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诊所整改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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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诊所整改报告

疫情期间诊所整改报告范文1

霍乱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甲类传染病,我区是霍乱常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过霍乱大流行,近年来,随着肠道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强力推进,霍乱传播途径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明显下降。2000年以来我区共发生10例霍乱病例,均为O139群霍乱弧菌引起,2012年刘桥镇发生2例霍乱,说明我区外环境中仍存在霍乱弧菌,另外,2010年周边地区已经出现近年来少有的O1群霍乱疫情,市其他地区在外环境中亦检出了O1群霍乱弧菌,根据霍乱流行规律,一旦发生流行菌型变化,疫情暴发甚至流行的风险明显增加,同时群众生食海(水)产品等不良饮食习惯并未根除,综合性防制措施稍有放松即会出现流行。

二、主要问题

全区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腹泻病门诊流于形式,未归口诊治;少数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设施或药械不全,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难以到位;采样对象针对性不强或用药前采样;医疗卫生人员霍乱防治知识不熟悉等。

三、防制目标

我区霍乱的防制目标是实现“三不”,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全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霍乱防制准备工作

1.健全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恢复并及时调整充实霍乱防治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霍乱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置小组,各卫生所要成立霍乱疫点疫区处理小组。各小组成员必须熟悉业务,增强工作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救治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2.强化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卫生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霍乱防治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层层统一思想,提高整体水平。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一是对防制工作本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具体业务人员如腹泻病门诊、内科门(急)诊医务人员、疫情处置人员、采样检索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对处置能力;三是加强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的培训,规范社区诊疗。2013年,卫生部重新修订了《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各单位要对其中所更新的霍乱防治技术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培训。

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3月底前组织一次霍乱防治业务集中培训,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的培训工作由各卫生所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各医疗单位将院内培训人数、考试人数纳入培训小结报给当地卫生所,卫生所将辖区内各医疗单位培训情况连同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培训情况及本所人员培训情况收集汇总后于4月10日前电子版报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中医院霍乱防治专题培训情况直接报送区疾控中心。

3.药械准备。各医疗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及病床等,抢救治疗药械两套,放在区统一制作发放的霍乱抢救药箱中。各医疗单位、卫生所要配备足量的消毒杀虫药品,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蛆灭蝇药物等,放置在专用消毒药箱中,具体要求参照附表。抢救、消毒药械应专人管理,及时补充更新。

4.开设腹泻病门诊。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在4-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4月1日起正常工作,根据防治形势需要或上级要求,适当延迟关闭时间。省腹泻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全年开设腹泻病门诊。

腹泻病门诊要严格按照《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设置,基本要求为:①房屋设施:一级医院(包括各级医院分院)腹泻病门诊可固定内科门诊兼室,二级医院应专辟独立小区,综合医院纳入感染性疾病科,规范设置,业务用房齐全。医院有醒目的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兼室的要另设腹泻病诊治专桌并有标牌。设置纱门纱窗、洗手池(非接触式水龙头)、紫外线灯(最好为动态消毒机)、采样用屏风、诊疗桌椅、诊疗床、便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垃圾桶、腹泻病观察室。②资料药械:腹泻病人登记薄、采样管或消毒棉签、保菌液、增菌液(放冰箱冷藏)、标签、送检单、洗手消毒药品、抢救消毒药箱等,霍乱防治领导小组、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置小组及腹泻病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制板放大上墙。③医务人员:至少有1名相对固定的临床医生和1名兼职护士、检验人员,熟悉霍乱的临床特征、流行病学、防治对策及报告处置程序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霍乱的救治、消毒隔离、采样检测等方法。

腹泻病门诊开诊期间,要严格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按照腹泻病门诊消毒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消毒处理记录齐全,严防发生院内感染,导致疫情传播。

(二)流行季节防制措施

1.广泛健康教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有线电视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并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水)产品、食物制作加工要生熟分开、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间不举办大规模聚餐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把住“病从口入”关。

2.强化疫情监测。各医疗单位要对所有前来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对重点人群采样检索,以早期发现病人为目的,确保检索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1)规范腹泻病人登记。加强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各医疗单位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开诊期间,除晚间急诊和腹泻病门诊外,其它门诊不得诊治、登记腹泻病人。腹泻病门诊医生必须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详细询问病史、流行病学史、聚餐史并进行必要的生命体征测量,在全区统一印制的新腹泻病人登记簿上专册规范登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登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要将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在综合信息登记簿中规范登记。每镇每月腹泻病人登记数不少于该镇总人口的5/万,每医院每月腹泻病人登记数不少于服务人口的3/万。

