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市容环境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市容环境

市容环境范文1

一、深入动员和扎实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顺利通过国家暗检和技术评估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实现这一目标,从年初开始,我们就进行了深入动员部署,明确“创卫”不是“创牌子”,而是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造福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3月份,我局成立了十个督导组,市局领导分区定点挂钩,对十个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与区、街互动,确定了先消除卫生死角,再重点整改的督导步骤,采取“日督办、周考评、月专报”的形式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截止5月份,全市清理卫生死角3800多处。在此基础上,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内街小巷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强了集中整治。全年全市新增环卫人员1.6万多人,220条“城中村”全部落实了专职环卫保洁队伍,保洁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延长至12小时以上,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的区域,如江南果蔬批发市场、黄沙水产市场、铁路沿线等,采取了反复抓、抓反复和不间断督导的方式,使这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彻底改变了环境卫生脏乱现象。暗检和技术评估期间,集中了全系统的力量,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确保了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保洁水平大幅提升。目前全市清扫保洁面积6200多万平方米,市政道路机扫率达80.74%,每天洒水冲洗城区道路1300多公里。全市231条河涌(900多公里)全部纳入环卫专业保洁。全市日产生活垃圾9317吨,全部统收统运,日产日清。全年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280万吨、利用生活垃圾发电上网总量1.1亿度,实现电力收入6000多万元。全年无害化处理粪便22.38万吨、各种死禽畜1704吨。继去年2月越秀、荔湾、天河和海珠区环卫公厕免费开放后,白云、花都、番禺和南沙区今年元旦也实现了环卫公厕免费开放,至此,全市十区全部实现了环卫公厕的免费开放,结束了从1989年开始的环卫公厕收费的历史,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赋予我局的任务。去年,加快了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在海珠区率先完成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黄埔和天河区也已全面展开,越秀和荔湾区正在启动。珠江水面、河涌和公厕保洁已全部实现了作业市场化,环卫作业管干分离的趋势逐步形成,为实现长效管理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环卫设施整体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除兴丰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因国家环保要求改变需重新审批外,其余项目都按计划推进。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还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这是我市第一个该项目的奖项。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奖。金沙洲生活垃圾真空管道收集工程的3号系统建成并调试成功。去年是公厕建设史上最快的一年,新建公厕50座,改造80座,使全市公厕达2636座,建立了环卫公厕,小区配套公厕、村经济合作社公厕和公共场所公厕的公厕体系。公厕指示牌统一进行了更新,使公厕标志更加规范醒目。新建垃圾中转站2座,改造15座。环卫设备更新加快,设备采购达8900万元,更新环卫作业车辆88台,并全部采用了国Ⅲ标准。还整治部分垃圾运输车的滴漏问题。垃圾收运方式不断改进,“车载桶装”收运方式全面推广。全年投放果皮箱45550个,垃圾桶26690个。

三、主动引导媒体,加强与媒体和市民的沟通,宣传工作成效显著

全年在省、市媒体上发稿2000多篇,电视台、电台播放节目500多分钟,发放环卫宣传资料30多万份,组织宣传和咨询活动40多场次,出版发行《羊城市容》21期,更新网络信息500多条。通过主动引导媒体,宣传进入社区、机团单位和学校,环卫工作日益深入社会和群众。如环卫公厕免费开放、庆祝我市第20个环卫工人节和4名水上环卫工人抢救17名落水群众等宣传,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我局把电话、网络和领导接访三位一体。在大洋网举办2次访谈节目,及时与市民互动。全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4宗;群众电话投诉800多宗;网络投诉493宗。办理市人大建议提案、政协提案18件。

四、进一步从源头和制度上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从源头和制度上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全年组织召开廉政专题学习教育9场(次),并专题组织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学习,使党员干部提高了反腐倡廉的认识。同时,结合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了42项规章制度,针对招标活动中违标、串标等新情况,制定了《环卫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从项目立项和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和审定、招标公告和资格审查、业主评委选派和定标、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去年,共完成招投标项目36个,中标额2.7亿元,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局领导主动上缴无法拒收的“红包”5人(次)。与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新提拔副处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16人(次)。加强了出国(境)的审批和管理。对直属单位一名副处长未经批准私自申办因私护照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全年处理群众举报信15件(次),结案率100%。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绩效。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市容环境范文2

