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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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

建筑劳务范文1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范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形式为大清包工程。由基础垫层清理土方开始至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清理保洁完成,按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甲方通知(除室外塑钢门窗制作、安装,防水施工,有线电视、电话、可视对讲安装、但包括弱电预埋、屋顶太阳能系统、入户门安装的全部人工费,机械费,周转材料费,二次倒运费,材料装卸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防盗护栏外加工归甲方。各种管道进户散水外1.5米以内归乙方施工。配电总配电箱下口以内归乙方施工。楼梯护栏归乙方焊制加工。由甲方安排施工的单项工程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施工。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180天;

2.主要节点工期:主体封顶90天,装修90天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工程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沙子、碎石、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空心条板、室内门、室内门框、砖、装修材料、水暖电安装材料等施工材料,水、电费。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施工用水甲方部置水管到现场,阀门以下由乙方负责;施工用电甲方布置到二级配电箱上口,三级箱及开关箱、电缆由乙方负责。

9.现场施工工人的工资发放由乙方造册、制表,甲方负责监督工人的工资资金使用情况及实际发放情况,工人签字后的工资表报甲方一份备案。手续不齐全停止下次工程款的拨付。

10.甲方使用乙方清工按每市场价格实际情况支付,下次甲方拨款时支付。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乙方工人住宿的床具由乙方负责。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架子工种不得超过50岁;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11.乙方负责绑丝、铅丝、电焊条、拉片,螺栓管,各种气体等全部低值易耗品采购及费用。

12.乙方提前10天向甲方上报材料计划,以给甲方采购材料的时间,如提供材料计划不及时,造成窝工,乙方自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必须由乙方承包作业。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1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质、管理人员的花名册,以上证件加盖乙方公章,甲方存留。乙方需将其劳务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复印件,一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5.劳动保证金由乙方支付,退回后返回乙方。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承包方式为大清包,承包价格 396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面积其他按国家规定规定执行。承包价格不包含税款。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劳务承包人委派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长期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4.劳务承包人委派的担任住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项目经理,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负责唐山开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化工小区 楼的施工及相关结算事宜。

5.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次月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工程付款节点地下室现浇顶混凝土浇筑完,三层现浇顶浇筑完成,主体封顶,外装修完成,工程全部完工。工程竣工验收付款到95%,留5%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达到合同要求后由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记时,保修期满,三个月内付无息保修金,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75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95_____%。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质量保修金 5 %,工程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单)为准,开始计算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一年,过保修期后如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无息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3. 甲、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3.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5.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6.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份;乙方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范文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要求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莲佳苑A、B栋

2、工程地点:重庆市开县临江镇

3、工程性质:整体项目的混凝土浇灌

4、工程范围±00以上全部混凝土工程

5、工程造价:按地面面积累计计取人工费

第二条 工程款计算及支付

1、不分混凝土部分结构易难(含凸窗板),均按地面面积计算人工费,即每平方____元。除甲方提供搅拌机、塔吊外一切所需机具均由乙方自带。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有作业人员的有关生活,食宿,往返车费及其它杂费开支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需生活费或暂借工资款,甲方可根据当月的已完成量70%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待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之内付清。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只结算已完成工程的60%的工程价款,其余做违约处理。

第三条 工程进度及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组织足够的模工作业人员,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确保整体工程按期交付。

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及时组织材料供应,平衡施工进度,协调工作关系,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

3、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混凝土撒漏的需及时清理使用,如故意浪费的按实际物价赔偿,并处200---20xx元的罚款。

4、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做到不漏震,没有大的蜂窝,如因震动不到位的分情节轻重,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不得给下道工序留下安全隐患,若因人为造成的他人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不论在施工作业区内外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伤,病,残,亡)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和义务。

3、在施工作业区内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4、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第五条 附则

1、乙方应组织工人认真熟悉规范,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足够的在岗人员配合单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操作,乙方若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再增补班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签订人员必须在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地,中途有事必须请假。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工程完工,履行完毕合同条款,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资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范文3发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完成 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劳务分包作业,依照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总单价 元/m,(其中安全30%,主体55%,粉刷15%)。

4、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5、质量要求:合格。

6、安全文明目标:杜绝重大伤亡等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7、建筑面积和工程量:以国家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为准。

