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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与尊严范文1
关键词:冠心病;移动信息平台;生存质量;慢性病
PCI术是目前冠状动脉病变患者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国已逾7万人次接受PCI,并且每年以30%~40%的速度增长[1]。在目前技术水平背景下,PCI术总体而言是安全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它能增加患者发生各种严重的心血管事件的风险[2],对患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PCI术后患者存在主要的风险包括:①主要不良心脏事件(major adverse cardiac events,MACE)主要包括:死亡、急性心肌梗死(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AMI)②术后再狭窄(restenosis,RS)。PCI术后患者疾病控制不仅需要药物治疗,还需患者充分了解疾病相关知识,患者及家属给予足够重视,遵照医嘱进行合理的防控干预,才能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3]。
遵医行为是指人们为了健康,按照医护人员对其在医疗或健康方面的指导(医嘱)而发生的活动。遵医行为即患者对治疗方案的执行行为,是影响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4]。另外,Eva等认为,对CHD患者的教育要个体化,护士有责任和患者一起促进他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控制自理活动。对于冠心病患者特定的功能状态及生活质量的评估[5],包括:躯体受限程度、心绞痛稳定状态、心绞痛发作情况、治疗满意度、疾病认知程度等方面也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冠心病PCI术后患者系高危人群,疾病的发生、发展往往伴随许多危险因素,例如:年龄、肥胖、血脂异常、吸烟、血糖异常、家族史等。患者出院后自身对疾病的"管理"及医护人员提供持续、有效的护理干预均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将根据PCI术后患者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信息平台(短信、电话、QQ、微信等)对其进行护理干预,建立共享平台、互动群,最大限度为患者提供疾病防治知识。下文将以项目研究的形式进行论述。
1研究方案
1.1研究内容 ①建立PCI术后患者病历档案,收集患者愿意接受的信息干预方式。②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两组患者住院期间均接受相同的冠心病健康教育。对照组患者出院后接受一次电话回访。实验组出院后除接受常规电话回访外,医护人员通过移动信息平台定期进行多次护理干预。③6个月后采用遵医行为调查表和特异性西雅图心绞痛量表(SAQ),对患者遵医行为及生存质量予以评价,比较不同沟通方式的差异。
1.2研究目标 ①各种移动信息平台的应用能提高冠心病患者的遵医行为,同时有效改善冠心病患者的生存质量,减少心血管事件的发生。②各种不同通讯方式的干预效果的比较,为临床提供更为有效的沟通方式。
1.3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病例的收集、评估;随访工作的实施;遵医行为调查表及冠心病生存量表(SAQ)的分析。通过本项目的研究,将为患者提供个性化、多元性信息化出院随访,对于跟进患者院外治疗、遵医、用药情况有积极作用,为延续护理开展的形式提供一个新的平台。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2研究方法
选择冠心病PCI术后患者160例,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各80例,两组患者在住院期间均接受相同的冠心病健康教育。对照组患者出院后接受一次电话回访。实验组出院后除接受常规电话回访外,通过移动信息平台进行多次护理干预。6个月后采用遵医行为调查表和特异性西雅图心绞痛量表(SAQ),对患者遵医行为及生存质量予以评价,比较不同沟通方式的差异。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技术路线:
4具体实验方案
①收集在我院住院治疗的160例冠心病PCI术后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入组标准均符合1999年WHO冠心病诊断标准,并经PCI术治疗的患者。入选要求:年龄40~75岁,男女比例1:1,随机入组,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各50例。排除理解能力太差,语言障碍等影响调查结果的患者。②住院期间通过调查问卷了解患者愿意接受的沟通方式,如短信、QQ、微信、电子邮件等。建立患者健康档案并登记:包括年龄、性别、职业文化,一般情况,家庭成员及住址、电话号码、就诊时间、病史、病程、症状、健康史、危险因子、身心状况、治疗情况用药情况、辅助检查等。2组患者在住院期间均接受内容相同的冠心病健康教育。对照组患者出院后接受一次电话回访。实验组除接受常规电话回访外,在出院后2w、1、2、3、6个月和节假日、气温骤然变化等容易发病的重要时段,分别通过手机信息提示、电子邮件、网络留言等方法进行强化干预。同时建立互动圈,如微信群、QQ群等,促进互动,在线分享冠心病防治的新知识。安排理论知识扎实、交流技巧娴熟及语言表达能力强的责任护士负责护理干预。③6个月后分别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并记录。 所有患者采用冠心病遵医行为问卷调查包括:服药、饮食、运动、心理调节、定期复查、保持社会功能、戒烟限酒等方面的情况,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来识别患者对自身疾病的认知能力及医嘱的依从性。 采用西雅图心绞痛问卷(SAQ)进行调查,包括躯体受限程度、心绞痛稳定状态、心绞痛发作情况、治疗满意度、疾病认知程度5个方面。了解冠心病患者特定的功能状态及生活质量水平。 分析不同沟通方式的优劣性,推选较为实用的沟通平台。④应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t检验。
5结论
本研究将充分评估患者,由患者自行选择适宜自身的信息平台参与护理干预,提供个性化的回访方式。通过移动信息平台可实现群体互动,发送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短信、文件,具有更新快、回复快、移动即时通信等特点,让护理干预变得更富有弹性。通过此项研究,可制定一套医患信息化平台沟通流程,进一步促进患者身心健康,改善医患关系。然而,现有的一些研究往往仅局限于利用某一种通讯方式进行分析、对比,如电话或短信进行回访。目前的国内外文献所提供的回访途径均比较单一,很难实现信息共享。
参考文献:
[1]张敏州.胸痹心痛与冠心病介入[M].北京:科技出版社,2007:138.