一、总体要求

围绕“美好环境、美好生活”的战略构想,紧紧抓住世博机遇,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突出重点、营造亮点、把握节点,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依法行政,常态管理,力求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突破,化解管理顽症有新的成效,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新的举措,实现“六个明显”:即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市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功能明显完善,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管理创新

注重城市管理机制的创新与突破,抓实管理,主动服务。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深化和细化市定城市管理项目,确保按时间节点、管理标准、工作要求全面优质地完成任务。结合*行实际,选择市民关注热点、城市管理难点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项目,更好更全面地提升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坚持条块联动机制

进一步理顺条块联动和行业参与的关系,明确各层面的职能,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增加基层专业管理力量的配置,完善城市管理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市民和社会单位环境建设的意识和责任,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丰富和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形成全区共创共建的迎世博良好局面。

(三)坚持整合管理资源

把治理城市管理顽症与改善民生、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环境保护、建设和谐社会和促进城市生态文明有机融合,与各个专项治理有机结合。扩大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覆盖面,做实做强镇、街道管理,完善综合评价监督体系,努力健全“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科学管理机制。

三、工作范围

明确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坚持市定项目与区定项目结合、与深化体制改革结合,坚持项目差别化管理,坚持与新建市政项目配套建设结合、与解决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结合、与完善公共设施建设结合、与化解城市管理顽症结合、与规范城市秩序结合、与实事工程和民生工程结合、与城市常态管理结合,突出以下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

(一)重点区域

外环线以内区域、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区域、莘庄地铁南北广场区域、七宝古镇区域、区机关周边区域。

(二)重点道路

1、道路大中修和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外环线以内54条道路以及沪*路、七莘路、宝城路、莘朱路、莘建东路、沪青平公路(市属)。

2、道路两侧市容整治:北翟路、嘉*高架(华翔路)、漕宝路、A15。

3、高速道路(轨道交通)两侧环境保洁(*行段):沪杭铁路,轨道交通1、5、9号线,高速公路A4、A8、A9、A20,延安路高架,中环线(西侧部分)。

4、铁路两侧绿化建设:沪杭铁路、南莘铁路。

四、市容标准

(一)城市容貌的通用标准

整洁、美观、有序、安全。

(二)城市环境的基本风格

简朴、实用、自然、和谐。

(三)市容环境的整治示范标准

1、五个“干净”。违法搭建拆干净,卫生死角扫干净,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除干净,跨门设摊理干净。

2、五个“一新”。道路设施维护一新,车船容貌保洁一新,建筑立面洗刷一新,绿地花卉配置一新,景观灯光焕然一新。

3、五个“规范”。广告招牌规范,公共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规范,标志标牌规范,运行服务规范。

(四)市容环境的整治规范标准

1、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标志标牌完整清晰。

2、沿街设施规范有序,店招店牌风格一致。

3、设摊管理成效明显,三乱现象有效遏制。

4、环卫设施整洁完备,外露设备安装规范。

5、绿化管养面貌良好,景观灯光雅观协调。

6、道路两侧无乱搭建,建筑立面清洁美观。

五、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市定项目和区定项目两部分。重点实施市容市貌整治、设施建设完善、生活环境改善、执法监管有效四个方面内容。

(一)市定项目

1、市容市貌整治方面

(1)户外广告管理。全面梳理全区户外广告设施,编制广告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区规划局牵头。

(2)道路两侧环境建设。对外环线以内54条中小道路以及沪*路、宝城路、莘朱路、莘建东路等道路环境实行差别化建设,按照示范道路、规范道路和达标道路的标准进行市容环境建设。道路环境整治:摊亭棚、跨门营业、乱堆乱放、环卫设施等;道路立面整治:围墙修复、店招店牌、零星户外广告整治、门窗、立面清洁、空间美观。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3)新建道路市容整治。实施北翟路、嘉*高架(华翔路)、

A15、A8、漕宝路等新建主干道路两侧市容整治,达到市容整洁美观的要求。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4)河道两岸管养。实施本区域内72条(段)河道两岸管养,加强绿地保洁,清理堆物,修复护栏,拆除违法建筑等,保证各类设施完好,环境整洁有序。对沪*路、沪青平公路、A20、A4道路的跨越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达到水清、岸绿、整洁的目的。此项工作由区水务局牵头。

