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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习俗范文1
藏族
除夕那天,人们穿上艳丽服装,戴着奇形怪状的假面具,用唢呐、海螺、大鼓奏乐,举行隆重而又盛大的“跳神会”。小伙子们狂舞高歌,表示除旧迎新、驱邪降福。到了新年的早晨,妇女们便去背“吉祥水”,预祝新的一年吉祥如意。
藏族人春节期间用青稞酒、酥油茶和糕点招待客人。
彝族
彝族同胞根据彝历选定年节。有的与当地汉族同过春节;有的地区,彝族同胞在门前树立青松,用松针铺地,表示免灾消祸;还有的地区,在节日里杀猪宰羊,吃坨坨肉,互相拜访,互赠肉类和馍馍。大年初一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挑水回家。他们将一碗新水和前一天的水比重量,如新水重,就意味着新的一年雨水充足。
云南省双柏县的彝族人过年时有举办 “跳虎节”的特殊风俗。正月初八,全村成年男子集于村后土地庙遗址,杀鸡献“咪司”(土主神),随后请虎神。八位村民化装成老虎,翩翩起舞。整个跳虎节期间,全村上下男女老幼都沉浸在迎虎、送虎、观虎跳跃和驱赶邪恶鬼怪的一派欢乐气氛中。当地老百姓都深信,只有通过一年一度的传统跳虎、敬祭虎神和祈愿老祖宗的保佑后,全体村民才能五谷丰登,人丁兴旺,一年比一年更美满幸福。
壮族
分布在广西、贵州、云南、广东等地区的壮族同胞,与汉族同时过春节。除夕晚上,要做好节日那天所吃的米饭,称为“压年饭”,有的地区称为“吃立节”,壮语为“过晚年”的意思,预兆来年农业丰收。有的家庭还包制1尺多长、五六斤重的烷粑。大年初一清早,天还没亮,人们就起床穿上新衣服,燃放爆竹迎新,妇女们都争着到河边或井旁“汲新水”,开始新一年沸腾的生活。
布依族
居住在中国西南边疆的布依族,每年除夕晚上,都通宵达旦地守岁。天一亮,姑娘们争着到屋外去挑水。她们认为,谁先挑回第一担水,谁就是最勤劳的姑娘。
满族
满族分红、黄、蓝、白四旗人。春节时,红旗人在门上贴红挂旗,黄旗人在门上贴黄挂旗,蓝旗人在门上贴蓝挂旗,白旗人在门上贴白挂旗。这些挂旗图案优美、色彩鲜艳,象征着一年的吉祥开端。
满族人年三十家宴十分丰盛而隆重。主食有饺子、火烧、豆包等,传统年菜有鲜美的血肠、煮白肉及别具一格的酸菜氽白肉,而象征吉庆有余的鱼更不可少,子时还要吃一顿送旧迎新的鲜肉水饺。
节日期间,男孩成帮结伙地放鞭炮,或乘坐自制的各式各样的木爬犁,在冰面上嗖嗖飞驰。少女和年轻的媳妇们穿着新做的花衣服,三五成群、分家合伙地玩“嘎拉哈”(猪或牛的膝关节骨)。从初一到初五的晚上,人们还自愿组织起来扭秧歌,阵容较强的秧歌队,不仅在本村扭,还到外村去扭。围观的群众常常乐得前仰后合,忘记了疲劳和寒冷。甚至还有爱热闹的观众一直尾随着秧歌队走乡串户,直到天明才归。
侗族
贵州、湖南一带的侗族同胞,春节期间盛行一种“打侗年”(又叫“芦笙会”)的群众活动。这种活动类似汉族的“团拜”,只不过显得更加欢乐、热烈。这种活动一般由两个村庄共同商定举办,两个村庄各组织比赛队伍,在广场上正式举行芦笙歌舞比赛。这时两个村庄的观众,伴随着乐曲翩翩起舞、尽情欢乐。
初一清早,人们从池塘里弄几条又大又鲜的鲤鱼,煎、炸、烧、炖后摆上桌,再加一盘香气四溢的腌鱼,整桌菜以鱼为主。侗家人说,春节吃鱼,预兆新的一年吉庆有余(鱼)、五谷丰登、余钱余粮。
白族
云南白族同胞过年时,举行一种叫“放高升”的庆祝活动。所谓“放高升”,就是在整棵的大竹筒里装上火药,点燃以后可以把整个大竹子崩上天空百十丈,成为名副其实的“高升”。有些地区的白族同胞与苗族、壮族一样,从春节到元宵节,都要举行“抛绣球”活动。凡接不住绣球的,要赠给对方纪念品,多次失球而又赎不回纪念品的人,就是表示愿允爱情了。
土家族
春节期间,土家族人要举行隆重的摆手舞会。摆手舞会是土家族比较流行的一种古老舞蹈,包括狩猎、军事、农事、宴会等70多个舞蹈动作,节奏鲜明,动作优美,舞姿朴实,情调健康,舞时不用道具,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在土家族全家的团圆饭餐桌上,一定要有坨坨肉和合菜。
傣族
傣族青年男女喜爱甩糠包的游戏。春节期间,小伙子和姑娘们互相投掷糠包,看谁投得准,看谁接得着。玩到一定的时候,姑娘们就悄悄抢走小伙子身上佩的腰刀、包头布或拴着的马,跑回家去。假如小伙子有情就追随而来。父母见到女儿拿着头布、牵着骏马回来,便设宴款待。
蒙古族
北方的蒙古族过春节却是另一番景象。节前家家户户都备下当年生长的公羊和各种奶制品以及几坛美酒。除夕之夜,人们穿上漂亮的蒙古袍,全家席地坐在蒙古包中央,迎接新一年的到来。午夜开始饮酒进餐,按常规要多吃多喝,酒肉剩得越多越好,这样象征着新的一年酒肉不尽,吃喝不愁。初一早晨,身穿各式服装的男女,跨上骏马,三五成群奔向“浩特”(村镇),挨个串蒙古包。串包时,先要给长辈叩头祝愿,接着主人家的女婿为前来串包的客人敬酒,人们边歌边舞。
高山族
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过春节时则另有一番情趣。除夕晚上,一家老少围坐在放有火锅的圆桌上聚餐,叫作“围炉”。平常滴酒不沾的妇女,也要象征性地喝一口酒,以示吉利。“围炉”时吃的蔬菜不用刀切,洗净后带根煮熟,表示祝愿父母长寿。如果家里有人外出,也要空出一个席位,把这个人的衣服放在空位上,表示全家人对他的思念。高山族还有春节吃“长年菜”的习俗。长年菜也叫作芥菜,吃这种菜预示寿命长。有的人将长长的粉丝加入长年菜里,象征着长生不老。
黎族
过春节时,黎族人家家宰猪杀鸡,备佳肴美酒,全家围坐吃“年饭”,席间唱“贺年歌”。大年初一或初二,人们集体狩猎,猎物的一半分给第一个击中猎物的射手,剩下的一半大家平分,怀孕妇女可以获得两份猎物。
景颇族
