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拆迁工程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拆迁工程范文1
关键词:城市建设;房屋拆除;施工办法
就当前来说,土木工程建设涵盖了较多种类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很多施工项目都具备了系统的施工技术,但是城市的房屋拆迁却不然,由于这项工程施工具有较强的独特性,所以缺乏自成系统的施工工艺与施工方法,而毫不夸张的说,城市房屋拆迁施工能否顺利的进行与完成直接关系着城市的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鉴于做好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之本人在这方面略有了解,所以接下来在文中对城市房屋拆迁施工方法进行探讨分析,希望达到促进拆迁施工顺利进行的目的。
1房屋建筑拆除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第一,事先和业主进行协调与沟通,以期对拆迁的工作范围进行明确,使拆迁施工人员对所需拆迁房屋的结构、线路等情况进行了解与熟悉;第二,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并设置“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的警示牌;第三,严格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培训,之后经过技术交底才允许上岗工作;第四,为施工现场配置数名专业的安全员,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遵循持证上岗的原则;第五,与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将拆迁手续办妥当,对原有的基础设施予良好的保护;第六,保证拆迁施工对水电的需求;第七,施工之前将所有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准备就绪,促进施工顺利实施。
2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在房屋拆除施工的具体运用
2.1砖木、轻型砖混结构平房拆除施工方法。
施工方法:总的来说,这部分需拆除的房屋结构是由人工进行拆除,人工拆除的主要步骤和须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首先,专业的施工人员使用便捷、易携带且简单的工具进行人工操作,这些简单工具一般有撬棍、铁楸、瓦刀等,施工拆除的步骤一般是从拆除室内管线等设施开始,然后屋瓦、檀条,卸下屋顶材料及构件等,拆除过程中的废弃物传送到地面由地面分类人员进行专业处理,根据废弃物是否可以再利用进行分类,尽量保证这些废弃物中可再利用的材料能够被利用。其次,自上而下拆除墙体。砖墙的拆除一般是人工,不能直接推倒或拉倒。如若采用直接推倒或拉倒,就必须由专门统一指挥,确保人员安全撤离才能使用。但拆屋架时,可以借助简单的起重设备,如三木塔挂导链或滑轮。
2.2多层房屋建筑物拆除施工方法。
第一,房屋的室内管线以及门窗等设施都是采用人工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的,对于这些设施尽量进行回收和利用;第二,对房屋的附属设施进行拆迁;第三,用拆迁附属设施后的剩余渣土铺垫道路,使得拆迁机械达到所需施工高度;第五,利用液压剪对屋顶、第五第六层进行拆迁,而对于第四层以下楼层直接用破碎锤和挖掘机相配合的方式进行拆迁。
2.3高层楼房拆除施工方法。
对于高层楼房的拆除:首先,应先组织专业队伍搭建脚手架。其次,切断电力、通讯、自来水等,并拆除室内各种管线及设备、门窗等。对于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应注意回收。其次,拆除屋顶后,拆除屋盖结构。最后,如果对7~20层的建筑物进行拆迁,需要在建筑物两侧安装塔吊,破碎楼板的时候利用风镐,随后利用塔吊吊下,用自卸封闭车外运渣土;而外挂墙板一般是与内浇墙板连接的,属于钢结构的,用气割割断焊点后,再由塔吊运送,处理完外挂墙板之后,用风镐或高效无声破碎剂拆除内浇墙板,并由塔吊送至自卸封闭车中,运出施工现场。在建筑物自上而下拆除至离地面24m左右后,由人工拆除,主要采用机械加长臂液压剪拆除。这种施工方法对被拆除建筑物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对噪音要求严格的区域是最佳的选择。具体拆迁步骤有以下几点:第一,将自来水、管道、暖气等管道切断;第二,对室内的设备和管线拆完之后接下来需要拆卸门窗,集中运出和回收;第三,拆迁维护结构和建筑物的凸出部分;第四,对屋顶的保温层展开拆迁;第五,利用吊车水平运输大型构件;最后,利用自卸封闭运土车将渣土运出。
3构筑物拆除施工方法
对构筑物的拆迁施工方法包括以下几点:在对建筑物的结构、机械设备的情况进行了解之后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拆迁与爆破。但是必须事先制定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的拆迁施工方案,并且只有在专家们集体协商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够拆迁施工。烟囱的拆迁措施如下所示:第一,从支搭脚手架开始到烟囱顶;第二,脚手架之外需要布置好防护网;第三,从顶开始向下进行拆迁,一直到地坪;第四,利用烟囱处理拆迁渣土,对渣土进行及时的处理。例如大型工厂烟囱的拆除,其方法一般是:首先,搭建脚手架至顶,并做好防护网,其次,自上而下逐步拆除,脚手架也应同步拆除;最后,拆除墙板,通过烟囱内传输,及时清理。
4厂房拆除施工办法
第一,采用人工拆迁的方式对厂房内的管线进行处理,拆迁完成之后进行分类堆放并集中运出拆迁现场;第二,对于厂房屋面以及保温层的处理宜采用人工拆迁的方式,然后拆除屋面构件之间的链接,利用吊车分几次吊下,利用专业工具破碎后运出施工现场;第三,拆迁完屋顶之后,接下来对墙体和维护结构进行拆迁,利用挖掘机或推土机将墙体推向安全的一方,注意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第四,将结构物放倒之后使用专业机械予以破碎处理,并将分离出的钢筋运输至场外,将渣土堆积到合适的地方。
结语
通过笔者在文中的详细叙述我们不难发现,城市的建设、发展与进步与城市房屋拆迁施工有着直接的关系,后者甚至对前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城市房屋拆迁这项工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实际的开展过程也是极为复杂和繁琐的,施工中存在大量的质量漏洞和安全隐患,受到内部外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不稳定性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针对这一情况,我在文中对城市房屋拆迁施工方法进行了探究,我认为为了做好这一施工,应该使用正确的拆迁施工方法、并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开展施工,以确保拆迁过程的安全性,同时为了提高拆迁效率,需要加大对现代拆迁设备的运用,最终达到建设城市的目的。
参考文献
拆迁工程范文2