二、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劳务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包机械。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人工费: 2

2.1.1结构主体:基础下人工配合清土、基础(不包含防水层)、主体框架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土建预埋制作。

2.1.2砌体:建筑图中砌体、构造柱、圈梁压顶及其零星部分的土建人工费。

2.1.3粉刷:室内抹灰(毛面)、地坪(毛面)、散水、台阶、楼梯、屋面、外墙粉刷。

2.1.4现场安全:按规范规定应该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搭拆和维护“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

2.1.5文明施工:施工区、生活区的场地硬化、临时用电、用水的管理及维护保养。挖沟、砌筑、粉刷等。

2.2施工机械工具费:

2.2.1主要机械: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

2.2.2辅助机械:砂浆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加工机械、手持电锯、电钻、混凝土振捣机械、照明灯具、斗车等。该工程除降水、水电安装及其电梯、门窗外所有一切大小机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2.3材料费

2.3.1周转及消耗材料:模板、方木、钢筋、扣件、蝴蝶卡、螺丝帽、对拉螺旋制作及加工、圆钉、铁丝、与塔吊相配套的地脚螺栓、与主体连接螺栓及埋件、平立安全网。

2.3.2小型材料:三级配电用电线、配电盘、照明灯具、电

2.3.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至一、二级配电柜;即是总配电箱以下所有一切电线机具及其所有配套器具,均应由乙方自己配备。施工用水由甲方将总水管引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配合水管安装,材料自备。

3、承包内容不含项目及材料:

3.1不含项目:电费、水费、基础降水、基坑降水、基坑护坡、安装工程(水、电、消防、电梯)门窗、防水、机械挖土方、面砖粘贴、内外墙涂料、油漆、幕墙、钢结构、铁艺、铝合金、楼梯扶手、阳台栏杆、制作及安装。精装修工程。

三、工期、质量、安全

1、总工期 日历天。以甲方要求的控制点为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以甲方签证为准)工期顺延。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质量部门评定的工程质量为准)。

3、安全:工程建设大发展,安全责任重如山。①乙方必须给每位职工购买人身保险,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及其疾病、打架、斗殴等不论轻重,均应由乙方自已承担。②必须严格按安全施工条例进行施工。③如果乙方违犯安全施工条例 ,施工时被业主、甲方、监理及其相关部门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工地、材料堆场及其他设施,以满足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所需场地。

2、甲方负责主轴线(控制线)、高层点、技术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图三套和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设计变更等。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主要材料供应(钢筋、商品混凝土、砌块、砖、水泥、砂石、白灰、外加剂等)及构件的及时供应和调配。

4、甲方负责协商质量监督站和五大责任主体关系,以及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5、甲方应按节点及时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并结算劳务工程款,不得无故延期和克扣。

6、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予以清退,对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矛盾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教育,签订合同时,必须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附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单位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代表及工种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另行安排人员负责工地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开具的质量处罚单。

4、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遵守机械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6、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要求,组织劳动力。农忙季节人员保证正常施工人员的80%以上,保证连续施工,不影响正常工期。

7、乙方应保证工作面落地灰随清随用,严格遵守限额领料制度,不得造成浪费。

8、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业主、监理、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9、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和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因保护不善而损坏的,照价赔偿和无条件返修。

10、乙方应先向甲方交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 万元。

11、乙方庆设有专职安全员,乙方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2、禁止18岁以下、50岁以上和病残人员现场务工,禁止施工人员家属进住施工现场。

六、结算与付款

1、结算

1.1劳务总单价 元/m(建筑面积,基础和顶部分按建筑物落地面积的 %算面积)。

1.2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或增减工程量,按照河南省 版建筑和装饰预算定额的工日含量,每一个综合工日 元进行调整、结算,并记取相应的材料费、机械费。

2、付款:按完成节点支付已完劳务工程量

2.1该工程出±0.00付 万元,随后每二层主体结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0%,照此类推,至此结顶为止。砌体、内外粉每月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资款。

2.2工程竣工经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劳务工程总价款的95%,余下的5%在一年保修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2.3每次结算付款要在节点完成十日内到位。

2.4因甲方原因或其他配合因素造成的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租赁等损失。 2

3、劳务企业支付劳务费时,必须编制工资支付表,把工资支付到务工人员本人。

4、根据政府规范,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劳务费,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七、文明施工

