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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转让范文1
第二条纳税人以各种形式转让煤矿均应依法、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
第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转让煤矿行为根据不同情形采取查实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征税。
一、对纳税人能够如实提供转让煤矿有关情况及相关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采取查实征收方式征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够提供取得煤矿产权时的完税凭证的,税务机关可确认其相关成本、费用。
二、对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转让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认为其申报情况属实的,以申报转让额为计税依据。
(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转让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认为其申报转让额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煤炭可采储量和当地政府部门确定的最低吨煤转让价确定转让额作为计税依据。
最低转让价=可采储量×最低吨煤转让价
(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依据有疑议的,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价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当地政府负担。一经评估,以评估价作为计税依据,原最低转让价自行废止。
四、纳税人转让煤矿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对采取查实征收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征收有关税、费、附加及基金。
(二)对采取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转让形式的不同,分别计算征收有关税、费、附加及基金。
(1)以销售不动产方式转让煤矿的,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相关税、费、附加及基金。所得税征收率为4.4%(纳税人为企业、单位的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征收个人所得税,下同)
应纳营业税额=转让价×5%
应纳城建税额=营业税税额×7%(5%,1%)
应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税额×1%
应纳水利建设基金=转让价×0.1%
应纳印花税额=转让价×0.05%
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价×4.4%
(2)以股权转让、探矿权转让、采矿权转让以及其他方式转让煤矿的,所得税征收率为10%,并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价×10%
应纳印花税额=转让价×0.05%
第四条各级国土、工商、煤炭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煤矿转让税收征收工作。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煤炭企业有关股权变更、法人代表变更、转让期可采储量等相关信息。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征收相关税、费。
各级国土、工商、煤炭等相关部门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方可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各级公安部门协助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做好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各旗、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煤炭销售价格等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当地最低吨煤转让价。
煤矿转让范文2
随着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各行各业都呈现出了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近年来,矿业开发中凸现出了较多的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不稳定的一大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埋下了隐患。为切实做到将这一社会隐患防患于未然,县综治维稳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部分矿业重点乡镇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分析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矿业开发基本情况