景颇族人民喜欢在春节前举行打靶活动,姑娘们是这项活动的组织者和裁判员。她们把绣好的荷包用线吊在竹杆上,在树尖中左右摇摆,请小伙子射击。谁先射落荷包,姑娘们就把酒作为奖品送给谁。荷包里一般装有一枚硬币、几粒谷子和几颗装饰用的珠子,作为幸福的象征。
此外,春节期间,景颇族各家各户都酿水酒,向长辈敬酒。
哈尼族
春节前几天,哈尼族居住的村寨就已经热闹起来,妇女们都忙着舂粑粑。粑粑是用糯米做的饼子。而小伙子们则忙着上山砍竹子,准备立秋千。那里的秋千有十几公尺高,哈尼族不管男女老少都很爱荡秋千。节日里,大家都穿着自己最喜爱的衣服去荡秋千,处处呈现出热闹、和睦的节日景象。
民族习俗范文2
论文关键词 法治 少数民族习俗 国家制定法
我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习俗是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在千百年来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为本民族成员所信守的一种习惯性规范,它为维持社会秩序、传递民族文化起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其消极的方面,甚至与国家制定法存在严重冲突,要解决这种冲突不能简单的支持这个打倒那个。笔者认为在对待民族习俗上要充分认识其在民族地区的作用与影响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引导少数民族习俗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使之成为本土法治资源中的重要一环。
一、西部少数民族习俗及其制度化的必要性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具有民族特色的习俗,尤其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更为浓烈。这些习俗又可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普通习俗,一是类习惯性规范。普通民族习俗一般都是单纯的道德问题,不涉及利益之间的冲突与调和。例如少数民族中存在很多具有民族特色的节日,对这些节日的庆祝并不会涉及利益冲突。而那些被称为习惯性规范的民族习俗则是依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权威约定俗成的,主要调整少数民族内部或民族地区社会关系,具有一定强制性和习惯性行为规则以及维持和调整某一社会组织或群体及成员之间关系的习惯约束力量的总和。 它主要表现为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且世代相传、为本民族成员共同遵守的一种自发性行为与心态。例如,苗族的抢婚 习俗、泸沽湖纳西族走婚制 等。本文中所讨论少数民族习俗仅指后一种具有调整社会关系作用的民族习俗。
地域的相对分散性、封闭性和边缘化,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生活贫困且受教育程度广泛偏低,加之国家法内在缺陷以及供给匮乏等因素造就了存在少数民族习俗这一事实。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加大了国家制定法的控制,但是目前来看少数民族地区仍然普遍沿袭着大量的习俗,国家法往往还处于次要的补充地位。人们接受、应用法律的能量、频率都比民间法低,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是自然环境的因素。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居住在偏远的山区,在这些被看作“处于国家权力边缘地带”的村寨里存在着大量的民间习俗,村民们按照其民族习俗维持着乡土社会的和谐。这些地区民族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国家法接触较少,同时民族习俗经过长久发展,内容更加完善、合理,并且民族群众对自己的习俗很熟悉。因此当纠纷发生时他们求助于本民族习俗来解决的几率要大的多。其二是西部少数民族对本民族习俗的内心信仰因素。民族习俗根植于少数民族长期形成的文化中,是民族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为本民族所认可的惯例,其隐储于民族群众心灵深处。根据有关人员对阿坝州进行的调查显示,认为必须遵守村民公约的占了被调查人数的91% .这表明在少数民族群众心里本民族习俗仍占有相当高的地位。
少数民族习俗与国家制定法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平行关系,因此在二者的适用过程中必然会呈现出一种冲突的关系。这种冲突表现为两者的规定不一致甚至对立,它既有民事方面的冲突,也有刑事方面的差异,诉讼程序的规定两者也是各有不同。由于前者赖以存在的基础、目的、作用、执行实施等与后者有异,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规范,其冲突和不一致是显而易见的。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虽然已经取缔了一些与国家法治精神相违背的少数民族习俗,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仍然存在着许多违背法治精神的习俗并且它们仍然发挥着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制定法在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必然会与民族习俗发生冲突。例如在婚姻家庭领域中,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每年三月对歌中都有抢婚的习俗,同时宁蒗彝族自治县的纳西族还保留着一种叫做“走婚”的习俗。以上两种习俗与现代婚姻制度中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相违背,甚至会触犯刑法。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要充分发挥西部少数民族习俗对当地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对西部少数民族习俗进行制度化改造。
