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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范文1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1.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核心,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撑,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以来由货币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就是有力的证明。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第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金融风险范文2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经济全球化
前言
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金融机构财务账目的审计、对金融机构日常所发生的事物进行监管、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及对整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其次,对该企业所的外汇外债进行严格的监管;对我国黄金生产、加工以及对外出口贸易等一系列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对我国证券市场业的监管;对我国保险行业的监管;对信托组织业的监管;对广大投资黄金、融资租赁等活动的监管。
1.我国金融监管方式存在的问题
1.1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形势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法展,对外贸易也数量及数额也不短的增长。对外贸易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与世界一体化进程日益增快。因此,高速发展的对外贸易,使得国际合作的事情越来越多,兼并、合并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穷。因此这就给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了非常大的挑战、及新要求。比如,银行业之间的兼并,虽然坚强了银行业的管理随着这一趋势的到来,金融业的并购浪潮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也面临着巨大挑战。首先,银行业的相互之间兼并加强了银行与银行之间的集中管理,提高了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也给管理不当所带来更大的危害埋下了种子。
1.2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在看来,对于金融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还处在初级阶段,要想真正的稳定好金融市场的监管,仍然需要有很多的路要走,其主要表现在不能够有效的进行合理规范的监管。第一,相关的配套法律太少,虽然我国金融方面大发很多,但是配套的相关法律就很少了,因此这就给金融监管机构真正的去实施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第二,我国的很多金融监管法律都缺乏有效性,对一些案例不能够做出统一的标准,因此这就给金融监管部门在实际的操作当中把握不准尺度,以及操作的方法不对,对金融机构的作用甚微。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理论丰富,实践性不强。第三,对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者筛选机制落后,这就导致监管者本身的能力不高,缺乏对自身以及对金融机构的监督能力。最后就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使得监管的效果不如人意,有的更是起不到监管的效果。
1.3我国金融监管透明度低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根据透明度的原则向民众定期的公布金融监管机构的重大政策的办法情况,以及一些重要的相关措施,实行力度,并且要经常办法一些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透明度这一原则,做的很不到位,这就导致了金融机构的混乱,不能够在一个公平良性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发展。
2.我国加强金融监管的措施
2.1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系
监管应适应我国现阶段国情,循序渐进发展。很多现实存在问题随之而来,但又无力解决,非常着急,我国在金融监管发展中不因该盲目的照搬照抄西方的监管做法,而应结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要全面考虑国家对金融行业的控制、金融机构的扩张冲动等因素。
2.2加强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由于现在国际化形式的复杂,导致金融体系也很混乱,影响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系统性的风险。因此很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方案都会将系统安全放在首要的地位。并大力在金融机构中实施。一是加强宏观监管能力的调配,集中流动性监管权限,统一监管系统性风险,并扩大流动性监管范围;二是加强监管沟通,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协调方面虽然建立了一定的协调制度,但是还仅仅只处于原则性框架层面,没有建立真正的监管协调机制;三是加强与国际间的监管机构合作力度,学习国外先进的监管机制和方法,堵住我国存在的监管漏洞,降低系统性风险性的危害系数。
2.3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对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而且日益强烈,建立定期有效的磋商和交流合作制度,相互学习好的监管方法,互相补足对方的不足,使本国的监管体系得到完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跨境监督管理。(作者单位: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明康.从美国次级房贷的教训看我国金融创新和开放.国际金融,2008(l).
[2] 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7,(9).
[3] 陈文君.通往金融稳定的监管新模式.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9).
[4] 金融混业趋势下的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J].重庆科技,2007,(9).
