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实习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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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实习汇报

护士实习汇报范文1

在儿科待了一个月了,深深喜欢上了那群可爱的小天使,人们都说我们是天使,可是我更想把天使的称号送给那些可爱的小朋友,那些在扎针的时候哭鼻子的小可爱,那些在高兴的时候围着你转的小朋友,那些甜甜的叫着我阿姨的小朋友。昨天晚上上晚班的时候,有个小女孩在护士站指着我对她妈妈说:‘妈妈,我最喜欢这个阿姨!”听到她这么说,大家都扭头看着她,问她为什么,她却说不知道。呵呵,我记起来了,这个小女孩是我上次上夜班的时候收的病人,我只是安排她住院而已,难道是因为这她记住我了吗?还是在某一个我不知道的瞬间,我说的某一句话或者某一个动作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像?

也是在昨天晚上,我在给病人铺完床后,有一个小女孩突然跑到我跟前对我说“阿姨,你太可爱了,你很温柔,我可不可以叫你姐姐?”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往我手里塞了一个苹果,就跑开了。站在走廊里,我突然间觉得护士这个职业很圣洁。我不知道在一个孩子的眼里,可爱和温柔具体代表什么,但我相信,那是她心中美好的字眼。但是医院有规定,护士能私自接受病人的礼物,我去给她还苹果的时候,她把门反锁了,任我怎么叫也不开,最后还是还给她了,我也多了一个小妹妹,呵呵。

记得还没去医院的时候,有的朋友对我说,以我的性格只能进儿科或者妇科,他当时说话的语气是看不起的,当时听了心里当然是难受,外界对我们护士有太多的观念,可是他可知道,在儿科和妇科能做好,也是需要用心的,并不比其它的科室容易,甚至会更难,我我们要有熟练的技术,要有不怕苦的精神,要有爱心要细心,以及时刻为他人着想的态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吃了多少苦有谁知道?还记得一个小孩说我拔针疼的时候,我琢磨观察实验了好久才,才掌握怎样才能减少痛苦,也最终取得了成绩,在一个小孩说喜欢这个阿姨拔针的时候,我有多高兴,虽然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小事。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还记得有一次,给一个小孩扎针,因为我是实习生,他的邻床就说我扎不上扎的疼,而我再紧张中顺利穿刺成功后,我有多高兴,我也在后来的工作中获得了家长对我的肯定及赞赏。

明天就要离开儿科了,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儿科室,我希望以后我的工作是在儿科,我会做的更好!

护士实习汇报范文2

[关键词] 会展 商业模式 保护方式

一、前言

去年,北京一家网络技术企业委托专利事务所,提出将其创造并经营的一项业务的商业模式(或称作商业方法)作专利申请,目的在于保护这种创新业务的知识产权。自此,我国首例“商业模式保护”专利申请宣告启动。

创新的构思是所有知识产权的起点。正因为人类具有无限创意的能力,才有仅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便已达今天的文明与进步。知识经济时代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而一个独特的经营创意往往价值连城!

每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都可能蕴含着巨大的财富。会展商业模式创新又是会展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我国会展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经济潜力和社会影响力巨大,各会展企业都致力于研究新的商业模式。分析、完善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可以激发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会展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现行商业模式保护主要方式

1.案例分析

几年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告e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上商业模式侵权案”,出现了号称“中国网上商业模式保护第一案”,并以原告胜诉告结。

从案件分析看,被告可以以不同角度提讼,因为商业模式侵权行为具有多重性质。该案从合同的角度看,被告明显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原则,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从著作权的角度看,被告赫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也可以追究其承担侵权责任;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看,被告显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原告时,在存在多重选择前提下,采用不正当竞争关系诉讼,是经过慎重选择的。如果提起违反“先合同义务”诉讼,那么只能要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即采用弥补性经济赔偿,则赔偿幅度有限;如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则会面临原告举证复杂、诉讼成本较高等风险;如提起“侵犯著作权”诉讼,那么即使胜诉,所得赔偿数额也较小。而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不但可以要求被告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或是从社会影响角度,还是从举证的角度,选择不正当竞争诉讼都显得比较理想。

2.专利法对商业模式的保护

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逐步采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实施保护。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法规完善度、操作规范度、社会认知度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专利法在保护范围上基本可以涵盖商业模式的各个领域。专利法将对能够构成技术方案的商业方法的构思进行保护。权利申请人一旦在权利要求书中写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他人就很难通过以修改的方式规避其核心内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商业模式专利解释为“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手段经营的、有创造性的商业方法”。毫无疑问,作为抽象概念、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单纯的商业模式,例如不含技术手段的经济管理方法、记账方法、生产和组织制度等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但是如果这种“规则和方法”通过某技术方法表现或实现,并应用于商业运作,则会因为其具有了可专利性而可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3.商业模式保护存在多样性