二、西部少数民族习俗制度化的可行性
有学者认为对西部少数民族习俗进行制度化改造是行不通的,从而主张将其完全废除,使国家制定法取代民族习俗。但笔者不以为然,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少数民族习俗是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在这些民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和发展,因此少数民族习俗具有独特的性质,其根植的乡土性、内容的生活性、程序的非正式性、管辖的地域性和运作的内控性。这就导致少数民族习俗在特定传统的熟人社会里的价值远大于国家法,并且在一定区域和特定时期它仍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
首先是西部少数民族习俗的民间自律作用。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民族群众对国家制定法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自近代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基本上是以法律移植为主,这就使得由国家强制力推行的制度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存在冲突是很难避免的,加之法律本身普适性带来的缺陷,造成大部分民族群众对国家制定法的认识具有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民族群众会继续依赖自己充分认识并有强烈认同感的民族习俗。例如哈尼族牛宗碑用汉文记载了“八禁”, 其中有禁止偷盗行为的内容,其成员不盗窃并不是考虑到《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惩罚,而是由于畏惧本民族习俗对盗窃的惩罚。由此可见民族习俗仍然起着自律作用。
其次是少数民族习俗对纠纷的调解作用。虽然国家制定法不断完善,普法宣传也不断在深入,但是仍然无法消除民族群众在部分领域对民族习俗的依赖。
1998年5月某村5个傣族小孩在封渔期到流经该村的河中捕鱼,渔政管理部门在执法中打伤了他们,有关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处分并对受伤害小孩进行了赔偿。但纠纷并没有消除,该村村民聚集在一起围攻渔政管理部门和违法的执法人员,分管的副县长到现场劝说并赔礼道歉也无济于事,最后副县长按当地民族习俗到该村拴红线以示道歉才将纠纷平息。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少数民族习俗与国家制定法分别在不同层次起着调节和规范作用。相对于国家制定法而言少数民族习俗带有很强的地域性,属于一种地方性知识。同时国家制定法的普适性和抽象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将所有有利于纠纷解决的少数民族习俗纳入到自己体系中。因此纠纷经国家法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还必须依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行处理,是由二者所维护的秩序不同决定的。国制定法的目标是维护整个社会有序运行,少数民族习俗维护的是本群体秩序有效运行,所以纠纷发生后国家制定法有时不免显得鞭长莫及,这就需要少数民族习俗的补充。
虽然西部少数民族习俗与国家制定法产生的文化基础不同,但两者的产生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这一点决定了两者之间必定存在统一的一面。首先,从少数民族习俗与国家制定法的目的来看二者在社会控制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一致性。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民族习俗所禁止的某些行为也是刑法所不容的,如对于偷盗行为民族习俗是严令禁止的,刑法对于偷盗达到一定数量的行为也规定为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民族习俗所提倡的某些行为也为刑法所保护。其次,少数民族习俗对于国家制定法具有补充作用。由于国家制定法在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着眼于整个国家的全局性,具体到不同少数民族聚居区国家制定法的某些规定就难免会出现概括性强、针对性相对欠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问题存在局限性的缺陷,而少数民族习俗在这些领域则对国家法具有补充作用。
