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监管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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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论文

资金监管论文范文1

(一)财务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在铁路建设的规模不断蓬勃发展与建设的项目所具有的临时性中,使得专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人才出现短缺的情况,由于铁路建设的工程巨大,其所需的财务资金量也非常巨大,而这些资金必须有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由于施工具有分散性,因此,所需的财务人员数量也相对较多,但是因人才的短缺,使得专业的财务人员分配严重不足,并且一个大型的铁路建设其投资额可高达数百亿人民币,但是只有一个相关的专业会计,甚至有些专业会计还要负责几个项目,对于工作应接不暇,而还要对施工单位的资金流向加以监管更加重了其工作压力,也就使得财务监管的力量变得薄弱。

(二)对资金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浅

在铁路的建设单位当中,其通常存在着重视现场轻视管理、重视工期轻视程序以及重视工程的进度忽视财务的管理等现象。许多相关的建设单位都缺乏相应的整体与大局意识,并停留于以往的旧观念中,并没有意识到施工建设资金的管理失去控制对于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以及整体投资中所产生的影响。正因为建设单位对于资金的流向欠缺一定的安全感,对资金监管重要的认识比较浅以及对资金的风险隐患危机感不大等情况,才会让资金被用各种渠道而转移与挪动。

(三)建设资金的监管方法具有单一性

当前在建设单位中,对于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一般是依赖于协作银行的实时监控,并由施工单位偶尔分派财务人员事后监查资金的管理情况,使得建设资金的监管方法相对单一,只是单纯的依赖银行来进行前台控制,而一旦银行中的工作人员因客观疏忽或主观大意问题出现,就会使得建设的资金脱离相关建设单位的监管,从而被一些有心人士可以挪用与转移资金,造成资金流失的现象出现,从而使单位与银行之间产生纠纷。

(四)对于施工单位监管与考核的力度不够

首先,施工单位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失去控制。一些建设单位因长期忽视对施工单位的跟踪调查,在例行检查时也只点到为止,完全没有掌握施工单位的情况,直至上级检查审计时才将问题暴露出来;其次,建设单位对于施工单位监管与考核的力度不够,即使是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和施工单位、协作银行等签订了相关的资金监管协议,但是一些协议只是成为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而存在,出现问题之后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更难以追究责任,从而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二、完善铁路建设资金监管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对资金监管的协议制订

首先,监管模式。在施工单位银行账户中实施核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实施预算制度、对资金的支付实施过程控制手段;对于对外支付则实施备案制度等,从而将资金的流动全过程都纳入到监管工作中。其次,监管的范围与深度。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所拨付给相关施工单位的建设资金皆需要纳入到监管工作中,但因施工单位的对外支出比数与类别众多,将每笔开支都纳入到监管中难以实现,也无法符合单位内部的控制原则与成本效益的原则。所以建设单位可按照施工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限额规定,不超过限额的支出可经施工单位安排,而建设单位只需负责定期检查,超出限额的支出就必须纳入到监管中,并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动态实时掌握。

(二)落实监管协议,明确责任追究

相关的建设单位应该定期检查其资金监管的相关协议实际执行的情况,并召开协调会,主要有建设与施工单位及协议银行参与,通报在建设资金的监管协议中所执行的实际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监管的协议当中所出现的问题。对在执行协议的期间所出现的问题,比如施工单位的违规使用与转移资金等事件,需要三方联手追查出现问题的主要根源,并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协议的规定追究责任,并要求导致资金损失方主动偿还损失与赔偿损失。

(三)引进社会相关中介机构,强化建设资金的监管

在大型的铁路建设中,其参建的单位众多,少则几个,多则数十个,并且在下属中还包含着着独立核算分支单位机构,只依赖建设单位本身财务力量来监管建设资金常常无法达到监管效果,所以,建设单位必须积极的引进外界的审计力量,并聘请高素质高水平的会计师定期审计与咨询建设资金的情况,并引进社会相关的中介机构,把外部审计与内部检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加以监督完善,从而促进监察工作的规范化。

