况来看,幼儿教师提出的学习规则和生活规则最多,分别占了35.3%和30.2%;公共规则(14.4%)、交往规则(10.7%)、安全规则(9.3%)相对比较少。可见,幼儿教师通常把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活动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非常注重幼儿学习和生活活动的规范。

(三)幼儿教师对幼儿遵守规则所采取的行为

由表3可以看出,首先,不管是哪个年龄段,对幼儿遵守规则的情况,幼儿教师都很喜欢采取表扬(175次)和批评(142次)的方式进行反馈,漠视的反馈方式最少(19次)。在幼儿遵守规则时,幼儿教师通常是毫不吝惜地使用表扬与鼓励的反馈方式,而在幼儿违反规则时,幼儿教师倾向于批评,有的甚至给予了惩罚。其次,从幼儿教师对幼儿遵守各种规则所采取的漠视行为来看,对小班幼儿的漠视行为最少,随着幼儿年龄增长,教师的漠视行为有增加的趋势。第三,幼儿教师对幼儿学习规则采取的漠视行为比例最大(68.4%),而当幼儿违反公共规则与安全规则时,则基本上都不会熟视无睹。

(四)幼儿教师要求幼儿执行规则的程度

从表4可以看出,在教师要求程度方面,要求幼儿必须遵守规则的比例高达81.4%,幼儿可以选择遵守的比例仅占18.6%,这说明幼儿教师普遍都要求幼儿必须遵守规则。另一方面,不管是要求幼儿必须遵守还是让幼儿选择遵守的规则都主要地集中于幼儿的学习与生活方面,分别占35.3%、30.2%,这说明幼儿教师对幼儿遵守学习和生活方面的规则的要求程度高于其他三类规则。

四、建议

由于规则具有标准性、概括性、导向性、强迫性、复杂性等特点,同时规则的界定可谓既复杂又不明确,因此幼儿教师在制定规则与监督幼儿执行规则方面难免出现偏差,上述研究结果即证明了这一点。针对此种偏差,本文提出以下改进建议,希望能给幼儿教师以启发。

(一)幼儿教师应努力增强规则的有效性,避免低效与随意性

1、多提兼益性规则,不提独益性规则。

兼益性规则是制定规则的幼儿教师与按该规则行动的幼儿都受益的规则。如“玩了玩具放回原处”“不打扰别人学习”“安静进餐”等都属于兼益性规则,这类规则的基本功能是兼顾规则的制定者和遵守者的利益。而独益性规则只是让制定规则的幼儿教师本人受益的规则,如“快点吃饭”“快点入睡”,其基本功能是保障规则制定者的利益,而忽视了规则执行者的合理要求。规范是一个群体诸成员共有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因此仅能满足制定者利益的班级规则是不可取的。

2、既提先在性规则,亦提后发性规则。

先在性规则指先于幼儿活动和行为而存在的规则,它是属于“规则在前,行为在后”的那一类规则,包括棋类规则、体育游戏规则等。先在性规则的功能在于事先规定好某种活动和行为的方式,并在这些活动和行为发生之后,利用规则对之进行调控和约束。后发性规则指在幼儿某些行为发生之后,为了调控这些突然发生的行为而确立的规则,属于“行为在前,规则在后”的那一类规则,如有个别幼儿私下拿走班上的玩具回家,在此行为发生后,老师提出“不能将玩具带回家”的规则。这种规则的功能是对先前已经存在的行为进行指导、调控和禁止。在幼儿园班级规则教育中,先在性规则与后发性规则都是必要的。

3、多用授权性规则,不提专制性规则。

专制性规则是幼儿教师出于方便管理而制定的高压性规则,其典型形式是“不许如何”,即对某一类行为采取完全否定与禁止的态度,如“上课不准上厕所”“看书不许讲话”“禁止玩水”等,其基本功能在于抑制某些行为。本研究统计结果显示,幼儿教师对幼儿规则执行中所采取的批评行为达到了42.26%,说明幼儿教师多喜欢使用专制性规则,不利于幼儿独立自主意识的发展。授权性规则是幼儿教师把是否采取某一类行为的权利授予幼儿,由他自主决定做或不做,其典型形式是“可以如何”或“有什么权利”,并以许可和授权的形式来表达,如“活动中可以喝水”“可以参加游戏”,其基本功能在于保障幼儿个体的某种权利。在幼儿园班级规则教育中,高压式的专制性规则是不可取的,从