1、为达到合同安全文明目标,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严禁赤膊工作,严禁穿拖鞋施工。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法纪,不打架、不聚赌、不偷盗、不留宿妇女儿童,不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

3、乙方人员应遵守宿舍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卫生,减少疾病,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合理利用,周转材料,应按规定码放整齐,严格实行标示制度。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八、事故处理及保险

1、依照国家《建筑法》、《劳动法》规定,根据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发包方工程项目部必须为其劳务作业的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人员立即报告发包方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己承担,因总承包费中已含总价30%的安全费用,超出部

3、劳务分包方工程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事先约定处理。

4、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2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进度,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

1.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1甲方宣告破产或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2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同法权益,无故克扣或严重拖欠劳动工程款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如乙方窝工、停工超过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三日内撤出工地,甲方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双方结算所干工程量,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2、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工程停工,所有的误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租赁费用和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经济赔偿。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一切合同内容,结算所有手续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筑劳务范文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建筑劳务范文3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月曰起至___年__月__曰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曰起至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曰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曰至___年__月__曰。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曰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曰。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曰、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曰、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曰、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曰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曰起60曰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曰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曰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建筑劳务范文4

关键词:建筑业;建筑劳务市场;自主;制度

Abstract: combining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in yunnan are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yunnan building the labor market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strengthens the construction of base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s several Suggestions.

Keywords: construction; Building the labor market; Independ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G2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云南建筑劳务市场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云南省建筑业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据云南省发改委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到2007年云南累积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836.3487亿元,年均增长13.7%,2008年前三季度,云南省建筑业完成产值559.22亿元,与2007年同期相比增长11.9%,建筑业增加值230.87亿元,与2007年同期相比增长19.2%,在整个“十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总量的比重平均为7.6%,在西部省市中,云南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的速度快于其它西部省市,持续保持着支柱产业的地位。目前虽然我省劳务经济取得了迅猛发展,但是建立劳务基地,发展劳务经济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问题有。

1.1观念问题

尽管社会对发展劳务经济取得了初步的共识,但一部分人对进一步建立劳务基地、发展劳务经济仍存在片面认识。他们认为,劳务输出只是权宜之计、短期行为,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农村土地实行责任制后,农民务工务农自主,外出务工是农民自主行为,政府无需引导和组织,也难以服务和管理;部分地方政府因劳务输出所得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直接贡献不明显,担心打工造成土地抛荒,影响当地农业发展等等,由于这些片面的理解,因而对建立劳务基地,发展劳务经济工作重视不够,对劳务输出采取消极对待、放任自流的态度,缺乏主动。

1.2制度问题

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是造成上述现象的最主要根源所在。户籍制度人为地将城乡居民分隔为两个阶层,多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整体素质不高,接受新知识、新事物能力较差,安全意识普遍较低,不能与城市的产业多样化、智能化相适应,使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得不到城市的吸纳和保护,得不到同等的居民待遇和社会保障,影响了农民工的顺利就业。

1.3管理问题

政府在建立劳务基地、发展劳务经济发展中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管理范围过宽、监管机制建设滞后、管理边界模糊、管理资源浪费、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忽视市场机制的准入和调节作用等问题。在政府职能和机构设置上,至今没有职责明确的专门管理机构,部门间的职责分工也极不清晰,在政策制定上缺乏积极主动管控。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我省劳务基地建设、劳务经济的发展与发达省市相比有很大差距,农民宁愿守在家中过穷日子,也不愿外出打工。

2加强建筑劳务基地建设的几点建议

2.1明确劳务基地建设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

(1)发展思路: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健全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重点培育,政策倾斜,组织输出,跟踪服务”的发展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根本,着力促进建筑劳务基地率先发展,推动全省建筑劳务基地建设,扩大劳务输出,以点带面,全面发展,推动我省建筑劳务经济的发展,使其成为全省建筑劳务经济发展的引擎。

(2)工作目标:进一步发展壮大劳务基地建设,对已形成劳务输出的地区要有计划地选择条件好的市、县、乡、镇、村开发劳动力资源,横向扩大劳务基地规模,切实抓好劳务培训基地建设和务工人员的输出管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逐年递增,加快建立劳务基地的工作力度,做好调查研究,切实推进建筑劳务经济发展。

