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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蛰习俗范文1
关键词:新媒体环境;远程教育;信息素养;内驱力
1引言
2017年国务院颁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等技术探索未来教育教学新模式”。新媒体是利用数字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新媒体以数字压缩和无线网络技术为支撑,利用其大容量、实时性和交互性,可以跨越地理界限最终得以实现全球化的媒体。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为载体的现代远程教育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多种媒体技术,将师与生、教与学应用至非面对面的教学活动中,利用多元化、多渠道的网络媒介为远程学习者提供教学支持与服务信息。
2远程教育学习者信息素养的内容
远程教育学习者接受信息进行学习,需要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以保障学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向磊等对远程学习者的信息素养从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伦理四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信息意识是信息素养的前提,指的是学习者对信息的敏感能力、判断能力和观察能力。信息知识是信息基础知识、信息技术知识、信息外延知识的总称。信息能力是信息素养的核心,指的是对信息技术的取得、理解、分析、加工、处理、传递和运用的能力。信息伦理包括信息开发、传播、管理及应用过程中的安全、道德问题[1]。
3远程教育学习者信息素养研究现状
刘彩娥等认为公众信息素养教育应从国家层面制定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分层次开展[2]。谭小琴指出要通过巩固法治思维和人本思维进行信息道德教育[3]。钱彩平指出“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将引领信息素养教育的发展趋势[4]。郭文昭指出对“媒介的使用与满足”类型的不同,决定了互联网用户在信息获取和利用方面存在着差别[5]。杜宗明指出医学生数据素养教育中有信息异化威胁、应增强课程建设的系统性、完善教学配套机制,均衡的信息知识体系[6]。朱蔼琳以农民个体特征、信息获取渠道,个体感受为自变量进行分析,认为这三方面因素会影响农民的信息素养[7]。从已有的研究看,第一,针对全日制学生、图书馆读者、农村受众等特定人群的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较多;第二,新信息技术的进步推动信息素养研究的发展,研究的热点集中在媒介上。然而基于对人的信息意识、知识和能力的提升,围绕伦理道德的判断与选择而展开的信息素养教育策略研究并不多。
4远程教育学习者信息素养教育现状
4.1利用新媒体获取所需信息的意识较强
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媒体的普及性增强,大部分学习者学习生活中经常接触和使用这些媒体获取信息,这种获取信息的行为不仅可以促进他们的学习,也可以促进信息整合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4.2信息知识学习具有主动性
大部分远程教育学习者对于信息素养的重要性有较高的认识,认为会利用新媒体获取信息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技能,但他们的学习主动性需要更大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在长期的学习中已逐渐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培养出一定的自主学习的能力,能够适应“新媒体”“计算机”“网络”等的快速发展及其相关技术的快速更新换代。另一方面,企业对员工的信息素养培训比较重视,为远程教育学习者提供了较好的学习条件和机会,社会上相关培训课程也比较丰富,学习途径比较多,提高了远程教育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
4.3信息参与度较高
新媒体对远程教育学习者来说是一种新型的、高效的接收信息的工具,在远程学习过程中,学习者比较容易形成信息反馈与互动的意识,也能比较熟练地应用新媒体来获取学习资源与教学支持,信息参与的主动性比较高。
4.4具备基本的信息检索与判断能力
由于新媒体应用在远程教育学习者中普及率较高,大部分远程教育学习者可以利用新媒体实现基本的信息检索,也具有一定的信息选择和判断能力。
5提升远程教育学习者信息素养存在的障碍
大数据时代全民终身教育深刻影响着远程教育领域,为适应新媒体环境下不断变化的远程教育大环境,引领、支持、辅助学习者有效使用信息工具、技术和资源,解决学习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信息素养教育已经成为远程教育在新媒体环境下实现“以学习者为中心”、提高学习者核心竞争力、提升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发展水平的需要。由于国内信息素质教育尚未形成规模,远程教育学习者信息素质水平存在个体差异性,在职学生的学习时间、学习环境的不同导致信息素养教育在实际教学中存在一些障碍。
5.1学习者信息能力信息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
由于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和精力,以及检索信息的能力有限,面对海量的学习资源,在进行检索、筛选、分析等综合处理时,会在学习上产生一定的干扰,个体信息能力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5.2课程资源缺乏针对性,教学形式单一
