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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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1

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源头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合理优化我县畜禽养殖规划布局,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畜禽养殖规划布局依据和原则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XX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XX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15年7月20日修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二)规划布局原则

1.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域,优先扶持发展生态循环养殖的原则;

2.节约用地、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的原则;

3.符合城乡、土地、交通和旅游发展规划的原则;

4.流域、区域综合考虑,总体协调的原则。

二、畜禽养殖区域类型

XX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非禁止养殖区。

(一)畜禽禁止养殖区。

畜禽禁止养殖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范围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已经建成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限期关闭或搬迁。

(二)非畜禽禁止养殖区。

非畜禽禁止养殖区是指禁止养殖区以外区域。

三、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布局界限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

1.饮用水水源区:

利民水库:截碱沟外沿以内。

2.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XX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和红坛寺森林公园等国家AA级景区核心区域。

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1)XX县城建成区;

(2)各镇政府驻地建成区;

(3)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区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二)非畜禽禁止养殖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以外的区域作为非畜禽禁止养殖区。

四、畜禽养殖区域建设要求

(一)畜禽禁止养殖区的要求

1.严禁在禁止养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2.现有规模化养殖场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限期关停或搬迁;

3.各类畜禽养殖场在实施关停或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并应进一步加大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力度,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XX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的规定。

(二)非畜禽禁止养殖区的要求

1.适合养殖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提升,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程度,要坚持种养结合,走农牧循环、动植物互惠的发展路线,逐步形成生态农业新格局。

2.已建畜禽养殖场要采取生态环保养殖、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沼气利用、污水和废渣无害化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新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

(1)地势、水源、土壤、空气符合相关标准,未被污染、无疫病的区域;

(2)生产区、生活管理区、污物处理区明显分开,有对废水、异味、畜禽粪便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治理和综合利用的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鼓励发展生物环保养殖;

(3)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一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内不得饲养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畜禽。

五、相关要求

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2

一、我国养殖业粪污污染概况

1.畜禽养殖场粪污特点。数量大,臭味重,全国畜禽粪便年排放量已超过40亿吨。含氮量高,水分适中,含有较多的腐殖质。水分含量和C/N取决于是否使用垫料,垫料的类型和数量、管理方式以及气候等。

2.养殖场粪污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污水随意排放到河流,病死动物尸体随意丢弃。

3.存在的突出问题—总体布局方面。受制于地形、地势、交通以及习惯、经验甚至形象等,场区布局不尽合理,各功能分区不能按照风向和地形布置。场区内设施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考虑不周,净污分区不明确。一些重点部位,或因操作或管理不便,设计时往往会降低防疫要求,比如:隔离舍、出入口消毒通道及设施、病死畜禽处理设施等配置不完善或形同虚设。

4.环保方面的突出问题。运动场粪污收集与渗漏;清粪工艺与后续粪污处理工艺不匹配;粪污处理工艺选择不合理;作业环境差,设备故障率高;缺乏科学的规划,不同地区畜禽养殖总量控制没有要求;养种结合不够,缺少粪污高效利用的途径。

二、国外畜禽场粪污处理方式解析

1.丹麦。全国设有22个集中沼气发酵站,每个发酵站负责5km以内的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农户免费向沼气站内提供畜禽粪污,免费获得相当量的有机肥料。沼气站由公司经营,通过沼气发电、供热来获取利润。

2.美国。(1)浅集粪池系统。在美国东南部使用最广泛,各个生产阶段均可使用,每隔5~7天清粪1次。集粪池深0.6m。分娩舍内在粪池端头一侧设有排粪口。集粪池底部设一定坡度以便排粪。每次清粪完成后需向粪池中添加几公分深的水。(2)深粪坑系统。美国中西部使用广泛,各个生产阶段都可使用,集粪坑深一般为2.5m,抽粪时,通过风机洞口将粪污吸走。集粪池的大小一般以贮存一年的粪污为准。

