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总结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初中毕业生总结

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1

为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强化新课程理念的实施与落实,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2007年,我省进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90个县区的初中毕业生将面临毕业和升学。对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根据精神,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单独命题;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的办法进行。高中招生工作要按照学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进行录取,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进一步推进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

对未进入课改学生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依据各科教学大纲命题,高中招生工作原则上按照2006年的有关办法实施。

二、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07年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思想品德和历史与社会、思想政治与历史),共7科5卷。

西安市莲湖区、宝鸡市陈仓区开设“历史与社会”课,该科目与思想品德合卷,设“思想品德和历史与社会”。省上将为其单独命题并编写考试说明。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思想政治60分,历史或历史与社会40分),时间为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思想品德和历史与社会、思想政治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

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省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的考试、考查,原则上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要尽量避免学生毕业时考试考查科目过于集中的现象,减轻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考查结果原则上不计入升学总成绩,只作为衡量学生是否毕业的依据。

对非省考科目的教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校的督查力度。

2.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23日至24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点击查看: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卫星广播AM693千赫、FM106.6兆赫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

各地要在拟设考点的学校提前试收上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请改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试题的时间应与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同步,即于6月24日上午8:20播出提示语,8:30正式播出试题,听力试题播放和考生作答时间为20分钟。

各县(区)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做好转播工作,并调试好接收、播放设备。

3.对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学业考试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必要时,各等级下可设若干个二级等级,以便于高中招生时的实际操作(二级等级数不宜过多)。学业考试的C等级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其他各等级的划分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高中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确定。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4.体育考试采用体质健康测试方式,按照教育部评分(实施办法另文下发)。对未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按40分计入升学总成绩:对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具体办法见附件1)。

5.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对没有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计入升学总成绩:对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核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具体办法见陕教基[2005]81号文件)。

6.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理化考场。

三、考试范围及命题原则

考试范围和要求以各学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和要求为依据。

命题的原则是:正确导向,重视基础,强调能力,科学规范。

试题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以能力测试为主导,注重体现科学态度与人文精神,注重对学生思维方式、科学素养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科技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实践性、开放性和综合性。

要重视试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的前提下,调整试卷结构,保持适当的区分度。控制试卷长度,保证考生有充分的思考时间。

四、综合素质评价

对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在进行学业考试的同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见附件1。

五、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等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具体录取批次和办法仍按2006年录取办法执行。

各地在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组织招生时,应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10%以上比例向薄弱初中分配的办法,以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六、分工和职责

1.命题、制卷。省教科所根据以上原则和要求负责编制《陕西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供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使用)》和《陕西省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供未进入课改的初中毕业生使用)》,并组织人员命题,负责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的印制和分发等工作。各市(区)应在考生报名结束后,及时将各类考生人数等情况报省教科所,按

规定的时间、地点,派员持市(区)教育局介绍信领取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并按每生5元的标;在交纳命题费和试卷费。

2.阅卷与考试情况分析。阅卷工作由各市(区)组织实施。各市(区)应按照要求组织阅卷骨干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同时做好对阅卷组全体成员的二级培训。阅卷入员应以初中骨干教师为主。教研部门应参与阅卷,负责阅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及总结工作,并按要求分别向省教育厅基教处和省教科所报送有关数据和材料。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对我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试题质量和考务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切实保证我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加强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领导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考试管理、教研等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要结合本市(区)实际制定好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工作细则。要严肃考试纪律,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试、阅卷、录取、试卷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切实落实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考试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不得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公布、提供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原始分值。

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各课程改革实验区必须从七年级开始实施。未进入课程改革的县(区)也可参照执行。这一工作,一是要坚持实施,扎实推进;二是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2.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切实杜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将分数作为唯一依据的做法。

3.为保证阅卷工作切实按照新课程要求准确把握评分标准,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考试的信度、效度,应注意吸收市、县教研员和初中骨干教师参与阅卷。各阅卷单位要对考试情况作出分析评价。

4.英语听力考试是考查英语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举措对促进各学校完善教学设施,提高英语教学工作水平和学生英语交际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应将英语听力考试成绩记入英语学科考试总成绩。

各市(区)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应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考务工作细则及在考试、录取、评价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2

(一)2009年全市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教育局关于暂停中职春季招生的通知》(衢市教职成〔20*〕246号)的相关规定,全市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免试录取的初中毕业生除外),考试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全市继续实行中考体育加试并列入学业考试范围。学业考试的科目、分值和时间见下表:

学业考试时间(体育学科除外)安排在6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考前报名方法等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三)省教研室编制的《2009年*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是考试命题和学业评价的依据,是试卷质量分析评价和各地复习的主要依据。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重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三维目标的考核,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适当控制题量,既反对单纯考核机械记忆的内容,又要杜绝技巧性、竞赛类的偏题、难题,学业考试的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