尊重和维护幼儿权利出发,幼儿教师应多用民主式的授权性规则。

4、多定提倡性规则,少用命令性规则。

提倡性规则是教师希望、期待、要求幼儿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但不强求幼儿做或不做的规则,如“摔跤不哭”“乐于助人”。命令性规则也是教师希望、期待、要求幼儿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但与提倡性规则不同的是,它要求幼儿一定做到或一定不做,规定着幼儿的行为底线,如“严禁翻越栏杆”“不准打人”。命令性规则表达的只是对行为要求的坚决态度,但态度坚决不一定意味着强制。在幼儿园班级规则教育中,幼儿教师应多定提倡性规则,少用命令性规则。

(二)幼儿教师制定与提出的规则应科学合理,避免错误与失误

从本研究统计结果看,在215条规则中,有关幼儿学习和生活活动的规则高达141条,而有关交往、安全与公共方面的规则总共只有74条,可见,幼儿教师制定与提出的幼儿班级规则在内容分布上不平衡不合理。笔者在观察中还发现,有些幼儿教师提出的规则甚至是错误或者莫名其妙的,例如有相当部分老师在幼儿进餐时提出“嘴张大,吃快点”;去操场做早操时,有老师提出“跑快点,看哪个最先到”。如果说这样的规则算是因教师失误而提出的话,那么下面这位老师提出的规则显然是错误的。一小女孩在午睡时一直咳嗽不停,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其教师于是不耐烦地提出“不要在床上翻来滚去”的要求。

规范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则,是组成社会群体的成员可接受或不可接受行为的各项价值标准。作为群体的幼儿园班级,需要依靠规则与规范来明确群体成员的各种价值行为,因此班级规则是约束、限制、调控幼儿个人行为的重要工具。遵守规则意味着替别人着想,同时限制自己不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但让群体成员遵守规则的前提是维持班集体内在秩序的规则本身应是科学合理的,如“洗手时不要把水洒在别人身上”等利他性规则、“列队下楼梯”等秩序性规则、“不推不挤”等安全规则、“合作玩”等交往规则、“餐前洗手”等卫生规则。教师应培养幼儿自觉遵守这些规则的意识与习惯。

(三)要求幼儿执行规则的力度应合规适宜,刚柔相济,避免高压与强制

笔者在本次观察研究中还发现,有部分幼儿教师在要求幼儿遵守和执行规则时力度把握不好,甚至采取了高压或强制的行为。例如在一次制作图书的美术活动中,教师要求幼儿“保持桌子干净”,结束时要求“将笔排放好”,对那些没有按这些要求做到的幼儿,教师则很不客气地给予了点名批评。进餐活动中,有小朋友吃饭慢,有的老师就催促快点吃;桌子上撒了饭菜,有的教师就大声凶吵,并要求必须捡起来吃掉;对不听话的幼儿,有的老师就罚其站或坐到一边去,不准吃饭;甚至有幼儿因不停地与同桌讲话,而被老师惩罚多吃饭。教学活动中,两幼儿讲话,被老师严厉批评,并被老师拉到教室门外罚站。幼儿午睡时,教师要求“不讲话,不做怪动作”,有一个小朋友违规了,教师居然罚其坐着睡。有研究者指出,现有幼儿园班级活动规则具有以教师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以控制为中心、以说教与强化为中心的特点。本研究结果印证了这一观点,在215条规则中,幼儿教师要求幼儿必须遵守的规则多达175条,仅有40条是幼儿可以选择遵守的规则。那么什么样的执行力度才是既合规又合理的呢?怎样区分刚性与柔性规则,同时避免高压式的强制性规则呢?

班规细则范文3

新西兰教育部长德2003年8月5日签发了新修改的《关于对留学生的指导与照顾之行业规则》。

“新修改的规则将大大提高新西兰的国际教育质量。”德说:“新修改的规则还使新西兰在对来自全世界留学生的照顾和福利上站在良好实践的最前沿。”

新西兰自1996年就制定了该规则,强制性规则于2002年3月首次颁布。它为照顾国际学生提供了一个框架。新西兰所有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教育机构都要签署该规则。

“新西兰为国际学生提供了完美的成长环境。 这里人民友善,社会稳定安全,食品新鲜美味,价格合理,景色优美,教师思想开放,勇于创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学生。”德说。

麦康年先生说,新修改的规则进一步加强了对在新西兰的国际学生的照顾与保护,新规则具体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一、扩大了《行业规则》的涵盖范围。