仅从以上案例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可以看到,商业模式保护的方法有很多,国内外各界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保护、专利法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从目前分析看,综合考虑各种保护方式的利弊,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进行保护是比较恰当的一种选择,实践中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但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些成功的实践都集中在电子商务、网络游戏、金融和商业行业,如我国2001年6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商业网站与个人网站在互联网上的联锁经销模式和方法”;2002年底、2003年初先后授权的两件美国花旗银行商业模式专利;2007年8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实际品牌融入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等等。

三、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

1.必要性

发达国家对商业模式提供专利保护,与其国情和产业背景密切相关。它们拥有为数众多、先进实用的商业模式,并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必然要思考放宽该类专利审查标准,将商业模式纳入专利体系。2000年,在美国率先打破“商业模式除外”原则,为商业模式授予专利权打开方便之门后,曾遭到欧洲国家的强烈抵制。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加入到商业模式专利申请人的行列中,许多国家开始转变立场并迅速调整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给予商业模式以前所未有的保护力度。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达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必须在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商业模式保护方面快步前行。

一方面,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仍局限于商标、技术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应用等传统领域,而对其商业模式保护国外也刚刚起步,国内尚属初涉。接近或赶上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会展商业模式保护可以作为切入点。另一方面,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着力扶持、快速发展的行业,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保驾护航。因此,实施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2.可行性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10月1日颁布的《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规则(试行)》中,关于“商业方法”(即商业模式)有这样的解释:“商业方法涉及商业活动和事务,这里所说的商业比传统意义上的商业含义更为广泛,例如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租赁、拍卖、投资、营销、广告、旅游、娱乐、服务房地产、医疗、教育、出版、经营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事务安排等。”《规则》认为:并非所有的商业方法都可以申请专利权。从技术性来说,商业方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非技术性的传统商业方法和采用新技术手段---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完成的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商业方法应当符合我国发明专利入门条件,即具有“技术三性”:解决技术问题、具有技术效果、采用技术手段。传统的商业方法,因不具有“技术三性”,因而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只能归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所以无“可专利性”。

从近几年国内会展业的实践看,符合“技术三性”要求、具有“可专利性”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如2008年4月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的以“三大平台互动构成全新展会运营模式”为亮点的“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科学生活博览会”有这样的描述:展会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展会以“集成、体验和互动”三位一体的形式,为企业和大众构造良好的交流沟通的展会平台,同时结合全国性的活动和互联网及媒体的资源,确立了三大平台互动的全新展会运营模式。又如2006年5月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以“新模式展会将成为BtoB的亮点”标注的“慧聪网水工业产品采购交易会”,充分结合了传统贸易展览会和电子商务的优势,采用“展览交易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进行等等。

现代会展均充分利用当代电子、信息、数字等技术手段,竭力在视听影响力与效果、信息传播的时空宽广度、受众对信息双向传递的便捷与安全等各方面不断创新与完善,结合会展本身的组织形态、展示形式、时空构筑、服务方式、营利模式等的创新,蕴涵着充足的“可专利性”条件。利用好这些条件,进行有条理、符规律、合法规、重技巧的开发、设计,以专利形式实现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是完全可行的。

参考文献:

[1]连任万希:商业方法专利与智力资本管理[J].改革与理论,2005(02)

[2]石峰许科:试论旅游线路的法律保护――商业方法专利保护[J]. 商城现代化,2007(05)

[3]宋蓓蓓: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探析[J].审计与理财,2007(03)

[4]贾丹明:欧洲商业方法专利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05)

[5]冯晓青:商业方法专利略论[J].电子知识产权,2007(03)

[6]余翔邱洪华:基于判例和立法的美国商业方法专利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03)

[7]苏运来:美、日、欧商业方法专利授权条件之比较[J].商业研究,2007(04)

护士实习汇报范文3

从改革开放至今,社会正处于一系列的转型之中,我国的家庭领域也发生了一些也许是改革开放以来最深刻的变化,出现了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婚姻家庭问题开始不断增多,未婚诸如未婚同居、未婚妈妈、婚外恋、家庭暴力、青少年问题、老年人赡养问题等,近年来都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而对于深陷于这些问题中的家庭成员,往往就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的状态,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应该得到更多的帮助和保护。而家庭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利用其深厚的专业理论、实用技术和工作方法,解决家庭问题,改善弱势群体,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虽然由于中国内地的社会工作教育才刚刚起步,家庭社会工作更是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但是中国内地也开展了一些这方面的服务。由于民间组织缺乏,中国内地的许多家庭服务职能是由官方或者半官方机构承担。当前,其主要的服务内容包括家庭生活服务、面对家庭的教育与培训、家庭救助、家庭心理辅导。

