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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招标范文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厦室内装修
2、建设地点:**路1#
3、计划投资1700.00万元,投资性质:单位自筹,已到位资金1700.00万元。
4、功能布局: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5、工程类别整栋装饰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含灯饰、卫生洁具及相应管线)。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中标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和本招标书的其它条款、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
2、取费标准
2-1、土建工程:按现行定额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建价〔2002〕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人工调整暂调系数按*建定〔2001〕第09号文进行调整,列入税前报价;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卫生增加费执行郴建定〔2001〕第011号文。
2-2、安装工程(含水电安装、采暖通风、管线敷设):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市场价执行。
2-3、装饰装修工程: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建价〔2002〕第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以及有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1、本工程报价不含劳保统筹基金(开标前,建设方按有关规定预缴劳保基金,开标后按实际规模核算,多退少补并纳入总造价)。
四、主要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材料的采购由业主和乙方共同考察后,经业主和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建设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参照国家现行工期定额、结合业主实际情况确定为***天;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工期。
六、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竣工时,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七、合同签订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由建管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建设单位报经市招标办批准,有权从未中标单位选定一个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承包。
2、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结算:本工程以中标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增减部分(即招标时未予以计算或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以及合同工期内因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引起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的变动,应予以调整。
本工程结算委托*****审定。
4、工程价款的拨付: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工前10天,按中标价的10%预付工程备料款;其后,每月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的60%拨付。
工程款(含备料款、进度款)拨至中标价的60%时,停止拨付;其余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后两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和奖罚办法:
5-1、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工程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按中标价的2%奖励;质量等级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按中标价的2%处罚。
5-2、本工程要求按中标工期完工;每提前或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予以奖罚。
5-3、本工程如因建设方延误工期,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给施工方。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书的同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
2、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履约担保合同,以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约并完成其中标工程;对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条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
2-2、担保额度:采用现金方式,其履约担保额度为****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3、履约担保有效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为其中标工程经认可的竣工工期。
3、工程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
3-1、本工程于2002年**月**日16:00时,在市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并组织工程现场勘察。
3-2、本工程于2002年**月**日09:00时,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答疑。由各投标人对招标书和施工设计等尚不明确的问题提出意见,而后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4、投标报价的取值:
投标报价的上限值为****.00万元;
投标报价的下限值为****.00万元。
5、投标书的编制、密封和投送
5-1、投标书包括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
5-2、商务标书的内容包括:
5-2-1、商务标A: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胜任程度及信誉;综合说明(即工程名称、范围、报价、质量等级、工期、保修承诺等);投标人及法人代表的签章;项目
经理部组成人员明细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2-2、商务标B:投标报价、承诺表。
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中投标报价、承诺表中投标人及法人代表必须签章。
5-3、技术标书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式柒份;其要求如下:
5-3-1、技术标书中的章节编排按如下顺序和要求制作:
一、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三、保证质量措施
四、保证安全措施
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六、合理化建议
5-3-2、封面:在****招标有限公司领取统一规定的封面样式;
5-3-3、目录(目录内只列大标题)及标题(目录内所列的大标题):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
大标题层次一、二、三……;
5-3-4、小标题及正文字体统一为四号仿宋字体;小标题及正文内容排列层次为:
第二层次1、2、3、……;
第三层次1-1、2-2、3-3……;
5-3-5、表格及示意图标题为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字体统一为五号仿宋字体;
5-3-6、所有字体均为标准字体,不准有加粗或倾斜处理;CAD绘图按制图规范;