3.荷兰。传送带干清粪工艺:舍内实现粪尿彻底分离,粪便:富含P元素和有机物堆肥;尿液:富含N元素沼气或反渗透处理。

三、畜禽场粪污处理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粪污处理应包含的环节:粪污收集、粪污输送、粪污堆放与贮存、粪污处理与利用。

1.粪污的收集问题—减量化措施。清粪方式的影响:舍内粪污的区域范围、冲粪用水量、舍内粪污是否能及时清出、清粪用工和劳动强度、与粪污处理利用方式结合。

2.场区粪污输送—暗管/沟。场区粪污输送渠道应位于挤奶/转群/污道通道下方,宽度依据流量而定,深度冻层以下。

3.场区的粪污贮存。要用集粪池+搅拌汞,更有利于粪污的发酵。

4.粪污处理与利用方式。物理、化学处理方法有:固液分离、絮凝、过滤;好氧、厌氧处理及生物处理:堆肥、沼气、氧化塘、人工湿地、膜处理。

固体粪污抛洒到田间作为肥料,处理后的污水和沼水也可以喷灌农田,还可以作为无土栽培的营养液。

四、畜禽场粪污治理技术模式

1.种养结合模式。采用干清粪或水泡粪方式收集粪污。干清粪时,固体粪便经堆肥或其它无害化方式处理,污水与部分固体粪便进行厌氧发酵、氧化塘等处理,在养分管理的基础上,将有机肥、沼渣沼液或肥水应用与大田作物、蔬菜、果树、茶园、林木等;采用水泡粪方式,粪污进行厌氧发酵、氧化塘处理,还田应用于农业。

2.循环利用模式。采用干清粪、控制生产用水、减少养殖过程用水量;场内实施污水暗道输送、雨污分流和固液分离,减少污水处理压力;处理后的污水主要用于场内冲洗粪沟或圈栏等,固体粪便通过堆肥、基质生产、牛床垫料、燃料等方式处理利用。关键要素:工艺设计和工程技术的配套。

3.达标排放模式。采用干清粪方式,养殖场污水通过厌氧、好氧等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固体粪便通过堆肥等处理利用。关键要素:成本问题。

4.集中处理模式。在养殖密集区,依托一个规模养殖场或独立的粪污处理企业,对周边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的粪便或污水进行收集,并集中处理。可以是固体粪便处理、养殖污水集中处理、或粪便和污水集中处理。

5.多种模式并举(多元化)治理。多种模式相结合利用也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五、新形势下畜牧业面临的环保挑战

近几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部专门针对养殖业的环保法律);2013年10月15日,农业部颁布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并开始实施;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修订之中,对养殖场的大气污染也要监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正式出台,2017年底前,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养殖场、户。

4月15日,张桃林副部长在国新办会上表态,农业已超过固液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1.条例分析了养殖业污染问题主要原因。中国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几个主要原因:产业增长迅速,粗放、管理水平低,规模化水平不够;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范;布局不合理,过度集中;与种植业脱节,化肥的优惠政策,农村劳动力的减少等等,致使大量畜禽粪便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没有建立完善的动物尸体收集处理体系。

2.条例的基本特点。抓大放小;全过程管理;加强监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为根本途径,利用为主、治理为辅;扶持鼓励引导为主,奖惩并举。

3.条例主要内容—综合利用和治理。支持综合利用;支持种养结合,推动就近地利用;还田利用,要考虑土地笑纳能力,消毒以防止疫病传播;养殖和废弃物处理活动,要采用措施防止污物外泄;排污要达标达总量,未经处理不得排放;产排污情况向环保部门报告;尸体处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防止疫情传播,防止环境污染。尸体处理享受政府补贴;污染严重的养殖密集区域应由县级政府组织治理措施,包括配套建设设施,布局调整和搬迁、转产等;养殖户因规划调整、禁养区划定等整治等,受到损失可依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正度予以补偿。

4.条例主要内容—激励措施。环保等资金支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利用畜禽粪便制造有机肥的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用电优惠、优先运力安排、购买和使用享受不低于化肥的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发电上网和自用;自愿进一步减排的可按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申请奖励,优先获取相关政策支持。

