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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范文1
1.国家规范高等学校设置的法规主要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3)《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5)《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6)《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是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3.《教育法》中关于设立学校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由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是1998年8月29日颁布的,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5.《高等教育法》中关于设置高等学校的原则是什么?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6.设置高等学校除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高等教育法》针对大学或独立学院的设置还规定有哪些条件?
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
制定。
7.《高等教育法》中关于设置高等学校的名称有何规定?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使用相应的名称。
8.《高等教育法》规定,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申办报告;
(2)可行性论证材料;
(3)章程;
(4)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是哪一年的?
是2006年9月28日教育部的(教发〔2006〕18号),自之日起实施。
10.《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领导班子的配备是如何规定的?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11.《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对称为大学的办学规模是如何规定的?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12.《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学科门类是如何划分的?
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
13.《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大学的学科门类是如何规定的?
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14.《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师比应达到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15.《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关于大学的师资队伍是如何规定的?
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16.《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教学水平评估有何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17.称为大学的应具备教学成果奖标准是什么?
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18.《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大学的科学研究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19.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的标准是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
20.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应达到的标准是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21.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的标准是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
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22.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的标准是多少?
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23.《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普通本科学校的办学经费有何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24.《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对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25.教育部审批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程序是什么?
凡提出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置,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26.《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指导思想是:“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宗旨,以《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以优化布局结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正确处理高等教育资源存量与增量、规模与质量、当前与长远、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控制高等学校设置的数量,着力解决高等教育结构和质量问题,推进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按需设置;坚持标准、从严掌握;公平公正、规范审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分级负责。
27.《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应着重考察的几个方面是什么?
(1)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紧迫需要,全面分析其设置的必要性。注重考察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状况、各类人才需求预测和社会吸纳能力,人口的数量和结构,现有高等教育资源的结构与布局。
(2)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状况。高等学校的管理与质量,毕业生就业率、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各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3)地方政府对高等学校的经费保障状况。《高等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其举办的高等学校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证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需进行高等学校设置的,其全省(区、市)近三年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年均须达到
5000元;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年均在5000元以下3500元以上、省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8%以上的,从严控制;低于上述水平且当年高等教育生均事业费没有显著增加的,原则上不考虑。
(4)拟设置的学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同类学校的设置标准。
28.《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关于成人高等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1)大力发展以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成人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主要采取函授、夜大(业余大学)、电大、自学考试等业余教育的形式。
(2)充分发挥成人高等学校在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一部分用以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一部分为成人自学考试教育,一部分并入普通高等学校。
(3)个别科类特殊、在当地高等教育资源的结构布局中具有重要的补充和完善作用的,可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考虑单独改制为普通高等学校。拟并入或改制为普通高等学校的成人高等学校,须按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设置程序报我部审批。
(4)鼓励省级、市级教育学院与师范院校或综合性院校合并。对于单独改制并更名为普通师范院校或其他多科性院校的,应视各省(区、市)高等学校设置情况和学校具体条件从严控制。
29.专家小组进校后主要工作程序是什么?
(1)学院汇报:重点汇报升本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学院的实验室、图书馆等;
(3)查阅资料:师资、实验室、图书、教学、科研、财务、土地、建筑面积。
(4)教师座谈:领导座谈、教师座谈;
(5)专家反馈。
30.
“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安排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节奏是什么?
“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按照“一年中东部、一年西部、一年民办”的节奏安排高等学校设置工作。
31.什么叫教育方针?新时期国家的教育方针是什么?
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提出来的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和总目标,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新时期国家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2.什么是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人的根本性问题。它对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确定和教育方法的选择都有决定的意义。它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33.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的关系?
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是统一的。教育方针制定时必须同时规定教育目的,只有教育目的达到了,才可以说教育方针实现了。因此,教育方针的表述往往包含教育目的的表述和实现教育目的的途径。
34.什么是教育目标?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总的教育目的,结合学校的性质、层次、任务和特点,制定出各自学校的培养目标。教育目的是抽象的,教育目标则是具体的。
35.高等学校制定培养目标的原则是什么?
