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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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办法

科技创新办法范文1

第一条为保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市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60号)和《市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宝市财办教[]9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创新基金的经费由市本级财政专项拨款200万元,用于支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三条市创新基金是市科技计划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旨在与国家创新基金有机衔接,鼓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市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四条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并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五条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市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两种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市创新基金贴息按照国家规定的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一定比例贴息。每个项目的贴息额不得超过企业贷款利息总额的50%,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4、市创新基金每年用于贴息项目的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二)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市创新基金资助数额5倍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市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市科技局每年年底以前制定并向社会年度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申请市创新基金的项目应符合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第九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市创新基金,应按市科技局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条企业提交的市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辖县(区)企业申报市创新基金需要经过辖县(区)科技局推荐。无主管上级的企业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市科技局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报企业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由市科技局组织立项审查,立项审查方式以专家评审的方式为主。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进行立项审查的时间。

第十三条市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从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选择,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市场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市创新基金计划草案,与市财政局共同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当年计划。

第十五条经市科技局、财政局批准的项目,需要与市科技局签定《市科技项目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同时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

第十六条未获得市创新基金立项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向项目申报单位发出《不立项通知书》。

第五章项目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批准立项的市创新基金项目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实施管理和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市创新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的,其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按照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

科技创新办法范文2

急性心肌梗塞是冠状动脉急性闭塞引起的心肌缺血缺氧性坏死,其发病率死亡率均高,且发病率逐年升高,越来越成为威胁人类生命的重要疾病。心源性休克是急性心肌梗塞(AMI)严重的三大并发症之一。早期鉴定高危病例并给予积极的综合治疗(如早期进行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可提高患者的存活率及改善长期预后。

1临床资料

1.1 性别与年龄

男5例,女3例,年龄在48~81岁之间,平均年龄62岁。

1.2 AMI范围

急性广泛前壁心肌梗塞3例,急性前壁心肌梗塞1例,急性下壁心肌梗塞及右室心肌梗塞3例,急性广泛前壁及下壁心肌梗塞1例。

1.3 AMI并发心源性休克时间

入院室至3小时,对急性心肌梗塞病立即进行心电监护,严密观察血压,呼吸,脉搏以及心电图的动态变化。

AMI并发心源性休克,除常规治疗外,首先是输液低分子右旋糖酐给予扩容,同时加用抗凝剂肝素注射,口服拜阿司匹林。在用多巴胺维持血压的同时。加用血管扩张剂硝酸甘油。减轻心脏前负荷,而又能缓解疼痛。在补液的同时又加用硝普钠,降低心脏后负荷,增加心肌收缩力。有利于左心室充盈,又能增加心排出量,在此治疗下存活了7例,死亡了1例。

2死亡分析及经验教训

病例1:男性,70岁,心前区剧烈疼痛伴大汗1小时入院,BP13/9kPa,肥胖型体质。神清,呼吸略促双肺无音,心界不大,心率50次/分,心脏 的各 瓣膜无杂音。临床诊断:急性下壁心肌梗塞、右室心肌梗塞合并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入院后3小时,突然心难受,四肢末梢冰冷,BP10/0,测不清,从入院到死亡仅仅30小时。

有资料表明,右室梗塞患者超声心动图,放射性核素心室造影测定左室功能,常见严重的左室收缩功能抑制。射血分数小于30%。部分右心室梗塞可发生严重的右心衰竭。此时只有提高右室充盈压,增加肺循环及右室充盈压,需快速大量补液。据文献报道,尽管右房压增加。但在6小时之内补液量2500ml使休克症状改善,抢救成功。本例急性下壁心肌梗塞,右室心肌梗塞,入院后3小时,心排出量急骤下降至休克。早期补液量不足,后期双侧心室功能受损,特别是左室功能受损时对休克起主导作用。但心律失常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又加重休克。

经验教训:伴有右心室AMI的早期应在血流动力学的监测下进行合理的治疗。包括药物及调整剂量。在左室功能无明显受损者,需大量快速补液,双室功能功能受损不宜扩容治疗,需给予正性肌力药物、利尿剂和血管扩剂。