2.2 抓好建立劳务基地,发展劳务经济的工作重点

加快我省建筑劳务基地的建立,发展劳务经济。我们认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借鉴发达地区建筑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回顾总结近年来我省建筑劳务市场建设发展的成绩经验,着力找准工作差距和存在问题,立足现有发展基础,突出自身优势与特色,研究制订建筑劳务基地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推动建筑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建立和完善发展建筑劳务基地的领导机构,明确建设、财政、劳动、税务等相关部门及市、县、乡、镇、村政府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作经费。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劳务基地所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切实做好牵头组织、指导服务工作,延伸管理服务触角,建立健全劳务基地基层管理工作平台。要制定和实施“建筑业强州(市)、建筑业强县(区)、建筑业劳务输出基地县”带动战略,对省内像曲靖、玉溪、保山等潜力好的州县,率先建立建筑劳务基地,帮助他们做大做强。

(2)要大力改善建筑劳务用工环境。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监管,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大劳资纠纷调解力度,保障建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结合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状况监管,促进施工工地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建立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机制,对已输出人员的姓名、从业地点、工种要逐人登记,造册管理,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倾听外出务工人员诉求以及劳务用工单位反馈的意见,及时弥补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切实维护劳务用工企业和劳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帮助其解决子女就学、就医、农忙季节家庭劳力不足等实际问题,竭尽全力为他们创造有利条件,解除后顾之忧。

(3)要强化对市场拓展的组织指导,创建用工信息平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搭建劳务用工对接平台,积极做好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及劳务基地之间的对接和推介工作,大力增进劳务基地与大型企业集团、工程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沟通联系,引导企业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建筑劳务协作关系,促进本地优势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与其建立长期合作、互助双赢的关系。

建筑劳务范文5

自1984年我国建筑行业进行改革以来,迄今已有三十年的历程。我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在这三十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固定用工到自主招收农民工,国家推行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再到以劳务分包公司代替包工头。可以说,劳务分包用工是近些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在建筑行业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建筑劳务分包作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根基,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已经有相当多的总承包施工企业选择由劳务分包公司实施劳务作业。但如同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一样,劳务分包这种用工形式也有其优势和劣势,经过多年的发展,也逐渐形成了一些自身的特点。

1 劳务分包的界定

劳务分包是分包的一种,在建筑行业中相对于专业工程分包而存在。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从行业法规的角度首次提出了“劳务分包”一词。2004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首次对劳务作业的分包进行了明确界定,它是指“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是指“从事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钣金、架线、水电暖通安装等十三个类别劳务作业的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是劳动密集型组织,由管理人员和劳务班组(作业队)组成,其不能脱离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而单独存在。按照目前建筑业组织结构优化调整的目标,劳务分包企业是“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金字塔结构中的塔基,它是以提供建筑劳务分包为目的的分包。

2 劳务分包用工的优劣势分析

劳务分包用工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急剧增加。劳务分包用工之所以发展迅速,是由其独有的优势决定的。

2.1 劳务分包用工的优势分析

2.1.1 从总承包企业的视角看。建筑行业劳务分包这种用工方式对于总承包商来说其最大优势在于它提升了用工的灵活性。通常而言,劳务分包使得总承包商仅在劳务作业施工期间支付相关费用,在不需要的时候则不用支付相关费用,从而使得劳动力的成本变成可变的,而非固定的。这种用工的灵活性对建筑行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众所周知,建筑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具有波动性的特点,这种波动性是因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和产品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建筑产品和劳动技能都不是单一的,因此,建筑施工需要的劳动技能非常广泛。而劳务分包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正符合建筑行业施工的需求。总承包企业可以不需要直接雇佣大量劳动力,通过劳务分包公司就可以满足劳务作业施工的需求,这样就避免了与劳务工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摆脱了劳动力招聘和解雇的法规约束。此外,劳务分包用工还有利于总承包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不仅降低了总承包企业直接雇佣劳动力而产生的成本,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避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雇佣劳动力约束所产生的成本(企业在雇佣工人一段时间之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要赋予工人一定的权益,比如社会保障、带薪休假等,这些都会大幅度增加总承包企业雇佣劳动力所产生的成本)。