[2]郑芬芳,来鸣.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风险评分系统研究进展[J].中华护理杂志,2009,44(6):567-569.
[3]Albus C.Psychological and social factors in coronary heart disease[J].Ann Med,2010,42(7):487-494.
生存与尊严范文2
〔关键词〕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城市化;新生代移民;尊严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4-0092-04
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追求的生活层次从简单的生存上升到更多地期待平等体面有尊严的生活,这也是处于当前社会转型期人们共同的精神诉求。尊严在关乎人类生存与发展问题上是一个最根本的价值评判标准。正如康德所说:“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代替的,才是尊严。”〔1〕它不仅仅指向心理和精神层面,更需要社会实践的现实依托,对于公民个体来说,国家完善的制度保障是获得尊严的必要条件。国家有责任通过各项制度设计使每个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享受平等的权利和服务,获得一种平等的社会认同感,生活得体面而尊严。当前中国的户籍制度,不仅是一项人口登记和社会管理体制,更是与资源分配、利益共享密切相关,因此它关乎着人们的社会保障和生活质量。近年来,虽然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但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依然存在不少难点。由于户籍制度本身附着了关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诸多权利,对于人的尊严实现意义重大。本文试图从生存到尊严的维度评析户籍制度的历史、现实,并对户籍制度改革提出新的时代课题。
一、户籍制度的历史与现实:从保卫生存到呼吁尊严
户籍自个体出生就始终伴随着人的发展。尤其是对于一些重大问题诸如接受教育、社会就业、公共福利等,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户籍不无关系。最初的户籍制度主要是为了社会管理的需要而建立的。建国初期,百废待兴,面临的紧迫问题就是恢复秩序与生产,解决城市严峻的粮食短缺和住房紧张等问题,户籍制度在这时应运而生。1950年11月,《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国家希望通过此项条例规范城市人口的登记和管理,控制人口发展的规模。在城市建立户籍制度的同时,1954年在农村也建立了统一的户口登记和管理制度。由于当时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实行统一供应和管理,户口便作为分配的重要依据。1958年,政府公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开始区分 “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两种不同户籍,以户籍为支点的城乡差距逐渐拉大。国家在强化人口登记的同时,对于人口的自由迁徙也是控制的。1964年的《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出台,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农村人口迁往城镇及城市以及城镇人口迁往城市,限制了人员的自由流动。这种通过行政指令干预城市化的现象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前。上世纪80年代后,小城镇的户籍准入才逐渐松动。原本户籍只是国家管理社会人口的一种方式,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致使户籍的性质变得复杂化,开始附着各种社会功能和社会福利,基于户籍所在地的不同,居民被划分为各色人等,更突出的表现为城市户籍与农村户籍的巨大差别,导致了我国特色鲜明的城乡二元结构。 而其直接影响到了一大部分人的生存和发展尊严。
由于工业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倾斜,致使城市的综合实力较农村发展迅速,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的转变,更是拉开了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在城市中生活的群体优先共享了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在城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都较丰富,尤其是教育、居住、医疗等环节,而这便是通过附着于户籍之上的各项权利来体现的。据统计附着于城市户籍上的各种社会福利高达30多项,而非城市居民却不能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这样一来,城市户口无形中就有了巨大的含金量。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逐渐在城市中聚集了数量庞大的社会流动人口。由于落户的种种困难,导致农民工群体只能像候鸟一样往返于城市和农村之间。据数据显示,2012年的全国流动人口总数已达到2.36亿,而2.79亿人的户籍所在地与长期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点。人们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是人享有尊严的基础和保障。不平等的国民待遇势必会影响人的生存和发展,扩大城乡差距和贫富分化。
为了保护这一庞大群体的自身利益,体现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平等尊严,从2001年起开始了专门针对户籍制度的相关改革。率先开始的是针对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放开小城镇户口准入的意见通知,但收效甚微。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人员流动和城乡融合,加快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随后在2014年国务院又相继了2014-2020年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出“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2〕此项意见下发后,各地都陆续开始了针对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为了配合户籍制度改革,从2010年开始,部分地区实行了居住证制度和新型的落户积分制度,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年末国务院统一下发了《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了全国范围内的人口自由迁徙,加强了流动人口基本权益的保护。此次全国范围内推进的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弱化和消除城乡身份差别化,保障了居民的自由迁徙和平等权益,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尊严。但从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进程来看,仅仅依靠户籍制度的改革,并不能真正彻底改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不平等地位,实现新生代移民尊严而又体面地生存依然有着不少的难点。