病例2:男性,48岁,阵发性胸骨后闷痛3天,持续性能疼痛3小时从外院来我院。当时静点10%葡萄糖500ml,加入多巴胺100mg,急诊室测血压不清,急检心电、立即给予吸氧、罂粟碱止痛,于9时30分入疗区,BP13/8kPa,神情、呼吸略促,口唇发绀。四肢末梢冰冷、心率40次/分,早搏10~15次/分,心音弱无杂音,右下肺有少许湿音、肝脾未触及,双下肢无浮肿。入院时心电窦缓,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频发室早,交界性逸搏心律,非阵发性心动过速,急性下壁AMI,右室AMI。既往身体健康,否认高血压及糖尿病史,入院后继续抗休克及纠正心律失常、静点利多卡因、同时给予阿托品及地塞米松提高心率。BP11/7.5,心率70次分,血糖回报38.5mmol/L。可能抽血时正静点10%葡萄糖500ml,加入多巴胺100mg,但不致如此高。再次复检血糖为21.5mmol/L,患者逐渐出现精神症状,不能除外糖尿病,高渗非酮症性昏迷,急请内分泌会诊,同意此诊断给予0.9%NS 500ml加胰岛素20单位静点,在综合治疗情况下,休克不能纠正,BP8/5.5KPA(点升压药),心率30次/分于入院当日18时35分行临时起搏器植入术。作为应急抢救手段,但病情仍在继续恶化,血压逐渐下降,出现下颌呼吸,于1时35呼吸心跳停止、临床死亡。从入院 至死亡仅39小时。

科技创新办法范文3

第一条 为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创新基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9]47号)以及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国家设立创新基金旨在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引导地方、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

第三条 创新基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财政部根据中央财政预算情况和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科学技术部会同财政部向国务院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第四条 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开支范围

第五条 创新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所需的支出。具体开支范围包括项目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 项目费是指用于支持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立项的项目经费。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其中,创新基金对每个项目的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一)无偿资助

主要用于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技术创新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贷款贴息

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小批量生产、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息单据核拨贴息资金。

(三)资本金投入方式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 管理费是指用于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从事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经费。包括基本支出(项目管理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具体按《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2]355号)和《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4]84号)执行。

管理费实行预决算管理。管理中心年度管理费预算通过科学技术部报财政部审批后,列入创新基金预算。年度管理费决算经审计后,通过科学技术部报财政部。

第八条 其他费用是指经财政部批准开支的与创新基金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

第九条 企业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受理、评审和监管。

第十条 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前,须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通过受理审查的项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和评估机构进行评审、评估。根据评审、评估意见,管理中心本着“择优支持”的原则,提出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和金额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的项目正式立项。

第十二条 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正式立项的项目由管理中心与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资金在合同签订后分两次拨付。

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拨付7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第二次拨款);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按企业有效借款合同及付息单据核定的应贴息数额拨付8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第二次拨款)。

第十四条 管理中心依据合同金额每年分批编制立项项目用款计划,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五条 管理中心每年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分批编制二次拨款计划,报财政部审核。

第十六条 财政部对管理中心报送的立项项目用款计划和二次拨款计划审核后,将创新基金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到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检查

第十七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创新基金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当地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中心负责制订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的工作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企业应按要求定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可委托地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理。管理中心根据企业监理信息调查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监理意见、省级财政部门的检查意见、实地检查情况等,提出项目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报送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创新基金项目的跟踪问效。科技主管部门应将本地区项目监理信息汇总情况抄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对于所辖地区创新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提出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下一年度4月底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创新基金拨款,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企业须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无偿资助项目承担企业,在收到创新基金拨款后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形成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消耗部分予以核销;贷款贴息项目承担企业,在收到创新基金拨款后作为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处理。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定期检查,管理中心实行重点检查。财政部、科学技术部采取委托有关监督检查部门抽查、社会中介机构检查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创新基金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二十三条 企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重大违约行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通报、停止拨款、追回项目资金等相应处理措施。需追回项目资金的,由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企业将未使用的扶持资金如数上缴国库,已形成资产的将资产变现后上缴国库。

