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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政协委员履职报告范文1
近年来,文登市着力加强民生建设,市政协通过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规律、方式、方法,贴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做好查民情、为民言、解民难的工作,为建设“幸福文登”交上了一份“幸福答卷”。
重宣传、为民言、利民事
文登市政协在实践中认识到,坚持民生为本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都必须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最高价值理念。
关注民生,就是从人民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几年来,文登市政协提案中涉及民生方面的占56%,对全市的民生工程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文登市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于振湖委员提出“关于解决城镇无职业居民的劳保和医保问题”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将其纳入全市民生工程建设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健全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建有中心敬老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区设立了几十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便民门诊,各镇办建起了高标准的卫生院,全市农村共建有460多个规范化卫生室,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就医,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除了充分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职能外,文登市政协还以群众的所需所求为导向,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文登市政协充分发挥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优势,挑选理论功底深厚的同志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地,全体政协机关干部和全市政协委员发起了“民生工程从我做起”的口号,举行题为“和谐社会,民生工程从我做起”的报告会30余场,号召全市政协委员对身边的每一个变化,如修好一条路,疏浚一条河,建设一个文化广场,开放一个免费洗浴中心,等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全市形成一种全民共同关注,共建和谐的局面。
市政协把“包村联户、强村富民”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主要内容,先后包扶侯家镇小洛村和高家村,筹资10多万元为小洛村安装自来水,解决了村民多年吃水难的问题;筹资20多万元为高家村改造自来水,硬化村路,大大改善了群众生活质量,受到了当地群众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广大政协机关班干部和政协委员响应号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为赈灾济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慷慨解囊,奉献爱心。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全市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为民办实事280多件,捐助资金310多万元。
山东省政协对民生工程进行调研指导,省政协调研组认为,文登市的民生工程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经验做法值得研究推广。
以人为本才能更得民心,更有作为
工作中,我们认识到,政协要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推进政协工作。文登市政协选择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广泛深入察民情,充分发挥渠道畅通、联系广泛的优势,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人民的生产生活情况,体察他们的情绪,关心他们的疾苦,维护他们的利益,积极通过提案、信息和大会发言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促进党政决策更好地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卫生政协委员履职报告范文2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X区第X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X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参会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一、20xx年提案工作回顾
20xx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建言献策;为丰富协商民主实践、推进协商民主进程、提高协商民主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提案撰写数量逐年增加,严肃性、科学性和全面性越来越显现。20xx年,共收到提案X件,比上届增加X件,增长X%。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X件,占X%。确定重点提案X件,占X%。其中,联名提案X件,占X%;委员个人提案X件,占X%;按建议或并案处理提案X件,占X%。提案(立案)内容属于经济发展方面X件,占X%;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X件,占X%;公安、交通安全、公共卫生、文化旅游、教育、民政、群众生活方面X件,占X%;其它方面X件,占X%。这些提案大多数都顺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紧扣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工作重点,以及辖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调研、反复斟酌而提出来的,在选题、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等方面都较好地体现了提案具备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体现了提案者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履职能力和水平,整体质量较高。
(二)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提案落实率、委员满意度大幅度提升。20xx年,各承办单位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立案的X件提案不仅X%得到了办理答复,落实率和满意度明显提高。提案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X件,占X%;被采纳并列入计划仍在组织实施的X件,占X%;因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X件,占X%。对未被采纳的提案,有关承办单位都向提案人做了解释说明,有的作为一般意见转送有关部门,有的则委托市政协委员向市政协提出反映,此举得到了委员的充分肯定和理解。
(三)提案载体效能充分发挥,对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作用明显。X届政协提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不断充实完善履行职能的各项制度,形成了调研、视察、提案办理等一系列经常性工作程序;坚持服务大局与凝聚力量相结合,坚持调研与促进成果转化相结合,以提案为载体,强化净言、献策、履职建设。20xx年、经过委员们的共同努力以及提案工作者和承办单位的辛勤工作,提案工作呈现出质量和办理成效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成为区委、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联系社会各界的集聚平台,较好地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对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1.围绕中心、积极履职。20xx年,委员们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关注发展、服务大局意识不断提升,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促进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发展工业旅游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不少提案被相关部门采纳落实后,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关于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转型的建议》《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关于社会养老问题的建议》《关于搭建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的提案》、《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提案》《关于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等,所提意见和建议符合我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与我区的工作重心不谋而合,提案一经提出便被采纳,收到了积极效果。