正是由于西部少数民族习俗自身独特的作用以及与国家制定法相统一的关系,使得对西部少数民族习俗进行制度化改造具有了可行性。
三、西部少数民族习俗制度化途径
我们应该认识到少数民族习俗与国家制定法具有调适的可能性:对那些与现代法治精神严重冲突的民族习俗予以废除;对那些于国家制定法具有补充作用的民族习俗加以吸收和认可。
(一)废除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少数民族习俗判断某一民族习俗是否符合现代法治精神,要看其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一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律逻辑;二看其是否符合时代需要;三看其是否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同时严重违背现代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原则的习俗同样是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根据以上标准及法治原则,那些涉及刑事内容、体现男女不平等的那些民族习俗就应该完全被废除。例如上文提到的抢婚习俗,根据此习俗进行的行为就可能会严重侵犯刑法所保护的法意,与刑法中关于罪的有关规定形成激烈的冲突。
民族习俗范文3
【关键词】玩龙灯;习俗;赣北地区;民族文化;
一、“玩龙灯”民俗的由来
“玩龙灯”活动是汉族和部分少数民族庆祝节日的传统节目之一。相传,龙是吉祥的象征,因此,每逢春节、元宵节、灯会、庙会及丰收年份之际,人们都会举行玩龙灯的活动。“玩龙灯”这一活动,就是起源于人们对龙的迷信。尽管这一传统节目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但在当代,人们依然把它发扬光大,成为了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的象征。
二、赣北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特有的龙灯表演方式
和其他地方相比,赣北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有着对于龙灯文化特有的表演方式。
一是龙灯舞――这是流行于赣北地区客家族聚居地一带的“龙灯舞”,是以“二龙戏珠”为主要表演内容。与一般的“玩龙灯”不同,龙灯舞的队伍非常庞大,常常是数十条龙一起舞动,场面十分壮观。表演时,两条龙追逐着两颗宝珠,时而昂首如飞腾于云天之上,时而低回若游于波涛之中。龙舞时,两旁还伴有号角声和口吐缕缕烟火,表现出龙的和龙的吞云吐雾状。
近年来,在江西赣北地区,还有人试着制造了内装氢气球、外用塑料布套连接,下面由数人牵住绳索的龙,先是让龙在场内腾跃,继而,牵动绳索的人就会撒手,龙即腾云驾雾向天空飞去,直至在天空消失。这是活灵活现的龙,比平时的舞龙就更加有飞腾的意味了。据说,有一次,这条龙最后落在了鄱阳湖边的一个村庄,当地的村民还以为是真龙下凡,纷纷焚烧纸钱,顶礼膜拜,一时间,演绎出各种“神龙下凡”的版本,颇有趣味。
二是“炸龙灯”――流行于赣北地区土家族聚居地一带的“炸龙灯”也很有意思。据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老人介绍,“炸龙灯”本为土家族过年的求雨祭祀活动,后来逐渐转变为过年的娱乐活动。与“龙灯舞”制作的豪华的龙灯不同,这种龙灯相对简陋一些,而且主要用宣纸进行糊制。到了正月十五当天,从中午到夜晚就正式开始“炸龙灯”。龙队成员一般是16-25岁的青年,在“出灯”前他们一般会喝一点白酒,然会戴上帽子,用湿毛巾把脖子和露出来的头发遮上,戴上手套,脱掉上衣露出上身,然后就可以“出灯”了。
“炸龙灯”最让人倍感刺激的是使用烟花。龙队经过的地方,人们早已等在两旁,用准备好的竹竿吊上爆竹对着龙开始轰炸,一般重点是龙头。人们争相用燃烧的烟花和土炮往龙身及舞龙人身上使劲喷射,而且烟花烧得越猛烈舞龙人激情越高涨、躲闪越快,龙的舞动愈发精彩,特别是当人们用自制的一种药量很足的土烟花对着龙喷射时,长龙翻滚得便更加起劲,所到之处烟花四溅、硝烟弥漫、一片璀璨。这时候,伴随着阵阵鞭炮、声声战鼓以及鼎沸的人声,那个欢腾,无与伦比。进入晚上后人们不仅用爆竹轰炸龙,还有用特制的烟火对着龙队成员点火,现场场面非常之壮观。到了第二天一早,龙灯队的成员就会把龙放到鄱阳湖边,点上火将龙烧掉,预祝这旧的一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紧随而来。
三、“龙灯文化”的意义和价值
(一)“龙灯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文艺内涵
“玩龙灯”的文化意义,首先于它的文艺内涵。玩龙灯是一种融各种艺术形式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其中包括在这过程中的扎龙、画龙、舞龙、“讲吉语”等,都能够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也能让更多传统的艺术形式在此过程中发扬光大。
(二)“龙灯文化”能唤醒民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龙灯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其重大意义在于它全面体现了我们祖先民本思想发展的过程,发展至今也就是今天我们常说的“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