首先,公共资源和福利分配不均衡导致待遇差别。虽然我国的城镇化在稳步推进,“2013年的全国城镇化率是53.73%,比上年提高了1.16个百分点”,〔3〕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城市化水平仍然不高, “中小城市及其直接影响和辐射的区域的城市化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35.1%”。〔4〕大多数的流动人口宁愿选择往人口密度已经很大的大城市迁移,也不愿意迁往就近的城镇或是中小城市,根本原因在于大城市有着较多的工作机会教育资源和较好的福利待遇。一般来说,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落户有吸引力的主要在于工作机会和子女教育这两项,但具备这些资源的大城市由于本身人口的饱和,并不能过度地放开户籍限制,落户条件之高是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难以企及的,而其他地方即便落户条件宽松,但因为资源不丰富对流动人口也没有太多的吸引力,这使得户籍制度改革收效甚微。
其次,新生代移民缺乏社会认同度。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制度上的改革,更重要的是破除人们心理上的鸿沟,真正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由来已久,即便在制度上已经有了本质的突破,但这种二元结构所形成的“城市人”和“农村人”的意识差别很难一时祛除。“城市人”一般因为长期处于优越的生活环境,容易造成妄自尊大的思想观念,并不能平和地看待农村人进城这一社会发展必然现象,并认为他们的闯入致使城市人口膨胀过快,占据了本该属于本地居民的公共资源,造成了教育、医疗、交通、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紧张。这也给进城的农民工群体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加上自身客观条件所限,容易产生自卑、甚至敌对的心态,更有甚者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农民工真正从思想上进城,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平等对待和宽容接纳,提升他们的生存尊严感,依然任重而道远。
再次,新生代移民的合法权益易受损害并引发社会问题。由于外来务工群体总体来说受教育水平程度较低,能力有所欠缺,而且大多都从事危险程度较高、社会保障不完善的工种,合法权益非常容易遭到侵害。而在他们合理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又投诉无望的时候极有可能采取极端行为来予以回应,转变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在一项对于农民工的思想调查中显示,对于“今后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是否愿意参加群体性活动”这一问题,高达57.82%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愿意”,选择“说不清的”占20.23%,只有21.9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愿意”。〔5〕这个调查虽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在他们看来,当利益受损时,集体行动是表达自己利益需求、引起社会关注的唯一可选方式。
二、以人为本与捍卫尊严:户籍制度改革的未来指向
由于户籍的关联度高、复杂性强,又承载了太多的附着利益,所以单一的户籍制度改革并不能解决诸多与此相关的社会问题,它本身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支点,以保障人平等尊严的实现为始终坚持的价值准则,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财税体制、市政体制、农村土地制度、教育制度等配套制度方面的改革,多维联动,共同改进和完善当前的户籍制度改革。
(一)国家综合统筹,为新生代移民的尊严提供制度保障
户籍制度改革以及相关配套改革从根本上来说需要国家综合统筹,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自2001年以来,国家就陆续推出了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尤其是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推出之后,户籍对于人的自由迁徙的限制得到了较大的弱化,但其中所面临的农民到城市居民真正身份转化的障碍依然存在,不同地域之间公共服务差距显著等问题仍然制约着国民待遇平等化的实现。这些都将严重影响户籍制度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城乡一体化能否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说,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生活的幸福感和尊严感。因此,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从国家层面来说,首先,应该统筹户籍制度与其他各项制度的配套改革,尤其在农村土地制度、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积极推进,综合各方利益诉求,并协调各地区、各区域发展速度与规模,逐步缩小各地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差距,推动社会资源在全国合理分布。其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时间规划,逐步推进改革与建设。如实行居住证制度和积分落户制度作为户籍改革的过渡措施是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再次,国务院各部委应该切实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对于关乎流动人口基本生存的义务教育、就业养老、住房保障、医疗保险等问题,制定各项具体改革措施,通过这些具体措施的实施,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进城权利的均等化,不至于成为城市的二等公民,为每个个体实现体面尊严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各级政府提供人性化公平环境,为尊严实现提供现实依托
