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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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范文1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所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标准。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充实一线卫生监督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11年-2014年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

5、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卫生监督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注重对现场执法技术等卫生监督重点领域的研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6、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根据《关于下发<2011-2011年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世博会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为目标,实施《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升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9、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控中心,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本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模式。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和消Du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推进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在嘉定、奉贤两区开展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区县范围,同时完成卫生部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15、加强涉水产品和消Du产品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涉水产品、消Du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消Du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11版)》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贯彻执行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6、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内镜等科室消Du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工作范文2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 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 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 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试行。

宝应县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 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 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 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试行。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二一、纪律方面(200分/月)

学生在校必须严格遵守《 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下列条款扣分。

1.学生在校要做到三不准:

(1)不准在校园内爬墙;

(2)不准在校园内爬铁门、爬球架、爬栏杆、滑楼梯;

(3)不准私自下河游泳。

凡违反三不准的其中一项每人每次扣该班纪律分数10分,奖励如实举报班级2分。

2.学生凡在校园内摘花、摇树、折树枝及手抓树枝追跑的,发现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若损坏花草树木要照价赔偿。学生凡在校园内翻窗户,推拉桌椅、在桌子上乱刻乱画、踢教室门窗、桌椅、推学校铁门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若损坏公共财物者照价赔偿。

3.凡学生穿拖鞋到校上课,故意进别班教室,少先队员集会时没有佩戴红领巾,一人一次扣该班级纪律分数1分。

4.凡学生无故不参加上操,下操不排队或排队不整齐、 无秩序,每人次扣2分。集会没做到快、齐、静(《运动员进行曲》播放完,仍未全部到场的)每次扣2分,被校领导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1分。

5.凡学生在校内讲粗话、骂人,被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1分,学生打架由学校处理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5分,打伤同学的必须赔偿医药费,并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检查。

7.夏季严格遵守午休制度,学生午休时在校园内乱跑或在教室内大声喧闹,课间在走廊上或教室内追跑、摔跤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8.学生在操场活动时要爱护活动设施,如有破坏,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若损坏的照价赔偿。

9.凡平时离校后未关窗的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

10.为了加强用电安全和节约用电,教室平时不开电灯。遇阴雨天气或大雾天气允许开灯,特殊情况需经老师批准后才可开灯,否则扣1分;放学后必须全部关闭,否则扣5分。

11.凡学生无故旷课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

12.凡学生在校园内水龙头玩水, 用粉笔等东西在教室和校园四周涂画的(老师指定除外)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13.凡学生在校内外有偷摸行为或其它违纪行为,被学校发现或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10分,情节严重的交执法机关处理。

14.凡在校集会上被表扬的,奖该班纪律分数每人一次2分,批评的扣每人次2分。

15.故意破坏学校宣传栏,涂擦校板报和纪律、卫生评比栏的,发现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3分,情节严重的必须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检讨。

16..下课铃一响,学生应及时回家,如果超过十五分钟未离校的每人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有指导教师在场除外)。

17.学生来校课内外不许在校园骑车,违者一人次扣班级纪律分数5分。

18.学校集会不遵守纪律者,班级被点名批评的扣5分。

19、严禁学生在教室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扣该班纪律分数5分责令整改,举报的班级奖2分。

二、卫生方面(200分/月)

为了保持校园内外的环境卫生,在检查中做到有据可查,凡有下列情况则按标准扣分。

1.各班卫生打扫时间必须在上、下午预备铃前20分钟完成,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卫生打扫工作的一次扣该班卫生分数5分。

2.教室内凡有脏物,如扫把梗、铅笔皮,碎纸片、口痰、粉笔头等,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教室课桌椅明显不整齐,或卫生角没有整理或整理不清楚,每次扣卫生分数1分。

3.卫生区内凡有杂物,如石子、断砖、板块、废扫把、蜘蛛网、果皮纸片,每处扣该班级卫生分数2分。卫生打扫完毕垃圾斗、扫把还留在卫生区处扣卫生分数3分,垃圾没装完,每处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

4.各班教室、卫生区要保持整洁,凡学生向卫生区丢果皮、食品袋、纸屑与脏物,被当场发现或学生有根据地反映到学校,除责令整改外,并处罚所在班级的卫生分数2分,奖给检举有功的班级。

5.下午放学卫生打扫最迟在放学后15分钟前结束,不结束者加扣该班卫生分数5分。

6.每周五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发现打扫不干净就结束的每处扣2分,

除正常检查外,每天上午第二节下课和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后为抽检时间,若发现问题按以上各款执行扣分。

以上各项每周评比总结一次,颁发纪律、卫生流动红旗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三总分数100分,其中包括:

一、黑板:20分

1、板面未擦 扣10分

2、板面未擦干净(有粉笔痕迹) 扣5分

3、板槽内有粉笔头、粉笔灰等杂物 扣5分

二、桌椅:40分

1、桌面有杂物 扣5分

2、桌堂内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扣10分

3、桌堂内书本未摆放整齐 扣5分

4、讲桌上粉笔盒、板擦未摆放整齐 扣5分

5、桌椅未摆放整齐 扣15分

三、地面:25分

1、讲台地面未清扫 扣15分

2、门后卫生角不干净 扣5分

3、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 扣5分

四、窗台:10分

1、窗台有灰尘 扣5分

2、窗台有水杯、书等物品 扣5分

监督工作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不断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制度化监管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安监部门有关危化品生产企业规范性监督检查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县2012年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实际并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级管理。县安监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各镇(区)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危化品生产企业、包括加油站在内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等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危险有害程度对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将化工生产企业和设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作为日常检查的主要对象。(一)危化品生产企业:红色等级企业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年内县安监局、镇(区)安监机构对其监督检查均不得少于2次;橙色等级企业为主要监督检查企业,年内县安监局、镇(区)安监机构对其督查频次为1-2次;蓝色等级企业为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年内县安监局、镇(区)安监机构对其监督检查均不得少于1次;(二)非危化品生产企业:年内县安监局、镇(区)安监机构对其监督检查均不得少于1次;(三)含有危险工艺化工企业:年内县安监局、镇(区)安监机构对其监督检查均不得少于2次。二是危化品经营单位,年内镇(区)安监机构对其监督检查不得少于1次。

三、实施危化品监督检查的要求:(一)化工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的规范性、针对性、符合性;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及“三卡”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危险工艺自控装置的运行状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标准化运行、“安全合格班组”及“星级安全合格班组”等创建情况;园外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生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等情况。(二)危化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从业人员资质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等,设有储存的经营单位储存设施现场。(三)县、镇(区)安监部门应建立、完善化工生产企业的“一企一档”。

四、县局相关执法检查人员要将此项工作列入2012年执法检查的要点,通力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各镇(区)应制定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计划于2月20日前报县安监局。

监督工作范文4

一、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

我们以实施《××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及××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为契机,于2009年第1季度组成专班对全市17个乡镇的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进行逐个调进摸底,全面掌握了全市兽药饲料质量及流向建立了翔实档案。检查中我们对每个门店发放学习资料,并指出整改内容及检查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8份,取缔了1家资质及条件根本不符要求的兽药门店,要求所有兽药门店实行明码标价,并做到标价真实,字迹清楚,货签对位,标签醒目。通过这些举措,一改过去我市兽药饲料门店脏、乱、差的状况,使门店面貌焕然一新,为实施兽药gsp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展兽用生物药品市场专项治理。

依据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力度,3月上旬至5月上旬我们与市兽防站开展了以禽流感、五号病疫苗为重点清查对象的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所有的兽药经营门店,以及多家规模较大的饲养场进行了兽用生物制品的专项检查,共查出非法购销的各类的生物制品10余盒,过期失效疫苗40多支,对违反兽用生物药品专供规定的当事人给予了严厉处罚,有效制止了乱购乱销现象。我市重大疫病控制类兽用生物制品专供体系及长效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三、严把兽药、饲料市场准入关。

把好“进货关”和“使用关”是兽药、饲料监督管理中的两个重要环节。为有效防范假劣兽药、饲料进入市场,我们对照《禁用兽药清单》、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及饲料“三无”产品,对全市经营门店进行源头清理查处,并要求各经营门店做好进销记录,认真填写处方笺,为净化我市兽药、饲料市场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建立兽药、饲料及畜禽产品安全监督检测网。

监督工作范文5

一、加强工作联系,在创新监督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侨工委十分注重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时刻保持工作渠道和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确保人大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召开对口单位的联系会议。每年年初,我们都要组织和召开由市政府文卫科、外事侨务旅游局、民宗局、台办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通报上年工作情况及当年工作计划要点,征求各单位负责人对当年工作的意见。在今年的联系会上,我们学习了监督法及其原则和规定,进一步增强对口单位依法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通过召开联系会议,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同时让对口联系单位明确侨工委的全年监督工作计划和任务,做到工作早知道、早布置、早行动。

(二)积极主动参加市政府及对口联系单位的重大活动。每年,相关单位的重大活动,侨工委负责人都要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寓支持于参与之中,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充分发挥人大在工作监督中的作用。

(三)与对口联系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除开展常规工作进行联络外,还坚持工作联系制度,经常到所联系的单位监督和指导工作。如在市台办了解到台属企业东方糖酒公司要扩规征用土地时,要求市台办为台属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争取为该企业解决具体问题。现在,这家由糖酒公司扩规为糖酒物流中心的企业的扩建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建立市人大侨工委、市政协侨委、市政府外事侨务旅游局、市侨联联席会议制度,用制度的形式将市涉侨部门的联系固定下来,定期与不定期的通报侨务工作情况,督促和检查涉侨案件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几年来,侨工委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了监督效果。