现有的信息素养课程资源未能针对不同专业培养目标系统设计课程资源,开设的课程内容与资源局限于进行单向的知识传输,缺乏学习者对所学内容的接受、思考与反馈的传输,信息素养的综合实践训练也缺乏实现的途径。
5.3信息伦理教育课程缺乏针对性
远程教育学习者在进行学习时,信息道德、信息伦理方面的教育还没有引起重视,少部分学习者会自主选修网络安全课程,或者收看和网络信息安全有关的讲座、公开课。一方面学习者对信息安全、信息道德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足,另一方面远程学习者对网络信息的利用率却高,在网络世界中如新闻失实、垃圾信息、信息犯罪、病毒传播等冲击着他们的认知和心理,尤其在基于商业目的推送信息中产生的“信息茧房”现象干扰下,学习者自身的批判精神容易弱化。
6提升远程教育学习者信息素养的策略
6.1创设合理的学习环境,提升学习者内驱力
远程教育学习既有线上教学又有线下面授辅导,不同年龄、地域和不同工作性质的学习者参与学习的时间和机会不相同,信息意识的培养应该将专业课程与公选课程结合起来,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育部门应将专业数据库、数字化图书馆、云教室、国开云平台进行整合,构建远程教育学习的物理环境。新媒体环境下,面对丰富的学习资源,远程教育学习者在选择、分类和整合时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国家开放大学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和传统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让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通过“国开云书院”APP可下载印刷教材电子章节,提前进行辅助教学;国开学习网免费开放多学科门类300余门网络课程,学习者可以通过课程动态菜单,查看教学文件、课程资源、参与教学活动、通过课程考核检验所学;国开云教室采用实时教学、课程录播等形式教学增强了教师、学习者、教学资源三者的粘性,将优质的教学资源进行开发和整合,为学习者提供资源学习环境。“国开云书院”APP、国开学习网、国开云教室等多媒体平台将国家开放大学系统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线上面授教学、远程实时教学、课程实时录播、网络直播教学、视频会议、远程面试与答辩、网络考试与考试监控等功能的实现[8],为学习者提供多媒体信息素养培养的技术学习环境。内驱力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指“在有机体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内部推动力,是一种内部刺激,当有机体产生需要时,内驱力引起反应产生刺激,反应导致需要的满足”。远程教育学习环境中学习者是按需、自愿地学习,因此要充分利用直播课堂、云教室、课程论坛、答疑区、教研活动等交流渠道,为学习者创造参与和互动的机会,进行专业探讨、热点分析,即营造以提升学习内驱力为目的的情感学习环境,从而提高学习者自主进行信息知识学习的主动性。
6.2开发、整合学习资源,提高学习者信息能力
教师应针对学习者特点和需求开发学习资源,将分散的学习资源进行组织与筛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合理化配置教学资源、安排教学环节、调整教学要素,为学习者提供良好的信息知识学习条件,提高学习者信息检索、整合和创新能力。设计微型化学习资源模块。学习者的学习方式在新媒体影响下越来越丰富,应利用各种学习软件APP、微信公众号将学习资源微型化、分割化后予以,从而契合学习者学习时间碎片化的特点,并将这类“微资源”作为网络学习平台的课程资源补充形式。根据信息素质教育教学内容选择教学资源、设置教学模块,在课程平台中嵌入该课程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以实现微信与该课程网络平台的对接。在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计中增加信息知识教育课程、资源,增设信息伦理课程、社会实践、信息技能环节。将信息素养教学和专业课程结合起来,挖掘课程信息素养元素,鼓励学习者在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积累信息素养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如在毕业实践环节、毕业论文写作阶段,在检索文献中帮助学习者掌握相应的方法和技能。
6.3引导学习者合理运用新媒体,遵守信息伦理规范
新媒体环境中,学习者道德判断与选择能力、新媒体的应用能力以及信息传播方式的适应力都在不断发展,学习者的道德选择和道德判断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在引导学习者合理运用新媒体进行网络学习时,也要教育他们遵守信息伦理道德规范,提高信息技术使用的道德水平,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知识,如论文写作中进行信息引用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知识产权常识等信息伦理教育。
7结语
国内对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很少涉及远程教育领域,本研究较多的是针对基于国开学习网的远程教育及全日制学校线上课程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素养提升策略,对于远程学习者在特定学习环境中的行为特征,信息素养实践训练、绩效评价等方面还需加以论证。
参考文献
[1]向磊,唐加军,舒波.远程学习者信息素养的提升对策分析[J].中国电化教育,2013(06):62-66.
