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食药监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食药监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进一步掌握我区保健食品经营现状,探索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保健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检查内容及范围
1、检查内容
各监督站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产品索票索证情况、进货验收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证持证情况、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备案)情况等进行检查。
2、检查范围
辖区内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等场所。
(二)工作重点
1.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假冒保健食品的通知》(食药监食稽函〔2014〕3号文件)和《关于查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通知》(食药监食稽函〔2014〕5号文件)的要求,以《通知》中涉及的一百多种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为检查的重点品种。
2.以举报投诉为线索,严肃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验、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网络经营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实施
保健食品专项检查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上半年在6月20日前完成,下半年在10月20日前完成。
(二)工作总结上报
各工作站应当于10月份完成本辖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表,完成对《通知》中涉及的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检查和处理工作,并于10月18日前上报区监督所食品科。
上级部门另有工作安排的,应当按照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工作站要高度重视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要不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卫生质量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各工作站应当以上级文件要求、举报投诉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1.对无批准文号、盗用和假冒批准文号、非法添加、标签和说明书宣传内容不真实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对无采购验收记录、无索证索票资料、索证索票资料不全、无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证明资料的产品,一律下架、就地封存,予以警告处理;拒不改正的,进一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中涉及的相关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查来源去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4.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学习、落实《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指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区卫生监督所宣教科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违法产品,及时报道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档案
1.各卫生监督站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总结及报表,区监督所要及时对各监督站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及时报送相关总结、专题工作资料、行政处罚和稽查资料、工作信息及报表等。
2.各工作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监督管理分户档案,汇总批发、零售企业基本情况、经常性监督检查、企业整改、行政处罚及跟踪检查等材料,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相应企业单位的电子监管档案。保健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分户档案、电子档案应当达到100%,
(五)积极探索监督管理新模式
区卫生监督所应当积极探索适合本区特点的监督管理模式,例如:在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药店推行电子监管档案,企业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种类、批次、数量等相关资质建立电子档案。监管部门通过相关平台实时查询,动态监管产品生产、采购、存储、销售情况,提高监管效率;督促产品经营企业使用《进货验收和销售台账记录本》(包括电子版),对产品经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以“弘扬企业诚信、提高质量意识”为理念,推进建立企业综合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完善企业的产品卫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开展保健食品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等。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努力建立我市保健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六)推进保健食品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年底前基本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七)材料报送要求
食药监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
一、依法治县的情况
(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和参与了9次宣传活动,出动工作人员59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50份。以现场设置食品药品知识咨询台、食品药品宣传资料发放等,为群众解答相关食品药品知识,宣传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镇、学校、寺庙、结对亲戚等中去广泛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和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将依法治县工作与食药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深化开展“亮剑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肉制品检查”“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小餐饮服务标准化建设”、“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行动,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肉制品、卤制品、瘦肉精等专项检查,使食品药品市场得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将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中依托日常监管,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原则,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摸底调查,实时掌握了监管对象信息,依托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大了对我县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的监管,对经营单位卫生状况、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情况、健康证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操作等环节都实现了常态化监管,向他们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16家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向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堂负责人宣讲《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是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两会”、中考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局与承担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书》做到保障前有方案,保障中全程监管,保障后有总结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县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维护我县餐饮经营正常秩序。
二是加大了对食品流通和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切实按照省州局部署,开展了以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亮剑行动,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儿童食品、学生营养餐、大桶水等专项整治,加大了对食品流通和生产加工主体的日常监管力度,要求各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台账与相关台账的上墙公示工作,并向他们发放了《法治建设学法活动法律法规汇编》一书。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对生产产品的外包装标识标签进行了检查,对2家标识标签不合格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三是加大对保化品经营市场的监管。开展了全县保化品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了基本档案和监管数据,并督促经营单位完善相关台账,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日常监管计划和有效的监管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把监管对象划分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力求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了以减肥、辅助降血糖血脂、鱼肝油、美白祛斑霜、无中文标识标签的保化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并积极利用政务网、手机等平台,及时消费提示和预警,推动社会共治格局。
四是狠抓药品、药械安全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集中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非法行医”、药品“亮剑行动”、定制式义齿、含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等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单位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假劣药品、药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药品情况等为监管重点,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品、药械经营秩序。二是进一步巩固了2013年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2013年开通运行的药品电子监管使用平台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明确专人负责adr监测上报工作,切实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的监测和报告,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4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例。
(三)专项检查出成效,监督管理两不误
2014年上半年,我局切实履行监管新职能,同时结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多次联合相关成员单位,深入我县城区、乡镇餐饮、流通环节、保化品、药品药械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开展的食品药品保化品监管环节“亮剑行动”、“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酒类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学生营养餐、婴幼儿配方奶粉、定制式义齿、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进一步肃清了各个监管领域和环节的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相关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引进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和企业939家次,共没收总价值6533.7元的过期食品、饮品;价值1000余元的过期药品;总价值72338元的以假充真酒类;价值1028元的超保质期化妆品。监督检查过程中立案18起(食品流通环节15起(其中酒类4起)、餐饮环节2起、药品1起),结案17起,其中餐饮2起、流通环节14起,药品1起,共计罚款6.7858万元,其中流通环节6.2万元、餐饮环节0.4万元、药品环节0.1858万元。相较于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治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认真开展了今年的相关工作,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是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认识。有的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县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没有理解透彻,存在对工作一知半解的情况,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学法还需进一步深入。工作力度还不够,学法活动形式单一,仅靠每周五的集中学习时间开展学习,对学习的知识巩固的不够好,还没有把学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三是普法宣传面不够广,尤其是面向农牧民群众宣传的少,深入基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次数还需要增加。
四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法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