(四)加强监管团队的建设,提高财务队伍的素质

第一,要配备齐全的财务人员,并充实财务的管理力量。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不但要业务技能较高,其道德品质必须良好,并且要具有较强的资金监管能力,充分的做好对资金流出的管理与控制。第二,要求相关的协议银行对于财务工作人员定期加以培训,从而保证财务工作人员可以熟练的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监管与审核。第三,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力度,并建立起相关的学习机构,让其及时了解与掌握建设资金的监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从而提高对异常风险的预见性。此外,随着挡墙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与变化,在铁路建设中对资金的监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更大,因此,加强监管团队的建设与提高财务队伍的素质对于有效的监管建设资金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意义。

三、总结

资金监管论文范文2

施工是长期的、复杂的、涉及范围广泛的、数据量特别大的。因此在建筑经济管理资金建设中,必须从源头抓起,遵循“全过程、全员”原则,实行开源节流并重,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具体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1加大建筑经济成本管理体系的建设

企业拥有健全的建筑经济成本管理体系是实现建筑经济成本管理达到预期效果的基本保证。建筑企业要对成本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优化,明确各部门职能,具体到每个人的职责分工都要明确,充分发挥各个系统人员的作用,使各部门之前通力合作,提高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的效率效果,使企业内部成本管理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2加强资金管控意识,提高业务人员水平

要想做好资金管理,必须先从思想上下功夫。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使人措不及防,没有准备,因此必须提高业务人员的资金管控意识,提高业务人员处理风险水平,遇到特殊情况能够对资金进行有效的调控,避免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成本管理方面的培训,让他们从根本上认识到成本控制、资金管控的重要性,加强他们的成本管理意识,为企业资金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3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

施工资金的使用一定要有一个科学合理地计划,根据每个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方案,依靠这些方案来降低消耗,控制成本,节约资金。在进行建设经济管理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对环境做详细的调查研究,尽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比如在施工前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经济性都要进行综合考虑,对资金使用有一个合理的规划,通过对每个环节的工作的细化,选择最优方案,使各个阶段的数据准确、科学,能够将施工过程的资金走向更加明朗、清楚、具体、避免浪费。

4加强施工期间的资金管理保证合同

在施工之前都能完成相关的审查程序,做好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工作,根据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实际考察调研,经过各个部门的研究,修订,选择最佳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设计最优的施工组织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要细化到每个施工工序,制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一般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的成本和分包成本要占整个项目成本造价的80%以上,因此做好这两部分的成本控制尤为重要。首先采用招标的模式对材料商和分包商进行筛选,选择那些诚信、质量比较好的,价格比较合理的合作者。对那些不需要招标的材料和设备,购买前首先要做市场调查,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进场时也要把好质量关,进场后也要做好材料设备的保养和存放,防止因保存、保养不当造成材料和设备的损坏,丢失,失效,质量下降等。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基础上最大限度控制工程成本,施工中根据施工前计划好的预期方案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保证不无故延长工期,没有质量不合格品导致的返工,不发生安全事故,就是为企业节约资金。那些一味追求低成本而忽视安全质量的做法是不可取的的,不但不能实现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还会因为他们的行为造成更大的损失,质量不达标,出现安全事故,不但经济造成损失,还会使企业名誉受损。要把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管理,为施工进度提供保障。对施工中过程中用到的设备材料严格控制,尽量提高设备使用率,防止设备闲置,材料进场质量也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严禁使用过程中造成各种浪费,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要彻底整改,降低成本风险。

5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制度

成本核算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整个建筑企业的发展都起到重要作用,而成本考核是对整个成本管理过程的监督与激励,有利于成本管理的开展,因此要做好建筑经理成本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这两项制度。在成本核算时要避免出现概念不清的现象,不能随意改变程序,保证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与标准,采用正确核算方法,认真核算,尽可能地避免误差。强化建筑经济成本运行的监督,明确监督执行主体,采用多种监督方式,确保监督的实效性。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竞聘上岗,统一管理,对那些成本控制好的,实现企业利润目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实行项目兑现制度,以此激发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参与成本管理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从而激励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在施工结束后要加强竣工验收,提高结算效率,争取早日回收资金。