2.紧扣热点、突出重点。民生是本、民意是天。20xx年,政协始终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开展提案工作。据统计,反映旧城改造、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民生、生活方面的提案倍受委员关注,占总数的X%。区委、区政府和承办单位非常重视,想方设法给予办理和落实。20xx年,累计投入资金X亿元,完成城中村、棚户区改造X万平方米,使X万余户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加大教育经费保障,总计投入X亿元兴教惠民,有效解决了大班额问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X年人均X元提高到了人均X元;城市精细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实施X余项区属道路升级改造和背街小巷提升工程,城市形象、道路交通和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观;全面开展生态园林绿化提升工程,新增公共绿地面积X万平方米,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X%,人均绿地面积X平方米;“十大民生实事”办理工作,被洛阳市人民政府授予“20xx年度十大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服从大局、聚焦难点。发展是第一要务,20xx年,既是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面对机遇和挑战,委员们急政府所思为己任,积极谏言献策。X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产学研推广应用的提案》,科技局在办理时,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先后帮助X家企业成功申报X年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在此基础上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在全区建成市级以上研发中心X个,企业申请专利X件,申请量及财政资助金额均居全市首位。高洁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提案》,区政府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旧城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累计完成征迁面积X万平方米,安置房开工面积X万平方米,完成投资X亿元;同时,为X号街坊棚户区改造一期等X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国开行政策性资金X亿元。根据X委员提出的《关于帮助实体经济在转型发展中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提案》,为扶持实体经济企业转型升级,20xx年,我区先后帮助辖区企业申报项目X余批次,争取上级资金X万元,帮助辖区企业使用市还贷周转金X笔、累计金额X亿元。依据X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设施的提案》,区民政局探索完善了居家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新模式,成立了X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了X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X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累计服务老人X万余人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得到省、市肯定,该模式被省政府评定为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20xx年,提案(立案)X件、占整个提案数量的X%。这些贴切实际的提案在实践运用中,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X届政协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20xx年,X届政协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协商办理理念,在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现了X届常委会提出的“提案上质量,办理上水平,服务上台阶”的提案工作目标。
(一)求准求实,坚持开门纳谏。为使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常委会在X届政协开局之年举办了新委员培训班,对新委员进行“如何当好政协委员”培训,着重解决委员尤其是新委员“提案怎么写”的问题;区政府每年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坚持实行会审和复审两者结合的审核制;为切实提高委员的履职能力,在组织委员参加专题培训、调研视察、情况通报、学习讲座、协商座谈的基础上,坚持面向党政部门征求选题意见、面向社会征集议案线索;坚持发挥党派团体、界别小组的人才优势和政协专委会的基础作用,紧扣全区中心工作,精心设计、精确定位、精细组织、精准办理;坚持“一对一”协商、对口协商、集中协商、专题协商、联合协商相结合。实践证明,这种运作模式,有效的提升了提案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质量明显提高,普遍受到承办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二)开诚布公、坚持沟通协商。区政协常委会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提案落实的主要方式,以扩大参与、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为目标,积极推动提案整体办理、重点难点提案的落实工作。一是主席会议重大提案重点协商。区政协主席会议坚持每年围绕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年中任务“双过半”完成情况进行专题提案协商,同时就提案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商,推动重大、重点、重要提案的办理落实;先后召开重大提案协商会X次,分别就“关于建立产学研军融合发展基金的提案”“关于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积极快速增长的提案”等进行重点协商,为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服务。二是专委会重要提案对口协商。大力推动以专委会为基础、以转化提案成果为重点的对口协商,各专委会先后与X个部门开展对口协商X余次,组织委员参与活动X余人次,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X篇,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起到了重要咨询服务和推动作用。三是活动小组疑难提案界别协商。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界别特色,使得提案针对性更加精准。在五个专委会的基础上,建立了X个委员活动小组,积极组织活动小组开展“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活动,为开展提案办理协商进行了有益探索。据统计,围绕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教育、社会保障等八个方面的重点、难点提案,X届政协先后召开重点提案促办会X余次,就《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设施》、《关于帮助实体经济在转型发展中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关于利用X闲置厂房引进和发展文化产业》等重点提案进行协商促办,使所涉提案均得到了有效解决。X年,人民政协报对我区“关于实行同康工程,提高精准扶贫助困工作”提案办理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报道。
(三)强化领导,坚持联合督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会间联合审查拟办、会后联合集中交办、年中联合督办,重点跟踪催办,初步形成了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一是严把审查立案关。全会期间,对案由不清、建议不明、格式不规范的提案,及时与委员沟通并进行调整完善,确保了提案的质量;二是建立了严密的提案移交制度,规定提案办理答复的时限,避免了提案办理中推诿、拖延等现象;三是制定了办理答复提案与委员见面制度,沟通了委员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促进了提案的落实;四是严把办理质量关。提案办理答复后,提案委及时进行审查,对一些办理不认真,马虎应付的复文,及时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委员反馈不满意的督促承办单位整改;五是建立座谈会与现场视察制度。通过通报办理情况,组织相关委员到所提问题的现场视察,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延伸;六是建立了评比奖励制度,每年全会期间及时总结推广提案办理工作经验,做好评先、表彰,极大地调动了委员撰写提案和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积极性。