当前,在网络时代,都说人与人的关系日渐冷淡,但这种“玩龙灯”活动体现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却能够加强人们的团队合作意识。由此,这一活动凝集着优良的社会价值,具有积极的意义。通过玩龙灯、舞狮子等传统文化活动形式,我们也能进一步凝聚兴长江沿岸,鄱阳湖边人民的发展共识,振奋人民的拼搏精神,激发人民的干事热情,鼓舞人民的创业斗志,为推动赣北地区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四、结语
所述,“玩龙灯”和以此为代表的“龙文化”,都是人民群众在源远流长的历史中,用心血和文化创造的产物。细想一下,何止于此?从“玩龙灯”延伸开来,无论是作为观念形态的思想理论、价值体系、道德规范,还是作为艺术形式的音乐舞蹈、书法绘画、诗词歌赋,无不源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弘扬。
生活最深刻,群众最智慧。建设文化强国,根基在群众、智慧在群众、力量在群众。今天,我们在此文中以“玩龙灯”文化为例,从百姓朴素的活动中提炼了闪光思想;从民间鲜活的艺术中萃取了创造元素;从基层生动活泼的实践中获得了发展动力;从“玩龙灯”辐射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我们不难看到,全社会的文化活力都在竞相迸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都在充分涌流。这也就是我们传承优秀民族瑰宝,继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和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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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习俗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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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习俗范文5
一、风趣的建房习俗
建房在苗族人民的生话中是一件很庄严的人事,择屋基选日子十分讲究。苗族一般是村寨聚居,宅地选择避阴向阳,有的选在周围尽是绵延起伏的峰峦中,有的选择在背靠峭壁的山峰或群山环抱的山腰里,有的选择在苍松翠柏下或山峦层叠的高山上。有钱的人家还专门请来风水先生定向采标,选择宅基。
宅基择好后,选日子至关重要,首先要从上辈的年庚八宇推测:有无属相相克,如无克相,即是吉兆。一般是定在当年的秋冬,苗家喜欢丑、亥、已、未、酉、卯等日子为吉日良辰。吉日定好后,主人请来手艺高超的木匠师傅,带着酒、肉、角、糯米饭、香纸和斧子、锯子、尺子上山选好一棵茂盛、粗壮、挺直的杉木作新房的中柱,称为“架马”。砍树前,木匠师傅向杉树的根捋酒、掐肉以示祭祀,并念道:“哪棵树最大?哪棵树最高?这棵树最大!这棵树最高!人有九抱九,高到九云霄,今天把你砍,造房万年牢。”吉语念完后,木匠师傅用斧子在树上砍三斧,递给主人砍三斧。再将斧子交给帮忙的人将树砍倒。树倒的方向很有讲究,一定设法将树倒向东方,以示吉利。再将砍倒的树按中柱尺寸锯断、剥皮、刨光,运到家中。木匠还要烧香点烛,杀鸡敬鲁班师祖,在柱头上认真弹上一条中墨线,称作“发墨”,表示新房动工。
新房立好后要上大梁,在起房造屋中,上梁被视为是一件隆重的大事。梁木选择也很讲究,一般选用杉木、椿木、梓木等。这类树木的再生性很强,主树被砍伐后,来年又从根部发出很多新枝,表示兴旺发达。当地的习俗是梁木由郎舅送,上梁这一天,郎舅家将梁木砍好,制成毛坏,用红布包裹,请人抬到主人家,主人要备鞭炮到寨边迎接梁木。
梁木抬到主人家后,木匠师傅再按尺寸进行细加工。定好时辰,架好上梁楼梯,准备上梁。上梁时还要唱上梁歌,上梁开始,木匠师傅在新房堂屋唱道:“一进堂屋四四方,主家请我来上梁,脚踏云梯步步高,登上新房亮堂堂,仙桃堂中累累挂,主家富贵万年长。一上一步人气吐,二上二步子孙强,三上三步家豪富,四上四步状元郎,五上五步五子登科,六上六步六畜兴旺。”上梁后,主人家使将几筐用孺米做成的彩色梁粑,从梁上撒下,大人、小孩蜂踊而进,哄抢梁粑,欢声一片,满堂喜庆。
苗族民居落成,通常要举行传统的"接龙"仪式背灾吃福。这是这个古老的民族对黄河故土的眷恋和向往。
新房装神龛也是一件很严肃的大事,装神龛讲究要求高于大门框架,俗话说“神龛高过堂屋门,子孙发在自家门。神龛低于屋口,荣华富贵往外走。”新房装大门也十分讲究,择定吉日,木匠将大门装上,亲朋好友都来祝贺。村寨里德高望重的族老要穿新装,穿新鞋,包新头帕。并准备一个装有米的盘子,米上放有钱币、银器和彩色丝线,以及大人、小孩新装各一套,当地称“富贵盘”。
二、苗家的生活起居
苗族的起居与生活习俗相关。中间较两边次间稍宽,通常隔成前后两间,前间宽大,为堂屋,是全家饮食、取暖、待客的地方,安设神龛。过去,一般都在堂屋正中安设四方形斗状火坑,坑内安铁三脚,火种终年不熄。火坑上方置一支架或挂钩,放食品及挂东西。堂屋左面中柱脚置放枯角奉祀,有的还在中柱边竖立一小竹子作“长命树”。祭祖时,倾数滴酒和掐小点肉于火坑边或门外即可。堂屋后小间专住男性老人,绝不许住已婚的儿子或媳妇。左右次间分为前后两间,左前间为儿子卧室或客房,后间父母卧室或火坑猪牛圈和厕所在楼脚或房屋附近。