二结束语

资金监管论文范文3

(一)英国监管模式分析。英国是现资基金的发源地,英国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以基金行业自律为中心的基金管理体制。英国模式以基金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为主要特征,强调建立和完善带有自律性的民间管理协会,并由协会制定出相应的规划进行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而政府除适当的宏观调控外,并不具体干预基金业务。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自律功能,有利于保持投资基金行业的长期稳定和规范,不易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对证券市场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有积极作用。但该模式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法律功能弱化,而且很容易导致行业协会的垄断,致使基金的开放程度降低,这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矛盾,同时,也不利于一国投资基金的国际化发展和外资的引入。

(二)美国监管模式分析。美国对投资基金的监管始于1929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在美国,投资基金的管理机关是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本世纪30年代,美国先后颁布了有关投资基金发展的各种法律法规,有《1933年联邦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等。以法律为准绳来监督、检查和控制基金的行为,强调基金企业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自律管理,该模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既能为投资基金的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又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完整的法律保护,使得投资基金的发展充满了活力,但此模式弱化了政府功能,不利于投资基金的迅速起步和成长壮大,也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资基金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三)日本监管模式分析。日本的投资基金是在政府的积极倡导和支持下成长起来的,因而,日本投资基金监管模式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对基金发展的严格管制,通过政府职能机构制定强有力的措施来对基金发展的方向、规模及基金的运行和管理进行引导、调节。日本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功能,迅速推进投资基金的起步和发展,缩短基金发展的成熟期,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投资基金在支持国家金融发展和经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模式带有浓厚的行政和计划色彩,容易滋生腐败和官僚作用;且该模式下的基金行业自律性较差,市场竞争亦不充分,不利于基金业的长远发展。

二、我国投资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构建

(一)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制的理性选择

1、选择美国模式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仍然存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时常经济的认识和适应能力都是有限的,广大投资者对市场风险认识不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以及相应的法制基础弱、市场建设滞后,人们的认识及心理准备不到位等,决定了我国走美国模式很困难。

2、选择英国模式也不现实。虽然英国能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自律功能,自觉地踏上规范化发展轨道,但行业协会的构建与完善及行业自律功能的发挥均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投资基金刚刚起步且发育程度还很低的国家来讲,由于受整个宏观环境的影响,我国构建行业组织,组建相关协会本身就有较大的困难,即使尽快组建,这些行业组织也需要一个发展完善过程。在这种发育程度低的状态下,很难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律,这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不仅不利,反而有可能阻碍其正常发展。

3、选择日本模式也不适应。虽然日本模式能充分利用政府的强大功能培养和推进投资基金快速起步和成长壮大,但这也同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一方面,现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如果再以政府严格管制的方式来推动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而削弱市场功能,势必会对我国的改革和市场经济进程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政府严格管制很容易引发制度上的障碍,从而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最终导致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因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而走入误区。

4、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基金市场监管模式。当前,我国所处的国内外环境与英、美、日等国在基金市场监管模式形式形成时期所处的条件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我国金融和经济国际化进程加快发展,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今天,国内外环境给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种形式同时也对我国的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达到持续、稳定、快速和有序发展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目的,必须要对当前的监管体制作以调整和创新。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采用上述任何一种模式显然都不完全符合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和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的国情,因此,必须通过对国外各种基金市场监管模式的“扬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

(二)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内涵

在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制的构建中,应该综合考虑和兼顾各种监管主体的监管功能和优势,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积极作用,既要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投资基金市场初期发展的要求,又要考虑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构建一种在法律约束下的政府管制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模式-动态化综合监管体制模式,是较为现实、合理的理性选择。所谓动态化综合监管,其含义是指管理中既要注重各种监管主体的有机结合,又要根据监管对象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动态地选择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方式。这种监管机制是监管主体综合化与监管手段动态化的有机统一。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管理指导思想,其真正意义在于指导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有准备地方案管理和策略管理。这种管理模式要求我们根据发展目标,既要进行战略性管理,又要有战术管理,既要有优化方案设计的充分准备,又要有应变的策略准备,以便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意义和作用