(5)黄浦江、苏州河水域保洁。实施黄浦江水域、苏州河水域及支流河口保洁,对黄浦江江岸和苏州河河岸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修缮黄浦江2处及苏州河1处定点拦截打捞设施。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6)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外环线以内区域(涉及莘庄镇、七宝镇、梅陇镇、虹桥镇、龙柏街道、古美街道)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外环线以外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全面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验收达标的要求。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7)铁路、轨道交通沿线环境提升。对沪杭铁路、南莘铁路、轨道1、5、9号线、A4道路两侧(红线外)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达到“整洁、有序、协调”的目标。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8)公共交通枢纽区域市容环境改善。对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区域、莘庄地铁南北广场区域、*盈宝长途客运站、轮渡码头以及公交枢纽站等周边区域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9)七宝古镇区域市容环境美化。巩固和提升示范区域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古镇旅游休闲功能、重塑风貌。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10)建筑立面清洁。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陈旧建筑立面进行清洗、刷新、整修,为广大群众提供优美舒适的城市和居住环境。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

(11)停顿拆迁基地治理。对外环线内停顿拆迁基地市容环境进行治理;维护周边地区居民安全和生活环境。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

(12)乱设摊综合管理。乱设摊综合管理实行差别化管理,外环线以内区域遏制乱设摊、跨门营业现象;外环线以外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控制乱设摊、跨门营业现象。因地制宜设置固定疏导点和临时疏导点,引摊入室,实施分类指导。此项工作由区经委、区建管局牵头。

2、设施建设完善方面

(1)中小道路工程整治。对外环线以内41条城市市政道路以及宝城路、莘朱路、莘建东路的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进行工程整治,整治路面、道路设施(护栏、盲道、隔离带、绿化等),使道路平整达标,设施设置规范。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2)人行道设置设施整治。实施城市道路人行道七类八类设置设施整治,主要针对外环以内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公共交通站亭、书报亭、电话亭、非机动车停放点(亭)、阅报栏、流动厕所、出租车扬招牌等七类设施及交通标杆、路灯杆、电杆、邮筒、废物箱、消防栓、公共交通站牌、道路停车场计费表等八类设施的整治,确保人行道平整、完好、无残障,通行安全便捷。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3)路名路牌规范。更换城市道路路名牌、公路路名牌,拆除不规范单位指路牌。规范公交站牌标杆、指路牌、公共设施指示牌。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4)机动车停放有序。整治现有各类脏乱差停放设施,增加道路规范停车泊位和路外公共停车场库泊位。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审批规范、设置合理、停放有序、设施完善、管理严格”。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5)自行车停放文明。按市计划任务要求,在外环线以内区域增加自行车泊位。同时在外环线以内镇、街道选择3条以上主要道路设置自行车停放架泊位,外环线以外镇、街道选择2条以上主要道路设置自行车停放架泊位,规范、文明停车。此项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

(6)绿化整治和调整改造。重点加强外环线以内区域和重点道路的绿化整治和改造,强化绿地养护,完善相关设施,提升绿化景观。实施南莘铁路沿线两侧和沪杭铁路南侧的绿化建设,改善道路沿线环境。此项工作由区农绿局牵头。

(7)花坛和立体绿化建设。选择沪*路、七莘路、吴中路、新镇路等重要路段布置组合花坛、花坛花境和迎世博主题绿化景点;建设屋顶绿化、绿荫停车场、檐口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提高道路两侧绿视率,丰富*行立体空间。此项工作由区农绿局牵头。

(8)无障碍设施改建。实施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改建工作,推进无障碍设施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基本建成无障碍的环境需求、设施和服务网络框架体系。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9)高速公路交通噪声治理。重点实施A4、A20沿线噪声污染较为严重的13.9公里共25处敏感点,通过安装声屏障等措施,治理交通噪音,降低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3、生活环境改善方面

(1)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改造一批居民住宅的屋顶水箱、地下水池和水泵,更换部分住宅室内立管,水表从户内移至户外,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此项工作由区水务局牵头。

(2)旧居住区综合整治。实施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保障房屋的居住基本功能和安全使用,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

(3)开展公园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园景观面貌,做到环境整洁、清新,设施、功能完善。世博会期间,在*行体育公园开展园艺、文化、生态等主题活动。此项工作由区农绿局牵头。