2.弱势家庭与弱势群体

弱势家庭是整个家庭作为一个弱势的家庭状态,家庭功能没有办法正常执行,家庭成员无法在家庭中得到归属感与满足感。例如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家庭,家中因有犯罪人员正在服刑而受到歧视的家庭,单亲家庭等,这些家庭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的状态,也需要我们的帮助与保护。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阶层逐渐分化成为不同的群体,不同的群体的社会资源、竞争力、社会地位等都不同,有一部人在社会中是处于弱势的。他们一般都有物质生活贫困、社会地位地下、文化素质不高的共性。包括年龄上,包括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精神或者身体残疾的人;广大妇女;经济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包括城市失业人员、农民工、贫困的农民、天灾人祸中的困难者等;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和被害人。

3.家庭社会工作对于弱势保护的具体操作与实施

社会工作在对于关于家庭的弱势保护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与被帮助者的具体需求而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1专业的理论与实用技巧

了解和认识家庭可以从三个维度出发,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关系。当其中任何一个维度出现问题时候,那么这个家庭和家庭成员就会出现问题,无法正常的成长,更无法挖掘他们自己的潜能,促进自身的改变。而受到专业训练的家庭治疗师,更能清楚审视这个家庭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其中的原因。当家庭面临压力与挑战时,家庭成员往往不能及时改变调整自身,以致陷入困境,对于家庭中的弱势成员更是如此。此时家庭治疗师就是要帮助家庭成员认识问题的根源,提升家庭成员改善其自身的动力。

3.2法律途径

当前我国保护弱势的法律的数量是比较少的,而且可操作性不强,原则性过于僵硬,而且范围是比较狭窄的。这就导致社会工作者在对于弱势进行保护的过程中不能做到有法可依,不能以法律为武器对于求助者进行帮助。因此,社会工作者在无论是在帮助家庭或者是其他领域的求助者之时,往往会发现很多问题,很多法律方面还没有涉及或者不够完善之处,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能够形成文字,向有关部门进行提案,完善法律在此方面的不足。同时完善法律救援制度,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很多求助者权利遭到侵害,却因为经济困难,请不了律师,打不起官司,无力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完善亟待解决,建立免费咨询热线,网站服务等,避免受害者求助无门的现象。

3.3机构援助

目前,我国已经有一部分社会工作师工作在社会福利、社区矫治、司法等各个领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是,仍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毕业后没有从事本专业的工作,除了自身的一些原因以外,主要是由于现在仍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吸纳这些专业人员。同样,救援机构的不完善也样影响着对于弱势和家庭问题的解决与帮助。因此救援机构的建设以后要朝着专业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就拿妇联为例,长期以来,妇联承担了我过的妇女服务,在社会福利服务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例如城市妇女在就业、维护妇女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创造新生活等,都在社会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但是,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转型带来的政府直接提供福利服务的职能的弱化,社会支持网络的变化,或者说政府在某种意义上的逐步退出,都使妇女处于很不利的地位。为此,多种非盈利组织和民间妇女组织及时面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开展了多种服务,以妇联为主体的妇女服务体系也发生逐渐发生变化。这些民间妇女组织的产生,打破了原来单一由妇联承担的局面,使妇女服务机构更加多元化,妇女群体的需要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

3.4社会支持系统

社会工作者在解决家庭问题的过程中,不单单是提供咨询与服务的教导者,更是寻找社会支持系统,广泛发动社会资源,帮助求助家庭的组织者。当家庭的问题不是由于家庭本身而是由于社会环境特别而造成,而社会福利部门和其他相关组织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或者不能提供有效帮助时,社会工作者在这个时候可以根据求助者的具体需要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为家庭提供资助,帮助家庭渡过难关。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是分为不同层次的,从国际层次,依次到国家、社会、社区、居民层次,不同的层次有着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国际层次的支持主体是联合国以及相关国家职能组织,国际民间基金组织等。国家层次的支持主体是国家政府及其职能机构。社会层次主要是指社团以及个人所提供的支持与帮助。社区层次主要是指社区组织及其所属社区服务机构和社区内社团以及相关各界人士。居民层次指的是社区内的居民,家庭间的居民互助等。而笔者认为,社会工作者在寻求社会支持网络解决家庭问题的过程中,应该以社区层次和居民层次为主,这样能使这两个层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对于家庭的救助过程中能呈现住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契合性的特点。