(2)切实做好病原检索工作。每个腹泻病门诊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备适量的采样瓶及采样管或采样棉签,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来自疫区、有聚餐史、有流行病学史的腹泻病人)等对象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进行检索。尽量在抗菌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确保疫情及时暴露。每医院每月检索数不少于服务人口的1.5/万,在此基础上,各医疗单位检索率不得低于腹泻病人总数的20%,各镇每月检索率不得低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5%,流行季节(4-10月)检索总数不少于辖区年末总人口的1‰。每社区卫生服务站5-8月份以上述重点人群为主,每月于用药前采样送检1份,遇到霍乱疑似病人必须立即采样送检。

检索要求:各医疗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采集的腹泻病人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医疗单位由本院检验人员免费采用金标法作初筛或及时送区疾控中心检验科(为切实提高霍乱疫情发现及时性和敏感性,各医疗单位要尽量使用金标法初筛),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时送当地卫生院免费采用金标法作初筛。初筛阳性标本立即送区疾控中心进一步作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细菌经区疾控中心鉴定确认后方可确诊为霍乱病人。初筛阴性标本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水样便)在进行金标筛检同时,必须立即送区疾控中心作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进行O1群和O139群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和/或金标筛检阳性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时需进行二次及以上的增菌培养。各单位金标法初筛情况要详细登记,记录完整真实,并建立出入库专帐,做到帐剂一致。

各医疗单位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旬末将本旬就诊的腹泻病人数、送检数、自检数、疑似病人数向卫生所报告,并详细登记备查。卫生所汇总后每旬逢“1”向区疾控中心报告镇级及村级上一旬数据。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于每旬逢“1”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汇总后每旬逢“2”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3.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区疾控中心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疫情报告及时畅通。一旦发生霍乱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基层医疗单位应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如发现聚餐者中出现3例及以上腹泻病人时,应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各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要增强霍乱疫情的敏感性,发现可疑病例或腹泻病例明显增多时要及时向当地卫生所、区疾控中心报告,以便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可能发生的霍乱疫情。确诊病例必须由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霍乱确诊病例同时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

4.规范社区诊疗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进一步规范对腹泻病人的诊疗工作,做到“五要”。一要询问有无聚餐史或流行病学接触史;二要与霍乱进行鉴别诊断;三要发现霍乱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疫情并护送至镇医院;四要在使用抗生素前采集粪便标本;五要告知病人注意随访,并对重症腹泻病人于2小时内进行回访。

5.开展腹泻病监测。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区今年继续开展省腹泻病综合监测工作,区人民医院、区二院、金西卫生院、西亭卫生院以及金西三姓街村拖桥社区卫生服务站、金乐油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西亭草庙村周桥社区卫生服务站等7家单位作为省腹泻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腹泻病登记、旬报及标本采集送检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6.实施外环境监测。根据市霍乱防治工作要求和本区霍乱流行形势,于4-10月份选择有代表性的点,开展环境水体、海(水)产品及食品霍乱病原监测工作,重点关注近几年霍乱多发地区,规范采样方法,提高检测能力,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

7.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扩散蔓延的重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地以及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及饮食卫生条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8.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用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建筑工地、厂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各卫生所、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做好农村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家宴聚餐的卫生监督指导,严防霍乱食源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滋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应急准备。

(三)疫情发生后的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较为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抢救治疗的同时,迅速按确诊病人的要求规范处理,确保用药前采样送检,并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类诊所一旦发现霍乱疑似病人,除不得擅自截留外,还应及时护送至就近医院隔离救治。要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组等职责,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要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可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确保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

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在疫点所在村民小组或相当于1个村民小组范围,开展每天1次为期1周的灭蝇灭蛆和井水消毒工作,做好记录。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共同聚餐人员,实施医学观察、卫生宣教和开展粪检霍乱弧菌等工作。一旦接触者出现腹泻等相关症状或粪检检出霍乱弧菌,应尽快予以核实诊断和实施隔离治疗。对粪检阴性且无腹泻等相关症状者无需采取服药措施。同时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镇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1周的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工作,镇卫生所必须组织乡村医生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发现腹泻病人,立即给予霍乱敏感药物(氟哌酸等)进行消菌治疗,18周岁以下儿童青少年服用痢特灵或黄连素,查治结果要有记录,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疫区内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饮用水卫生、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采集不同水源水20份以上及可疑食品和接触者粪便标本进行霍乱弧菌检索。凡发现因聚餐或水污染引起的霍乱暴发疫情,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及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一旦发现对疑似病人不报告、不采样送检、不进行疫点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指导检查,及时总结评价。发生霍乱疫情后,区疾控中心要及时派人赶赴疫点,指导疫情处置工作。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区将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当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扑灭疫情工作。要与当地医疗卫生单位一起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3.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及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控制水型和食物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物型霍乱暴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五、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

(一)控制指标

即实现“三不”目标,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工作指标

落实霍乱防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3.腹泻病门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并正常使用,登记报告及时、准确,其它门诊日志上不得登记腹泻病;医疗机构检索数大于登记数的20%,各镇区检索数大于登记数的15%、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报告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疫情处理过程中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规范。

