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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建议范文1
3月9日与办理了公司财务会计账务交接,我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现就财务管理工作提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严格规范管理,即以《会计准则》为规范:
1、明确科目设置(科目名称、用途、主要会计分录)。
2、根据对项目部管理要求决定科目设置级别。
3、按会计期间结转账目,结算经营成果,提取所得税。
4、依法纳税、合理避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要加强工作协调。
二、凭证管理
1、订制凭证粘贴簿,以方便票据粘贴和合同、纪要、出入库清单、工资表、法律文书等附件粘贴;报销凭证要留有足够的空白处,以方便审核审批;记账凭证摘要简明扼要。
2、建立财务资料档案,按会计期间与账簿一并保管,以备查询。
3、账簿装订达到:整齐美观、序号清楚、利于翻阅、方便取证。
三、财务软件使用
财务软件由集团公司提供并授权管理。
四、核算管理
1、各个项目部实行单独核算、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一次性结转;零散项目先进入明细科目,工程结算完毕后进行结转。
2、公司管理费开支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直接进当期损益类科目。
3、工程结算带来的 “应收账款”——专指工程款,其他款应收项列入 “其他应收款”。
五、公司财务管理原则
1、 实行“统一领导、监督管理、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筑公司配置一名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会计员(出纳),制定财务管理规范,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工作建议范文2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从全年粮食生产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抗旱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抗旱保苗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牢固树立“抗大旱、促春管、夺丰收”的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狠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对可能发生供水短缺的城镇、农村认真摸底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三、强化预案,统筹水源,努力扩大浇灌面积
根据旱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启动抗旱预案,保障抗旱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旱骨干作用,优化配置抗旱水源;要求各级灌溉泵站、水井及汾河灌区管理单位,要利用各种水源,及早动手,全力开展抗旱灌溉活动,努力扩大灌溉面积,确保冬小麦适时灌溉,确保春播春种工作正常开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好基础。
四、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应急抗旱能力
进一步加大抗旱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水源工程和灌溉工程建设,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不断提高抗旱应急能力;对抗旱用油、用电优先给予保证,并给予一定补贴,减轻群众抗旱负担。
工作建议范文3
20__年4月,我市全面启动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三年来,30个创建镇规模迅速扩大,产业迅猛发展,功能显著增强,面貌焕然一新,先后两批22个镇通过市达标验收,不仅打造众多璀璨明珠,引领着全市城乡的城镇化进程,而且以此为契机,开工建设各类项目437个,累计投资达140多亿元,为区域经济发展架设了新引擎,探索出一条“群众享实惠、镇级得发展、徐州增活力”的三赢成功之路。
肯定成绩,也应看到不足,如整体创建还不平衡,镇级综合实力偏弱,规划、管理等环节有待加强,土地、资金等瓶颈亟待破解等。2013年7月,我市召开了现场推进会,作出了“要在三年创建达标基础上,推进中心镇提档升级、加快培育小城市”的决策部署。现就中心镇建设的推进,提出几点建议。
一、坚持科学定位,在规划修编上提档升级
把规划定位的提升作为中心镇提档升级的龙头工程,拨出专款,聘请专家,集中推进。建议遵循四个原则:一是适应需求,既要满足重点中心镇、特色小城镇相应的指标要求,又要立足长远,为培育发展小城市留有足够空间;二是符合实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生态、产业等各方面情况,体现科学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形成体系,不仅要编制总规、详规,还要积极推进产业、土地、生态、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促进无缝对接,形成完整体系;四是确立权威,强化刚性约束,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规必依”。
二、坚持实力支撑,在产业发展上提档升级
把产业发展的提升作为中心镇提档升级的基础工程,建议实施四大计划:一是园区载体建设计划,着力抓好中心镇工业集聚区、产业园区的硬件配套、软件环境,打造镇域经济的优势平台和新增长极;二是支柱产业发展计划,着眼区位、资源等优势,采取土地、金融、减免税费、优质服务等切实措施,努力形成“一镇一品”;三是龙头企业培育计划,着力打造规模大、利税高、成长性优、产业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大企业;四是高效农业富民计划,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生态观光农业,推动农业向优势产业升级、向优势区域集中,既带动农民增收,也打造中心镇建设新亮点。
三、坚持区域特色,在风格独具上提档升级