(4)完善公共厕所配置。新建改建等级公厕,推进社会公厕免费开放,合理设置世博应急保障拉臂式厕所,公厕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适用,缓解市民用厕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5)拓展网格化管理范围。外环线以内城市化区域全部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外环线以外的重点区域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范畴,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6)改善市民出行。实施公共交通枢纽和停车场(库)建设,建立城市化地区停车诱导屏。加快公交线网建设,使我区线网密度达到1.5公里/平方公里。完善区域内公交线网布局,投放区域性出租车,执行市降低市民出行成本的政策,统一城乡票价结构。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4、执法监管有效方面

(1)户外广告拆除。重点拆除外环线以内及主要道路屋顶墙面广告、地面广告和高炮广告,达到城市面貌观瞻靓丽、规范有序。此项工作由区城管监察大队牵头。

(2)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易发生和重复发生建筑渣土乱倒现象的区域整治,加强源头管理,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加大巡察工作力度,使乱偷倒现象明显改善。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3)违法建筑治理。完善发现、阻止、处置机制,遏制新违法建筑产生,以外环线以内区域为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控制破墙开店现象发生;对整治后的场所和闲置土地,进行绿化美化或营造成市民公共空间。此项工作由区城管监察大队牵头。

(4)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对区管工地进行监管和整治,重点是外环线以内主要道路两侧、城镇地区主要干道、七宝古镇周边区域的建设工地,达到“围挡整齐清洁,围网完整干净,挡外畅通整洁、扰民投诉显降”的要求。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5、其他项目

加强城市交通组织管理、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加快建立城市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等工作另行发文。

(二)区定项目

区定项目是市定项目的补充和完善,重点是进一步解决老百姓急、难、愁问题和城市管理中的瓶颈,全面提升*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1、外环线内道路行道树调整

实施外环线以内区域道路行道树整治,统一行道树规格、品种、蓬径,规范行道树盖板,提升道路景观水平。此项工作由区农绿局牵头。

2、外环线内公路工程整治

补充和完善中小道路整治工作,对外环线内区管公路(吴中路、莲花路、虹梅路、虹梅南路、莘朱路、虹井路)及镇级道路(同乐路、梅陇西路、陆春路)实施道路整治,保持外环线内道路的整体性和市容景观的协调性。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3、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

城市化区域推行便民自行车公共服务。便民自行车凸现便民本色,减轻公交压力,达到环保、节能和减少自行车乱停放的目的。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4、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水平

购置电瓶冲洗、收集、吸尘三用车,小区垃圾电瓶收集车,提高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公共广场和人行道机械化保洁程度,进一步塑造*行都市形象。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5、示范道路建设

选择沪*路、七莘路等主干道,实施人行生态步道、交通护栏、绿化景观、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设施、市容环境等建设、达到“设施更规范、营运更安全、通行更舒适、环境更协调、管理更先进”的一流景观示范道路。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牵头。

6、破解市容环境顽症

合理配置环卫设施,破解市容管理的难点、顽症,更好的为民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水平。此项工作由区建管局负责。

六、时间安排

从2008年到2010年分为四个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08年10月至2008年12月,项目前期和启动阶段: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下达计划任务,明确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定和开展各项任务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资金渠道,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规范标准),基本完成立项、规划设计、项建书、可行性报告、预算资金、招标等相关工作,按计划启动各项任务。

第二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全面实施阶段:按计划和任务开展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推进协调,加强日常管理,加强服务指导,切实做好实施阶段的保障工作,确保计划任务基本完成。

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4月,巩固提高阶段: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并对整治成果进行再细化、再完善、再提升,为迎接世博会做好全面充分的准备。

第四阶段,2010年5月至10月,长效管理阶段:巩固、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成果,保障世博会期间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常态管理,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世博期间城市安全、文明、有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指挥长的城市管理指挥部,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组成;设立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统一的工作平台,负责工作协调、组织宣传、落实推进、指导服务、检查督促、考评表彰。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和业务科,组成人员集中办公,办公经费由区财政安排。

(二)落实推进责任

根据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各阶段重点项目及工作任务,并以计划任务书的形式,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三)完善管理机制

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将突击性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重点实现规范设摊有新突破、治理渣土有新成效、机制体制有新举措,完善长效管理。

(四)社会单位参与

做好社会市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并鼓励*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竹科学园区、吴泾、江川地区大厂等单位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环境意识。