[2]刘彩娥,李永芳.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信息素养教育思考[J/OL].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8[2020-08-03].
[3]谭小琴.困境与超越:教育现代化视域中信息素养提升的思维向度[J].自然辩证法研究,2020,36(07):112-116.
[4]钱彩平.嵌入式信息素养教育的内涵、特性与实践模式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20(14):19-24,10.
[5]郭文昭.新媒体环境下新市民信息素养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7.
[6]杜宗明.新媒体语境下医学生数据素养教育策略分析[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20,38(03):10-13.
[7]朱蔼琳.农民信息素养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9.
[8]吴淑苹.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让你我若比邻[EB/OL].
[9]代水冰.终身教育视野下的成人学习方式变革[J].中国成人教育,2018(16):18-21.周洁,徐文龙.基于MOOCs环境中的成人自我导向学习研究[J].成人教育,2020,40(07):14-19.
惊蛰习俗范文2
一、
高速公路经营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高速公路经营者作为法人单位,在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那天起,其以盈利为目地的经营者地位就已确立。高速公路经营者对高速公路使用者的收费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高速公路使用者为享受安全、畅通的公路服务而缴纳费用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行为,二者之间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从合同法上讲,因收费与缴费,二者之间形成了“高速公路服务合同”关系。当前。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高速公路是国家投资、集资,收费只是收取修建公路的成本,故与公路使用者之间不成立服务合同关系。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当的,因为高速公路虽然具有公益性,但该性质对经营高速公路的法人单位与公路使用者之间是否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并无影响。车辆进入高速公路,需缴纳行驶费用,应享有安全、通畅的使用公路的权利。高速公路经营者对此负有相应的义务。比如,医院虽具有公益性,但是在患者到医院就诊时,医院与患者之间仍然成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一样,即是否具有公益性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二、
高速公路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原则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宾馆、超市、餐馆、动物园、游乐园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的营业厅等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都属于服务场所。对服务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1)消费者;(2)潜在的消费者;(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该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义务。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来说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
(一)硬件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
1、物的方面的安全保障。
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物、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当安全可靠,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达到从事此等经营所必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比如,高速公路的路面、护栏、护网等设施的安全保障。
2、人的方面的安全保障。
经营者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比如高速公路的清障、巡查、养护等安全保障人员。
(二)软件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
1、消除内部的不安全因素,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过程应当是安全的,如果
服务内容及服务过程存在对消费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就属于内部不安全因素。
2、防范外部不安全因素的,制止来自第三方对消费者的侵害。
主要是指通过经营者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照顾、保护消费者的
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至遭受来自外界、第三人的侵害。
3、不安全因素的提示、说明、劝告、协助义务。
