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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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智能调度;公共交通;整合平台

中图分类号:TP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0)11-2698-02

The Structure of Intellectualized Dispatch of the Public Traffic and Realization

PENG Xin-chu

(People's Bank of China, Urumqi Central Branch, Urumqi 830002, China)

Abstract: Recently, the species of products referring to intellectualized dispatch of public traffic increases gradually along with its applications in many domestic cities. The contradiction gradually comes out while different communication criterion and function applies in one city. Unifying the communication criterion and function is necessary by administrators so as to ensure dispatch effectively. It is a tendency to perfect the function and unify different platform.

Key words: intellectualized dispatch; public traffic; unify platform

随着全球定位系统GPS逐渐民用化,及GPRS通讯技术迅猛发展,在国内多数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已经实现。公交智能调度优化了资源的配置,加强了公共交通各个环节的管理,减少和防范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为公交企业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减少了投诉,也使普通老百姓减少了等车的时间,得到了安全乘车和优质服务。近年来,国内外车载终端产品和相关软件的种类不断增多,不同通讯标准和平台的应用使软硬件兼容性的矛盾突显出来,严重妨碍了该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因此,讨论并统一公交智能调度综合管理系统的功能和通讯标准是促进公交智能调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1 公交智能调度综合管理系统的构成

公交智能调度综合管理系统应由运行调度管理子系统、车辆监控指挥子系统、车载终端系统、企业综合信息系统、站务管理系统、电子站牌系统构成。

1.1 运行调度管理子系统

该子系统能够根据线路的行车计划、车辆的信息、司乘人员的信息,自动生成每天的配车排班表。一般系统会按照编排好的计划表控制发车。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适时调整,实际行车纪录可以作为行车计划调整修改的参考数据,使得行车计划调整策略更为合理。考勤表的历史查询功能也为调度员进行常规和现场调度提供参照依据,因此排班人员和调度员的工作量大为减少。

1.2 车辆监控指挥子系统

该子系统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安装在互联网或局域网的客户端,均会主动连接数据库获取服务器分发的各个车载终端信息,并通过服务器向车载终端发送调度指令。其主要功能包括:电子地图监控、班次执行情况监控、调查车辆运行轨迹线路、车辆运行状况查询、调度信息。电子地图监控功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车辆的位置、车辆行驶方向、车牌号等车辆运营状态信息,能够直观的看到所管辖范围的每条线路运营车辆的运行状态、车辆的具置等信息;可根据车牌号对特定车辆进行定位追踪。班次执行情况监控功能:班次执行情况监控结合了排班表和终端上传的车辆信息,为用户整体显示了该线路车辆的班次执行情况;可根据车辆到站的准点情况用不同的颜色代表“早点”、“晚点”、“准点”。调查车辆运行轨迹线路功能:车辆历史轨迹和状态的回放对调查驾驶员违规甩站、超速、公车私用等行为提供了直接证据。车辆运行状况查询功能:可查询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方向、停靠的站点名称;可以显示正在执行的班次、车辆执行班次的准点情况、车辆当日的累计行驶里程;可显示的车辆的状态包括上行、下行、起点、终点、停车场、加油站、营运、非营运、在线、不在线。调度信息功能:通常系统根据行车计划自动发送短信调度指令。调度指令文字显示在车辆车载终端上并以语音方式播放出来,同时车载终端操作屏发亮以提示司机注意。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交通堵塞、司机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调度员可给相应的终端拨打电话,通过终端上通话手柄与司机进行语音通话,也可以通过车内不同位置的摄像头拍摄车内照片来判定情况并及时调度应急车辆投入运营或赶往现场处理。

1.3 车载终端系统

车载终端主体安装在车辆内部,仅有天线安装在车顶,由车辆电平持续供电。车载终端主要由GPS卫星定位模块,GPRS通讯模块,IC刷卡机,司机用键盘、LCD显示屏和通话手柄、车内摄像头和音响、乘客计数器等设备组成。车载终端设备的品质由以下几个特性决定。一是稳定性。车载终端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会遇到不同区域的电磁干扰、车辆颠簸带来的震动、冬季的严寒和夏季的酷热。这些外部因素都对车载终端结构和电路的设计提出了苛刻的要求。二是精确性。民用GPS定位精度一般在十米左右,往往通讯数据中常混有严重偏离实际值的异常数据,车载终端应能过滤这些异常数据。三是快捷性。车载终端在开机后应能在一分钟内找到卫星,断线恢复响应时间应尽可能短。四是功能性。车载终端应具有实时传送定位信息,司机上下岗刷卡,通话和捕捉视频时定位信息不中断,日终传送IC卡刷卡总量数据等功能。

