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鉴定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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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鉴定

抗震鉴定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抗震鉴定;加固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地震每年都要引起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人类在抵御地震的历史长河中,众多科学家与工程师们力图寻求一种既安全、又适用、且经济的房屋耐震体系。前辈们坚持不懈前赴后继的科研工作为我们积淀出了当今土木工程的前沿领域――“工程结构减震控制”新体系[1]。采用旨在依靠限制而非抵抗地震作用来保护结构不受地震破坏的抗震方法后,结构整体的柔性大大增加,结构与水平底面运动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偶联关系,减小了结构的反应加速度。但是,在以前国力、财力、物力等不够的现实条件下,众多的建筑工程抗震性能不能满足突发的强烈地震,造成生命和财产巨大损失。目前,国民经济和建设飞速发展,各种条件也已经具备,新建筑中采用的设计标准相应提高,而面对尚在使用年限中的大部分原有建筑,其抗震的等级都应按新的规范进行鉴定,对不符规定的房屋进行有效的加固,从而满足人们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使国民经济建设稳定发展。

1目前抗震结构的基本现状

现在的建筑工程中,采用抗震层设计的,可最大限度地隔离地震能量。从建筑功能而言,一般将抗震层顶部的这层楼板做成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抗震层放置在地下室柱顶或墙顶;地下室柱或墙承担抗震层的剪力和上部结构竖向荷载与抗震层位移引起的Ρ-Δ效应。为改善构件的受力情况,当水平剪力较大时,可以采用抗震器设置在柱中的做法[2]。一些特殊的建筑功能要求,如建筑底层周围没有可移动的空间,或房屋较高,或高宽比较大,或结构上下刚度不均匀等,可采用层间抗震的方式。但因其动力特性比较复杂,且在地震作用下,抗震层水平位移对抗震层以下部位引起的Ρ-Δ效应和整个结构的倾覆问题比较严重,且目前对层抗震还没有非常详细的研究,因此《抗震规范》和《规程》建议尽量不要采用层间抗震方案。但总体的建筑结构抗震性能、构造措施等还是比较优越和先进的。

再回顾汶川地震之前的建筑工程,国内虽然在唐山地震之后,加强了抗震构造的要求,但由于计划经济及过渡时期的国力、国情和材料等限制,造成目前大多数房屋的抗震构造与措施达不到目前国情下的生产、生活要求。从汶川地震后的残垣断壁中,我们看到的只是血淋淋的现实,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工程的结构重新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

2建筑工程抗震鉴定目标和范围

2.1鉴定目标

抗震鉴定目标为: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建筑,在遭遇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经修理后可继续使用。此目标保持与《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TJ23-7)基本一致,比抗震设计规范对新建工程规定的设防标准低。这也说明,已按《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TJ23 C 7)鉴定加固或按《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23 C 7)设计的房屋可不再进行鉴定。

2.2鉴定范围

属于以下情况的建筑物需要进行抗震鉴定:①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CGBJ68- 198规定,接近或超过设计基准期50年的建筑;②原结构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未达到规定抗震设防目标的建筑;③需进行功能改造、改扩建的建筑;④遭受灾害她震、火灾、爆炸、撞却受损的建筑;⑤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低劣建筑[3]。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现有建筑”指1990年89规范实施前设计建造的房屋,不包括古建筑。而建于1990年至2001年的建筑,其抗震鉴定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 89)的相关要求进行,必要时可参照本标准考虑其综合抗震能力。建于2002年以后的建筑,其抗震鉴定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必要时可参照本标准考虑其综合抗震能力。

本标准只针对震前抗震能力的鉴定,而地震灾区的房屋应根据房屋的震损程度、遭遇烈度和设防烈度包括调整后的进行鉴定。

2.3鉴定方法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01)提出了“抗震概念设计”的概念,相同的,本标准在第三章给出“抗震概念鉴定”的要求,提出了考虑抗震承载力及构造影响的综合抗震能力评定方法。这也是本标准一个突出的特点。

①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在具体工程的鉴定与加固时考虑综合抗震能力可以均衡对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表现为构造措施的要求。鉴定时当承载能力较高时,可降低构造措施要求;而当构造措施较好时,可适当降低承载力要求。加固时当构造措施不足时,可通过提高承载能力来满足抗震能力的要求。

⑦分级筛选综合评定方法

抗震鉴定分为两级进行:第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的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分级筛选综合评定方法既体现了“构造+承载力”的综合抗震能力的概念鉴定思想,也简化鉴定工作程序。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分为4个层次:①部分房屋不需要进行鉴定,直接进行加固程序;②部分房屋只需要进行简单的第一级鉴定;③部分房屋在第二级鉴定可采用简化方法计算;④少量房屋按现行规范方法进行承载力验算。

3建筑工程抗震加固

对于新建工程,采用抗震装置应具备如下的性能才能有效达到隔离地震作用的目的:第一,抗震装置不仅要能承担上部建筑物的重量,而且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变形较小,这是对其竖向承载力和竖向刚度的基本要求;第二,水平向须具有充分的柔度即较小的水平刚度,以延长结构的自振周期,减少上部结构的加速度反应和下部结构的层间剪力;第三,为了限制结构位移,使振动衰减,还必须有适当的阻尼。第四,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支座的耐久年限应不少于此。在偶然事件下(例如:火灾),支座应仍有一段时间在发挥作用。所以,作为工程设计人员,对抗震装置的性能掌握的充分性与否,直接影响到建筑抗震的优劣[4]。

