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价值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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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价值分析

债券价值分析范文1

智能家居以住宅为平台,以家庭为载体,通过互联网和无线数据通信,对家庭的信息、电气、建筑环境甚至安全隐私进行控制管理。

2015年,全球智能家庭约有1110万户,智能家居技术支出为156.24亿美元,智能家居设备出货量占联网设备总出货量的25%,总额计610亿美元,较2014年增长25%。

智能家居产业链长,产品种类众多,单一企业难以独占市场。为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如苹果、谷歌等纷纷开放平台吸引各类相关企业来搭建智能家居生态圈,开启平台化竞争时代。2014年1月,谷歌收购Nest Labs,并开放API给开发者,让开发者利用Nest的硬件及算法,实现Nest和其他家居产品的互联,进而对空调、冰箱、台灯、风扇灯各式各样产品进行智能化控制。苹果2014年推出智能家居平台HomeKit,用户可以利用iPhone、iPad、Apple Watch对所有智能家居进行控制,打造综合控制平台,同时会开放数据接口给开发者,方便他们实现智能家居的创新。

2015年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为3000亿元,同比增长31.4%。未来三年,中国数字家庭市场会形成500亿元以上的新增规模,五年内新增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智能家电产品多在固有属性上叠加上一定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功能。以冰箱为例,多开门,对开,容量,杀菌,智能保鲜,去除异味,智能化提醒功能等已成为产品新卖点。但智能化功能多停留在APP提醒、联网服务等层面,缺乏自主性的智能和判断工作。可以看出,目前智能家居产品的核心功能主要仍集中在远程控制,离真正的智能化差距还较大。

从企业层面来说,传统家电巨头海尔、美的、格力等,均积极布局,开发智能产品,同时寻求与互联网企业的跨界合作,从单体竞争逐渐转变为生态系统竞争。海尔与微软、魅族,美的与华为、小米、阿里等,均已达成战略合作,在资本、生态链、移动互联网等领域探索合作路径。同时,一些新兴创业公司兴起,多瞄准智能家电、智能插座、路由上网设备、照明系统、娱乐设备、健康健身设备、安防系统等单品进入市场,不过这些企业实力较弱,很多仅是昙花一现。

资料来源:中经社数据库

智能家居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但是目前我国智能家居产品仍存在价格高冷、服务不到位、安全隐患大等问题,没有真正切入消费者的痛点,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市场趋势判断

研究机构Research and Markets最新的报告显示,未来五年全球智能家居设备和服务市场将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到201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680亿美元。至2019年全球智能家庭将增至4410万,智能家居技术支出将增长至429.87亿美元,智能家居设备出货量占联网设备总出货量的比重将增至27%左右,金额达4900亿美元。

据预测,智能家居设备将在未来两年内逐步推广,消费量将迎来峰值,远程控制和实时报警将逐步实现,家庭网络控制、系统客制化、云端智能服务等技术将被有序引入。

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整体规模预计将达3813亿元,同比增长27.1%,2018年有望达到6000亿元,三年间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25.9%(见图表4-12)。

图表4-18:2016-2018年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变化

数据来源:中经社数据库

债券价值分析范文2

摘要:可转换债券的价值主要来源于纯债券价值和期权价值,对于投资价值的分析也就相应从这两个部分展开。投资者对于可转换债券除考虑风险外,最感兴趣的是未来不确定性最多,上涨空间最大的期权价值部分,只有这一部分能给投资带来丰厚的收益,而纯债券价值只能给投资带来保底的收益。因此期权价值的投资分析成为成投资价值分析的重点。

一、可转换债券在证券投资市场的表现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低风险的投资品种,近年来日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从1999年12月至2004年10月,可转债表现良好,整体走势强于股票,体现出了大盘上涨时随之上涨,下跌时抗跌的特点。可转换债券的波动率低于股票,用2000年至2004年10月的日收盘数据计算,上证综指的年波动率为0.21,转债指数的波动率为0.127.

可转债在美国证券投资市场也有良好表现。M晨星公司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可转债基金最近10年年平均收益率为9.29%,接近同期美国国内股票基金9.46%的收益率水平;而最近5年和3年的平均收益(约为5%)均要高出同期美国国内股票基金4个百分点以上,这期间正是美国股市较为低迷时期,体现了可转债基金在弱市中较强的抗跌性;而2003年美国股市逐步由熊市向牛市转变,可转债基金年收益率高达25.31%,体现其在牛市中与股市基本同步上涨的特性。

二、投资价值分析

可转换债券的价值主要来源于纯债券价值和期权价值,对于投资价值的分析也就相应从这两个部分展开。投资者对于可转换债券除考虑风险外,最感兴趣的是未来不确定性最多,上涨空间最大的期权价值部分,只有这一部分能给投资带来丰厚的收益,而纯债券价值只能给投资带来保底的收益。因此期权价值的投资分析成为成投资价值分析的重点。

(一)纯债券价值的投资分析

纯债券价值作为投资者的收益底线,其未来的波动主要来自于市场利率的变化及到期年限的缩短。在预期进入加息周期的情况下,国债和企业债券价格有下跌的趋势,市场利率上升,纯债券价值下降。到期年限的缩短,减少了折现的时间,纯债券价值上升。对于不同的企业可转债来说,是否采用浮动利率,以及不同的票面利率、利率补偿率都会对纯债券价值的衡量产生影响。浮动利率能削弱升息对债券造成的负面影响,增加价值。较高的票面利率和利率补偿率能提高债券价值。2004年10月29日央行上调利率,纯债券价值相应下降。而山鹰转债因有“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变动向上调整,向下变动不调整利率”的利率调整条款,在升息之后立即上调可转债的票面利率,有效地回避了升息所带来的价值损失风险。

债券投资能否安全回收也是纯债券价值投资分析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稳健是公司偿还债务的保证。国内目前对可转换债券已经实行了信用评级制度,绝大多数可转债有商业银行等担保机构进行担保,且大多数可转债在条款设计中也说明了出现偿还现金不足时代为偿付的机构和方式。因此,国内的可转换债券在偿还方面风险不大。从实际来看,目前没有出现不能偿还的安全。但投资者,尤其是可转换债券中长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收入和现金流、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分析仍不能忽视。这些方面除影响企业的偿付能力外,也对企业未来的股价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可转债的投资价值。

(二)期权价值的投资分析

股票价格是影响期权价值的重要因素。股价的上涨使期权价值增加,进而推动可转换债券价格随之上涨,特别是在超过转股价格之后,距离转股价格越远,则可转债越表现出股性,波动率也越接近于股票。对于股票价格未来趋势的判断是一个极其困难的问题。有效市场假设理论认为股价已经充分反映了现有的信息,因此根据现有的信息不可能对股价做出预测。B-S理论也是建立在股价是随机波动假设的基础之上,股价未来的波动是随机的。但也有很多理论努力尝试*找股价的运行规律,如属于技术分析的道氏理论、波浪理论等,这些理论对于股票价格未来价格走势的判断起到辅助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可转换债券不属于短期品种,特别是对于新发行的可转债至少在半年之后才进入转换期,应当从中长期来把握股价的预期。基本面分析通过评估股票的内在价值,将未来现金流用合适的折现率折为现值,以判断当前的股价是高估还是低估。基本面分析注重股市运行的宏观经济环境、资金供求、行业状况、及前景、公司财务状况等基础性因素,揭示这些因素对股市的综合作用及对中长期趋势的影响,适合于可转换债券价值的分析。基本面优秀的公司,未来存在更多的发展机遇,能够保持业绩的增长,获得投资人的青睐,从而增加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基本面分析内容繁多,不是本文的论述重点,具体内容参见相关的文章和论著,本文仅以行业为例来做简要分析。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上市公司行业景气度的提升能带动上市公司业绩的增长,进而拉动上市公司股价的上涨,推动转债价格上扬。由于铜行业的景气,需求量大增,带动了铜价的大幅上涨,以铜为主业的铜都铜业获得了发展良机,业绩大增,股价上扬,其可转换债券价格达到了140以上的高位,较发行价上涨超过40%.从这一角度出发,目前,钢铁行业今年达到了景气的高点,后市预期再度走高的可能性不大,股价上扬机会不多。