(四)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命题、组考、阅卷等考务工作由市招办会同教研室组织实施,试卷卷首统一冠以“*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市卷)”。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分别由基教处、职成教处会同招办组织实施。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下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阅卷,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由县(市、区)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五)考试要有利于方便学生和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社会•政治》科目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英语科目安排听力测试;数学和科学科目的考试允许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计算器,根据浙教基〔20*〕233号和浙教基〔2006〕109号文件精神,要求使用列入省教育厅教学用书目录的科学计算器。

(六)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仍按照衢市教基〔20*〕273号文件精神执行;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原毕业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加上考生所在村(社区)现实表现证明为准。各地各初中学校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结合实际完善具体测评方案,努力实现课程改革目标,促进学生形成终身学习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基本方法和综合运用能力。评价应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的,学校应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申诉,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要加强组织管理,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并指导与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完成评价工作,完成所属学校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的认定工作,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初中学校要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评价政策、实施细则和要求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要建立测评工作小组,完成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各地要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高度出发,重视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加强“探究与实践类”模块中“实验操作”分项和“劳动与技术类”模块中“信息技术”分项的考核,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在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掌握并运用信息技术能力中的作用。各地各校应在2009年4月底前完成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二、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化,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三、高中招生计划制定及录取办法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招生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合理安排普职招生计划。各县(市、区)要统筹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在安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时,要以实际初升高比率为基础,按1:1的比例来安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今年高中段招生职普比达到1:1。各县(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联合编制,并于2009年3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初步意见,于3月25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成人教育处审核,经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获得2A以上;要求升入其余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化录取。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仍分免试录取、特长生录取、招生指标分配录取、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定向录取、统招录取五类。

1.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对象及比例:凡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免试进入省重点中学。录取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未招足的指标并入各招生学校的统招计划。

(2)免试录取的条件:

①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

②参加市及以上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学生;

③获小发明、小创造省二等奖及以上或*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学生;

④在*省初中数学、自然科学竞赛,*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中获省一等奖以上的学生;

其中③、④二条中两人及两人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

(3)免试录取的程序:各初中学校依据上述条件,在学生本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的基础上,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高中学校应认真审查推荐学生的材料,并可通过面试、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定的正式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在2009年6月10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教育局备案。

2.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由招生学校于2009年3月25日前提出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专业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报招生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体、艺特长生的学业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专业成绩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力量进行考核测试,接受当地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测试结果应及时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专业测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应于6月10日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招生人数列入各招生学校的整体招生计划,未招足的指标并入各招生学校的统招计划。

3.招生指标分配录取:为继续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扶持薄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和2009年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推行省级重点中学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试验。2009年*一中、*二中、*三中、*高级中学、龙游中学、江山中学、常山一中、开化中学等省重点中学应拿出*%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初中毕业生数和办学水平等因素分解到各初中;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各地计划内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各县(市)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招生指标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4.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定向录取:*一中继续作为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学校,面向全市定向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名额列入该校2009年度招生指令性计划。具体招生办法另行下文通知。

5.统招录取:统招录取是录取的主要形式,主要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则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

(五)高中招生加分政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浙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62号)、《*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中考加分政策,对继续保留的身份类加分和体育竞赛类获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1.下列考生,可加5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获市(地)级体育竞赛第三名优胜者[市(地)级体育竞赛指市运会、市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运动会比赛或由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各类体育比赛。其中由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证书上应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所有比赛不足4队(人)递减一名记成绩,作加分依据;市中小学生篮球、排球、足球比赛暨体传校比赛两赛合一记成绩,作加分依据。下同]。

2.下列考生,可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获市(地)级体育竞赛第二名优胜者。

3.下列考生,可加15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获市(地)级体育竞赛第一名优胜者;

(2)获省级体育竞赛四至六名优胜者[省级体育竞赛指省运会比赛或由省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其中由省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获奖证书上应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所有比赛不足7队(人)递减一名记成绩作加分依据,下同]。

4.下列考生,可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获国家、省级体育竞赛前三名优胜者;

(2)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凡获得多项优惠加分的考生,以最高分为限,各项不得累加。各类获奖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须在6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初中毕业生加分名单审核工作并在学校和所在县(市、区)教育网上公示,同时报我局招生办备案公示。

(六)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控制重复教育的政策措施,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单独报名参加学业考试,高中学校优先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自2009年开始,省重点中学不得录取在校就读的初中复读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一)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制度,明确程序,细化环节,规范操作。要及时做好相关的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各级教研室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二)要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要切实做好文化课命(审)题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培训工作,命题人员与审题人员要严格分开,不得“命审合一”。命题期间,命题组织单位要与每个参与命题的人员(命题人员、审题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合约,并对保密合约进行公证。施考期间尤其是体育考试期间,要加强监考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事件。作文阅卷要坚持三人独立阅卷制度;对具有开放性、探究性的主观性试题,阅卷前要充分估计学生的答卷情况,统一评分标准;阅卷后要组织复查,努力避免阅卷差错。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制订安全防范预案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考试过程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