5.业务资料:有关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霍乱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要填写完整,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年底完成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

6.实验标本:及时采集、检测标本,区疾控中心完成分离检测后,霍乱菌株立即送市疾控中心,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保存、运送和管理菌株,不得擅自保存菌株,对菌株的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和销毁等)。

疫情期间诊所整改报告范文2

县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加强了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县疾控中心调整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召开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组工作会议

4月11日,县卫生局组织疾病控制中心与卫生监督所在县疾控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创卫工作组会议。会议制定了我组工作方法,要求尽快制定出本工作组的工作方案。

三、食品卫生方面

春节前县卫生监督所对县城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了“三无”食品全面检查,出动20多人次,查缴“三无”食品20多公斤,对3家违法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县卫生监督所二科开展了对学校食堂卫生的专项检查,督促其迅速高效完善食堂、消毒、防蝇等设施,严格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全面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小饮食店。

端午节前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对食品生产、经营的专项检查对文化宫旁的批发部超市食品进行了节日期间的安全大检查,确保了端午节期间我县市民的食品安全。

四、“六小”行业整治

县卫监所与创卫办、工商局、环保局组织联审小组;对我县城区“六小”行业进行了8次集中整治,整治达标家,同时对16家申报餐饮进行联审验收,达标4家,不合格12家,同时,加大了对“六小”行业的整治力度,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各经营户完善相关卫生设施,对三次验收不达标的经营户进行了摸底。对48家不达标经营户责令整顿,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县卫监所对一中、二中等城区学校食堂卫生进行了检查,建立了留样制度,对城北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县卫监所对等大型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

五、对饮用水及冷饮业整治

县疾控中心对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及用水进行了次6监测,确保了城区用水达标。

县卫生局与县工商局、县创卫办、县城管队、县环保局一起,在县工商局就我县冷饮业整治召开会议,会议布置了对我县餐饮业及冷饮业的整治工作。并对我县冷饮业进行了三次专项整治,强制各冷饮户完善相关卫生消毒设施,严禁“三无”冷饮,规范经营秩序,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六、对传染病督查

县疾控中心加强了我县网络直报等疫情报告管理,针对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加强了对呼吸道传染病疫苗的预防接种,加强了对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同时调整充实了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控工作预案,充实了应急机动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节日期间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3月24日,县疾控中心以世界结防日为载体,在县城川琴路进行了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展板,宣传画、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悬挂条幅1幅,展板6块,张贴宣传画200多张,散发宣传单5000多张(册),接受群众咨询1500多人次。

4-10月份,县疾控中心对我县县直医疗单位肠道门诊进行了7次督查,并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了4次督查。

县疾控中心会同卫监所开展了传染病知识宣传,免费义诊多100人次,散发传染病宣传资料400多份。

12月1日县疾控中心组织专职人员开展了艾滋病宣传活动,并邀请县电台进行宣传报道,接待群众咨询500人次,散发宣传单3000多份。

七、城区医疗单位检查

县疾控中心法监科春节前后组织卫生监督员出动30人次,查处5家违规操作诊所,取缔1家非法行医公司。

县卫监所组织对城区医疗单位一次性医疗药、器械进行了一次检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

八、对职业病防治

疫情期间诊所整改报告范文3

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两项活动”

3月上旬以来,在县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卫生局党委联系领导的大力指导下,卫生监督所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深入进行了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开辟了活动阵地,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资料,周密安排了学习内容,统一编印了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分头自学、座谈讨论、撰写文章、专题辅导等多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截至目前,共集中学习16次,每人记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篇,从而使全体卫生监督员的思想认识更加到位,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两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抓好队伍素质教育

为进一步适应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形势,卫生监督所结合“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执法人员的职位要求、个体差异和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通过外出脱产集中培训、坚持学习例会制度、开展经验座谈交流、组织技术理论考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卫生监督队伍法纪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服务理念教育。以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为契机,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写作、专业知识、现场监督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培训,参加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74人。严格落实每周一和周五上午的学习例会制度,累计培训820人次。选派17人次参加了省、市卫生监督员执法技能培训班。通过以上措施,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维护了卫生监督队伍廉洁、优质、高效的社会形象。

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一是于3月中旬举办了全县小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培训班,参加小型医疗机构负责人60人,重点传达并讲解了《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卫生安全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悬挂横幅12条,张贴标语5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接受相关咨询约1000人次。三是结合专项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向监管对象宣传消毒餐具、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和“地沟油”等卫生知识,印发宣传彩页XX0余张,在相关简报、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播发信息6条。四是在“两证”办理过程中对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均进行相应卫生知识培训考试,1—5月份发放《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手册》1500余册,发放《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712个。通过宣传培训,卫生法律渐趋普及,工作成果得以展示,卫生监督进一步赢得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四、全力应对自然灾害,展现监管服务水平