(五)加大资金投入

经费按照“几个一点”的原则解决,即市、区、镇财政投入一点,村级经济安排一点,社会单位、业主出资一点,共同承担清洁城市的义务。区、镇两级财政都将加大环境建设的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落实相应的配套经费。

附件:1、*行区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市定项目计划任务一览表(A)

市容环境范文3

一、步行街摊位设置管理

(一)麦当劳甜品站等摊档不符合步行街管理要求,严重阻塞交通;没有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设施(如自来水、下水管道等);靠近医院,容易发生交叉感染;油烟污染大,市民投诉意见强烈,元旦前一律取缔,还路于民。

(二)步行街中心临时摊位元旦前一律取缔。

二、市场周边管理

(一)坚决治理南昌、新宁、城北、城西和东门五大市场周围占道乱摆乱卖现象。此项工作由市公资办负责,并由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监督、指导实施。其中重点是:

1、新宁市场。已拆除的雨篷一律不准搭建,市场周围设置的临时摊位仅限于经营蔬菜类。经营时间由清晨6时至上午10时,不得超时、超越范围经营,更不得设置雨伞、雨篷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实行划线定位管理,留出足够通行道路。

2、城北市场。周围临时摊位一律分流至石洞市场,杜绝占街经营现象。

3、城西市场。11月底前周围临时摊位一律分流到台海路临时市场,杜绝占街经营和搭建现象。

(二)台城镇属下市场严禁占街占道设摊经营,确需设摊要重新定位,指定经营时间,不准搭建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及雨蓬。此项工作由台城镇负责,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指导、监督实施。

三、城区街道管理

(一)已批准进入市区经营的摩托车销售门店,严禁占用道路或骑楼经营。此项工作由市政监察大队负责。

(二)城区无证经营、经营场所面积不足、卫生设施不齐、长期占道经营的饮食店,要坚决取缔。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请工商局立案查处。

(三)城内设置的废品收购站,必须在元旦前迁出城区环市路和十大出入口2公里以外。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

(四)不锈钢或钢铁材加工场(店)、石材店,不准在主要街道和居民区设置,已设置的一律在元旦前搬迁,逾期不执行的由市环保局提请工商局查处。

(五)经营面积不足,或长期占街经营、且屡劝不改造成噪音扰民的车辆修理行业,由市交通局取缔其执业资格,市工商局取缔其营业资格。

(六)对长期利用街道设置的便民行业,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乱搭建的情况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定下岗工人和无业市民的准入条件,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核定设摊位置。

(七)对乱张贴、乱涂写的查处。由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负责采用“呼死它”实施整治。台城公安分局和市政监察大队共同负责跟踪查处。

(八)城区乱搭建的雨篷一律限期在元旦前全部清拆,新建雨篷必须符合市区规划要求,以街道为单位,统一规格,统一色调。此项工作由市规则局负责。

(九)市区车辆统一划线定点停放(包括候客摩托车),违规者,由市交警大队严格查处。

(十)市区建筑闲置地块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日常监管,由拥有土地使用权者负责建围墙或绿化,不得乱堆乱放,防止形成卫生死角。

(十一)对城区十个出入口,按照管辖权限,由市公路局和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疏通清理道路两旁污水、垃圾杂物等,强化日常管理。

(十二)强化建筑工地围内施工,美化市区建筑工地围墙。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十三)强化宣传媒介对创建活动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经常刊播相关宣传标语或新闻。此项工作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

(十四)做好学生卫生知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知识教育,开展“校前一条街”管理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五)做好下岗人员的安置工作,减少下岗人员占街经营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门前三包”管理

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所有门店统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此项工作由台城镇和市城市管理局共同负责。

五、泥头车管理

(一)严禁违规开采瓷泥,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把好源头关;

市容环境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加大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净化、美化城市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赵双科市市政市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局,主要负责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指挥协调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总体协调、联络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组织动员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活动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及时向市属各委、局、办,各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中央、自治区、兵团、军区、武警驻乌各单位传达秋季市容环境卫生和义务劳动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设施保障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机械、车辆、设备的调配工作。

(四)信息宣传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宣传报道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五)安全执法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安全保障及市容环境的执法监督工作。