对于股价波动率的考察可以参照历史的波动率,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和市场热点,来推断未来股价可能波动率。历史上波动率高的公司,得到较多投资人的关注,未来可能持续这一趋势,因而历史波动率可作为参考。若公司未来存在较多的利好消息,而且很有可能成为市场热点,则股价正的波动性就大,这将提高可转债的期权价值。另外,从市场经验看,小盘股和低价股具有相对较大的波动率,也就存在更多的机会。

到期年限较长的公司,股价有较多的上涨机会。近几年国内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每年都会上涨的行情。选择到期年限在1年以上的可转换债券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对于1年以下,例如阳光转债只有0.54年,由于未来股价上涨的机会相对不多,一般不必考虑。

债券价值分析范文3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低风险的投资品种,近年来日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从1999年12月至2004年10月,可转债表现良好,整体走势强于股票,体现出了大盘上涨时随之上涨,下跌时抗跌的特点。可转换债券的波动率低于股票,用2000年至2004年10月的日收盘数据计算,上证综指的年波动率为0.21,转债指数的波动率为0.127.

可转债在美国证券投资市场也有良好表现。M晨星公司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可转债基金最近10年年平均收益率为9.29%,接近同期美国国内股票基金9.46%的收益率水平;而最近5年和3年的平均收益(约为5%)均要高出同期美国国内股票基金4个百分点以上,这期间正是美国股市较为低迷时期,体现了可转债基金在弱市中较强的抗跌性;而2003年美国股市逐步由熊市向牛市转变,可转债基金年收益率高达25.31%,体现其在牛市中与股市基本同步上涨的特性。

二、投资价值分析

可转换债券的价值主要来源于纯债券价值和期权价值,对于投资价值的分析也就相应从这两个部分展开。投资者对于可转换债券除考虑风险外,最感兴趣的是未来不确定性最多,上涨空间最大的期权价值部分,只有这一部分能给投资带来丰厚的收益,而纯债券价值只能给投资带来保底的收益。因此期权价值的投资分析成为成投资价值分析的重点。

(一)纯债券价值的投资分析

纯债券价值作为投资者的收益底线,其未来的波动主要来自于市场利率的变化及到期年限的缩短。在预期进入加息周期的情况下,国债和企业债券价格有下跌的趋势,市场利率上升,纯债券价值下降。到期年限的缩短,减少了折现的时间,纯债券价值上升。对于不同的企业可转债来说,是否采用浮动利率,以及不同的票面利率、利率补偿率都会对纯债券价值的衡量产生影响。浮动利率能削弱升息对债券造成的负面影响,增加价值。较高的票面利率和利率补偿率能提高债券价值。2004年10月29日央行上调利率,纯债券价值相应下降。而山鹰转债因有“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变动向上调整,向下变动不调整利率”的利率调整条款,在升息之后立即上调可转债的票面利率,有效地回避了升息所带来的价值损失风险。

债券投资能否安全回收也是纯债券价值投资分析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稳健是公司偿还债务的保证。国内目前对可转换债券已经实行了信用评级制度,绝大多数可转债有商业银行等担保机构进行担保,且大多数可转债在条款设计中也说明了出现偿还现金不足时代为偿付的机构和方式。因此,国内的可转换债券在偿还方面风险不大。从实际来看,目前没有出现不能偿还的安全。但投资者,尤其是可转换债券中长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收入和现金流、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分析仍不能忽视。这些方面除影响企业的偿付能力外,也对企业未来的股价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可转债的投资价值。

(二)期权价值的投资分析

股票价格是影响期权价值的重要因素。股价的上涨使期权价值增加,进而推动可转换债券价格随之上涨,特别是在超过转股价格之后,距离转股价格越远,则可转债越表现出股性,波动率也越接近于股票。对于股票价格未来趋势的判断是一个极其困难的问题。有效市场假设理论认为股价已经充分反映了现有的信息,因此根据现有的信息不可能对股价做出预测。B-S理论也是建立在股价是随机波动假设的基础之上,股价未来的波动是随机的。但也有很多理论努力尝试寻找股价的运行规律,如属于技术分析的道氏理论、波浪理论等,这些理论对于股票价格未来价格走势的判断起到辅助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可转换债券不属于短期品种,特别是对于新发行的可转债至少在半年之后才进入转换期,应当从中长期来把握股价的预期。基本面分析通过评估股票的内在价值,将未来现金流用合适的折现率折为现值,以判断当前的股价是高估还是低估。基本面分析注重股市运行的宏观经济环境、资金供求、行业状况、及前景、公司财务状况等基础性因素,揭示这些因素对股市的综合作用及对中长期趋势的影响,适合于可转换债券价值的分析。基本面优秀的公司,未来存在更多的发展机遇,能够保持业绩的增长,获得投资人的青睐,从而增加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基本面分析内容繁多,不是本文的论述重点,具体内容参见相关的文章和论著,本文仅以行业为例来做简要分析。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上市公司行业景气度的提升能带动上市公司业绩的增长,进而拉动上市公司股价的上涨,推动转债价格上扬。由于铜行业的景气,需求量大增,带动了铜价的大幅上涨,以铜为主业的铜都铜业获得了发展良机,业绩大增,股价上扬,其可转换债券价格达到了140以上的高位,较发行价上涨超过40%.从这一角度出发,目前,钢铁行业今年达到了景气的高点,后市预期再度走高的可能性不大,股价上扬机会不多。

对于股价波动率的考察可以参照历史的波动率,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和市场热点,来推断未来股价可能波动率。历史上波动率高的公司,得到较多投资人的关注,未来可能持续这一趋势,因而历史波动率可作为参考。若公司未来存在较多的利好消息,而且很有可能成为市场热点,则股价正的波动性就大,这将提高可转债的期权价值。另外,从市场经验看,小盘股和低价股具有相对较大的波动率,也就存在更多的机会。

到期年限较长的公司,股价有较多的上涨机会。近几年国内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每年都会上涨的行情。选择到期年限在1年以上的可转换债券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对于1年以下,例如阳光转债只有0.54年,由于未来股价上涨的机会相对不多,一般不必考虑。

三、价格特征分析

可转债作为兼具股性和债性的金融衍生产品,其价值主要由纯债券价值和期权价值两部分有机地构成,所以转债的固定收益部分(包括票面利息、利息补偿以及无条件回售价格)和股票的走势对转债的市场价格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以转股价格为分水岭,当股价远低于转股价格时,转债价格主要体现的是转债的债性,纯债券价值对转债的价格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当股价远高于转股价格时(不考虑赎回),此时转债价格主要体现的是转债的股性,即转换期权价值;当股价处于转股价格附近时,则债性和股性综合体现。不同的股价下对应的市场价格特征如下图所示。其中:转换价值=股票价格×(债券面值÷转股价格)。