1.4 企业综合信息系统

企业综合信息系统集成了营运服务管理模块、配件管理模块、后勤管理模块、修理厂管理模块、营运核算管理模块、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安全技术管理模块等。系统架构应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数据上,应与公交IC卡系统和公交智能调度综合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在信息流管理方面,可方便录入、处理、查询和统计营运生产信息。相关统计报表例如车况、客流、服务、出车率、准点率可为领导全面评估和掌握运营情况提供参考依据。在管理流程方面,资源管理、员工考勤、人员排班、车辆排班、发车、加油、报修、包车、保养、车辆年审等流程将在监督下按计划实施。部分模块功能举例说明如下。营运核算管理模块:主要包括车辆运营班次、里程、产值、综合消耗、司乘人员的产值、节约提成、奖罚等核算。安全技术管理模块: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档案、修理轮胎考核、报废、事故档案、保险公司赔付情况、车辆审验、驾驶员车照审验、人员技术状况考核等事务的管理。

1.5 站务管理系统

站务管理系统包括站内使用大屏幕和语音为休息的司机提示发车时间和通知以及紧急调度命令、站内应急资源的管理、站务调度人员和调度中心的通讯。该系统大为减少了现有站内调度人员的工作量,甚至可实现全部站内事务由系统代管。

1.6 电子站牌系统

通常电子站牌由三部分组成:最上方是LED屏,用来显示最近的公交车将有多长时间到达本站以及时间和天气信息,也可用来分屏显示字幕和图形广告。中间是公交线路表,为民众提供了基本线路信息。下方为固定公告牌,提供图像要求较高的商品广告。每个电子站牌就像一部电脑,可以及时通过无线网络接收由服务器发来的公交车行驶信息,每辆车的卫星定位信息经调度中心分选后将发送给相应线路的电子站牌。电子站牌还可接收调度中心发来的即时消息或者最新新闻动态,为乘客打发较长的等车时间提供信息服务。

2 公交智能调度综合管理系统的实现

从目前的应用来看,由于普遍存在多平台兼容性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使各平台逐步统一。一是通过招标选出功能全面,性能稳定可靠的几款产品作为行业标准参考,制定统一的功能和通讯标准。二是通过免费试用逐步推广标准产品。三是逐步将出租车、长途客车、旅游车、货运车和私家车纳入调度管理综合系统平台,并提供诸如导航、应急求助、路况信息问询等赢利以弥补免费试用推广的费用。

3 结论

相关管理部门针对公交智能调度综合管理系统出台统一的功能和通讯标准,禁止不达到统一标准的设备流入市场,将为公交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节约成本,统一管理提供基础性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飞舟.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研究[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01(1):123-124.

[2] 温岭市公安局交通巡警大队.温岭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Z].南京:东南大学,2003.

[3] 沈吟东,夏家宏.公交区域运营模式在我国的应用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8):123-124.

[4] 李季涛,杨俊锋.基于GIS的公交网络模型及其在公交线路查询中的应用[J].大连铁道学院学报,2004,25(2):56-57.

[5] 陈芳.城市公交调度模型研究[J].中南公路工程,2005(2):110-112.

[6] 童刚.遗传算法在公交调度中的应用研究[J].计算机工程,2005(13):34-35.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2

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劳动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体改、经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就全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省从1998年7月1日起统一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统一制度之前各市地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与统一制度后的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二、尽快建立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需要的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抓紧落实国家提出的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计划,重点加快三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

三、1998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实现省级统筹,建立基金调剂机制。同时,原经国务院批准的11个行业组织统筹的企业,直接纳入省级统筹。省级统筹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劳动厅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统一职工个人和企业缴费比例

从1998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4%,以后一般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要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

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以下简称费率),一般不得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市地企业费率已超过工资总额20%的,需制订降低费率的具体方案,并附测算资料报送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目前企业费率未超过20%,但今后调整费率时需超过20%的,亦应照此程序审批。