各位委员、同志们。区政协提案工作取得的成效,得益于区委、区政府、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政协委员和提案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X区政协第X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提案工作的各位委员、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X届区政协在提案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积极而有益的探索,但还是有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高质量的精品提案还不多;二是个别单位对提案办理的重视程度还不高,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三是提案工作的落实、跟踪和反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三、20xx年提案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的关键时期,提案工作要紧紧围绕《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市委、区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强化提案责任意识,提升提案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全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政治责任来抓;要围绕辖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好委员开展视察协商,引导委员深入调研,精准选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和履行职责的政治责任;要积极做好联络服务工作,为承办单位与提案委员在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提供优质服务;要主动走访协调,坚持提案交办后的走访、沟通,帮助协调办理中的有关问题;要主动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网络、报纸、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提案工作,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提案工作良好氛围。
(二)强化参政议政意识,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提案数量反映政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案质量反映政协参政议政的水平。因此,要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树立精品意识,以质量求发展。要拓宽委员知情知政渠道,促使委员围绕中心工作,从全局着眼,从实处入手,精心打造质量高、作用大、影响大的“精品”提案;要通过“X新闻”、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区政协的重要工作定期,提高委员的知情度、知政度,为委员撰写出高质量提案提供保障;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建立完善提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细化审查立案标准和强化审查工作,把好立案关,保证提案质量。
(三)强化提案全局意识,注重提案工作实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住提案办理这个核心,发挥政协的整体优势,强化提办对接,综合协调,使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工作、专门委员会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督办力度,对同类提案开展联合集中协商办理;对确定的重点提案,加大重点督办协商面;对多次提出仍不能办理落实的提案,组织力量专项督办;对需跨年度办理的提案建立台账,实施有效跟踪督办;切实把提案办理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提高办理实效。
卫生政协委员履职报告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幸福为核心,以科学监管、保障安全为主线,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坚持“重在源头、重在治本、重在规范、重在引导”原则,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责、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奖惩机制,初步建立起政府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行业自律规范、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守法经营的全方位、立体式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全区完成食品类实验室检验3500批次以上,蔬菜农药残留抽样年平均合格率95%以上,生猪及肉制品“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98%以上,豆制品市场抽检年平均合格率达80%以上,生产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综合食品安全合格率96%以上。
(三)完成市下达的生猪屠宰场整合任务,按市要求开展部分农贸市场(蔬菜)、大卖场、连锁超市(天惠超市)、重点团体采购企业肉类蔬菜溯源体系建设,并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质量监控体系。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占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70%以上。
(五)全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实施食品准入管理和信用分类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率达90%以上。其中,豆制品进货查验率达95%以上,乳制品进货查验率达100%。
(六)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文件要求,有效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方责任,进一步构建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根据区政府明确的职责要求,负责领导协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区、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计划安排。区、镇(街道)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机构建设,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议事决策和监督考核的功能,不断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协调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要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区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环节和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发挥地方优势,强化对本地区食品相关行业的统筹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食品小作坊的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小作坊的管理。
3、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探索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对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状况的主动控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等各项制度。相关部门应督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及考核。健全食品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货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制度,并督促其认真组织落实。组织食品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承诺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举措,加强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食品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和鼓励食品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守法规、讲诚信”活动。行业协会等组织应加强对行业内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合法经营的约束管理。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专项整治、信用建设、社会监督为重点,提升监管实效,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1、完善强有力的专项整治体系。突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边远村镇等重点区域,针对各类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保持最强有力的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定期排查摸底,做到发现苗头立即整治取缔,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一是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生猪屠宰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和非法交易病死病害猪肉等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二是豆制品专项整治。