2.1.2 从劳务工人的视角看。对于大多数建筑工人(农民工)来说,长期稳定的工作是无法实现的,甚至没有这种可能性。现实中的选择往往是要么定期受雇于劳务分包企业,要么在临时的劳动力市场上作为个体劳动者寻找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定期受雇于劳务分包企业就会有明显的优势。尽管临时工的日工资会高一些,但是工人们更喜欢正式工的状态,因为正式工能给工人带来一种社会团体的感受、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以及获得劳动技能的机会。因此,劳务分包这种用工方式能加强工人群体之间的紧密关系,为劳务工人带来一定的安全感。此外,劳务分包这种用工方式有利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有资质的劳务分包是以合法的经营方式进行经营,吸纳农民工也是受劳动合同约束的,劳动关系更加稳定,农民工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保护。很少有被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的问题,即使是特殊原因引起的拖欠,也因责任界定清晰而受法律保护,从而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在青岛市调研过程中发现,青岛市近些年来几乎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事件。青岛市通过实施“两个规范”管理(建筑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和建筑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双报”管理(建筑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月报)、“双卡”管理(建管亲情卡和爱心工资卡管理)等措施,以及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确保了农民工的工资能够足额按时发放。

2.2 劳务分包用工的劣势分析

上述优势是劳务分包用工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的原因所在,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劳务分包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劣势,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2.2.1 从总承包企业的视角看。总承包企业有时会对劳务作业施工失去控制,进而影响到工程质量。劳务分包企业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劳务时,总承包企业需要对劳动力施工进行监督,来提升工程质量。笔者认为,总承包企业可以选用与其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劳务分包企业或者通过劳务分包企业雇佣专业技能人员来对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强控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总承包商可以通过劳务分包用工获益,而且对建筑工程质量没有任何负面影响。

2.2.2 从劳务分包企业的视角看。劳务分包企业不仅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还要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购买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劳务分包企业一旦成立就必须支付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这就意味着劳务分包企业与个体“包工头”竞争不具备优势,劳务分包企业只能是微利,支出成本远远高于其他劳务组织形态(施工企业自有劳务班组和包工头队伍),因此,在目前激烈的劳务市场竞争中还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3 我国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用工特点总结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建筑市场,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中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以总承包为首、专业承包企业为主干、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的组织框架正在逐步形成过程中。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化程度的加大,建筑施工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业主对建筑施工质量及进度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出于有效控制成本、不断增强自身竞争优势、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考虑,劳务分包今后在建筑行业的影响力将会不断扩大。劳务分包用工是近些年来建筑行业兴起的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其运作简单、便于操作,是生产过程细分的一种较好的模式,符合现代建筑行业规模化大生产的发展需要。从总体趋势上来说,随着劳务分包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规范,劳务分包的优势会进一步得到提升,劳务分包企业取代“包工头”队伍势在必行,是建筑劳务市场发展的大方向。培育并形成一批合理流动、专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有利于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包工头”式用工的混乱现象,对于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3.1 用工形式是建筑行业用工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

在我国建筑业用工制度经历了几次明显的变迁,从固定用工到自主招收农民合同工,农民合同工的不稳定性又加深了用工制度的改革,国家推行了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稳固了施工一线的作业人员――农民工。最后一次制度变迁使用工模式向更加正规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以专业的劳务分包公司代替包工头。在整个制度变迁过程中可以发现,用工形式才是我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变迁的最为重要的变量。

3.2 我国建筑劳务分包用工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从2001年我国开始发展劳务分包以来,至今已有11个年头,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可以说,我国建筑行业劳务分包制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逐年增多,劳务分包市场已初具规模。目前,劳务分包制度正逐步由治理整顿进入到规范发展阶段。我国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劳务分包高度重视,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建筑劳务人员供需矛盾突出,劳务人员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的背景下,政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企业用工行为,改善务工人员就业环境,强化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建立劳务分包制定、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山东省调研过程中了解到,2005年山东省劳务分包企业275家,占山东省建筑企业总数的4.7%。截至2012年,山东省劳务分包企业已经增长到约2741家,占山东省建筑企业总数的比重已达到25%。青岛市建筑劳务分包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12年青岛市有劳务分包企业380家,占青岛市建筑企业总数的32.5%。这些数据都进一步表明,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建设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3.3 我国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用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3.1 劳务分包用工带动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劳务分包对推进建筑业的良性发展、细化社会分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效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总承包商可以不用直接雇佣大量劳动力,避免了与劳务工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了劳动力招聘和解雇的法规约束,总承包商通过劳务分包商就可以满足劳务作业施工的需求。