(三)要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推进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从培养人的高度出发,坚持共同基础上的差异化发展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课时,不得过早结束新课;严禁节假日集中补课、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保障学生休息活动时间;不得擅自编印或要求学生订购各种形式的考试说明和复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要加强教学质量监测管理,不得进行区域性的“抽测”、统考;要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不得只抓少数“尖子”学生,特别要防止在考试复习阶段放弃学困生的教育和管理,更不允许强迫这些学生提前离校放任自流;要加强教师培训管理,提高教师职业素养;要落实“减负”责任,加大对各类违规教学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统一高中招生加分标准。为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制定的高中招生加分标准,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不得自行制定加分项目和加分值。

(五)做好分析、评价和总结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考试结束后,各地要做好试卷的分析、评价和总结工作,并于2009年7月底前提交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教研室。

(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全市各初、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高中段学校招生宣传必须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在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组织和初中学校的支持配合下,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进行集体宣传,切实保证初中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要求,科学构建公平、有序、群众满意的招生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政策意见和《关于做好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仑教〔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我区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

三、报名时间:20*年5月8—10日

四、报名办法: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就近幼儿园或其他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免疫接种卡等证件,流动人口子女还须带居住证或暂住证。

五、工作要求:

1.各街道、镇(乡)要确保3-5周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8%(城区100%)以上,学前一年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街道、镇(乡)集体幼儿园、三星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以及新建幼儿园,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提高饱和度,让更多的幼儿享受优质的幼儿教育。

2.公立幼儿园应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地附近居住小区的儿童入园就读。各幼儿园在优先满足本地幼儿入园且不突破教育局核定事业额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接纳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就读,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必须完成。

3.各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加强对本辅导片内个体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要根据个体幼儿园的实际接纳能力,适度控制招生规模,努力劝阻个别家长到无证幼儿园报名就读。

4.各幼儿园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可能发生的诸如排队等现象要制订必要的应对政策,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试。

(二)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见附件二)

2.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要求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文卫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报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备案。

3.报名时间:20*年5月8—10日。

4.报名办法: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报名。其中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属流动儿童少年的须随带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办发〔20*〕24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5.宁波东海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自行制定,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见附件三)

2.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含非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属流动儿童少年的须随带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办发〔20*〕24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3.招生原则:初中招生坚持就近划片与校校对口相结合的原则,免试入学。

4.小学毕业、初中招生交接等有关工作要求:

(1)6月20日前,各小学负责收齐本校所有毕业生的户籍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2)7月2日各小学向对口初中学校移交本校小学毕业生中地段生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义务教育登记卡》、户籍证明、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其中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借读生、择校生的毕业信息资料在其确定初中就读学校后由所在小学另行转交。

(3)7月3日各小学(完小由所属中心小学负责)带本校小学毕业生中的地段生统一到对口初中学校集中报到。

(4)各小学毕业生中的借读生、择校生由学生家长自行确定初中借读、择校与否或回原籍地初中学校就读,如仍需借读、择校的,可自行到意向的初中学校登记报名,由初中学校确认入学资格。各初中学校对已经在本区公办小学借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学生原则上也应予以安排入学。

(5)原在区外小学借读现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适龄儿童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区的适龄儿童(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20*年6月30日),可在本学期结束前一星期或下学期开学前一星期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初中学校报名。

5.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招生方案见《20*年*区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初中招生方案》(仑教〔20*〕101号)。

三、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

1.严肃执行招生计划。各中小学必须严肃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包括已在读年级),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且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应积极接纳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不得随意设置门槛。同一年级新招收的流动儿童少年应混合编班。

2.均衡编班、规范办学。各中小学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意见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实验班等特殊班级。已经区教育局批准实行小班化教育实验的9所学校可继续实行小班化教育,其他学校均不得再开办任何形式的小班。严禁各中小学在招收地段生中以分班录取为由另行组织各种类型的测试。

3.分层有序招生。各中小学应优先满足本校服务区内的地段生及居住在本校服务区内持有《*区居住证》(包括长期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其次应在不超过规定班额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接纳户籍不在本区的借读生入学,尤其是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服务区内地段生较多的学校接纳借读生的比率应至少达到空余学额的62%以上;第三是在接纳的借读生人数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招收少量择校生。因区招商引资、大工程建设需要,部分外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4.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各中小学在确保服务区内地段生入学后,尽可能多地接纳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应至少达到空余学额的62%以上,然后方可招收少量择校生。各校招收择校生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下旬。从20*学年起,各初中学校招收的初一年级择校生将失去今后省级重点高中定向保送资格,初一年级择校生名单须于20*年9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备案。除起始年级外,其他年级中途转校插班原则上不再接纳择校生就读。