大关县矿产资源较为贫乏,县内主要矿种为煤、铁、铜、铅锌、石英砂、石灰岩,尽管煤炭、铁矿和石英砂有一定优势,但由于过去地质勘查工作的程度不够,总资源量并不清楚,据估计,全县煤炭、铁矿资源储量分别约5000万吨左右,石英砂储量约上亿吨。
全县共设置采矿权54个,分布在玉碗、寿山、天星、高桥、上高桥五个乡镇,其中:煤矿采矿证7个,铁矿采矿证8个,铅锌矿采矿证3个,石英砂采矿证5个,玻璃用白云岩矿1个,重晶石矿1个,萤石矿1个,方解石矿2个,石灰岩采矿证23个和页岩采矿证3个。探矿权现有持证勘查项目28个,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勘查矿种是铁、煤、铅锌、铜、重晶石。其中勘查铁9个,勘查煤9个,勘查铅锌4个,勘查铜5个,勘晶石1个。
二、矿业开发引发矛盾纠纷的种类和成因分析
(一)矿业开发引发矛盾纠纷的种类
近几年来,全县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出现的影响稳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煤炭资源开发方面,且主要体现在以下类型:
一是因煤矿开采与当地群众引发一些纠纷,主要表现在:一是因煤矿开采导致煤矿附近乡村公路塌陷;二是煤矿开采破坏了地质结构,致使附近群众房屋受损;三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群众的生活用水被污染。这类矛盾纠纷在我县矿业矛盾中居于主要矛盾类型,也是严重制约矿业顺利发展的最大障碍。
二是因矿业企业转让而引发的纠纷。如天星镇沿河煤矿,之前是由四个股东组建企业进行煤矿开采,矿还未完全开出,个别股东将煤矿产权转让给外地某一企业,其他股东便与受让企业、非法转让股东之间发生纠纷,诉讼相继打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因不服省高院的终审裁定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这起纠纷就是典型的因产权转让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是煤矿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与当地搞运输的部分驾驶员产生的矛盾问题。有少部分本地驾驶员企图垄断矿山运输权从而使多数驾驶员对矿山管理不满产生的矛盾问题,尤其是原国营煤矿。如:20__年4月22日大关县玉碗镇20余名驾驶员驾车将煤矿道路堵断后与煤矿管理人员发生打架,后经公安机关介入才得以有效处理。
上述矿业矛盾纠纷是全县矿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是发展中不可回避的矛盾,但这些矛盾纠纷的发生,对全县矿业尤其是煤矿生产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了一定影响,必须深入分析,及时解决问题。
(二)矿业开发引发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有序安全的矿业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矿产资源周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刻分析,其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为:
一是部分矿主只顾自己企业生产,或者盲目扩大生产,未就地质灾害进行评估调查,造成部分群众房屋开裂、公路土地塌陷或引发地质灾害,这是企业不责任的具体表现,也是这类矛盾异常尖锐的主要因素。如玉碗镇阿多罗煤矿因开采煤矿与当地百姓的纠纷就足以说明情况。20__年4月以来,玉碗镇阿多罗煤矿因开采煤矿与玉碗镇老街村川洞社、上高桥乡红旗村石门坎、林家弯社、罗汉林等四个社十余户居民因房屋赔偿的矛盾纠纷问题,一直久拖未决,到后来发展到140余户群众都参与其中,不管其房屋是否受损的都参加了,造成群众多次与矿方发生纠纷,虽经县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制定相关赔偿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与矿方一道与当地群众协商,到目前均未达到妥善解决,从而使矛盾纠纷扩大化,增加了解决的难度。目前,该矛盾是当前矿山存在的最大的一个隐患问题,尤其以阿多罗煤矿为主;另外在煤矿周边有少部分人员对煤矿的开采抱有一种不平衡的心态,自从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整治非法小煤窑力度的加大,在煤矿周边基本清除了非法小煤窑,规范了矿山管理,少数人认为其无利可图,巴不得矿山出事,不排除有从中调唆当地老百姓的可能,从而加大矛盾纠纷的处理难度。
二是由于矿方企业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博弈,双方都希望实现最大化利益。如县原国营煤矿周边涉及四个社,一百五十余户人家,平均一户人家按四人计算,就涉及六百余人,阿多罗煤矿周边也涉及四个社140余户人家,多数人家都在煤矿上做工,一旦矿方在日常管理和在处理与当地老百姓的矛盾纠纷时,稍有不妥或久拖未决,就有可能引发更多的人来参与,使矛盾扩大化。
三是随着矿产开发的高利润回报,尤其是煤矿生产活动基本都属于私人组成股东进行开采,由于股东对风险认识的不同,个别股东缺乏长远经营的目光,而是尽快取得实际利润后积极推出生产经营,从而形成了转让快的矿业开发特点,加之由于民间资金过多,而投资项目较少,一些外来企业盲目接管煤矿开发,没有严格审查股东转让是否合法、矿山抵押是否有效等关键环节,导致股东与股东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发生产权、信贷纠纷。
四是煤矿内部管理不到位。这类问题主要存在于运输管理上,尤其以原国营煤矿为主,在原国营煤矿周边附近几个村民小组,有五六十辆本地老百姓的货车专门到煤矿搞运输,煤矿首先是将部分煤碳的短运承包给部分驾驶员,但同时却没加强严格管理,致使在整个煤炭的运输过程中,秩序混乱,跑短运的和跑长途的混淆不清,部分驾驶员插队拉煤,其他按秩序排队等候的驾驶员无煤可拉,从而引起部分驾驶员的不满而导致驾驶员驾车堵路的事件的发生