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于各地城市化水平差异较大,大多数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并不健全,各地区之间无法实现公共资源均等化,致使在现实中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大城市,出现人口拥堵和膨胀,而中小城市和城镇的流动人口比率就少很多。据统计,2亿多的流动人口中近一半以上都流入了北上广等一线的大城市,但大城市因为资源和地域所限,其所能容纳的人口也不是无限的。因此,相对来说较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和门槛较高,这也是其人口规模现状所制约的。而正相反的是,落户条件较宽松的中小城镇对于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则不是很大。这也是当前户籍制度改革进程中的难点所在。现今我国推进城市化不能仅仅依靠几个大城市的支撑,更多地应该是创建和培育宜居、舒适、安全的中小城市,这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但就当前来说,各地的城镇化建设仍然存在严峻的发展问题,产业基础薄弱,市场聚集能力不足,难以创造大量合适的就业机会,并且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因此,地方政府应该积极加快推进当地城市化的发展,总体营造宽松、和谐、人性化的公平居住环境。为此,政府应该积极地进行合理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公共服务体系与大城市相媲美,使得居民即便生活在中小城市,都能享受同样的社会福利,基本生活和发展权益都得到保证,这样才能逐步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增强城市的包容性,吸引更多的流动人口在此安家落户。而对于与农村相邻的城镇来说,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需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大配套设施投资力度,尽量缩小与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的差距,以此鼓励更多的农村流动人口就近就业落户,进而推动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三)凝聚社会支持力量,提升新生代移民的心理认同感
社会力量的支持、理解与宽容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力量。首先,应该尊重和保护农村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在我国长期存在,致使普遍的对于城乡身份的差别化对待一时还难以消除。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应该以广阔的胸怀来接纳这些为城市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工群体。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不可能取得如此高速的发展和举世瞩目的成就。应该逐步消除城市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共促这一中国最大数量的弱势群体获得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社会应该凝聚更多支持力量善待、关爱这一特殊群体,帮助他们积极融入城市,同时也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其次,建立更多的针对流动人口和新生代移民群体特殊性的利益表达组织和机构。大多数的农村转移人口只是为了获得更好的谋生手段才来到了城市,受教育程度都较低,而一些企业因为考虑到农民工群体的文化水平低,不懂法,故意制定违法的用工合同,肆意侵犯他们的合法财产权和生存权,大多数农民工因为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足,在权益受到损失时不敢投诉和无力投诉,不会运用合理的维权手段,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发展到一定程度容易采取过激手段,进而引起严重的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社会。在2011年关于农民工尊严感的调查中,显示“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问题严重,但其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仅有11.1%”。〔6〕因此必须改进和完善农村转移人口的利益表达机制。虽然现在已经成立了一些专门代表农民工权益的维权组织,但数目依然很小。各类相关社会组织应该积极运用培训和再教育等各种手段着力提高农民工群体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生存尊严。再次,大众传媒应该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宣传农民工群体为城市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的巨大贡献和付出的艰苦劳动,呼吁全社会积极关爱这一特殊群体,并且在他们真正落户城镇时给予必要的支持,充分尊重和保护他们的生存尊严和人格尊严,帮助他们尽快地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合格市民,进而提升全社会的民主、平等、法治意识。而对于新生代移民来说,也应该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讲究文明礼仪,摒弃与城市发展不相容的思想和习惯,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心态融入城市和社会,最终使主体价值得到最大的彰显,社会发展趋于稳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1〕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53.