5.关于新环保法。将保护环境列为基本国策;集中解决环境法律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明确了政府的环境责任(环境质量、环境改善的财政投入、宣传与普及、突发事件处置、监管等);企业环境义务(清洁生产,按照要求排污—量、质,排污费,安装监测设备,制定突发预案,公开排污信息,建立环保责任制度);环保部门监管执法(停建罚款,查封扣押,停业关闭,行政拘留,刑事责任等)针对违法成本低,加大了处罚力度。

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3

关键词: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1.我国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特点

1.1畜禽废弃物产生量很大。据国家环保总局2000年对全国2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的省、市调查显示,我国1999年畜禽废弃物产生量约为19亿吨,是工业固体废物的2.4倍(我国工业当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7.91亿吨),畜禽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仅COD一项就达7118万吨,已远远超过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物的COD之和。

1.2畜禽废弃物污染环境相当严重。据调查,由于畜禽废弃物产生量很大,且90%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没有综合利用和污水治理设施,畜禽废弃物污水任意排放现象极为普遍。大量畜禽废弃物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加剧了河流、湖泊的富营养化。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据调查估计,目前畜禽废弃物中氮、磷的流失量已大于化肥的流失量,约为化肥流失量的122%和132%。畜禽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已成为我国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1.3畜禽废弃物污染严重威胁和影响大中城市的区域环境质量。许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便于运输,大多建在大中城市近郊,由于城市近郊无足够的土地消纳大量畜禽废弃物,加之监管不利,造成畜禽废弃物随意丢弃、污水乱排乱放,给大中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严重影响大中城市的环境质量。据上海市对上海黄浦江上游污染源调查表明,畜禽废弃物污染已占污染总负荷的36%,并分别超过了居民生活、农业、乡镇工业和餐饮业对环境的影响,是造成黄浦江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并严重威胁和影响上海的环境质量.

2.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主要危害

2.1污染水体。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由于含N、P量高,造成水质不断恶化,导致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大量畜禽废弃物污水排入鱼塘及河流中,会使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严重的将导致鱼塘及河流丧失使用功能。

2.2污染空气。畜禽养殖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其中含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污染养殖场及周围空气,影响养殖场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有的畜禽养殖场离文教区、居民生活区较近,由于恶臭污染问题,导致养殖场与周围群众关系十分紧张,有的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2.3传播病菌。畜禽废弃物中的污染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孳生的蚊蝇,会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病原菌和寄生虫大量繁殖,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尤其是人畜共患病时,会导致疫情发生,给人畜带来灾难性危害。

2.4危害农田生态。高浓度的畜禽养殖污水长期用于灌溉,会使作物陡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毒害作物出现大面积腐烂。此外,高浓度污水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

3.我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3.1实施种养区域平衡一体化。强调畜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发达国家发展畜禽养殖业,绝大多数是属于既养畜又种田的模式,畜禽废弃物有充足的土地可以利用、进行消化。例如:荷兰全国只有4个大型农场,整个农业、畜牧业分散在全国13.7万个家庭农场,产生的畜禽废弃物自身农场进行消化;丹麦则靠全国8万个既种粮又养畜的自耕农;美国虽有大型畜牧场,但在养猪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是年产200-500头猪的小型农牧结合的农场。

3.2积极采用各种措施支持和鼓励综合利用。畜禽废弃物同许多工业污染源不同,其中含有丰富的肥源,是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宝贵资源,畜禽废弃物的大量流失或弃之不用,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利用好畜禽有机肥,不仅可减轻畜禽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也可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所以,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综合利用。 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防治污染。要建立起严格的法规和标准,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手段,努力实现达标排放。

3.3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我国畜禽养殖业的法规体系已着手建立,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已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防治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已出台,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法规建设,环保总局正会同农业部等部门拟订《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相信随着条例的出台,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将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4采取多管齐下的宏观性管理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多部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深化对规模化养殖业的监管;合理调整环境资源价格,取消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提高化肥销售价格;将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同小城镇发展结合起来考虑,进行环境规划,实现合理布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适用技术、工艺的研发,包括利用畜禽粪制沼气、发电等技术,建立环保商业运做市场;强化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养殖者的环境意识、实现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推广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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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4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方式;防治措施;环境污染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35-0086-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5.35.042