5.为严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从20*年起,对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中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房产等证件的有效期作适当调整,有效期从原来的每年8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6月30日,即6月30日之后户口迁入、购置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视作当年度的地段生,均作借读生或择校生处理。

6.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和初中新生班额原则上应分别控制在40名和45名左右,最高班额不得突破45名和50名,特殊情况需突破班额的须报教育业务科审批。实行小班化教育实验的小学和初中班额应分别控制在30~35名和35~40名之间。

7.统筹协调。各中小学应协同做好义务教育中的小学升初中交接工作。各小学毕业生除户籍在本区的地段生根据初中学校招生地段升入相应初中学校之外,各初中学校对已经在本区公办小学借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学生原则上也应予以安排入学。对小学毕业后未到对口初中报到的学生,各小学要协助初中及时摸清去向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8.重视特殊教育。各校要特别关心残疾儿童的入学,或本地随班就读,或帮助他们联系到市内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特困家庭子女必须落实各类减免政策,保证其入学。丧失学习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各校必须保证本服务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四、外来工子女学校(民办性质)招生入学

1.各外来工子女学校(民办性质)的招生计划(见附件四)

2.招生对象及入学资格条件: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甬政办发〔20*〕241号)文件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可以到就近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依法取得《暂住证》并暂住1年以上;(2)父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单位就业证明;(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有法定监护人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年8月15~31日。

4.报名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须带户口簿、学前教育登记卡或义务教育卡、转学证明、免疫接种卡、计划生育证明、暂住证、单位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到就近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报名登记。如所在学校无学额,由区教育局确定学校安排入学。

5.各校的招生简章必须于20*年7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审批。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划片招生,仅限招小学生(除新碶街道东城学校外),不得超范围、跨区域招生,不得超计划设班,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面积未达到45平方米的教室不能开班;公办学校无法接纳的流动人口初中生,小港区域原则上到江南中学承办的枫林学校就读,新碶、大碶区域原则上到高塘中学就读,其他区域均到当地公办初中就读。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约1824人。共38班,48人/班,最多不超过50人/班。其中,*中学10班,柴桥中学10班,明港中学12班,泰河中学6班。

职业高中:约1550人。其中区内职高29班,约1450人;区外职高约100人。区外职高专业计划由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另行公布。

普通中专:约350人。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技工学校:约100人。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二、报名

1.报名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户籍初中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3)在我区初中学校借读的非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名时间:20*年4月16~18日

3.报名地点:在本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含要求在本市高中借读的非*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往届生向原毕业初中学校报名;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户籍初中毕业生向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报名。

4.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1)考生报名时应填写《20*年*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同时还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缴纳考务费65元/人。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户籍初中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义务教育登记卡》、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体检表(或健康卡)、体育升学考试成绩单等材料。

(2)允许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区的各类高中段学校,此类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年*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对涉及其他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按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3)在外地借读并要求回*升学的考生必须参加*区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4)考生报名序号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编排。报名序号采用8位数,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数是*区代码17,第三、第四位数为学校代码,第五、第六位数是班级代码,第七、第八位数是考生顺序号,按从小到大顺序连续编排。报名序号编妥后,各初中学校按报名序号顺序编制《20*年*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名册》,于20*年4月28~30日上报区教育局中招办。

(5)考生准考证号由区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编排。准考证号采用9位数,自左向右第一至第三位数为市、区代码217,第四、第五位数是毕业年份*,第六至第九位数是考生顺序号。

三、考试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形式:

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及分科考试时间安排将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的招生文件另行公布。

2.考点、试场设置:

全区分4个考区,设10个考点,各考区设负责人,各考点设主考、主考务各1人。各考区、考点的负责人、主考、主考务负责做好本考区、考点的考试工作。《20*年*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秩序册》由区教育局另行印制。

四、志愿填报

1.报考志愿根据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四类。其中普通高中志愿可按招生录取批次顺序、收费标准高低(正取生与三限生收费标准不一样,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收费不一样)等情况填报。我区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对同一批次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不实行限报政策。

2.考生填报高中学校报考志愿时,区内职高、区外职高志愿之间不得兼报;普通中专、技校志愿之间不得兼报;其它志愿之间均可兼报或单报。

3.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考生登记表》志愿栏要表明报考志愿情况,填报时应符合各类高中段学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水平的要求,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登记表》中的考生志愿信息如实输入计算机,做到表库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考生登记表》中的志愿信息为准。

4.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迫、命令或代替包办,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考生登记表》必须由考生家长签名。不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和家长也应在《考生登记表》中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名。

五、招生录取

1.坚持各项招生录取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3)综合素质评定作为前置条件,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4)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公办普高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5)部分提前保送与统一学业考试招生相结合的原则。

2.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中学保送制度。*中学保送生招生方案见《关于*中学要求安排20*年保送生资格认定工作的批复》(仑教〔20*〕29号)。保送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体育升学考试。