,经过堵车事件后,经相关部门对煤矿管理上出现的混乱情况及时给予提醒,建议其规范严格管理。
三、对处理矿业开发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问题的建议
(一)矿民要关系和谐
当前,由于受资源价格高涨的推动,企业利润不断增加,而众多的矿产分布地处于高寒山区,当地居住的群众生产生产水平仍然不高,个别群众仍处于贫困线下,形成了两个极端,群众有不平衡的心理当属正常现象,这就触及到了国家矿产资源开发如何平衡群众利益的深层次问题。我们认为要解决好这一根本性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矿业企业与国家、与当地群众利益分配机制。另外,矿业企业也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当地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善、扶持群众的生产生产以及解决困难群众救助等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构建和谐矿民关系。
(二)企业要安全生产
矿业企业在组织日常和扩大再生产前,要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尤其是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评估活动。要在第一时间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开裂,公路、土地塌陷等安全问题派人勘察并及时做好群众思想、损害赔偿工作,要坚持有错必纠、有损必赔的原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矿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要将地质灾害和对群众生产生活纳入检查的重点范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改正、赔偿群众损失,维护矿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转让要合法有效
矿业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依法对涉矿企业转让活动进行必要监管,特别要加强转让主体、转让方式、备案登记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要加大涉矿企业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要加大矿产、经济合同、民法通则、安全生产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依法转让、合法经营。金融部门要认真审查抵押贷款应当具备的基本要件,严格、审慎发放涉矿经营性贷款,确保抵押合法有效。受让企业在受让过程中,要注重审查转让股东是否转让适格,许可证件审检是否有效,确保受让矿业的合法性。
(四)基层要积极有为
涉矿矛盾纠纷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辖区乡镇要成立矿山矛盾纠纷协调领导小组,可与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相吻合,组长由一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站所负责人及村组人员组成。其职责:统一组织领导重大矿山矛盾纠纷调处。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要把公调、检调、诉调、信调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经济的、法律的、思想的、政治的等各种各样的方法,本着便民利民的精神,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耐心说服,平等协商,积极化解,特别要发挥好村(居)委会的调解,治保组织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煤矿转让范文3
关键词:煤炭企业;重组;财务风险;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9-0054-01
一、煤炭企业重组并购过程面临的财务风险
(一)资产定价风险
定价风险一般说的是小煤矿存在的各种价值风险,其实际上是价格评估不合理导致的一类风险。通常是因重组方和评估机构在评估小煤矿的资产价值和获利能力时,过于高估而造成出价大于自身能承受的范围,导致投资失败。无论小煤矿现在的经营状态有多好,只要重组方估价过高则会给成本回收造成困难。首先,资源价格风险。随着煤炭价格的逐步上扬,让小煤矿老板普遍认为占有煤炭资源就等同于占有财富,未开始整合以前就有为了以高价出售煤矿,不惜通过哄抬地区煤价等手段,变相提高煤矿的转让价格。其次,实物评估风险。兼并重组之前要对小煤矿的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评估,虽然重组方强调以实有、实用、实际的原则为价格确定的基础,但仍有可能在实际评估中出现诸多问题,导致了评估结果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影响了重组后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定价风险不仅是当下重组过程的重要风险,而且一旦发生,就容易给重组后的生产经营造成更大风险。
(二)资产权属风险
1.资产出售的授权问题。由于许多小煤矿都是合伙经营,但在重组过程中,资产收购转让协议基本是对准小煤矿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在签订和履行资产协议之前,必须要求相关资产的出售方出具其内部股东会决议、合伙人会议决议(根据小煤矿组织形式而定)等决议文件,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该协议不因对方相关决策程序而存在瑕疵。
