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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家具范文1
2013年的数据表明,中国是很重要的东盟进口供应商,对东盟7个国家(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泰国、越南)超过15%,而对另外三个东盟国家(文莱、新加坡、菲律宾)为10-15%的占比。
从东盟贸易统计数据可以看到,依赖度最高的为柬埔寨,2013年从中国的进口占总进口的32.6%,其次为缅甸,占总进口的30.5%。越南从中国进口占比27.9%。文莱对中国的进口依赖度在东盟中相对最低,但仍达到一成,为11.3%。
从2013年的进口商品可以看出,东盟国家对中国的很多进口产品都高度依赖,尽管依赖度高的商品并不在东盟进口商品前20种里面。
东盟在同类产品进口中,来自中国的占比为75.2-92.1%。占比最多的是蘑菇类、松露以及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商品。其他占比较高的也有多项农产品。生活家居用品也是占比较高的商品。
进口家具范文2
近来,由于人民币升值趋势不断走强等因素,进口货物价格波动较大。部分地区向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方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是否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
按照以往规定,进口的企业在进口环节已就货物全额缴纳增值税,但在境外供应商退还或返还资金,或少支付货款的时候,海关并不会退还相应金额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再对这部分金额作进项转出就多征收纳税人增值税,存在操作上的不合理。例如,纳税人进口报关100万元的货物,缴纳17万元增值税,之后因为各种原因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实际金额只有90万,因为海关不能退换税款,所以纳税人实际是多负担了1.7万的增值税。
而新的《通知》明确了进口货物报关后差价不列为进项税额。《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惟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通知》还规定,该文前,纳税人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可重新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企业在3月22日前有此类情况并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应该尽快重新调整相关科目,抵扣销项税额,今后不作进项转出。
钢材出口退税率4月15日起调整
日前,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关于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64号),从2007年4月15日起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
进口家具范文3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国内段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请示》(渝国税发〔2004〕2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际货物运输业务是国际货运企业作为委托方和承运单位的中介人,受托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事宜并收取中介报酬的业务。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
特此批复。
进口家具范文4
如李艳丽(2011)在研究人民币与主要竞争对手汇率变化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影响,得出人民币汇率对中国出口并无显著影响。综上所述,关于汇率变动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研究成果已十分丰硕,但目前鲜有文献深入研究汇率变动对中国木质家具出口的影响,仅有少部分文献研究人民币升值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刘颖,2013;奉钦亮、覃凡丁,2012)。此外,现有关于汇率变动的研究,忽视了贸易伙伴国汇率变化对进口中国商品的作用。因此,本文以中国木质家具的出口为研究对象,建立一个简单的分析模型,解析各国汇率变动对中国木质家具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2中国木质家具出口及汇率变动分析