〔2〕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N〕.人民日报,2014-3-17.
〔3〕中国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65.
〔4〕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2.
生存与尊严范文3
日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工人工资涨不涨,请工人集体协商。(4月28日《中国青年报》)这就是说,天津市的普通职工可以为自己争工资了。
为自己争工资,本来就是劳动者的天然权利。一个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固然离不开资产的所有者,离不开管理者,但同样也离不开劳动者,是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劳动者共同创造了企业的财富。既然财富是大家共同创造的,那就应该由大家共同决定财富的分配。尽管各人的贡献不一样,创造的价值不一样,分得的财富应该有多有少,但在决定财富如何分配时,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平等权利,都有为自己争取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
然而,长期以来,普通职工为自己争工资的权利被剥夺了,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普通劳动者都无权决定自己的收入,管理者或老板给自己多少,自己就拿多少。结果是劳动者工资长期偏低。在一些国有企业,最基层的管理者也可以拿到普通员工两倍以上的工资,高层管理者可以拿到普通员工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工资。在一些私营企业,老板所获得的利润上涨了几十倍,而职工的工资几乎原地不动,不仅工资低,而且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也没有。这不足为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与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仍是人的天性使然。在没有工资协商的情形下,必然会导致员工工资的最小化。其恶果是多方面的,择其要说,有这样几点: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紧张;劳动者不关心企业的生存发展;内需不旺,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失灵;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不愿意做普通劳动者,劳动者的素质难以提高,企业缺乏创新能力。
近来有一个热门的话题:劳动者的尊严。而我认为,劳动者的尊严不是凭空得到的。说几句劳动光荣,劳动者光荣,劳动者未必就能获得尊严。真正要让劳动者获得尊严,首先要解决劳动者的报酬问题。假如劳动者不能为自己争工资,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不了一点主,尊严从何说起?假如工资被压到最低的程度,自己的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尊严从何说起?在很多情况下,尊严要有必要的经济支撑。假如工资过低,失去这必要的支撑,尊严又从何说起?
