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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范文1
按照石嘴山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要求,石嘴山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自6月至11月,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次整治活动,以查找2018年以来审计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审计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执法不依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目标,重点整治制度建设、职责履行、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过错追究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我局审计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倒逼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推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执法环境。
执法规范化范文2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化
执法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基本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根本要求。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问题,在社会面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如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需要我们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执法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机构中的执法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负有重要职责,几乎所有的行政执法部门都提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在行政执法方面,实体法层面不断健全完善,程序法方面也更加严格规范,突出了法律的严肃性,加强了执法监督和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适应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行政机关就必须把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实现各项执法活动的规范化。
(二)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一些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只有不断的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杜绝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三)是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行政部门的根本宗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当前执法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乱象,其结果就可能导致群众的利益受到侵犯,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受到损害,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受到侵害。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认真履职的内在要求,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根本需要。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方面,"临时工"现象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有的行政部门人员编制少,执法任务重,部分工作只能交由临时招聘的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协助,由此便产生了执法主体不合法,非公务人员参与执法的情况。特别是对一些网络曝光的所谓"临时工"暴力执法等现象,给执法部门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法制观念薄弱,专业知识不足,不能适应执法规范化的需要。
(二)执法理念不能与时俱进
有的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执法服务意识淡薄,将法律赋予的权力当成是个人的资本,将当作是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不能认真履行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对待同一起案件中违法情节相当的不同当事人,处罚结果不一样,造成执法不公、不严,执法形象受损,必然与规范执法的要求造成冲突。
(三)执法行为重实体轻程序
重实体轻程序是制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顽症之一,长期未得到根治。有的执法人员片面认为执法重在结果,只要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程序上简化一点也没有多大关系。有的认为规范执法应该抓大放小,案件只要能处理掉就好了,没有必要讲究细枝末节,认为办案程序越简易越好,监督越少越好,自由裁量权越大越好,对一些规范执法的制度,认为是可有可无。
(四)执法环境干扰执法时有发生
长期以来的形成的人治观念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发展,一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直接干预行政执法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行政部门以维护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为借口,集体研究决定做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干扰执法、越权执法等行为引起群众的不满。
(五)执法监督畏手畏脚
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可以有效地矫治执法问题,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但是,受监督意识、制约措施等限制,执法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仍未理顺。有的监督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敢使用手中的监督权力。有的怕得罪人思想作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老好人。有的被监督对象有抵触思想,认为监督是故意挑刺、找茬,没毛病找毛病。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根据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业务练兵,采取集中培训、岗位轮训等方式,促进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学修养,改变执法人员用政策代替法律,用习惯代替程序的做法,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使他们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严格执法资格。对执法人员开展以岗位执法条件为要求的资格考试,如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对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特别是法制岗位的人员,要提升案件审核工作水平,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关,对每起案件从合法性到适当性,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既要做到实体合法,更要做到程序合法。
(二)健全执法制度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和《国家赔偿法》等构建了我国行政执法的根本框架。一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要依据行政法律法规要求,在执法制度文件层面进一步细化,切实做到明确操作规范,完善执法制度。针对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明确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的操作规范,努力把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效的约束之中,使行政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执法行为。不仅要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制定完善制度、措施,还要真正落实到位,通过执法质量考评,将各项制度狠抓落实,确保制度、措施得到贯彻执行。通过制度建设,有效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重实体轻程序、程序不规范、笔录过于简单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
通过建立起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这样一种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构建规范严格的执法工作机制。推行执法责任制,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才能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才能保证为人民用好权,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执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理本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纠正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对外行使职权的行为;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全面掌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执法职权的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等每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和责任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办事期限,做到执法程序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四)加强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制度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建立高效、完善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监督措施,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要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建立执法考核档案,将执法质量明确到具体执法人员,推行案件逐级审核把关制,开展执法检查、通报督办等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强化绩效考核。