三、整治标准

(一)整治重点路段、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进场。

(二)清理整顿单位院落、居民住宅区内的环境卫生,做到不留死角。

(三)加强单位内部、居民楼宇的卫生保洁,做到楼净窗明。

(四)清理整顿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厕、公交车站、候车棚等城市公用设施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五)沿街建筑物干净、整洁,广告牌匾无脏污、破损、陈旧现象。

四、整治重点

五、职责划分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重点地段、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整治。天山区工作重点是做好巷道内的垃圾及白色污染物和东山垃圾场周边白色污染清理工作;沙依巴克区工作重点是做好整治城市南出口的环境卫生和西山垃圾场周边白色污染清理工作,同时要做好义务劳动日整治西山至水泥厂铁路11公里沿线环境卫生的任务划分工作;新市区工作重点是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北出口周边的环境卫生;水磨沟区工作重点是整治乡村卫生死角。

(二)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并会同市市政市容局等有关部门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义务劳动日的组织发动、督促、落实工作。

(三)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公园、街头游园、人民广场、河滩快速路绿化带的环境卫生整治。

(四)市交警支队:负责交通护栏、交警岗亭等交通设施的清洗。

(五)市水务局:负责河道内垃圾的清理,重点做好和平渠和湟渠周边垃圾的清理。

(六)市城市交通局:负责整治公交车站、候车棚、站牌及中巴车、公交车、出租车的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

(七)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监督。各级市政市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破损的、脏污的广告牌匾限期整改;对非法设置、过期的户外广告、无证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对环境卫生治理不重视、不及时的单位依法给予处罚。

(八)市总工会负责市属各级工会的组织、发动、协调和划分整治任务工作。

(九)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做好市属各委、局、办机关干部职工的组织、发动、协调和划分整治任务工作。

(十)团市委:负责发动学校、部队团员青年清理城市公用设施的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拾拣“白色垃圾”。

(十一)市市政市容局:负责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及河滩快速路、人行天桥、高架桥、立交桥桥体、地下通道的清理整顿和清扫保洁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召开全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大会,开展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活动。

(二)9月23日至9月30日,全市开展整治活动。重点集中治理市区主次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以及公共地带、巷道、城乡结合部的白色污染物、垃圾和公厕卫生。对非法设置、过期的户外广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无证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进行清理整治,对脏污牌匾、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沿街建筑物、交通护栏进行清洗粉刷。整治单位庭院、居民住宅区、办公楼和工厂厂区周边的垃圾和庭院卫生,各街道办事处(乡)要积极组织社区居民,搞好单位庭院、居民住宅区的环境卫生。

9月26日为全市义务劳动日,集中力量整治水泥厂至西山烧碱厂铁路沿线13公里30米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垃圾、渣土、白色污染物等。

(三)10月1日至10月9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秋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地段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10月10日至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由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同时,各区(县)要做好冬季冰雪清除的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并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加强协调,及时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各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市容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单位,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形成专群共同治理环境的局面。

(二)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加强对《**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强化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督查工作,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表扬行动快,治理彻底的单位,对不按规定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曝光。对存在问题和一些长期治理难见成效的片区,要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治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共同搞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各级市政市容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检查,做到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市市政市容检查评比标准》组织专人和检查组对各区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记入各区年度考评总分。

市容环境范文5

第二条在集镇规划区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镇政府负责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四条对在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镇区的建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设计应贯彻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并注意与周围相协调。

第六条任保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集镇区内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必须经得镇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在集镇区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的必须先向镇政府申报,由镇政府指定地点设置。

第八条集镇规划区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户均实行市容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1、包卫生。负责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停等行为及时制止,并向镇政府举报。生自学成才垃圾袋装化,每日下午5:30之后至次日早上8:00前,置于自已家门口或当即将垃圾倒入附近垃圾池内,其它时间门前不准倒垃圾。

2、包绿化美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严禁攀拆树木花草,依树搭棚、晾晒衣物及损坏花草和绿化设施。

3、包市容秩序。及时制止乱搭乱盖、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不准他人拉着板车、零担、手提篮在门前叫买叫卖。

4、包门前整洁雅观。严禁在门前人行道和街道上摆货设点,支棚搭架,堆放物品,不许在门店前搞有碍占桅和将炉口、烟囱、污水道等排污口朝向街道等现象。

5、包基础设施完好。看护好门前至街道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制止损坏侵占、拆除、迁移、封闭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违章行为。“门前五名”责任地段范围,由单位、个人门前至街道中线两侧起点为相邻单位(户)房屋间分线。