5-3-7、技术标书不得编排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插页;
5-3-8、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下列有助评审专家看出或体会到标书编制人的内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单位所在地、电话号码以及特殊记号等。
5-3-9、排版要求:
5-3-9-1、行距为1.5倍行距;
5-3-9-2、章节之间不留空行,不设置左右缩进(首行缩进4个字符);
5-3-9-3、不准设置页眉以及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5-4、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均统一用A4纸打印,白纸黑字,不允许有彩页;表格及示意图有用到A3纸的必须折叠成A4大小装订,不允许存在倒装和反装现象。技术标书必须全部用电脑打印,不得有手写字迹。
5-5、商务标书的密封:将商务标A、商务标B分别装入规定的资料袋内用透明胶水密封,资料袋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6、技术标书的密封:将上述已密封的商务标书,连同一式柒份技术标书整齐叠好,再用规定的包装纸和透明胶水密封成一个大包装,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7、投标人将上述密封的投标书,于2002年**月**日09:00时以前送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迟到作废标处理)。
九、开标、评标、定标
1、本工程定于2002年**月**日09:00时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2、投标人必须参会的人员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每个投标人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3、凡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开标现场的规定和纪律。
4、开标现场需提交以下资料:
4-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法人证件(或委托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3、项目经理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和文件。
5、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郴建招字〔2002〕6号文中综合评估法(不设标底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上、下限值)。评分表及权数取值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6、本工程中标单位的确定为按评标结果获得最高分者为中标人方式。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或投标资格无效:
1、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商务标书内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的;
2、技术标书未按要求编制打印的,技术标书无效;
3、投标书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市交易中心的;
4、一个投标书出现两个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开标后迟到的;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委托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而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在十天内到****招标公司领取由招标人签发、市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如对评标、定标结果要求复议的,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请求报招标人和市招标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在七天内,与建设方签订好施工合同,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3、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湘建建(2002)394号文件和市政府以及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人代表(签字)
招标人(盖章)
二OO年月日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装修工程招标范文2
一、受托管理型
(一)定义
是指酒店的建设开发由酒店所有权人完成后,酒店所有权人委托酒店管理方植入其酒店品牌管理,包括酒店的装修、经营以及管理,一般涉及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第二阶段则是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酒店所有权人在第一阶段支付咨询费,第二阶段一般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一般包括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二)特点分析
1、酒店所有权人和酒店管理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
2、酒店所有权人享有酒店的所有权、收益权和经营监督权,一般仅关注酒店的
经营业绩,不轻易干涉酒店管理方的管理经营,需要按阶段或者按年度支付酒店管理方费用;
3、酒店管理方按阶段或者年度收取费用,酒店管理方享有酒店的经营管理权,
财务上会受到酒店所有权人的一定监控;酒店管理方按照自身的品牌管理理念、酒店管理系统、品牌标准对酒店进行全权管理,对于酒店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服务人员有权进行
推荐、委派或者培训。酒店的无形资产包括酒店的商标、管理模式以及酒店系统的所有权均归酒店管理方所有。
(三)各阶段分析
1、第一阶段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
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一般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项目的市场、财务及设计的可行性报告、酒店的各设计阶段、建造施工阶段、精装修阶段的技术支持服务。
技术咨询的合同内容一般是按照不同的服务阶段的服务内容进行罗列式约定,条款方面重点关注的是各阶段服务的事项、收费的方式及进度、知识产权的
归属、责任的区分,由于本质上属于委托管理合同,因而有期限的约定,一般是以签订合同支付合同相应的价款,如第一笔进度款之后开始自酒店装修竣工验收为止。
2、第二阶段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
酒店开业后,管理方正式对酒店进行运营管理,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一般签订酒店经营的全权委托合同,全权委托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酒店所有权人和管理方的权利义务约定、酒店范围的确定、管理费收取的计算、劳动人事的管理、酒店资产的管理和更新改造、财务预算、服务商标的归属等。
(四)涉及可能签署的合同类型
该经营模式由于酒店的土建方面已由酒店所有权人完成,所以,签署的合同主要是涉及从管理方介入酒店的装修以及品牌的植入等方面的类型,主要有:
1、酒店技术咨询与顾问服务合同;
2、招标合同;
3、造价咨询合同;
4、监理合同;
5、装修总包合同;
6、装修分包合同;
7、样板房施工合同;
8、机电供货合同;
9、弱电供货合同;
10、弱电施工合同;
11、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12、灯光设计合同;
13、其他合同。
二、自我经营型
自我经营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酒店管理方关联的企业包括同属一个集团的地产开发公司或者其下属的地产开发子公司投资开发完酒店项目后,由酒店管理
方进行前期的技术咨询以及后期的全权委托管理;这种实际上类似于受托管理型;另一种则是酒店管理方本身具有房
地产开发资质,由酒店管理方自行开发并自行管理。下面分析后一种情形的酒店经营模式。
(一)、涉及的各阶段分析
该模式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即土地前期开发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土建及装修阶段)以及酒店项目运营阶段,各阶段涉及的法律服务如下:
A.土地前期开发期间法律服务
在此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有:
1、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实物抵押融资等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3、协助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开发方案;
4、参与起草和完善联建、参建或合资合作合同文件,选择合适的投资形式和保险方式,进行建设项目转让和产权交易,起草、审核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收购合同;
5、对投资方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6、对融资过程所涉及的公司决议文件、会议记录文件等起草、修订、监督提供法律服务。
B.施工建设期间法律服务
在该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编制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提供招标文件的法律咨询;
2、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审查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设备、材料采购、代建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合同谈判;
4、协助工程施工中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程;
5、为酒店管理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项目治理结构,帮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统计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6、起草、审查工程造价合同,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争议价款的工程造价审核、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
7、围绕工程项目,协助酒店管理方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协调处理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酒店管理方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联系;开展工程质量的评定、鉴定及诉讼、仲裁工作;
8、参与文明与安全施工管理,协助建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9、协助酒店管理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10、参与、协助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结算纠纷;
11、因项目缓建、停建,逾期交工,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索赔等发生纠纷的协调处理;
1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纠纷、招投标纠纷、工程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分包及转包纠纷、造价审计纠纷、相邻纠纷而引发的仲裁及各类诉讼法律服务;
13、参与建设工程中召开的各方的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及时的提出解决方案;
14、其他。
C.酒店运营阶段
该阶段涉及的法律服务,主要是酒店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涉诉风险防控制度、诉讼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完善等。
(二)、涉及合同类型
该模式下,酒店管理方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即酒店所有权人与酒店管理方,该模式下涉及的合同由于包括酒店的土建部
分,因此涉及的合同类型较受托管理型稍微多了一些,主要有:
1、工程招标合同;
2、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3、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4、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5、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合同;
6、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7、装修工程招标合同;
8、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9、装修工程总包合同;
10、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11、样板房施工合同;
12、机电供货合同;
13、弱电供货合同;
14、弱电施工合同;
15、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16、灯光设计合同;
17、其他。
三、租赁经营型
(一)、定义
租赁经营型是指酒店已建成,酒店所有权人将该酒店租赁给管理方由管理方进行自我经营,管理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酒店所有权人租金的模式,其具体还可以细分为单纯的租赁经营模式、产权租赁经营模式以及合作租赁经营模式。
(二)、特点分析
1、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租赁法律关系,其约定主要适用法律、法规有关租赁的相关规定;
2、酒店所有权人获得的收益是租金,且租金有可能递增;而管理方拥有完全的自主权,财务上不受酒店所有权人的监控,但如果是合作租赁模式的,则有关酒店前期
财务投入方面尚会受到酒店所有权人的监控;
3、酒店有可能因为租赁后发生重新装修,这期间的成本投入可能要高于受托管理型以及自我经营性的模式;
(三)、涉及的合同类型
由于该模式下,通常是土建部分已经完成,涉及较多的是酒店的二次装修,因为合同类型基本跟受托经营性较为相似,大体如下:
1、租赁合同;
2、装修工程招标合同;
3、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装修工程总包合同;
5、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6、样板房施工合同;
7、机电供货合同;
8、弱电供货合同;
9、弱电施工合同;
10、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装修工程招标范文3
P键词:装饰装修;工程造价;有效措施
1引言
现在人们对居住环境不仅看重其功能性,更看重其艺术性。根据相关资料能获悉,大型的公共娱乐场所所有的装饰工程每三年就要重新进行翻修,以满足人们对建筑的美观需求。最近几年,由于建筑材料和工艺的推陈出新,所以很难控制装饰工程的造价控制,多出现花钱不少,效果不够理想的状况。
2控制装饰工程造价应着力把好“五关”
2.1设置投资目标,把好预算关
装饰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安全、适用、经济、美观,业主应在项目决策阶段综合考察市场,了解装饰动态和潮流,调查参考类似装饰工程的市场价格,在追求安全、适用、美观的基础上,编制项目投资估算,作为工程造价控制总目标。并随着项目实践的深入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实施前编制施工图预算,以此作为投资控制的首要依据。
2.2推行限额思维,把好设计关
限额设计的过程:(1)合理确定项目投资限额:根据经审批的设计任务书中的项目总投资额,作为进行限额设计控制项目造价的主要依据。(2)科学分配初步设计的投资限额: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之前,项目总设计师将项目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建设方针、设计原则、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向设计人员交底,并将设计任务与规定的投资限额分工程分专业下达到设计人员,亦即将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投资限额分配到各专业设计人员,供其认真研究实现投资限额的可行性,对项目的总图方案、工艺流程、关键设备、主要建筑和各种费用指标提出方案备选,作出投资限额决定。(3)根据投资限额进行初步设计:在概算静态投资不大于同年度估算投资在110%的前提下,经方案优化,列入工程概算。(4)合理分配施工图设计的造价限额。(5)施工图设计的造价控制。但是据笔者参与一些业主要求设计的限额设计过程发现,单纯的限额设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限额设计由于强调了设计限额的重要性,致使一些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忽视了对工程功能水平的要求和功能与成本的匹配性。这样一来容易造成设计成果不能让业主满意,从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看容易造成工程运营维护成本的增加。比如在某实验室装修设计过程中,业主要求设计方采用限额设计。由于过程中双方沟通不够,设计方为了达到业主的限额要求取消了部分实验室的动力插座,虽然不影响使用功能,但给该实验室后续升级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2.3不留索赔空间,把好招标关