要完善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过错,要坚决开展责任倒查,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对存在严重过错的单位和人员在年终考评、表彰奖励、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内外监督并举,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级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法院、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监督,逐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五)建设信息化执法平台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为执法工作服务,把信息化手段应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切实把现代科技充分运用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每一个执法岗位,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建立网上执法应用系统,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行政执法案件从受案、立案、处理到执行的各个执法环节,都应当在执法信息化系统中流转,案件信息、人员信息、物品信息应当及时录入执法办案平台,案件证据材料及时上传,全面实现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评。以信息化网络平台为依托,建立完善执法办案网上核查和考评机制,采取随时调阅档案、随时监督抽查、随时考评点评的方式,及时查找、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建立网上培训资源系统,开展网上培训、网上练兵等活动,有效增强执法人员信息化执法能力。
执法规范化范文3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17-0121-02
1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社会环境因素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愈来愈重视,普遍将消防工作纳入到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但政府负责、单位自管、全民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公安消防机构唱独角戏的情况在少数地方还很突出。一些地方政府未能真正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还常常出现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重视不足、干预有余的现象,造成执法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如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处罚措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实施,执法行为被迫中断,执法效能大打折扣。
1.2 可进行执法的力量和质量有待加强
一是消防监督机构可进行消防行政执法的人员数量很少,而且任务重,除了消防监督外,还需要从事消防行政许可和消防宣传、火灾调查以及日常事务等各项工作,消防监督执法有时只能在日常空余的时间里抢时间突击开展,这与消防监督本身的任务和要求相比不相称。二是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1.3 治标不治本,监督执法效果不理想
实践中,有的消防执法单位在办案时,只注重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重视不够,查过隐患、发了通知书、罚过款后再无下文,很少采取伤筋动骨的做法,对火灾隐患不能积极督促整改,时常走进“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误区,执法程序难以得到严格履行,监督执法实际效果不理想。这样一来,只罚不纠、只罚不改,手段单一,致使某些违法人员误认为消防执法机关只要罚款,不管改正。即使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许多单位、部门存在扯皮现象,对问题抱有“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侥幸心理,把隐患整改的责任往消防部门身上推,消防部门催一催,他们就动一动,使隐患整改过程变成一个耗费消防监督部门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的冗长过程。
2 如何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问题
2.1 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消防监督干部执法素质
一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要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贯穿于消防监督干部的执法过程,成为消防监督干部的自觉行动;组织消防监督干部深入到先进支队学习参观,支队、总队级组织消防监督干部进行脱产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广大消防监督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2.2 把握要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环节
一要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根据公安部第107号令的要求,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办理。二要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在执法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办理案件,实行领导责任制,领导随时掌握每起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做到每次执法心中有数,及时督促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的苗头隐患,杜绝立案不实、压案不查、久拖不决与执法程序不符和违反办案程序等问题的发生。三要规范执法行为。要积极推行消防警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级消防部门应聘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消防监督干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2.3 建立和完善执法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执法规范化范文4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更是时展的要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规范什么?怎么规范?由谁来规范?规范到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怎样才能保障执法规范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等等,都需要加以明确。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尝试谈一点自已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范围
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搞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范围,也就是解决“规范什么”这个问题。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弄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所涉及到的要素及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只有主体合格了,规范执法才有基础,否则,无从谈起。从实际情况看,执法主体建设还不容乐观,协勤、协警参与执法、参与办案,由于素质不一,管理又不到位,难免引发一些执法问题。有的协勤、协警抓赌、抓;有的交警招聘的协警人员,由于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与被纠章人员发生纠纷;有的协勤、协警人员在看管被审查人员时,由于不负责导致被审查人逃跑、自杀;甚至有的工勤人员由于参与看守所执法,与在押女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等情况都有出现和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主体不合格。因此,必须对那些在执法岗位的工勤、协警、协勤、联防队员等“二警察”加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人民警察法》规定,凡正式人民警察均有执法权,但有权执法不等于有资格办案。从现有情况来看,与法、检相比,公安机关民警的办案资格门槛较低。一些刚毕业的学生和干部刚接触公安工作就被安排办案,法制培训和相关办案经验的匮乏,直接导致办案能力较弱,办案质量较低。因此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应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这一制度应在限定范围、严格标准、上岗必考、离岗失效、优胜劣汰的原则下进行。限定范围,即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内部民警都具有执法办案资格,如指挥、政工、装财等部门的民警;严格标准,即在公安部未进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可先行一步,对办案民警进行考试和资格认定;上岗必考,即从事执法办案岗位的民警上岗前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相应资格;离岗失效,即民警不在执法办案岗位了,可保留一年的办案资格,一年后仍不在执法办案岗位即取销相应资格;优胜劣汰,即执法办案资格不是一劳永逸的,也要定期考核,在严把“进口”同时,对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敞开出口”,随时调离执法办案岗位。
(二)明确应规范的部门及警种。执法主体需要给予明确,同样,笔者认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是“全警齐上阵”。哪些部门、哪些警种应予规范,哪些部门和警种不在此列,要界定清楚。应按突出重点、有利工作、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首先对治安、刑警、交警、巡警、看守、派出所等警种部门重点加以规范,其他部门次之。在此基础上,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分工的要求,弄清本部门的权限和责任,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加以规范。
(三)理顺和规范部门与部门之间,市局执法办案部门与县区分局的关系。按照各部门职责任务以及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各部门之间要划清职责,明确责任,哪些任务是此部门的,哪些任务是彼部门的,案件如何管辖,应加以界定,理顺市局执法办案部门与基层单位的关系,避免出现执法办案推诿、扯皮、“撞车”现象发生。
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形式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什么形式、什么途径体现出来,也就是要解决“怎么规范”的问题。