3.3.2 劳务分包用工促进了我国城乡居民的充分就业。对于大多数建筑工人(农民工)来说,长期稳定的工作是无法实现的,甚至没有这种可能性。现实中的选择往往是要么定期受雇于劳务分包商,要么在临时的劳动力市场上作为个体劳动者寻找工作。而受雇于劳务分包商的劳动者比临时在市场上找工作的个体劳动者具有优势,而且能加强工人群体之间的紧密关系,为工人带来一定的安全感。客观上来说,劳务分包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城乡居民的充分就业。

3.3.3 劳务分包用工推动了社会进一步关注农民工群体。近年来,通过劳务分包用工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吸纳了大量的农民工群体从事建筑业的工作,同时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客观事实进一步引起了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政府和社会对于农民工群体的普遍关注。

3.3.4 劳务分包用工加强建设等主管部门的合作。当前对于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管理主要由建设部门来完成,建筑行业的农民工签订建筑行业的劳动合同,而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范畴。然而,在实际实施劳务分包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劳动关系领域的问题,包括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促进了我国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工商部门等之间的合作。

3.4 我国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用工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我国建筑行业劳务分包发展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劳务分包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我国劳务分包制度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建筑劳务分包秩序尚缺乏有效的监管,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进行规范劳务作业分包的需求。建筑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尚未得到有效保障,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缺乏规范的劳动合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筑农民工培训和技能鉴定也缺乏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筑农民工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存在“真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政府部门要继续完善我国建筑劳务分包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秩序的有效监管。大力扶持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建立建筑劳务用工信息数据库,调剂劳动力的供需平衡。切实维护和保障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多渠道筹措培训资金,建立农民工培训基金,广泛开展建筑农民工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建筑农民工素质。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加快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的步伐。

3.5 导致当前困境的政策、企业和务工人员等原因

政策层面,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与建筑市场现状不协调是阻碍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根本原因。政府对总承包企业用工监管的力量有限,政府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管,对劳务分包市场的劳务交易、合同备案监管很难全部覆盖。而且,目前也缺乏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的政策,税收没有优惠,不利于劳务分包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企业层面,由于“包工头”承揽劳务作业尚未得到有效禁止,在行政监管不到位的地区,总承包企业与“包工头”私下交易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就导致了劳务分包市场秩序混乱。部分劳务分包企业存在“空壳运转”的现象,严重制约了建筑劳务分包的规范发展,扰乱了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的秩序。而且,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粗放,也制约了劳务分包企业健康发展

务工人员层面,愿意从事建筑劳务的人数正逐步减少,尤其是许多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进入建筑行业,凡是能靠其他途径生存下去的,没有人愿意做建筑工人,这就不利于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的发展。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权益意识比较淡薄,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率低,双方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会影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不利于其向产业工人转化。

3.6 目前总承包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压力比较大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目前政府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相对比较薄弱,主要还是针对总承包企业进行管理,相应的责任划分不是特别清晰。比如,一旦发生拖欠工资或安全问题等,多数情况下首先要追究的总承包企业的责任,而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较少,权责不统一。一家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提到,希望政府用客观的方式来判定双方的责任。比如,工地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则应该首先由安全局对事故级别和原因进行定性,如果是由于总承包方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事故,则由总承包企业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工人自己或劳务分包企业原因引发的事故,则应由劳务分包企业来承担责任。

针对目前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权责不统一的现象,笔者建议,要明晰总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企业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用工管理,建立劳务作业管理制度。对因工程项目违法分包、非法用工、劳务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劳务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总承包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企业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劳务分包企业应对所属施工队和劳务作业班组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杜绝施工队和作业班组挂靠的现象发生。

3.7 建筑农民工转化为产业工人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最近十几年,我国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不断拉大。在今天的中国,沿海与内陆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极其悬殊。为了生存,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不得不背井离乡,踏上艰难的外出打工之路。但城乡二元制的体制壁垒依然根深蒂固,他们和城市之间隔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被阻隔在城市之外。

建筑劳务范文6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low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unbalance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 companies, aimed at the comprehensive appraisal system of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 companies, this paper establishes the evaluation index hierarchy model based on AHP for construction service companies. As well a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s companies, it builds the corresponding evaluation index and scoring standard, analyzes the situation of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s companies by the fuzzy evaluation method, and provides the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labor subcontracting selection and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 enterprises.