对全区范围豆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生产要求、无证无照的豆制品加工作坊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加强豆制品市场、使用单位管理,严格落实送货单销售、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豆制品流通过程中的“以次充好”等行为,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及经营者按有关标准新建、扩建豆制品规模化企业,“放心豆制品”及其供应点覆盖全区市场。三是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示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规范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兽药、饲料添加剂和违法在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中添加禁止使用成分的行为。查禁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鳞、久效鳞、磷胺等高毒农药和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五是开展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突出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及租住户、闲置房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摸底、逐户排查,及时清除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作用,认真梳理各类举报投诉,排查“苗头性”问题,严厉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窝点及行为。
2、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为核心,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杠杆,构建真实、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进食品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库。按照《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领域信用评定标准及规范,及时更新(信用)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全区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电子档案,及时组织更新食品企业基本信息、分等评级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二是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渠道依法及时组织开展的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分级(水平)公示。三是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对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并以企业信用水平及生产经营状况为依据,在各食品环节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3、完善人人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建设完善举报投诉电话、网站、论坛等举报信息处理平台,发动广大群众和知情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出台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必要的现金奖励。二是发展群众监督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热心群众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通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硬件,组织群众监督员对身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三是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一站式”受理,确保有关部门认真处理食品安全各类举报投诉,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苗头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确保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达到100%,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使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1、细化考核评价内容。根据全区实际,出台《区2011年食品安全责任考核细则》,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应突出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能力和投入保障能力,强化对理顺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的考核;突出有效规范地区食品安全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力度的考核;突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走向基层;突出不断提升本地食品安全水平和社会群众满意度,强化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考核。
2、细化考核评价方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并建立责任制的意见》为基础,落实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履职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做到“四个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食品安全抽检考核与工作考核相结合;政府综合考核与监管部门条线考核相结合;政府考核与人民群众客观评价相结合。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考核实施“月履职、季考评、年考核”的动态考核办法,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社区群众、舆论媒体等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加强各级政府对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运用联席会议、约谈函告、履职报告、督导检查、评价考核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督促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明确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坚持对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奖有惩,集中力量抓好“食品安全行动年”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食品安全各项职责的落实。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金制度,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力度。同时,要严肃追究在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开展案件调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窝点及违法行为等方面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对因主观原因导致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对社会及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负责人责任。
四、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区“食品安全行动年”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调研部署阶段(1月-3月底)。
对全区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区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环节部门于3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方案报区食安委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底)。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按照本单位“食品安全行动年”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政府择机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对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报告报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区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开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环节“食品安全行动年”活动。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建立管理责任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立足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将食品安全管理费用纳入预算。区食药安委要统筹安排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考核奖励等专项经费,加强对经费的绩效管理,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卫生政协委员履职报告范文4