(1)要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
(2)要符合高等学校的性质,并能实现其教育任务;
(3)要有利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4)要与普通教育相衔接。
36.什么是学科?什么是专业?
学科就是按照学问的性质所划分的门类。学科的基本特征是学术性。学科是大学的基本元素。
专业是高等学校中根据学科分类把学业分成的若干门类。它是学校与社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
37.我国的学科体系结构如何构成?
学科体系结构包括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学科方向。根据当前国内外通用学科分类法,我国把学科归纳而成七大学科门类。
38.什么是课程?什么是课程体系?
课程是学校教学的科目与进程,课程有“课”与“程”两层含义。
课程体系又称为课程结构,它是本科层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高等学校课程体系分为两大类:一是必修课;二是选修课。必修课又分为三类:一是公共必修课;二是专业基础必修课;三是专业必修课。
39.确定课程体系有哪些原则?
(1)要充分体现培养目标及学科专业特点;
(2)要合理安排课程顺序,注意课程间衔接和配合;
(3)要有利于形成学生合理的知识和智力结构;
(4)要保持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与先进性。
40.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有何区别?
(1)培养目标不同:本科培养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基础宽厚、专业知识新颖,具有创新、开发、设计、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专科培养理论知识够用、具有较强动手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培养方案不同:课程体系不同,本科侧重理论教学,选修课较多,专科侧重实践教学,选修课较少;本科注重设计、创造、研究能力的培养;专科注重应用能力培养。
(3)教育工作的侧重点不同:本科注重学科建设,把学科建设作为教学工作的核心任务,当成学校工作的龙头;专科注重专业建设、动手能力培养。
(4)师资配备要求不同:本科重视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培养,高级、中级、初级教师组合呈倒三角形组合,专科为正三角形组合。
(5)领导体制不同:公办高校都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本科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专科一般是院级管理体制。
41.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1)按学科设置专业,其业务范围要有比较宽的口径;
(2)要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
(3)要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注重发展应用学科专业;
(4)要面向未来,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发展新兴边缘学科专业;
(5)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努力形成专业特色;
(6)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专业方向,提高办学效益。
42.高校学科建设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主要包括学科方向建设、学科梯队建设、基地建设和项目建设四个方面。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核心。
43.高校学科建设的三个任务是什么?学科建设的核心是什么?学科建设的原则有哪些?
三个任务是:一是人才培养;二是科学研究;三是学术梯队或团队建设。学科建设的核心是:学术梯队或团队建设。学科建设的原则是:适应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超前性原则,共生性原则。
44.如何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1)采取非均衡的发展战略,保证重点、杜绝重复建设、平均主义等问题;
(2)实施人才战略,强调以人为本,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突出教授和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3)以科学研究带动学科建设,进一步明确科研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
45.本科高校进行学科建设时,应牢记那些办学理念?