一个国家人均对畜禽产品的消耗量,被看作是这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和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为满足人民对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畜禽规模化养殖已成为我国目前养殖业发展的主流。然而,由于历史的各种原因,我国在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过程中没能做到全面推广“干清粪”及“雨污分流”新工艺和要求,随之带来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方式的多样性,排放方式种类有干粪类、湿粪类和污水类等,使之带来的环境污染对人、畜健康造成了影响,养殖生产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显突出。据我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在农业源中,畜禽养殖业排放的COD、氨氮总量分别为1268.26万吨和71.73万吨,占整个农业源排放COD、氨氮总量的95.8%和78.1%,在全国排放COD、氨氮总量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了41.9%和41.5%。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如何有效解决好养殖生产与环境污染这一矛盾,笔者通过对长期实际工作的总结认为:要就畜禽养殖业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方式采取不同的有效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才能达到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要求,实现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 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方式的形成

1.1 干粪类排放方式

本文将畜禽养殖业以干粪形式排放污染物的方式称为干粪类排放方式。目前,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有三种途径形成干粪类排放方式:一是采取“干清粪”工艺清理分离出来的畜禽干粪;二是通过对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湿粪采用筛滤、离心、过滤、浮除、沉降、沉淀、絮凝等固液分离技术进行处理后清理分离出来的畜禽干粪;三是通过对养殖场污水处理后所产生的粪渣。

1.2 湿粪类排放方式

本文将畜禽养殖业以湿粪形式排放污染物的方式称为湿粪类排放方式。目前,畜禽养殖业湿粪类排放污染物方式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水冲粪湿法清粪工艺产生畜禽湿粪;另一种是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产生畜禽湿粪。

1.3 污水类排放方式

本文将畜禽养殖业以污水形式排放污染物的方式称为污水类排放方式。目前,畜禽养殖业污水类排放污染物方式源于三种途径:一是来源于采用水冲粪清粪工艺的畜禽养殖业直接排放含畜禽粪的污水;二是来源于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通过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固液分离处理之后含畜禽尿粪的污水;三是来源于养殖场冲洗畜禽室舍的污水。

2 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方式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干粪、湿粪及污水中都含有大量污染物,如BOD5、CODCr、氨氮、磷、重金属,还有残留的兽药以及大量的病原体等,如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将会造成水体、大气、土壤的严重污染,因为,一是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含病原体多的高浓度的有机污染物,过多的有机物质进入水体后,其有机物分解将会消耗水中大量的溶解氧,使水体发臭,导致水生生物死亡,过多的氮和磷还会使水体富营养化;二是畜禽养殖排放的污染物在厌氧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NH3、H2S等恶臭气体,这些恶臭气体将影响和危害畜禽养殖人员及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三是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中含有过多的氮、磷、钾等养分,未经处理就直接、连续、过量施用,会给土壤及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不良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使农作物减产、推迟农作物成熟期、影响后续农作物的种植等,所以有必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对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科学的处理。

2.1 干粪类排放方式采用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

根据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干粪类污染物中含大量的氮、磷、钾等养分实际情况,怎样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是笔者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目前,国内外对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干粪类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已有非常成熟的工艺。例如:位于新余市的江西一鸣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m2标准化蛋鸡养殖场2014年底建成,其干粪类污染物经过生物发酵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处理工艺技术的实施运行效果非常成功。其具体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江西一鸣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m2标准化蛋鸡养殖场产生的鸡粪采用自动清粪机设备,干粪清理自动化,鸡舍清理出的鸡粪由专用车辆运至有机肥厂进行处理,鸡粪在运送至堆肥厂后,与锯末和秸秆等填充料进行一定比例的预混,其中鸡粪75%、填充料25%,同时加入少量的发酵液,之后进行自动化的翻料,经过一段时间的生物发酵堆肥处理。产生的有机肥一部分就近出售至珊娜果园农用处理,其余出售给市内农业种殖业,环境及经济效益明显。