2002~2012年开始,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逐步升高,年均增长率高达21.1%,除2008年、2009年以外,各个年份增长水平相当。如图1所示,2007~2009年,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虽然保持增长趋势,但增长率有所下降。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出口贸易行业受到严重影响,木质家具的出口也不例外。据统计2008年木质家具增长率仅为近十年来年均增长率的1/7。随着各国经济刺激政策的实行,中国木质家具出口出现回暖,增长率从3.1%增长到34.2%。从图1看,2002~2005年,美元兑人民币大体保持在8.2元左右,但自2005年中央银行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有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一直呈上升趋势。从2002年1美元兑换8.27人民币到2012年1美元兑换6.31人民币,人民币升值明显。从以上分析,政策变动、经济波动对国际贸易活动都将产生极大影响,而人民币汇率与国际贸易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具体的条件下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木质家具的贸易流量。从汇率变动与中国木质家具贸易状况分析看,2007~2008年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最大,变动0.7个单位。与此同时,木质家具从21.6%增长率下降到3.1%。而后2008~2010年,美元兑人民币在6.7~6.9之间波动,幅度较小。随着汇率的平稳,中国木制家具出口额年增长率逐步提高,2010年增长率达到最高值34.2%。2010~2012年,人民币继续升值,到2012年,1美元兑人民币降到6.31元,相应的木质家具出口增长率也从34.2%降到7.1%。综上所述,2002~2012年美元兑人民币呈现“下降—平稳—下降”的趋势,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年增长率呈现“下降—上升—下降”趋势,可见,汇率波动与木质家具的出口贸易两者之间具有密切联系。
3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木质家具出口贸易影响实证分析
3.1模型选择及指标选取
关于汇率波动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研究,本文根据殷德生、张家胜等学者已有的研究经验,得出一国贸易水平与国家的生活水平与汇率变动情况有。由于人口规模与进口需求具有一定关系,人口越多,反映进口的消费需求越大。因此,本文将人口规模纳入模型运算中。具体贸易国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的进口需求函数设置为:X=f(y,ner,p)(1)式(1)中,X表示一国的进口额,表示贸易伙伴国的人均GDP,p表示贸易伙伴国的人口数,ner则表示本国货币与其贸易对象的双边汇率,具体解释变量的含义与说明如表1所示。上述式(1)是一个很简单的模型,其实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因素很多,如本国的国民收入水平,进口国与出口国的距离等。但本文为了能够准确地反映人民币汇率与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关系,以汇率为解释变量,以人均GDP、人口数为控制变量,着重分析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为了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和降低数据的自相关性,对各自变量作对数处理,具体回归方程:lnXi=β0+β1ln(nerji)+β2ln(GDPi/popi)+β3lnpopi(2)
3.2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基于2002~2012年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印度尼西亚、巴拿马、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沙特阿拉伯、泰国、英国、美国、欧盟(26个成员国)(虽然英国是欧盟的成员国,但没有加入欧元区,因此本文将英国从欧盟成员国单独列出来)等12个国家和欧盟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贸易流量数据进行面板分析。样本容量共143个,时间选择上主要考虑2点,一是考虑联合国数据库及12个国家欧盟数据的可获得性,二是考虑到中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在2002~2012年期间,也体现了2个重要的时间结点,一是2005年汇改,二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所以选择以上几个国家,主要源于上述国家是中国木质家具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国,自2002开始,从中国进口的木质家具的比重持续上升,从49.29亿美元上升到142.59亿美元。2002~2012年样本国家从中国进口的木制家具总产值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和EUROPEANUNION数据库,人均GDP和人口POP则来源于世界银行()网站。木质家具按照其功能分为:木质办公家具(HS940330),木质厨房家具(HS940340),木质卧室家具(HS940350),木质起居室/餐厅和商店家具(HS940360),带软垫的木质框架坐具(HS940161),其它木质框架坐具(HS940169)等6种产品。各国的木质家具进口额由这6种木质家具产品的进口额加总而成。