关键词:建筑劳务企业;层次分析;评价体系;模糊评价

Key words: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ces company;hierarchical analysis;evaluation system;fuzzy 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4-0041-03

0 引言

建筑劳务企业主要功能是吸纳与组织建筑劳务用工,为建筑承包企业提供建筑劳务,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关系到广大建筑劳务用工的切身利益。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已经发展成为建筑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方面发挥作用[1]。目前我国的建筑劳务企业普遍没有形成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效率较低。建筑劳务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加上没有完善的科学管理制度,现场管理不规范,直接影响建筑产品的质量[2]。建筑施工企业在对建筑劳务企业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不能对建筑劳务进行企业全方位评价。建立一套完整的建筑劳务评价指标体系,不仅有利于施工单位选择合适的劳务企业,还可以促进建筑劳务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保障各方权益,对建筑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建筑劳务企业评价体系现状

目前针对一般建筑施工企业的评价体系中,包括单项评议法、最低标价法、符合标底评议法、两阶段评议法和综合评价法等几种方法[3]。现有的评价体系仅仅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投标价格、信誉、施工工期、以往经验、人员配备等因素综合评价,缺乏针对建筑劳务企业的评价。

建筑劳务企业与一般建筑施工企业不同,普遍成立时间较短,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效率较低;建筑劳务企业历史沿革比较复杂,企业运营健康度参差不齐;建筑劳务企业着眼于提供建筑劳务服务,但是在施工现场对建筑劳务用工的管控能力较弱;建筑劳务用工是建筑劳务企业重要组成部分,但企业自有的劳务用工出现严重的老龄化以及整体素质过低等问题亟待解决[4]。

已有的建筑施工企业评价体系往往只关注建筑施工企业本身的投标价格、信誉、人员配备等,不能全面评价建筑企业劳务人员的基本状况,解决建筑劳务企业的关键问题。因此,针对建筑劳务企业管理机构不健全、现场管控能力不足以及自有劳务用工老龄化及素质偏低等现状,建立一套清晰可行、科学合理的建筑劳务企业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2 基于AHP的建筑劳务企业评价层次结构模型

本文借鉴现有建筑施工企业评价体系,结合我国建筑劳务企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建筑行业对建筑劳务企业主要的要求,按照层次分析法[5][6](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将各项评价指标构成清晰简要的层次结构模型。

建筑劳务企业的评价综合层次模型,总共分为1个总目标层,总目标层向下包含4个分准则层,又将分准则层向下分解出21个因素指标项,是对准则层的具体化和细分。准则层主要涉及企业组织机构指标(B1)、企业运营健康度指标(B2)、企业生产管理能力指标(B3)、建筑劳务用工综合评价指标(B4)等四个方面。

结合建筑劳务企业现状、建筑劳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采用问卷调查法确定判断矩阵,邀请18位专家对指标进行重要性程度两两打分,比例标度采用1-9级,两两对比进行指标打分,专家主要包括高校建筑劳务管理领域教授、建筑总承包企业总负责劳务分包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建筑劳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最后回收15份有效问卷调查表的打分数据进行均值处理,构造出相应的判断矩阵。判断矩阵具有如下特点:aij>0,aji=1/aij>0,aii=1(i,j=1,2,3,…,n)。准则层判断矩阵构造如表1所示。

利用求根法对准则层判断矩阵进行标准化处理特征向量及最大特征根的求解、一致性偏离度的检验等数学计算、可得四个指标的因素权重值为:0.254,0.178,0.167,0.401。

根据建筑劳务企业的现状及可持续发展要求,构建因素层指标。因素层指标综合考虑了建筑劳务企业在组织机构完善、运营健康程度、现场管理以及建筑劳务用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各项标准。同样采取问卷调查法构建判断矩阵,利用求根法计算各因素的相对权重,进行一致性检验。评价体系各个因素权重如表2所示。