高等教育法范文2
关键词:高等教育国际化;高等教育发展;公益性;教育
全球化作为21世纪的一个重要特征已经大大地影响到高等教育。美国高等教育学家菲利普・阿特巴赫认为国际化是指大学和政府为了应对全球化而制定的政策和各种项目的种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开始面向世界发展,步入国际化进程。因此寻求一条民族化和国际化相结合的道路,找寻外国高等教育经验在中国的“生长点”,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概述
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始于中世纪欧洲大学,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世界范围内兴起了新一轮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高等教育国际化是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综合国内外学者对高等教育国际化概念的理解,当前在国内外日渐占主导地位的是从“过程”角度出发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定义。高等教育国际化主要指将国际的维度或观念融合到大学的各主要功能之中的过程。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为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带来的机遇
(一)有利于拓宽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
WTO有关服务贸易的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inServices,GATS)中包括了教育服务,国际教育资源可以通过独资或联合办学方式进入WTO成员国。因此,从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在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人力资源的国际交流活动更加迅速,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空间更加扩大,这有利于拓宽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近年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等国的高等教育都在向亚洲尤其是中国输出教育资源,这不仅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也为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尤其是外国优质的高等教育创造了条件,也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发挥了促进作用。
(二)有利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在我国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外派留学生人数的同时,我国的高校也走出国门,在海外兴办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和专业,同时吸引越来越多的留学生来华学习。目前,中国在世界各国已建设有500所孔子学院,成为世界各国了解中国文化的重要基地。1979-2006年间,在中国学习的留学生总数估计达1,034,040人,同期中国公民出国接受高等教育的总人数为1,067,000人,这两个数字基本上持平。而世纪之交来华留学人数急剧增长,1991年中国大学的留学生数第一次超过10,000人,2000年达52,000人,2002年达85,000人,2005年达141,087人,2007年的来华留学人数达195,503人。这使得中国成为继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之后世界上对留学生最具吸引力的第六个国家。这一切既为外国人学习中国的科技发明成果提供了途径,也为我国的文化科技知识走向世界开辟了道路。
(三)推动了我国高校的现代化改革
近十几年来,国内许多高校向国外派遣了数以万计的访问学者和留学生,他们学成回国,不仅带回了先进的科技知识,也带来了根据国际人才市场需求来改革高校、招生方式、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动力,带来了现代教学管理观念、模式及一些国际通用的标准、质量评估方法和考试模式。他们中有些人成为高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直接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
三、高等教育国际化对中国形成的冲击和挑战
(一)国际化使中国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
大量外国高等教育机构通过走进来办学和吸引留学生出国的方法来华竞争高等教育市场。据报道,近十年中仅我国就有25万人自费出国留学,其学费及生活费等对高等教育出口国是一笔可观的收益,对中国的高等教育市场则是一笔损失,而留学生中不少人又留在发达国家服务,造成发展中国家的二次损失,这笔无形资产的损失更是难以估算。如1978-2001年间,只有130,000名海外学者和学生学成回国,约有250,000人留在海外,其中包括那些由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派出和资助的人员。
(二)教育国际化中的商业化思潮对中国高等教育公益性的挑战
教育包括高等教育是公益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而国际化浪潮中来华办学的大多数外国高校恰恰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无偿教育援助在减少,更多的是商业化的运作行为。
(三)教育国际化对中国教育的挑战
发达国家利用自己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主导地位,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文化、价值领域的精神渗透,形形的西方价值观、人生观在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传播到中国。它们还在教育规模、价值观、语言、科学知识产品等方面有淹没和排挤中国的趋势,特别是在高等学校的质量评估、学位的等值互认方面有严重的歧视现象。如我国已进入211工程的重点大学的学位都未能得到发达国家的承认,而我国在医疗专业方面的学位几乎都得不到发达国家的承认,学生毕业后也不可能在发达国家行医。而发达国家的几乎所有高校的学位都在中国通行无阻,这显然是十分不平等的。
教育是指一国固有的处理其国内教育事务和在国际上保持教育独立自主的最高权力。它是一国处理教育方面国际事务的最高准则,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均有相关规定。但5中外合作办学条例6对外方在合作办学中控股和担任校董事会董事长未做限制。如果有关部门在合作办学过程中监控不力,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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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范文3
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社会认可度不高
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是民族振兴、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柱,受到家长及学生的热烈追捧。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却有点儿尴尬,虽然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有所提高,但社会认可度却并不高。初中毕业生在面对继续接受教育选择时,如果能进入到普通高中学习,那么大多数人会选择普通高中,只有极少数家长和学生才会选择把职业教育作为继续学习的方式。对于大多数学生和家长来说,职业教育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在他们看来,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一种较低层次的教育,相比较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存在升学途径狭窄、就业岗位工资低、晋升机会少等劣势。以上多种因素共同造成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偏低。
(二)毕业生就业难