针对叠层橡胶支座的支座、性能指标及质量检查的规范标准有:《叠层橡胶支座抗震技术规程》(CECS―126:2001)、《建筑抗震橡胶支座》(JG118―2000)。《叠层橡胶抗震支座抗震技术规程》对抗震层部件的试验要求、技术性能、构造要求以及抗震层的设计作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现状看,对于地震灾害的抵御或防御,不能只依靠对地震的预测,而应该走“防震减灾”之路。这里所讲的“防震减灾”,与国家《防震减灾法》的内涵有较大的差别,主要指通过建筑物本身的抗震、隔震、减震、消震措施和各种配套的逃生、救助设施、应急手段来防御地震灾害。对于既有建筑的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和适当的加固,以防止以后可能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属于此范畴。

对于原有建筑工程,一般采用对原结构进行加固补强,采取增设圈梁与构造柱、墙体补强加固、基础补桩等综合加固手段达到抗震补强目的。有些结构已经不能满足抗震要求的房屋,应逐步拆除重建。只有提高建筑物的综合抗震能力,才会减少或者避免地震灾害。

结论

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为避免它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当今社会应该依据《规范》合理地确定新建工程结构的选型、布置及配置构件,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延性,从而避免再花大的精力对已建房屋进行大量的抗震鉴定与加固。

参考文献:

[1]安冰姝. 谈A类砖混结构工程的抗震鉴定[J]. 山西建筑,2014,07:46-47.

[2]周旭颖. 建筑结构的鉴定与加固研究[J]. 科技传播,2014,03:147+142.

抗震鉴定范文2

关键词:大酒店改造;安全性;抗震鉴定

Abstract: a hotel is located in the downtown reconstruction project. I center owner by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s authorized investment, a big wine of the original structure of the main body and safety and aseismatic appraisal. The building was built in the 1980 s, structure types of masonry structure, empty for years, and related design, construction material have been missing, below the "project," "the project" shall mean the original one hotel this life. "For building", "the building" refers to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goal for building-original traffic hotel.

Keywords: hotel modification; Safety; Aseismatic appraisal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鉴定概况:

1、鉴定内容:

业主拟在保留建筑物原貌的情况下进行改造,其使用功能改变为业务用房,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3.1.3.1.3条的规定,本工程改造前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本次鉴定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已有建筑现状评价;二、已有建筑物的安全性鉴定;三、已有建筑的抗震鉴定。

2、鉴定条件:

本次鉴定的条件为:主体结构依据现行鉴定规范进行的鉴定。

3、鉴定目的:

对已有建筑进行现状评价,掌握了解建筑物的工程质量现状。

对已有建筑抗震及安全性进行评级,并对该建筑结构改造、加固的技术可行性作出分析,为下一步的改造、加固设计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已有建筑的历史和概况:

1、已有建筑历史:该建筑建于上世纪80年代,原有勘察、设计及施工资料均已缺失。

2、建筑概况和现状:该建筑功能为民用建筑,共计四层,局部五层,平面形状为“L”形,自下而上层高分别为4.95m、3.00m、3.00 m、4.85m、5.00m。建筑面积约2458.40m2。1~5轴与6~11轴设缝分隔,缝宽340mm。主体结构采用砖墙及柱、梁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系砌体结构。承重墙体采用机制普通烧结砖砌筑,厚度为220mm。

目前,该建筑处于空置待改建状态。

3、上部结构

3.1柱、梁外观质量

每层抽取10个混凝土构件,剔除构件表面粉刷层,对构件表面缺陷进行检查。

经检查:结构内的柱、梁混凝土表面平整,无蜂窝、麻面现象,受力主筋无露筋现象,节点工作无异常。

3.2混凝土强度

每层抽取10个混凝土构件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经检测上部结构构件实际达到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在20.1~22.1MPa之间。

3.3构件尺寸检测

共计抽取25个柱、29根梁混凝土构件,采用钢卷尺对其截面尺寸进行检测。

3.3.1一层独立柱,截面尺寸实测值:长395~405mm,宽251~255mm;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20×220 mm。

3.3.2二层独立柱截面尺寸实测值:长302~305mm,宽252~253mm,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20×220 mm,外立面廊柱截面尺寸实测值:长201~202mm,宽199~201mm,楼梯间柱截面尺寸为252×403 mm。

3.3.3三层独立柱截面尺寸实测值:长302~303mm,宽253~255mm,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20×220 mm,外立面廊柱截面尺寸实测值:长201~202mm,宽199~201mm,楼梯间柱截面尺寸为251×404 mm。

3.3.4四层独立柱截面尺寸实测值:长301~305mm,宽248~253mm,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20×220 mm,外立面廊柱截面尺寸实测值:长201~202mm,宽199~201mm,楼梯间柱截面尺寸为252×308 mm。