2.转让资产的权属问题。采矿权的权属问题。小煤矿的采矿权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是否存在提供质押、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对采矿权提出权利主张、采矿权的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等行政费用是否足额缴纳等。其他财产的权属问题。对于其他财产权属问题,要审查其获取该财务的程序是否合法,该财产是否还有其他权利人或共有人,被重组煤矿取得该财产是否已经支付了足额对价,应办理的产权登记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是否已经取得必须的权属证明,相关资产是否设定担保等。
3.资产转让税收问题。小煤矿向重组方转让采矿权、矿口及其他资产,按照现有税收政策,资产出售方需要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等,如何处理该部分税收问题,在重组过程中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因为被重组小煤矿经营中长期采取现金交易,纳税意识淡薄,其是否愿意承担该部分税收,对于交易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4.资产转让手续问题。由于采矿权及相关资产的变更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并且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为此,就必须在资产收购协议中就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方和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重组方融资风险
当前,大型煤炭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采取的方式包括:自有资金、借款、发行债券、寻求长期战略合作等等,每种融资方式都会给重组方筹集到理想的资金。但在融资期间也会遇到各种财务风险,这主要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融资能力,这对于兼并重组能否顺利运行有关键性作用,这是因为大型煤炭企业内、外部的资金渠道按时足额的筹集到资金,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成败有决定性作用。二是融资结构,融资结构涉及到的内容为企业资本中债务资本、股权资本结构。融资结构对整个企业的风险控制有重要意义,若控制不当则会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若并购之后的经营收益无法达到最佳状态,而现实经营利润率低于负债利息率后,企业很可能出现利息支付风险和按期还本风险。若融资结构以股权资本、寻求战略合作伙伴为重点,则说明把企业控制权转移到新股东上,不仅造成重组方在重组后企业中控制力的减弱,还会对作为重组主体的大型煤炭企业造成经济利益上的受损。
(四)支付风险
煤炭企业重组遇到的支付风险主要出现在支付过程中的失误,通常是与资金流动性有关的风险,这类风险常常和融资风险、债务风险等存在较大的联系。因此,实际兼并重组过程中,由于所收购资产的价值较大,如何支付收购价款、支付期限的长短以及资金来源、逾期付款的责任都可能形成风险的来源,重组方采用不合理的现金支付,不仅容易造成的资金流动性风险,而且给企业下一步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困境,影响现有煤炭生产的有序进行。更严重的是,如果不能合理保证兼并重组后,企业从小煤矿获取足够的现金流,用以偿还各类租赁费用和收购价款,将会直接引发重组方的债务危机,将重组方拖至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从而破产的危险境地。同时,从小煤矿的角度看,如果无法从重组方得到对其利益的现时补偿,就很容易造成对兼并重组进程的抵制,降低成功并购的几率。
二、预防并购阶段财务风险的措施
(一)价值评估
重组方在于小煤矿商讨收购时要充分掌握其各项资料,如:财务资料、业务资料等等,这样可以保证并购过程的稳定进行。对小煤矿价值准确评估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因为企业并购中双方的动机和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选择的价值评估方法也存在差异。虽然现在由重组方确定评估机构,但小煤矿的实际控制人还是会依据自己的评估方式和评估方法,确定自认为比较合理的资产价格,从而造成双方确定的资产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重组方需考虑采用合理的方式构建定价模型,或者构建多个定价模型,将最终资产转让价格不仅确定下限,再确定一个合理的上限区间,从而为实际并购活动中资产价格的最终确定留出必要的余地,这不仅有利于兼并重组过程中的资产定价的风险防范,也有利于双方的价格谈判,顺利推进兼并重组。
(二)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是为了掌握足够的并购信息,对小煤矿兼并重组后的具体经营情况准确评估,让重组方能选择更加科学的方式进行兼并重组。财务风险评价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盈利能力评价。从损益表内容里将收人金额减去各项成本费用、上缴税金后等,最后的金额大小即是企业的利润,扣减项目的多少能体现出企业不同的经济信息。在这里,有两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一是成本费用的确定,单独采用小煤矿或是大型煤炭企业的现行成本,对兼并重组后的煤矿盈利能力进行评价都是不合适的,所以,既要充分考虑兼并重组后管理模式、人员构成、费用支出项目的变化对成本费用的影响,又要考虑充分小煤矿在成本节约方面的影响,尽可能使用于财务评价的成本费用接近于重组后的实际成本费用。二是现金流的影响,重组方必须对兼并重组后从小煤矿获取的现金流进行合理评价,确保将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三)资产交接