有些苗族居室,床不能与梁平行横置。当地丧俗称:“江西供头,湖广供脚,苗蛮水家横梁夺。”意即江西籍的汉人死了,头朝外脚朝内竖停在堂屋里;两湖籍的汉人死了,头朝内脚朝外竖停在堂屋里;当地的苗族、布依族和水族死了人,顺着大梁横停在堂屋里。因此,不能像停尸一样将床顺梁横置。同样道理,用木头做成的锅盖、抓盖之类家俱,亦忌讳横放。
祖辈房的方位有一定的习俗规定。一般三间房中,中间叫“曹北”。即堂屋。堂屋的左右,有一间多铺以地板,称为“夯公”,即祖先的方位,是房屋中最神圣的部位,是主人家祖先神灵的集中地。因此,这个方向的座位是长辈和老人的天下,年青人—辈份在祖辈者除外—是不允许往这个地方坐的,与吊脚楼的堂屋为全家的活动中白不同。祖辈房的“夯公”才是全家活动的中心。而其它设施则与吊脚楼建筑的第二层规划大同小异。即都辟有火塘、卧室、灶房等。
苗家的堂屋与火坑屋,是苗家住宅室内的中心空间,它充分显示了苗家的民族意念和虔诚的信仰。苗家对于火坑有着特殊的感情。据《风凰厅志》记载:“当时苗民被迫,迁徒深山老林,无房居住,只好栖身岩穴,或者搭棚为屋,避风躲雨,因为穷的没有铺盖。所以借助火坑烧火御寒”。因此,各地苗居不论那种样式的住宅,都设有火坑,而且是不分昼夜、季节、长年不熄。以象征苗家兴旺不熄,它培育了苗家亲切、温爱、安全的特殊感情和群体精神空间的共识心理特征。
塘内放的三角铁架象征祖先,故不能踏脚;一家人围坐在它的周围。在祖先的庇护下,充分体现出家的温暖。对出坑的设置还很讲究。通常用条石镶成之后,又用椿木在周围围成正方,然后在火坑周围用硬木铺成离地面约一只左右的“地楼”。苗家称之为“拉总”或“总站”。译成汉语则是“床铺”或“冷铺”。有的还用桐油将火坑、地楼油一次,平时擦碍明光闪亮。堂的安置。要与中柱屋脊相对为标准,偏前偏后俱非相宜,极边一排中柱下方。是安家神的位置。苗家谓之为“夯告”。平常供祭时。向该处烧香纸、奠酒敬之,所以在围火坑烤火时,主宾有别。伦常有序。立规以循;即以中柱一边为上方长者坐之。下方坐主家晚辈,其它两方不论也。火坑旁的祖先灵位处是神圣的地方。因此不准生人随便上去。
过去,苗族的屋内布局以火塘为中心,人们的起居、饮食、祭祖、敬神、打坐均在火塘旁。火塘用青石板砌成,再用椿木围成正方形,然后在火塘周围用质地坚硬的木地板铺“地楼”。“地楼”离地面约30厘米,苗族称之为“拉总”或“总站”,意为“床铺”或“冷铺”。平时,火塘总是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有的人家还用桐油油得油光锃亮。现在苗家多有了木架床,晚上睡觉不再卧在火塘旁,借火取暖御寒,但火塘边仍是安灵设位祭祀祖先的地方。所以,到苗家作客,如未得到主人邀请,不能在“地楼”火塘边的凳子上坐。当主人邀请就座时,必须到外面擦掉鞋子上的泥巴,然后再到火塘旁坐下。
吊脚楼在湘西民居中运用得非常巧妙,它不仅增加了使用空间,而且它上面的披檐还起遮阳的作用。吊脚楼挑出部分不大,两米以内。除了起日常生活一般作用外,在湘西还有它特别的用途:湘西苗族男女青年是自由恋爱,姑娘们在这里绣花,可清楚地观察下面的人群,找到如意的小伙子,她们就从楼上扔手绢以传情送爱,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风俗。
三、苗族民居的装修
苗族民居的装修,与苗家的独特风俗息息相关,普遍采用木板装修。由于多是干栏式吊脚楼,底层进深很浅,一般只能关牛关猪、安磨、堆柴放草,很少住人。此层多用木枋或厚板横装,保留着井干式建筑的遗风。二楼是全家活动的中心。楼面半虚半实,人称“半边楼”。靠里为实,挖火塘,砌炉灶;靠外为虚,上铺楼板,安床睡觉,设廊小憩。堂屋位于二楼上。二楼大门,门槛特高,据说如此,“财喜”不至外溢。其实是为了确保生活在吊脚楼上幼儿的安全。门上连楹赫然是对威严的木制水牛角,腰门的上门斗,也着意做成牛角形。苗俗认为,世上水牛威力最大,有其把门,安然无恙。把牛视若神灵,足见以农耕为生的苗族同胞对牛的崇拜。苗家大门及房门的装修也与众不同:大门上宽下窄,房门上窄下宽。以为如此,便于财宝进屋,利于产妇平产。
苗家许多重要活动,诸如结婚、喝满月酒、办丧事和架桥、立碑等红白喜事宴请宾客时,多在二楼堂屋内举办“家庭舞会”,宾主共跳芦笙舞、踩鼓舞。此类舞蹈,顿地为拍,节奏感强,舞者又多,往往三五十人齐集在堂屋里“咚咚”起舞,声震全寨。为适应此种民俗活动的需要,苗族民居采取了加密立柱、楼枕和加厚楼板的工艺来增强建筑物的坚固性。
在吊脚楼二楼上,堂屋通常是空着的。两次间,在地面与楼板结合处,用木板隔成前后间。有的在堂屋东壁上,或东次间的板壁上设祖先灵位。许多人家,在板壁上贴有用白纸剪成的太阳、月亮与若干小山神图案,人们称之为“保爷”,神为禳灾祛祸之灵物。在堂屋东侧的中柱旁,或东次间的中柱旁,多见“花竹”、“花树”之类物品。这是举行过“栽花竹”、“栽花树”活动所留下的。婚后多年不育,或有女无子,或子女多病,请来巫师“栽花竹”、“栽花树”,以求如愿。必到孩子长大成人后,才能拆除被视为灵物的“花树”或“花竹”。
有的人家。在大门门媚上挂有竹签、刺条、破网、废铁等物件,认为可以避邪。吊脚楼的三楼上,存放杂物,有的人家也作卧室用。卧室设于次间前半部。明间楼上不住人,否则会得罪祖先。
苗族民居在装修上的最大特点,是在吊脚楼二楼宽敞明亮的走廊上,安装苗话叫“豆安息”的美人靠。美人靠栏杆的设置也很讲究,它由几十个向外隆出的弯月形人小木条等距离排列组成,木条上方固定在一根长长的方形横木上,下方固定在一条宽宽的坐凳上,坐凳之下,由平板精装与楼板连接,形成一个木制阳台。这里敞亮、舒适,既可凭高远眺,饱览赏心悦目的苗岭景色。又可体息聚会,是各家人口盘桓最多之处。劳动之余,男人们常在此抽烟饮茶,谈古道今;妇女们常在此洗染晾晒,挑花绣裙:儿童们常在此读书学习,嬉戏玩耍。
苗家的吊脚楼飞檐翘角,三面有走廊,悬出木质栏杆。栏杆雕有万字格、喜字格、亚字格等象征吉祥如意的图案。悬柱有八棱形、四方形,下垂底端,常雕绣球、金瓜等形体。吊脚楼通常分两层,上下铺楼板,壁板油漆发光。楼上择通风向阳处开窗。窗绣花形千姿百态,有双凤朝阳,喜鹊闹梅、狮子滚球等。吊脚楼的下层多作贮藏粮食的谷仓或摆放家具农具。楼上则为主人居室或客房。楼外长廊为妇女们绣花挑纱、织锦、打花带、晾纱、晾衣的场所,和土家吊脚楼不同,苗家吊脚楼上楼的梯子一般设在屋内,而不像土家吊脚楼设在屋外。