把区域特色的提升作为中心镇提档升级的核心工程。建议:一是在选准方向中凸显特色,立足于全市大局,结合各自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地形地貌,统筹确立个性发展的特色之路,宜工则建设工业强镇,宜商则建设商贸大镇,宜游则建设旅游重镇,还可打造精品镇、生态镇、风情小镇、水乡古镇、历史文化名镇等;二是在着力推进中培育特色,集中财力、物力、人力、精力,促进项目实施,强化质量监管,确保高质量、出精品、树样板,抓好设计风格、色彩色调、文化元素运用等细节,形成独特的个性和品格;三是在追求和谐中展现特色,我市虽为平原,但有山有水,河湖众多,中心镇建设要注重依附、保护、利用自然资源和景观,依山的显山,傍水的露水,实现城镇风貌与自然环境协调交融,展现出镇村独具、有别于城市的自然之美。
四、坚持内涵培育,在文化彰显上提档升级
把文化内涵的提升作为中心镇提档升级的铸魂工程。我市历史悠久,是两汉文化的发祥地,同时红色文化、大运河文化、故黄河文化、佛教道教文化等均有丰厚积淀。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在中心镇尤其是特色小城镇建设中应加以开发利用。建议:一是增强文化意识,从总体谋划到具体规划,从单体设计到建设施工,都要吸纳文化元素、注入文化内涵;二是深入文化挖掘,注重历史遗存和传统文化的保护、挖掘与开发,嫁接生态文化、展示民俗文化,充分体现多样性;三是释放文化魅力,紧扣文化精髓,建设一批文化景点,细节体现文化元素,使中心镇在文化熠熠生辉中被赋予灵魂,充满灵气。
五、坚持生态第一,在田园风光上提档升级
把生态水平的提升作为中心镇提档升级的圆梦工程。回想改革开放之前的镇村面貌,虽然物质并不富足,但生态环境十分和谐,有河就有鱼,有水就有虾,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一直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一种美好的记忆。因此,建议我市的中心镇提档升级工作,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一是观念与行动要同步推进,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生态意识,尽早明确中心镇的生态环境指标要求,编制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二是修复与保护要同时发力,按照“六整治、六提升”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标本兼治,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现象发生;三是完善功能与生态可持续要同等重视,扩张城镇规模时考虑生态承载能力,完善城镇功能时兼顾生态资源配置,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发展高效的生态型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坚持政策支持,在优化保障上提档升级
工作建议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惠建力”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100%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强化沟通协商,严格落实各项办理制度,扎实做好承办任务。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责任分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形式,对于了解社情民意、改进自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工作,把办理答复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绩的重要抓手,认真部署安排,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业务科室承接、具体责任人办理的工作机制,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明确办理标准和时限要求。及时听取并研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保障了建议提案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
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办理质量效率。一是及时接收提案,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执行《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接收交办建议提案,并及时上报分管和具体承办人员信息。根据承办建议提案所涉及的内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人、办理时限、质量标准,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实行跟踪问效。二是严格执行办理期限要求。明确各责任科室、具体承办人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办理期限要求,按期办理完毕。对于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及时提交延期申请,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能够及时、快速、高质量办复。三是严格答复质量。将严格答复质量纳入办理全过程,做到答复诚恳、内容具体、逻辑通畅。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互动,随时告知办理进展情况,办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告知办复结果,确保答复有始有终。
工作建议范文5
摘要:开展量刑建议,完善公诉求刑职能,是公诉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量刑建议制度不仅是进一步完善公诉权,增加量刑透明度,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司法公正的成功实践,也是对提高公诉人员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的一种检验,更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量刑建议 公诉权
量刑建议权属于司法“请求权”,是公诉权的一部分。开展量刑建议,完善公诉求刑职能,是公诉改革的重要内容。量刑建议制度的司法实践历经数年尝试,高检院于2005年7月正式下发《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将量刑建议制度作为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部分地方检察机关试行。2010年10月,高检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试行量刑建议工作。同年11月,两高三部的《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对检察机关继续完善量刑建议制度,逐步扩大案件适用范围,注重量刑建议的质量和效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一、实施量刑建议制度的意义:
推行量刑建议制度不仅是进一步完善公诉权,增加量刑透明度,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司法公正的成功实践,也是对提高公诉人员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的一种检验,更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
(一)促使公诉“量刑建议”与审判“自由裁量”良好互补。
实践中,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量刑提出建议,并不会影响法官“自由裁量”,因为量刑建议是一种司法请求权,不具有终局性。而法院自由裁量权是审判权的一个方面,具有终局性,对于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否采纳、采纳的程度完全由法院自己决定,因此,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不会干涉法院行使自由量刑权,而是给法院在量刑裁决时提供了直观的参考。同时,推行量刑建议有助于程序公开,对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有一定的制约,使量刑建议与自由裁量之间能够形成良好互补。
(二)量刑建议吸收“诉辩交易”积极因素,节约诉讼资源。
量刑建议吸收了诉辩交易的积极因素。实行量刑建议制度,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就量刑问题展开辩论,既有利于促使被告人认罪,也有利于争取法院对其作出有利的裁判,无疑是对诉辩交易积极因素的吸收,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节约有限的诉讼资源。
(三)量刑建议制度促进程序公开、公正。
目前,法官的合议过程比较封闭,存在一定“暗箱操作”现象。公诉人在审理过程中发表量刑建议,辩方对此展开有针对性的辩论,使控辩双方及旁听群众对被告人的量刑有大致的了解,为法官量刑提供极具参考价值的素材,实际上相当于在庭审中增加了公开的“量刑听证”过程。同时量刑建议制度使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有更多的辩护机会,与公诉人进行平等对抗,实质上是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和对其诉讼权利的保障。所以量刑建议既是将法官的合议置于无形的监督之下,提高量刑裁判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也是尊重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程序公开、公正。
(四)量刑建议制度有助于增强公诉队伍整体素质。
公诉人常常认为自己是负责“定罪”的主体而忽略了如何量刑的问题,长此以来,公诉人没有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高度重视,甚至错误认为“法检是一家”,即使公诉人控辩不力,还有法院把关相助。这种“一家人”的诉讼观念使得控审合一、控辩失衡,其结果导致了程序的不公正。实行量刑建议制度,使其认识到,公诉人和法官并非同一个战壕里的人,公诉人的地位只是刑事诉讼的控方,要取得胜诉,必须深入审查案件、充分收集证据,而不是依赖法院。另外量刑建议准确率不高,也使辩方对检察机关的公诉人的量刑建议产生置疑,从而使公诉人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实践,提高公诉队伍整体素质。
由于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制度刚刚起步,目前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在实施量刑建议时,还存
二、实施量刑建议制度的难点:
(一)量刑标准宽泛,量刑情节复杂,导致量刑不准确。
现行刑法设置的法定刑幅度较宽泛,刑法适用原则较抽象,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大。比如在实践中,对于三至十年这样的量刑档次,由不同审判员得出的判决结果出现一至二年的差异十分普遍,在适用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上的差异就更大。量刑裁判要依照刑法总则和分则的有关规定综合判断,虽然各情节的量刑在法条中表述明确,但是法律对如何比较、平衡、综合各种量刑情节的同时适用没有明确规定,而量刑情节本身内涵复杂、多样、不易把握,且操作性不强,因此带来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特别是当一个案件中有多种量刑情节并存时,或存在多个同向甚至逆向的量刑情节时,如何衡量只能依靠经验和个人意识,因此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其直接后果就是可能造成量刑结果的差异。此外,对缓刑及罚金刑的量刑建议难以把握。公诉人对法院判处非监禁刑或罚金刑的预判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和指控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于刑事案件量刑建议的认识未能统一。
法院对于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存在不同的认识。有的审判人员认为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未对刑事案件量刑建议予以认可,因而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案件量刑建议采信与否并不违背法律;有的则认为检察机关的刑事案件量刑建议是对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侵犯,因而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干脆不予理会。加上现有法律确实未明确规定有刑事案件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对于审判机关不采信刑事案件量刑建议也无可奈何。
(三)量刑建议和法院判决缺少明确的量刑依据和法理说明,不利于执法统一和息诉服判。