因此,在股价低于转股价格时,由于纯债券价值的保底作用,可转债显示出了很强的抗跌性。在高于转股价格较多时,则转债的市场价值略高于转换价值,跟随股票的上涨而上涨,收益与股票相似。

四、套利分析

可转换债券的波动通常比股票的波动慢,如果股价下跌,转债的下跌会有一定的滞后,而且跌幅更小。如果股价上涨,可转债的上涨也会滞后,涨幅也不如股票,此时可能出现转换价值超过市场价值的情形,折算转换价格(定义见下面公式)小于股价,这一价差的出现形成套利机会。例如铜都铜业在2004年9月17日股价上涨7.45%,收盘价为9.81,而可转债价格仅上涨4.91%,以收盘价计算的转换价值为144.26,超过了可转换债券的收盘价139.94.折算转股价格为9.51,差价为0.3元,出现套利机会。反之,由于普通股并不能转换为可转换债券,所以在折算转换价格高于普通股的市价时,套利行为是不可行的。因此,对可转换债券的套利只能是单向的。

套利策略为:套利者首先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股票和现金(股票也可以由转债转换而来),当市场出现套利机会时,套利者卖出股票,同时买入相应数量的转债并申请转股,第二个交易日套利者的持仓变化为:股票数量不变,现金增加。现金增加部分即为套利收益,但由于没有卖空机制,套利者必须承担持股风险,这是单边市场套利所不可避免的。为了发现套利机会,定义如下指标:

折算转换价格=可转债市价/(100/转股价格)

每股转换溢价=股价-折算转换价格

每股转换溢价率=每股转换溢价×(100/转股价格)/可转债市价

每股转换溢价率也称为套利空间,如果套利空间为负,则不存在套利机会;反之,若套利空间为正,且大于所有的交易成本费用率,则存在套利机会。操作时卖出股票和买入转债同时进行,所以组合中股票市值和现金资产的比例大致应为1:1.

一次套利操作需要同时卖出股票和买入转债两次交易才能完成,卖出股票的交易费用率按0.5%计算,买入转债的交易费用率按0.1%计算,则一次套利操作总的费用率以0.6%计算。当套利空间大于0.6%时,则存在套利机会,否则不存在。资金量不同,对套利空间的要求不同,实际操作时对套利空间的需求按投资者的资金量大小而定。

套利机会的存在不仅使投资者多了一种获利的方式,同时也直接促进了转债的转股效率。由于目前转债的市场规模较小,流动性不足,所以不适宜大资金进行套利操作。如果转债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对机构投资者来说,套利是值得关注的。

五、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进可攻、退可守投资工具,其风险收益的特点适合于厌恶风险,却又想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者。以承受低利率的代价得到股份未来上涨时的获利机会。当然如果是在二级市场买入,则可能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才能得到转换权。综合上述可转换债券定价的讨论和投资的分析,可以考虑从以下角度来把握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一)选择策略

第一,选取可转债实际值与理论价值比值较低的品种。尽管目前市场表现尚未认同理论估值,但建立在有效市场假设下的理论估值对于评估可转换债券的价值仍具有参考意义。可转债实际价值与理论估值相比较低的品种,可以认为是市场更多地低估了其价值,因而相对风险较低。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对于此类品种,可以进行重点关注。这些可转债有复星转债、西钢转债、营港转债、华菱转债、首钢转债、山鹰转债。

第二,从公司基本面选取重点关注品种。基本面决定了股票的内在价值,是股票价格的有力支撑。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能为未来股价的上扬提供强劲动力,进而促进可转债价格上涨。从行业角度考虑,钢铁行业达到景气高点,股价未来大幅上涨机会不多,减少关注。民生转债、云天转债和歌华转债所处的银行、化肥、有线电视行业未来成长性好,而且公司基本面不错,值得重点关注。

第三,选取历史波动率大的品种。对可转换债券的期权价值产生影响的是其期权有效期内的波动率,但历史会重演这句话在很多时候都会显示其正确性,因而在计算期权价值时,用历史波动率来进行估计。有理由相信历史波动率大的品种在未来股价上涨的机会更多一些。另外,小盘股和低价股相对有更多的表现机会。

第四,选择纯债券价值高,有利率调整条款的品种。此类转债给投资提供了较高的保底收益,调整条款的存在使投资者回避了利率变动的风险,锁定收益。在市场低迷时,选择此类转债较为有利。

第五,关注满足向下修正条款的可转债。对于股票价格位于修正条款所规定修正价格区域的转债品种,股价值一般较低。转债价格受到纯债券价值的支撑,表现出强烈的抗跌性,而且由于存在转股价格向下调整而增加可转债的价值。如华西转债。

第六,到期年限在1年以内的可转债一般不必考虑。

第七,可转换债券价格已高的一般不必考虑。当股价远离转股价格,可转换债券价格一般过高,此时的可转债表现出股性,与股票已十分近似,承受与股票相似的风险,则投资可转债与投资股票并无本质差别。因此,考虑进行可转债的投资,已无必要。如铜都转债,价格达140元,与股票无实质差别。同时,如果股价已高于赎回价,则此类转债的投资价值受赎回条款制约:一方面,约定的赎回价格一般都远小于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因此若接受赎回,将产生较大的损失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接受赎回将产生较大损失,因此绝大多数可转债的持有人采取的策略是在赎回期前将可转债转为股票,然后再出售股票,这就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在赎回期前可转债集中转股、集中出售对股票价格造成冲击而产生的风险。

(二)操作策略

第一,认购可转换债券。目前,可转换债券的发行都是以面值发行,相对于理论价值有更大折价,而且由于可转换债券的价值已逐步等到市场的认同,近期新上市的转债多在面值之上,特别是基本面为市场所看好的转债其上市价格更高。转债的一级市场提供了很好的投资机会。

第二,在股市行情低迷或未来不确定因素很多的情况下投资。可转换债券在行情低迷或未来极不确定时,有效地控制了风险,把可能的损失限定在可控范围之内,却又不会失去行情转好的机会。但在股市处于牛市当中时,可转换债券的收益明显低于股票上涨的收益,而且可转换债券流通性较差,还受到赎回价格的制约。因此,可以把转债视为防御性品种来进行投资。

第三,纳入投资组合。根据美国市场的研究表明,把可转换债券纳入投资组合,组合有效边界明显上推,在维持风险不变的情况下能提高收益率,或者在收益率不变的情况下降低风险。

第四,在套利机会出而又满足条件时,适当进行套利。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上不封顶、下有保底的投资工具,在风云变幻,整体收益不佳的A股市场上独具魅力,尤其在国内证券市场体制不健全,未来存在较多的政策不确定性的今天,更显现出其吸引力。国内可转换债券正处于发展初期,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发行人设计了较为优厚的转债条款,为转债投资提供了良好条件。同时,由于投资者不熟悉以及国内没有卖空机制,转债的价值被低估。总体而言,可转换债券的投资面临良好机遇。

投资可转换债券,除了保底的纯债券价值外,投资者把更多的目光集中在了期权价值之上,作为买入期权,最终收益的大小取决于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的多少。因此标的股票价值的分析成为关键,而基本面分析在股票价值的分析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基本面分析也就成了在可转换债券投资中取得好成绩的必修课。

六、结论

本文通过可转换债券价值进行投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在规定条件下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企业债券。它具有在获得债券保底收益的同时,分享企业增长成果的特点,成为一种“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工具。