四、桥与巫教文化
苗家人钟爱桥,是因为在他们的巫教文化心理中,认为人从另外一个世界来到人间,统统是从桥上过来的;桥是幼儿的保护神,传说架桥立板凳是给来投胎的魂灵以方便,板凳是供给投胎的魂体休息;桥是供给投胎的魂体行走,如果其走累了没有板凳坐,遇河沟没有桥过,“魂”过不来,就生不了小孩。因此,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桥或板凳。每年农历二月初二的“祭桥节”期间,家家户户都不惜破费鸡、鸭、鱼、肉、酒等佳肴来供敬象征生育神和保护神的村旁附近架设的旧桥(板凳),或用桃、李、杉树架设新桥(板凳),陷含有两性崇拜的意思。这天,可以说是苗家的“儿童节”,。父母们把娃娃们打扮得分外漂亮,不许打骂小孩。他们有什么要求,只要父母能办到的,尽量予以满足。祭桥仪式在早上举行。去祭桥的娃娃至少要有两个蛋吃,并且必须在头上缠一丝麻线。表示命运之神已将后代牢牢地“缠”住,不会夭析。
苗族架桥祭桥的缘起,传说是古代苗家美女仰阿莎兴起的。仰阿莎与天上的美男子略那——月亮结为夫妻多年没有生育儿女。神仙暗示他俩在二月初二去架桥便可怀孕生子。正如礼俗歌所唱:“回头看远古,是谁先架桥,是谁先祭桥?来唱仰阿莎,他俩配成双。过了好几年,没育儿和女。他俩着了急,商量去算命。翻过九重坡,过了九条河,遇着一神仙,……神仙劝他俩,他俩莫要优。你俩莫要愁;坳上三裸杉,是姜央栽的,回去把它砍,用它来架桥。三根排排架,一头靠那山,一头靠这山;一头靠火龙,一头靠水龙,当天就架好。儿女得过来。略那仰阿莎。砍倒三棵树,架好那座桥。说来也逢巧,正逢二月二,生出一男孩。杀猪来祭桥。杀鸭来祭桥,米酒一大坛。烧香燃纸祭。就从那时起。苗家代代传,每逢二月二。家家来架桥,户户来祭桥。”
这样,苗乡的桥的产生就有两种途径,一叫有意架桥,一叫无意架桥。前者为婚后不育,刻意求子。祈求儿童健康无恙;后者指为来往交通方便而别无他求的架桥。桥需要经常维修,但求子护儿之桥只能由桥主自家来修,他人是绝对不能代劳的。任何一座桥。只准维修。不得拆除。若因交通条件改变了,可能不要原桥了,也必须在原地象征性地平铺三块木板或三块石头—用材通常用三,只能单不能双,以供祀祭。民俗认为,若不如此,就会导致桥毁家破。断子绝孙。架桥与祭桥习俗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这是当地苗乡的桥丰富多姿的根本所在。
五、鼓楼与芦笙艺术
芦笙,是苗族的主要乐器之一,是苗族文化的符号和象征,是表达苗族人民思想感情的纽带,是苗族人民奋进向上的精神支柱。
苗族芦笙历史,渊源流长,有人说,芦笙是苗族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吹笙鼓簧,吹笙吹笙,鼓簧鼓簧”的诗句出现。据考古发现,江川李家山出土的两件战国时期的葫芦笙,是我国最早的笙类乐器之一。由此看来,芦笙源于古代苗族先民,由于苗族历史上的不断迁徙而形成了芦笙的文化体系,并在苗文化中占了主导地位。
苗族鼓楼建筑艺术,。既具有宝塔式的建筑艺术,又有苗族吊脚楼的建筑艺术,是个名符其实的楼阁形式,只有节日喜庆时节,方能使用。因可存放芦笙,亦称为“芦笙楼”。
苗族鼓楼,一般都建于寨子的中央,多柱多边形立体尖顶宝塔形,为三节楼阁结构,最高一节,内榨楼板存放铜鼓,活长梯由内腔壁爬上。
鼓楼的建筑工序,先用钢凿斜凿垫柱巨石到一定的深度,对称栽实于场地的四周,再将巨木柱和外沿垫地厚穿枕架于基石凿处,斜度向里,用内穿杭撑着诸柱内上方,造成圆锥形宝塔楼架。楼身用厚木板嵌装成多边菱形椭壁。壁外雕琢各种花草鸟兽,飞蝶鱼虫,农夫耕耘,苗人吹笙跳舞,人兽混杂,和平相谐,图案清晰,线条粗犷,颇有生活气息。每节楼身腰部,各围装一围圈亭宇飞檐装饰。楼身顶部,用尖实木帽复盖。楼腹空腔圆形,用来存放集体的芦笙。
苗族鼓楼,玲珑俊秀,独具民族风格,是苗族人民审美意识和智慧的营造物。
在苗族的建筑系列中,除了以上述及的私用民居外,还有许多供公用的设施如吹笙踩鼓的芦笙场、铜鼓堂;青年社交的跳花坡、游方坪(在黔西的六枝,黔中云雾山等一些地方还择期建造“姊妹棚”、“公棚”、“游方房”、“坐花房”、“坐茶棚”等临时构筑物);方便行人过往的各类桥梁。此外,在湘西还有专门进行“跳香”的“跳香堂”、“跳香庙”,安放龙舟的船廓等等,虽然比较简陋,但其特殊功能是别的建筑所不能替代的,并且蕴藏着的丰厚的风俗文化信息代码。
苗族民居是情感意志的物态化。其中凝聚了苗族长期积累下来的社会生活美学情感和文化意识,如堂屋中祭祖牛角的堆放、门窗花格的制作、走廓扶手的排列、楼下雄柞的安装等等,无不体现出约定俗成的民族气派,成为广大苗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居住形式。因而,说苗族民居充分地昭示了“勤劳勇敢”这个苗族人民的形象,是苗族文化的一种象征、一种聚合。也是不为过的。
无论是文化还是艺术都来源于生活,建筑也是这样。不管是有意或无意都能反映出当时当地的生活习惯、道德情操。苗族特有的历史、民旅心理素质、民族性格和审美意识也融铸出了苗族独具特色的建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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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习俗范文6
各地少数民族中秋节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中秋习俗:云南傣族盛行“拜月”风俗