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岗位责任意识,履职履责能力,着力整治“慵懒散软”行为,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推进市建成“全国百强县市、全面小康县市、现代化中等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一)治庸提能力。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能力不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促进机关干部服务效能大提升,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业务大发展。
(二)治懒增效率。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暮气沉沉,拈轻怕重、不愿担当,工作被动应付、服务意识不浓等突出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质量大提高。
(三)治散正风气。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心浮气躁、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真正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良好氛围,促进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医疗卫生单位医德医风大改进。
(四)治软强责任。大力整治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责任不明、权责不清,监督缺失、履职不力,管理软弱、问责不严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体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责任意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医疗卫生单位医患关系大和谐。
三、工作重点
(一)以治庸提能为重点,抓学习提能力
1、强化岗位意识,提高工作能力。解决能力之庸,纠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快知识更新,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2、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工作推进。解决责任之庸,纠正“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等态度,全面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检查考评机制,确保各项医疗卫生工作高效运转、有序推进。
3、明确职责使命,强化管理责任。解决精神之庸,纠正“职责不清、相互推诿”和“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明确职能任务,理顺职能分工,推进行政职能、机构职能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建立健全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能力席位标准为基本要求的岗位职责体系。
4、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以人才梯队建设为基础,以开展专科技术项目为主线,以科研、教学为支撑,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完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和医学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二)以治懒提效为重点,增效能优环境
1、精减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按照精简环节、简化流程、细化标准的要求,进一步精减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流程再造,创新审批方式,推动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科学化、运行网络化、流程标准化、结果公开化,实现卫生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卫生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2、实行责任制度,提高运行效率。解决“按部就班、效率低下,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等问题,按照服务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在全卫生系统深入推进卫生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形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职业文化,雷厉风行,不误时、不误事,推动行政管理高效运行,医疗卫生机构高效运转。
3、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思想。解决“不深入基层一线,不靠前指挥”等问题,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开展“基层行”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帮群众之所困,真正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加强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要加强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管理,按照《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医疗机构校验。开展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和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加强病历检查、评比工作,提高病历质量。各医疗机构要强化院长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职责,健全院、科二级质量控制体系,落实核心制度,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诊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优化医疗环境。
(三)以治散提神为重点,抓作风严纪律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改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散漫状态和“布置工作满足于开会议、发文件”等惯性思维,坚持以干部作风的转变为标准检验执行力建设的成效,坚持走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念,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工作日中餐饮酒等不良现象。
2、强化服务理念,履行服务职能。解决“服务意识淡漠,对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等问题,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放在更加重要、更为优先的位置,推行“五服务”、“五不让”的服务理念,“五服务”即群众上门,热情服务;群众咨询,耐心服务;群众在场,不停服务;群众需要,延伸服务;群众困难,主动服务。“五不让”即不让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冷落,不让规定在我这里走样,不让形象因我受损。
3、树立全局意识,服从服务大局。解决“胸无全局,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团结稳定”等问题,树立党员干部全局意识,让干部识大局、顾大局,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卫生中心工作,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医疗卫生重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患和谐和社会和谐。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制度建设,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杜绝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规范医疗行为,完善医院流程管理,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缩短平均住院日。
(四)以治软提劲为重点,振精神鼓士气
1、提振精神状态,展现良好风貌。破除“官气、暮气、邪气”等不良习气,提升精神趣味,建设“精神高地”。树立和宣传一批廉洁勤政、鞠躬尽瘁,全心全意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先进模范,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干好事、干实事、干成事。