3.4梁、柱钢筋配置检测

共计抽取29个柱、33根梁、采用钢筋探测仪结合局部破损法,对构件钢筋配置进行检测。

3.4.1一层柱10×J实测主筋为6Φ18、6×J实测主筋为10Φ20,其他独立柱实测主筋为6Φ25,构造柱实测主筋为6Φ12。

3.4.2二层柱实测主筋为6Φ16,构造柱及廊柱实测主筋为4Φ12。

3.4.3三层柱实测主筋为6Φ18,构造柱及廊柱实测主筋为4Φ12。

3.4.4四层柱10轴柱及10×K轴柱实测主筋为10Φ16,11轴柱及8×D轴柱实测主筋为8Φ16构造柱实测主筋为4Φ12。

3.4.5 7~10×H~M轴纵向梁受力主筋为3Φ25,二、三层8轴楼梯梁受力主筋为3Φ18,二层梁E×8~9受力主筋为2Φ20+1Φ18,二、三层8~9×E~F轴梁受力主筋均3Φ18,二、三层9~11×B~E轴纵向梁受力主筋为3Φ20,四层除9~11×B~E轴纵向梁受力主筋为3Φ22外,其他梁类构件钢筋配置与二、三层同类构件相同。所有挑梁受力主筋钢筋配置均为3Φ20。

3.5楼板钢筋配置情况检测

每层抽取3块楼板,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对其钢筋间距进行检测,并采用局部破损法对楼板钢筋直径进行检测。

经检测:楼板板底钢筋为双向布置,纵横向间距在96~132mm之间;钢筋直径为6mm。

3.6梁、柱箍筋检测

共计抽取33根梁、29根柱,采用钢筋位置测定结合局部破损的方法检测柱梁箍筋配置情况。

经检测:箍筋直径均为6mm,柱类构件箍筋实测间距在160~210mm之间,未进行加密设置,梁类箍筋实测间距在180~210mm之间,未进行加密设置,

三、检测数据及检查情况分析:

1、结构体系分析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析:

该建筑属于砌体结构类型范畴,故符合验算时按砌体结构进行。其结构形式详见附件一

2、地基基础部分:

经现场检测,整体结构未发现有沉降变形裂缝和不均匀沉降现象,1~5轴部位为筏板基础,6~11轴为条形基础,地基承载力200kPa,基础混凝土强度为按C20复核。

四、抗震鉴定:

1、抗震设防类别判断: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第3.0.2条,抗震类别应划分为标准设防类,即丙类。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第3.0.3条,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苏州市目前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故本工程抗震要求按6度标准设防类要求进行。

该建筑建于上世纪80年代,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第1.0.4及1.0.5条,该建筑为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第6章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

2、抗震鉴定概述: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以下简称“鉴定标准”),抗震的鉴定方法可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是指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的抗震能力综合鉴定,第二级鉴定是指以构造抗震承载力验算为主并结合构造影响的综合鉴定。通过两级鉴定对房屋的外观质量、结构体系、材料强度、配筋构造、附属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以及构件的抗震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结构的抗震能力并提供加固要求。

3、抗震鉴定:

3.1结构体系判断: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建筑物主体为混合结构结构,共计四层,1~5轴与6~11轴间采用抗震缝分割,形成两个平面形状为规则矩形的抗震单元,自下而上层高分别为4.95m、3.00m、3.00 m、4.85m。1~5轴采用砖墙承重,6~11轴采用砖墙及混凝土柱、梁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梁柱节点为整浇节点。抗震等级为四级。

3.3平面规则性判断: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表明,该楼体型规则,平面内抗侧力构件及质量分布基本规则、均匀,平面没有局部突出;根据鉴定标准,该楼结构平面凹凸规则。

3.4竖向规则性判断:

已有建筑立面、剖面规则,6~11轴部分墙体上下不连续,6~11×A~H采用现浇楼板,其他部位采用预制楼板,刚度存在较大差异,根据鉴定标准该楼竖向不规则。

五.结语

针对某大酒店的改造检测分析了抗震鉴定的一些看法。作者围绕某大酒店改造展开以上叙述文章。检测了楼层的承载力。证实了抗震

抗震鉴定范文3

关键词:多层;砌体结构;加固;抗震设计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大地震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历次震害统计表明:地震中倒塌较多的是未考虑抗震设防或者设防不符合现有规范的房屋。在四川汶川县地震中发生破坏的建筑中砌体结构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对砌体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既有的建筑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一、砌体结构房屋在地震作用下的破坏机理

砌体结构的抗剪强度和抗弯强度及其变性能力都很小,在地震作用下极易产生裂缝进而发生破坏。砌体结构房屋的内横墙和外纵墙之间的咬槎是其结构的薄弱环节,其咬槎牢固程度很大程度上影响地震破坏的程度。当地震作用平行于结构的内横墙时,如果其连接处没有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外纵墙外闪就会在连接处形成竖向裂缝。当地震作用平行于结构外纵墙时,如果窗间墙体较宽,其高宽比较小就会出现以剪切变形为主的破坏进而形成X形交叉裂缝。砌体结构承重方案有横墙承重、纵墙承重及纵横墙承重。结构体系设置不当,可能会导致结构平面刚度或竖向刚度突变,这样的结构对抗震极为不利。因此,我们应对砌体结构采取合理的结构布置,避免刚度突变。