为了有序、有力、有效地应对和处置“4·24”特大风暴灾害,卫生监督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亲自牵头,积极进行周密部署和任务落实,充分体现了卫生监督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对全县13处着火点和相关受灾农户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水源及供水设施等情况现场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配合疾控中心专业防疫人员对烧死畜禽进行了消毒、深埋处理。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全程督导,杜绝了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积极开展了对口帮扶,派驻人员蹲点帮扶昌宁乡大海子村,捐助昌宁乡政府及大海子村帮扶资金7000元。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了“抗灾救灾、整治环境、保护家园”专项行动,保质保量完成了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五、严格许可审批程序,证件发放有序规范

上半年,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责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许可证件的发放程序和许可标准。1—5月份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720件(次),经现场审查合格,复核《食品卫生许可证》75个;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0个;新发和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6个,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个;参与审查验收医疗机构1家,各种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底数清楚,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

六、围绕中心克难攻坚,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一)餐饮消费环节卫生监督管理有力有效。在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行动。一是开展了建筑工地食堂集中检查,于4月底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检查单位11个,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二是采取“错时督查制、延时检查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餐饮具卫生监督采样监测工作,1-5月采样827份,经县疾控中心检验,合格607份,合格率73.4%,对餐具检验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跟踪处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在城区餐饮单位开展了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塑料袋及“地沟油”管理的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了违法行为。共检查餐饮单位325家,覆盖率达100%,查出重复洗用集中式消毒餐具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木筷、一次性塑料袋的餐饮服务单位34家,没收不合格一次性塑料袋XX多只,没收不合格餐具320个,督促相关单位和泔水收集人员签订协议书32份,使我县餐饮服务市场服务秩序明显好转。

(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全面细致。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监督所以城乡结合部、个体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以医德医风、院务公开、规范服务、合理用药、临床检验、院内感染消毒、不良业绩记录制度、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环节为重点环节,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截至 5月31日,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家,乡镇卫生院15家,卫生所及小型个体诊所机构21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40人次,责令改正5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家,卫生监督采样365份,进一步消除了医疗安全隐患。同时,按照省、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综合改革配套文件,卫生监督所积极适应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卫生监督职能,于3月下旬设立了“中医监督科”,制定了《中医监督科工作职责》,并对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中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开始进行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有序。卫生监督所以保障“两节”期间和夏秋季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为重点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原则,采取“错时监督”和“回头巡查”等有效措施,重点对居民社区内、学校及其周边的歌舞娱乐业、旅店业、美容美发业、沐浴场所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初步筛选确定的第二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进行了大力培育,逐一排除了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成效,有效保障了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四)学校(包括托幼园所)卫生集中检查取得实效。按照分级包干和责任到人的要求,采取“错时监督”、“延时检查”和“回头巡查”等有效措施,安排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利用近二十天时间,从食品、传染病、生活饮用水三个方面对各学校(包括各类托幼园所)开展了学校卫生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学生食堂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索证、索票、台帐记录是否真实齐全;是否违法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学校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缺课追踪制度、入托和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实;自备水源的卫生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到位。检查城乡各类学校210家次,出动县乡卫生监督员350多人次,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全部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防止了学校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职业(放射)卫生监管有效推进。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职业病科设置管理工作。近日对xx县人民医疗设置职业病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目前暂挂靠在公共卫生科,已指定4名内科中职以上医师人员承担职业病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职能,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正在申请办理之中,预留5张病床,建立健全了职业病报告制度及健康检查工作档案,有效推进了我县职业病诊断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管理不够顺畅。《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当前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二)卫生监督抽检经费短缺,无自主检测设备,造成采样监测工作难度大,频次不够科学,相关的采样监测和评价缺乏说服力,现有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卫生监督队伍在执法水平、专业结构、人才梯队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综合执法的要求。个别卫生监督员对当前卫生监督形势认识有误区,学习不认真,致使执法措施不够到位,监管质量不够满意。

(四)部分社会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卫生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部分监管对象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等情况时有发生。

八、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

2、继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中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巩固成果,扩大成效,提高全县公共卫生监管整体水平。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着力提升监管质量,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疫情期间诊所整改报告范文4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瞻远瞩,谋划区域全面发展

1、印发了《2018年皇姑区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分解表》(预安排),确定了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重点项目等18项指标年度任务,安排发改局、统计局、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城建局、人社局、环保分局等责任单位作为全区指标的牵头部门,负责各自指标的统计、调度等工作。

2、建立了经济运行预测预警体系和组织调度体系,完善了“周调周汇总、月晒月通报”工作机制,区长于每月3号调度税收、投资、项目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并形成惯例,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开门红、月月红、季季红、全年红。截止目前,常务副区长谷军营牵头,共调度经济指标、协调解决问题每月最少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皇姑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4次,区委常委会议审议皇姑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3次。