经营者应当对各种可能出现的伤害和意外等情况做出明显的警
示,并应当对消费者进行合理的说明,对于有违安全的消费者应当进行劝告。对于已经或者正在发生的危险,经营者应当进行积极的救助,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减少损失。这样的警示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安全所必要,也是为了公共利益之要求
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后,高速公路经营者就应当在硬件及软件各方面来保障公路使用者安全、畅通的使用公路,切实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三第二款条也规定了公路经营者应履行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职责和义务。
三、高速公路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
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是过错责任,即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成立的基础在于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安全保障义务表现为一种积极的作为行为,积极的作为义务的存在和义务人对该义务的违反就构成了对其不作为行为做出判断的基础。原则上,消极的不作为行为不能成为侵权法中所称的侵权行为,但特定的人的不作为行为,基于法律的规定对其应负的积极作为义务的违反时,该不作为行为即构成侵权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发生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安保义务人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在审判实践中,对安保义务人过错的认定直接影响裁判的结果,
现代民法对过错的认定已存在客观化的趋势,即以违反注意义务作为判断有无过错的标准。因此,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就成为判断经营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客观依据。比如,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护栏、护网等交通设施的损坏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可以认定高速公路经营者在硬件管理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高速公路安全行驶范围内出现行人、动物、坠落物等外来不安全因素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可以认定高速公路经营者在软件管理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四、高速公路经营者的责任类型及责任范围:
(一)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类型;
1、直接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至此,《若干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直接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引起正当信赖,例如信赖其环境设施的正常利用符合安全性要求。(2)对于发生损害的潜在危险经营者能够合理予以控制。(4)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第三者的介入。直接责任对于高速公路经营者来讲,主要是因其硬件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直接导致使用者的损害发生。
2、间接责任,即补充责任:
最高院《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若干解释》明确了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赔偿责任。其构成要件:(1)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是损害事实发生的直接原因。(2)经营者对侵权的发生未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侵权成立的条件。。(3)第三人侵权行为与经营者的不作为行为发生竞合。符合上述条件,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经营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在于经营者违反其应当积极作为的安全保障义务,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几率;经营者应当为受害人向直接侵权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补充责任对于高速公路经营者来讲,主要是应当防范外来因素对使用者造成的损害,因过失而未防范。
(二)、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范围;
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并非必然都是全部责任,而是要取决于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毕竟,设定安全保障义务不是为了使其成为一种责任保险制度,对安保义务的违反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该行为所遭受的否定评价应当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安保义务人“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的确定就直接关系到安保义务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故应当遵循社会价值的基本判断以达到平衡利益的目的。我们应当清楚的认识到法律制度对社会利益的平衡作用,并正确地把握这个平衡。一方面要给予受害人必要的充分的保护,以使其受到损害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得到补偿;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经营者对损害可预见、可控制的程度及其经济赔偿承受限度。