二、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震害分析

在诸多的结构体系当中, 砌体结构由于造价低廉、 施工简单, 多年来一直是我国应用最广的结构形式。砌体是一种脆性材料, 其抗拉、 抗剪强度均较低, 整体性较差, 在国内外历次强烈地震中破坏率相当高,因此是抗震鉴定加固的重点。

其震害主要表现如下:

1.整体或局部倒塌

当房屋底层墙体的强度不足时易出现底部倒塌, 进而造成房屋整体塌跨; 当局部及上层墙体强度不足或个别部位构件连接较差时, 易发生局部倒塌。

2.墙体开裂破坏

墙体裂缝形式主要是斜裂缝、交叉裂缝、 水平裂缝和竖向裂缝。当砌体抗剪强度不足, 其内部主拉应变超过材料的极限拉应变时, 墙片易出现斜裂缝,在地震的反复作用下形成交叉裂缝,多出现在房屋的山墙上;当横墙间距过大时, 水平地震作用引起纵墙平面外受弯, 在纵墙窗口上下截面处出现水平裂缝; 当纵横墙交接处没有很好地咬槎连接时, 在双向地震作用下易出现竖向裂缝, 导致整片纵墙外闪。此外墙角、 楼梯间也是地震时的薄弱部位。

3.楼盖与屋盖破坏

主要是由于楼板本身整体性较差或在墙上及梁上支承长度不足导致坠落。

4.附属构件的破坏

突出屋面的烟囱、 女儿墙、 阳台、 雨篷、 门脸等附属构件通常与主体连接薄弱, 地震时往往因为 “ 鞭端效应” 等原因造成大量破坏。

三、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抗震鉴定加固的目标

对现有建筑进行抗震鉴定加固应以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 GB50023-95) 所给出的设防标准为目标,即在遭遇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 一般不致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 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

四、砌体结构的具体抗震措施

针对房屋砌体结构自身的特点,综合考虑到地震对相应房屋建筑体系的严重破坏后果,建筑设计人员应通过一定措施的选择,提高砌体结构的整体性能,从而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

1、房屋砌体结构的选型与布置

对于多层砌体而言,如果可以做到正确选择承重体系、科学进行结构布置、 合理选择楼(屋)盖形式、正确设置防震缝等等的话,将有效提高房屋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

(1)正确选择承重体系

房屋砌体结构根据传递荷载的路线不同,房屋墙体的承重体系可分为横墙承重、纵墙承重和纵横墙承重三种形式。

横墙承重体系,一般横墙间距较小,数量较多且开洞较少,又有纵墙作为侧向支承,其横向刚度大,具有较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所以横墙承重的多层砌体结构具有较好的传递和抵抗地震作用的能力。

纵墙承重体系,横墙数量少且自承重,横墙间距大,形成大空间,使得房屋的横向刚度差。楼板又直接搁置在纵墙上或搁置在梁上而梁搁置于纵墙上,造成横墙与楼盖的联结较差,横向地震作用很少能够直接通过楼(屋)盖传至横墙,而大部分通过纵墙经由纵横墙交接面传至横墙。因此,地震发生时外纵墙因板与墙体的拉结不力而成片向外倒塌,楼板也随之坠落。

纵横墙共同承重体系,纵横墙体都可以传递竖向荷载,沿纵、横向刚度均较大且砌体应力较均匀,能比较直接地通过楼(屋)盖向横墙传递横向地震作用,也能直接或通过纵横墙的连结传递纵向地震作用。当多层砌体房屋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宜优先选用横墙承重及纵横墙承重体系。

(2)科学布置砌体结构

多层砌体房屋的平、立面布置力求简单、规则、避免由于布置不规则。如:平面上墙体较大的局部突出和凹进,立面上局部的突出和错层等使结构各部分的质量和刚度分布不均匀、质量中心和刚度中心不重合而导致的震害加重。承重墙体的布置应遵循规则、对称的原则。横向墙体的间距不宜过大,纵向墙体平面布置应不少于三道,且宜沿各自轴线对齐贯通,尽量避免断开和转折。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地震剪力传递的中间环节,减少可能的震害部位,避免房屋局部遭到破坏,减轻震害程度。从墙体立面布置而言,房屋的纵横墙沿上下连续贯通。建筑物底层不应设置车库、 营业等需要大开间的建筑功能。灾区遭到震害破坏的多层砌体建筑有很多存在以下情况:底部一层甚至两层为大开间,仅有楼梯间墙体及少量的分隔墙体下落,而且还在正门大开洞,造成一面无墙,三面有墙。这样的多层砌体结构的布置将造成建筑平面刚度不均匀,立面形成了严重的“上刚下柔”的情况,底部仅有的少量墙体难以承受地震力的作用,这样的多层建筑的砌体结构十分不利于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的形成。由于建筑功能要求和设备安装的需要,往往要在墙体上留设洞口。 洞口的存在使其两侧的墙体易形成应力集中,成为地震破坏的隐患。 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尽可能在满足房屋建筑的使用的前提下减少洞口的开设,并应尽量减少洞口的直径。横向墙体一般不要设置大洞口,如果设置的洞口大于1000mm时应该在洞口两侧附加贯通本层的构造柱。 纵向墙体应该尽量控制开洞率(一般可以控制在55%左右),避免开大洞造成纵向墙体的中断。

结束语:

在村镇住宅建设中,由于缺乏规范指导,抗震构造措施根本达不到规范或标准要求,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村镇住宅建设只有走规范化设计和施工的道路才能确保其安全性、实用性及耐久性要求。片面追求造价低廉,势必会埋下安全隐患。砌体结构虽然大多都满足承载力要求,但是往往不能满足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从而达不到抗震要求。增加构造柱、圈梁可以达到提高砌体房屋整体刚度和延性的目的,对地震耗能有很大影响,可以减小地震的破坏作用。

参考文献:

[1]叶献国, 汪可, 曹均锋等.皖东北部分地区民居抗震设防专项调研及震害预测[J].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2012,34(5) :127~13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O3-2011)[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抗震鉴定范文4

[关键词]:砌体结构房屋;震害特点;安全鉴定;加固措施

[前言]:

近年来我国地震灾害发生十分频繁,地震属于自然灾害,具有不可预见性,而且具有强大的破坏性。由于我国在相关建筑设计规范中对于房屋建筑的抗震性能有明确的要求,因此在实际房屋建筑过程中,需要有效地提高结构的抗震性能,做好房屋建筑抗震性能的预测和鉴定工作,并对达不到抗震要求的房屋结构实施加固处理,从而有效地确保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建筑结构的抗震能力鉴定

所谓建筑结构抗震能力鉴定就是对现有的建筑抗震能力进行判断,我国GB 50023-2009标准中层面明确指出了逐层筛选的方法:利用宏观控制对抗震能力进行鉴定以及承载能力进行鉴定,而对于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建筑结构进行测试,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的GB 50023-2009的标准进行加固设计,将加固以后的鉴别能力作为衡量指标进行检测,从而将建筑结构的抗震能力进行简化。建筑结构的宏观建筑鉴定主要涵盖以下方面:建筑房屋的高度、建筑房屋的质量、建筑房屋的平面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检测,只有将非结构构件和结构构件二者有机结合才能提高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在进行实际建筑结构的抗震鉴定过程中,要以最简单的方法对其进行检验,一般震级不超过6度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检验的,但是也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一些抗震墙间距进行固定和鉴别,这样才能够提高其面积的检验质量和工作效率。抗震能力指标作为建筑结构抗震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

2、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实践

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只有配合现有旧城区进行改造和统一规划之后,在考虑安全性、稳定性的情况下,才能增加使用的整体面积,达到加固的目的,从而优化建筑外部结构的美化性[2]。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369-2006的标准为其提供了丰富的抗震加固的具体操作措施:(1)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加固的过程中,既需要提高建筑的刚性能力,同时还需要提高其承载能力,主要是以扩大建筑构件的截面为主要方式。如:九江市老中级法院改造,就是在原单跨框架内加一排柱,改造为二跨框架,提高承载力与延性,降低了层高。对于仅仅要提高构件的受剪承载力,从而使用连接构建和包钢结构两种方法;(2)一旦发现建筑结构系统中存在明显的缺陷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断开结构或者增设结构的方法进行解决,这样就能够提高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使建筑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达到规定的要求。如:九江市保安公司金库办公楼的改造,是L型结构断开成2个规则的矩形结构,原单跨框架通过加砼剪力墙形成框剪构造;(3)利用提高建筑结构的变形能力确保建筑结构的整体性、安全性。

3、抗震概念的设计是鉴定与加固理论的外延

抗震理念的设计应用主要是用来描述新建筑结构抗震工程,这同时也是一种能够根据不同的地震自然灾害获得的经验整合而成的新的设计原理和设计理念[3]。没有经过必要的科学计算直接确定了建筑结构抗震的标准和措施,这也是区别于传统的数值设计的一种方法,具体的建设结构抗震设计包括以下九点:(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设计观点;(2)遇到大地震可以屹立不倒、中等地震可以修复、小型地震震不倒;(3)根据不同种类的建筑结构进行分类修复的方法;(4)对于处于危险的建筑结构和地段要进行及时的抢修和处理,防止出现更严重的后果;(5)清楚了解建筑结构抗震的鉴定概念和方法;(6)构建建筑结构抗震的系统和线路,避免出现变形的情况;(7)保障连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8)考察非结构的抗震设计手段的好坏;(9)严格按照施工工序对钢筋等进行更替。

在对已经建好的建筑进行抗震鉴定的过程中,可以利用“抗震设计鉴定综合方法”对其进行基本的鉴定和描述,根据对已经鉴定后的建筑进行总体的宏观的调试,然后还要根据不同的方面来判断整体的建筑抗震总体效果[4]。在GB 50023-2009中明确提出了要是进行分类讨论,根据不同的使用特点设置不同的分类标准,将安全和不安全的路段进行整合和处理,与此同时还要考虑近震和远震的建筑结构有差别等内容,具体表现如下:(1)现有建筑机构和新型建筑结构的抗震鉴定有所区别。现有建筑主要是根据78项设计进行改造,主要是针对于那些旧的房屋和没有经过实际改造过房屋,而新型建筑结构设计则有区别,当抗震鉴定工作寿命期不做考虑时,新建工程的抗震能力的设计要求高于已有工程的鉴定要求。(2)现有的建筑抗震鉴定能力的判别方法。根据鉴定标准中曾经明确规定了构件的鉴定方法,因此经常缺乏对整体抗震能力的判别,这就会导致很多部分不能符合实际标准要求,实际的部分就需要进行加固和处理,从而对整个建筑进行加固,除此之外还可以对局部进行加固,从而使其产生新型的抗震环节,但是其稳定性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