第二,纯债券价值和期权价值构成了可转换债券价值的主要部分,对于这两部分价值影响因素的深入了解成为理解可转换债券价值的重要内容,可转换债券的条款对转债价值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其中,期权价值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在可转换债券价值构成的基础上,得出计算模型:可转换债券的价值=纯债券价值+期权价值,期权的价值的计算以B-S模型为核心。

第四,利用模型计算的理论价格与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一般高于市场价格。主要原因在于B-S公式的假设条件没有完全得到满足。因此,并非B-S公式在国内市场无效,而是在国内目前市场条件下,还缺乏一些能让B-S公式发生指导作用的因素。由于政策预期的变化,一些假设条件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得到满足,过去被低估的可转换债券价值将逐渐向理论价值回归。

第五,对于投资价值的分析,企业基本面的分析应作为重点,优秀的企业在未来将会获得较多的成长机会,相应可转换债券价值的持有者能分享到成长的果实。此外,套利机会在一定条件下的存在也使投资者多了一些投资机会。

债券价值分析范文4

【关键词】 金融不良资产;资产评估;债权资产价值分析

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在世界各国的银行业界,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比例偏高,如何处置这些不良资产备受关注。大体来说,处置途径有两种:一是靠银行自身消化,二是组建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是伴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而出现的新生事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运用各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实现经营目标的过程中,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发挥着指导处置价格、监督处置行为、衡量处置效果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要素和方法

(一)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要素

1.界定评估对象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包括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和价值分析业务的价值分析对象。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通常是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也包括能够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的价值分析对象通常是债权资产,也包括因受到限制、无法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

2.确定价值类型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等具体情况明确价值类型,并对具体价值类型进行定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价值、投资价值、残余价值等。

3.评估程序的要求

价值评估时,应当充分考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特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应当明确业务基本情况,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资产处置方式、可获得的评估资料等因素,恰当选择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

4.信息披露的规定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应当在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或分析程序后,编制并出具评估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评估报告和价值分析报告应当包含必要信息,使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方法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方法很多,本文主要探讨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其分析方法主要基于两种途径:一种是以债务人和债务责任关联方为分析范围的方法;另一种是以债权本身为分析范围的方法。

1.以债务人和债务责任关联方为分析范围的方法

(1)分析思路:以债务人和债务责任关联方为分析范围,实际上是从债权资产涉及的债务人和债务责任关联方偿还债务能力角度进行分析的方法。

(2)信用评价法:信用评价法就是基于负债企业自身状况、贷款担保情况和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等因素,通过信用评价的方式对负债企业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计算分析,对负债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根据负债企业的信用等级、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等状况计算出贷款本息的风险度,并计算贷款本息损失率和可变现价值的一种方法。

(3)假设清算法:假设清算法是指在假设对企业债务人或债务责任关联方进行清算偿债的情况下,基于企业的整体资产,从总资产中剔除不能用于偿债的无效资产,从总负债中剔除实际不必偿还的无效负债,按照企业清算过程中的偿债顺序,考虑债权的优先受偿,以分析债权资产在某一时点从债务人或债务责任关联方所能获得的受偿程度。

(4)现金流偿债法:现金流偿债法是指依据企业近几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考虑行业、产品、市场、企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对企业未来一定年限内可偿债现金流和经营成本进行合理预测分析,考察企业以未来经营及资产变现所产生的现金流清偿债务的一种方法。

2.以债权资产本身为分析范围的方法

(1)分析思路:以债权资产本身为分析范围的方法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债权人所掌握的材料,通过市场调查、比较类似交易案例以及专家估算等手段对债权资产价值进行综合分析的一种方法。

(2)合理分析法:合理分析法认为债权性资产的评估应该从内部核实、外部分析开始,在确认评估基准日存在有效债权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偿债人的偿债能力或回收风险,在量化回收风险值的基础上,以扣除回收风险后净值的形式表现评估结果。

(3)交易案例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首先通过定性分析掌握债权资产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确定影响债权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然后选取若干近期已经发生的与被分析债权资产类似的处置案例,对影响债权资产处置价格的各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必要时可通过适当方法选取主要影响因素作为比较因素,与被分析债权资产进行比较并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的处置价格进行修正并综合修正结果得出被分析债权资产价值的一种分析方法。

(4)专家打分法:专家打分法是指通过匿名方式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对专家意见进行统计、处理、分析和归纳,客观地综合多数专家经验与主观判断,对大量难以采用技术方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因素做出合理估算,经过多轮意见征询、反馈和调整后,对债权价值和价值可实现程度进行分析的方法。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为了对贷款和私募债券等非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估值和风险计算,J.P摩根公司(Morgan.J.P)和一些合作机构(美国银行、KMV、瑞士联合银行等)推出了“信用度量术(Credit Metrics)”,旨在提供一个对在险价值进行度量的框架和技术;Fadil和Treaty and Carey分别对信用评级的方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指出该方法只是一个对贷款价值比较近似的估计,不能准确地反映不良资产的价值; Altman and Kishore 研究了计算信用评级转移矩阵的债券组合的相关性问题,对于贷款包括不良贷款的估价和风险度量已经形成了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包括信用评级方法、信用评分方法值模型、作为期权的贷款估价方法、在险价值等。国内,近几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而言,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在我国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如卢根发通过对评估师的胜任能力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比一般资产评估业务复杂,要求评估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程凤朝在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性质、价值类型、评估条件、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评估方法、报告类型、客户审核、报告有效期、报告使用等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认识和思考;许洪通过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研究,分析金融不良资产的复杂表现形式,提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时,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充分协商,明确评估对象,关注评估对象的具体形态,并关注评估对象特点对评估业务的影响;孔祥松对金融不良债权评估中有关担保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了探讨。

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评估对象概念狭隘

现有体系中的评估对象仍然指的是20世纪末形成的本外币逾期和呆滞贷款单独安排剥离和收购规模的呆账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相对应的表内、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和收购后形成的滋生利息。价值分析业务属于评估咨询业务,是对评估标的物价值的估计和判断,而并非是鉴证评估标的物的价值。我国当前金融不良资产大多数都存在评估资料不全、甚至严重不全的现象,所以评估师执行的几乎都是价值分析业务。而对于如此大规模的金融不良资产来说,仅仅通过价值分析业务提供一个参考意义不强的价格底线,无疑是弱化了资产评估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提供可回收价值底线的作用。

(二)评估本质属性揭示不够透彻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随着企业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破产清算、资产抵押等经济行为的发展而发展的。市场性是资产评估的本质属性。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市场属性也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当前体系缺乏对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市场属性这一本质的揭示。

(三)价值类型的选择过于倾向非市场价值

当前体系考虑到资产管理公司评估处置的不良资产的特点,多数使用的是非市场价值。这主要是因为这些不良资产大多由于不良贷款转换而来,本身存在着资料不全、手续不全,甚至对应的实物资产不存在等先天不足,而且,对这些不良资产的评估实质是一种限制评估。所谓限制评估一般是根据背离条款,或在允许的前提下未完全按照评估准则或规定进行的资产评估,评估结果受到某些特殊因素的影响。但是,就现在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的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整个市场规模会进一步扩大。这样,金融不良资产会有一个比较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可以参考,那么,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应该倾向于评估其市场价值。