3.继续实行公办重高、普高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先将公办重高、普高招生计划(不包括“三限生”计划)的65%指标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含保送生)在全区初中毕业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余下的35%招生计划指标实行全区统招,同时兼顾城区学校与非城区学校的均衡。

4.部分省一级重点中学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招生按宁波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文件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5.对于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体育、艺术、科技(包括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以下简称“特长生”),允许适当降低分数录取。特长生降分幅度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学业考试的试卷难易度及考生整体考试成绩水平确定,其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的体育特长生经区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可以由高中学校直接录取,不考虑学业考试成绩;其他特长生均须结合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特长生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人/班。采取特长生与高中学校双向选择的办法,各高中学校应在5月25日前完成特长生的专业测试,5月30日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包括备取考生名单)报区教育局中招办备案。每位特长生限报1所高中学校,填写《20*年*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且必须有家长签名。

6.考生录取采取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当出现划线定位分数档相同考分的考生较多时,视该招生学校的总招生计划、相同考分的考生人数等情况将录取分数线略作上浮或下降。

7.加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实行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具体办法、要求按《20*年*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录取的实施办法》(仑教〔20*〕102号)执行。要求加分的考生须及时向报名学校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件等材料,并填写《20*年*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申报表》,加分办理截止20*年5月15日止,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认定加分。各初中学校汇总后,于20*年5月21~23日到区中招办统一办理。

8.普通高中各批次招收的学生名单必须由各校定期及时公布,有关补招的学生必须报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4

关键词: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分析预测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7)03-0005-05

2015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38次教科文组织大会上“教育2030行动框架”。受此影响,2016年教育部开始着手研究制定《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未来发展规模和趋势将影响中国教育现代化远景目标的制定和实现。预测我国职业教育未来发展规模,研判职业教育发展形势,从而把握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对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研究

新世纪以来,部分学者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但对全国职业教育总体发展趋势的研究文献数量不多。陈嵩以及周梦、邢志敏等分别预测了到2010年的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1][2];欧阳河、郭峰等分析预测了2006―2020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3];张继红分析预测了到2024年的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4];谭界忠分析预测了到2020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5];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分析预测了到2050年包含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各阶段教育发展趋势[6];陈波涌则侧重探研究职业教育发展规模的分析方法[7]。总结各学者的研究文献可以发现:在具体预测内容上,职业教育多是按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类型分开分析预测;在预测数据上,主要依据中国统计年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的出生人口数据和学龄人口数据;在预测时限上,预测起始数据多是2008年以前数据;在预测方法上,主要通过建立数据模型进行推算;在发展趋势上,中职学生数量在未来五年会先降后升,会在2018年达到底谷,而高等职业教育预测存在不同看法,有的学者预测到2020年会继续增长,有的预测高等教育生源减少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带来空前压力。因为已有的职业教育发展规模研究文献已过时或不能满足现阶段对职业教育的发展研判,而且研究文献缺少对中高职的统一分析,所以笔者拟依据教育部学龄人口数据和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数据,运用口径一致的基础数据,对未来十五年的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分别进行分析预测。

二、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分析预测

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主要体现在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毕业生规模、学校数量、教职工规模、专任教师规模、校舍规模、仪器设备规模等方面,而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是反映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的最主要指标,两者相互联系,也决定着学校、教职工、专任教师等职业教育其他方面的发展规模,最具有预测意义。本文将从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两方面对2016―2030年职业教育发展规模进行预测分析。

(一)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分析预测

1.预测方法

预测未来中职发展规模主要思路是,先预测招生数量,再由三年招生数预测在校生数量。具体的计算公式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初中毕业生数×高中阶段升学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占高中阶段招生的比例。

首先,要确定初中毕业生数量。从学龄上看,中职在校生的年龄约为15~17岁。预测2016―2030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即要预测2016年当年及以前出生人口进入中等职业教育情况。所以,根据倒推办法,要从2016年起计算0~6岁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入中职情况。这就包括两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每年学生数量与义务教育阶段之前的每年人口数量。义务教育阶段每年学生数量可根据教育部“2016年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进行计算,义务教育阶段之前的每年人口数量只能依靠国家统计局统计的2011―2015年每年出生人口进行计算,同时要考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情况。计算初中毕业生数量,可分为两段,即2016―2024年初中毕业生数=“2016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中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学生数;2025―2030年初中毕业生数=2010―2015每年出生人数×义务教育巩固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5年为93%,2020年为95%。2025―203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则会进一步提高,预计达97%,故2025年后按此计算。

其次,要确定高中阶段升学率。由于历年的高中阶段升学率没有权威统一的认可数据,所以,只能根据历史数据进行估算。估算公式是:高中阶段升学率=高中阶段招生数÷初中毕业生数×100%。由此,计算2011―2015年历年高中阶段升学率,取平均数为97.4%。