3.3实证研究
3.3.1平稳性检验为了保证数据的平稳性,更加准确地考察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木制家具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本文在建立回归模型之前,必须对变量lnXi、ln(GDPi/popi)、ln(nerji)进行单位根检验,以防出现伪回归,造成参数估计方法不当。因此,本文利用Eviews软件进行LLC检验,具体检验结果见表2。检验结果显示,在给定的5%的显著水平,lnXi、ln(GDPi/popi)、ln(nerji)数列均拒绝原假设(H0:变量数列含有单位根),则认为各变量数列是一个平稳数列。根据单位根检验结果,发现变量之间是同阶单整,可以进一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ahansen协整检验,具体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协整检验结果表明,第1行73.81>27.58,即在95%置信水平上拒绝原假设(拒绝了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假设),亦3个变量存在协整方程,同时也说明了3个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因此,本文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模型进行回归。3.3.2模型回归结果将2002~2012年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的主要贸易伙伴国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1仅加入1个控制变量人均GDP,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人口规模变量,根据R2和极大似然值,发现模型2的回归结果更优良。在表4的模型1中,仅人民币汇率和人均GDP作为解释变量,由结果所得,人民币汇率的显著性为0.0621,相对显著;从作用方向看,汇率与木质家具的进口额呈正比关系,即人民币升值,则各国从中国进口家具的总额越大。在模型2中,加入进口国人口规模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发现汇率变动的显著性更高,但作用方向与模型1相反,表明人民币升值,降低各国木质家具的进口额。在模型1和模型2中,汇率是影响木质家具进出口的一个显著因素。根据模型2的回归结果,如果人民币升值则会导致贸易伙伴国从从我国进口木质家具产品的价格相对提高,降低国外市场对我国木质家具产品的需求,从而影响我国木质家具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图2可以看出,2002~2006年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木质家具进口额逐年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29.2%,与此相应的1美元兑人民币基本保持在8.27元。汇改以来至2009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21.2%,相应的各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总额的呈下降趋势,从2007年的146.82亿美元到2009年下降到114.42亿美元,与上述模型回归结果一致,即本币升值,降低了他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的需求。2009年以来,中国为应对金融危机,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稳定,相应地他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的总额也逐步增长,恢复原先的增长水平。2005年中国人民币汇率改革,人民币升值。在短期阶段对中国木质家具贸易具有显著的影响,降低他国对中国木质家具的需求,这主要源于人民币升值,提高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对价格,削弱中国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但从2009年以后,人民币升值后汇率稳定在一个合理期间,反而促进贸易的增长,可能源于汇率的变动并不改变出口商品的价值,短期市场波动主要通过汇率变动引起的市场价格竞争,在经过较长期的变化趋稳,会逐步降低汇率变化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4结论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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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中国家具行业,我们发现达芬奇家居并假“洋”品牌的孤岛,它只是当下混乱不堪的中国家具行业的冰山一角。天价家具的背后,有着众多的中国本土制造的“洋”品牌,那些令人看不懂却又很显时髦的洋名,只不过是国产家具披了层“洋皮”而已。