4 、结语

在当前城乡快速发展过程中,砌体结构房屋不仅数量较多,而且涉及的范围较广,特别是一些灾后重建建筑,基于经济能力考虑,砌体结构采用的更是十分广泛。针对砌体结构房屋的特点,因此需要加强结构的抗震设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加固措施,确保砌体结构房屋的稳固性,确保人们居住的安全。近年来,材料技术和工艺技术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这也使一些新型的加固方式开始被研发出来,这对砌体结构房屋的安全性有了更好的保障,而且在满足使用安全的基础上,房屋建筑的美观性也有了较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 钱晓旭,韩晓健,彭阳.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处理[J].施工技术. 2012(S1)

[2] 邱玉峰.浅谈单跨框架结构房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J].住宅科技. 2011(S1)

抗震鉴定范文5

[关键词]苏北地区;中小学学校建筑;结构检测;抗震鉴定

1 概述

我国江苏苏北地区由于历史沿革、地理位置、经济政策等原因,经济发展较慢,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落后,校舍施工质量普遍较差,抗震能力弱,对中小学学生生命安全造成潜在的影响。2008年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大地震,造成大批校舍倒塌及数千师生死亡,这些给我们深刻的启示,因此,对苏北地区的学校建筑进行鉴定、加固已成当务之急。

由于建筑物抗震鉴定起步较晚,尚处于发展阶段,而中小学建筑抗震鉴定工程量较大、时间紧迫,且苏北地区学校建筑结构形式有其自身特点,对其抗震鉴定的技术进行分析和探讨,有助于提高苏北地区学校建筑抗震鉴定效率及准确性。

2 中小学校建筑的安全性鉴定

2.1 安全性鉴定的原则

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学校建筑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3个层次,从第一层开始,分层进行。第一层次主要是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级(安全性等级au、bu、cu、du),第二层次主要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种构件的评定结果,确定子单元等级(安全性等级Au、Bu、Cu、Du),第三层次主要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结果,确定鉴定单元等级(安全性等级Asu、Bsu、Csu、Dsu)[1]。

2.2 抗震鉴定的依据及方法

目前,学校建筑主要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相关规定进行抗震鉴定。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6.0.8条规定,中小学校舍用房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乙类)[2]。另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3条规定,乙类设防时,6~8度应按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检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验算应按不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3]。

学校建筑的抗震鉴定,按房屋的建造年代分类,鉴定方法和内容有所不同:

对于80年代及之前建造的房屋(A类,后继使用年限为30年),鉴定方法可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3]。

对于90年代建造的房屋(B类,后继使用年限为40年),鉴定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抗震措施鉴定;第二部分为抗震承载力验算[3]。

对于2001年以后建造的房屋(C类,后继使用年限为50年)的鉴定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对现有房屋的宏观控制和构造进行鉴定;第二部分为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对房屋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3]。

3 苏北地区中小学校建筑鉴定技术

3.1 初步调查

检测前首先对各中小学校内各建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调查,包括房屋的基本概况、建筑、结构形式、设计及施工情况、使用历史等,并搜集相关资料,如建筑、结构设计图纸、地勘报告及施工验收资料,画出各建筑的总平面分布图。

3.2 场地及地基基础

3.2.1 场地

苏北徐州等地区多山,对中小学校建筑场地位于突出的山嘴、孤立的山丘、边坡等不利地段时,应对地震稳定性、地基滑移等进行评估。

3.2.2 地基基础

已有建筑物的地基变形与其建成时间长短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地基发生较大的沉降和差异沉降时,其上部结构必然会有明显的反应,苏北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建筑大多建成时间较长,无地勘报告,故地基基础现状的鉴定应着重检查建筑物上部结构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基础有无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根据检测结果判断地基基础有无严重静载缺陷。

3.3 建筑物结构受力体系

苏北地区中小学校教学楼、办公楼等大多采用大开间、大窗洞,抗震墙数量少,平面布置过于空旷,使得承重墙分担荷载很不均匀,部分房屋采用长宽比超限的条型以及L型、Y型或T型等不利于抗震的平面形式。汶川地震中有许多教学楼由于结构形式不合理而发生倒塌的震害情况已给我们警示,因此在苏北地区中小学校舍鉴定中应对房屋的结构体系重点检测。

3.4 抗震措施及整体性连接构造

3.4.1 砌体-木屋架结构

苏北农村地区有许多中小学校建筑采用此结构形式,该类建筑由于木屋顶整体性差,缺乏足够的刚度,地震力无法沿水平方向传递,致使承重墙、屋架发生坠落、垮塌。故鉴定过程中应重点检查木屋架、屋盖的质量和连接、墙体与木屋架的连接情况。