(一)采取听报告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侨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侨法的落实。

天门市是全国内地著名侨乡,也是湖北省重点侨乡。全市侨务工作对象16.2万多人,其中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8万人,他们分布在世界五大洲45个国家和地区;市内归侨、侨眷和港澳眷属8.2万多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促进侨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侨工委组织专班,专门听取涉侨部门的工作报告,同时开展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开展监督,较好地推动了侨法在天门市的实施,从而促进了全市侨务工作的开展。

1、抓好侨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侨务法制氛围。一是举办专题活动学习侨法。坚持在全市各级干部和侨务部门工作人员中加强侨法的学习,切实提高他们依法护侨的能力。在全市侨务工作会议上,分管侨务工作的同志作侨法专题辅导。以市委党校为阵地,在全市乡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为学员上侨法课。经常邀请侨务对象代表参加座谈会,帮助他们学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将“一法两办法一条例”列入全市普法的内容,在全市市民中宣传侨法、普及侨法。三是利用大众传媒宣传侨法。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宣讲侨法精神,以提高侨法的社会影响力。还在《天门日报》、《天门广播电视报》、天门电台等媒体上作专题报道,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侨务法制意识。

2、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一是经常了解侨务部门的工作情况。侨工委多次听取市侨务部门的工作汇报,既肯定工作成绩,又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坚持开展侨务执法检查。人大常委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未执行侨法的和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事,当场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处理。三是采取视察和联合涉侨部门现场办公的方法,及时了解情况,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侨务法律法规的落实。近年来,督促市房产管理局和市拆迁办共为6户归侨侨眷住房因城镇改造和公路建设拆迁,落实在同等条件下增加30%的补偿金额,增加补偿金额8.4万元;市民政局和低保局为28名城镇归侨侨眷办理了低保,并落实了在低保基础上再增加30%的生活补助;市

教育局为15名归侨和高知侨眷子女落实了加分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事局等有关单位为51名城镇归侨落实了退休工资100%的待遇。市公安局为归侨侨眷出境探亲提供便利,特别是去年我市拥有美、加双博士学位的旅加侨胞蒋国斌不幸遇难后,公安机关特事特办,安排专人全程陪同,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其亲人赴加处理后事办理了出入境手续,并全程护送其亲属往返。市教育局等单位认真落实归侨侨眷出境探亲的有关待遇。市侨务部门积极配合省侨办为我市224名农村归侨办理了人平每月80元的生活补助。

3、全面贯彻省侨属企业条例,促进侨属企业健康发展。我市现有规模以上侨属企业10家,其中投资近千万元的有三家。我们认真贯彻省侨属企业条例,将侨属企业的发展纳入了全市大招商格局,在企业立项、审批等方面予以优先和优惠,鼓励他们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向国家优先发展的领域投资。今年侨属企业五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罗聚隆纺织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远销非洲。8月中旬,侨工委会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侨联到戴克森生活发展公司、罗聚隆纺织有限公司和五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三家侨企检查条例落实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鼓励他们加快发展速度,把企业做强做大。检查结束后,将罗聚隆纺织有限公司的贷款要求向市金融部门反映,争取为该公司解决当前收购资金不足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为侨企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采取听汇报与视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省旅游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为加快全市旅游业的发展,侨工委于去年11月下旬,听取了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全市旅游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的旅游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市政府及部门从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旅游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速度;三是坚持依法治旅,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议提出后,引起了市政府和旅游部门的高度重视。政府发挥在旅游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快了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和景区景点建设的步伐。

为了全面了解建议落实的情况,加快全市旅游业发展的速度,侨工委于今年5月中旬分两个组分别到市内陆羽纪念馆、白龙寺、长寿林场、沉湖林区、佛祖山和青山湖6个旅游景区景点进行了视察,跟踪督办建议落实的工作。在视察中,了解到陆羽纪念馆、白龙寺两个景区(景点)管理比较规范,服务质量较高,长寿林场、沉湖林区、佛祖山和青山湖4个景区虽纳入旅游开发计划,但有的建设资金不足、有的开发建设的速度不快,我们及时同市旅游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负责人交换意见,希望他们以招商的方式向外筹资,或者结合当地的农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来开发旅游景区。今年5月下旬,侨工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提出了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立足特色,搞好规划;要多方筹措资金,抓好景区开发建设;坚持依法治旅,不断提高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等建议。这些意见以主任会议纪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三、加强调查研究,在当好监督工作参谋上下功夫