高等教育连续扩招,学生数量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高等院校毕业生人数达到727万,就业市场竞争压力巨大。但另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却频频出现“用工荒”现象,多数企业表示急缺应用技术型人才。究其原因,关键在于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相协调。从企业方面来说,需要懂技术、会操作、适应性强、有发展后劲的技能型高素质人才。然而很多高等职业院校在设置专业时,以学校已具备的相关实验室、设备和在岗教师的专业特征为依据,教学以理论为主。在这种情况下,院校虽然能够完成所开设课程的教学,但这种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及完成情况能否培养学生的适应性和创造性,能否培养出适应岗位需求的人才,一切只能靠社会检验。当今社会需要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水平较高的人才,人们的关注点已由“能否接受高等教育”转向“高等院校能否提供高品质的教育”,这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院校发展定位不明确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大多数职业院校在教育经费、教学管理、办学规模、师资队伍等方面与普通高等院校相比存在先天性的不足。职业院校大部分是由各类中等职业院校、成人院校转制或者升格而成,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办学模式和明确的办学特色,尤其在课程体系建设和师资队伍培养方面,盲目地照搬普通高等教育的模式。例如,在培养目标方面,由于高等职业院校缺乏明确的培养目标,学校开设的专业理论课程与日后学生的就业关系不大,特别是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学校培养目标较为单一。从目前发展状况来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仅有专科层次的,本科及研究生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还未建立。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今天,用人单位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已经不能满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这将是高等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
二、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必要性
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匮乏,是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所在。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性、适应性和服务性等特征,其主要任务就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充分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的十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在各种教育类型中,职业教育同经济发展的关系最为密切,也最为直接,它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威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7月,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共计1327所,每年招生人数达300余万人,在校生超过100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累计为国家培养了超过1500万技能型人才,为社会提供培训超过2500万人次。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在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着人才培养如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类型相适应的问题。转型,是高等职业教育实现由数量级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重新定位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
三、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探索
当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迎来了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等,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同时明确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中指出: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合、纵向流动、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开放合作,广泛吸纳外部各种有效经验和做法,实现从粗放规模型向有特色、有质量的内涵型发展。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转型发展,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才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高等职业院校需要促进产教融合,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在教学过程中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办学标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根本,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把提高学生能力作为办学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制度,使职业教育目标由工具性向人本性方向发展。
(二)高等职业院校转型发展的新要求
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时,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职业教育工作者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融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更好地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1.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受中国传统“学而优则仕”思想观念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种低层次教育,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去当工人,而普通高等院校培养出来的则是管理层人才;再加上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更加偏向选择高学历的应聘者,长此以往,造成人们对学历和文凭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甚至过分崇拜,高学历、文凭被人们认为是好就业的必要条件,更加恶化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排斥,阻碍了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事实上,高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承担着为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任务,是高等教育的有益补充。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社会越来越需要具有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型的劳动者,对具有创新性和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除了对学历的基本要求以外,对能力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要引导社会逐步形成“大人才观”,改变过去“唯学历论”的观念,提高技能型人才在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地位。教育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协调社会中的各种有效资源,在社会中营造尊重技能型人才的氛围,消除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劳动环境、社会保障与晋升空间等方面的差距,转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