受托方:杭州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杭州市规划用地要求,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杭州市东至湖墅北路、西至和睦路、南至娑婆桥弄、北至____________园一期工程一带进行旧城改造住宅建设。根据杭人大(XX)1号文件《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之规定,经招标确定后,甲方将 ____________园二期工程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前期拆迁安置有关事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拆迁安置的范围、面积、户数和期限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园二期工程地块的住宅房屋全部拆迁安置工作委托乙方具体实施。根据甲方四月十一日招标通知书所提供的资料,经双方核实:具体拆迁地址、范围为:湖墅北路________号、________ 号、娑婆桥弄________-________号及市粮油贸易公司宿舍等所有建筑物,房产性质系住宅用房,共计________户,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其中:1.直管公房________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2.私有房产________户,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3.暂保房产3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4.单位自管房产________户,建筑面积1________平方米。乙方并协助甲方完成该地块应拆迁的其他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工作。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期限:
1.根据《条例》乙方负责组织实施该地块内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因被拆迁人对安置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故乙方力争确保被拆迁户________%以上接受货币安置或异地安置。
2.乙方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该地块内房屋(个别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协调裁决或提起诉讼的住户除外)的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运出场外,并平整土地(地块标高以被拆房屋室内地坪为准,做到基本平行),如有填埋沟浜需事先通知甲方,验收人员到现场察看并认可。
3.乙方负责:(1)该地块拆迁安置的调查摸底;(2)设立现场动迁办公室,组织宣传动员拆迁安置政策,向被拆迁人发放相关拆迁资料;(3)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提供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4)申请房屋测绘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际测绘;(5)申请招标房屋评估机构;(6)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7)签订安置补偿协议;(8)发放安置补偿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9)旧房拆除、清运废土、地块围护。
二、为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应提供如下文件: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4.出具本市行政区域内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原件);5.拆迁范围________:________地形图位置蓝图。
以上每件需提供5套,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拆迁工程范文3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拆迁工程范文4
拆迁户(单位):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___幢_________间,共_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装备。
第五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它: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家庭18岁以上成员(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拆迁工程范文5
一、拆迁范围
区块拆迁红线范围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搬迁及拆迁期限
搬迁及拆迁期限以本办法确定的时限为准。
三、拆迁补偿、奖励和安置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由不动产与动产两部分组成。不动产的补偿是指对企业合法拥有且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含装修)、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动产的补偿是指行政企事业单位生产所需的机械、动力设备等搬迁、安装所发生的费用。
1、拆除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按照我县年度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结合房屋结构、成新等因素给予评估补偿;其土地按该区块现行的行政划拨价给予补偿。
2、拆除集体、个私工业企业单位的房屋(包括厂区内的住宅用房)和国营企业单位的房屋、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按照我县年度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结合房屋结构、成新等因素给予评估补偿。其土地分别按行政划拨、工业出让、住宅出让、综合出让等用地性质的不同,结合其地块现状和剩余使用年限给予评估补偿。
3、拆除动产的补偿金由相关专业部门根据实际一次性给予评估补偿。
4、被拆除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搬迁费用按房屋拆迁补偿总额的8%计算补偿。
5、企业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拆迁范围公布后新建、改建、扩建的附属物不予补偿;企业在拆迁红线公布后出租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二)拆迁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及奖励
1、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在签订拆迁协议书后一个月内,拆迁人按货币补偿总额的30%预付给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经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补偿款余额。
2、被拆迁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时间完成搬迁的,给予货币补偿总额5%的奖励。
3、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与拆迁人达成协议的,给予货币补偿总额5%的奖励;在协议约定的时间提前十天及以上完成搬迁任务的,给予货币补偿总额5%的奖励。
(三)拆迁安置
1、区块工业企业搬迁原则上到新城区、安文镇云山区块落实安置;鼓励企业到县工业园区或其他工业功能区安置。
2、按照谁接收隶属谁的原则,搬迁安置企业从新厂房建成投产之月起,其企业管理及相关指标考核一律归属接收安置所在地的政府或园区。
3、安文镇政府所属的企业,原则上由安文镇政府负责在云山区块安置;不属安文镇政府的企业,但具有一定规模、符合环评要求、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也可在云山区块安置。
4、木制品加工类企业原则上不进入新城区安置,到安文镇大坞坑工业区块安置,也可到其他工业功能区安置。