工资协商制度并非是天津市的创造,发达国家早就这么做了。事实说明,这是一个能够调节劳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劳动者权益与尊严的好制度。因而,各地不必等待观望,不要等天津拿出成熟的经验再做,而应该现在就行动起来,将为自己争工资的权利迅速还给普通劳动者。(来源:中国青年报)
生存与尊严范文4
人权与人身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2、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生存与尊严范文5
【关键词】人性 道德 善恶
【中图分类号】B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09)07-0054-02
一、人性的内涵
有关人性的解释可谓众说纷纭。具体来说,人性的内涵应当包括生存、尊严、亲情、合群、自由等需求倾向。
1.生 存
人都希望生存,既希望自己能生存,也希望他人能生存,这是最基本的人性。没有生存,人类就无法进行任何活动。在人的幼年,生存是一种本能,饿了就想进食,进了食就会生长。过了幼年时期,人的生存欲望就超越了本能,总是带着一项或多项“任务”生活着:报恩或复仇,创造或占有,奉献或享受,爱情或金钱,理想或现实……生存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世界上有多少颜色,生存就有多少目的。
2.尊 严
人都需要尊严,尊严就是把人当作人看待,使人能以人的方式生活着。康德说:“有理性者被称为人,这是因为人在本性上就是作为目的自身而存在,不能把他只当作物看待。人是一个可尊敬的对象,这就表示我们不能随便对待他。”把人当作目的就是要把人当作人。尊严是人特有的生活方式,它如同空气一样,不引人注目,却非常重要。
3.亲 情
人都渴望亲情,亲情是人对其关系密切的人的眷恋和关爱。亲情有父母子女亲情、夫妻亲情等。父母子女亲情是亲情的核心,以血缘为基础。夫妻亲情是亲情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性为基础,但不止于性,还包含着互相尊重、互相依恋、互相关怀的道德情感。
4.合 群
人都渴望参与和友情,合群感是与亲情相关的基本人性,马斯洛称之为“归属的需要”。人是一种喜欢合群的高级动物。正因为人有合群行为,才形成了人群和人类社会。人在自己生活的群体中与别人结成朋友、战友、同事、同学、学习团体、宗教团体、政治团体等,这些组织的共性是一定数量的人因某种共同利益集合在一起,这个集合体就是这些成员共同生活的平台。一旦离开了这个群体,人会因孤独而疯狂。人类曾创造出一种残酷的刑罚,就是让人孤独寂寞,见不到亲人、朋友,如拿破仑二逐孤岛,苏轼三贬偏隅。
5.自 由
人都向往自由。自由一词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原义是指从束缚、虐待中解放出来,获得自主和自立。追求自由是人特有的天性,卢梭说:“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去做人,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对于一个放弃了一切的人,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补偿的。”
二、人性的善与恶
人性如硬币之正反两面,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是善与恶的结合体。中外思想史上,关于“人性善恶”这一话题的争论十分激烈。
1.性善论
孟子是性善论的代表。他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并认为水如果向上流,就如人之向恶,那并非水性与人性之本原。很明显,孟子是继承了“人之初,性本善”的传统观念。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也主张性善论,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具有一种自然美德“怜悯心”,这是人性善的基础,是人类优良品德产生的根源。孟子说,怜悯之心,人皆有之。人类如果没有怜悯心作为理性支柱,纵使他们具有一切道德,也不过是一种怪物而已。正是这种怜悯心,使人不假思索地去援救所见到的受苦之人;使健壮的野蛮人在寻找生活资料时不会去抢夺小孩和老人艰难得到的食物。这种怜悯感情,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中代替了风俗、道德和法律。
2.性恶论
荀子则主张性恶论。他在《性恶》篇中驳斥孟子性善论。他提出“不可学,不可事而为人者,谓之性。”人性之所以恶,源于人“好利”本性。人“生而好利”、“生而恶恶”、有求而不让则会相互争斗并引起骚乱。同样,17 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也是主张性恶论的典型代表。他认为人最大的善是保全生命,最大的恶是死亡。在自我状态下,人为了保存自己,不择手段去占有一切,使人处于战争状态,人与人之间像狼一样互相吞食。
3.性无善恶论
以告子为代表。告子所说的“性”,指的也是人的自然本性,他认为这种自然本性是无所谓善恶的。告子再以水流为喻,认为人性如水,往哪个方向引就往哪个方向流动,人性引向善的时为善,引向恶时为恶,都是后天使然,本身没有善恶。在告子看来,一切都是环境在起决定作用。再善的人也有恶的时候,当某个人出于某种原因生存不下去,为了生存难免会滋生恶的念头,人们即使是在选择了“恶”的时候,心灵中仍有“善”的客观存在,当一个人的灵魂被某件事触动的时候,也许会在不经意间激发他的善念。当然,人是复杂多变的。一个人某个时期某件事情上可能“恶”会占主导地位,而另一个时期同一件事情上“善”可能又会占主导地位。
三、建立弃恶扬善的社会机制
在社会中,人与人之所以能结合在一起,形成相互信任的群体;人类社会这个复杂的机器之所以能维持正常运转,并朝着正确轨道前进,是由于人类自身拥有一个抑恶扬善的“机制”,建立起了一套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这就是法律和道德。
1.法律惩恶
