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主任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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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主任工作总结

银行信贷主任工作总结范文1

现有的央行征信系统只限于和银行发生信贷往来的企业征信,但如果一个中小企业没有和银行发生信贷关系,如何建立它的信用档案、帮助它获得银行的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推进这样一项工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就是行动之一。

2009年底,央行在江苏南通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此前,南通已经进行了上述试点工作。央行宣布,下一步要研究建立专门针对小企业的信用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实验区。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8年三季度末,小企业授信户数为398.8万户,记者粗略计算,约占中小企业总户数的比例仅为9.5%。因为没有信用档案,大量中小企业被挡在银行信贷大门之外。

《财经国家周刊》获悉,本次央行推进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其核心是在央行已有的信贷征信系统之外,通过采集工商、税务等多部门信息,建立独立的征信系统。

“前景可观,难度不小。”一位试点地区的央行支行人士评述。他坦言,该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取决于各政府部门能否形成合力,保证信息源的顺畅采集。

试点挑战

新的中小企业征信试点有两大特点:一是中小企业征信系统的采集对象是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其信息来源是工商、税务等非信贷信息,而央行的征信系统的信息采集对象主要是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企业,其信息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的信贷信息,同时也涵盖了工商、税务等非信贷信息;二是它与央行已有的征信系统是完全独立运营的。

在2009年年底的总结会上,南通试点得到了央行的肯定。

目前,南通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在南通市财政专项拨款100万元的情况下,已经实现与当地18个主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构建了50多个数据源。未来,其有可能扩展到江苏全省试行。

与南通试点同时推进的,还包括全国的17个省份,但这些试点地区情况参次不齐。

北方试点的央行某分行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反映,由于信用档案需采集非银行类信息,而这要协调工商、税务、环境、法院、社保、公安等多个部门,难度颇大。

央行很早就谋求构建这样一个涵盖非银行类信息的联合征信系统,并从2006年开始逐步纳入环保、质检、税务、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已经初具联合征信框架。但直到2008年,央行才在新下发的央行职能“三定”方案中,获得对“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主导权。此前,其职权一直被限定在“信贷征信”当中。

但在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捉襟见肘,使上述目标难以短期达成。在很多基层支行,征信业务目前仍未拥有独立的科室和专员。这导致许多工作无法迅速开展。

过去3年,依靠央行的推动,到2009年8月底,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已达1541.4万户,其中未有信贷记录的企业数量增至820万户,但要覆盖全部中小企业,工作量依然巨大。

2009年6月,在上海举行的一次专题讲座上,央行征信主任戴根有直言中国征信人才匮乏。一个对比是,美国三大征信公司每家人员规模在4000~6000人,但中国主要从事信贷市场征信业务的央行征信中心目前不足200人。

除此之外,另外一大难题在于,由于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尚处于试点阶段,各个试点成效仰赖当地政府部门的推动力度,这让央行更多处于“被动”地步。

同时,由于试点地区信息采集系统模式不一,不仅未来对接存在难题,亦存在重复建设之虞。央行征信中心人士透露:“这个非信贷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完全可以在央行现有的征信系统基础上多加一个模块,没有必要重复另行建设、存在重复建设、重复投入。”

由于目前是两套系统,在未来的对接上,亦面临大量的系统升级换代成本支出压力。

政府推动与商业化

目前,对于试点中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数据的采集质量将成为左右其成败的另一关键点。而此问题的根源,在于运营模式是政府推动还是商业化。

对于央行的征信系统,一直因为数据更新太慢而受到银行的冷遇。一些专家认为,这与中国的征信管理模式有关。

目前,中国的征信系统建设是在央行的强力推动和主导下进行的,而在央行征信系统之外,独立运营的商业征信机构在中国还颇为弱势。

这种政府主导的征信建设,在起步阶段,发挥了不可否认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了种种问题,数据质量无法满足银行需求即是其一。

与中国不同,美国的个人征信市场三足鼎立,拥有益百利(Experian)、全联(Trans Union)和Equifax三大消费者征信巨头。美国的企业征信业务,则为邓白氏公司(Dun & Brastreet)一家垄断,它不仅提供覆盖全美7000万家企业的信用数据,还能根据企业要求及时更新。

私人运营机构对于市场征信需求的把握更敏锐,但也有其弱点。据统计,国际大型私营征信机构的数据准确性仅为80%左右,一些小规模征信机构的数据质量则很难保障。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戴根有在韩国举行的一个论坛上曾指出,本次金融危机使私人征信机构存在的上述问题得以放大。

“从数据采集方面看,过分的市场化未必是件好事,也需要适当发挥公权力的作用。”戴根有在上述论坛上如是说。

据了解,美国目前正推动出台《信息报送方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跨部门指引》等法案,要求各报送机构制定并实施合理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报送给个人征信机构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但从中国来讲,在现有的框架下,如何提高数据质量,尚无答案。

征信中心定位

在国务院批设的方案中,央行征信管理中心被定性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虽然央行迄今的征信信息的采集与使用,均实行“双免费”,但未来的“增值服务”转型已经不可避免。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认为,这要处理好与市场主体的关系,否则难免形成垄断。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对《财经国家周刊》说,这应该在刚征求完意见的《征信管理条例》中予以解决,应该非常明确地规定中行征信中心的性质与服务方式,如果征信中心是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的是公共产品,那么其收取的费用,就只是用于维护数据库及一般管理运营;如果是商业机构,提供的是商品,则要与其他征信企业在公平条件下开展竞争。“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有关部门应该明确态度。”吴晶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