2.创新教育教学机制高等职业教育要培养的是能够适应实际工作、具有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从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特点的角度来说,毕业生就业难的关键在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要想改变毕业生就业率低下的状况,就需要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学生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到培养目标和教学过程中,形成专业体系和教学改革新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等职业院校要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面向市场,办好优势专业,调整改造与需求不对接的专业。建立产业技术颈部驱动课程改革机制,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推动教学内容改革,按照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设计理论,安排技术和实训课程;推动教学流程改革,依据真实业务流程设计教学空间和课程模块;推动教学方法改革,运用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从业兴趣,发挥企业办学的作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校企联合招生和联合培养。
3.明确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关于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原则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属于在高中阶段基础上进行的一类专业教育,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其培养目标是在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层次实用型人才,这类人才的主要作用是将成熟的技术和管理规范变成现实的生产和服务,在第一线从事管理和运用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学习型社会、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有其自身发展的特点,是既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又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类型,有其特定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这就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大胆创新和突破,打破原有普通高等教育固化的专业性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建立具有开放性和多样性的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教育真正服务于社会发展需求。
高等教育法范文4
自提出之日起,无论是在英国议会内部、专业研究机构和相关利益团体之间,围绕《法案》相关条款的争论从未停止。部分媒体及专业杂志均认为《法案》的最终通过是英国议会内部、议会与政府之间妥协与让步的结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将设立学生事务办公室(Office for Students),对英格兰高等教育进行“市场化”统一监管。但为避免其权力过大,学生事务办公室须设立更高的准入标准并向有关各方广泛征求意见后,方可批准新的教育机构进入英国高等教育市场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此外,必须在开展相关咨询工作的基础上,并在教育大臣的指导下,学生事务办公室方可批准新建高等教育机构使用“大学”(university)称号。
政府将委托学生事务办公室开展教学卓越框架(TEF)评估工作,确保和改善大学的教学质量,并以相关结果作为允许大学提高学费标准的依据。政府同时承诺,在把评估结果与学费直接挂钩以前,将对开展评估所使用的数据进行独立审查。这就意味着在2020年秋季以前,教学卓越框架评估工作将不会完全展开并影响英国大学的收费标准,但后者仍可在未来的3年内依据通货膨胀情况适当提高下一学年的学费。
高等教育法范文5
归结起来,高等教育质量就是高等教育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其教育过程、教育结果满足社会资源者明确或蕴含的需求能力的总和。这里“一定环境”,是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形成的时间和空间,“社会消费者”包括“学生、家长、政府、社会各界”的群体。“明确的需求”主要指政府制定的教育方针、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等的明确要求。包括各学科的专业要求、教学大纲、教学环节的要求等“;蕴含的要求”指没有明确提出但在实际中存在、或在未来可能会表现出来的需求。如学生的个性品质的发展、智力开发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完善等。
二、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
标准即衡量事物的准则。质量标准是赋予质量某种特定内涵和价值观的基本尺度。高等教育是一项投资大影响深的社会公共事业,必须有与之相应的质量标准来检验并规范其发展。如上所言,高等教育质量具有多元的内涵,因此,它的质量标准必须与培养目标和规格、社会适应及自身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制定高等教育质量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下问题。(1)是否坚持“以学生为本”,即标准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2)是否把学习产出放在重要地位、是否具有国际可比性和国际竞争力,把学习产出放在重要地位;(3)是否适合各自学校的定位;(4)是否贯彻国家的教育政策,即标准要从高等教育系统全局的利益出发;(5)是否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的全面发展。因此,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应是“适应性、多样性和发展性”的有机统一。
1.高等教育质量的适应性。高等教育必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即通过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科技成果并转化为生产力、提供相关服务等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得到社会认同。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是检验高等教育质量的有效尺度。
2.高等教育质量的多样性。在现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既要继承和传递人类已有的精神文化成果,又要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既要探索、弘扬和创新科学技术,又要按照社会需要求培养各种专业人才。既要完成自身的教学、科研任务、又要直接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服务于社区和国家建设等。这种多样化的需求必然带来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多样性。