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也是工作委员会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搞好参谋服务的基础。根据监督工作要点安排,今年我们重点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一是掌握了基本情况。我市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多民族杂居的区域。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寺观教堂84处,教职人员70人。信众3万人左右,佛教和道教协会各1个。有少数民族20个,人口5200人,以土家族和回族为主。建立了少数民族基层组织1个,即岳口镇回民事务管理委员会。二是了解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在宗教工作方面,我市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按照条例规定,今年我市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换证工作,同时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在民族工作方面,全市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切实解决民族人口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三是发现了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所存在的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不够规范,信徒活动不够正常;散居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民宗工作的开展,亟需改进。在侨工委调研后,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要加大帮助散居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力度,切实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继续搞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的4条建议,要求市民宗主管部门整改落实。

监督工作范文6

1.1为加强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建立有效的技术监督机制,以保证本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1.3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科学事实为依据,以电力生产的有关规章、标准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版权所有

1.4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1.5供电分公司从事技术管理和监督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技术监督的范畴

2.1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高电压、变压器、开关、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远动、电能质量及节能、直流、电能计量、热工仪表、通讯、变电运行、变电站土建、10kv配网、低压配网。

2.2技术监督主要内容包括:日常专业监督工作、事故分析、交流培训、大修技改指导、设计审查、方案审查、信息传递、新技术推广、设备选型、技术监督工作总结等。

第三章职责分工

3.1设立供电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总工程师负责,归口管理分公司技术监督工作。

3.1.1供电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对分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3.1.2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3.1.3组织制定分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技术措施等。

3.1.4制定分公司技术监督规划与计划;定期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对分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

3.1.5对因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调查分析与处理。

3.1.6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3.1.7组织有关单位搞好分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电力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3.1.8组织落实分公司开展技术培训、交流、考核评比等活动所需的经费。

3.2生技部是分公司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其职责如下:

3.2.1根据专业技术文件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2.2掌握分公司主要运行设备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3.2.3参加分公司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

3.2.4审核基层单位主要申购设备的选型方案,参加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

3.2.5对分公司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2.6定期提出各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与要求。

3.3根据专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各基层单位也应相应履行各自的技术监督职责。

3.3.1调度中心负责远动和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3.3.2计量部负责热工仪表和电能计量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3.3.3变电巡维部负责变电运行和变电站土建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3.3.4修试公司负责高压试验、设备检修的技术监督工作。

3.3.5通信公司负责信息传输的技术监督。

3.3.6各基层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设备和运行存在重大问题时,应及时上报生技部。

3.4建立健全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网和各级监督岗位责任制,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做好日常的技术监督工作,其职责如下:

3.4.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等,并制定分公司或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有关技术措施。

3.4.2对本专业所辖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定检、维护与检修等各个环节),并建立健全本专业的技术档案。

3.4.2.1收集、积累设备运行数据和设备缺陷信息,掌握每种设备的故障率,对故障率较高的设备应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故障跟踪,并根据运行、试验得出的数据编写该类型设备的运行分析报告,如实上报。

3.4.2.2应提出设备故障的整改方案,内容应包括1)对现时带缺陷运行设备的处理方案;2)分期分批对过时的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方案。

3.4.2.3认真、严肃行使技术监督职权: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网有否决权;对制止违章操作及超标运行有建议权。及时掌握新设备、新技术的特点和应用前景,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挂网运行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供选型报告。

3.4.3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本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3.4.4对本专业的发展方向有清晰的思路,对本专业的技术改造应有3年规划。

3.4.5编写本专业年度技术总结,提交上级审核。总结应包括:本专业年度工作概况、本专业技术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设备和技术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情况、明年的工作计划等。

3.4.6各专责应定期组织召开本专业的技术讨论会,统计本专业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缺陷处理情况等。会议纪要应提交生技部,生技部根据会议纪要向各专业提出相关要求,并定期各专业技术监督动态。

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4.1技术监督工作实行监督报告、签字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

4.1.1技术监督项目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重要问题应进行专题报告。

4.1.2建立和健全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验收签字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1.3凡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4.2建立和健全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技术档案。

4.2.1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和连续,并与实际相符。

4.2.2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技术监督的全部原始档案资料,设备主管单位应妥善保管。

4.2.3努力实现技术档案的规范化、微机化。版权所有

4.3建立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及奖励制度。

4.3.1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利益以及称号评定等活动挂钩。

4.3.2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或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章技术监督年度会议

5.1每年由生技部组织召开供电分公司技术监督年度会议。

5.1.1与会人员:生产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各生产单位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班组技术骨干、特邀人员。

5.1.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各专责介绍专业年度总结情况;2)对关键技术难题进行分组讨论,各专责汇总讨论意见;3)生产副总经理、副总工对技监工作提出要求和指示。

5.1.3会议资料:生技部汇总各专业年度技术总结制定技术监督工作会议资料。

5.1.4会议纪要:生技部根据会议内容制定会议纪要分派各生产班组学习。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