金融风险范文3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内容界定;原因;防范;化解
一、区域金融风险内容界定
风险,集中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通常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下,人们所预期的目标与其现实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在市场经济的竞争领域中,任何行业在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经营环境时,随时都可能面临经营风险,金融业自然也不例外。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风险通常是指一定量金融资产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根据金融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宏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即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是一个地域概念,主要是由于某个或某些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在本区域内累积、蔓延、扩散形成,也包括与本区域有经济联系的其他区域的金融风险向本区域传播、扩散引起的关联性金融风险。由于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联动性、连锁性和扩散性,个体金融风险经过积累和蔓延可以形成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通过相互关联会影响到其他区域的经济发展,积聚到一定程度会引发全局性的金融风险,造成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二、区域金融风险的特征及表现形式
(1)区域内的商业银行风险是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及其内部各个区域,银行业无论从规模还是重要性方面来说,都是金融业的领头羊,是区域金融体系的最重要构成部分,是区域内主要的金融机构,其发展程度对区域内金融业发展的影响程度很高,尤其是在中小城市,重要性尤其突出。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产生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研究可以转化为区域内商业银行风险研究。(2)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区域金融机构不仅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出于对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因此,区域经济体系同时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影响,这两者的具体政策目标有时不一定统一,这就使得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复杂化。
三、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
(1)金融机构的自身原因。在市场竞争机制下,金融机构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大部分金融机构普遍采用规模的膨胀作为追求利益的手段,“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模式,使得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区域金融风险的程度。(2)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是导致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稳健进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但过多的政府干预反而会诱发区域金融风险。(3)一国的宏观金融政策对不同区域的经济活动造成不同的影响。由于经济较发达区域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经济波动与我国整体的经济波动呈现基本的一致性。一般来说,我国制定的宏观金融政策更多是以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参照系,即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但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区域内的金融产业成长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使全国统一的宏观金融政策在不同地区产生了不同的效应。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区域而言,面对国家的宏观政策,可以通过健全的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金融工具、高级的产业结构等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相反,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区域而言,由于产业结构的低级化,金融工具的单一化,不完善的金融机构等原因,在经济活动的运行中,无法化解或降低政策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发展非均衡的格局下,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可能会成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形成和累积的诱因。
四、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是提高区域金融产业资产质量、增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的重要措施,尤其是要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2)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建立和维护经济运行的良好环境,以此减少区域金融风险诱发的可能性。(3)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应当遵循事前预防、事发控制和事后弥补的顺序进行。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关键切入点应是事前预防、事前预防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参 考 文 献
[1]李嘉晓,秦宏,罗剑朝.论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商业研究.2006(10)
[2]纪阳.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3)
金融风险范文4
关键词:金融风险;监管;防范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行业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经过实践的检验,证明在防范金融风险中,还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在对金融机构的金融纪律的管理上,预防和缓解金融风险上,都起到了相当显著的效果,有效的保障并且促进了我国经济高速的增长。由于,现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日益更新,加速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我国的金融机构在这个新的环境之下,也放生了相关的巨大变化。对于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对经融机构的监管提出了更大程度上的挑战。金融机构大多数也由以前的分业经营,变成了现在的混业经营。这样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在促进金融部门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自身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构建风险预警机制
2009年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欧美等发达国家至今经济还在受到相关的影响。为了有效防范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业的破坏,很有必要建立起来相应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这个金融风险预警机制主要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对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的判断、分析和建立起来相应的预警机制;对于一些风险系数较高的金融机构应该建立起来相关判别机制和对其的救济制度;建立起来一套应对危机时的应急方法;建立起来一个金融安全网络系统等。通过这些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就可以让金融监管部门在控制和处置金融风险时,反应更加的迅速,为有效的应对金融风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改进金融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内部监管
我国把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内部的金融监管,另外一种是外部的金融监管。外部金融监管的意义就在于可以有效的弥补内部在监管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缺陷。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制度可以说是从根本上预防并且减少了金融风险发生概率,根据一些预防金融风险的经验表明:控制金融风险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从金融机构的内部对其进行相关的控制。根据对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预防体系分析会发现这样的问题:我国金融业内部监管无法很好的解决金融风险控制的主要原因在于金融机构的内部结构不合理,一些金融治理理念和方法不能满足对当前金融风险防范的各种需要。为此,我国相关的金融机构应该从其自身内部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防和内部控制的相关能力。第一,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应该从定性的监督向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监督方向进行转变;第二,对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要从以前的直接行政指挥和干预向着监管部门的行政干预手段,市场经济影响手段和法律规定手段的三者进行有效的统一,要充分的强调市场的调节和影响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市场经济当中会计部门,审计部门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多部门的功能。
三、防范系统性风险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些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要清楚的认识到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能会对我国的金融行业所造成的影响和破坏,但更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和精力放在如何防止发生我国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上。比如,对于银行业来说最为关注的集中性风险问题、风险投资问题等。国内的金融业发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能够很好的建立起一套专门面对大型金融控股机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面对当前在金融市场上最为火爆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相关管理办法和防范办法,而正是这些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当中所存在的盲区,是最有可能就会成为我国金融行业爆发系统性风险的一个切入口,给今后的金融机构造成许多不必要问题。
通过我国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多次自身的改革,促使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不断的得到了提升,风险监管的能力以及金融机构产品盈利的能力都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以往在我国金融机构中普遍存在的“政府隐性担保”的心理也发生了比较明显的改变。在今天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况之下,中国的金融机构普遍面临着综合经营的大的发展方向,在今后不久的时间内,我国的金融机构中将会出现大量的金融控股集团,这都会很容易导致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的积累并且发生。因此,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不断的强化自身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力度尤其是对那些我国大型以及特大型金融企业的监管,有效的预防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对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分析,我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部门在对金融机构进行严格监管的同时,还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保护。到目前为止,虽然我国的金融法律,在对金融企业的保障方面已经做出一定程度的进步,但是在发展的过程当中,还是出现了不全面不充分的情况,同时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漏洞,缺乏一个与之相匹配的金融保障法律体系。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在已有的关于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机构监管的已有法律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金融机构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的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挖掘。
五、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高市场约束有效性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在对其相关产品信息披露的频率方面,还没有能够很好的适应市场对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金融机构自身相关信息披露的管理力度:第一,以国家相关部门立法的形式对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和方式进行有效的界定;第二,在国际市场上通用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标准来对现有的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和相关补充工作、促进我国的大多数金融机构建立起来一套符合自身状况的信息披露标准。第三,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之下,对于我国金融监管问题研究应该在最大程度之上,充分的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对我国金融机构所进行的监督管理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冬晓.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的核心[J].中国金融家,2011(8):43-46.