2、发挥核心作用,强化领导责任。解决“有了问题不担当,遇到矛盾绕道走”、“只用权,不尽责”等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发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打硬仗的精神,树立雷厉风行、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要勇于正视问题,正确行使权力,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抓好工作的核心价值取向。
3、健全激励机制,实行责任追究。解决“事业心不强,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和个人工作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形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履职优秀行为的激励和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探索实行反向测评的办法,对测评中发现的“庸、懒、散、软”干部,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4、开展民评民议,落实整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深入走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同时通过组织民意测评、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卫生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分析意见,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和“有过即改、边评边改”的要求,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和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及时督办,整改到位。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以整治“庸懒散软”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积极推行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在开展“庸懒散软”整治行动中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庸懒散软”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以确责履责为前提,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局机关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岗位责任要求,坚持以责任为核心,以岗位为平台,健全单位内部责任体系,解决好单位违规聘用人员,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责任不清、职责交叉、监管死角”等问题。
(三)以建章立制为根本,确保“庸懒散软”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制订出台《市卫生系统干部“庸懒散软”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修订完善《市卫生系统效能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各项内容细化、标准量化,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和过错责任,做到问责有据可依。
(四)以明查暗访为手段,加大对“庸懒散软”行为的查处力度。组成工作专班,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一律实行先停职后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推进“三满意”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对不参与“三满意”创建活动的单位,取消其本年度的一切评先资格。出台《创建“三满意”活动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严格考评程序,严肃考评纪律,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信,确保患者、职工、社会满意。
(六)以巩固成效为落脚点,突出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把“三满意”创建活动和“庸懒散软”整治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和机制,融入日常管理。重点研究制定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确责履责制度;二是考核评价制度;三是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工作步骤
此次治庸问责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实施治庸问责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到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个个参与。
(一)思想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庸问责行动的相关文件。
2、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治庸问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研究制定治庸问责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将责任逐级分解到单位(科室),落实到个人。各单位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4、开展一次专题讨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敢抓敢管、尽职尽责、奋发有为为荣,以不负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耻,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5、精心组织系列宣传报道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简报、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治庸问责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促进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治庸问责行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能力平庸、工作懒惰、纪律涣散、班子软弱”这四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
1、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活动。各单位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组织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设置举报箱等方式,畅通渠道,集中排查本单位和个人在“庸懒散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党员干部要根据自查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开展一次评议活动。各单位要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服务对象、患者、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针对整改落实情况,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媒体、网站、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选树一批典型。各单位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活动,树立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群众认可的正面典型,同时抓住一批“庸懒散软”、群众意见较大的反面典型,通过奖优罚劣,形成良好导向。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报送正反典型材料。
6、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专题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综合分析检查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促进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检查问责阶段(5月1日—12月31日)
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各单位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坚决问责,严肃处理。