5、下列企业原则上不列入土地安置:
(1)不符合环评要求、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2)已停产、倒闭的企业。
(3)租赁生产的企业。
(4)近几年内,县政府已给予老城区、新城区、工业园区等其他地块规划安排用地的企业。
6、规模较小的企业,原则上到相关区块安置标准厂房用地。
7、企业新安置具体地块的落实及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由接收安置地的主管单位负责;安置土地的面积以原有合法用地面积为基础,结合业主要求、产业发展前景、投资规模、效益税收等由接收安置地的主管单位确定。
四、相关规定
(一)被拆迁企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以企业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合法凭证记载的面积为依据确定。
(二)被拆迁企业应在本办法批准实施后五个月内与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及国有土地收储协议。涉及到社区整体拆迁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整体抵押给有关单位出租的企业,应在本方案批准实施后二个月内与拆迁人达成相关协议。
(三)给予土地安置的企业搬迁过渡期限一般为签订协议之日起十二个月(涉及到社区整体拆迁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不安置土地的企业过渡期限为三个月)。
(四)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出租厂房的,应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或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前)妥善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协议,其货币补偿金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
(五)在本办法批准实施后,应安置土地的企业自愿到新城区、安文镇以外的工业区块安置的,给予货币补偿总额5%的奖励;放弃土地安置的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经验收合格后,在现行的补偿基础上,另给予货币补偿总额提升5%。
(六)拆迁范围内的原企业已经倒闭的,拆迁后的补偿金应先用于偿还各项债务。补偿金的处置原则上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债权人已上诉县人民法院的,由县人民法院负责。
(七)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工程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拆除施工企业予以拆除。被拆迁企业必须将老厂区内的房屋完整地移交给拆迁人,不得拆除门窗、楼板、玻璃、水电等设施、构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违者照价赔偿,赔偿金在补偿款中扣除。
(八)被拆迁企业或产权单位的动产与不动产的补偿价由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法定评估机构按有关评估规范评估确定;新安置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格由接收安置地的主管单位明确。
(九)被拆迁企业土地安置后,必须在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动工、建设完毕;否则,由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处置。
五、其他
(一)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为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拆迁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公告项目名称、拆迁范围、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及拆迁实施方案。
(四)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期限等事项,在搬迁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裁决作出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拆迁企业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并取消其有关奖励规定。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作出补偿安置裁决的主体、程序、依据及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理由听取拆迁当事人、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工程范文6
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xx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的责任机制。
(一)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职责。
1.从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监察、交通、建设、公安、牧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县xx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办公室,负责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
2.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3.配合省、市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按期完成征占()地测量、地类划分、林木采伐、补偿核算等工作;
4.负责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兑现工作;
5.负责辖区内征地后的土地调整、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规划和迁建工作;
6.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的不法行为;
7.完成好市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xx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职责。
1.全权负责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拆迁等情况综合、现场指导、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等工作;
2.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与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协调征地、林木采伐、地类划分和土地权属确认等工作;
3.对收回的二松xx水库段国有土地进行管理,对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提供的设计成果进行复核;
4.负责征地测量后的标记、管理工作;
5.对下拨的征地移民拆迁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法制办职责。