凡违反创新基金有关管理办法及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分别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科技创新办法范文4

烟台科技奖扩军到五项,合作奖、技术奖入列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出台的《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合作奖和发明奖成为最大的亮点。

为鼓励企业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烟台市首次设立烟台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奖励资金30万元。“省内其他地市有设合作奖的,但一般只做引导性鼓励,没有奖金。”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奖项授予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开发机构等合作的本市企事业单位和合作方,以及对烟台市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或组织。

针对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实施细则增设了烟台市技术发明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或国外专利,且技术成熟,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都可参评。

新的奖励办法实施后,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奖项将增加到5项,分别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经济效益非唯一指标,公益成果考核社会效益

除了增设了两个奖励奖项外,实施细则还对最高奖和创新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细化。

另外,新的实施细则还新增了公益类成果的评价要求,“属于社会公益类成果并且无法以经济效益来考核应用效果的,主要考核该成果形成的社会效益,且该成果必须在本市应用,并相应地为本市产生特别显著的社会效益。

细化奖项候选单位标准,新办法强调“本地化”

新出台的《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还将2010年7月1日单独的《烟台市科技创新奖实施细则》做了适当修改和整合。

科技创新办法范文5

[关键词]高职院校图书馆 读者需求 文献资源建设

[中图分类号]G25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2-0082-01

在现今信息技术发展飞速的新时期,读者对文献资源的需求也随着时代的变化发生了改变,面对读者对文献资源的新需求,高职院校图书馆应及时采取新办法构建适合读者需求的馆藏资源体系。

一、高职院校图书馆馆藏资源需求分析

(一)文献内容需求的多元化

高职院校图书馆服务对象主要是教师和学生,教师以专、深文献资源为主,此外,教师对学科尖端、前沿及专业性强的学术信息需求强烈。学生主要的需求是基础课程辅导,英语四、六级考试用书,此外,各种自学考试、职业等级考试等内容用书也颇受欢迎。另外,为了丰富师生的业余生活,各种娱乐消遣类文献也有相当需要的空间。

(二)文献载体需求的多样性

纸制文献是师生需求的首选,是教学辅导的重要来源。教师撰写论文、教学研究都需要参考纸质文献,学生学习参考用书、各种考试考级都需要纸质文献,所以纸质文献是高职院校图书馆的重要收藏之一。此外,随书光盘、磁带也是高职院校图书馆必不可少的收藏,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必备的工具。还有现代最前沿的数据库和网络资源,更是高职院校教师和学生离不开的电子资源。

二、高职院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文献资源数量不足

高职院校图书馆由于起点低,在学院中得不到重视,在高职院校发展建设中,学院提供的图书购置经费非常有限,再加上纸张价格严重上涨,导致高职院校图书馆的总藏书量、生均藏书量等都无法达到规定的标准。

(二)文献资源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岗位型、技术型的应用人才。高职院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开展文献资源建设。由于现有高职院校图书馆都是由几个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合并而成,图书馆的馆藏资源都是以前中专学校的馆藏资源,没有和现在高职院校所开设的专业相结合,即使是所购买的文献实际上往往和读者的需求有一定差距,无法满足读者的需求,这种不合理的情况必将限制高职院校图书馆的发展,也起不到图书馆的教育职能。

(三)文献资源类型单一

在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神速发展的现在,高职院校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但高职院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发展缓慢,还处在主要以纸质文献建设为主,其他文献资源建设相对滞后,这种情况限制了读者接触最前沿的知识,也限制了读者开阔眼界,对高职院校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三、基于读者需求的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策略