各地要随着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努力实现统筹工作的规范化,应尽快改按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一个基数缴费。此项工作最迟要在1999年6月底以前完成。

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缴。具体征缴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厅、财政厅商省地方税务局确定。

六、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1995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个别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水平较高的市地,由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基数。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1994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1998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职工,按照新老制度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的原则,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设立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本人视同缴费年限的1.4%计算。近几年内退休的人员,按上述办法计算后仍低于老办法的,可另加调节金予以解决。设立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厅制定下发。

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按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加上基础养老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按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2个月的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三)1998年7月1日以前退休人员,仍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河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豫政办〔1995〕74号)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七、破产企业职工中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提前退休,仅限国务院确定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各地均不得自行开口子,将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提前推向社会,加重社会保险基金的负担。各级劳动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把关,从严审批,除国家明文规定的以外,严禁提前退休。

八、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进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基金结余额除预留2个月支付费用外,要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九、各地要加大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力度,努力提高收缴率。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凡在河南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征缴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到位。

社会保险机构要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得拖欠。从1999年1月起,各地一律取消差额缴拨养老保险金的作法,实行全额征缴、全额拨付,并尽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以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十、各地要下大力气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完善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系统,特别要注意搞好窗口建设和窗口文明服务,主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查询服务。

十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全部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再从中提取管理费。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劳动厅研究制定。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0.前言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性文件,指的是建设单位(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承包人)经过协商,明确各自义务、权利的一份协议书[1]。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控制进度、质量、投资等的主要依据性文件,这也决定了施工合同的风险性。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质量,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即提前防范施工风险,使其不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而要进行风险防范,应首先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然后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1合同的主观性风险

合同主观方面的风险,指的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风险,且通过人文干预能够起到控制风险作用的合同风险。在施工合同中,主观性风险主要来自发包人或业主。包括发包人或业主能否按照合约履行自身的义务,是否是真正的项目业主等,同时考虑其能否按照合约支付工程款项、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合法、是否会结算工程款等。另外,有些发包人和业主双方都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履行合同,如业主没有依照合同履行义务,导致发包人难以进行正常的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致使建设材料也难以到位,进而影响施工的开展,这些潜在的不确定性均会给施工合同带来很大风险。除此之外,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常常在合同拟定中很多苛刻的条款,而承包商为争取项目,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合约条件。有些承包商仅考虑工期和价格,而忽视了其他条款,如保险、索赔、风险担保、经济损失赔偿等条款,签订合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处于这类不平等的合同条约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合同的风险。

1.2合同的客观风险

客观风险与主观性风险刚好相反,客观风险指的是难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控制,且风险无法确定的一种风险。如市场波动(例如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法律政策调整、天灾人祸等,这些都属于不可预知的客观性风险因素,且无法或难以进行防范,只能面对风险。客观性风险对项目的顺利实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就目前而言,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型的风险,但在具体的施工合同中,不能仅依靠这一防范手段,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应对。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的管理环节比较多且较为复杂,如需进行合同洽谈、草拟、签订、交底、分解责任、跟踪履行情况、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建筑企业可在原有合同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首先,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使每个环节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机制,包括责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进度款审查制度和批准制度、每日报送制度等。强化责任分解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小组、个人,明确其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以促使各方互相配合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交底制度,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作小组、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内容主要是向其说明和解释合同内的主要内容[2]。强化进度款审查和批准制度则要求制定详细的审查和批准步骤,要求合同管理部门严格遵循这一机制进行进度款的审核。每日报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让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因此,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总结工程信息并上报合同管理处。通过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可为实现统筹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鉴定基础。