这种模式强调发挥不同监管主体的功能和多种监管手段的积极作用,因而既有利于通过法规规范促进投资基金市场中各类投资基金的良性竞争,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的特殊功能,对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实施有效的培育和引导,促进投资基金市场的迅速成长与壮大。这种模式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也正是因为它所具有的灵活监管特点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的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它能够有效地兼顾各方面的需要在推动基金市场发展的同时,又能防范诸多弊端的出现。

这种模式有利于基金行业的投资基金市场竞争中加强合作,发挥出基金行业的整体功能效应,避免内部的恶性竞争,并尽可能地以合作同盟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这对起步较晚的我国投资基金早日赶上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投资基金市场与国际接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要与我国大众投资者的心理素质、认识程序相适应,能够在发展中提高大众对投资基金的理性认识,强化大众的投资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从而为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打下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这对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投资基金市场的全方位发展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发展思路构建我国投资

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总体发展思路可以概括为: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和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权威性的投资基金市场主管机构,对基金市场的发展进程进行宏观引导和协调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基金行业组织及其相应约束自律机构,以此来保证投资基金市场的持续、稳定和有序发展。这一思路的指导思想就是“三位一体,协同监管”。“三位一体”指的是同时综合考虑三种监管方式,一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中基金企业的行为,使企业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自律监管;二是行政监管,即通过建立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投资基金市场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对基金市场发展实施监督、检查,引导和控制;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使基金行业组织协会进行自律监管。所谓“协同监管”指的是在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过程中,针对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目标和具体运行状况,恰当地处理和划分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的范围及重点,避免监管中的错位或遗漏,同时做到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的协调,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协调。在具体操作上,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系应该怎么建立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1、大力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从世界各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各国基金主管部门一般由中央银行或财政部逐步移交给证券管理、监督机构。在我国目前投资基金存在多头管理的形式下,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顺应国际发展趋势,确定我国的投资基金主管机关。即由国家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集中管理。这个委员会由现有管理部门(人民银行、证券委、证监委等)的有关专家组成,是全国投资基金市场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投资基金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设计投资基金市场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基金法规的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基金发行流量及存量的总额或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引导投资基金市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投资者。成立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意味着各管理部门权力的移交,这必须考虑有一个“缓冲”的过渡措施。为防止过渡期出现权力真空,导致投资基金市场秩序混乱,可以考虑实行申请发起设立基金和基金上市监督分开管理的办法。前者由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并按基金规模或基金性质确立总行和大区分行二级审批制度;后者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证券委、证监会,在证券管理机构下设立专门机构,即“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具体监管国内投资基金市场。其职责:一是制定基金上市标准或应具备的条件;二是安排基金交易场所,形成统一的基金交易市场;三是审批基金要求上市的申请,确保上市基金的素质;四是监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五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筹建投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要选择那些成功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主体力量,筹建“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公会”,并借鉴香港经验,在组织形式上实行会员制。正式会员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参加,其任务:一是制定中国投资基金执业守则;二是推广基金业务,扩大国内基金市场;三是监督基金的日常动作,使之规范化;四是出版基金管理专业刊物;五是培训基金从业人员;六是仲裁有关基金方面的纠纷;七是维护和树立基金业的良好社会声誉。

3、成立投资基金的评估机构。随着投资基金市场规模(市场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的迅速发展,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也很重要。资产评估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强化投资公司管理,合理补偿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护国有资产,维护投资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4、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可以通过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从不同侧面对投资基金市场进行监管。一是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不同投资基金的风险程度,模仿债券评级的办法,对投资基金进行信用评级,该信用主级主要依赖基金的经营业绩,投资政策与目标。管理人的业务水平及组合投资的效益和风险等几方面。它不仅为证监会对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提供客观的依据,也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与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样,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执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各类报表、投资规模、投资方向、预期收益及重大事件披露等信息。三是建立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由投资者、行业协会和证监部门组成的评审团定期考评并公布于众,以褒扬先进,强化托管各方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5、完善投资基金市场的社会监督机制。国外经验证明,完善的投资基金市场社会监督机制是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首先,要利用投资者对基金市场进行外部监督。其次,建立完善的投资基金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和创办基金专业刊物两个方面。再次加强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的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的建设。此外,还应建立先进完备的技术监督系统即电子监督系统,对投资基金市场的运行和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跟踪和监督,使其理性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王国良:《基金投资》[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