在少数民族中同样盛行这祭月、拜月的风习。云南傣族在中秋之夜,盛行“拜月”风俗。傣族传说,月亮是天皇第三个儿子岩尖变的。岩尖是个英勇刚强的青年,他曾率领傣族人民打败过敌人,赢得了傣族乡亲的爱戴。后来,他不幸死后,变成了月亮,升向天空,继续发出柔和的月光,在黑暗中给傣族人民带来光明。每逢中秋节这天,小伙子一清早就带上火药枪上山打火雀、野鸡,猎取节日野味。姑娘、媳妇们忙着到湖边,池塘里抓鱼。他们都忙着准备节日的晚餐。老阿妈则忙着舂糯米,做大小不同的食物,四只桌角上各放一个糯米圆饼,每个饼上插一炷冷香。待到月亮从山林上空一升起来,就点燃冷香,全家大小开始“拜月”。然后,对空鸣放火药枪,以示对英雄岩尖的敬意。最后,全家老小欢乐地围坐在小方桌旁,品尝食物,谈笑赏月,尽兴方散。
少数民族中秋习俗:鄂伦春人“打月亮”
鄂伦春人祭月时在露天空地放上一盆清水,摆上祭品,然后跪在盆前,向月叩拜;土族人用盆盛清水,将月亮的倒影受到清水盆中,然后,人们不停地用小石子打盆中的月亮,俗称“打月亮”。
少数民族中秋习俗:广西西部壮族请月神代言人
广西西部壮族的“祭月请神”活动更典型,每年夏历八月中旬,有的就在中秋夜,人们在村头村尾露天处,设一供桌,供放祭品和香炉,桌子右边树一高约一尺的树枝或竹枝,象征社树,亦作月神下凡与上天的梯子,这里保存了古老的月亮神话因素。整个活动分为:请月神下凡,由一名或两名妇女作为月神的代言人、神人对歌、月神卜卦算命、歌手唱送神咒歌,送月神回天四个阶段。
少数民族中秋习俗:蒙古族“追月”
中秋之夜,蒙古族人爱做“追月”的游戏。人们跨上骏马,在银白色月光下,奔驰在草原上。他们朝西放马奔驰,月亮由东方升起,坠落天西方。执着的蒙古骑手,不到月亮西下,“追月”不止。藏族“寻月”。西藏一些地区的藏族同胞欢度中秋的习俗是“寻月”。是日夜晚,男女青年和娃娃们,沿着河流,跟着倒映水中的明月,把周围河塘中的月影措遍,然后回家团圆吃月饼。
世界各地不同的中秋习俗日本人中秋节不吃月饼
在日本,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被称为“十五夜”或“中秋名月”。日本人在这一天同样有赏月的习俗,在日语里称为“月见”。日本的赏月习俗来源于中国,在1000多年前传到日本后,当地开始出现边赏月边举行宴会的风俗习惯,被称为“观月宴”。与中国人在中秋节的时候吃月饼不同,日本人在赏月的时候吃江米团子,称为“月见团子”。由于这个时期正值各种作物的收获季节,为了对自然的恩惠表示感谢,日本人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虽然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废除了农历,改用阳历,但是现在日本各地仍保留着中秋赏月的习俗,一些寺院和神社在中秋节还要举办专门的赏月会。
越南中秋节儿之玩具大战
随着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的临近,商家之间展开的“月饼大战”、“玩具大战”使越南各地的节日气氛尤显浓烈。与中国的中秋节有所不同,越南的中秋节是儿童唱主角。市场上口味各异的各式月饼、千姿百态的花灯、五颜六色的儿童玩具等节日食品、玩具应有尽有,孩子们的脸上溢满了对节日渴望。中秋节,首都河内的大小街道沿街摆卖月饼的店铺披红挂绿,上书“月饼”字样的大红灯笼高悬在店前的醒目位置,各种品牌的月饼摆满了货架。
每年中秋节期间,越南各地都要举行花灯节,并对花灯的设计进行评比,优胜者将获得奖励。另外,越南的一些地方还在节日期间组织舞狮,常在农历八月十四、十五两晚进行。当地人过节时或全家围坐阳台上、院子里,或举家外出到野外,摆上月饼、水果及其他各式点心,边赏月、边品尝美味的月饼。孩子们则提着各种灯笼,成群结队地尽情嘻闹。
随着近年来越南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千年中秋习俗也悄然发生了变化。许多年轻人在节日里或在家聚会、唱歌跳舞,或结伴外出游玩赏月,增进同伴之间的了解与情谊。因此,越南的中秋节除了传统的合家团圆之意外,正在增添新的内涵,逐渐受到年轻人的青睐。
新加坡中秋节之打“旅游牌”
新加坡是一个华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对于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向来十分重视。对新加坡的华人来说,中秋佳节是联络感情,表示谢意的天赐良机。亲朋好友、商业伙伴之间相互馈赠月饼,借此表示问候与祝愿。
新加坡是一个旅游国家,中秋佳节无疑是一个吸引游客的绝好机会。每年中秋临近时,当地著名的乌节路、新加坡河畔、牛车水及裕华园等地装饰一新。入夜时分,华灯初上,整个大街小巷一片红彤彤的景象,令人心动。
今年中秋节,在新加坡河畔矗立着一盏长300米、高4.5米,耗资7万美元制作的祥云巨型龙灯。每当夜幕降临,喷着水的巨型龙灯通身发光,将新加坡河面映照得一片火红,场面十分壮观。在华人的传统聚居地牛车水,除了从尼泊尔、越南等国进口的巨型灯笼熠熠生辉之外,由1364盏小红灯笼组成的44条小龙更是令牛车水增色不少。在新加坡颇具中华古老园林风韵的御花园,目前正在举办规模宏大的梦幻彩灯会。这里既有令人们喜爱的迪斯尼系列灯饰,也有巨大的北京天坛和巨龙造型的灯饰,分外引人注目。
中秋节习俗中秋节传统习俗:猜谜
中秋月圆夜在公共场所挂着许多灯笼,人们都聚集在一起,猜灯笼身上写的谜语,因为是大多数年轻男女喜爱的活动,同时在这些活动上也传出爱情佳话,因此中秋猜灯谜也被衍生了一种男女相恋的形式。
中秋节传统习俗:赏桂花、饮桂花酒
人们经常在中秋时吃月饼赏桂花,食用桂花制作的各种食品,以糕点、糖果最为多见。
中秋之夜,仰望着月中丹桂,闻着阵阵桂香,喝一杯桂花蜜酒,欢庆合家甜甜蜜蜜,已成为节日一种美的享受。到了现代,人们多是拿红酒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