惊蛰习俗范文3
【关键词】 股骨颈骨折;缺血性坏死;中空加压螺纹钉;开放复位
为探讨影响股骨颈骨折预后的因素,我们对1994年11月至2003年10月在我院治疗并长期随访的230例股骨颈骨折病人进行回顾性研究,所有病人均经中空加压螺纹钉内固定手术治疗,对于骨折移位程度、骨折复位质量、病人性别及年龄、骨折复位方式及手术时机等因素与股骨头缺血坏死及晚期塌陷的相关关系进行了统计学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230例中男132例,女98例,年龄18~83岁,平均50.9岁,其中60岁76例。骨折类型(Garden分型):Ⅰ型6例(2.6 %),Ⅱ型33例(14.3 %),Ⅲ型129例(56.1 %),Ⅳ型62例(27.0 %)。复位方法:闭合复位132例,切开复位98例。受伤至手术时间:闭合复位组6 h~36 d,平均2.6 d;切开复位组5 h~29 d,平均2.43 d。24 h内手术病人90例,其中闭合复位54例,开放复位36例。内固定方法:AO中空加压螺丝钉。随访时间17~109个月,平均32.1个月。
1.2 资料收集方法 复习所有230例病人的原始病历、手术记录、X线片及术后随访记录,严格按照Garden分型定义骨折分型,采用Garden指数测量对于骨折复位质量进行评判并分为四级:Ⅰ级,正侧位指数均在155°~180°;Ⅱ级,正或侧位指数有1个180°;Ⅲ级,正侧位指数均180°;Ⅳ级,正位指数185°。
1.3 判定标准 (1)骨折愈合:局部无压痛及叩痛,X线示骨折处有连续性骨痂,骨折线模糊。(2)骨折不愈合:术后12个月以上仍可在X线片见到清晰骨折线并结合临床症状。(3)股骨头缺血坏死或晚期塌陷:X线片显示股骨头密度改变,包括硬化、囊性变、密度不均或股骨头轮廓改变。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秩和检验对病人年龄、性别、骨折类型、受伤至手术时间、复位方式、复位质量等6个因素与股骨头缺血坏死及晚期塌陷发生率进行比较,采用Logistic多因素回归分析上述因素与股骨头缺血坏死、晚期塌陷的相关关系和相关顺序,P
2 结果
2.1 骨折愈合 230例病人219例愈合,总愈合率95.2 %。开放复位组95例骨折愈合,愈合率为96.9 %,3例骨折不愈合;闭合复位组124例骨折愈合,愈合率为93.9 %,8例骨折不愈合。
2.2 股骨头缺血坏死及晚期塌陷 230例病人58例病人发生股骨头缺血坏死或晚期塌陷,总坏死或晚期塌陷率25.2 %。开放复位组16例(16.3 %)、闭合复位组42例(31.8 %)。不同因素与股骨头缺血坏死及晚期塌陷的发生率间比较发现,40~60岁与>60岁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72 h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中空加压螺纹钉内固定由于其操作简单、定位准确、固定牢固坚强、术后病人肢体功能恢复快、骨折愈合率高等优点,目前公认为治疗新鲜股骨颈骨折的首选方法[1-2]。本组230例股骨颈骨折病人骨折愈合率达96.9 %,与国内外多数报道近似。
骨折原始移位程度与股骨头缺血坏死及晚期塌陷呈现最强及首要相关关系,因而被认为是影响预后最为重要的因素。关于新鲜股骨颈骨折的手术时间,Szita等[3]对494例股骨颈骨折病人10年随访发现,6 h内手术组股骨头缺血坏死率为14.7 %,6~12 h手术组股骨头缺血坏死率为49.1 %,24 h以上手术组为51.6 %。因此,国外学者多主张在6~12 h内施行手术[4]。本研究发现72 h手术者股骨头缺血坏死及晚期塌陷发生率依次为12.2 %、16.3 %、 29.1 %和36.1 %,其中72 h手术组,和文献报道的结果基本一致。
股骨颈骨折端只有紧密接触而没有瘢痕组织阻隔时,远端血管才有可能广泛长入近端股骨头内,有效地恢复股骨头血供。因此,复位的好坏与股骨颈骨折后股骨头是否发生坏死密切相关。若骨折不愈合,股骨头长期缺血得不到爬行替代,必然发生缺血坏死。对于开放复位还是闭合复位,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观点[5-6]。本研究就复位方式对术后股骨头缺血坏死影响的差异性进行的统计学分析,结果显示,闭合复位的股骨头缺血坏死率为31.2 %,而开放复位为16.3 %,明显低于闭合复位者。因此我们认为开放复位有利于提高首次复位质量,减少闭合复位时多次手法整复导致的血供损伤,同时还可以避免出现内翻复位,达到解剖复位,有利于骨折端的稳定和愈合。术中我们采用髋关节外侧切口经前侧关节囊显露股骨颈,对位于后侧的旋股内侧动脉残存血供侵扰较少。术中关节囊内减压可以减少所谓“填塞效应(tamponade effect)”,有利于改善股骨头血供,有效地降低坏死率。本研究还发现,开放复位发生股骨头坏死的时间为1.3~8.7年,平均3.4年;闭合复位发生股骨头坏死的时间是0.8~6.9年,平均1.5年。说明开放复位较闭合复位发生股骨头缺血坏死时间晚、症状轻,可为下一步治疗赢得时间。此外,本研究还显示复位情况(Garden指数)与股骨头缺血坏死及晚期塌陷的发生密切相关。目前,大多数学者均提出应力求达到解剖复位,因为只有解剖复位才可能最大程度地获得股骨头血运重建的可能,本研究也证实了Garden指数Ⅰ级与Ⅱ级预后明显好于Ⅲ级与Ⅳ级。
总之,我们在通过复位方式和受伤至手术时间对术后股骨头缺血坏死影响的回顾性研究后认为,不稳定型股骨颈骨折(GardenⅢ、Ⅳ型)应于伤后24 h内进行开放复位,力求解剖复位,这是提高骨折治愈率、避免股骨头缺血坏死或晚期塌陷的必要条件。不过,要更好的阐述不同因素对股骨颈骨折复位内固定术后疗效和预后的影响,特别是不稳定型骨折(GardenⅢ、Ⅳ型)行急诊切开复位内固定对其的影响,尚需进行更大样本的前瞻性随机性研究。
参考文献
