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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协议书范文1
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 ㎡面积的房屋,套型为 地址: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 用房,月租金为 元,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 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照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 吨;电 度;气 方。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以交费收据为准。
八、若乙方的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屋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十、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出租协议书范文2
地址:受托人(下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人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出租协议书范文3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房屋出租协议书范文4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二、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费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为付_________押_________。
2.物业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若是人签约,应还带好人有效证件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商定好的租房附属设施: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人(签字):_________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
房屋出租协议书范文5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4.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7.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材)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9.负责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10.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1.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生产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须组织全体生产、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13.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1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1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17.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房屋出租协议书范文6
第二条市地税局是全市城区房屋出租税收征管的主体,市地税二分局具体负责,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管、委托代征、协控联管、绩效共建、信息共享”的管理原则,委托庆云山街道办事处和琼湖街道办事处代征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城区房屋出租、房屋自营、房屋装修税收工作。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单位或个人)为出租房屋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人,是纳税主体。无法确认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房屋由实际取得租金的出租人代为履行纳税义务。因承租人原因无法与房屋所有权人取得联系的,由承租人代为缴纳相关税费。
第四条下列行为为房屋出租行为:
(一)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者获取其他经济利益。
(二)承租人将租入的房屋再出租的转租行为。
(三)以房屋产权投资入股不承担经营风险,从被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的。
(四)以承包、租赁经营或以其他名义提供房屋使用权,并取得固定收入的。
第五条根据属地征收的原则,所有在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出租户都属于本办法委托代征的范围,房屋出租税收代征范围包括:
(一)非住宅出租房屋,包括商业用房、产权商铺、写字楼和厂房、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屋。
(二)住宅出租房屋。
第六条委托代征税种包括:房产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第七条委托代征的期限以地税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为准,一般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
第八条房屋出租税收根据简并征收的原则按以下征收标准执行:
(一)个人出租住房,不分地区与用途,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4%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按6%的综合征收率征收。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6%的综合征收率征收;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者,按12%的综合征收率征收。
(三)对单位取得的房产租金收入依税法规定按实征收。
第九条计税租金收入的确定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收入额为计税依据。租赁合同、协议租金收入额低于租金最低标准的,按租金最低标准确定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第十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房屋出租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房屋所有人将自有房屋以无偿使用的名义交给其他个人或单位用于居住或从事生产经营的。
(四)拒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纳税资料的。
第十一条核定征收计税价格、租金最低标准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按照《征管法》规定,对列入核定征收范围的,按照相同地段、相同类别租金标准确定计税价格。对无标准参照的,按租金最低标准确定计税价格。不同区域、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最低标准由主管地税机关参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确定,并根据地价变动情况,每年做出调整。
核定月租金收入计算公式为:
月租金收入=每平方米月租金标准×房屋使用面积
(二)出租房屋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或法定税率)
第十二条房屋出租税款征收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征收期限可实行简并征期,按年一次性征收或分次征收。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应采取以下代征方式征收税款:
(一)代征人员排查登记,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逐街、逐户、逐间进行登记造册,摸清税源底子。
(二)房屋出租税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租人收讫房屋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收入凭据的当天。
(三)出租人应自发生出租行为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出租房屋的申报登记,并提供以下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转租的,提供承租时签定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纳税资料。
(四)代征人员审核其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确定应征税款,由代征人员开票征收的方式进行代征。
(五)申报登记后,出租人变更租金或终止租赁行为,应在变更租金或终止租赁行为30日内,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出租人在完税后应将完税凭证保留年,作为房屋出租已完税的依据。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应按照规定做好完税证的管理工作:
(一)街道办事处必须使用地税部门提供的《完税证》代征税款,不得以其他票据代替。开错作废的《完税证》要加盖《作废》戳记,同时要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专门指定一名会计人员,负责《完税证》的领用、保管和票款结报。会计人员要按规定到市地税局领取并保管《完税证》,指导代征人员正确填写,并于每日下班前统一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私自携带外出。建立票据管理制度,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确保票据安全。
(二)街道办事处每月15日前要与市地税局结算上月《完税证》使用情况,办理票证缴销手续,将税款及时缴入国库。
(三)市地税二分局负责对街道办事处代征税款工作进行政策业务辅导、《完税证》的使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等,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完税证》领、用、存情况。
第十五条房屋出租的纳税人在街道办事处缴清税款后,确需向承租人提供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予开具。代开发票的程序是:纳税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代开发票申请表》,按表内项目要求填写,经街道办事处代征人员在税款栏内按税种填写已纳各税,加盖“街道办事处委托代征税款专用章”及经办人章后,携带《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市地税二分局审核后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开具发票后要在《完税证》原件上加盖“发票已开具专用章”,留存《代开发票申请表》、《完税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出租合同复印件和房屋产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六条街道办事处应按照如下规定建立档案,加强代征工作的管理:
(一)代征人员有义务将代征税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税务机关报告。
(二)代征人员应按税务机关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解缴全部代征税款。街道办事处要在银行设立“委托代征税款专用账户”,税款征收后要按期分税种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缴入国库。
(三)税务机关定期对街道办事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使档案管理规范化,街道办事处应依法接受税务机关对代征税款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街道办事处对纳税人登记、申报、征税、缴库等环节的资料要及时整理、逐户建档,帐表册要实行纸制资料和电子档案双重管理,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第十七条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一)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与街道办事处签定《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发放《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二)税务机关有责任对街道办事处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税务机关应依法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提供代征税款所需要的税收票证《完税证》。
(四)税务机关根据征管需要,依法组织对房屋出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义务配合,并提供与纳税相关的资料。有权随时检查街道办事处代征税款的情况。
(五)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税务机关要及时通知街道办事处并要求终止或修改协议。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的权利和义务:
(一)街道办事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税款的规定,按照协议规定的税种、范围、标准、期限代征税款。
(二)街道办事处要做好税法及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加强对代征纳税人的日常管理,认真做好排查登记工作,辅导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督促纳税人如实申报,足额缴税。
(三)街道办事处依据与税务机关签定的《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条款履行职责,在授权征收的范围内正确使用《完税证》,并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做好完税证领取、使用、保管、报缴工作。
(四)街道办事处于每月日前将上月登记、申报、征税、缴库情况报市税收协控联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房屋出租税收管理的投入力度,保障房屋出租税收管理中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代征、协征经费;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房产等部门要加强房屋出租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要与税务部门实行房屋出租信息共享,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管理;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出租房屋逃、抗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