1.负责对市政府征地移民文件的审核把关;
2.负责对有关行政机关在征地、移民、拆迁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1.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征占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占地的各项工作;
3.协助县政府做好土地权属的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4.负责做好征占地土地补偿费核算及补偿标准的政策宣传、问题答疑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的监督验收工作。
(五)市林业局职责。
1.协调省林业厅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协助县政府做好林地、林木权属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nn40.com (六)市水利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依法对工程建设涉及的水事纠纷进行处理。
(七)市农委职责。
协助县政府帮助移民区农民利用现有土地发展高效农业,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做好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市建设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拆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十)市法院、市检察院职责。
依法受理征地、移民、拆迁及工程建设中的各类涉法案件。
(十一)市公安局职责。
负责征地、移民、拆迁、林木采伐和工程建设等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市监察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相关政策执行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市审计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
(十四)松原供电公司职责。
负责保障工程用电,按计划完成电力设施迁移工作。
(十五)松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职责。
负责对与工程交叉的通信设施进行改建或迁移。
二、征地移民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
1.征收耕地(旱田、水田、园地、菜田、温室大棚、精养鱼塘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给予补偿;
2.征收林地、苇塘和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其土地补偿费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地临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补偿;
3.征收农村道路、荒地、盐碱地、沼泽地和沙地等未利用地,按照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给予补偿。
(二)收回二松xx水库段国有行洪滩地,具体补偿范围和标准。
1.行洪滩地内的旱田和水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的,并且持有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补偿标准按该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给予补偿;
2.行洪滩地内的旱田和水田,由国营林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发包的,其补偿费按照该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给予补偿,一次性发放给国营林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行洪滩地内的渔塘、房屋等不予补偿。灌溉井等经踏查确认,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据实补偿;
4.行洪滩地内的人工林地(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补偿费按照所在乡镇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补偿;行洪滩地内的荒滩地、天然次生林地林木及有关单位认定的宜林地不予补偿;
5.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二松河道内开垦滩地,种植农作物及林木的,不予补偿。
nn40.com (三)使用河道外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不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单位只给土地补偿费,不给安置补助费;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四)占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国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以参照征收土地相应标准补偿。
取土场临时占用耕地,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的边坡、取土深度和排水坡度取土。耕地复垦后,设计边坡底线占用的面积和抹牛地面积,按永久征收土地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偿。
临时用地的复垦,按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占用国有林地采伐林木的补偿标准,按照《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字〔1991〕876号,以下简称《林地标准》)规定执行。
林木已经达到采伐利用标准的,经依法批准,林木所有者可以自行采伐;不到采伐期的,按照前款规定给予补偿。
(八)村民房前屋后零星树木,依据《林地标准》规定,分别按照成树、幼树给予补偿。
(九)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补偿。
(十)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电力、通信设施的拆迁,只补偿人工费和不能再利用的材料费。
(十一)拆除移民区住宅房屋及附属物,按照《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定的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用。
三、征地、移民和拆迁费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由市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进行核算,分期分批拨付给县政府,由县政府负责兑现。补偿费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务手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征地移民拆迁工作完成时限
各县政府要保证xx水利枢纽工程用地需要。水库淹没区的征地、移民、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输水干渠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