(一)执法行为制度化。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工具,担负着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在实际工作中,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稍有不慎,就会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因此,规范执法行为显得尤为重要。也就是说,要制定公安行政管理执法规程,明确执法管理的执法职责、执法标准、执法内容及其执法程序。要重点对治安盘查、交通管理、重大突发事件、治安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在呈请、报批、动用警力、行动方式、武器、警械的使用、设卡拦截、交通管制等各个环节给予明确。简单的来说不论领导还是民警,看了规程就知道哪项工作应该怎样做,如何做。通过执法行为的制度化来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执法办案信息化。即刑事、行政案件全面实行网上办案。从现实来看,目前为止,我省没有一个地方实现了网上办案远远省落后于其他省、市。当前,随着“三基”工程建设的纵深发展,不论是我省公安机关的电脑数量还是网络资源都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基础,硬件过关,具备了一定的硬件条件。因此,应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实现网上办案,以此满足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的要求。通过网上办案,使基层一线办案单位从报警登记、案件受理、立案审批,到采取强制措施,批捕、移送、等,均在网上操作运行。
三、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机制保障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某一部门,某一警种的事情。政工、纪检、督察、法制、控申以及在规范之列的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以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解决“怎样保障执法规范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的问题。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机制加以保障:
(一)法制机构保障机制。公安机关法制机构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职责任务、统一工作流程。各派出所、刑警中队以及有执法办案职能的科室均设专(兼)职法制员,专门负责案件审核把关,以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二) 教育培训机制。改变过去不科学、效果不明显的培训方式,积极探索符合实战要求、效果明显、民警执法水平确实能得到提高的教育培训途径。政工部门、法制部门及相关警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必训,有新的办案方面的规定出台必训等。力争不走过场,以求取得良好实效。
(三)执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机制,改变以往年终考评一锤定音的方式,注重平时执法考评。考评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强对个案的考评。多渠道、多元化探索考评的新路径,实施“五个一”的监督模式,即“执法民警一案一评”,从源头上解决立案不实、底数不清问题;“办案单位一周一评”,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法制员的职能作用,随时掌握办案进度;“县级单位一月一评”,设立和公开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市局一季一考评”,对全市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考评;市局“一季一调度”,季考评出结果后,全系统内进行调度,总结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执法责任监督倒查机制。纪检、督察、监察、法制、控申部门要形成合力,建立联席工作制度,互通信息,对群众举报、投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以及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实施责任追究。
执法规范化范文5
近年来,__县公安交警大队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不断进步,执法工作连年走在全市交警系统和县局前列,推行和实施的一些规范规范执法工作机制和措施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关注和推崇。20__年上半年在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考核和县公安局年终执法考核中,__交警大队执法工作名列全市第一,全局第一,被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支队评为执法先进单位;20__年执法考核工作名列全局第一,分别被市局、支队和县局评为先进执法单位等荣誉称号;20__年2月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单位;20__年先后被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评为优秀基层单位、文明示范服务窗口单位,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增强意识。同志曾指出:政法部门是人民的重要机关,必须狠抓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执法执纪队伍。在执法工作中,我大队高度重视,日常工作中,确定大队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质量第一责任人,把提高执法规范同抓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紧密结合,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开展便民利民措施相结合,通过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狠抓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总结了近年来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剖析根源,分析危害,教育民警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行使公安交通管理职权,超越狭隘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注重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在工作中,还经常通过以中队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要求民警人人谈体会,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大队把全体民警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坚持利用周四学习日进行业务和法规法律学习,大队领导轮流授课,不断组织民警学习了《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民警在学习中熟练掌握“十个法规、五项技能”,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加强对民警的宗旨教育,在民警中开展了为“谁从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如何从警、如何执法、如何服务”的大讨论活动,教育广大民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政治高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周到服务。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周一次队务会,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执法检查,每月一次工作小结;坚持24小时上路巡逻执勤,对重要路段、路口增加警力,加强执勤,确保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坚持每周检查交接班登记,交接班登记清楚、规范;坚持发放警民联系卡、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便民服务手册,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还结合县局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对各岗位办理业务时间进行核定,实行限时服务,并在业务量较为集中的车管、事故岗位增加警力,实行延时服务,提高了车管、驾驶员管理效率和办案效率,并在车管所实行电脑选号,方便广大群众。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了《三门峡公安交警支队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六条措施》、《公安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道路执勤行为的通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整治三乱、优化环境、民主评议行风”等专项学习。通过教育培训,全体民警的现场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实际办案能力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二、多策并举,量化目标,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执法质量。措施是保证,落实是根本。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工作中,我大队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岗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有关制度和措施。一是成立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大队领导牵头,挑选了素质较高的民警为大队法制员,组成执法组,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在有执法业务的5个中队确定了5名兼职法制员,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大队领导与主管执法工作领导,主管执法工作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法制员及民警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和促进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二是严格法律审核制度,按照上级关于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实行办案人、部门领导、法制员、大队领导四级审核制,严把执法质量关。从案件受理到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了办案质量,杜绝了错案及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实行月考核与季考核制度,每月由大队执法组牵头召集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员对本月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当场打分评出优劣;每季度聘请县局法制专家到我队进行考评,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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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三要清正廉洁,自尊自律;
四要遵纪守法,文明服务;
五要维护集体,树立形象;
六要文明友善,立足监管;
七要艰苦创业,完善自我;
八要遵守纪律,自强自尊;
九要弘扬文化,促进监管;
十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十不要:
一不要吃拿卡要,自我为是;
二不要违法违纪,酗酒赌博;
三不要消极怠工,无所作为;
四不要擅离职守,贻误工作;
五不要唯利是图,违纪违法;
六不要铺张浪费,大手大脚;
七不要出言不礼,伤害他人;
八不要口是心非,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