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写的诗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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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写的诗范文1

一、造型部分

首先我们先从构图谈起,写生对象在画面中的安排是我们大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它的上下左右都需要大家根据自己写生对象的角度和意图来安排,由于视平线的原因人看画面中线总觉得靠下,这样我们在安排写生对象时,就要人为的往上安排一下,大致比例为1∶3左右,左右位置的安排要根据对象的角度来确定,如果时正面可以考虑画面中间的位置,侧面可把五官方向一侧的位置稍微大一点。

其次,形体的准确是在绘画中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石膏像基本几何形要准确,比例要适中,找出动态线,准确的安排五官的位置,在以五官位置为标准向外找形,即先由外向内画,再由内向外画。(2)石膏像是根据人像特征来做的,也就是说人像的结构特征是我们大家最重点理解的,每个形、每个骨点、每块肌肉,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连接的、转折的,凹凸关系是怎样的,可以在绘画时用一些动态线把他们找出来。(3)绘画时要时时注意正确的观察方法,不要总是盯着一个地方,可以用一些测量的方法来定位。(4)大形与小形之间的关系不是一下子画出来的,只有在大的形体关系出来后,层层深入逐步画出。形体的取舍和刻画的深入程度,要根据它门的明暗关系来确定,一般在交界线上的形要刻画的深入些,在暗部和亮部的形刻画的可以虚一些,简单一些。

二、明暗部分

首先应注意三大面和五调子。三大面指的是,黑、白、灰;大调子指的是,亮部(高光)、灰部、明暗交界线、暗部(反光)、投影。交界线在三大面五调子中像一根顶梁柱撑着其它部分,在塑造中它和灰部、暗部当中的反光相连,它们之间是随着形体的转折而转折,线条的排列也随着形的转折方向而排列,交界线一般在光线对比强烈的部位,交界线的分量要重一些,对比强烈一些,光线对比较弱或远处的形体,交界线的分量就弱一些虚一些。交界线是连着结构形体的纽带,把形体转折的关系通过交界线表达出来,只要有起伏变化,有光线的照射就有交界线,只要画面是立体的就必须有交界线。在石膏像中要以一个主要的光源为主,这样它从上至下就有一条主要的交界线贯穿着,大的明暗关系就有了。

下面再谈一下暗部在画面中的关系。暗部在素描中是必须存在的,没有暗部也就没有亮部。由于角度不同,光源的方向不同,暗部面积的大小也不同,当暗部的面积较小时,它的形体关系就显得更为重要,准确度要求更高。当暗部的面积较大时,我们就要以暗部的形体刻画为主,可以把暗部的形体,重新分为亮部、灰部、暗部来刻画。反光也是暗部的一部分,没有反光的暗部就是一个平面,而每个暗部的反光都是必须存在的,只是对比强弱不同罢了。在石膏像中,由于光源的照射,它的反光还是比较强的,反光的强度虚实也是不同的。暗部轮廓线的处理,也是非常讲究的。我们在画短期作业的时候,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画背景,这样轮廓线的虚实转折关系就是非常的注意,该往石膏像本身归纳的就应归纳进去,属于背景的就应注意轮廓线的虚实过度。轮廓线本身也是结构线,它的转折也反映了形本身的起伏变化,是十分关键的。

投影严格起来应属于暗部的一个分支,一般情况下靠近写生对象的较重,越往远处越虚。投影由于写生对象本身质感的不同强度也不同,一般比较亮的物体,投影也相对较亮,物体本身色调较重质感较粗糙它的投影也就相对较重。另外投影本身也代表着一个面,对形的起伏起衬托作用,没有投影的形是没有立体感的。所以说投影是非常重要的。

苏轼写的诗范文2

2、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3、喝水不忘挖井人,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4、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5、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6、父恩比山高,母恩比海深。

7、知遇之恩当永生不忘。

8、鱼知水恩,乃幸福之源也。

9、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苏轼写的诗范文3

介绍:苏州大学,简称“苏大”,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入选“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入选“111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校前身是东吴大学,创办于1900年,为中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1952年,东吴大学之文理学院、苏南文化教育学院、江南大学之数理系合并组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学校复名苏州大学。其后,苏州蚕桑专科学校、苏州丝绸工学院和苏州医学院等相继并入苏州大学。

(来源:文章屋网 )

苏轼写的诗范文4

    起诉状的内容和写法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为便于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BP机等)。

    (二)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请求离婚,有多项具体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如在离婚案件中有三项具体要求的,写为:①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给付抚育费;③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债务依法承担。

    2.事实与理由。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在离婚案件,一般要写明双方何时结婚,婚前感情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变化情况,何时因何原因关系开始恶化,以致发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说明请求准予离婚的理由,并引用婚姻法有关条款;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提出处理意见,便于法院依法审理。

    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件除写明起诉状副本×份外,提交证据的,还要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数量。最后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

苏轼写的诗范文5

恩格斯说,人从动物进化而来这个事实,决定了人永远不可能完全脱离动物性。什么是动物性呢?简而言之,动物性就是自私性,就是由自私产生的贪婪、争斗乃至尔虞我诈、巧取豪夺。因为任何人都难免会有私心、私利和私欲,所以,面对金钱、权力、地位、荣誉、美色等现实诱惑,很容易搅扰起人内心的欲望、焦躁和冲突,这是人类社会一切不和谐现象之根源。怎么才能理性地面对现实诱惑,实现人内心的和谐呢?