在现阶段,全国各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呈现出多样性,既需要学术人才,又需要应用型人才。当前,对高层次的技术人才的需求更现迫切,这就必然要求各级各类的高校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培养人才。重点院校与一般院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质量等方面呈现多样性,也必然培养出各级各类的人才。因此,高等教育不可能存在统一的质量标准。学术性不是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唯一标准,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是应是多元的。有专家认为“:高等教育系统内部,主要倾向强调教学、科研的学术标准,强调学科、专业的内在逻辑和科学性。学生及家长则更多地关注高等教育活动对现实的适应性、实用性。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是否有利于今后学生就业;缴费上学后,入学的投入能否保证更大的回报。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高校的科研是否能向企业提供新产品、新工艺,能否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3.高等教育质量的发展性。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高等教育与社会的政治条件、经济基础、科学发展、思想文化等社会环境具有密切的关系。学校不仅从社会环境中获得人才、财力、物质等各方面的资源,同时,而且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为社会提供各类专门人才和科技成果以及直接的社会服务。高等教育的发展推动社会的发展,同时,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思想文化的发展,也会带来高等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的发展变化。高等教育质量的发展性即是指高等教育质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属性。同时指高等教育的质量必须由发展的社会来检验。没有这一属性,高等教育就会失去存在和发展的必要。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质量观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高等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发展高等教育,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需要来发展高等教育;所谓协调,就是高等教育的发展不仅要与各方面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而且,自身的发展也要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协调;所谓可持续,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的发展即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中,高等教育发展相对缓慢。自1999年以来,随着高等学校规模和数量的扩张,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步入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在对待教育质量问题上,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质量观,正确处理高等教育中所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以人为本的科学质量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与教师的主体地位,依法落实高等教育办学自。以人为本,作为一种全新的办学理念应渗透在高等教育整个系统中。“以人为本”中的“人”不仅仅是指从事高教活动的个体或团体的人,还应包括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高校。落实高等教育办学自既是国家落实以人为本的体现,也是保证高等教育各活动主体权利的体现。高等学校办学自是指依法设立的高等学校在国家法律尤其是高等教育法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自主决定学校各方面的事务,高校应有以下几方面的自:学校事业发展和计划的审定权;学校聘任、提升、任免教职工的人事权;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权;学校专业、课程设置权;科研项目的决定权;学校预算、决算的使用权;学术交流权,等等。
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中指出:发展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应始终放在教育的首位。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知识与能力等各方面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就是要把培养人才作为高校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一切教学过程都是为了促进学生成长和成才。要采取措施,调动和依靠学生内在的积极性,使大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高校要围绕育人中心,教师热爱学生、无私奉献;学校管理部门要在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设置、管理方法、规章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增强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办学以教师为主体。要采取措施,提高师资队伍的水平,建设“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在办学中,要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依靠教师、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加大改革力度,合理调整分配方案,改善和不断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调动教师的内在积极性。要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的激励机制,加大吸引优秀海外人才和国内外智力资源的力度,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鼓励学术创新,推进学术自由。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现代的教学仪器设备,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学技术的素质和能力,总之,要发挥教师在育人中的主体作用,依靠教师来发展高等教育。
2.把市场取向、特色取向及人文价值取向融为一体。以人为本的科学质量观是建立在人本主义价值观基础之上,蕴含着适应市场的取向,特色取向以及人文价值取向融为一体的综合质量观。适应市场取向既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前提,也是发展的着眼点。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首先应考虑的就是如何满足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要,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就业趋向。特色取向是由学术性与应用性的有机整合而成的。一方面不断创新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学校所教知识与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这也是保证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重心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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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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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立中:高校应从扩张转向内涵发展
上海纽约大学校长
我是2003年2月从华东师大副校长岗位调任上海师大校长的,2006年1月又调回华东师大任校长,2012年4月被聘为正在筹建的上海纽约大学校长,10年间经历了三个不同类型大学的校长职位。
我觉得,过去的10年正是中国高等教育大发展、大调整的10年,这是与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紧密相关的。从一个校长的眼光来看,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与硬件与世界高水平的差距已大为缩小,甚至可以说比较接近了。经历了持续多年的大学扩招,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超过了26%,因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办学质量提升的问题就越来越凸显了。记得10年前我就任上海师大校长,和同事们讨论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加强学校的内涵建设。中国大学扩张的已经过去,学校应该把精力更集中在提升人才培养、学术发展、社会服务的质量和能力上。