3、关于《沈阳市皇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编情况的报告,已于2018年8月22日区人大十八届六次常委会批准通过。按照修编报告要求,完成了《沈阳市皇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版)》的编制工作,现已印发全区。新编制的十三五规划重点突出“两轴、七组团”的产业空间布局、并在原有产业基础上,建立了多元化产业体系,增加了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夯实了产业发展动能和基础。

4、按照区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四个中心”建设和“五高”要求,为了更好地引领皇姑发展,加快“五型”城区、美丽皇姑建设,按照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启动了皇姑区助推“五型”城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皇姑区助推“五型”城区产业发展规划初稿已经完成6次修改。

5、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总体部署,启动了《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皇姑区部分的中期评估工作,旨在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截止目前,市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评估报告已上报上级部门。

(二)服务项目,加快落实有效投资

1、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截止目前,全市792个重点项目中,我区列入51个(新建25个、续建26个),总投资914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20.9亿元。目前开复工项目达到50个,完成投资84.9亿元,全年计划开复工重点项目55个,项目数量比2017年增加18个,其中:今年新出让的6个地块,沈师南、国防工办、怒江街西、水厂、世纪联华等5个地块实现了当年开工建设。为保障项目建设顺利,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项目包保服务体系。通过“千名党员干部进千家企业”活动,进一步明确全区51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包保责任体系和区级领导包保项目责任制。

二是完善项目日常管理体系。建立市、区、项目责任单位三级管理层级,分别统筹亿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情况。明确项目专管员和代办员制度,通过加强项目的调度管理,确保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截止目前,全区共有76个50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平台管理。

三是确立新落地重点项目专项服务组制度。针对新建项目,由区营商局牵头,组织发改、国土、规划、城建、执法、环保、商务、财政、税务等多个部门联合成立项目专项服务组,确保项目在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过程中部门联动、运转高效。美的地产3月1日摘得土地,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公司注册、发改立项、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等一系列工作,3月30日实现开工建设。

四是建立重点项目问题解决机制。围绕重大项目开复工和建设进程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出土地征收、规划审批、配套设施等7类45个问题。通过党政班子专题调度会和区长办公会等形式专项调度、逐一推进。截止目前,已经解决问题30个,其余15个问题也已明确责任、限时解决。

2、投资指标快速增长。针对全区投资工作的特点,发改局积极谋划,摸索规律,合理安排,全面分析形势,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组织和调度,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摸底和调查,使投资计划与具体项目相结合,力争使计划进度更加合理准确。截止9月末,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3亿元,同比增长11.3%,完成市计划的86.6%;预计到年末,固定资产投资必保完成119亿元,同比增长13%,力争完成121亿元,同比增长15%。

结合上级部门简政放权工作部署,规范程序,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立足为企业服务,尽量缩短项目审批周期,加快项目启动。截止目前,全区共完成审批项目4个,备案项目30个,涉及总投资115亿元,节能评估及审查项目4个。

(三)统筹全局,不断加大改革力度

1、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全区18家事业单位纳入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范围,涉及编制681名。皇姑区儿童大世界、皇姑区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皇姑区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处、沈阳奥祥建设公司、皇姑区市政排水管理处、皇姑供暖公司等6家单位已经签订转企交接协议。完成办理人员提前退休手续142人,已经签订转企人员劳动合同42人,其中:皇姑区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皇姑区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处、皇姑区儿童大世界三家单位已经完成全部人员的安置工作。预计年底前,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将全部结束。

2、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稳步实施。根据《沈阳市2018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以及《皇姑区2018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坚持以改革创新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每月18日提报工作台账、工作信息、协调做好驻沈中省直企业深入参与全创改工作等,全力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确保指标任务按进度完成。按照全创改三年评估总体要求,提报了我区全创改三年自评估报告、军民融合、营商环境领导批示、出台文件情况、媒体宣传报道128篇以及与省市互动情况、召开会议情况等。组织了全区军民融合企业、央企、院校、科研院所等20家企业参与了全市创改问卷调查填报工作,邀请市创改办负责我区的三处处长梁国军同志到我区为企业指导,召开了现场培训工作会。按照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根据省、市委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报了我区全面创新改革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全创改台账、整改落实佐证材料等。深入君威产业园、沈阳防锈包装有限公司调研,结合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实际,提报了五篇可复制推广经验材料。提报了2019年全创改工作思路,深入探索和实践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创新做法,积极学习交流、总结经验。

3、深化改革步伐向纵深迈进。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以实施《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为引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7个工作推进组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企国资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金融体制改革、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开展相关工作。建立了工作联络制度,七个推进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承接改革考核工作以及系列日常工作;重新梳理了全区改革试点情况,补录了2014-2017年改革任务;确定了改革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每月提报2篇工作信息。