法律的主要职能是惩恶。法律是外在的、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行为自由。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人的行为超出这个界限,就要受到制裁。法律依靠国家强制手段,约束人们的“越轨”行为,惩罚各种恶行。法律这种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转和前进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2.道德扬善
道德的主要职能是扬善。道德是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主要通过内在良知、社会舆论起作用。因而有人说:法律是一种“硬约束”,道德是一种“软约束”。法律的约束是直接的、刚硬的、立竿见影的;而道德的约束是间接的、温和的、长久的。由于道德主要通过内心的良知发生作用,所以衡量人们行为的善恶,往往是以人的行为动机为准绳。这样,道德中“善恶正邪”的标准主要通过一种价值判断来决定。而道德行为中的良知、动机、价值又同人的教育紧密相联,故在道德规范问题上特别强调对人的教育作用。
综上所述,有关人性善恶的讨论是一个大课题,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去对待它。在谈论“人之初,性本善”的时候,要看到人性的另一面;在面对人性邪恶一面的时候,还要清楚地认识到人性的可塑性,尽可能地使人远离罪恶,走向良善。我们要善于运用道德法律的手段,去净化人的心灵,规范人的行为,标本兼治。只有这样,人性的邪恶才能得到抑制,人性的良善才能得到发扬。
参考文献
1 [法]卢 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 [德]康 德、关文运译.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
生存与尊严范文6
1.关注人的生存
一个生命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经过了一系列的过程。首先是一对相爱的恋人,他们会进入婚姻的殿堂,随着感情的不断沉淀,爱情结晶才会出现。怀胎十月,这位母亲每天要挺着相当于四五十斤的重物继续生活。伴随着一位母亲在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一天,一个生命正式诞生,他开始慢慢地感受这个世界,所以,一个全新的生命降临到世界上,是一个非常神奇而又含辛茹苦的过程,因此,教师要让学生明白生命的来之不易。这个生命诞生后,随着他一天天长大,逐渐学会适应环境,学习生存的技能。对于小学高年级的学生来说,老师要教育学生关注人自身的生存,因为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过程是十分艰难的,所以对生存关注的首要就是对生命的认可。
2.个人尊严的维护
按照马斯洛的人生需求理论,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要满足几个方面的基本需求。首先,应该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即衣食无忧。不用担心吃不上饭、穿不上衣,不用担心生活上的一些琐事,可以安心地投入工作或其他事业中;第二,要满足安全的需求,不用担心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等;第三,还应该有尊严地生活在世界上。所谓有尊严地生活,就是能够得到别人的尊重,自己的某些意见、看法可以得到应有的认同,不会被人无端忽视等。作为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在各种复杂的关系中,而在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就需要互相尊重,个人就有想要得到尊重的需求。因此,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要坚决维护个人的尊严,同时也要尊重他人。
3.人生价值的实现
实现人生的价值是个人最高层次的需求。当一个人开始思考自我人生价值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不再是一个世俗世界中的人,他就转变成了一个哲学世界中的人。只有当一个人可以部分摆脱或完全摆脱世俗世界当中的琐事,才有能力去考虑更高层次的需求,即个人价值。如今的学生在小学阶段自然衣食无忧,在该阶段没有后顾之忧,所以可以思考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老师应该做学生的指路者,指导学生思考人生的价值以及如何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小学生不能每一天都活在物质与无知的世界中,还要寻求更高层次的满足,即精神和灵魂上的慰藉,这种满足要依靠学生个人去实现。
二、个人素养的提升
1.尊重他人,待人友善
每个人都有从他人那里得到尊重与重视的需求,那么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学会尊重别人,因为尊重是互相的,人们说:“Treat others in the same way you want to be treated.”就是说要用我们想被对待的方式去对待别人,别人也会用这种方式来对待我们,这样才会在人际关系中构建互相的尊重。小学高年级的学生虽然已经十几岁,但是三观尚未形成,对于事物也缺乏理性的判断,所以老师要教育好学生尊重别人,这是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最基本的素质。不光要学会尊重,在日常的生活中还要待人有善,友好地与其他人相处,遇到问题要时常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多为别人着想。
2.关注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