满眼皆是“洋”品牌
随便走一家大型的家具卖场,映入眼帘的大部分家具店的品牌名都是用字母组合,有的是汉语拼音的全拼,有的则是由拼音的首字母组成的缩写,要不是旁边紧跟着的几个中文,压根就看不懂。除了洋名,各商家的宣传语或者贴出的海报也都尽显尊贵身份。“感受意大利原创设计”“贵族生活、源自欧洲”“英式休闲经典”。这些洋名称品牌的家具半数以上都声称有欧美血统,意大利、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
本土品牌家具披上一层“洋”皮,很容易让人误解为进口家具,加上其高昂的价格,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过分在意了销售人员的“片面之词”。消费者在展厅中看到的都是已经拆除包装,安装好的家具,包装和包装上的标识标签,只有在购买后收货时才能看见,这也无形中增加了购买的风险。
其实,家具行业真假洋品牌乱象由来已久:虚假标注、虚假宣传、镀金洋品牌、经销混乱、授权代工贴标等现象也在家具行业早已经泛滥。笔者听到一位经销商说,国内打着进口旗号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可以说占到目前进口家具的95%以上,大都是在广东一带由代工厂生产。比如,同样一套组合沙发,标注本土品牌,价格在8千元左右;如果标注中外合资产的,价格在2万元左右;如果标注美国产的,价格则上升为7-8万元,如果是意大利产的则更贵。
这些所谓的“洋”品牌家具,号称是“进口”的实木家具、纯木家具、纯实木家具,很多则是以大芯板等为主要原料的贴皮家具。可是,今年年初浙江相关部门市场抽检发现,标称“实木家具”的家具检测合格率为零。众多厂商之所以敢冒天下之不韪,损害着消费者利益,主要是因为打着实木的招牌卖贴皮家具,利润就翻了几番,有的利润可以高达百分之几百,而真正的全实木家具利润并不高,仅有15%至30%。
为何皆是“洋”品牌
真要究其根源,在红星美凯龙、欧亚达、金海马等家居卖场,真正来自国外的家具品牌并不很多,大多数家具品牌都源自国产,但这些家具品牌却大多起着“洋”名字,称原材料来自国外的木材,采用国外的先进设计,乍一看以为是进口品牌,但其制造厂址在中国。
那为何都起了一个“洋”名字,都称“洋”品牌呢?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口味,为了提升品牌品质和身价,为了达到提高销售量的目的。
如今大部分消费者对洋品牌家具盲目迷信:第一,真正的洋品牌家具确实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比中国本土品牌做得出色,特别是一些国家的工业水平确实处在国际领先水平,对消费者很有诱惑力。第二,中国本土品牌由于欠缺品牌营销策略,除了天天打价格战,而不在产品和服务层面下足力气,使得消费者认为本土品牌在档次上远远及洋品牌好。第三,中国消费者向来具有崇洋媚外心理,认为拥有“洋”品牌就是高品质生活的象征。事实上,消费者并不知道,许多“洋”品牌并非真的“洋”,而只是在表面上“洋”:一方面是通过贴牌生产尽量压低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塑造国际品牌形象抬高身价迎合消费者,最终获得巨额利润。
在中国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一个家居公司,只需要几千元,无论是外资还是合资企业形式,都有资格在国外购买生产材料,进口的比例则可以任意选择,而对外则可表示是纯进口家具。很多“高档”的“洋”家具品牌,走的就是这个路线。
另外,一些所谓的“洋”品牌家具,还喜欢给国产木材起个洋名,混淆材料名称。如把国产的花梨木说成是非洲花梨木,让消费者觉得用料挺高级(说句实话,真正识货的消费者没有几个),其实两种材料完全不同。有些人通过手敲、鼻闻等方式去辨别,对那些做工粗糙的有用,对做工精细的根本很难辨别。而且那些看不见的地方更是使用刨花板或密度板,看得见的主体框架、门和抽屉则采用实木。
而且,在家具行业,很多商家认为一定要把产品卖得很贵才算正常,其实这是家具行业缺乏竞争秩序的表现。比如,目前国内家具行业对于售后维修的期限和范畴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品牌售后服务参差不齐,近几年来家具行业在投诉排行榜上“光荣上榜”。这也是驱使消费者信赖“洋”品牌的因素之一。
谁是真的“洋”品牌
“洋”品牌家具里面有很多门道,既有假的“洋”品牌存在,也有真的“洋”品牌存在。只是在“洋群”里,真的“洋”品牌少,假的“洋”品牌多,同时还混杂着很多半真半假的“洋”品牌。可惜由于绝大多数的消费者缺乏家具知识,根本无法分辨出哪个“洋”品牌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笔者在这里暂且这样定义真假“洋”品牌:所谓真的“洋”品牌,即由国外的品牌持有者自行经营,或在国内发展自己的商,由厂家直接供货;所谓半真半假的“洋”品牌,就是国内的家具生产商花钱从国外买来“洋”品牌的使用授权,从而使自己生产的家具产品有了一个“洋”名字;而那些假的“洋”品牌,两种类型:一种由中国本土企业花几千元自行到海外注册商标,家具产品却在国内生产,但却以“洋”品牌的身份在国内销售;另外一个种假的“洋”品牌是,国内生产厂家直接模仿国外洋品牌,以侵犯国外品牌专利权和消费者知情权的方式存在。
那么,消费者如何来辨别出这些真假“洋”品牌呢?