新规则扩大了《行业规则》的涵盖范围,包括了所有在新西兰留学的学生。由于不是所有国际学生都在新西兰参加长期学习以获取大学学位或国家教育成就证书(NCEA),《行业规则》做了一些修改,比如,把参加三个月内短期英语培训课程的国际学生纳入了《行业规则》范围之内。

二、严格定义了国际学生的住宿条件。

从现在开始,新西兰所有教育机构必须保证国际学生得到良好的照顾,并有安全的住处。例如,《行业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宿舍不同于寄宿家庭。除了遵守本规则外,宿舍类住宿设施还应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楼宇法规。对《行业规则》的修改还清晰地将住有大批国际学生的住宿条件定义为学生宿舍。按照规定,学生宿舍必须符合最基本的质量照顾要求。对国际学生的家庭不熟悉的人或者学生宿舍的管理人员不能成为学生的指定监护人。

新西兰的教育机构应及时向《行业规则》的主管部门汇报有关住宿的问题,新规则也将要求教育机构向《行业规则》的主管部门(教育部)汇报任何有关住宿的严重问题。《行业规则》的主管部门也有权力将其提交到国际教育申诉处(IEAA)。

三、加强了对国际学生的安全保护。

新规则加强了对那些在面对重大伤害、被他人利用时,自我保护能力差而切不能充分保护其个人安全的国际学生的保护。

新西兰政府意识到有一些国际学生,包括一些中国学生,有的语言能力很弱,有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有的对新西兰文化了解不够,好像还需要一些特别的照顾。所以在新规则规定了对一些学生及及其家庭提供额外的援助。

新规则还强调了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以及有关机构(如医疗机构)进行经常流的重要性。《行业规则》还包括教育机构向被认为没有在良好的住宿环境中生活的学生提供帮助或推荐合适的住宿环境。

四、规定留学中介机构,也必须遵守该规则中的规定。

签署了该规则的新西兰教育机构,都认为留学生中介机构的职业道德非常重要。按照新的条例,即使是中介机构也必须遵守这个规则中的一些规定,一旦被发现有任何欺诈、误导、或欺骗行为的中介机构将被终止合同。

针对如何保障教育机构能具体实施这些规则的问题,麦康年先生说,所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新西兰教育机构都必须签署协议,遵守这项规则。

新西兰大使馆教育经理欧阳女士也建议,任何一个学生如果在某个学校遇到问题,应该向他所在的学校有关的部门去反映,如果没有回答,就可以去国际教育申诉处投诉。有了这个行业规则,就能保证新西兰的所有学校,为学生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帮助。

同时,麦康年先生和欧阳郴燕女士也对留学生应该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方面提出建议。首先,去新西兰之前,应该熟悉新西兰的教育情况,了解新西兰文化。新西兰大使馆在每周二、四下午,单独面对学生及家长举行的有关留学及新西兰教育讲座,并为他们提供一些学校的资料。希望在出国前,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其次,一些自我保护能力差,自我生活能力弱的学生,希望能提前做好心理上的准备,同时也希望新西兰的教育机构能为这些学生在管理教育费用和生活费用提出一些建议。

班规细则范文4

一、新版流动性规则中涉及货币政策的主要内容

新版流动性监管规则的突出亮点为引入两个新的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和稳定资金比率(NSFR)。其中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现金净流出量,净稳定资金比率=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最迟应分别于2013年和2016年底前达标。由于净稳定资金比率的实施时间较晚,本文暂不探讨。新版流动性监管规则中流动性覆盖比率指标的多项内容涉及货币政策操作。

(一)作为分子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

新版流动性监管规则规定,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一级资产包括现金;在危机时期能够提取使用的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由第二版巴塞尔协议标准法下风险权重为0%的实体、中央银行、非中央政府公共部门实体(PSEs)及部分国际组织发行或担保的,可在市场上交易且满足相关条件的证券;以及风险权重不为0%的实体中,由银行承担风险的国家或其银行母国的实体或中央银行以本币(外币)发行的或中央银行债务型证券。二级资产包括由在第二版巴塞尔协议标准法下信用风险权重为20%的实体、央行、非中央政府公共部门实体或多边开发银行发行或担保,可在市场上交易且满足相关条件的证券;以及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发行的、被广泛认可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级别至少为AA-,且即使在市场压力情况下证券在30日内价格下跌或扣减率上升的最大幅度均不超过10%的公司债券或担保债券。