[2]王韬光:《共同基金理论运作设计》[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刘传葵:《中国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4]王勇:《投资基金新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资金监管论文范文4

资金计划的事中控制就是在资金计划的实施的过程中对资金支付状况的监督与管理,事中控制可以起到控制执行结果、为查询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保障支付单据的安全完整、树立计划意识的作用。为充分发挥上述功能,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

1、建立有序的控制流程。

(1)差异审核与处理:对于每笔资金支付申请,均须对应资金计划,审核是否存在差异(包括超支、支付不足等情况),并对差异进行调查。当差异达到一定显著性(该显著性根据资金项目的特性从比例或绝对值上确定)的资金支付,均需找明原因,特别是计划外的资金支付,除非情况特殊并经领导研究批准,否则当期不予支付;(2)跟踪记录与多元报告:对于每笔已通过差异审核与处理环节的资金支付申请,均准确记录每笔支付的内容、金额、审核情况、差异金额、差异原因、处理结果、支付情况、资金来源等多项信息。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使用者、不同使用区间的多元信息要求,提取并报告相应数据;(3)支付申请单据的传递,由于资金支付频繁,支付申请单据繁多,传递环节较多,在支付单据传递的每个重要环节都办理交接手续,并根据审核支付进度跟踪支付单据的位置并及时回收归位。

2、选择适当的工具。

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充分挖掘办公软件功能,设计出与控制流程相配套的动态资金计划管理表格体系,该体系以实时记录资金的审核报送、计划差异原因、支付情况、未支付原因等的资金计划明细表为主体,并辅以多角度统计分析表、审核报送表、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形成表间联动以及相互稽核,不仅保障了准确性而且可以随时满足各类使用者对资金计划数据信息的多维需求。通过严格执行事中控制措施,对资金支付过程加以调整和影响,进而有效地控制资金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使之与计划的差异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使各级管理人员可以方便快捷的获取资金审核支付进度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有效进行决策并开展相关工作;使资金支付单据顺利完成其在我公司内部的整个“旅程”,保证了财务证据的安全完整;树立并深化了公司各部门及各合作单位的计划意识。

二、培养资金计划意识

为充分发挥资金计划管理作用,各部门、各合作单位等工作主体作为资金计划管理系统工程中能动性最强的部分,应当转变观念、提高对资金计划的重视,在资金计划的各个环节都能够明确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并积极执行。资金计划意识的树立与强化可从下面两点入手:

1、严格执行差异审核与处理

实际执行与资金计划的差异在审核与处理环节需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说明。我们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每一笔资金的支付都必须有经批准的资金计划,否则将被延长支付周期甚至面临不予支付的境地;计划内资金的实际支付金额应与计划支付金额接近,不应差异过大,否则将导致下期同类资金拨付金额被“打折”,资金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通过这样在资金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潜移默化,使各责任单位逐步树立并强化资金计划意识,能够在提报资金计划时积极、认真、全面疏理和预计各项支付的金额与时间并提供详实充分的依据,在执行过程中充分理解分公司的资金计划事中控制措施并积极配合,进而达到优化后期资金计划的效果。