由于当前中国家具行业还处于战略混乱时期,行业自律程度低下,行业监管力度的缺乏的情况下,笔者也无法给消费者一个准确的辨别方法。但笔者可以把接触过的真的“洋”品牌之感受分享出来。笔者曾接触过一家日本家具企业和两家美国家具企业,并为他们提供营销咨询服务有两年的时间。在这期间,笔者发现这几家真正的“洋”品牌家具的做法与假“洋”品牌们的做法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这些真正的“洋”品牌家具,在价格上并非是“天价”品牌,也未必一定是“贵”品牌,甚至它们的标价“低”得连消费者都不相信他们是真的“洋”品牌。为何会有这样的现象发生?因为这些真的“洋”品牌的经营者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他们不了解中国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喜欢砍价),所以就标实价(买多少钱就标多少价),结果不但在竞争中输给了中国的同行,还因为没有满足消费者砍价的成就感,反而被消费者视为假的“洋”的品牌。所以,那些从来不打折、不还价,标多少钱就卖多少钱的“洋”品牌家具,是消费者判断其真假的条件之一;
其次,这些真正的“洋”品牌家具,在宣传上很少标榜自己是“洋”品牌。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真正的“洋”血统,还担心中国消费者把他们当“老外”,担心中国消费者说他们不解中国人的需求而拒绝购买,所以,他们总是努力宣传他们也是很了解中国消费者的需求,他们的产品都是根据中国的人体特征和生活习惯来设计和生产家具产品的。这些真正的“洋”品牌家具,其生产工厂有的在国外,有的在国内,但他们更喜欢强调,他们为了适应中国消费者的需求,已经在中国建立的工厂,请消费者放心他们的服务。这与那些假的“洋”品牌强调产品的国外制造有着明显的不同。
再者,这些真正的“洋”品牌在国内的工厂,与假“洋”品牌们禁止外人进入生产车间不同的是,其生产流程是透明的,车间也是对外开放的,参观者可以随意拍摄。相反,假“洋”品牌们开放的产品展厅,反而成了真正的“洋”品牌们重兵把守的对象。如果没有邀请,并在专门人员的陪同这下,任何外人是无法进入真正的“洋”品牌家具的展厅的,而且真正的“洋”品牌家具的工厂展厅里是禁止随意拍照的。
最后,给消费者一点小建议:购买家具并非“洋”品牌唯是。其实,真假“洋”品牌无关紧要,关键是产品的质量要好。要在购买中写清家具种类,要详细注明主料和辅料的名称,写明自己购买的是哪一类家具,是“全实木家具”、“实木贴面家具”,还是“纯实木家具”,最好明确注明家具价格、色泽和款式。购买产品时索取正规发票,一旦发现家具不“实”,可随时拿出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束语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信息越发对称,消费者的家具知识愈加丰富,加之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也让许多曾经依靠高价牟取暴利的企业丧失了逐利的空间,慢慢回归到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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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产品 国际贸易 政策
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部门,参与到国际商品的交换和转让活动中,即国际林产品贸易。当前,国内林业的国际贸易多以有形贸易为主,特别是林产品的国际贸易。从森林和林业的多功能用途角度出发,本文以林产品为进出口贸易的最主要的类型。
我国林产品贸易状况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大规模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导致了木材产品的需求激增。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木制品的消费量明显增加。但我国国内的木材产品供应不足。一方面,国内木材产品不适用于木制品的需求。由于长期过度采伐和木材的廉价供给,森林资源锐减,林区经济危困。此外,中国的林业管理水平较低下,生产工艺落后,生产结构不合理以及其他因素都使国内木材产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为了改善中国的森林资源,缓解生态环境恶化急剧下降的情况,国家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在国家的生态建设项目中,“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影响木材供应最大的工程。禁止采伐天然林使我国木材产品的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为了符合加入世贸组织的需求,国家调整了林产品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
1.我国林产品进口状况