目前,有些地市的招标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只是照搬照套以往类似工程的格式化文件,而没有针对每个工程的特点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应从以下几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第一,施工单位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有较丰富的履历或类似工程的获奖经历,尤其要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并规定该项目负责人驻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定时限,否则视为违约;第二,详细规定投标报价方式及编制依据、变更方式、决算方式、付款方式、验收方式、保修方式等;第三,详细列出主要材料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对用图纸或文字难以描述的材料可以把样品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并要求投标单位注明价格,对暂时无法确定的材料投标时可用暂定价代替,待确定后可以变更,并且招标文件中应说明,允许业主保留更换部分材料的权利;第四,对一些艺术性较强或施工工艺较复杂的项目,可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按项报价在工期和质量都得到保证和满足的前提下,招标方的目的就是选择投标报价最低或者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因此,价格的竞争作为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内容无疑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一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该做到内容严谨、完整、准确,所提招标条件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的基础。该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对工程招标乃至承发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二是要编制好标底,工程标底要保证质量,把工程标底控制在合理造价的下限。应反复审查造价水平的合理性。三是中标后合同条款的签定应严谨、细致、工期合理。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应明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材料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等内容。要对合同全部内容仔细阅读和审查,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周密性,保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重视承包方有关义务的条款和支付、质量、工期、变更索赔等条款,尽量减少甲乙双方责任扫清日后扯皮的现象。如我市某工程,由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当时为了降低造价,要求乙方按四类工程报价,而工程概况和实际该工程为二类工程,由于没有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合同也没有明确规定,到竣工结算时,发生扯皮现象,最后不得不折中解决,使工程造价上升了5.25%,这是不应有的损失,教训很深刻。
2.4加强市场调研,把好材料关
装饰工程的材料费用约占总造价的60%-70%,装饰材料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能否把设计意图完美体现的关键所在。业主应设专人对市场充分考察,对施工单位所提供材料的质量、价格、品牌、规格、颜色等进行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对装饰效果影响较大的材料,一定要事先摆样或进行样板间装饰,这样可避免大面积施工后,效果不理想而返工的损失巨大。
2.5妥善处理变更,把好资料关
装饰工程工艺复杂、子目繁多、市场发展不成熟等特性,决定了装饰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较多,加上目前大多数招标项目都倾向于合理低价中标,就必然导致施工单位采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投标策略,工程变更的管理就成为装饰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对于不管是业主、监理还是施工单位提出的方案变更都应及时编制变更预算,与原方案作横向比较,进行价值分析,合理的方可同意变更;其次,施工中需要办理工程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上报工程签证单的同时,必须附相关预算,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可以办理,并需随时汇总变更对投资的影响,确保不偏离投资目标;最后,施工相P各方应相互配合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询价记录等过程资料,项目管理者应定期对这些资料进行检查,从而避免因工期较长、人员变动等原因造成资料无法真实反应工程情况,影响工程造价的最终核定。
3结语
据资料统计,公共娱乐场所平均每3年即重新装饰一次。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陈出新,往往使得装饰工程的造价控制无从下手,常常是资金花费了不少,却未达到装饰效果。
参考文献:
[1]浅谈办公场所装饰装修工程需把握的要点[J].彭志勇.科技展望.2014(17)
[2]谈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的控制[J].张彦君.工程经济.1999(02)
装修工程招标范文4
关键词:建筑装修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策
1对建筑工程中材料等方面造价进行控制管理所具有的意义
1.1加强建筑施工当中的造价方面的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工程整体费用
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造价预算以及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降低建筑工程所花费的整体费用,减少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合理且不必要的浪费。当今社会,建筑所使用的原材料的价格、人工费用、机械费用等都处于不断上涨的时期,这使得一个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在不断的提升。如何在工程造价方面没有得到合理的科学的管理,还会使工程造价整体大幅度上升。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当中实行有效、科学、合理的造价方面的管理,能够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的整体费用。
1.2加强建筑施工当中的造价方面的管理能够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提升
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建筑行业正处于过热的情况。这一商机使得国内外从事建筑方面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这导致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上各个地产企业都出于激烈的竞争当中。各地产公司为了能够开发更多的楼盘,其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方面免不了会出现工程整体造价过低,工程质量不达标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市场上出现恶意竞争的现象。加强建筑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于造价方面的管理,能够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更为建筑市场的良性竞争提供保障。