3 建筑劳务企业评价体系综合评价方法

建筑劳务企业综合评价是一个涉及多指标多标准的复杂的综合判断问题,指标中既包含有定量指标(持证上岗率(C41)、学历层次比率(C42)、劳动合同签订率(C43)等),又包含有定性指标(质量保障体系(C32)、安全保障体系(C33)等),各个指标没有统一的度量标准,因而难于进行比较,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往往不是一个确切的数值,而是一个用语言所表达的模糊概念。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一种基于模糊数学概念的综合评判的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通过构造等级模糊子集把影响评价对象的指标因素进行定量分析评价,即通过模糊数学对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的对象做出一个总体的评价。模糊综合评价法具有系统性强、结果清晰等特点,能够很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7]。

在因素指标项中,分包合同签订率(C21)、企业净资产(C22)、注册资金(C2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C31)、持证上岗率(C41)、学历层次比率(C42)、劳动合同签订率(C43)、劳动保险签订率(C44)、年龄结构比率(C45)、劳务用工自有率(C46)等指标属于定量指标,由相应比率来表示。优良判定标准应由各地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状况综合拟定。其余指标均为定性指标,由评价专家组综合判断建筑劳务企业每一项定性指标的评价等级,构建评价指标因子的隶属度表格。最后整个评价体系运用最大隶属度原则进行最后评价如表4所示。

由于各地区建筑劳务企业发展不均衡,目前我国对于建筑劳务企业综合评价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很难用准确的数值作为评价的等级标准。本文将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建立等级评价标准。

根据评价等级构建各评价指标的隶属度矩阵R,由表2可以建立评价指标的权重集A,模糊综合评价的基本模型为:B=A×R。

为了使评价结果更为直观,引入招投标中常见评分标准,对建筑劳务企业各指标模糊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分值测算,分值与评价等级转换表如表3。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甲企业资质齐全,组织机构完善,信用管理较好。企业健康运营度、现场管理能力指标均为以及企业建筑劳务用工综合评价等级较好。乙建筑劳务企业规模较小,组织机构不够完善,企业运营健康度一般,对现场的管控能力较弱,建筑劳务用工的综合评价不够理想。两个企业在建筑劳务用工自有率、学历层次结构、年龄结构等建筑劳务用工指标上都存在自有率偏低、学历层次过低以及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等共性问题。

5 小结

通过对实际建筑劳务企业进行建筑劳务评价分析,可以综合分析建筑劳务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状况,为建筑施工企业选择合适劳务分包企业提供较为全面的评价方法。本文提出的建筑劳务企业评价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基于AHP的建筑劳务企业评价体系针对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采用模糊评价方法将定量及定性指标综合评价,系统性强,结果清晰。

②建筑劳务企业评价体系引入等级分值转换,将建筑劳务企业的评价结果量化,全面衡量建筑劳务企业的综合状况,便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时选择合适的建筑劳务企业。

③评价指标的制定结合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建筑劳务企业专业化、现代化发展。主要评价指标针对建筑劳务企业的组织架构、运营状态、现场管理能力以及劳务用工综合素质这四个反应建筑劳务企业核心竞争力状况指标设置,并根据一般企业的运行标准,综合评价建筑劳务企业的运行健康程度,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有效的监管评价工具,促进地区及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建筑劳务企业评价体系的指标选取是研究的关键和难点,随着我国建筑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必将会对建筑劳务企业的组织方式、从业人员的素质带来更新更高要求。针对建筑工业化新的发展,进行评价指标选取及优化是建筑劳务企业评价体系研究今后的重点方向。

参考文献:

[1]阎西康,王晶雨.建筑劳务企业信用评价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4(10)113-115.

[2]任伟.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培育和发展研究[J].建筑经济,2012(2)33-35.

[3]吴书安.建筑农民工现状与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13(2)87-90.

[4]张惠.SCHX集团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商的评价与选择[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12.

[5]杨俊,王占岐,等.基于AHP与模糊综合评价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效益评价[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3(8):1036-1041.

[6]朱建军.层次分析法的若干问题研究及应用[D].长春:东北大学,2005.

[7]殷筱琴.模糊综合评价法在企业绩效评价中的应用研究[D].南京:河海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