再次,要确定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招生的比例。由于此比例也没有权威统一的数据,所以,采取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实数值两种方法进行计算。一种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即50%;另一种是按2015年实际比例测算。根据测算,2015年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招生比例为43.1%。

最后,测算在校生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三年招生数之和×中职三年招生数之和与相应三年实际在校生数的误差系数(2013―2015误差系数的均值)。由于中途辍学、学生流失等情况,中职学校三年招生之和要大于中职实际在校生数,所以,存在误差系数。通过对2013―2015年中职实际在校生与相应三年招生之和的计算,误差系数为13.5%。

2.预测数据基础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预测方法,对教育部2016年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以及国家统计局统计的2011―2015年每年出生人口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到2016―2030年初中毕业生数(如表1)。

3.中职预测结果

(1)中职招生规模。由上述预测方法可以得到中职招生规模预测结果。从2016年到2030年,按两种比例分别计算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量走势曲线总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具体表现为:从2016年至2018年招生规模呈下降趋势,2018年达到招生最低值,然后从2018年至2024年呈总体上升趋势(除2023年外),2024年达到招生的最高值,2025年又出现下降,然后从2025年至2030年是新的上升阶段,除2029年外(见下页表2、图1)。按43.1%计算,2016年中职招生600.10万人,最低谷时的2018年中职招生592.60万人,最高峰时的2024年中职招生726.03万人,到2030年中职招生727.29万人;按50%计算,2016年中职招生696.17万人,最低谷时的2018年中职招生687.47万人,最高峰时的2024年中职招生842.27万人,到2030年中职招生843.73万人。

(2)中职在校生规模。在未来15年,按两种比例分别计算的中职在校生规模曲线总体呈现与中职招生类似的波动上升趋势,从2016年到2024年先降后升,达到峰值,然后到2030年又是先降后升,逐步接近原先的峰值(如表3、图2)。按43.1%计算,2016年中职在校生为1 578.42万人,最低谷时的2018年中职在校生为1 550.94万人,最高峰时的2024年在校生达1 828.95万人,到2030年在校生达1 806.92万人;按50%计算,2016年中职在校生有1 736.22万人,为最低值,最高峰时的2024年在校生将达2 121.75万人,到2030年在校生将达2 096.20万人。

(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分析预测

1.预测方法

预测高等职业教育(包括高等专科院校)发展规模的思路仍是先预测高职招生数,再由3年招生数计算在校生数,再按2015年高职院校校均规模计算学校数量。具体计算公式为:高职院校招生数=初中毕业生数×高中阶段升学率×高中阶段三年后毕业率×高中阶段学生升入高职的比率。

首先,确定初中毕业生数量,计算方法如上述计算中职的方法。其次,确定高中阶段升学率。按上述2011―2015年历年高中阶段升学率均值97.4%计算。再次,确定高中阶段三年后毕业率。根据国家教育统计年鉴数据,比较2008年至2015年间招生与其对应的毕业生数,得出五年间学生毕业率。第三,确定高中阶段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的比率。由高职招生数除以高中阶段毕业生数,可得到入学比率。由于近五年来此入学比率一直在上升,所以,同时计算出两个比率供测算使用。计算2015年高中阶段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的比率,得到25.18%。同时计算2013年到2015年高中阶段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的比率,取均值得到23.40%。第四,计算高职在校生规模。其值可由高职三年招生数之和乘以高职三年招生数和与在校生误差系数得到。计算2013年到2015年该误差系数,取均得到3.21%。由于高职存在五年制等原因,高职在校生大于三年招生之和。

2.高职预测结果

(1)高职招生规模。根据上述高职发展规模预测方法,可以得到高职招生的预测结果。从2016年到2030年,按两种比例分别计算的高职招生规模曲线总体呈现先降后升再略降的趋势。从2018至2021年高职招生数量相对于其它年份均较低,形成招生低谷期,在2021年达到招生的最低值,之后逐步上升至2027年的招生高峰,然后再缓慢上升。按25.18%计算,2016年高职招生数为328.55万人,最低谷时的2021年高职招生数为310.75万人,最高峰时的2027年高职招生数为369.59万人,到2030年高职招生数达到350.47万;按23.40%计算,2016年高职招生数为305.31万人,最低谷时的2021年高职招生数为280.33万人,最高峰时的2027年高职招生数为343.45万人,到2030年高职招生数达到325.68万(见表4、图3)。

(2)高职在校生规模。未来15年,按两种比例分别计算的高职在校生数量走势曲线形成明显的“S”型,与高职招生的发展趋势基本相同,但曲线更平滑。从2016至2021年高职在校生数量呈下降趋势,从2021年至2027年高职在校生呈上升趋势,2027年达到最高峰,然后从2027至2030年又呈下降趋势。按25.18%计算,2016年高职在校生数为1 047.58万人,最低谷时的2021年为941.72万人,最高峰时的2027年为1 110.53万人,到2030年达到1 076.14万人;按23.40%计算,2016年高职在校生数为998.16万人,最低谷时的2021年为875.12万人,最高峰时的2027年为1 031.98f人,到2030年达到1 000.03万人(见表5、图4)。