2.2对建筑工程的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在实际的施工中难免出现一些变动,进而导致合同变更,而合同变更又往往会引起索赔纠纷。因此,为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纠纷,需对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⑴注重现场签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支付时,避免出现过量、过早签证的现象,尤其在签订补充协议时需谨慎对待。如出现施工图或者设计错误需要进行变更时,签证时只需签需要修正的项目,而原图纸不便的则不需要再次签证。另外,对于已经购料的,需要签写详细的情况,包括材料的数量、规格、名称、变更的时间、成品情况、到场情况等。⑵建立索赔机制。合同变更后难免会出现变更索赔,因此,建立索赔机制很有必要。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应认真研究合同的有关条款,同时,积极找寻索赔的依据,通过关注现场的动态,整理各项资料以掌握索赔的重点。并争取在索赔的时效内提出变更及索赔。另外,在履行分包合同责任时,严格控制分包商与业主反索赔事件的发生。⑶严格审核并分析合同变更部分的信息,收集并整理相关的工程文件。另外,合同变更时应在承包商与业务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且合同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相同步[3]。⑷有条不紊地处理善后工作。项目完成后,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工程的款支付、结算、移交、质量保修及保修金返还等事务,以做到人走帐清,善后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另外,管理人员应整理并保存好每一份文件,包括照片、收据、借据、信函、会议纪要等,以备遭遇后续的纠纷问题。若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各部门应联合制定清欠目标,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3注重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

在进行合同谈判时,选派高素质的谈判人员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降低合同的风险性。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必须精通各项业务,包括熟悉合同的变更和签订、熟知索赔程序,同时懂得经营管理、熟知财务及造价知识,又精通有关的法律知识、思维严谨有魄力等。合同谈判人员对合同履行的可操作性、可行性负责任。

2.4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的合同内容非常丰富,能够很好地反映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在项目完成后,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开展工作有很大帮助。合同终止后,管理人员应收集、整理、保存、登记相关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并做好资料的编号、装订及归档等工作,使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与此同时,比较分析建筑工程的实施计划与合同履行情况,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水平。

3.结语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已成为市场双方的最高准则,并是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施工合同也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通过多种手段防范风险的发生,包括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以及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等,以切实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科]

【参考文献】

[1]李人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基本措施分析[J].中国科技博览,2010(16):19.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roject cost control is a problem of the two, two complement each other and mutual effect, but in practice in the contract signing and management has the relevant problems affect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enterprise contract effective guarantee. Therefore, there is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the enterprise gain greater economic benefits and good social reputation.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合同明确了合同主体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所享受的权利,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建立经济责任关系和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签订前、履行中、终止后的全过程管理,妥善做好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一项至关重要的管理工作。

2 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当前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二是合同管理意识不到位,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三是合同条款不严谨、不规范、不完整;四是阴阳合同扰乱建筑市场;五是合同履约程度低、索赔困难;六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3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

3.1完善合同管理机构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应设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备专业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在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3.2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应当建立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审查制度、批准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等。

(1)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整个公司的集体利益,合同的执行需要内部各方面的协调运作,因此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协调管理制度,调动内部各部门的积极性,明确他们为达到合同的目标应当完成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处理预案,实现各部门的相互协调。

(2)合同的审查制度。为了确保通过项目的实施能获得预期的利益,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的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主要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通过严格的合同的审查,尽量较少日后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合法利益。

(3)合同的审批制度。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审批程序。合同在签订前要经过内部的会签,法律顾问应当签署对合同条款审查的意见,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在审批过程中应当明确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等级、保管等规定。

(4)监督制度。应当制定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过程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内部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合同。

(5)考核制度。建立相应的统计表格方法,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合同履行的效果做出考核评价。

3.3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特点的认识

建设项目具有自身独有特点,决定了加设项目施工合同不用于其它经济合同,其特点包括:

(1)合同涉及面广。一是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章。二是涉及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单位、专业分包商、保险公司、担保单位等多方。三是施工合同还会接受工商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合同当事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负责拨款的银行监督管理。四是如遇到合同纠纷事还要与合同的调解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打交道。此外,还涉及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合同公证机关等。

(2)合同履行时间长。由于建筑工程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施工周期较长,工期少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甚至十几年。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影响因素多,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合同风险高。

(4)合同的变更多。当主观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有可能造成合同的变化,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比较多。

(5)合同条款多。由于建设项目本身的特殊和施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条款多。

(6)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项目合同是单价合同,强调“量价分离”。

3.4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是以人为本的,工程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影响着合同管理的绩效。为此,首先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他不但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领导素质、身体素质,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其次,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合同管理体系,从招标(议标)开始、直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分析、核算和控制,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至少要是行家里手。