3.4.2 多层砖砌体结构

“5.12”四川汶川地震、1976年唐山地震以及上世纪末我国西部地区的多次地震震害都表明,砖混结构中抗震措施及连接构造对于结构在地震中保持整体性,避免发生整体倒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调查发现,苏北地区中小学校建筑多采用砖混结构加预制楼板结构。部分砌体结构未设置圈梁和构造柱或构造柱、圈梁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中预制楼板与墙体只是简单的浮搭在一起,并没有按要求将拉结筋焊接起来,预制板上也无配筋混凝土叠合层。对此类建筑鉴定过程中应重点从墙体的平面布置、圈梁、构造柱的设置、截面尺寸及配筋、房屋的楼盖、屋盖与墙体的连接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

3.4.3 框架结构

四川汶川地震震害调查显示,柱端先出现塑性铰、柱端剪切破坏、节点区破坏等现象比较常见,框架结构的围护结构和填充墙震损明显,部分结构构件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故学校建筑中框架结构应着重调查结构型式、截面尺寸、框架柱的轴压比、边角柱的配筋率、箍筋(尤其是加密区及节点处)配置及填充墙、隔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情况。

3.5 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位及其连接

四川汶川地震中,部分房屋主体虽未出现倒塌,但附着于楼、屋面结构上的非结构构件由于与主体结构连接不稳,出现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设备事故。

调查发现,苏北地区学校内教学楼、办公楼等大多采用单面外廊式,悬挑走廊外端多采用砖砌栏杆,部分栏杆内未设置构造柱及砼压顶,两端与主体结构拉结不牢靠;部分房屋女儿墙高厚比超标、拉结缺失、无圈梁与压顶;突出屋面的楼梯间内外墙交接处大多未沿墙高采用钢筋拉结;部分砌体墙段实际的局部尺寸太小;还有部分房屋外廊采用独立砖柱承重,柱顶两方向均无可靠拉结,鉴定过程中应对以上部位进行重点检测。

3.6 楼梯间

地震时学校建筑物内楼梯间、走廊等为师生疏散、脱离的逃生通道。调查发现,苏北地区学校内砌体结构房屋往往将楼梯间设置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部位,扭转效应非常明显,有的教学楼将楼梯作为左右两栋搂之间的连廊使用,但无特殊联结加强措施,楼梯与两侧主体弱连接,整体性很差。

楼梯间因平面开洞后刚度不连续,属于平面薄弱位置,地震中极易受损、破坏,故鉴定过程中应对楼梯间进行重点检测。

3.7 房屋的外观质量缺陷及损伤

既有建筑因设计上的原因、混凝土及钢材等材料性能缺陷、施工内在质量低劣、自然环境条件的突变、用户不当使用擅自改变用途或人为损坏结构、地基不均匀沉陷等等所引起的结构的破坏往往反映在主体结构构件的裂缝上。鉴定裂缝的成因、分析裂缝的发展趋势、控制裂缝继续发展,是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调查发现,苏北地区部分中小学校内房屋外观质量较差,支承大梁、屋架的墙体、承重墙及其交接处出现裂缝,混凝土出现开裂或局部剥落,钢筋外露、锈蚀,还有部分房屋由于年久失修,环境潮湿和长期渗漏,导致墙体酥软,严重影响结构的安全。鉴定过程中应对结构及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及损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8 材料强度

调查发现,苏北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学校建筑施工质量普遍较差,砌体结构主要表现为砌筑砂浆强度不足、离散度较大,墙体砌筑质量较差,抗震构造设施(圈梁、构造柱等)混凝土浇筑质量差,强度较低;框架结构主要表现为混凝土浇筑质量不高,强度较低,箍筋最小直径、加密区间距与长度、箍筋弯钩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梁柱节点范围甚至没有箍筋,边柱、角柱、边角柱及楼梯间部位框架柱未采取加强措施。鉴定过程中应对上述部分进行重点检测。

4 结束语

以上是本人在工作中的相关经验及总结,还望与各同行共同学习和进步,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四川省建设委员会.GB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抗震鉴定范文6

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城镇化列入2013年6项工作重点,城镇化战略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1.3%,今后如何提高城镇化质量,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是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

最近,有两则消息格外引人关注。一是在2012年多次中央级别的会议预热之后,2013年新年伊始就传出的消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10多个部委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将于2 013年全国两会前后颁布。据了解,该《规划》将涉及全国20多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将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发展思路,并将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将在2013年两会前后召开。尽管目前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尚不明晰,但由于过去的城镇化都是各地为政,缺乏顶层设计,在这一形势下,会议的召开就具有一定的迫切性,且意义非同小可。若能够在顶层上统筹解决,无疑对各地在城镇化过程中理念的转变和质量的提高非常有益。关于城镇化,在“十二·五”规划提出时,建议的是“三化”同步,十报告专门加了一个信息化。其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丰富了中国现代化的内涵。即中国要实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现代化,而不是工业化或城市化孤军突进的现代化。二是指明了四化同步的重点:一、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这是适应未来新技术革命的需要,更多地通过信息化来促进制造业的数字化。二、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中国城镇化的质量不高,最根本的就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工业化了,要有序地推进农民转市民,这样才能真正的城镇化。三、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要相互协调。目前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水平远远落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所以下一步要大力统筹城乡发展力度,通过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通过农业转移人口更多的市民化,来促进农业现代化。