2建筑装修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装修企业专业水平之间存在差异
由于建筑装修工程的利润很高,使得建筑装修企业迅猛发展,但是装修企业的专业水平却是参差不齐的,一些企业通过空隙投机获取暴利,使得业主以及施工的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由于装修企业缺少专门的人才以及机械设备,甚至有些装修企业并没有专业的装修队伍,使得装修工程无法达到质量标准,业主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严重影响建筑装修市场的秩序。
2.2存在一些不达标的装修材料
建筑装修市场有很多材料销售厂家,使得市场上的装修材料种类繁多,并且差价比较多。相同品牌的装修材料能够找出很多种,并且不同种类的装修材料时存在差异的,有些甚至是造假材料。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专业人士是很难分辨出来的,造假材料的质量无法保障。大部分工程的装修材料都是由装修企业代购的,这一环节上存在着出现吃回扣现象的可能性,使得采购的材料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即使投入大量的成本也不一定能够买到高质量的材料。因此在建筑装修工程中必须要从正规的渠道采购材料,保证装修的质量和效果。
2.3工程装修相对随意
在建筑工程装修中,需要对工程图纸进行科学的规划,工程图要以消费者的实际需要进行规划,如果装修企业没有相关资质水平的设计人员的规划的工程图纸就无法满足装修的需要以及标准,使得工程装修随意性较大,不能切实有效的管理控制,装修后的工程无法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要,还需要返工,使得装修成本增加,建筑工程装修成本的增加会使得消费者的负担加重,对于装修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3建筑装修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对策
3.1必须加强对于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企业的管理
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的招标和投标企业过程中的管理,能够使建筑市场保持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相关部门开展招标工作必须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所有的投保企业必须对于建筑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一个合理的预算。这样才能够使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预算合理、科学。企业才有可能竞标成功,并且保证建筑施工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同时更能够保证所完成的建筑工程的质量。
3.2必须加强有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整体的造价管理
中标的建筑企业必须要加强有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整体的造价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要完善当前企业中的管理系统,尽可能的在施工前对每一个要施工的过程都有一个严格的预算。其次,应该根据建筑施工过程中实时出现的情况进行实时处理,做到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再次,应该正确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并结合自身的特点来创新清单计价造价管理模式。最后,建立与建筑工程量计价系统相匹配的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方面的管理制度。
3.3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
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程度决定着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发展,因此,企业管理者需要加大对于要工程造价管理的队伍建设。培养具有专业的建筑、经济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更好的为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例如某建筑企业为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增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制定了人才储备培养计划:①对于F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加员工综合能力;②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思想建设,增强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宿感和认同度,培养为企业服务的优秀团队;③建立积极的业绩考核制度,培养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积极的工作态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来应对不断变化的工程造价管理市场。
3.4优化建筑工程装修设计方案
建筑工程装修设计方案的效果与工程质量有着密切的联系,会工程造价也会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建筑工程装修方案进行优化设计,选择经济性较好的装修方案,使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造价得到保障。工程监理人员不仅需要对装修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核,还需要有效的控制工程的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在对装修设计方案进行对比时,需要收集相关的工程信息,明确建筑工程装修技术、工程材料以及装修质量等指标。明确建筑工程的装修方案,对装修成本进行有效的估算,保证建筑工程装修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3.5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以及法规建设
装修工程招标范文5
[关键词]建筑业管理 终身责任制 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6-0197-01
随着《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工程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固疾难医,屡禁不止,还呈现出新的趋势、新的特点,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秩序,危害工程质量,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现就某市建筑领域的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作了如下调查和研究。
一、 某市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现状
1、 基础工程与主体工程肢解发包现象普遍存在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不难看到,很多建设项目把基础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企业,主体工程又发包给另一个施工企业。仅今年就有9例桩基础工程肢解发包。这种明目张胆的肢解发包行为,为后续工程质量监管留下居多隐患,特别是不利于项目建成后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追究的落实。
2、 装饰、装修工程肢解发包现象严重
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都必须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该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出台了《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由经信委监管。据了解,经信委职能是对室内装饰工程实施监督,其招标所用资质也是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资质。该市很多建设单位为了规避监管,将室外装饰、改建、扩建工程也作为室内装饰工程发包了。装饰工程很大程度上涉及主体结构部分,由于没有实施质量监督,部分装饰施工企业人为的破坏了原有建筑物结构安全,留下隐患,缩短建筑物使用寿命,导致《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无法落实。