确保资产交接完整、手续严谨不仅是防范资产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更是兼并重组后小煤矿良好运作的基础,因此,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现场交接原则。所有的资产交接必须现场进行,交接人员必须到现场查实交接资产的状况与转让协议、评估报告所描述的状态是否一致,不能够仅仅进行书面交接。
2.实物与清单相符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接时,必须确保实物与双方资产交接清单上所列的资产相一致,若发现不一致之处,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并向重组方报告。
3.权属证明完整原则。在交接过程中,要注意不仅资产交接完整,而且资产的权属证明及其他附随资料应当一并移交,如发现权属证明不完整的,应要求对方予以补办,确实无法补办但对资产使用影响较大的,协商降低资产收购价款或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担保。
4.资产过户手续完整原则。对于需要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的,重组方应当及时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以避免出现权属不清或权属争议的情形。
(四)支付方法
在支付过程中要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这样可以避免资金的不合理使用,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务秩序。在支付过程中需要把企业的支付方式设计为现金、债务、股权等多个方式。一是可以通过外部融资、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筹集资金,实现对兼并重组小煤矿的控制;二是对小煤矿现有资产的收购,除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外,尽可能采用租赁、负债的方法,减少重组方现金的支出;三是尽可能地延长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减轻重组方的还款压力。
煤矿转让范文4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煤矿企业融资困难,加快推进技改扩能进程,促进我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政府协调,市工商银行率先同意开放煤矿贷款。为了确保煤矿贷款及时回收,化解信贷安全风险,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应对信贷危机
市政府决定成立煤矿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由市长任顾问,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财金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市电力局、市工商局、市工商银行等单位和各产煤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市煤炭局。
二、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加强信贷资金安全
市工商银行及担保公司必须对每一个要求贷款的煤矿企业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搞好贷款风险评估,严格把握贷款审批关,对煤矿企业贷款前应征求煤矿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的意见。要坚持集体审批的原则,依法依程序办事,对不符合贷款条件或无偿还能力的煤矿,坚决拒绝贷款,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市煤炭局要利用行业主管优势,为市工商银行掌握实情、核准贷款对象当好参谋,确保信贷资金回收。要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贷款对象、数额及收贷等情况,发现贷款的煤矿存在非法转移或恶意逃废债务等不良动向,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煤矿归还银行贷款。
三、牢固树立诚信观念,开展友好互利合作
讲究信用,坚守诚信,是煤矿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前提。各煤矿企业要做到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凡是用采矿许可证担保贷款的煤矿,在未全部清偿银行贷款之前,不得擅自将采矿权出租或转让;不得擅自将煤矿股权转让或承包他人;不得以采矿权作为抵押再次到另外的银行融资;不得擅自与其他煤矿进行资源或资产重组。一旦发生以上类似情况,将对该煤矿依法采取查封措施。
四、开展积极配合协助,打造信贷安全环境
煤矿所在乡镇要积极配合市工商银行开展贷款回收工作,尽力提供煤矿企业债权债务等信息;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宣传教育,构建一方诚信,打造信贷安全环境。市工商银行在收贷工作中遇到困难时,相关乡镇必须派出得力干部给予全力支持配合,确保收贷工作顺利进行。