金融风险范文5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于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准确,不允许有虚假情况,要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风险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等。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致使金融会计信息失真。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2.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从银行内部来看,全面、客观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及时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会计信息,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和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信息需要,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网络技术,或借助特定的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将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3.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
(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
(2)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全面复审检查,考核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
5.努力实现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控机制
一要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惟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相分离的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二要抓好内控中重要风险环节的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对会计流程、印、押证机、联行清算、承兑汇票、内部往来、现金出纳和财务的管理。同时,要强化内控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分析、报告等措施,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和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种审批手续,严格各项操作程序,严格担保行为,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防范潜在的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风险范文6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问题;措施
一、我国金融市场实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
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叫做金融创新,结合所有的金融要素,主要目的是追求利润机会,所以逐渐形成的市场改革。泛指金融体系上出现的新事物,新的融资方式、金融工具、金融市场、支付手段等各种新的内容。狭义的金融创新是金融工具的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包括多种形式的创新,金融创新的主体是各类金融机构。 我国金融市场实行金融创新主要的原因是规避金融管制的需要,满足金融业竞争的需求,规避风险的需要,还有一点是为了适应全球范围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的需要。 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要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度来制约各种经济行为,金融业也是为了利润,在新的管制下发动新的创新。促进创新必须具备金融管制能够影响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动,这是金融机构外在压力。金融管制仍然有不足的地方,有漏洞可钻,促进创新的实现,这是创新主体的内在动力。金融管制是为了金融业的安全,金融创新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严格的金融管制对金融机构的盈利有一定的约束,规避管制与金融创新的内在动机。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特征之一,新的金融制度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被逐渐的创造出来。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因为技术的改进而降低,新的清算系统的出现,降低了清算成本,非银行机构降低经营成本,银行通过金融创新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在激励的竞争,通过创新来降低交易的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传统业务之外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在金融创新的整个过程,竞争是推动金融工具创新的原因。金融创新是为了规避风险的需要,管理风险在金融机构经营的风险环境显得更加重要。金融工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容。使金融工具的风险属性越来越复杂,促进金融风险管理的技术有很大的发展。系统科学、数值计算、计算机科学在风险管理中的运用,促进现代金融风险管理逐渐的完善。
二、目前我国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创新及金融风险管理由于自身体制的问题所所导致了主要的问题,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缺少有效的监控机制,业绩考评以经营规模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金融创新的有效性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忽视了金融产品升级后的业务控制。我国的金融创新仍然采用传统的金融衍生产品,没有经济情况的本土金融产品。追求高回报的投资型险种,而偏离保险本质,没有防范风险的创新意识。各个银行缺少统一的金融创新整体规划,在做金融创新产品出现交叉混战的问题,直接导致金融产品市场的恶性竞争。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不统一,缺乏良好的金融创新意识,金融创新缺乏整体性,风险把控能力较弱。只是以考量信用的风险,来进行风险评估,忽视了产品创新所带来的资金结构风险。 我国目前的风险管理模式落后,方式单一,与国内外的市场不适应。评估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存的传统计划管理模式,与国际的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不相适应。我国的一部分金融企业风险评级制度刻板,监管结构存在着严重缺陷,信息滞后,在分析和考u的过程中没有动态考评机制。虽然有的银行建立了内部审查机构,但只是有其名,根本没有实权,工作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创新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要点,因此监管根本没有起到作用。金融行业的风险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不足,缺乏相应的信息监管更新机制,企业之间缺乏诚信互通的沟通机制。国内的金融行业仍然存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披露缺陷,信息披露的恶意炒作,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完善的诚信沟通机制。
三、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首先要提高金融创新主体内部的自我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实施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要进行有效的、科学的估计,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并将其更好的融入到金融创新当中。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防范制度结合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体系,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也不要忽视,要采用有效的手段进行科学度量,并进行预防和控制。充分的调查与分析当前金融市场所处的环境,不能盲目冒进,遵循发展的规律。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不能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这时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有其是在遏制经济、金融风险中。在金融创新的工程中设好防火墙,防止金融风险向危机的过渡,以优质资产来衍生出新产品,关注混业经营的风险,遵循渐近式的改革,不能盲目的推广和应用,追求主营业务突出、专业优势明显的金融服务机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即能丰富金融产品,活跃了金融市场,又能带来潜在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具有传染性,若处理和应对不当,容易造成全局性的系统性风险。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金融风险管理,若没有风险防控,很容易演变为非法集资等行为,带来令人意料不到的结果。因此,在强调金融创新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有效地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正确认识和处理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有效避免虚拟经济泡沫冲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