(一)加大读者参与馆藏采购力度,满足读者需求

现代图书馆馆藏建设,从以前的重收藏,到现在的重读者需求,所以读者参与馆藏采购,可以最大限度满足读者需求。高职院校图书馆主要采取荐购的方式,让读者参与到馆藏资源建设,荐购的方式主要有书目勾选、电子邮件推荐、表单式荐购等。其中以书目勾选和表单式荐购最常用。图书馆把书目下发到各系,由各系教师勾选他们最需用的专业书籍,再返还图书馆,这样不但满足了教师的需求,也避免了由于采访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文献采购的盲目性,保证了馆藏资源的系统性。还有就是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书目,由图书馆采访人员再采购,这样也极大地满足了读者的需求,保证了馆藏资源的质量。

(二)加大采购电子资源的力度,满足读者需求

教师搞科研、学生撰写论文和毕业设计都离不开电子资源,高职院校的电子资源建设相对落后,因此高职院校图书馆应该加大电子资源的建设。在引进电子资源时,教师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在采购之前,学科馆员通过邮件、博客等告知全院师生试用,必要时采取讲座的形式,让全院师生试用,学科馆员及时收集教师学生的意见;最后图书馆才做出采购的意见。高职院校不但要购买数据库,还应收集网上大量的免费资源和开放获取资源,自建特色数据库,来满足教师和学生科学研究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孙浩.信息时代高职院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J].河北科技图苑,2009(01).

[2]白雪冰.网络环境下高职院校图书馆信息共享及资源建设分析讨[J].科技创新论坛,2014(05).

科技创新办法范文6

一、当前统计工作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们立足本职,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区统计工作全局,以思想解放推动思路创新,以统计改革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决策到哪里,统计部门服务到哪里”的理念,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和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部分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

一是在思想方面,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贯彻还不够全面、准确、系统、深入;思想观念上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思想仍不够解放,开拓创新意识仍有待加强;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倾向等等。

二是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的水平不高,用新理论、新办法、新措施解决复杂问题和化解矛盾的本领不强;对统计数据的开发利用不够,统计服务水平不能完全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与日俱增的统计需求,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仍需要大力加强;基础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基层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等。

三是在工作作风上,表现出工作标准不高,深入基层调研少,解决问题不够及时;存在畏难情绪,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遇事推诿扯皮等等。

二、改革创新,全面、协调、持续推进统计事业发展

针对统计工作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我们要紧紧抓住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这一重大契机,将科学发展观运用到开展统计工作的实际中去,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促统计发展,统计发展促经济发展”的主题,力求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拓展统计职能,优化统计服务,促进统计和谐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1、加强学习,坚持不懈地创新统计工作思路。加强学习,解放思想,推陈出新,是统计事业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工作法宝。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统计工作中原有的方法制度、指标体系、调查手段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不能满足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统计实践要发展,统计事业要前进,迫切需要我们在理论上扩展新视野,在实践中做出新探索,着力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积极破解统计改革与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不断加强对经济社会科学知识、统计理论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努力提高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的本领。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冲破传统的统计思维定势,创新统计观念、统计组织、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统计手段,使我们的政治思想和专业知识与时代进步的要求相一致,使统计部门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的本领得到进一步提高,使统计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加强创新,拓展统计职能。创新是我们统计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统计工作肩负经济社会发展的预警、分析、监测重任,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统计调查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因而要求我们的统计事业要不断创新。加强统计创新就是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统计工作渗透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每一个角落,不断拓展统计职能,确保统计工作真正成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3、加大改革,增强统计的科学性。围绕各级党政领导的中心工作,围绕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应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专项调查等方法,逐步适应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4、拓展领域,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统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统计产品是公共产品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方式不断改进,要在本职工作中更多地思考如何为社会公众提供科学、系统、准确的统计公共产品,充分发挥统计资源的社会效益。要密切监测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存在的问题,多种渠道和提供统计资料,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诠释,使统计成果惠及全社会。大力强化统计服务职能,努力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党政领导决策的参谋部、社会公众咨询的信息窗”,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到哪里,统计就反映到哪里;党政领导决策到哪里,统计服务到哪里”的工作标准开展服务,及时反映民情民意和社会公众的评价及要求。当前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传统的季度分析基础上,新建立月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加强对工业生产、房地产市场、贸易业、重点项目投资等统计监测分析,及时反映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为经济发展决策作出新预测、提供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