2.2 湿粪类排放方式采用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

无论采用什么综合措施进行处理畜禽养殖场湿粪类污染物,都必须首先进行固液分离。采用筛网式、卧式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处理都可以完成湿粪类污染物的固液分离,固液分离之后的干粪采用前面2.1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达到“资源化利用”目的;固液分离之后的废水可采用“厌氧+氧化塘处理技术”和“厌氧+好氧池处理技术”两种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进行处理。

2.3 污水类排放方式采用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

根据目前国内外畜禽养殖场污水成熟的处理技术来看,处理工艺的前端工序都必须进行固液分离。采用筛网式、卧式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处理都可以完成废水的固液分离工作,固液分离之后的粪渣采用前面2.1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同前面2.2一样,固液分离之后的废水可采用下列两种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进行处理:

2.3.1 厌氧+氧化塘处理技术。厌氧处理具有造价低、占地少、能量需求低的特点,还可以产生沼气,而且处理过程不需要氧,不受传氧能力的限制等,因而对有机物具有较高的负荷潜力,能使一些好氧微生物所不能降解的有机物部分得到降解。厌氧常用的方法有完全混合式厌氧消化器、厌氧接触反应器、厌氧折流板反应器、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厌氧流化床、升流式固体反应器等。

氧化塘处理法是利用天然水体、土壤和生物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的综合作用来净化污水。这类方法投资省、工艺简单、动力消耗少,但净化功能受自然条件的制约。氧化塘处理法是自然处理法的一种主要模式。厌氧+氧化塘处理技术处理畜禽养殖场废水的具体工艺流程见图2:

2.3.2 厌氧+好氧池处理技术。好氧池处理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微生物在好氧条件下分解有机物,同时合成自身细胞。在好氧池中处理污水,水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最终可被完全氧化为简单的无机物。

厌氧+好氧池处理技术处理畜禽养殖场废水的具体工艺流程见图3:

以上两种处理技术都采用了厌氧工艺,因为从治理技术来看,要在实现去除CODCr、BOD5的同时,还要达到脱氮除磷的效果,不可缺少厌氧工艺。

3 对污染源的防治措施及管理对策

3.1 科学制定畜禽养殖发展及污染防治规划

为了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制定畜禽养殖发展及污染防治规划,合理划定禁、限、可养区,限期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清退,不得新建任何形式的畜禽养殖场;对限、可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3.2 严把行业准入关

落实以村委为单位的网格化监管模式,新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先征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然后向畜牧兽医、土地规划、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建设,对未批先建且对环境影响较大、投诉较多的养殖企业,应从重从严处罚,让各养殖业违法成本远高于守法成本。

3.3 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清洁养殖技术

积极使“干清粪”及“雨污分流”工艺技术在规模化养殖场得到全面推广,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要求养殖场建设雨污分流管道、粪渣储存场及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对粪渣、污水进行农业利用或污水达标排放。

3.4 加大治污的投入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各养殖业主了解未合理处置的畜禽养殖粪污对环境的影响,明确各养殖业主为第一治污责任人;二是各级政府负责各辖区内的环境质量,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或依靠大型养殖企业或引进社会资金,在密集散养区建设集中式粪污沼气工程或有机肥加工厂;三是地方政府要常年设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通过合格验收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或研发出投资少、易操作的适合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技术;四是推广有机肥的使用,对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及使用有机肥的种植者给予奖励。

3.5 严格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明确养殖承载力、农田施用量、畜禽粪污储存等主要指标;三是实行网格化监督管理,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到以村委为单位的监督管理网格。

总之,只要结合实际,运用技术、法制、行政、政策等手段,通过节能减排与末端处理相结合,大力推行“干清粪”及“干湿分离与雨污分流”的清洁化生产方式和生态化养殖技术,就能有效地解决好养殖生产与环境污染的之间的矛盾,实现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的目标,从而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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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远.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不容忽视[J].环境经济杂志,2007,(Z1).