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对集镇区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实行收费制度。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所收专款专门用于集镇区生活垃圾处理和设施维修。具体的收费标准按照九江市庐山区市容局现行的《庐价字(2001)04号》标准制定。

第十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镇政府有关规定收取。

2、临街门店个体工商户除按10元/月收取(指一间4米铺面)外,从事早点、餐饮、瓜果、甘蔗、废旧回收行业的,将额外收取每月大批量垃圾清运费用10—50元/月。

3、集镇居民户按每家5元/月收取。

4、集镇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0.5%收取。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每年一次纳,对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停供水电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足额交纳,或交由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在集镇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不按规定地点和要求任意倾倒垃圾的从重处罚。

2、未经镇政府批准擅自设摊点的。

3、乱立广告牌的。

4、从事商业广告宣传、文艺演出未向镇政府管理办公室申报且镇规划办未同意的,除收取卫生费外从重处罚。

5、流通商贩。

6、在公共设施上晾晒衣物有损镇容镇貌的。

7、不按规定范围乱停放车辆的。

8、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

第十二条在集镇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性质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建筑施工单位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沙石等。

2、拖运沙、石、木等车辆在过集镇时沿途洒落,影响镇容和环境卫生的。

市容环境范文6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8日-9月7日)

8月28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召开后,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共抽调车辆10部、人员50人,通过车辆宣传、悬挂条幅、电视广播、张贴通告等各种宣传形式,在城区开展了为期10天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家喻户晓。一是给所有经营业户发放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通知书,告知本次综合整治的内容和标准;二是针对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的业户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380份,限其在9月8日前自行整改;三是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并在城中村公开栏、县主要街道张贴公告500余份;四是在县电视台、大众开设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风尚。通过前期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营造了良好的活动声势和舆论氛围,并且在深入群众走访交流中了解到,此次综合整治活动是群众所盼、民心所向,群众普遍表示欢迎和支持。

二、集中清理阶段(9月8日-9月30日)

自9月8日起综合整治活动进入集中清理阶段,各成员单位共抽调人员200人、车辆38辆参与清理行动,所有执法人员上下齐心,始终坚持吃苦耐劳、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优良作风,加班加点、早起晚归,严格按照整治标准不放松,切实做到了讲政治、讲大局。通过二十多天的集中清理行动,共计清理占道经营的早点、夜市、摊贩等860余处,查处违法宣传车辆50余辆,查扣噪音喇叭70余个,清理擅自悬挂条幅、绳索、灯线等60余处,违法广告牌匾800余块,乱贴乱画1200余处,暂扣露天烧烤炉具15台。拆除老大济路、庆淄路、西关街等违章建筑、乱搭乱建30余处。检查监督餐饮、食品企业和商户270余家,下达限改通知书170余份。在文安路全路段、南环中路完成停车位划线500余个,查处乱停乱放车辆600余辆,有效缓解了城区交通拥堵的现状。积极推动烧烤市场建设,引导不符合室内经营条件的业户迁入市场经营,目前,东关街塑料厂市场已建成开始招商,工业路织三场地准备动工建设。完成城区门头牌匾升级改造的排查摸底工作,并上报了升级改造费用明细等基础材料,加快推进门头牌匾升级改造工程的进度。尤其针对文安东路新疆少数民族占道经营的问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顺利完成了清理任务。通过这段时间的集中治理,店外经营、露天烧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得到了彻底清理,城市环境秩序有了明显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段时间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如占道经营、烧烤污染等问题稍有松懈就会反弹,为了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按照城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合理规划城区集贸市场。当前城区内蔬菜市场少且分布不合理,多处自发形成的菜市场成为城区秩序管理的突出问题。针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宜疏不宜堵,没有合理的安置场所,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问题不会彻底解决,建议对城区零散的小面积闲置土地进行排查摸底,合理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建设小型蔬菜市场,既解决流动摊点安置问题又方便群众生活。

二是择址规划建设出租车辆市场。本着解决问题,方便群众的原则,尽快规划建设高标准出租车辆市场,将东关转盘出租车辆、机关医院对面出租车辆、南关老汽车站出租车辆集中迁入,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方便群众。

上一篇三亚游记

下一篇英国白金汉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