2、及时沟通与反馈

资金计划管理信息的反馈与沟通可以使各相关单位在统一计划、部署的原则下达到理解一致,并在及时掌握本单位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而树立和强化计划主体意识。计划管理单位通过与责任单位、合作单位沟通其涉及的资金需求种类与特征、需求数据报送渠道、估计依据编制要求、执行过程的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等,可以得到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理解与配合;各责任单位通过与计划管理单位沟通不易归类的资金需求、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等,可以促进计划管理部门对资金需求规律的进一步认识;计划管理单位通过向各责任单位及时反馈资金计划的审批进度、经批准的资金计划、各阶段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可以使各责任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本期可支付的资金额度、已支付的数据,结合业务活动的进度判断资金的支付是否在按照预期有序进行,并采取措施解决影响资金计划执行的不利因素,进而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因此资金计划管理中注重沟通与反馈,可以避免资金计划管理成为个别部门的“自娱自乐”,使公司内部各业务部门、外部合作单位都能够理解资金计划管理的意义,配合并参与计划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互动,共同促进资金计划管理的不断完善和优化。

三、总结

资金监管论文范文5

(一)项目开户过多

当前,我国很多工程建设项目都有自己独有的账户,不同工程项目的资金收益并不相同,有的工程项目拥有比较多的资金储备,不仅不需要对外贷款,还能够存有很多剩余资金,而有些工程项目,则因为储备资金不足,必须依靠银行借贷,很多企业并不具备将项目资金集中管理的能力,不同项目之间不能将剩余资金借贷个资金不足的领域,导致很多企业的资金不能有效利用,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资金通过外部银行进行结算

目前,我国很多建设项目的资金结算工作由外部银行完成,有许多资金必须依靠跨行结算,甚至有些大型建设项目资金需要异地结算,这使得很多建设项目资金结算效率非常低。

(三)企业没有有效的项目资金支付监控手段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不具备有效监控项目资金支付的手段,以致于企业的领导者和决策机构不能及时获得企业储备资金的准确信息,对资金的支付方向和具体支付数额也缺乏必要的了解,使得企业的资金使用率低,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

(四)投资缺少必要的调查

一些企业在投资前期,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投资风险和经济效益没有进行科学的评估[2]。在没有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投资论证的情况下购买资产,导致大量资产闲置,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五)其它方面资金消耗较大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很多企业都必须将大量资金使用到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使得企业能够运用到工程建设中的资金越来越少[3]。而经营管理方面使用的资金,又无法使企业获得经济收益,使得企业背上了越来越沉重地经济负担。

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方法

(一)加强企业资金预算管理

企业要明确项目资金管理的原则,按照资金收益情况决定资金支出情况,实现企业资金收入与支出的科学结合,要加快健全企业的预算管理体系,改良企业预算编制方法,细化企业预算审批流程,加强对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从企业经营投资等多方面进行预算编制,将预算审批深化到企业的每一级别的部门[4]。企业要从下级部门开始进行预算编制工作,将预算编制提交给升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再按照下级部门提供的预算信息进行本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得到批准的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企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随意更改,即使出于特殊原因必须更改,也要经过规范的预算调整程序才能进行预算的更改。企业要加快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对企业全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工作要长期进行,对企业承接大型项目,购买昂贵机械,大型项目资产投放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标准。

(二)完善企业网上银行体系

企业要加快完善企业的网上银行体系,将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利用网上银行进行结算,要将企业的全部资金在统一的账户中进行结算,避免资金跨行结算而产生的大量成本费用,使得企业不再出现大量资金在异地银行沉积而不能用于盈利活动的现象。企业的领导者和决策机构可以根据网上银行的信息科学的调整企业资金使用规划,使企业的资金使用规划更加合理,避免企业因资金使用问题而造成的经营风险。网上银行体系的完善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强的资金调节能力,企业的领导者和决策机构可以利用网上银行对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并随时对不合理情况进行调整,提高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为企业赢得更高的经济收益。