在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的构成计算方面,一级资产能够无限制地纳入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且无需接受价值扣减。但二级资产最多只能占优质流动性资产总规模的40%,且每种二级资产都应在当前市场价值上进行至少15%的扣减。

(二)作为分子的资金流失率

在无担保批发融资方面,新版流动性监管规则规定非金融公司、实体、中央银行及公共部门实体提供的无担保批发融资的流失率为75%。

在抵押融资方面,由一级资产抵押的担保融资交易的资金流失率为0%,由二级资产抵押的担保融资交易的资金流失率为15%。当交易不是以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作抵押时,与银行本土风险权重为20%或更低的实体、中央银行或公共部门实体进行的即将到期交易的资金流失率为25%,也就是假设75%的抵押融资将获得展期。

二、新版流动性监管条款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一)增强公开市场操作主动性的同时可能影响货币市场交易结构

由于中央银行发行的证券为一级资产,因此商业银行有动力持有央行票据来扩大其优质流动性资产规模。此外,由于通过与中央银行进行交易获取中央银行融资的展期率为75%,高于与其他类型交易对手0%的展期率,因此相应的现金流出较低,能够降低流动性覆盖比率的分子。综合两种因素,商业银行必然倾向于进一步持有央行票据或通过与央行进行抵押交易来提高其流动性覆盖比率。

央行票据需求增加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开市场业务的主动性。一是央票需求提高能够降低发行成本,节约调控成本。二是央行能够随时根据市场状况调节发行量及发行价格,进一步提高央票利率的价格导向作用。三是在压力时期,央行还可以通过增加央票投放来平抑市场流动性紧张状况,有助于树立市场信心。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央票需求的增加可能使货币市场交易结构受到影响。比如目前我国公开市场操作允许商业银行使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作为交易工具,与央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根据新版流动性监管规则,国债属于一级资产,政策性金融债券则无法纳入一级资产,且至少需要接受15%的价值扣减。这可能导致金融债需求降低,造成货币市场交易集中于国债或者中央银行票据。

此外,假如央行在进行回购或逆回购交易时对国债和金融债券采取同样的抵押处理方式,则会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向中央银行抵押政策性金融债券来置换央行融资,从而在不改变分子的情况下降低现金流出率,产生监管套利。

(二)流动性贮藏行为将加剧货币市场利率时点波动,对公开市场操作的连续性和针对性提出挑战

由于流动性覆盖比率和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的考核时点均为月末,因此考核时点前后商业银行保有充分的流动资产的贮藏行为将突显。由此将导致货币市场流动性时点性紧张,加剧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

此外,由于中小银行资金运用较大型银行简单,资金来源也较为有限,在货币市场交易中更倾向于通过同业间回购和逆回购来调节其流动资产构成,从而加强金融机构之间风险联动,使货币政策操作面临更大不确定性。再加上流动性覆盖比率属于常态化管理,要求银行实时满足该最低标准要求,因此可能造成正常时期金融市场利率也轻微上扬,对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连续性和针对性均提出新的挑战。

(三)高额准备金水平使商业银行真实流动性状况的判断变得更为复杂

新版流动性监管规则将压力情况下能够提取的中央银行准备金纳入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然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准备金水平偏高,掩盖了其他类别优质流动资产不足的现象。

我国商业银行准备金水平较高的主要原因在于,2006年以来外汇占款高速增长引致基础货币投放快速增加,以及连续多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然而随着我国经济战略转型加速,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将逐渐改变,外汇占款增速也将回落,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水平下降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将可能出现。

由于存款准备金作为一种具有清偿性质的特殊流动资产,其对于维护市场信心尤其是债权人的信心具有重要意义。尽管中央银行具有在金融机构流动性匮乏时提供流动性的职责,但当超额准备金水平下降且无法及时补充其他多元化的优质流动资产时,提取使用准备金必将大幅降低流动性覆盖比率,对市场信心造成巨大负面影响。

(四)资金可能流向影子银行体系,使货币政策操作环境复杂程度提高

实施新版流动性监管规则后,由于银行需要在满足更高质量资本要求的同时保有较多高质量流动资产储备,且对于交易对手为非金融企业的资金流出假设较为严格(如规定非金融企业无担保融资的现金流出率为100%),则意味着银行需要将部分资金成本转嫁至资金使用者,势必加剧“脱媒”现象,资金流向和规模更加难以把握,货币政策操作环境将更为复杂难辨。