4、节能减排目标扎实推进。按照“责任明确到领导、任务分解到部门、目标排定到企业、措施落实到项目”的总思路,强化实施、狠抓落实,18项节能减排工作全面铺开,完成了三季度节能减排考核督查工作。截止目前,完成了规上工业企业2015-2017年综合能源消费情况的统计上报,提报了规上工业企业燃煤消费控制任务指标。2家企业开展第一批重点排放企业碳核查工作,分别是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市长城过滤纸板有限公司。3家供暖企业(沈阳市皇姑区供暖公司、沈阳环城供热有限公司、沈阳鑫和鑫供暖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第二批重点排放企业碳核查工作。完成了《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政府管理部门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填报工作。

5、信用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确立信用监测工作机制,包括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创新公示项目及信息量、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等指标数据,通过报送、大数据监测、财金司等方式进行监测评价。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沈阳市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试点示范工作,黄河街道被评为沈阳市政务诚信试点。提报了黄河街道政务试点考核材料,开展了“诚信进万家”主题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150册。调度政府失信案件,第一批政府失信案件(2017)辽01执944号案件和(2016)辽0102执1306号案件均已销案,目前正在调度第二批政府失信案件。

6、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不断开展。积极配合沈阳市开展“双创周”主题活动,组织沈阳军转之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沈阳瑞斯云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主会场现场展示活动。进一步做好“双创”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共上报沈阳师范大学创业孵化基地、沈阳软件出口基地、名仕科技文化产业园、沈阳中肽生物科技公司等四个典型案例。沈阳君威创业辅导基地、沈阳市轻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沈阳电商产业园被认定为市级双创示范基地;辽宁大学科技园(辽宁大学文化科技产业发展中心)、沈阳名仕科技文化产业园被认定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沈阳安搜军民融合军转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设计谷众创空间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

7、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加快。沈阳林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于云计算的多端融合应用服务平台、辽宁途隆科技有限公司途隆云计算平台、沈阳智航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军民融合结构健康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沈阳旋飞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军民多用途无人机作业平台等4个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库,项目总投资达到3.2亿元。共组织7家新兴产业企业,申报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8、京沈合作步伐持续稳定。截止目前,共赴京开展推介项目、招商引资、交流学习等对口合作活动10余次,对接企业30家。在区委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下,皇姑区京沈合作项目共有19个,其中:建成项目4个,分别是“沃+云盘”服务、四维图新物联网车联网、怡园城市长者照料中心(皇姑店)、北京航天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在建项目3个,分别是辽宁农产品交易中心、作坐文化产业园、沈阳科技创新中心;签约项目5个,分别是北京华联综合体、中国北方动漫基地、联想惠商科技沈阳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思源地产服务集团公司;洽谈项目7个,分别是辽宁文化产业基地、万里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中国二维码(辽宁)产业基地、中管正和产城、中化集团辽宁分公司、沈阳广阔供暖节能改造、东北制药节能改造。共向上级部门提报对口合作任务清单和重点活动表各27次,完成投资项目调度10次。

9、“三引三回”有序向前推进。一是引校友回沈阳。全区中小学制作了12部网页宣传片,召开了以120中学、43中学、珠江五校、岐山一校等名校为代表的优质名校“三引三回”工作推进会,在全区形成“名校牵动、重点开花、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引老乡回故乡。组织召开了“引老乡回故乡”皇姑政企座谈会,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沈阳SK实业有限公司、北欧金兰集团等19家公司企业代表参加此次活动,在会上与新西兰中国贸易促进会、沈阳万孚维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乐聚人工智能、农牧宝电商平台四家企业进行了项目签约。与香港瑞丰德永集团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策划召开“一带一路沈阳跨境投融资研讨会”。三是引战友回驻地。组织召开“迎新春、话双拥暨‘三引三回’引战友人才”军政座谈会,成功发出“致战友的一封信”,建立“战友人才”信息数据库。自三引三回活动开展以来,我区通过校友、老乡、战友等渠道,共征集和整理人才102人,先后引入项目多达55个,其中:落地项目31个,投资总额32.6亿元;签约项目7个,计划投资总额12.2亿元;洽谈项目17个,计划投资总额9.5亿元。

10、营商软环境建设逐渐改善。全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重点对市场组5大方面、要素组4大方面工作进行推进,建立每周调度联系制度,每周收集整理成员单位工作进展上报营商办。截止目前,共上报日报告292次,周报告42次,月报告9次;上报工作进展信息58条,其中2篇信息被推送市委营商办;上报先进点位、事迹材料等信息20余篇;提供营商专报素材2期,15项创新举措获得各级媒体宣传;报送区营商局活动进展信息10篇,各类信息9篇。

(四)保障民生,实施物价监督管理

1、妥善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民心网、96123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开展价格举报投诉的查处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来访、咨询、投诉298起(其中民心网投诉件处理结果都被评为5星),办结298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根据新的举报投诉处理规定,经调解,共退回消费者违规收费18900元,做到了事事有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深入开展物价专项检查。共开展5次节假日期间市场检查,重点对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各大超市、停车场、诊所等市场价格进行明码标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累计下达告诫书51份。