三、结束语

资金监管论文范文6

法规缺失

国家建设部出台的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维修、大中修、更新等的维修管理基金,应当由购房者按照房屋价格的一定比例在购房时同时缴纳,而有的地方政府规定该基金由承担建造的开发商和业主共同承担。近年来建造的商品房除了预留的公共维修基金以外,一般都在每月的物业费用中收取了一定数额的公共维修补充经费,收取额度较少且对车库、仓库等小区设施并没有收取。而因为没有相应的法规说明,由于时常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用,居民业主认为小区所有设施(包括业主室内设施)都归责于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维护。并且由于对维修维护经费的需求数额不甚了解,业主时常交纳小量的公共维修金在小区新投入使用的头几年还够用,随着年岁的增加,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也就日益增多,而公共维修经费的收取标准还维持十几年前的水平,就出现公共维修金收不够支的情况。

经费收取困难

物业管理维护维修的费用收取涉及到开发商、业主住户、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多方面的利益,各方意见见解都处在各自立场之上,对于小区设备维护维修以及更新换代的问题,小区维护维修经费的筹集收取问题,都难免出现观点冲突。当一些缺少维修经费的小区公共设施例如电梯,或者高低配电设备等出现老化而需要更新时,征求各方同意和进行设备更新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首先可能要对设备是否更换进行投票,征求各方意见;如果获得通过还需要表决换几个设备,换什么价格的设备,换什么品牌的设备等等。即使通过之后对维修费用的收取也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如此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更新经常会耗费多达1-2年的时间。对于一些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隐蔽设施,例如水、电、气等,过长的维修表决时间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针对经费收取的困难,物业管理中应当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住户积极沟通,力争解决以下的问题:

(一)经费如何收取

1.应当对国家规定收取维修基金给及政策上明确的定义。对于商品房,明确规定从售房款从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维修基金,并且要将具体的数额公之于众。而对于共有住房,则从职工所在单位自己按照规定收取和缴纳。并且在收取维修基金时,要按照房屋的材料结构类型(钢结构、砖木结构)以及其维修维护的难度,和普通住宅、别墅、高层商住楼等不同的房屋类型,按照建安造价分类分标准征收,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2.对于部分建造于国家法规颁布以前老旧小区,更是缺乏公共设备维修基金这一项经费来源,且平时每月向业主征收公共维修金的收费标准与新建小区一样(0.2-0.3元/m2),而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量多、日常公共维修金往往收不够支。造成每次要维修就要按法定程序表决、收费、才能维修。这不但使得公共设施设备大修无法及时,给广大用户日常生活带来不便,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所以应该建立一定数量的“公共维修周转金”,“公共维修周转金”一旦使用就应该及时征收补上。这方面的规范需要政策法规上对于新旧小区进行界定,并对收取经费的标准予以区分,对于公共维修资金的补充收取办法和额度做出合理的规定。并且在制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根据公共设施老化速度,以及根据社会物价的波动而实行的动态调整维修维护经费策略,以保障公共设施日常维护费用的充足。

对于那些使用年限已到,无法维修使用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费,可以进行公告公示后大多数无异议情况下,强制分摊收取(所有情况都要等经成百上千户业主表决并经半数以上业主通过再分摊收取是很困难的);对长期拒不缴纳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分摊费用的业主要有具体的约束手段,避免形成交钱与否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公共设施设备,例如对电梯维修的不缴费用户不发放电梯乘坐卡等;对那些使用年限已经到期并容易产生巨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政府要强制限时更新改造,小区公共维修金不足时应采取应采取先由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垫资更新改造,再强制分滩收取费用的方法,以免进行表决的时间过长而造成设备的安全隐患对居民生命财产造成威。

3.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入驻管理小区时积极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协商,依据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年限和使用状况,动态调整对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用的征收标准。如果在小区公共设施出现问题时再向小区业主告知并且摊派收取,一则可能一次性收取费用较多,容易引起业主的反对情绪,二则费用收取周期过长可能会影响设施的及时维修更新,对小区业主的生活以及人身安全带来隐患。按照小区公共设备使用情况对维修金进行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既能有效地收集到维修经费,又能及时的调用经费对设施进行维护,让小区用户切实的感受到物业管理工作的成效,起到对物业管理的促进作用。由于业主委员会的权威性往往不能服众,在必要时可根据小区的实际状况寻求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针对小区的公共设施情况进行勘查和公布,以达到公正和权威的效果,降低经费收取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