如今大家对教育的期望很高,这是件好事。但浮躁、急功近利等社会风气,也不免影响到教育。通过几年努力,我国制定并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令我感到欣慰的是,上海在编制《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时,组织了三个独立版本的调研和编写,最后定稿时吸纳了各版本之所长。由华东师大负责的版本,提出了“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这也成为后来正式公布的上海纲要的核心理念。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们不能忘记教育的根本目的,还是要回归到人的终身发展上,是为了人的成长和幸福,为了让每个人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
现在许多家长都想把孩子送进“好”的大学。那么,什么才算是“好”的大学?怎么评价一所大学的教学、科研、管理?我觉得,我们应该真正打开眼界,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视角来看待这些问题。
易红:必须辩证看待内涵式发展
东南大学校长
党的十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也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其实在此之前,关于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讨论已经有了很多。
从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来看,推进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势在必行,这不仅是当前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也是国内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必然选择。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是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这包括很多内容,诸如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高水平研究成果的产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国家社会发展等。而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这是由大学的核心任务决定的。
当然,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必须辩证地去看。当前,推进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并不意味着对高等教育前一阶段发展的否定,而是当前高等教育为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自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是高等教育逐渐克服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的需要。
推进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开展各项教育改革特别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必须非常谨慎,进行改革之前,一定要广泛调研,请专家学者对其进行详细、全面的论证。这是因为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做科学研究不同,一项科学实验失败了可以换种方式重新再做一次,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旦失败,则是以牺牲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以牺牲参与改革的一批学生的培养质量为代价,是无法走回头路的。
齐涛:大学的内涵体现在大学特色和大学地位上
曲阜师范大学原校长
我们曾提出要建设若干所世界知名大学。为什么提“知名大学”,而不提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我们认为,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提法只是一个角度,一所大学的真正价值还是体现在办学特色上,体现在学校的知名度上,所以“知名大学”也是比较恰当的提法,这应当是大学办学的一种追求。但是,知名大学靠什么来体现?要靠知名的教师、知名的课程、知名的教材和知名的学生。过去我们比较看重专业,今后我们应该把课程作为高等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基点、重要单元来考虑,开出多少品牌课程、知名课程,这是大学水平的重要体现。专业是个不确定的因素,是学分和课程组合而来的,而课程是个确定因素,是比较稳定的一个单元。
知名学校要靠知名教师,知名教师要靠知名课程。核心是课程,而不是专业。其次是知名教材,要提供和使用知名教材。其三就是要培养出知名的学生。这几种因素最后合成,就是一所知名的大学了。有了知名度,学校的地位自然就得到社会的认可。高等学校是独立的法人办学实体。每一所大学既然是法人实体,就应该是平等的关系,只是在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办学知名度上存在差异。把大学人为地分成三六九等,是不对的,对一所大学来讲,真正最重要的是拥有自己的品牌、自己的特色。所以,每一类学校都应当是在合适的办学层次上,扎扎实实地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而不应该一味追求学历攀升。有了自己的知名教授、知名课程、知名教材、知名学生,就有了自己的品牌,自己的知名点,自己的地位,知名大学的意义就在这里。
如何促进大学内涵的发展,一是高校要“依法自主办学”。《高等教育法》对高校办学自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总体上说落实得还不彻底、还不到位。《高等教育法》对高校的自主办学行为作了规定,主要包括: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订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等等。这些内容更多属于学校内涵发展。既然法律赋予了学校很大的自主性,作为一所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就应该认真研究可以行使的自主办学权力,根据自己的办学方向,在内涵发展方面有所作为。
李元元:深入推进高校内涵式发展
吉林大学校长
党的十指出,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这是新形势下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实现变革转型和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笔者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全面推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既是内涵式发展的核心,也是内涵式发展的目标。从总体上、长远上看,我们应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即全员参与、全面评价、全过程管理、全方位优化和全要素提升的质量观。但就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来看,我国高等学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首先应树立核心质量观,也就是以人才质量和学术质量为核心加快提高办学水平和竞争力的质量观,这应当是当前推进高校内涵式发展的策略选择。学科是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共同纽带和载体,在高校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作用,为此,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学科调整、优化和建设。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就必须把学科调整、优化和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建设一流学科或高水平学科引领发展方向、夯实发展基础、优化发展结构、整合发展资源、激发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