三、结论和讨论

通过预测分析可以发现:

一是到2030年职业教育规模在波动中增长。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尽管存在阶段性的波动,但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在总趋势上是长期增长的。这为职业教育办学指出了发展方向,要大力办好职业教育,充分满足学龄人口接受职业教育的社会需求。同时这也给职业教育管理带来一定难题。学生规模逐年变动,而职业学校的数量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不可能立即停办或开办一所学校,这涉及到教师安排、学校管理、仪器设备、后勤保障等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

二是阶段性下降或上升特征明显。从中职来看,从2016年至2018年招生数量和在校生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从2018年至2024年招生和在校生规模总体上升;从2025至2030年招生数量缓慢恢复上升,在校生规模先降后升。从高职来看,从2016年到2021年招生数量处于下降和低水平状态,在校生规模一直在下降;2022至2027年,招生数量和在校生规模均呈上升状态;2028至2030年招数量缓慢回升,在校生规模缓慢下降。这种阶段性状况的出现是由于学龄人口的变动引起了职业教育招生和在校生的阶段性变化。阶段性变化将对一些职业学校产生短期性影响,尤其是招生数量和在校生规模阶段性下降会给部分职业学校的发展带来空前的压力,甚至生存困难。有的学校可能因为生源减少而出现招生困难,甚至学校停办。

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增长和阶段性变化趋势,需要加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设计,以提前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一要举办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学校。要加强前瞻性研判,深入研究未来职业教育学生规模增长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建设足够的职业学校学位和学习条件,充分保障规模增长的学龄人口的学习机会,满足学生多样化成才的需求。

二要将职业学校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升。中国的经济发展体量将在2020年后赶上并超过美国,进入世界中高发达国家水平。与中国经济发展同步,要努力办好每一所职业学校,使中国职业教育发展质量进入更高层次,形成中国特色,彰显世界潮流和水平。

三要拓展职业学校功能。要提前应对职业教育生源规模下降问题,不能简单关停并转职业学校,要调整办学方向,充分发挥职业学校作用,承担其他教育任务。学历教育不是职业学校的唯一任务,职业培训、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其他教育任务也是职业学校应有的功能。同时,在其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健全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等制度保障,形成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氛围。

参考文献:

[1]陈嵩.我国未来几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趋势分析[J].职教论坛,2005(7):14-16.

[2]周梦,邢志敏.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现状及发展趋势预测[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6(6):72-74.

[3]欧阳河,郭峰,张燕,安秀芳.2006―2020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预测[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32):37-40.

[4]张继红.基于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势分析[J].中国校外教育,2013(9):172-173.

[5]谭界忠.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预测分析[J].高教论坛,2007(5):142-144.

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5

德育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师德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已扩大到各类技能型人才;技工学校,这类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培养目标是中、初级技术工人;职业高级中学,这类学校是在改革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部分由普通中学改建而成,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也有2年和4年的。培养目标与中专和技工学校类似,以生产服务一线的操作人员为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这类学校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最早定位是把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成年人培养成中等技术人员。由于形势的变化,其招生对象已经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学制2年或3年。

今后,传统的这4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逐步趋同,办学形式也日益接近,国家已决定通过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等方式,逐步打破部门界限,推动它们走向融合。

一、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现状和教学现状的分析

近年来,从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中考分数较低的情况看,结合学生进校后的实际来考察,可以说,学生整体素质不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以初中毕业生和部分高考成绩不太理想的高中毕业生为主,这部分学生中考、高考成绩分数较低,生源锐减,生源素质差。

职业学校,特别是职业学校中相当一部分中专学校,教学方法、内容上,由于中专的“专”字等历史原因的影响,比较偏重理论教学,注重知识的记忆,倚重书本教学,联系实际不够。理论教学内容多,强化职业技能教学不足,实用性的实训教学少。在重视学生的职业技能教育的同时,忽视了职校学生的德育。办学指导思想还不够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是否端正,这是影响和制约职业教育道德教学质量的首要因素。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有很多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还不是十分明确和端正,归纳起来有以下表现:

教育观念上存有错位和偏差。其主要表现是:只认识到职业教育与其它教育的共同之处,而对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及特殊性认识不够,因而习惯于过去的普通教育的思维定式,而不能适应职校教学;并且错误地认为,职业教育是一种“不正规”“低层次”的教育,因而从自身降低了对教学质量的要求,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包括职业道德教育。

二、如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

职业教育是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之一,科学地完成这项任务,是保证职教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上述种种情况都说明,如今的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德育,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下面,笔者从学生和师资两方面,谈谈如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围绕一个工作目标,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德育工作品牌。