三、应对之策

(一)定期评估调整合格优质流动资产的范围及价值扣减率

新版流动性规则仍然依赖外部评级来确定优质流动资产,尤其是一级资产也仍然突出了评级,因此仍无法完全克服顺周期性。危机发生时,原有合格优质流动资产储备由于下调评级等因素而迅速引致市场流动性枯竭,无法实现商业银行在30天内维持生存的目的,这一点已经在金融危机中证实。在找到能够有效替代评级的方法之前,可行的操作是根据市场流动性状况及时调整一级、二级资产的范围及扣减率,以及时反映某种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并及时补充优质流动性资产。同时,由于商业银行能够将非优质流动资产、储备资产抵押与中央银行进行回购与逆回购交易,从而降低其现金流出,因此评估确定合格的抵押品和抵押率对于控制商业银行流动资产质量、降低监管套利具有重要意义。

(二)持续监测分析货币市场交易走势及商业银行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一是跟踪分析货币市场交易的产品结构,关注可能出现的金融创新。二是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连续性和针对性,及时根据可能出现的状况调整操作以平抑市场价格。三是关注商业银行流动资产变化情况,尤其是中小银行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班规细则范文5

为了加强井下斜巷矿车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我矿加快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根据《某某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通知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的依据为《某某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暂行)。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井下所有斜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矿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全矿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对全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各井机电井长负责本井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并对本井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生产部(生产办)运输组是矿(井)运输职能管理科室,由一名副部长(副主任)专门负责矿(井)斜巷运输管理工作,对矿(井)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运(搬)输工区的区长,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采掘及其他辅助单位应明确一名副区长,分管本单位的运输工作,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运输职能管理科室职责范围:

一、制定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二、负责会同财资部培训组对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财资部要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三、负责对当班电绞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四、负责对全矿斜巷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不符合运行标准的要摘除其运行许可证。

五、负责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造型设计审查和安装验收工作。

六、负责矿井斜巷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

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门运输专管人员职责范围:

一、制定运行许可证发放及收回标准并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

二、负责组织对全矿斜巷运输系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斜巷提升绞车、轨道和安全设施等运行前的验收工作,符合“运行标准”的发给运行许可证;负责对在用斜巷提升系统进行安全监察工作,不符合标准的摘除运行许可证。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小电绞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电绞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对做不到的责任单位,每一项罚单位100~1000元,罚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人100元。并停止运行限期整改。

第十条 小电绞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对做不到“六不开” 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2005]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现场改正。

第十一条 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行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电绞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对做不到“六不挂” 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某某矿发[2005]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现场改正。

第十二条 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并打定钟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斜巷走钩时,绳道内禁止有人。违反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对有关责任人按矿发[2005]17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绞车运行时禁止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违反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并责令进入安全地点。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稳住。车辆禁止在斜巷内悬钩。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200~500元,罚单位主管50元,罚责任者100元,由此造成事故的,按矿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一、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车。

二、专用车辆必须达完好标准。

三、运送“四超”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明确: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在“四超”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板及各甩道设置警戒。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停止运送。并对单位一次罚500元;对单位主管罚50元;责任人罚50元。

第十五条 矿井和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建立格式统一的斜巷管理台账,登记该斜巷设备与设施的技术参数;选用设备与设施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设备与设施完好及包机人;管理单位变化情况及检查存在问题。记录设备与设施的原始设计和施工情况。斜巷管理台账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台账的内容要完整齐全,数据准确,与现场实际相符,并按时报送矿(井)运输组以便汇总。对敷衍应付、不负责以及不按时报送的,一次罚50元。

第十六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斜巷积极推广使用连续牵引车、架空乘人装置和助行器。

第四章 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

第十七条 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 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室。躲避室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各车场具体要求:

一、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的1.5倍。

二、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三、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四、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车场,一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 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

一、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

二、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

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现场检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不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需要的,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

班规细则范文6

摘 要 2013版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增加了对成套动作艺术性的评判力度,同时也加强了对成套动作完成质量的重视,在成套动作完成效果与完成质量方面更加严格,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运动员动作完成过程中的失误现象,提高了完成动作的准确性,提高了艺术体操成套动作的观赏性和艺术性。

关键词 2013规则 艺术体操 发展动向

本文从艺术体操评分规则的角度对艺术体操的发展动向进行分析,通过对2013版艺术体操评分规则进行分析,探寻艺术体操今后的发展动向,为艺术体操运动员的训练与比赛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对身体难度动作的合理分类有助于艺术体操的普及和发展