(四)现有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

1.信用评分法存在的问题

该方法主要适用于持续经营且财务核算较为规范的企业,而且有经审计可信的会计报表。对于负有金融不良债务的企业来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处在停产和半停产的状态,由于经营不善,企业的财务核算一般都不规范,所以运用该方法评估银行的不良资产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2.目前假设清算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假设清算法是在清算的假设前提下,实际上并不真正进行清算,尤其在有效资产、优先受偿债权的认定上还存在较大争议,使得分析结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而且一些常见技术错误也干扰了分析结果的合理性,比如夸大负债尤其是优先偿还的负债过分夯实资产,一些资产损失的核销不尽合理,抵押债权与抵押资产的概念混用,在资产负债的界定中,对持续经营和非持续经营两种情况未加区分或区分不合理,价值分析范围不准确。

3.使用现金流偿债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计算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时,预期偿债期由资产变现带来的现金流量容易被忽视,预期偿债年限、偿债系数、折现率的确定主观成分较重,抵押物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和企业非财务因素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只是简单说明而未予以量化。

4.合理分析法存在的问题

合理分析法受评估人员个人因素的影响较大,对贷款的风险状况、债务人偿债能力的判断一定程度上依赖评估人的主观判断。同时,合理分析法也受制于评估人对债务人信息的掌握程度。

5.交易案例比较法存在的问题

交易案例比较法从总体上来说是一种定性的方法,虽然可以在选取的案例上尽量作到近似,但不同的案例具有不同的特殊性,不对被评估的债权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直接信息进行分析,对被评估的债权进行交易案例比较分析得出的结论的合理性还有待商榷。

6.专家分析法运用时存在的问题

评估师不能妥当地选择专家导致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无法保障,作业流程设计的不适当和数学工具运用的不恰当导致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大打折扣。由于检验方法本身的局限性,一些检验方法难以达到检验目的。

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改进措施

(一)确定合适的评估对象

在20世纪末所形成的政策性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结束后,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摆脱了政策性金融不良资产的困扰,但仍然会产生大量的金融不良资产。与以前的政策性金融不良资产有很大的不同,资产质量会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评估需要的各种资料会更详细、健全。所以评估对象应当重新定义为处于非良好状态的、不能依照契约按其给金融机构带来正常利息收入,以至本金难以回收的金融资产。

(二)透彻揭示评估的市场本质属性

资产评估需要通过模拟的市场交易途径和交易机制来计算市场公允价值,并且更加重视市场价值,而市场性是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本质属性,因此要深刻揭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市场本质属性,建立健全评估体系。评估机构要灵活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避免机械地使用评估方法,同时要注意评估结果能否被市场接受,是否与市场严重背离,只有全面了解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性,才能解决各种问题。

(三)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的价值类型

当金融不良资产拥有一个更大规模的市场后,会有更多的机构、企业参与金融不良资产的交易,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会有一个比较合理、公允的参考价格。评估师在评估时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适用的价值类型,而尽量不选择假设清算价值。因为假设清算价值只是企业仅有的剩余资产的清理价值,但是在市场中交易与该企业挂钩的金融不良资产时,交易者确定价格的底线则是企业整改后所预期的价值折现。

(四)改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方法

现有的评估方法对于非财务因素对金融不良资产价值的影响考虑不足,并没有将这一影响予以量化,而在信用体系比较发达的社会,企业的还款意愿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指标。所以,有必要在确定金融不良资产价值回收率时,将非财务因素予以量化。对于我国未来适用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应当将偿债能力指标和还款意愿指标恰当的融合在一起来评价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

使用假设清算法的关键是债务人能够提供其真实会计报表、界定准确的资产负债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能够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履行相应的分析程序,对可能影响债权资产价值的信息应当在特别事项说明中充分披露。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准确把握企业在持续经营和非持续经营情况下有效资产和有效负债的范围,确定优先债权受偿金额时,如果对应的资产价值小于优先债权,剩余的优先债权并入一般债权参与受偿,如果对应的资产价值大于优先债权,超过部分并入有效资产参与清偿。

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应包括预期偿债年限内由经营带来的现金流量以及预期偿债期末由资产变现带来的现金流量,预期偿债年限、偿债系数、折现率的确定应当具有依据或合理解释,在预测中应当分析抵押物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应当适当考虑企业非财务因素对偿债能力的影响,或在特别事项说明中予以披露。

应当通过尽职调查获取必要的资料信息,能够获得类似或具有合理可比性的债权资产处置案例作为参照物,这些案例应当是近期发生的并且具备一定数量,由于债权资产情况比较复杂,债权资产之间的可比性较弱,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予以高度关注,避免误用、滥用交易案例比较法;债权资产如有抵押、担保等因素,应当单独分析。

使用专家打分法选取的专家应当熟悉不良资产市场状况,有较高权威性和代表性,人数应当适当,对影响债权价值的每项因素的权重及分值均应当向专家征询意见。

(五)建立健全不良资产评估的操作基础

注重积累经验,建立健全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操作基础。各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多年的处置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案例,这些案例体现了不良资产价值的一般规律,是金融行业和评估行业的宝贵资源。建议建立不良资产评估数据库,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案例进行搜集和整理,利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各种处置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建立合理规范的评估参数体系,为交易案例比较法等评估方法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基础,合理体现市场机制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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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沈琦.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挑战不确定性[J].中国资产评估,2008(5):17-18.

债券价值分析范文5

关键词:土地储备;证券化;定价

随着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为了解决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各地陆续建立起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从土地储备运作实践来看,资金的不足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发行土地收益为担保的证券,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筹集到大量的资金,满足城市建设的各种需要。

1、城市土地证券化运作模式

较为典型的城市土地证券化模式是按照证券化标的物的不同进行分类。以土地资产未来收益为担保的证券化一般称为土地实体资产证券化;以土地抵押贷款或以土地项目贷款(无抵押)为担保的土地证券化形式被称为土地信贷资产证券化[1]。

1.1实体资产证券化

城市土地实体资产证券化模式,可根据发行证券的品种分为土地债券、土地投资基金、土地信托计划和土地股票四种方式。

(1)城市土地债券

城市土地债券典型的模式是香港城市土地储备中心融资模式。该模式由地方政府专门成立城市土地管理基金,土地管理基金专门负责筹措与管理土地储备中心运作所需要的资金,土地基金资金来源是以城市土地未来现金流为担保发行债券所筹集,土地储备机构运作所需资金由城市土地基金提供。

另一种典型的城市土地债券运作模式由土地储备中心直接发行债券。考虑到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面临着《预算法》的制约,目前我国也尚未对政府机关破产做出明确的规定,这种模式短期内难以突破法律及制度的相关限制。

(2)城市土地信托

土地信托主要有封闭式土地信托模式[2]和出售土地使用权信托模式两种。封闭式土地信托一般模式为:土地储备机构将土地委托给专门的土地信托公司,由土地信托公司负责融资活动,土地信托公司以土地的未来现金流为担保发行土地收益凭证,由土地储备机构运用筹集到的资金进行城市土地储备开发、管理及出售,所获收入扣除各项支出后,由受益凭证持有人分享。

出售土地使用权信托模式运作过程为,先由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信托土地使用权给土地信托公司,取得信托受益凭证,土地信托公司将土地开发整理并加以运用,然后将所获收入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及信托报酬后,以信托受益的方式付给信托受益人,从而终结信托关系。

(3)城市土地基金

城市土地基金一般是由政府部门为了筹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而专门成立的基金。城市土地基金的运作模式为:土地基金以土地资源为载体,通过对外发行以土地的未来现金流为担保的土地收益凭证,然后将募得的资金委托给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土地整理,土地的出让、出租等所获得的收益都进入土地基金,扣除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费用后,根据土地收益凭证进行收益分配。