[1] Asnis SE,Wanek-Sgaglione L.Intracapsular fractures of the femoral neck. Results of cannulated screw fixation[J].J Bone Joint Surg Am,1994,76-A(12):179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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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zita J. Intracapsular femoral neck fractures: The importance of early reduction and stable osteosynthesis [J].Injury, 2002, 33: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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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蛰习俗范文4
【关键词】 血锂浓度;监测;影响因素;碳酸锂
血锂浓度监测作为精神科常见监测项目,主要用于观察双相情感障碍等,治疗急性躁狂症时需要7~10 d[1],精神科医师十分关注血锂浓度的变化,由于锂盐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接近,其治疗和毒副反应均与血锂浓度密切相关,急性期治疗浓度为0.5~1.2 mmol/L(美国精神病学会实践指南。2000)[2],维持期治疗为0.5~0.8 mmol/L[6]。现就本院住院患者198例服用碳酸锂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的血锂浓度进行监测与分析,并对此作一些初步探讨。
1 材料与方法
1.1 仪器与试剂 IMS-972电解质分析仪及其配套定标液,冲洗液(深圳希莱恒公司)。
1.2 采血对象与器具 2009年5月30日至2009年7月正住院口服碳酸锂的住院患者198例,按剂量服药测定,12 h血锂浓度,采血时血锂浓度应已达稳态,采血器具由河南泰立公司生产的普通和分离胶真空采血系统。
1.3 质量控制 随仪器携带的质控液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1.4 给药方案与方法 患者按医嘱剂量和给药方案服药,全日剂量多次服用,采血时间应距末次服药12 h,采血时血锂浓度已达稳态一般应在开始用药后或改量后至少5 d后统一按此条件采集,对经离心后血清标本进行测定。
1.5 统计方法 用(x±s)观察结果,使用SPSS 10.0对所有数据进行配对t检验,相关分析(r),回归分析(P)。
2 结果
2.1 198例中有57例血锂浓度1.2 mmol/L,提示68%患者达到有效浓度,29%患者未达到有效浓度,只有4%患者出现早期中毒症状。
表1
198例患者口服碳酸锂后的血钾浓度
症状例数血锂浓度(mmol/L)%
达到有效浓度57
未达到有效浓度1330.5~1.268
早期中毒症状8>1.24
2.2 血锂浓度的动态监测 患者女,诊断为轻度燥狂,血锂浓度动态监测2个月共10次,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治疗初期血锂浓度较低,一次浓度为0.23 mmol/L。低于最低有效浓度,不能达到临床治疗效果,医生随后调整剂量,后达到有效治疗浓度,随剂量逐渐加大,浓度也随之提高,有1例曾达到中毒剂量,为1.65 mmol/l,经调整剂量降到安全浓度,避免了毒性反应。整个监测为临床用药提供了比较有价值的实验依据。
2.3 溶血对血锂浓度测定的影响 在198例中有13例同样条件的住院患者采集普通两管标本,其中一管及时分离血清,另一管冷冻造成溶血,正常标本测得Li+浓度0.64±0.23 mmol/L,溶血标本测得结果(0.62±0.28)mmol/L,可见溶血标本高于非溶血标本。两者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
2.4 高血脂对血锂浓度测定的影响 198例中有10例乳糜血和血脂高患者测得Li+浓度(0.36±0.23)mmol/L经饮食控制重新抽取后测得血锂浓度为0.33±0.21 mmol/L,两者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
2.5 分离胶对血锂浓度测定的影响 分离胶处理的血标本10例,同时抽取普通管测得锂浓度(0.43±0.26)mmol/L,普通管测得锂浓度(0.41±0.23)mmol/),两者差异比较有显著性(P
2.6 不同采血时间对测定的影响 在这些患者中有名志愿者,待服药治疗稳态后,在不同时间早7:00、8:00,每各1 h采血样(累计10次)采集标本及时分离血清测定血锂浓度,结果表明不同时间结果显著不同,最低0.41 mmol/L最高1.1 mmol/L,不同时间血锂浓度变化。
3 讨论
碳酸锂一直是精神科治疗心境障碍的首选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双相障碍[4],锂口服1~2 h后在肠道可迅速吸收,达肾值浓度,然后慢慢下降至下次摄入,锂不经肝代谢全部经肾代谢,肾血浆消除率约达20%,肾小球滤过的锂80%左右经肾小管重吸收,血清半衰期8~20 h,血清稳态水平的形成需5~7 d,血锂有效浓度很窄,达1.4 mmol/L可出现中毒反应,在临床上使用碳酸锂有许多不良反应,体内血锂浓度过高会对患者的智力、神经和肾脏产生重大损害,早期症状不明显,易被临床忽略。血锂浓度监测作为精神专科医院的主要监测项目,对预后锂盐中毒具有重要意义[4]。
分析前的误差占总误差的70%以上,而血液标本因素是影响临床化学分析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因素[5]。不同时间采集的血标本锂离子浓度有非常明显的差异,提示临床服用碳酸锂治疗的患者,进行锂盐浓度检测时,应固定采样时间。经实验证实,溶血标本较非溶血标本测得锂有一定程度的增高,但是和血红蛋白含量或钾离子浓度的增高值均无相关性,过分高脂膳食的患者也引起测得结果轻微增高,所以建议禁肉食3 d测定血锂浓度。惰性分离胶是一种聚合高分子材料,不溶于水,具有抗氧化、耐高温、抗低温,测得血锂浓度偏高,所以分离胶处理的标本不适合离子选择电极法[7],在标本获取上应引起疗区的注意。
参 考 文 献
[1] 沈渔村.精神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393-413.