1、组织集中检查。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治庸问责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情况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2、开展明察暗访。邀请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组成若干督查小组,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窗口服务工作作风情况、各单位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群众举报。设立专线电话、举报箱和意见箱,开辟网络投诉平台,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意见,受理群众对“庸懒散软”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导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核实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管理办法问责追责,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待岗学习、调离工作岗位、免职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责任追究。
5、开展总结评比。对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治庸问责工作进行总结,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树立一批正反面典型,在卫生系统广大干部队伍中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推动广大干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治庸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于3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重点加大对党员干部“庸懒散软”的问责力度,对不称职的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严肃查处典型违纪案件。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治庸问责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卫生政协委员履职报告范文5
目前全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单位)共有28家,其中区直部门21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7家。整个调研活动分单位自查与组织实地调研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中,区编办联合区监察局、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监管工作分工和检查内容,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形成分析透彻、内容详实的自查报告,并分别报送区编办、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安办。实地调研阶段,在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区编办与区监察局、区食安办组成联合小组,重点针对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局及街道镇共计15家部门(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组通过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检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处置情况、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上述各部门(单位)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并认真听取各部门(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良好,各部门(单位)均能严格落实“三定”规定,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定期督查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在农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餐饮消费等环节(领域)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通过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深入地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严重不足,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例,目前泰山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总数达到2400余家,其中持证单位1836家,无证的小餐饮单位600余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12000余人。此外,尚有数目庞大的无证小餐饮摊点。而作为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能部门,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泰山区稽查大队目前只有25个编制,实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副队长两人,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两人,区分局抽调人员2名,综合科工作人员1名,一线执法人员只有14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现监管全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109家,涉及197个品种的产品,而区质监分局2002年2月上旬时只核定了公务员编制9人,稽查编制10人,再加上市辖区不设技术机构,没有确定事业编制,近10年没有新进人员,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造成目前区质监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二)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者缺失,某些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认定存有争议。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界定模糊,尤其是边界领域,给具体实施操作带来了难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省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本身规定十分明确,并没有交叉或模糊地带。但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涌现出不少新类型的食品餐饮企业,到底分属哪段监管,各部门存有争议。如目前新出现的鲜奶吧,其经营模式包含了鲜奶现场加工出售、提供餐饮服务供食客现场食用等不同环节,使得工商、质监与食药部门无法独立完成监管,结果就是哪家也不管,监管陷入真空。目前存在这种监管空白的还有泰城知名的银座早餐、稻香园面包店等食品经营单位。
(三)监管区域界定不明确,现实操作中导致监管责任不明。泰山区地处市中区,地区特色为一地四府,狭小的地域范围内存在着多级政府机关,市政府、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单位众多导致出现某些领域监管区域界定不明确的现象。自2005年以来,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区域的餐饮单位难以界定隶属泰山区或景区监管,二是景区运营证是否适用泰山区存在疑问,三是存在一个食品经营单位同时跨泰山区、景区的现象,四是因管理争议而引发的系列问题。
(四)部分无证经营单位成为监管空白,亟需城市执法部门介入。泰山区现正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建设速度很快,城区内许多地方均在大拆大建,而小产权房、自搭自建房、面临拆迁房、违章建筑房等都不能提供房产手续,客观上造成了全区有1000余户食品经营户无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给食药部门和工商部门的监管造成很大难度和隐患。
(五)监管部门配合力度仍然不足,监管链条衔接地带不够紧密。此类问题在农、畜产品领域表现突出。根据职责规定,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管理,同时需要市场开办单位严把市场进货关,将法律赋予市场开办单位的职责履行好。动物产品进入市场时,市场管理单位并不能严格查验是否具有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造成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向市场。在乳制品领域,原料进入乳品加工企业时,企业应当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标准对各项违禁物质进行严格检测,才能杜绝各种违禁物质的违法添加,质监部门也应当派驻监管人员对企业的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以防不合格乳制品流入市场。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尽快充实监管力量。力量不足是制约监管的直接原因。泰山区地处市中区,旅游餐饮业十分发达,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就现有监管力量,如不计农户和小作坊、小摊贩,平均1人要监管100多户生产经营单位,每人日均监管几万斤食品。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任务多、力量不足的部门(单位),如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镇等应尽快充实人员编制,从源头上增加监管力量。此外,大力推动监管力量下沉,健全街道镇、社区监管网络建设。
二是明确食品监管区域界定。尽快明确和落实泰安市、泰山区与景区三级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的责任划分,使各单位在履行各自职能时有章可循,避免出现监管缝隙与空白。