(4)城市土地股票

土地股票的发行需要单独成立土地开发股份公司并独立运营,我国城市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在当前土地储备机构试点较为成功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背景下,通过组建城市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土地股票的可行性不大。

1.2城市土地信贷资产证券化

以土地抵押贷款或以土地项目贷款(无抵押)为担保的土地证券化形式被称为土地信贷资产证券化。土地抵押债权证券化一般过程[3]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土地储备机构发放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的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债权资产出售给证券化特设机构或投资银行获取资产转让收入;最后由证券特设机构或投资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人,自行或通过承销商在资本市场向全社会投资者发行资产证券。

此外,土地信贷资产证券化根据特殊目的机构即SPV设置地点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国内和离岸两种。根据基础资产是否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为标准,国内化模式又分为表内模式、表外模式和准表外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灵活地与土地实体证券化结合在一起应用,真正实现了“破产隔离”,同时将银行的信贷风险分散到广大投资者之中,降低了银行经营风险。

2、城市土地证券化模式设计及参与主体分析

2.1城市土地证券化模式设计

2.1.1 城市土地债券设计

城市土地资产债券模式运作机制为:先由当地政府成立土地管理基金,负责城市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储备过程中资金筹集工作,城市管理机构负责土地的征用、购买、回收和换地,然后根据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将手中的土地进行集中开发,再根据城市土地出让计划,经过一定时间的储备后,有计划地开发好的土地投入市场,取得收益归于城市土地基金统一管理,城市土地管理基金根据一宗或者多宗开发土地的未来收益组合为标的,发行城市土地债券。其运作流程见图2.1。

2.1.2城市土地信托收益凭证设计

城市土地信托实际上就是通过出售股权性质的权益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其运作过程为:土地储备机构选择标的资产并进行信用增级,与信托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将拟证券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信托公司,土地信托公司以其资产发行信托受益凭证,投资者凭借购买的权益证明,享有相应的证券化土地资产权利,标的资产的管理等。其流程图见图2.2。

2.2城市土地证券化参与主体分析

2.2.1发起人

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城市土地储备机构代表国家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有价转让的方式让渡给土地使用者,从而获得收益。因此,可以将土地管理部门看成是对城市土地资产进行证券化的原始债权人。城市土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原始债权人属于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发起人在土地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作为证券化信贷资产的原始权益人而转让资产到SPV,并对信贷资产进行一系列安排设计。城市土地证券化发起人在土地证券化的启动者,起着关键作用。

2.2.2 SPV

在城市土地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到SPV,SPV是一个资产证券的特设机构,它是一个以土地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独立的信托实体。其经营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不能发生证券之外的任何资产和负债,在对投资者付息前不能分配任何红利,不得破产,其收入主要来自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要实行真实出售,从而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SPV从土地储备中心抵押贷款的权益人商业银行手中购买进行证券化的土地抵押贷款债权,加以组合和信用提升,以其作为发行储备土地证券的抵押。

实现城市土地信贷资产证券化,SPV的设立和选择至关重要,然而在目前我国现行的公司制度下,设立符合资产证券化要求的SPV机构性质的公司操作难度比较大。可以考虑由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出台相应政策进行SPV试点工作或者以信托公司充当SPV的角色。

2.2.3信用评级机构

对城市实体资产的证券化的信用评级与城市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侧重点有所不同。针对实体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主要审查证券化发起人的相关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包括被评估实体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充足性、资产流动性等方面。定性指标包括行业风险评估、业务风险评估。对于土地实体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主要审查证券化土地资产是否“真实出售”、SPV的独立性、SPV机构防止破产措施、税务安排等相关问题。

2.2.4信用增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负责对土地证券信用进行评级。信用增级是指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人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改善发行条件,通过以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自身结构或附加第三方信用来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的行为。城市土地资产支持证券并不是一种高收益的证券,要在市场上取得较好的销售,就必须加强其自身收益的安全性,以博得市场欢迎。

城市土地证券信用增级主要有内部增级与外部增级两种方式。内部增级一般由发起人提供,包括追索权、次顺位结构、现金储备、超额抵押、利差账户等方式。外部增级可以通过设计优先级/普通土地证券结构、银行担保、保险公司担保等方式进行。

2.2.5承销商

证券承销商是指与发行人签订证券承销协议,协助公开发行证券,藉此获取相应地承销费用地证券经营机构,它负责为土地证券的发行进行有效的促销。同时,它要和发行人一起策划、组织证券化的整个过程,以使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和税收等方面的要求。

发行城市土地证券,可以考虑采取两种方式: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土地证券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产品,被广大投资者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可以在发行土地证券的初始阶段,可以考虑采用私募发行的方式,客户群主要定位于投资银行、信托机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土地证券市场发育到一定程度后,再采用逐步通过公募的方式发行。

2.2.6投资者

城市土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是指投资土地证券的购买者,一般而言包括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机构投资者包含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各种基金组织、信托机构等。个人投资者主要指市场上一部分风险规避型的自然人投资者和追求资产最优组合的自然人投资者。

3、城市土地证券定价分析

3.1适合证券化的城市土地

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需要资产本身能产生连续、稳定的预期现金流,不满足这一条件则不能进行证券化。一般而言,为商业、住宅用途、一些国家大型基础设施等进行规划的城市土地能产生连续的现金流,如用于建造旅馆、商场、写字楼和居民楼、独立住宅商业用地,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用地等等用途的土地。

3.2城市土地定价分析

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两权分离的前提下,城市土地价格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城市土地价格是以土地使用权有限期出让、转让为前提,一次性支付的多年地租的综合现值,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也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和相应限期内土地收益的购买价格[4]。

城市土地价格的制定,一般是根据城市土地的等级定级估价法等制定的,以基准地价为基础,基准地价又参照交易地价取得的地域平均价格又派生出标定地价和出让地价等。下面以收益法为例,分析城市土地定价问题。

收益法是土地估价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其基本原理是:使用者在占有某块土地时,土地不仅能提供现时的纯收益,而且还能不断取得的纯收益,以适当的还原利率折算为现在价值的总额时,它即表现为该土地的实际价值。假设土地使用年期有限且其他因素不变,土地价格基本公式表达为:

P=c1/(1+r1)+c2/(1+r1)(1+r2)+…+cn/(1+r1)(1+r2)…(1+rn)(1)

其中,c1…cn表示未来各年的收益;

r1…rn表示未来各年的贴现率。

由于市场利率经常发生变化,确定各期贴现率比较困难。可以考虑通过用途相近的土地资产价格确定一个还原利率r。假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采取年租制,每年付息一次,资产的购买者会持有该资产到到期日而不发生任何交易行为,城市土地储备部门每年从土地实际使用者手中取得一笔包括本金和利息的现金流,那么则可以对该资产之上每一期现金流量按照相同的还原利率r 折现。那么该特定土地资产池的定价公式为:

考虑到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发行成本,将各种成本的服务费率设定为i(0<i<r),则基于土地资产内部收益率的定价公式[5]为:

3.3投资者价值分析

土地债券的发起人是城市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对土地证券外部增级、内部增级以及信用增级,其信用级别接近国债,可以借鉴国债定价方式对土地证券进行价值分析。

假定土地债券A于2009年3月9日在市场上公开平价发行,票面价值F为100元,息票率为4%,每年付息一次,到期期限为10年。则土地债券A的理论价值为:

P=4/(1+r1)+4/(1+r1)(1+r2)+…+104/(1+r1)(1+r2)…(1+r10)(4)