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5

关键词: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海洋事业;环境污染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82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1-008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1.043

1 我国海洋概况

我国海洋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延绵达1800公里,海岸线资源异常丰富,具有得天独厚的渔业资源、旅游资源、港口资源和辽阔发展的空间。有极其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物物种多达26000多种,鱼类3000多种、浅海和滩涂生物资源2200多种,长久以来在平衡生态环境,保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当然我国的海域划界也存在着激烈的争端,在黄海、东海、南海与周边各国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管辖权争议。在资源日益枯竭的今天,因为科学水平的因素,被保存完好丰富的海底能源,将会为国家发展提供巨大的Y源保障。目前,其他国家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方面投入颇大,海水也是不少可再生的能源,如潮汐能、浪能、水温能、盐度差能等。随着开发的深入,我国也前所未有地污染和破坏着海洋生态环境,海水富养化、物种多样性快速减少等问题,使海洋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2 海洋环境保护现状及原因分析

2.1 我国海水受污染情况非常严重

2.1.1 海洋环境问题的首要表现就是海洋水体遭到污染,随着近海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赤潮现象频频发生,且不断扩大规模,不断出现新的赤潮生物种,给海洋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健康和海洋经济造成了重大危害。

2.1.2 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能源战略的石油在陆续大量建设开发,海上运输石油频繁如织,开采石油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源更加分散分布更广,风险源强度更大,溢油的潜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发生突发性溢油污染事故的概率也在大幅增加。近几年,我国油船溢油事故和海上开采石油的泄露与井喷事故迅速攀升,每年石油排入大海约12万吨。渤海湾“7・16”溢油事故和山东蓬莱“19-3”重大溢油事故更是给海洋生态环境以沉重打击同时给人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2.1.3 海运航行和作业中的船舶所产生的污染物源源不断的排入海洋,也可能发生事故,如碰撞、爆炸等,所产生有害物质排到海水中,使海水再次受到污染。

2.1.4 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因素并不是这些源污染物,一半以上的污染物来自于陆地废弃物的排放。人类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废弃物和污水,直接进入河流系统;农事生产所用如农药、化肥等化学成分污染物,经过雨水浸泡,流入地下暗河,随着河流和地下水,最终进入大海,海洋环境受到了污染,海洋生态遭到了破坏。海水的自净能力是有限的,更需要漫长的时间消化,无限度流入污染物,海水自身净能力必然会入不敷出而导致水体污染。

2.2 过度开发海洋资源,生物多样性减少

我国海域内海洋生物种类繁多,还有很多珍稀品种,过度的捕捞极大地破坏了海洋物种资源的繁殖能力,致使海洋生物极速减少,严重的甚至濒临灭绝。与此同时,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系统异常,致使鱼、虾、蟹和贝类以及有保护水环境功能的大量藻类等因无法适应环境而快速消亡。虽然采取休渔期的政策,投放鱼苗、虾苗,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出海作业的大批渔民将还未长大的鱼、虾、蟹捕捞上来,其既无法从数量上的增长形成种群,之后便出现了更加尴尬局面,原本数量不多的海洋珍惜物种濒临灭亡,而数量众多的物种将成为珍惜海洋生物。

2.3 水域面积缩减、海岸侵蚀状况严重

大量海岸因受经济开发的影响,人为改造滩涂在不断增加、自然的原始景观在逐渐缩减、很多重要的海湾面积在不断缩减;大量的填海造地投入其中,更是兴建了大面积的海参、鲍鱼养殖场,疏于管理的大面积养殖场,使海滩面积和海岸湿地急剧减少,养殖场内的污染也十分严重,污染物随着潮汐进入海中,海水受到了污染。另外,开发海洋工程建设、石油、天然气的海上开采作业、海洋生物制药等化工产品的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都从侧面给海洋环境以沉重打击。