城镇化是一个历史性问题,不是短期的,不是运动式的,同时城镇化也是一个有利有弊的问题。所以,必须研究并遵循其发展规律,要全盘考虑做好顶层设计,尽力避免可能发生的挫折、波动,甚至是弊端或危害。在城镇化的道路上,失败的教训不但有,而且非常深刻。20世纪,拉美城市化发展速度惊人,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城市化水平就与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相接近了,但拉美城市化的高速度也导致许多问题。那个时期,拉美城市的人口增长率为十年翻一番,但这并不意味着拉美的工业化已对城市化提出了这样高的要求。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拉美城市人口的比重已占地区总人口的6 0%,但工业人口的比重却不超过20%~30%。曾经就有学者指出,按正常的发展速度,当时拉美的城市人口应为1520万,而实际上已达到3000万,超过了正常水平近一倍。城市化速度大大超过了工业化的速度,造成了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脱节。拉美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固然为工业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超越了发展阶段,拉美也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联合国拉美经委会认为,9 0年代拉美地区有30%~40%的人处于极端贫困状态,20%的人的收入占社会总收入的4%。这与非洲和亚洲许多国家的贫困人口大都居住在农村的情况是不同的,拉美大城市的贫困状况已经普遍化,这主要是低收入水平而不是固定资产稀缺造成的。在贫困已经城市化的同时,贫困差距也日益扩大。根据世界银行和IMF的调查,拉美的收入分配已达到了世界上最不平等的地步,占总人口10%的富人占有总收入的60%。比较日本、韩国、新加坡及台湾地区等成功实现经济转型,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过程,发现它们的普遍特征是,随着城市化率的上升,贫富差距普遍缩小,基尼系数都在0.4以下,日本、台湾等甚至低于0 . 3。而那些步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则无一例外地出现了贫富差距扩大现象,如身处拉美的巴西的基尼系数超过0. 5。可见,真正成功的城镇化绝非是更多的城镇拔地而起或加速扩张,建成更多的基础设施支撑高密度的经济活动这么简单。城镇化还有更重要的另一方面,就是合理公平公正的人的经济和政治自由权利的制度安排。中国2012的基尼系数为0.474,说明中国城镇化的过程更接近拉美及南亚国家特征。这应引起足够的警惕,即中国进入后城镇化阶段后,如果不能有效缩小贫富差距,不仅经济增速会放缓,还有可能步入中等收入陷阱,这样的结果与中国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是完全背道而驰。

拉美国家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不同于欧美,拉美的城市化开始于工业化之前,而工业化的发展继续推进城市化的进程。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城市人口膨胀,导致拉美城市的失业率很高,社会保障制度供给严重不足,消费能力无法提高,社会不稳定,暴力等犯罪活动泛滥成灾。而英、美、日本的城市化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城市化的国家,在从18世纪后期到19世纪中期的近100年的时间里,城市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从2 0%逐步跃升至51%,初步实现了城市化。英国城市化的发生,是多种经济动力机制起作用的结果,而工业革命及其引起的工业化是核心动力,工业化的集聚效应使经济和人口不断集中,促进了英国城市化的发生。机械化和生产专业化要求密切的分工协作,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率,这一特点要求生产要素,即资本、设备和劳动力的集中。同时,工业化又讲究规模效益,这不仅是单个工业企业生产要达到相当规模,而且需要众多相互关联、生产配套的工业企业在一定空间上的集中。这种专业分工协作、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的要求,使工业化具有极强的集聚效应,拉动各种经济要素和人口向一定的地理空间集中,形成城市聚落的外观。工业化的自身需求,使得英国工业与城市良性互动,实现发展,工业化资金同时推动城市其它产业发展,产生关联效应,工业化要求并推动了城市化。美国的城市化经验与英国相比较,还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内生作用为主的自我发展。美国城市化进程较少受外生的、偶然的、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如战争、自然灾害、行政干预等,而是源于市场经济的内生动力。虽然其间美国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城市化的政策法规,但这些政策法规只起辅助作用,其主导因素还是内生因素,如产业结构动态变化、交通运输状况改善等。二是要素流动性及人口分布的均衡性。美国城市化另一典型特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尤其是人口的流动最为明显。一百多年来的人口迁移,使得人口在地区分布上趋于均衡,西部和东北部的人口比例在20%左右,而南部和中北部的人口比例在3 0%左右。人口自由流动促进了美国的城市化,人口区际迁移过程与美国区域发展以及城市化由发散走向收敛过程刚好一致。日本的城市化过程中,则特别重视对农业的改造,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是工业起步的前提和物质基础,日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土地的集约,这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前提条件。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可以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更重要的是为农村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投资的加大,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为农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为城市产业和人口的扩散开辟了道路,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创造了条件。城市化发展的教训必须牢牢记取,成功经验也必须认真学习和借鉴。中国当前的城镇化从城市设立、土地获得、建设规划、福利标准,全部靠行政审批的计划经济模式必须改革。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只有通过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才是城镇化推进的内在机制。市场化是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而行的,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是靠市场化来维系的,市场主导下的城镇化进程才是最有效率的城市化方式。

面对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经济下行风险依然严峻的形势,新型城镇化是目前唯一可以培育的空间因素。所有的宏观经济政策最终都要落地,都是落到一个特定的空间。这是从全局出发提出的战略构想,是梳理基本国情和国际经验后得出的一个逻辑结论,对于中国的未来走向影响深远。所以,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确保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