其中,P表示债券A的理论价格,rt表示第t年贴现率。由于国内尚未形成规模的土地债券市场,无法收集相当数量的土地债券确定土地债券的各期贴现率rt。可以考虑借鉴对国债定价的方法,对土地债券进行定价。方法是:先求出国债利率期限结构,然后给土地债券一个适当高于国债各期即期利率的利率li,假定土地债券各期即期利率比国债各期即期利率高0.5%。则土地债券理论价值可以用公式表示:

通过收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数据运用三次样条法估计国债各期即期利率。案例中选取2009年3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6]的国债,共41支。估计国债期限结构步骤如下:

(1)三次样条法估计贴现函数

首先定义一个贴现函数为D(t)=(1+rt)-t,其中rt为国债即期利率。贴现函数的逼近函数为:D(t)=a0+a1t+a2t2+a3t3(6)

易知,D(0)=1,则a0=1,将样本数据处理可得到41个方程。以06国债(04)为例:

101=102.12(1+a10.11+a20.112+a30.113)

=102.12+11.23a1+1.24a2+0.14a3

按照上述方法,求解可以得到矩阵A41×5。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矩阵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相关数据见表3.1。

注:系数下面括号内的是各自概值(精确的显著性水平),F检验下面括号内表示概值(方程总体线性显著性水平),可决系数下面括号内为调整的可决系数。

上表数据显示,方程整体线性关系高度显著,调整的可决系数为0.970414,表明解释变量能够解释债券市价97%以上的变异。运用拉格朗日乘数(Lagrange multiplier)检验法进行一阶序列相关性检验得Obs*R-squared值为1.376696,小于x0.052(1)=3.84,因此接受无序列相关的原假设。由此我们可以得到贴现函数的逼近函数为:D(t)=1-0.013188t-0.002631t2+0.000133t3

(2)验证逼近函数

运用得到的贴现函数的逼近函数对样本国债进行定价,并用求出的理论价格与实际价格比对,求出偏差率验证贴现函数。经验证,偏差率均在5%以内,接受贴现函数,运用贴现函数:

D(t)=1-0.013188t-0.002631t2+0.000133t3求出相应的D(i)(i=1,2,3,…10),并根据公式D(t)=(1+rt)-t求出1-10年的rt的数据:r1=0.0159,r2=0.0182,r3=0.0207,r4=0.0228,r5=0.0248,r6=0.0265, r7=0.0280,r8=0.0292,r9=0.0302,r10=0.0308。根据rt绘出国债利率期限结构曲线图,如图3.1:

由于土地债券即期利率li=ri+0.5%,所以求出1-10年的数据 lt,然后将li代入土地债券价值公式(5),可得土地债券A的价值为:

则投资者购买土地债券A在还原收益率为rt+0.5%的情况下,其理论价值为104.11元高于其发行价格(即票面价值100元);与相近期限结构的国债相比较,例如08国债25,在各期即期利率为rt的情况下,其理论价值为98.93元,低于其发行价格(即票面价格100元)。综合看来,土地债券A是一种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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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价值分析范文6

关键词:价值确认 价值分离 预期价值法

一、可转换债券价值确认方法研究综述 

 

近年来全球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规模已超过了5000亿美元。但可转换债券潜在权益价值的确认计量问题尚未解决。美国会计职业界至今仍然按照apb第14号意见书将可转换债券确认为债务(直接债务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2003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ias)第32号要求可转换债券分别确认为债务和权益(分离债务法),并建议了两种方法:一是负债部分以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计量,发行债务总值减去债务确认价值即为权益价值,这与美国早期apb第10号意见书的使用的方法一致,即为余额法,通过转换期权公允价值或用black-scholes等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出期权价值,再以发行债务总值减去期权价值作为债务价值。国际会计准则(ias)第32号后,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把可转换债券双重性质问题的解决提到了议事日程。2004年,fasb再次着手研究可转换债券的债务与权益问题,委员会明显倾向于按照债券现值和嵌入期权价值将可转换债券分开处理,这类似于第10号apb意见书和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我国在2006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关于可转换债券处理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思想,即在初始确认时将可转换债券发行收入分解成债务和期权价值进行会计处理。 

在marcelle等(2005)提出的预期价值法之前,学术界对可转换债券初始价值确认计量进行了一定探讨,但多数是检验现代期权理论对可转换债券的影响。vigeland(1982)较早注意到期权理论可以应用到转换的可能性和转换的时间选择上。king(1984)为可转换债券计算了潜在权益的期权价值。这种“潜在权益”从债务中扣除加到了权益中,并用于财务比率的计算中。而可转换债券代表的股数等于“权益价值”除以现行股价。king认为可转换债券权益的价值就是期权的价值,并假定可转换债券的债务价值就是直接债务的价值,事实上这种情况仅在可转换债券没有转换情况下出现。gaumnim andthompson(1987)通过回归分析研究了可转换债券价格如何随着其内在权益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的问题。但这些研究并没有将可转换债券是否转换的“可选择性”在会计处理中加以反映,直到2005年,marcelleandlann提出预期价值法,才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二、预期价值法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一)预期价值法的基本原理 预期价值法认为可转换债券内含的期权既不是债务也不是权益,在标的股票市场价格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它既可能产生权益又可能产生负债。如果债券被转换,债券的本金则不用偿还,而只需支付持有者持有期间的利息;如果债券不被转换,发行者则需支付持有者全部本金及利息。因此债务的预期价值的大小取决于转股的可能性的大小。在一定的转换概率下,债务的预期价值等于直接债券价值(本金和利息现值)与利息现值以转换可能性为权数的加权平均数。与此相对应,权益的预期价值则由债券发行总价减去预期债务价值得到。这一做法也是分离法,但它没有像ias32那样以直接债券价值代替债务价值,而是在考虑了转股的可能性基础上,在发行当日或之后,动态地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总价进行分离确认负债和权益的价值,以建立一种公司债务、权益、财务杠杆以及每股盈余的动态经济观,这正是它的价值所在。预期价值法建立在债务和权益的价值将随着可转换债券的寿命周期而变化的财务理论基础上,认为对于期权类型的金融工具,标的股票价格的变化和距离到期时间的长短都会影响可转换债券以及相应权益和债务的价值。因此,在预期价值法下,必须重算转换股份的预期数量、债务的预期价值和权益的预期价值,并分析其对债务、权益、财务杠杆和eps的影响。具体方法如下:(1)预期转换股数。金融分析家们在计算eps时把预期的转换股数计入总股份,而预期股数取决于债券转换成股票的可能性的大小。假设n为潜在股数,为转换的可能性,预期股数则为n(p)。(2)债务预期价值。直接债务的价值常常被视为可转换债券债务部分的价值,它是以市场利率为折现率将债券本金和利息进行折现。其实这种情况只有在债券预期没有转换而本金和利息需被100%偿还时才适用。这就是说可转换债券有三种可能:一是全部被转换

 