3、及时准确监测市场价格。每月6次,对各大型超市172个品种的商品进行采价,并上报市物价局,同时每月上报不少于5篇价格分析报告,共计45篇。按时、按质完成各类价格举报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共计40次。

4、不断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将乐购超市黄河大街店以及昆山路大润发超市做为明码标价工作的试点单位,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查看,积极沟通协调,推动明码标价及价费公示工作全面开展。

5、扎实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不断严格价格认定程序,对于认定结果求真务实,工作人员做到随叫随到、从不敷衍。截止目前,共配合区内执法部门认定刑事案件156件,涉案金额130余万元,进行现场勘验及社会调查110余次。

6、全面加强价格管理。完成公办幼儿园价格审核、网上公示等工作,帮助协调泰山幼儿园关于认定公办或民办幼儿园系列问题,长江幼儿园申报公办幼儿园程序问题,木槿花幼儿园事业编身份认定等问题。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景区门票价格、中小学生住宿费、学校校服收费等有关情况进行调研,接受有关价格方面的咨询148次。

(五)落实政策,全面促进三农生活改善

1、完成水库移民补贴和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合计299人、39.1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建立秸秆禁烧四级责任体系,部署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北部功能区秸秆基本深翻完毕,陵东功能区40亩秸秆已经离田。

2、成立打击“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由发改局牵头,区直各职能部门、各功能区先后6次对区内钢铁行业、铸造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有违规企业。

3、与市林业局签订了《皇姑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确定了2018-2020三年还林计划。完成2017年林地变更数据库的普查和上报工作。

疫情期间诊所整改报告范文5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

(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会议。区食安委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协调工作,针对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全年组织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2次,联络员会议2次,抗震救灾食品安全整治专题会议2次,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题会议4次,召开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专题会议4次,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沟通信息,推动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了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交流及时,实现了我区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共享。全年,共编撰《食品安全工作简报》22期,其中,被市局办公室采用8期,市食安委办采用10期,公众信息网采用4期。

(三)深化“食品安全网”建设,抓好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继续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督网,在各个街办新聘用了一批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充实了监督网络体系,在辖区城乡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对77名协管员、信息员分2次专门组织开展了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安全常识及其广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充分发挥其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了与银江镇协调落实农村家宴监管相关事宜,使农村5桌以上家宴监管备案得到加强。

(四)认真做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各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区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的通知》(办函13号)文件精神,一是制定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并召开了相应会议;二是对农水、卫生、商务、工商、质监各监管环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管理指标评价细则进行分解;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培训学习,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迎检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五是牵头协调组织对辖区各经营企业(门店)的专项整治。于11月底顺利通过市政府的综合评价。

(五)邀请区人大、政协对《食品卫生法》和《药品管理法》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4月25日和9月24日,区政协、区人大分别就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区人大、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在听取区食安委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汇报后,深入企业实地视察。认为:我区在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中,从机构和制度建设方面加大了力度,区政府和区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思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食品放心工程得到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食品安全形势较往年有所好转,已形成了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区人大、政协领导要求各监管部门还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六)积极做好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8.30”地震发生后,区食安委办在第一时间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抗震救灾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部门要做好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检查力度。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责,加强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对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督查督办,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了辖区抗震救灾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畅通。

(七)全力做好问题奶粉事件处置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快速反应。9月12日接市食安委办紧急通知后,区食安委办立即通过电话,分别向区食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传达了关于开展婴幼儿奶粉清查和整治工作的安排,并及时转发了《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川食安委办[2008]13号),随后区食安委会结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发了《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三鹿问题奶粉综合督查的通知》(东食安委〔2008〕1号),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监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区食安委办坚持24小时值班,收集、汇总上报处置工作情况,积极作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二是加强市场巡查力度。根据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辖区乳制品市场联合清理检查工作,重点查看了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是否加贴了“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购买信心。截止12月,辖区内下架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共408430.74公斤,其中液态奶217936.75公斤,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102701.86公斤,婴幼儿配方奶粉87792.13公斤,乳制品全部经过批批检验,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标准”标识后才上市销售。督促超市等零售商为消费者退换奶粉及奶制品累计1554.2公斤,超市、零售商等奶制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退款1261738.35元,指导商主动召回、下架奶粉及乳制品累计435437.19公斤,责令我市三鹿奶粉总商市风驰贸易有限公司退回厂家不合格奶粉1088(听)、24717袋,价值45万余元。同时对风驰贸易有限公司召回的不合格奶粉在仁和垃圾场进行了集中销毁。在此次问题奶粉事件处置中,受理消费者咨询114件、申诉7件、举报1件,均得到圆满处理。