长期以来公诉人比较注重对案件事实、情节的认定,以及定性的正确与否,相比之下对量刑建议的规则依据和法理说明则研究较少,量刑建议规则尚没形成统一规范。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容易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是同一公诉人或者同一检察院的不同公诉人之间会出现量刑建议不均衡的情况,给人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随意性大的感觉;二是建议量刑的幅度很大,表面上是给法官留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实际上对法官量刑的借鉴和参考价值非常有限,且难以体现检察机关对各被告人在刑罚处遇上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同时,法院判决对量刑建议也鲜有回应。从正规文书来看,量刑的理由和依据始终说法模糊,让各方有“雾里看花”的感觉,不利于息诉服判。
(四)在量刑建议与判决结果差距较大时缺乏必要的回应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手段,影响法律监督职责的履行。
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以后,对法院进行相关的量刑监督明显不力,而且最多只能实现结果监督,对过程的监督更是一片空白。法院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不采纳或者明显超过量刑建议的范围量刑的,从理论上必然存在需要进行法律监督或者进行抗诉的案件。实践中,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检察机关对此能够采取的监督制约手段有限。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只有量刑畸轻畸重的,检察机关才能抗诉,而如何掌握畸轻畸重和偏轻偏重存有认识分歧,所以实践中大量存在的是偏轻偏重情况,无法采取抗诉手段。抗诉作为法定监督手段,条件和要求相对较高,刚性有余而灵活性不足。对于偏重偏轻(有的法定量刑幅度上下达七年)的,就没有合适的监督手段。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工作通报的方式就法院量刑不平衡的一类问题向法院通报,是否回复由法院决定,如果法院不愿意回复,则造成监督的被动;即使法院回复表示接受,但是对实际已经发生的个案无法产生影响。同时,对量刑程序中的不当行为也缺少监督手段。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为规避量刑的法定程序或内部审批程序而调整量刑,如有的案件为规避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减轻处罚的程序,直接适用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
三、完善量刑建议制度的建议:
(一)深入理解刑罚制度的设置及量刑规律,确定科学、统一的量刑规范。
首先要确定各类重点、高发案件的量刑基准,即对于某个抽象的个罪,在不考虑任何量刑情节的情况下仅依其构成的事实所应当判处的刑罚量。在确定个罪量刑基准的基础上,再明确各法定从重、从轻量刑情节的增减刑期幅度。对于个罪量刑基准以及法定量刑情节增减幅度的确定则必须建立在对应法院近两年相关案件判决情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之上。对一些疑难复杂,存有争议或者是新罪名的案件,一时难以把握的则不宜提出量刑建议。针对量刑建议与法院判决中刑期一致但刑种不一致、特别是拘役和有期徒刑的选择差异明显的情况,可根据量刑标准设置相应的判断依据。此外,针对部分案件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量刑建议时需做出明确选择的情况,可以根据量刑指导确立相关的考虑因素,比如按照量刑指导进行计算,计算刑期少于法定刑的,可以作减轻处理,未少于法定量刑档次的,可作从轻处理;经计算属于从轻处理范围,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减轻处罚的,并不具有两次以上犯罪或劳动教养前科情节的,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二)建议由上级院出面,争取政法委的支持,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取得共识,争取相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对量刑建议工作的支持配合。
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检察机关也应放开束缚,依法履行对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必要时,对推诿扯皮,不配合量刑建议工作的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树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威。
(三)建立不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书说明解释机制。
为了发挥量刑建议的审判监督作用,制衡一些由审判人员在判案时的随意性,有必要建立法院在判决书中对量刑建议的评判机制。就是审判机关在判决量刑时,应对采纳或不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在判决书中进行评判,说明理由。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的一种具体量刑意见,如不被采纳,审判机关应向公诉方说明不采纳的原因及法律依据。这与在判决书中对辩护人辩护意见进行评述是同样的。量刑建议采纳与否的评判,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如量刑建议确实不应被采纳,也利于检察机关寻找问题,及时总结,提出量刑建议水平。如量刑建议应采纳而不被采纳,审判机关不采纳的理由不成立,符合抗诉案件的应依法抗诉,不符合抗诉条件的但属量刑不当的,也可以依法提出纠正意见。这样以便发挥量刑建议应有的审判监督作用。充分体现检法两家“分工、配合、制约”的关系,共同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
工作建议范文6
关键词:离退休干部 待遇 作用
离退休干部是重要的社会成员,他们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较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当前做好老干部工作既是尊老、敬老、爱老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促进离退休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保障。现将本人在老干部工作中的一点体会总结如下:
一、我局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离退休干部32人,其中女干部9人,党员22人,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3人,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1人,其中大多是自建库初期就一直在水库工作的同志,他们为水库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因此,从局党委到每个职工,对老干部工作都非常重视,对每一名老同志都非常尊重,从组织上、生活上、待遇上等各方面予以关心关注,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二、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确保老干部在政治上不落伍
1.切实抓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为了充分发挥老干部支部在离退休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每季度开展一次老干部支部活动,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及重大事项。定期组织老党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先后到西柏坡、红旗渠、城南庄纪念馆等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重温老一辈革命者的光辉历程。
2.加强老干部思想文化建设。坚持将老干部工作与开展学习干部作风建设年、创先争优、纪念建党90周年、党的“十”等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使他们能及时了解时事信息和社会动态。坚持每年为离退休支部和每位老干部订阅党报党刊。在离退休职工中开展了摄影、书法、绘画、文学作品等征集活动,共征集到回忆录、书法、绘画等5副。利用主汛期老同志回水库居住较多的时机,组织开展太极拳、老年健身操等培训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3.坚持走访慰问和情况通报制度。重大节日前,局主要领导或分管局领导都亲自带队到老干部家中走访慰问,向他们通报水库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局每年召开的职代会都邀请2-3名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使老同志及时了解水库的发展、改革、管理情况,并参与水库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
4.不断完善老干部活动场所的软硬件建设。在离退休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联强、高柱两个生活小区,分别设立了老干部活动室,建筑总面积达90多平米,活动室内购置了桌椅、象棋、麻将等娱乐物品,常年开放,专人负责,使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乐,有所寄托。
三、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确保待遇到位,服务到位
1.积极落实离退休“两费”。坚持按时为离退休职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使离退休同志能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及时就医。
2.完善离退休医疗待遇。我局每年组织离退休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了离退休职工健康档案,局医保室人员能够及时掌握离退休职工的健康状况,为他们就医、用药提供必要的建议、指导。
3.及时落实工资政策,确保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上级出台的各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及时报批、兑现或向社保局申请结算。局财务每年及时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补贴和年终一次性慰问金。
4.积极落实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先后积极向厅推荐了2名特困离退休职工帮扶对象,在厅老干部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争取上级帮扶资金7000元,为特困老同志解决了燃眉之急。
四、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1.积极搭建平台,支持老干部参加水利建设。多方协调,引导老干部参加水利建设,发挥专业特长。退休干部朱明义、王德文同志在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建设中担任监理,不论严寒酷暑,条件艰苦,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为保证工程质量、工作进度付出自己的努力和汗水。
2.积极推荐老干部参加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推荐郭仲斌、曹建楼等同志多次参加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其他老干部交流思想,汇报自己的思想成果,为老干部工作付出努力和心血。
3.支持离退休职工参与社区管理。良好的社区环境离不开每个居民的支持和配合,更需要有居民代表来参与和帮助社区管理。我局积极配合退休职工司冬梅同志参与社区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居民和社区之间搭建了良好的桥梁和纽带,居民相处融洽,社区管理工作顺畅。
五、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加深,一些问题也显现出来。如老年人活动场所极其缺乏,不能满足老同志的需求,活动场所内的服务质量、服务条件也不尽如人意;其次,虽然我们的退休干部中有许多能力较强、经验丰富,但是缺乏参与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的平台和机会,才能无法充分发挥。
建议加大老年大学的服务范围,使更多的老干部能参与进来;改善办学水平,调整课程设置,满足老干部的学习需求。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老干部在活动中有所学、有所乐。希望各级老干部管理部门能积极为老同志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引导他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社会需求,通过建言献策、专业指导、技术服务、政策咨询、关心下一代等各种方式,为经济建设发挥余热。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