在艺术体操2013版评分规则中,删除了波浪类的难度动作,这就为裁判员评分过程中的难度动作归属问题提供了较大的方便。在以往的艺术体操比赛中,裁判员在运动员完成难度动作时会较为注重运动员的脚掌,这就在很容易影响裁判员裁判过程中失误。此外,在观众观看比赛的过程中容易给观众造成混乱的感觉,分不清艺术体操难度动作的类别,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艺术体操在大众的推广与普及。由此能够看出,评分规则的简便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艺术体操的普及与发展,因此,如果想要更好的促进艺术体操的发展,就需要对评分规则进行完善,使其更加简洁易懂。2013版评分规则对于艺术体操难度动作进行了适度的调整,这对于艺术体操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仅给裁判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培养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还有助于提高艺术体操在国际上的地位。

二、器械规定身体动作组的取消为创编者提供更自由的创编空间

在最初1997版的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就对各种器械进行了身体难度方面的规定。譬如,绳的规定身体动作组是跳与小跳,带的规定身体动作组为转体等,并且在2001版的艺术体操规则中对其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对于身体动作数量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要求。2001版评分规则与2003版的评分规则身体动作组的难度动作数量的比重占到成套动作的二分之一,2005版的评分规则身体动作组的难度动作数量的比重占到成套动作的三分之一,2009版的评分规则身体动作组的难度动作数量的比重占到成套动作的三分之二。这就体现出了在艺术体操难度动作中身体组难度动作的重要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将艺术体操器械的特点体现了出来,但是难免在成套动作的编排过程中缺乏创新性。例如,绳操的主体是跳跃类的动作,在编排的过程中编排者会注重考虑跳跃类动作与器械的结合,而忽视了与其他难度动作的结合。而2013版评分规则对以往的艺术体操创编格局进行了修订,使编排者在编排的过程中更加自由,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艺术体操的创新性。编排者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不用考虑器械规定的动作,能够根据艺术体操运动员本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难度动作,促使运动员在完成难度动作的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有助于艺术体操自身风格特点的培养,同时还有助于提高运动员难度动作的完成效果。

三、裁判组职责的调整使得艺术性的评判更加科学、合理

2013版艺术体操评分规则最明显的地方就是不只是重视艺术体操成套编排的艺术价值,还注重艺术体操成套动作完成的效果和质量,增加了成套动作完成质量的评分。裁判员不只要对运动员表演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动作扣分,还需要对成套动作的完成质量和艺术价值进行评分。这一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以往只重视动作完成质量而忽略完成艺术价值的情况。艺术体操运动员如果想要取得较好的成绩,就必须要在动作完成高质量的同时保障成套动作的感染力与艺术表现力,将对音乐与成套动作的理解充分的体现出来。对于艺术体操运动员来说,保障成套动作的规范性和艺术性是获胜的基础。由此可以看出,随着艺术体操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规则将更加细腻、更加全面。

四、动作规格仍然是今后艺术体操追求的主要目标

2013版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增加了对成套动作艺术性的评判力度,同时也加强了对成套动作完成质量的重视,在成套动作完成效果与完成质量方面更加严格,这点从器械出界或是掉地扣分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譬如,在1985-1997版的评分规则中,对于运动员在表演过程中器械掉地的扣分情况呈现出减小的趋势,而在1997版的评分规则中则加大了对器械掉地扣分的力度。在2009版的评分规则中,运动员在表演过程中移动三步捡器械要扣0.5分,而在2013版的评分规则中则增加到0.7分。这个规则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运动员动作完成过程中的失误现象,提高了完成动作的准确性,提高了艺术体操成套动作的观赏性和艺术性。

五、结语

随着艺术体操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将更加细腻、更加全面。新规则的改革与完善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艺术体操的发展。新规则的改革对于艺术体操的普及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对身体组难度动作的合理改革降低了观众在观看过程中的疑虑,有利于促进艺术体操在群众的普及。此外,2013版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增加了对成套动作艺术性的评判力度,同时也加强了对成套动作完成质量的重视,在成套动作完成效果与完成质量方面更加严格,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运动员动作完成过程中的失误现象,提高了完成动作的准确性,提高了艺术体操成套动作的观赏性和艺术性。面对艺术体操新规则的变化,我国艺术体操运动员应当加强训练,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促进我国艺术体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汪敏,吕铭亚,孙晓乔.新规则视角下艺术体操难度体系结构特征[J].体育学刊.2013.20(5):117-121.

[2] 国际体操联合艺术体操委员会,张亦农译.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Z].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