中国古代哲学博大精深,“和合”思想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它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和理想追求。要实现人内心的和谐,必须进一步肃清过去长时期里占主导地位的“斗争哲学”之残余影响,在坚持哲学原理的基础上注重领会和掌握中华民族传统的“和合”哲学。

早在三千多年前,中国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了“和”字。西周时期,周太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更是经常运用“和”的概念来阐发他们的哲学思想和文化理念。“和”不是盲目附和,不是不分是非,不是无原则的苟同,而是“和而不同”。“和”的思想,强调世界万事万物都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成。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和”的思想亦称“和合”思想。所谓 “和合”,就是“人和、祥和、和睦、和以处众、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内和外顺”,就是通过“和”而达到“合”。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之所以历经磨难而绵延不衰,屡处逆境而昂扬奋起,就是因为有这样博大深邃的思想,有一种内在的强大凝聚力。当今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继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特别要倡导“和合”。对于任何人而言,都需要注重领会和掌握中华民族传统的“和合”哲学,切实认识“和合”思想所内蕴的真理性,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将其内化到自己的心灵中去,为实现内心和谐奠定应有的思想理论基础。

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是哲学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哲学的全部,哲学还包括诠释人的本性、人的利益、人的权利、人的价值、人的自由、人的发展等内容的人学。人学是人的哲学的核心内容和精华所在,但也不能等同于人的哲学。人的哲学还包括人生哲学,它是对人生、社会的思考和关爱,要回答的是我是谁,你是谁,他是谁,人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如何才是真正作为人而生存,如何才是有价值的人生,如何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特别是人内心的和谐,使人类过上道德、自尊、和谐、幸福的生活,等等。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的内心感受不仅决定于自己的修养和调整,更决定于他人及社会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因此,一个人要实现内心的和谐,不能仅仅局限于心理、心态的自我调节,还应该注重人际关系、群体关系、个人和群体关系范畴的行为调节。怎样搞好这种行为调节呢?

首先,、体谅包容。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既要“求同”,也要“存异”,二者不可偏废。能不能“存异”,敢不敢“存异”,会不会“存异”,很重要的一条,在于能否体谅包容,能否正确对待别人的不同意见和不同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对别人都应该宽容一点、谅解一点、豁达一点、“糊涂”一点,能够听得进不同意见甚至比较尖锐、刺耳的意见,能够容得下不同信仰、不同世界观、不同思维方式、不同生活方式的人。要有自知之明,能客观地认识自己;也要有容人之量,能公正地对待别人。只要无碍大局,无妨大目标,一切“异”甚至是反对自己的“异“都要能够包容得下。一个人有了这样宽阔的胸襟,海纳百川,虚怀若谷,实现内心和谐就有了可靠的思想前提。古语云“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其次,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人与人的思想认识、行事方式、利益所在不可能完全相同,人际关系中或多或少地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和冲突。因此,一个人在同其他人的交往中,要多做“活血化瘀”的协调工作,理顺关系,理顺情绪,尽可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决不要动辄上纲上线、戴大帽子、激化矛盾,结下死疙瘩。人总是有优点有缺点,有长处有短处,不能把自己的长处搁在脑袋上来回晃悠,把人家的缺点抠出来跟自己的优点比。要通过理解和谅解,加强了解,消除误解。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一个人在同别人发生认识分歧、利益纠纷、行为冲突的时候,只要将心比心地来个换位思考,站在别人的角度和立场上设身处地想问题,很多矛盾都是比较容易化解的。

第三,淡泊私利,志逾鸿鹄。不少人把个人的私利看得过重,往往因争名争利而伤害了同志之间的感情,既造成了人际关系的隔阂,也使自己的心态陷入不正常的畸形境况。认为,利益不仅作为一种个人的东西或众人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且是作为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的利益有关。因此,我们不能一概否定个人的利益,不能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但是,人类社会并不是某一独特利益垄断的天下,而是许许多多利益共享的天下。一个人在考虑和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也要顾及别人的利益和国家的法律规范,不能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更不能视法律法规如儿戏,为所欲为,贪赃枉法。如果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患得患失,甚至勾心斗角,不惜损害集体、伤害同志、危害国家,那无疑是很不好的,甚至是有罪的。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要用高尚的精神境界来对待这些问题,淡泊个人名利,不计私人恩怨,把主要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为社会作奉献上,在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志逾鸿鹄,行若赤金”。“志”有远大、高尚的追求,“行”有坚毅、纯洁的品位,应当有这样的修养和素质,这才是一个人内心和谐的最高境界。

第四,以诚待人,以信对人。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就是说,襟怀要坦坦荡荡,讲话要实实在在;赞扬人不华丽溢美,听意见要虚心认真;策略灵活不世故圆滑,内外有别不故弄玄虚,确实做到诚恳待人,平等待人。有了这种诚恳待人的态度和作风,就容易取得别人的理解和信任,容易以和谐的心态处理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般来说,真诚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会真诚地对待自己;自己对别人讲信用,别人也会对自己讲信用。只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能够长期这样坚持,自己的内心自然就会经常处于和谐的状态。现在,公共道德失范,社会风气滑坡,许多人在人际交往中不讲诚信,说的是一个样,做的又是一个样,人格分裂现象很严重。这样一来,他们的心态不可避免地要经常处于一种疑虑、猜忌、烦躁、愤懑的状态,不可能实现内心的和谐,而这种内心的不和谐必然又要增加社会的不和谐成分。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努力重建社会诚信,使诚信真正成为社会的根本准则,成为人内心的价值尺度。

苏轼写的诗范文6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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