早在2011年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文)明确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建设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今年住建部又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暂行)》,明确界定“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的,属违法发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要对建设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还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拒不整改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应同时将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从这些法律、法规、文件的出台,足以看出肢解发包的危害之大,也说明地方肢解发包问题之突出。
3、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屡禁不止
(1)部分企业为了谋取利润,在没有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或者是通过关系,将项目转包给他人,至于施工成本、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一些问题,原中标人一概不理。这种行为势必使二手承包商在工程成本中获取利润,导致工程偷工减料、粗糙劣质。
(2)部分项目经理私下转包或多次转包。这些项目经理大都是挂靠企业的。他们在挂靠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期间,就已经交了部分挂靠费用,若中标后,还将按中标价比例提成;而挂靠中标的项目经理自己想得些纯利润就转手给他人承建。所以有的工程能被项目经理转包二三个人,而招标人却全然不知详情。
(3)有些施工企业将中标工程视为直接分包的自留地。有的中标企业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私自将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转包于他人施工。在工程招标时,中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就已经载明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中标企业私自转包于他人,不论其转包于谁,其资质如何,都是错误的。
二、建筑工程施工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
1、部分建设单位,为了“广交朋友”,“一个粑粑哄几个人”不惜肢解发包,谋取个人好处,中饱私囊。
2、招标人对自身应有的权力认知较少。有些招标人严重缺乏对承包商的监督管理知识,他们不知道中标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项目经理须严格把关,并到住建部门履行法定的程序。
3、有些招标人意志不坚定。有的施工企业本身就不准备组织人员施工中标工程,因此千方百计施展技俩引诱招标人,经受不了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言行套骗的招标人就放弃原则。
4、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不到位。相关部门标后监管不到位,没有认真的正确对待,而是任行其事、敷衍了事。
三、扼制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装修工程招标范文6
一、招标范围
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下列农村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建设项目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投标。
1、房屋建筑(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水利设施工程;
3、镇村道路工程;
4、农村综合开发工程;
5、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工程;
6、其他由乡镇、村组投资的建设工程。
以上工程属县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省、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有明确规范的,从其规定。
二、招投标监督管理
招投标本着业主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监察局全程监督。
三、招投标规模和形式
1、建设投资规模在5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
2、建设投资规模在20-50万元(不含5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1000㎡(不含1000㎡)的工程项目,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3、10-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建设工程可以实行询价招标。
4、1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集体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直接发包。
四、招投标程序
(一)公开招标的程序
建设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应当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招标公告。
2、建设投资规模在20-50万元,建筑面积在500-1000㎡的,应当在**县政府网站或**县电视台招标公告,并在单位政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张贴。
3、招投标的具体程序按照招投标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邀请招标的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邀请招标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乡镇同意后报县监察局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单位可以对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参加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3、其他程序按照正常的招标程序进行。
(三)询价招标的程序
建设单位对前来参加投标的单位采用背靠背的询价方式,以合理低价选择中标单位。
(四)有关要求
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具体操作时由业主委托招标机构或自行组织,但要接受监察局和招标办的监督。
五、招标工程后期管理
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之内签订承包合同,其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相违背。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变更,确需变更应由设计单位、业主共同确认后方可变更。并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程序和方法。
2、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结算与决算,竣工决算应由工程造价机构或审计部门对其审核,经审核或审计在双方同意基础上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尾款。
六、责任追究相关规定
1、没有按照规定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无效,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招标。
2、违反规定,建设单位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