[2] 喻东山.锂盐引致不良反应的机制.四川精神卫生,2004,17(2):126-127.
[3] 宋世忠,辛素梅,董立娜,等.原子吸收技术在碳酸锂血药浓度测定中的应用.中国民族医学,2006,18(7):18.
[4] 冯志颖.精神疾病诊疗常规.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455.
[5] 张丽霞.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和处理.中华精神科杂志,2000,23:251-252.
惊蛰习俗范文5
关键词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出镜记者:素质培养:提升策略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35-0185-02
近年来,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成为新闻播报的主流,出镜记者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行业对出镜记者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提高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出镜记者的素质打造“完美出镜人”,不仅是新闻媒体单位和个人所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1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出镜记者应该具备的素质
1.1 政治修养
新闻媒体肩负着宣传党和政府政策、方针、路线的重任,是直面社会本相、贴近人民生活的职能部门。出镜记者要有以人民利益为重,尊重真理、实事求是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政治理念。
1.2 心理素质
由于新闻工作具有艰苦性和冒险性,需要出镜记者具有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的忘我精神和对待工作有激情、遇到困难要自信、面对突发事件要冷静的品质。
1.3 业务素质
出镜记者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新闻现场直播质量的优劣。作为现场目击者、事件参与者和事态播报者,出镜记者不但要具有记者入体到位、思维敏捷、辨析土语方言技能的特性,还要有主持人口齿清晰、语言组织能力强、情感支配丰富、衣着举止得体的职业素养。出镜记者只有集采集、编导、播报于一身,在面对现场、面对镜头、面对观众时才会轻松自如、游刃有余。
1)扎实的业务根基。首先,掌握专业的理论知识是一个出镜记者必备的基本因素。掌握新闻学、播音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其次,历史、政治、哲学、军事、法律、人文、地理等也是出镜记者所要涉足的知识领域;再者,具备活跃的逻辑思维能力丰富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健康的体魄。
2)准确的判断能力。现场直播不同于一般的新闻报道,所报道的内容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知性。出镜记者作为突发、应急事件的第一现场人,要想创作高质量的报道内容,应当对新闻事件现象和本质快速作出的判断,找准事件核心,对所要报道的内容进行分析、梳理。
3)超强的应变能力。应对复杂多变的新闻现场,出镜记者应当具备超强的反应能力。在采访过程中,应当结合时间、地点、环境等因素的转变,结合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时作出准确的反应,找到正确的应对措施和实施方法,增加新闻报道的可观性,从而提高新闻报道的价值性。
4)灵活的采访技巧。语言是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的重要工具,出镜记者用语言架起了传媒与观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针对不同事件、不同场合,采用什么样的语言风格、运用哪种语言沟通方式能够达到最佳的交流效果是值得出镜记者深究的。
5)超强的合作意识。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工作是需要一个团队的力量来完成的,整个团队的工作人员除了出镜记者之外,还包括摄像、演播室主持、导播等。策划和出台一场成功的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能够实现的,它需要各个部门和队员之间的相互协调,通力合作。
2 当前电视新闻直播中出镜记者素质存在问题
任何一种事物的形成都不是至善至美的,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完善。1996年,出镜记者随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的开播亮相银屏,为我国发展进程迟缓的新闻界注入了一股新鲜的活力,成为新闻媒体发展的一个新的风向标。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出镜记者的整体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对电视新闻媒体事业的进步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即便如此,当前我国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出镜记者的整体素质还存在着种种不足。提高判断新闻现场能力、增加不可预知事件的考验、提高现场应变能力、增加语言描述生动性、提高适时评论能力、提高现场采访能力、提高非符号语言的运用能力等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严重桎梏了新闻媒体直播事业发展的步伐。