3.5合同管理信息化

现在的企业所签署的合同日益增多,尤其是施工企业,某某工程一期、二期,后续等,然后具体到哪个项目又分为安全合同、质量合同等。所以就导致相关责任人管理起来比较复杂,账目繁多,进度难以准确掌握。因此建议采用专业的合同管理软件,从资金、文本、进度三条主线来管理,将合同管理与客户管理、供应商管理、项目管理、进度管理有效地巧妙的联系起来,为合同管理提高到高效、便捷的新起点。

3.6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细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3.7充分做好合同的谈判、签订工作

(1)做好谈判分析工作。对本单位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明确谈判的期望目标、基本目标和谈判底线;对对方单位做详细的调查,尤其重要的是对它的合法性、经济实力、信誉记录以及它的优势和不足要十分了解;对谈判对象进行分析判断,掌握他们的意图,参加谈判人员的情况。

(2)应组建合同谈判班子,做好谈判的各项准备工作。将前期的会议纪要、备忘录、意向书、招标文件、图纸、现场踏勘记录、报价书、价格信息等准备齐全。

(3)正确运用谈判策略和技巧。谈判的起点应当高,妥协让步要合理,原则问题要谨慎,注意谈判气氛,避免僵局的出现,必要时可以采用拖延办法或提出体会。

3.8增强合同索赔意识,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和施工过程中,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企业不断适应工程建设的最新规范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3.9对合同的实施进行动态全过程管理

(1)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标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当采取相互信任的态度,诚实合作以保证合同的正确、全面履行。

(2)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3.10围绕工程造价管理合同

(1)在合同签订时,合同的条款中要对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结算方式、调整方法和工程价款的拨付做出明确、合理、可行的规定。

(2)合同中应规定风险的种类、范围和程度,以及超出约定风险的处理方法。

(3)密切关注材料价格信息,对非正常的价格波动,依据合同的约定作出调整,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行业惯例处理。

(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补充项目、变更项目、工程量超出范围项目的单价补充工作。对这些项目,应做好资料的洲际、整理和计算,及时办理确认手续。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上的竞争愈演愈烈,施工企业往往需“过五关斩六将”,通过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资格审查、摇珠、竞标、开标等一系列环节后,才可能承接到工程项目,而即使承揽到手,也大多仅有微利甚至可能是零利润。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生存发展而不遭淘汰,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信誉和实力,施工企业能否实现合同工期是取得信誉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在确保工期达到合同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期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出现,所以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为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特殊交易活动,这种交易活动从投标开始,并持续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合同,进行履约经营。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涉及项目管理及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效果和目标实现。因此要从招投标开始,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合同主管部门对和合同的签订及履约管理不到位,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未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风险分担、价格风险因素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等没有明确的界限,且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承发包双方的合法利益难以在合同中约定。造成纠纷扯皮[1]。

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其主要表现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不规范;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知识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工作,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5、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施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凭借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件,或者强调施工企业让利垫资,不计风险包干费,签订的施工合同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如业主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等级等等。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相对于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而言,建筑施工队伍过剩,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往往处于被动选择的地位。

三、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少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更多的应用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等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特别是对国际市场惯用的 FIDIC 条款的认识和运用经验的不足,将造成我国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减少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 然而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2]。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约定条件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问、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6、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从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应提高的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合同人员的素质。组织好在职员工的学习和对技能的培训,抓好施工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合同法律实务培训。培训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中期、培训;邀请专家授课;鼓励员工参加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经济师以及司法考试,提高职工拥有执业(职业)资格的比例,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必须增强施工合同意识,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施工合同管理专业化,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保证合同的可操作性和严格执行,监理人员加强合同管理意识, 严格按合同执行各种施工活动;并对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科学的对策,并不断培养专业性强、有施工经验的专门的人员,这利于我国施工合同建设的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完善施工过程建设的重要保障,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准。加强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的管理,树立牢固的合同法制观,提高履行合同义务的思想认识,能够有效加强单位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合同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以及作为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工程发包方主体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工程没有立项、没有获得相关建设许可证、建设范围和规模超标、建设资金不到位等。承包方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挂靠资质转借和出让超越资质允许范围承揽业务等。