煤矿转让范文5
国泰君安本周推荐了新湖中宝(600208),新湖中宝总股本51.3亿,目前股价在5.80元附近,总市值接近300亿。国泰君安基于对公司内在资源价值的分析,认为股价明显低估且具有安全边际。
新湖中宝日前公告以6.4亿元协议收购内蒙古11.7亿吨煤炭资源,折合每吨0.55元。具体的看,新湖中宝拟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和四子王旗国有资产公司处购买内蒙古四子王旗德日存呼都格区煤炭探矿权。评估值3.8亿元,转让金额为6.4亿元,此转让金总额为最终转让价款,已包含探矿权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等费用。根据煤炭详查报告,矿区面积达138平方公里,矿区提交煤炭资源总量11.7亿吨,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为3.3亿吨,占资源总量的28%;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为8.4亿吨,占72%。
该矿煤种为动力煤中的褐煤,单位发热量为4400-4700大卡,高于普通的褐煤(同为褐煤的露天煤业平均为3300大卡)。矿区位于四子王旗,埋藏深度114-533米,适宜井工开采。此外,国泰君安还了解到,新湖中宝方面承诺将启动2000万吨/年产量的规划建设,同时将在内蒙古四子王旗投资3.7亿元建设红格尔水库,主要是配合后续开采煤矿所需要的水资源获取问题。在加上3.7亿的建设红格尔水库的承诺投入后,新湖中宝获得该11.7亿吨煤炭资源共计花费10.1亿元,折合每吨0.86 元。
在对该煤矿的估值上,国泰君安分别采用用收益法、市值/产能法、市值/储量法这三种方式来计算。通过以上三种估算方法的均值,国泰君安得出新湖煤矿的合理市值约为157亿元,折合增厚新湖中宝每股价值3.07元。
除了对新增的煤矿资产估值外,国泰君安也指出新湖中宝房地产类业务每股RNAV 达到8.41元(其中二级开发5.96 元,一级开发2.45 元),金融等股权投资每股重估价值为2.79元,若考虑煤炭业务的增厚3.07元,则新湖中宝每股总估值为14.27元。而目前5.80元附近的股价远远低于其合理估值。
煤矿转让范文6
近几年,由于以电力、冶金等为代表的高耗能重工业获得飞速发展,极大地刺激、拉动了国内煤炭需求,统计数据显示:从*年开始,中国煤炭需求基本保持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年,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6.2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二,成为拉动煤炭需求的“主力军”。该县作为产煤大县,资源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煤炭生产企业经济增速较快,在全县的经济总量中占重要位置。但从煤炭企业税收入库情况来看,状态不尽人意,从*年至*年间煤炭行业缴纳税金占自身组织税收收入比重分别为:47%、26%、16%,因此,抓好煤炭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资源型税源的分析预测与监控研究,不论对地方税收还是对地方经济都有着极其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一、*县近几年经济发展概况
该县自*年以来,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年累计完成地方生产总值38亿元,*年生产总值14.6亿元,仅次于阿克苏市和库车县,名列第三;产业结构调整已显成效,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逐年下降,从*年的32%下降为*年的29%;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二、三产业同比分别增长1.2和1.5亿元,增势强劲;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81亿元,同比增长42.07%,增幅较大;*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1亿元,次于库车县和阿克苏市,名列第三,占全地区比重14.89%,同比增长700万元。
二、煤炭企业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该县共有12家煤炭企业,都集中在县城以北的山区,最近的距离县城也有50公里,受煤层分布影响,基本采用斜井开采,井深70米至400米不等,12户企业中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8家,企业的经济性质均为有限公司,除*县煤炭工业公司及*县铁热克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国际实业控股外,其他煤矿均由内地的私营企业主收购。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由于企业经济性质的转型,造成税收与私营企业主的经济利益相对,财务核算不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规范,存在帐务不全、核算不规范、成本收入不实的现象,而税务机关无法通过切实有效的监控软件来获得其生产、销售等财务指标,无法掌握真实的税源状况,加之稽查力量单薄,与企业数量、规模、帐务核算的复杂性不成比例,无法做到按时保质保量查核煤炭企业存在的问题,致使税收流失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控管。