学校各部门要紧密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德育工作品牌”的工作目标,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良好局面,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宽基础,高技能,复合型,高素质”的新型技能人才。要认真总结本校德育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创新德育工作的方法,走出一条适合本校德育工作的新路子,打造属于本校德育工作品牌。

在学生德育教育工作中,“班主任、辅导员和德育课教师”“学生干部”两支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学校一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影响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全体教职工要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担负起德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形成全员参与,言传身教的作用。

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多种方法,有效地引导学生的思想,规范他们的道德行为。班主任要更新教育观念,采取适应时代要求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要深入学生,深入班级,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班主任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学生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德育课教师要发挥德育课主渠道作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理论知识的讲授;要探索德育课教学新方法、新途径,工作务实求新。其他课程教师应结合课程特点,充分发掘德育因素,有机地渗透德育内容。教育对象的差异性,决定了德育工作要分层次教育。养成教育、成才教育、创业教育等三个层次很好地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特点结合起来。思想道德建设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针对每个学校学生的特点,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和主题教育活动。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通过灌输教育、模范激励、活动陶冶、情感凝聚等方式方法,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和卫生习惯,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初中毕业生总结范文6

论文摘要: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市场的发展,改变人才的知识结构在中国实行职业教育是势在必行,如何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如何增大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文章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都出现两个极端的怪现象,一边是人才高消费现象,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供大于求的现象,但同时又出现另一个怪现象,许多公司不惜出天价来求聘一些高级技工,应聘者仍然是寥寥无几。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普通高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普通高中也相应扩大招生,这给职业教育造成巨大的冲击。二是长久以来“高学历才能出人头地”的观念根深蒂固在人的心目中,对职业教育不大热衷。再加上中国工业的高速发展,第一线的技术专业人才需求不断加大而输入劳动市场的专业技术人才明显减小,所以在劳动市场上出现技术工人严重短缺而高校毕业生却造成浪费的现象。虽然这几年国家在政策和物力上不断地鼓励发展职业教育,但每年技术工人的缺口还是很大,符合经济市场所需的合格技术工人更是远远不够,如何能解决一方面的人才浪费,另一方面却是严重的不足,平衡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需求,改变人才的知识结构,发展职业教育是势在必行的,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怎样才能为社会培养用得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呢?下面我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支持

在加强职业教育的大形势下许多学校看到发展的优势,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教学设施和师资跟不上的学校拼命开设热门专业招生,教学设施和教师的配套跟不上,往往一个班级人满为患,教师超负荷上课只求数量不能顾及质量,学计算机专业的一个星期轮不到一两次上机、学服装染整专业的学校里一个实验室也没有、学办公室自动化的连一套自动化办公设施也没有。教师上课只能纸上谈兵,一些私有学校只顾眼前的利益,不注重投资,没有固定的师资,低廉的工资留不住专业的师资。学生花了钱学不了什么东西自然会流失,特别是一些经济较为困难的学生,会过早地流向社会,无一技之长的他们增加了就业的困难。就算是读满了三年也学不了什么,误人子弟,也给职业教育造成不良的影响。一些舆论监督媒体对这些学校时有曝光,给人民群众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可谓是“一粒老鼠屎破坏一锅汤”。所以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的检查和监督应坚决取缔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的学校应在指导思想、管理力度、激励措施和经济上开展多方面的监督和支持。

(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实用的人才

职业教育应以满足社会的需求为主要的目标,市场对各类技术人才需求的数量、类型结构、层次结构、人才的知识结构都在动态变化,职业教育应把握时代的脉搏不断自我调节,国家的支持是有限的,我们可以利用有限的支持和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重组和循环利用,如跟踪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实施超前教育,注重师资的培训、增加设置的专业学习内容的灵活性。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经济特色开设有当地特色的适销的专业,加强与当地企业的交流,形成当地经济环境下的职业教育,共同促进,互惠互利。这样既能吸引生源又能满足当地市场所需。 (三)工学交替,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与世界上发达国家同类专业教育出来的学生比较我们的学生缺乏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培养不够这是共识的。中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并且从普通教育中分离出来,一向来注重理论,轻视技能。另一个原因是许多学校因经费的问题缺乏教学的场地和实验的基地,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国家投资较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缺乏实践的机会。这样我们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与当地的企业建立互相衔接的关系,基础知识和人门技能由学校来负责,职业的专精训练由企业来承担,学生定期来企业向有经验的工人学习,教师不能只局限专职教师也可以聘请社会上专业人才或企业中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企业新进的工人可以先进学校学习基础知识,学成的学生毕业后可以根据所需留在企业工作,甚至可以是受企业委托而招生,这样既可解决学生实习难又可解决企业招工难的问题。现在已有不少职业学校采用这种做法,值得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推广。

(四)办学的形式多元化,满足不同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