3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出镜记者职素的提升策略
伴随着电视新闻传媒直播时代的盛势来袭,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的出镜记者队伍,是新闻直播事业发展的需求,更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见证。制定相应的策略,提升出镜记者的素养势在必行。出色的新闻直播出镜记者的培养离不开专业的实训平台和科学的培训方法。
3.1 搭建实用性实践平台
技唯有熟才能生巧。多为出镜记者提供锻炼的机会、提供实践平台,是提高出镜记者素质的一种高效手段。实现新闻直播的常规化,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直播。积极设置直播栏目、增加现场直播的机会、加强国内外出镜记者网的构建,为出镜记者的成长提供有效的物质载体,创建有利的成长条件。
3.2 建立专业化培养机制
把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系统培训纳入常规工作内容,是新闻媒体单位应当肩负起的重要责任。在培训的过程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能够巩固培训人员理论知识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新闻媒体单位建立专业化的培养机制,是快速提高出镜记者素质、打造专业的直播出镜人才的捷径。
3.3 加大高校培训力度
高校要具有专业的师资力量、全面的教学材料和系统的教学课程,成为生成行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随着社会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可供培训的行业人才种类繁多,《出镜记者》作为一门学科被一些高校搬上了课堂。如今,高校培训成为出镜记者塑造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就当前的教学状况来看,高校的出镜记者培训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丰富师资力量、充实教学材料、完善教学体系,加大高校的出镜记者培训力度刻不容缓。
3.4 增强自我完善意识
新闻媒体传播是一个多学科知识技能参与运作的过程,每门学科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出镜记者作为新闻媒体播报的核心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知识构架是十分必要的。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出镜记者唯有对这些相关知识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更新、不断积累,才能跟得上时代的发展步伐,满足岗位的需求。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直播事件做到播前有准备、播后有总结。通过大量的强化训练,提高自身的反映能力和应对能力,达到专业技能有效积累的目的。
4 结论
综上所述,伴随着新闻事业发展新时代的到来,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成为大众摄取新闻内容的一种最佳渠道,出镜记者的“出镜率”不断增高,出镜记者的素质培养和提高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塑造完美“出镜人”,是每一个出镜记者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地方台出镜记者的现场报道缩短了群众与传播者之间的心理距离,是沟通节目与观众的中介,是发挥地方台电视新闻优势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地方台记者更要多走基层,要与群众多接近,善于发现现象后面的故事,写有温度的新闻。要使群众产生亲切感、参与感,最能把群众带入身临其境的现实环境之中。更要努力培养以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把新闻以最快的速度、最精彩的形式呈现在广大群众面前,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1]鄢彭汉青.浅谈我国电视新闻出镜记者的现状及对策[J].青春岁月,2013(8):144.
[2]张晓.电视新闻出镜记者面临的问题研究与探讨[J].时代报告(学术版),2011(12):143.
惊蛰习俗范文6
家住朝阳区的许先生称,因洗衣机自燃烧毁了家中所有物品。因他无法证明洗衣机购自哪里,朝阳法院驳回了他状告王府井百货的诉讼请求。
许先生说,2001年8月24日,他花1750元在王府井百货(集团)公司海文分公司买了台小天鹅牌全自动洗衣机。今年4月3日凌晨,这台洗衣机突然起火,室内物品被引燃,一家5口人从窗户用绳子顺着逃生。
许先生认为,海文分公司销售的这台洗衣机自燃起火,给他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要求海文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王府井百货公司共同赔偿洗衣机原价款(或实物)、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0246元。
海文分公司和王府井百货公司称,许先生的购机发票上只写了“个人”没有名字,因此无法证明洗衣机是从海文公司购买的。
朝阳法院审理后以缺乏有效证据支持为由,驳回许先生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