3.5志愿者服务

志愿者是在自愿的前提下,自愿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劳动等,为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而不求回报的人员,尽管其没有很强的专业能力,但他们和社会工作者助人自助的本质是相通的。现在,有许多地方倡导志愿者与社会工作者相联合,已经有些地区创办了“区义工社会工作者联合会” 。由于志愿者所从事的多是对公众和困难群体的一般,专业能力不足,这些服务一般是体力或时间的支出以及简单的物质性的帮助。而社会工作者的服务一般会涉及政策、心理、社会关系等方面,一般是较难解决的问题,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异。所以,志愿者与社会工作者的相互联合可以使双方相互借鉴,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可以对志愿者进行专业的培训讲解,使其在助人的过程中更加掌握要领,而志愿者亦可弥补社会工作者 的不足,在其无暇顾及区域或者在不同的时间段提供支持和救助。

4.结语

护士实习汇报范文4

1、在另外的电脑上下载需要的装机系统镜像文件,将其放置在装机U盘里;

2、将需要安装系统的电脑关机再重启,再重启时点击F12键,进入BIOS系统界面;

3、在BIOS界面用方向键控制光标移动,用Enter键控制选择,找到U盘启动选项;

4、点击U盘启动之后进入U盘装机系统,在装机系统界面选择Ghost装机选项;

5、在Ghost界面选择放置在U盘里的装机系统镜像文件,点击确定;

护士实习汇报范文5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护士实习汇报范文6

【关键词】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互补性合作

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和联系

保险起源于对潜在风险的防范。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分担。因此,考察保险发展的历史就会发现商业保险比社会保险诞生的时间要早的多。但是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在国家中扮演的角色是根本不同的,这是由于二者有着根本不同的行为主体和价值追求。

商业保险的行为主体是企业法人,其目的是盈利,其手段是分担被保险对象的风险,主要是经济风险,以提供经济保障,或者对某种损失作经济补偿。而社会保险的行为主体是政府主导的,其目的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其手段是为社会上某一特定的弱势或者特殊群体提供收入或者补偿。其本质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从以上区分可以看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似乎有着千差万别。

深入的研究就会发现二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保险是一般保险的原始形式向社会保障领域的延伸。”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同属于一个社会的风险承担体系。在各自的风险承担对象上有着某种程度的互补性。社会保险的主体往往不具备独自参与商业保险的能力,“社会保险的发展以商业保险仅仅保障那些具有投保资格的人们为条件”,因此,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更充分的风险保障。

二、时代背景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合作的必要性

从国际背景上看,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高速增长,促进了经济的巨大发展。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推行福利国家政策,社会保险的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特别是北欧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引起了世界的关注。但是,福利国家政策在高保障水平的情况下,也加大了国家的财政压力,在经济危机的世界背景下,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已经破产。由此可见,社会保障水平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以社会发展水平为尺度,量力而行。同时表明,“单一的传统保险制度模式已无法解决日趋复杂的社会保险保障问题”。为此,世界各国开始探索多支柱、市场化为方向的社会保险制度变革。在这场变革的浪潮中,商业保险开始逐渐渗透到社会保障的领域,形成了彼此互动的良好局面。无疑,这为解决高福利难题提供了新视角,为避免重走资本主义国家的老路,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提供了方向,也为我国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合作互动提供了模板。

从国内来看,近年来,为了改善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我国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城乡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这都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深,我国亟待社会养老的人数越来越多,财政负担势必逐渐增大。因此,未雨绸缪,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势在必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有机融合就成为时代之需。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上看,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融合,有利于互相吸收对方的优点,实现国家保险水平的整体提高。二者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关系。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融合,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有赖于二者的积极合作。这样既注重了效率,有保障了公平,既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又能促进商业的发展繁荣。

总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合作互补是世界发展的潮流,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国整体保障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和手段。

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互补合作的手段

(一)完善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的政策、法律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曾经指出,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而具体的操作层面的规则、规范还没有建立起来。关于二者合作的相关法律保障也在探索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必须在法律的保障范围内,在政策的许可下才能进行。因此,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保障商业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保险主体的合法权益是实现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互补合作的根本前提,也是二者合作的现实基础。

(二)提高保险公司资金保值增值的能力,提升商业性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服务水平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合作有赖于商业保险自身水平的提高和完善。商业保险在保障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的前提下,才能不断拓展参与社会保险的深度和广度,才能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而保险公司商业性养老和医疗保险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商业保险进一步介入社会保险,实现二者的深度合作。

(三)发挥商业保险自身的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通过国家的扶持和政府的介入,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障打开绿色通道。可以通过降低银行贷款利率,降低或者减免税收的形式,调动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不断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加快保险业发展, 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 ,与社会管理, 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推进公共服务创新”的要求,努力研究开发新的险种,”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扩大保险覆盖率, 不断提高自身实力, 服务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涂云海.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比较[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05).

[2]魏瑞清.浅析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