据统计从2011年1月至9月,原木进口量为3201.87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4.58 %,单月进口量在9月达到374.89万立方米。目前,木材市场形势较好,原木进口除了从俄罗斯进口比去年同期减少1.47%以外,从其它国家的原木进口量都大幅度增长,如新西兰的进口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2.51%、从美国的进口增长了107.11 %、从新几内亚的进口增长了22.28%、从加拿大的进口增长了136.37%。我国锯材进口量从1月到9月完成了1595.52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3.87%,仅9月单月的进口量就为186.65万立方米,占进口总额的11.7%。因为刨花板是家具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所以刨花板在我国的消费增加了,但是不得不看到,我国高品质的刨花板仍不能满足家具生产的需要,每年需从马来西亚、泰国、西欧的一些国家购买一定数量的高品质刨花板。1月至9月,进口总额达37.32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46.79%。因为中纤板是家具生产的最主要原料,虽然我国也是中纤板的生产大国,但是,由于高品质中纤板仍不能满足家具生产的需要,每年需马来西亚、从泰国、和西欧的一些国家购买一定数量的高品质中纤板。1月至9月,我国的中纤板进口约79000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56 %。中国是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国,年产量约过5000多万立方米,但由于高品质胶合板仍不能满足装修等的需要,所以,我国每年从马来西亚、印尼等国购买一定数量的高品质胶合板。1月至9月进口胶合板139000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61%。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除此之外,受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的影响,我国对木家具的进口需求大幅度增加,1月至9月木质家具进口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7.2%,进口金额增长50.68%。
2.我国林产品出口状况
我国在进口林产品的同时,也积极扩大出口。由表3可以看出,2002到2011年,我国林产品的出口总额达到553.52亿美元。在2003年,我国木材产品出口呈上升趋势,共出口36.33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27.28%。2006年,出口总额达到43.83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33.88%。2008—2010这三年是出口林产品总额快速增长的三年,出口额分别为58.79亿美元、78.44亿美元和99.37亿美元。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其他国家林产品需求受到很大影响,我国林产品出口额有一定的下降,只有97.13亿美元,环比下降2.25%。
注:资料来源于FAO林产品数据库
3.我国林产品贸易特点
通过上面对我国林产品贸易状况的分析,下面将结合国内的市场状况,分析我国林产品贸易的特点。
3.1林产品的贸易基本上属于单向补缺型。我国的森林资源相对匮乏,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5%,森林覆盖率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61.52%,人均森林蓄积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6%。在2000年,我国林产品贸易逆差达30.42亿美元,2003年,贸易逆差为32.66亿美元,2008年,林产品贸易逆差为197.28亿美元。由于森林资源的匮乏和木材供需的大缺口,所以决定了我国林产品贸易属于单向补缺型贸易。
3.2从产品结构看。进口和出口都表现出高度集中性。进口方面,主要以资本技术型的纸及纸制品、木浆和原木为主。出口方面,人造板、纸及纸制品约占林产品出口总额的3/4,以资源为基础的林产品出口贡献率普遍较低。这种贸易情况说明我国的林产品主要以加工出口为主。且发达国家的需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一趋势的增加,加剧了我国对木材和其他主要林产品的需求,我国对发达国家林产品的出口与对木材等主要林产品的进口之间存在联系。
3.3从市场分布看。进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俄罗斯等森林资源丰富的国家。巴西成为我国林产品进口的新力量。我国林产品出口市场集中在北美和东亚,以美国和日本为主,近几年来欧盟的份额有所增加,出口市场结构在逐步优化。
3.4进口林产品数量大,进口依存度进一步增加。2008年,林产品进口额为294.42亿美元,是世界林产品进口第一国,林产品已成为当前中国进口最主要的商品之一。随着进口林产品量的逐年增加,其重要性也与日俱增,我国林产品市场对进口产品的依存度也在提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我国林产品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高,进口量仍将增加。
3.5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进口商品中,原料类商品进口持续快速增长,使林产品在进口总额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出口商品中,林产品、林副特产品为主要出口产品,由于国内资源的缺乏,出口的木材产品数量少,在世界木材产品的市场中的占有率非常有限。近年来,林产品行业迅速发展,外商投资企业也迅速增加,家具、纸和纸板等高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量不断增加,林产品出口结构日趋合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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