三是监管体制由分段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改变现行的分段监管模式,科学划分食品门类,在区内行业集中程度比较高、比较成熟的食品门类上,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模式,具体的某一食品种类由一个部门从生产源头一直负责到餐饮消费环节。这种模式下,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做到从源头开始的全程质量控制,避免可能出现的监管缝隙。
卫生政协委员履职报告范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前期调研。台儿庄区编办在年初就组织人员深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站三家公立医院,就医院发展现状、编制配备、现有人员、岗位设置、床位配备、人才需求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各公立医院对编制管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对照省市出台的文件,主动与卫计、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就推动备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探讨,在实施范围、总量控制标准、办理程序等方面形成了共识。
二是科学核定人员控制总量。认真落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文件精神,积极与卫计部门对接,指导三家公立医院按程序研究提出本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报区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区机构编制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2]2号)规定和各公立医院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情况对公立医院申请的人员控制总量进行核算,及时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抄送财政、人社、卫计部门。三家公立医院共备案人员控制总量148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控制总量占90%以上。
三是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从今年起,机构编制部门不再下达公立医院用编进人计划。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站三家公立医院均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招聘人员数额,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专业技术人员。
四是实行人员管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公立医院原编制内507人继续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只出不进,并收回空余编制97名。对新招聘人员实行实名制备案管理,单独建立台账。
二、取得实际成效
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自身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也是编制管理的创新,激发了医院发展的活力。
一是增强了医院用人自。原有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制度中,由于人事、编制等部门对公立医院实施定时、定量,全方位、全过程的编制核定审批、用编进人计划管理、招聘人员管理、岗位审批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公立医院用人自。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以后,三家公立医院可以根据工作开展需要,自主确定何时进人、进什么样的人,今年公开招聘的29名专业技术人员就较好的解决了公立医院的人员短缺、人才引进受限等问题。
二是激活了医院人事管理机制。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后,三家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了以岗位为核心的聘用机制,取消身份差别,建立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定岗不定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使考核结果与个人薪酬挂钩,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减少了医院人事编制工作审批环节。原有的以审批代替管理的人事编制模式,实现了机构编制、人社、财政三部门的全封闭、无缝隙的对接,但相对于公立医院来讲,流程复杂,手续繁琐,审批周期长。而且由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致使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和人员进出工作手续复杂,给公立医院编制与人事管理工作增加了不少负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以后,公立医院只需提报备案材料,没有审批事项,减少了医院为谋求发展而申请人员编制、招聘计划、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诸多工作环节。
四是优化了编制配置资源。三家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后,原核定的612名编制随着原在编人员的自然减员将逐步收回,作为全区机动编制统筹使用,可有效解决一些承担中心工作和民生事业发展的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目前,已收回公立医院空余编制97名,主要用于解决全区中小学“大班额”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强化了单位用人自和动态管理,弱化了事前审批和人事编制集中管理。公立医院是政府投资的国有单位,不是私有医院、私有财产,同时规模较大,是卫生人才主要集中地。因此在向公立医院充分释放自后,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选人用人的规范问题。公立医院在拥有用人自后,应避免超控制总量进人、凭关系进人、违反规定和程序进人等不规范进人问题。特别是台儿庄区三家公立医院自聘了一些临时人员,这些临时人员情况复杂,有些是专业技术人员、有些是勤杂人员,应避免医院将这些自聘人员全部纳入备案管理范围。同时,也应避免公立医院内部岗位聘用、岗位管理和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各类人员的待遇问题。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后会出现原在编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和自聘临时人员等多种人员情况。在落实各类人员待遇时,应避免公立医院把备案管理人员与原在编人员区别对待,避免把备案管理人员等同于原自聘人员或临时人员,在待遇方面与原在编人员区别对待,致使备案管理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公立医院在充分拥有自后,应避免单位法人在医院发展决策上武断专行,避免因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卫生医疗事业受损。
四、几点思考
针对以上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今后深入推进这项工作中提出以下思考。
一是坚持按程序和规定进行备案。在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方面:要以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复的备案总量为标准,作为进人、岗位设置的基数。在补充人员计划管理方面:公立医院要坚持总量留有余地、人员退补相当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机构编制报送进人计划备案报告,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备案后,再会同人社等部门履行公开招聘人员手续。在备案管理人员范围方面:坚持按照医院发展需要进行人员备案,纳入备案管理范围的人员应为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以及临时聘用或劳务派遣的勤杂人员等不应纳入备案管理范围。在人员管理方面:区公立医院人员补充完成后,应经区卫计部门审核同意,及时将人员实名制信息报区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与原有在编人员统一纳入实名制管理,实行统一建库、分类造册、分类管理。
二是统一原在编人员与备案管理人员待遇。要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52号)有关规定落实备案管理人员各项待遇,统一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并在干部任用、人才流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各方面与原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三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备案管理的公立医院,应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医院理事会,推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和完善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院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公益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