,此时可转换债券在到期转换日只需支付到期前利息;二是全部不转换,此时可转换债券在到期转换日需将债券本金加利息支付给投资者,但实务中更多的是第三种情况,既可能转换又有可能不转换,假设这种可能性为p,则按预期价值法计算的债务的预期价值等于直接债务价值(假定不转换时的应付额)和利息(假如债券到期转换应付额)以转换可能性为权数的加权平均数,即:债务的预期价值=(1-p)*直接债券价值+利息现值*p。借助于这一公式可以发现,在p为100%时,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其债务预期价值仅为全部转换前所付利息的现值;当p为零时,即可转换债券预期未转换时,债券的预期价值即为直接债券价值;如果可转换债券有p的可能性转换,则有(1-p)的可能性不转换,债务的预期价值会小于直接债务的价值。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可能性越大,债务部分的预期价值就越低。(3)权益的预期价值。权益的预期价值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计算:一是余额计算法。可转换债券的总价值等于预期债务价值和预期权益价值之和,因此权益的预期价值等于总价值减去预期债务价值;二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法。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中,期权价值是权益预期价值(现值)与行权成本预期价值(现值)之差,那么权益预期价值则是期权价值和行权成本预期价值之和。如果行权成本用公允的市场利率折现,则与余额计算法计算结果相同。在股份、债务、权益预期价值的计算中,转换的可能性是一个关键因素。如果债券没有其他诸如发行者赎回等嵌入期权,而且仅在到期转换条件下,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可用于计算转换的可能性,即n(d2)在black-scholes模型代表在行权日获利期权的可能性,如果投资者是理性的,n(d2)则代表转换的可能性。如果可转换债券允许到期前行权或者为诱导转换允许发行者赎回债券,可以使用美式期权定价方法。这些可选择的期权计价方法提供了每个转换日转换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可用来计算预期的债务和复杂期权的价值。 

 

(二)预期价值法示例 abc公司发行5年期面值100(百万)元可转换债券。一般利率8%,由于含有期权,所以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利率5.5%,仅为2.5%。每张1000元的债券可以转换成40股普通股,发行者不能赎回。现行股价20元。股票未含股利,预期价格波动约35%,无风险利率3%。为了简化,假设发行者不能赎回可转换债券;除了转换特征的买入期权没有其他嵌入期权;欧式期权;行权日即为到期日。这些假设使该例可以直接使用black-scholes模型,而且更易反映其他嵌入期权、行权的跨度或随着时间变化的行权价格。具体计算结果和过程如下:(1)收集整理公司基本信息。(表1)详细列示了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嵌入期权和原有资本结构的基本资料。公司以面值发行5年期利率2.5%的可转换债券,低于正常8%利率,因为可转换债券含有期权。每张100元债券中含有4份期权,每份期权价值通过black-scholes模型和第2栏中的参数计算得出为5.58,4份共有22.29元期权价值。对于不含期权的2.5%的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换债券的真正价值是77.70元。(2)美国现行债务法与预期价值法下eps的对比分析。(表2)将目前gaap把可转换债券作为一般债务处理的方法与预期价值法(ev法)进行对比分析,说明两种方法稀释股份和稀释eps的影响过程。尽管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4000000股,但因为转换的可能性0.3142,所以第2栏中预期股数应为1256800股(4000000*0.3142)。ev法稀释了大约8%。相比较,按照gaap规定稀释了27%。因此ev法下的稀释率相对较小。为分析对稀释eps的影响,使用转换发行部分的利息调整税后净收益。如果在ev法下使用相同的盈余,稀释的eps则为1.02(16256800/16500000),这是—种反稀释作用。(表2)的第2栏显示的ev法下的净收益是只将有可能转换部分债务的税后利息加回到净利中。因此ev法下稀释efs应是0.95(15500/16256800),而gaap现行制度下计算的稀释eps是0.87(16500000/19000000),这相对低估了eps。(3)现行美国债务法、国际会计准则分离债务法和预期价值法下财务杠杆的对比分析。(表3)对比分析了现行美国债务法、国际会计准则分离债务法和预期价值法对财务杠杆的影响。在预期价值法下预期权益价值为43.5(百万)元,为分离债务法得出的预期价值仅为22.3(百万)元,只是预期价值法计算权益价值的一半,而现行gaap不考虑预期权益价值。这种对预期权益价值估算的不同,导致ev法、分离债务法和gaap下的债务权益比不同,分别为1.04、1.17和1.33。由于按照gaap可转换债券不

含有权益价值,因此计算的债务权益比最低。显然现行gaap的做法实际上比ev法高估了债务权益之比。

三、预期价值法的改进 

 

与以前可转换债券初始价值确认方法相比,预期价值法引入了转换可能性概念,而且随着标的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债务的预期价值、权益的预期价值都在变化,因此这种动态理念是该方法创新之处。但该方法在反映可转换债券经济实质等方面仍可做进一步研究。实际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兼有债性、股性和转换期权的混合物,但三种特性不一定所有时间都同时出现,也就是说有时表现为债性,有时表现为股性,有时表现为债性和股性同时并存,但不论那一种情况,只要可转换债券未转换就一直含有期权。因此,可以对预期价值法做一定的改进,使这三种可能在可转换债券价值确认方法上加以体现。(1)可转换债券到期一张都未转换成功。这种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则以债性为主,但比一般债券多了一种转换权利(尽管未转成),故其发行收益应分解为持有期间本金和利息现值加转换期权价值。用公式表示则为:可转换债券发行收益=应确认的债务价值+应确认的期权价值。其中,应确认债务价值=直接债券价值=债券到期本金现值+持有期间利息现值;应确认的期权价值=可转换债券发行收益-应确认的债务价值。(2)可转换债券到期全部转换。这种情况下可转换债券则以股性为主,持有者用持有债券可以在规定期限换回价值相当的股票。故其发行收益应等于持有到期按转换价转换的股票和转换期权价值之和。用公式表示则为:可转换债券发行收益=应确认的股权价值+应确认的期权价值。其中,应确认的股权价值=直接股权价值=到期转换股票价值的现值;应确认的期权价值=可转换债券发行收益-应确认的股权价值。(3)持有债券转换的可能性为一定概率。假定持有债券转换的可能性为p,则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p的可能性转换为股票,即具有股性;同时也有(1-p)的可能性未转换,即具有债性。此时可转换债券发行收益体现为其债务价值、股权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之和。用公式表示则为:可转换债券发行收益=应确认的债务价值+应确认的股权价值+应确认的期权价值。其中,应确认的债务价值=(1-p)*债券到期本金和利息现值;应确认的股权价值=p*到期转换股票价值的现值;应确认的期权价值=可转换债券发行收益-(应确认的债务价值+应确认的股权价值) 

上述方法是对预期价值法的改进。改进方法将可转换债券完全转换情况下的价值界定为到期转换股票价值的现值与股权所含期权价值之和,而不是预期价值法中的利息现值。这是因为在完全转换状态下,现在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价值足以使持有者在转换日换回价值相当的标的股票,而不是换回一点利息,此时现在持有的债券价值应等值于将来转换日换回的股票价值。另外,即使是到期全部转换为股票,在初始价值中依然含有期权价值,因为当初没有这种权利,将来债券是不能转换成股票的。在可转换债券未转换情况下,未转换并不代表债券价值中不含转换期权价值,而是含有的期权价值没有条件去实现,但这并不否认转换期权价值的存在。由于在以上这些方面的理解不同,使得在转换概率为p时,对可转换债券债务、股权和期权的价值确认产生很在差异,从而对公司的债务权益比等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在改进的预期价值法下,前例abc公司可转换债券计算如下:应确认的债务价值=(1-0.3142)*77.70=-53.29(百万)元;应确认的股权价值=0.3142*68.10=21.40(百万)元;应确认的期权价值为25.31(百万)元。此时,abc公司的债务总值为353.29(百万),权益总值为346.78(百万),因此债务权益之比则为1.02,比未改进前预期价值法的债务权益比更低。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