2.4 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和缺失的管理机制

我国海洋的环境立法工作发展较晚,相关法律体系相对滞后,然而在海岸线的立法管理方面有很多漏洞。海洋环境的政府管理部门责任不清,职能重叠现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极易出现,与之相关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执法队伍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平,以上均严重影响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明确了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1983年颁布施行的,是我国专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法律,在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方面意义非常重大。法律体系中保护海洋方面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根本,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中心,三个辅法律:(1)《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六个相关法律法规;(2)和海洋防治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3)有具体执行标准的保护海洋环境性法规,如《海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等。以上法律、法规、准则构成了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中起到了法律支撑的作用。由此不难看出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并不能适应新时期保护海洋环境的重任,且相比其他发达国家对于海洋的立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 我国面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不足与对策

目前,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之时,保护海洋近岸生态环境与前者成为了不可调和的利益矛盾点,承受着继续破坏和污染不断加重的巨大压力,有些部分重点地区海洋环境受损情况触目惊心,已无持续发展的后劲可言。所以加强产业结构性调整、优化产业部局,严控污染源,在减轻沿岸近海和流域污染现象之时,进一步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保护功能和的抵御灾害的综合能力,保持生物基因多样性、恢复海岸自净能力、逐渐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卫能力,具体措施:

3.1 加大建设海洋环境保护设施和机制措施力度

3.1.1 要大力兴建国家级保护区,各地也要以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岸带生态系统为目标,建立生态保护区或海岸生态隔离带,极大保护及恢复海岸生态系统,加强海岸生态建设。

3.1.2 恢复海洋岸线原生态景观,在沿海重点旅游区、经济开发^,加大力度修复沙滩海岸、退耕退垦还滩还海,建设原生态自然景观和廊道,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蓝色空间和愉悦、唯美的滨海景观。

3.1.3 加强污水处理水平,控制海洋污染,建立污水排海标准,制定统一污水、废水排放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要定时监测、申报登记、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等,以保证海产品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3.1.4 建立评估海洋生态环境风险体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对海洋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消除及生态恢复都至关重要。

3.1.5 加强海洋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把深入开展海洋环境灾害的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管理机制有效融合,在多样性的海洋灾害频发的形势下,严重威胁了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发生生态灾害种类如赤潮、绿潮和海洋生物病毒病害、重大海上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防控工作,设立监测点、完善浮标、探头,利用航拍、卫星遥感技术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测系统,提高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能力,在发生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或生物灾害时,能够及时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应急工作要常备不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3.2 建立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法律体系

3.2.1 应当适时出台一些法律法规来填补法律空白,又能解决新问题。在建设大量人工养殖场以用来替代和缓解渔业资源枯竭压力,而随之产生了许多问题,如生态环境被破坏、海水被污染、生物链严重失衡等,需要法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来规范养殖行业,严格禁止养殖密度过大,坚决防治养殖疾病等,建立高标准人工养殖场;同时重视生物入侵,越来越多的生物入侵案例,惨痛的表明同样是破坏生态的重大因素,这些问题的逐渐凸现,迫切的需要用法律手段进行制约。

3.2.2 海洋的经济价值与海洋的生态价值相比后者更应得到重视。在取得经济价值的同时,而损害生态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应当完善、强化、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补偿制度,海洋环境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制度,所有的海洋经济行为都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保存好生态环境,保持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品类多样性的生态环境。

3.2.3 持续加大海洋执法监督力度。制定的法律能否保护海洋环境,关键就是要执法必严,如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就会导致其形同虚设变成一纸空文,而且还应该有完善的处罚措施,使触碰法律的自然人、法人心生畏惧,法律所赋予的责任、义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 结语

我国现已进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水区,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使得资源环境的约束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加显现。为突破陆地资源环境短缺的瓶颈,保护海洋环境,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显得极为重要,要使其具有更为广阔的前景,就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的眼光看待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科学谋划,构筑蓝色的海岸生态屏障,树立海洋道德意识、海洋文化意识、提高蓝色国土意识,促进文化强国、海洋强国建设。

参考文献

[1] 刘伊娜.浅析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对策[A].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论文集[C].2014.

[2] 马凤媛.我国海洋强国战略视角下的海洋环境保护

题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范文6

一、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县农业局:(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县环境保护局:(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3.县国土资源局:(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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