2、合同条款不平等

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平等性。由于当前的工程承包是买方市场,在工程承包实践中,业主与承包商实际地位很难平等,部分业主僧多粥少的市场情况,在签订合同前或合同实施过程中要求承包商承担额外义务。如,在制订招标文件或签订承包合同时,业主常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便利条件强行增加不平等条款;许多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没有工程预付款,甚至有些合同要求承包商施工到基础以上才开始支付工程款或强行要求承包商垫资一定金额等。又如,很多合同都有承包商误期损害赔偿规定,且合同条款中对承包商误期处罚极严,但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延误开工却没有任何处罚约定。这些不平等或不合理条款的存在,既严重违背了合同精神,也给双方埋下大量矛盾隐患。

3、合同文字不严谨

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字斟句酌合同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词,都必须推敲和协商。实际工程中一些人为或客观原因,如签订的工程合同中表达不清、不准确,产生歧义和误解,引发纠纷。有些合同中规定:“发生重大偏差可进行工程变更。”但却不对“重大偏差”进行明确或详细说明,一旦“偏差”产生,双方的矛盾和纠纷很难避免。

4、合同内容不完备

建设项目业主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致使合同内容不完备,遗项漏项,埋下风险隐患,导致合同双方(尤其是承包商)无法根据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有些虽然使用标准合同范本,但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几乎不作约定,或者约定的内容简单。如,我国南方地区工程合同中,对“不可抗力”不作约定或约定不详细,若雨季施工中连续阴雨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就很难达成协议。

二、提高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 强化施工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涉及建筑、经济、法律、财务、测量等多个领域的知识,不仅专业性很强,而且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尤其需要专门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科学评定和有效管理。施工企业不能将合同管理作为营业科或预算科的一种兼职工作,必须强化施工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注重选拔具有较为扎实的建筑知识素养、具有较为专业的法律知识素养、具有较为熟悉的经济和财务知识素养,以及较强的责任心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确保施工企业整个合同管理工作的严密性、有效性、针对性、精准性和及时性。

2、 注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意识

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全面考虑相关的各种各样不利因素,针对施工工程的技术难度、影响因素、进度安排和资金保障力度等施工影响因素,依法采取切实措施,树立风险意识,提前制定科学的索赔策略,力争通过最有效的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和索赔的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未雨绸缪,规避风险,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施工企业自身合法利益的保障力度。

3、 锻造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包括合同起草、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函电、合同记录在内的各项合同管理环节,都必须依据不同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和施工进度变化情况,以符合企业实际运作过程和自身需求为原则,适时修订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内容,打造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从而给整个合同管理带来依据和准绳。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锻造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不管这些制度如何千差万别,在执行时都要讲究一个“严”字,必须在可操作性上做文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尽量避免官样文章,成为摆设。

4、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5、 坚持全面合理科学地评审合同

合同评审就是找出施工企业合同中不合理、不合法、不可行的条文,并且采取措施加以修正的过程,这也是为了最终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需要注意的是建筑施工合同的评申要注意工程项目基础资料的齐备性,包含乙方预算、标函及甲方其他规定等。坚持全面合理科学地评审合同,就要求我们本着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对施工企业合同进行逐条审查,最后形成评审文字材料,提出修改意见,最后要由施工企业主管负责人对工程施工合同作全面合理科学的审核结论。

6、 确保施工合同资料按规定归档

依据《建筑法》的有关要求,施工企业要对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实行终身负责制。所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合同资料的归档管理非常重要。从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资料,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阶段资料,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阶段资料,再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监督阶段资料,直至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完毕阶段资料,都要整理成册,及时由专人归档,以便为后期可能发生的权益维护工作提供有关法律依据。

7、完善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加强监督力度

首先是完善合同履行监督制度,众所周知制度更够更好的使行为动作规范化,对合同履行也不例外,合同履行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制度的缺失造成职员没有该有的意识,完善制度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职员的意识,规范他们的行为。其次是加强监督力度,这是针对监督人员来说的。一方面监督人员需要形成一种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的成败的观念,他们的工作是十分关键和重要的。另一方面需要监督人员在监督时实践铁面无私的原则,特别是对一些首次出现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特别重视。监督不仅是工程合同履行的一个根本性保障,而且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也有很大的影响。

总之,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对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提高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机遇,只有善于发现问题,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许蓉.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 科技信息. 2009(12)

[2] 刘晓艳. 浅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 科技资讯. 20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