(2)经营模式有待优化、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煤矿的产量主要受投资规模、井下资源状况、生产工人人数、管理人员素质等多项因素影响,并由于煤炭开采行业的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大多数煤矿生产量极不稳定,矿区渗水、煤层着火时有发生,煤炭企业具体产量难以把握。由于亚吐煤矿*年10月出现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县煤炭企业长期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小煤矿关停,大煤矿技改,致使企业所得税大幅度下降,仅*县铁热克煤矿逐年以百万元的规模减收。
三、在税收征收管理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1)建立联系会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召开税务、煤炭、代扣单位等部门联系协调会,分阶段对煤炭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税收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2)加强对煤炭税收管理的力度,对煤炭行业以前年度的欠税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摸底,以掌握煤炭企业历年的欠税底数,强化清欠措施。下达企业清欠计划,并监督落实。
(3)为加强征管,降低税收成本,通过县政府统一协调,委托县煤炭运销公司统一代扣税款,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每年对吨煤单位税收进行了测算,确定代扣单位税额,经过测算调整,确定了每吨煤单位代扣税额17.22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6元,资源税0.5元,城建税0.45元,教育费附加0.27元。通过县煤炭运销公司统一票据、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管理体制,实现把煤炭的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通过煤炭运销公司按月汇总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代扣税款,实现对煤炭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了煤炭行业税收的快速增长。
(4)煤炭运销公司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使税源控管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该局以煤炭运销公司使用源头计量站为契机,依托计量站的控管体系,将煤炭企业自行申报数据与煤炭运销公司计量站上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税源监控工作已初见成效。
(5)在委托煤炭运销公司代扣税款的同时,定期对煤炭生产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对重大偷税漏税案件进行查处,对煤炭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处罚情况予以公告,以此来震慑其他的企业,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四、煤炭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
(1)国际实业是新疆惟一一家从事矿业的上市公司,目前在*的煤矿资源占领上已居重要位置。1.25亿元的“天价”拿下*县梅斯布拉克煤矿二井田和三井田,然后一鼓作气,又以4700万元的高价拿下*县梅斯布拉克煤矿一井田。日前拟与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煤矿技改新建、热电厂、煤焦化二期项目的合作投资框架协议,计划五年内在*县投资完成煤矿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将针对控股煤矿进行投资改造,强化煤矿作为煤焦化产业的基础性支柱作用,提高平均回采率到70%以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利用焦化厂炼焦尾气余热建设2×2.5万千瓦余热发电厂,建成后的电厂可作为*重化工工业园区的自备电厂,为工业园发展电石、聚氯乙烯等高耗能下游产品做好准备;根据焦炭市场行情及焦煤原料供应情况,投资建设焦化厂二期50万吨焦炭生产项目,这个总投资6.8亿元、于*年底开工建设的项目,预计年产优质焦碳150万吨,集焦碳、煤炭、电力、电石、PVC管材等于一体的大型焦煤化工业园全面投产,实现产值25亿元,届时,*将成为西北地区最大的煤焦化基地。
(2)新疆*天辰矿业有限公司,原*县公安煤矿,于*年7月转让改制,原企业性质国有企业,现改制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245万元。原只有一口3万吨/年的井,转让改制后新建苏杭河煤矿,于*年6月开工建设。新建鑫源煤矿,投资2700万元。*年7月增加洗煤业务。企业产值较转让改制前明显提高。
(3)原*梅斯布拉克煤矿现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可采取储量3800余万吨,服务年限为49年,建设总投资近45亿元。项目今年6月开工建设,2008年12月试生产并达产。
(4)*煤炭外运通道总投资4500万元、长45公里的*县城至铁热克镇公路改扩建工程8月5日开工。铁热克镇有大中型煤矿8座,原煤储量达11亿吨,随着公路的建成运力将显著增强。
五、制约煤炭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要素
目前,煤炭企业顺利驶上健康发展的快车道还需要解决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