二、重点突出,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一)牵头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国庆”、“中秋”、“8.30”震后及问题奶粉事件等食品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二)区食安委各监管部门与辖区10家重点商贸企业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联合执法检查。于1月15日至18日对辖区各大超市、专业市场、宾馆、景区景点、农家乐、生猪定点屠宰场、餐饮企业等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通过邀请部分企业负责人参与其中,搭建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了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的提高。

(三)开展了食用菌添加荧光增白剂联合执法行动,协助市食安委联合检查组对我区华山农贸市场进行的突击检查,对5个食用菌批发商经营的食用菌进行了现场检验,收缴添加有荧光增白剂双孢菇75公斤。

(四)进行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分别在范围开展了学校、幼儿园、午托机构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75户。

(五)针对我市周边地区出现猪蓝耳病疫情,为防止个别不法商贩从市外盗卖病疫猪肉到我区的一些餐厅、学校、建筑工地等食堂,确保辖区食用猪肉安全,各监管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区内生猪屠宰、猪肉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禁止疫区生猪和疫区猪肉流入我区。

(六)组织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分集中整治、回访和针对薄弱环节再次整治三个阶段,共出动车辆32台次,人员166人次,清理违规流动摊贩115家。同时,检查学校食堂21家,对个别存在饭菜留样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的食堂,现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突出食品安全“三进”活动的开展

一是组织参与在银江镇阿署达村火之舞广场和十九冶弄弄坪劳动者广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邀请西骨科医院和九附二医院的专家现场为村民和社区居民进行义诊、健康咨询、食源性药源性疾病的预防、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等。共计发放《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读本》200余本,发放“关爱生命,呵护健康”宣传挂图50余张、家庭常备袋装药20袋、家庭小药箱10个及合理用药、食品卫生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消费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产品质量月、拒绝假劣保健食品等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以“绿色和谐校园”为主题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六一”前夕,工商部门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食品安全和识假辨假知识,使4000余名学生受到培训,让食品安全伴随学生身边。四是进一步拓宽宣传的覆盖面,通过媒体、报刊及食品安全网络等多种宣传平台,及时报送和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在全区营造起了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齐抓共管,重在治本,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一)加强源头治理,监管关口有效前移。1、加强生猪宰前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屠宰加工。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以来,加强了对屠宰场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他们公平竞争,守法经营,严防私屠滥宰和生产注水猪肉。一方面同各屠宰场签订了《“放心肉”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把“放心肉”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实行肉品加工质量业主先行负责制。另一方面采取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严格执法检查,强有力的监管、高密度的检查,有效震慑了生猪屠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使业主自觉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确保了肉品品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辖区生猪屠宰市场。一年来共屠宰检疫生猪46406头,检疫出不合格生猪17头,其中高温15头,销毁2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车辆50台次,开展对生猪屠宰场执法检查146次。

2、加强市场监管,严禁无检疫证明、无检疫印章、无产品合格印章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销售,共出动市场监督238人次,查处销售不合格上市猪肉4头,并督促银江镇兽医站严格按照检疫“四到位”原则对辖区内两个农村集贸市场(五道河市场、倮果市场)开展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严禁未经检疫的肉品上市销售。

3、加强市场复检工作,市场复检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在市场复检中,共检疫牛肉2100头,羊750只,活鸡147000只,活鸭7500只,白条鸡69000只,白条鸭196500只,冻制品352500公斤,腌腊制品46500公斤,复检猪肉6235头。严格做到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屠宰检疫率100%,耳标、证明回收率100%,对检疫出来的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4、加强对出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截止到11月15日,共检疫鸽子245只,犬只33只,驴肉250公斤,猪肉2150公斤。

5、结合市每年春秋两季开展的执法大检查及日常监管,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对辖区农资市场开展了多次拉网式检查;每个季度对辖区内的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动物医院、宠物诊所进行拉网式检查。

6、开展农贸市场和生产基地农药残留检测,组织对西海岸市场、旺客隆超市、九附六农贸市场、华山农贸市场现场监测4次,监测蔬菜品种65个,合格率100%。配合市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完成了饲料监测采样、瘦肉精监测采样和兽药残留监测采样任务,饲料采样7个,瘦肉精监测采样100个,兽药残留监测采样30个。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力度,有效制止违法行为重点对辖区内饮用水、饮料、面条、米线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杜绝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及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8.30震后加大了对抗震救灾急需食品米、面、(瓶、桶)装水、食用油等生产企业的监管检查,确保抗震救灾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对发往灾区的食品协调企业组织生产,配合市质检所进行抽样检验,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灾区。全年来对辖区内的食品企业巡查、检查126家,查处违法案件9件,违法货值金额2.5万元,处以罚没款1.8万元。规范了一批小作坊。

(三)积极推进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1、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针对流通环节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5.12汶川地震发生以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涉及到的奥运食品安全以及“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乳制品为重点,突出抓了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牛奶及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水产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重点,加强对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食品的检查。重点检查过度包装、搭售食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节日市场和季节性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