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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范文1
一、城乡公共品供给的差异性表现
1、管理体制上的差别
建国初期特殊的历史背景使中国采取了优先发展工业的赶超战略,为了保证这一战略的实施,国家采取了“先工业后农业”、“先城市后农村”、“先工人后农民”的政策,形成了城市和农村两套不同的公共品供给制度:一套是城市所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由国家来提供;另一套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主要靠农民自身解决,国家仅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从有形的基本公共品供给看。水、电、道路、通讯、学校、医院、图书馆等有形的公共品,在城市提供主体是政府,建设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财政拨款,对于这些公共品的管理,也有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而农村地区这些基本公共品较为匮乏,除了少数农村经济发达的地区政府能够以公共资源提供基本公共品外,大多数农村至今还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公共品,即使有的地方建设了生活所需要的道路、自来水等公共基础设施,但建设资金基本上来自于当地农民的集资,并非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财政拨款方式向当地居民提供。
(2)从制度性公共品供给看。这类公共品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向居民提供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各种社会保险,还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1998年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对城市社会保障实行统一管理开始,标志着城市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趋于成熟,并走向规范化道路。相比之下,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较为落后,目前多头管理的现状并未改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划归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而农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仍由民政部门管理,合作医疗还是由地方政府部门委托卫生部门管理。
(3)从公共服务体系的健全程度看。在城市地区,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且层次较多,全方位为城市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等等。而农村地区,无论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还是人才的培养,队伍的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和城市不可同日而语。
2、供给水平的巨大差异
(1)义务教育方面。国家要求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理应实行全免费教育,但中国的义务教育仍收取并不算低的杂费。即使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费用部分,由于农村义务教育政府财政投入实行乡财政或县财政负担的体制,而县乡财政普遍困难,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普遍低于城市。据有关资料表明,城市学生的人均教育经费大约是农村学生的4倍,而城市初中生的人均教育经费是农村初中生的近8倍。在农村教育经费较低的情况下,农村义务教育在师资、教学设施及其他条件均较城市差。
(2)城乡医疗和公共卫生方面。城乡医疗和公共卫生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首先,卫生资源存在巨大差别。占全国人口近70%的农村拥有的公共卫生资源不足全国总量的30%;农村每千人平均拥有不到1张病床,而城市约3.5张;农村千人只拥有1名卫生技术人员,而城市则在5名以上。其次,卫生经费投入存在很大差距。有关资料显示,4亿城市人口享受到的国家公共卫生和医疗投入是9亿农村人口的5倍。
(3)社会保障方面。目前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的保障项目已相当齐全,而相比之下,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十分缺乏。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城镇都已基本覆盖,而绝大部分农民则无法享受到这些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水平来看,城市社会保障支出占支出总数的近90%,农村仅占10%;城市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占人均GDP的比重平均为15%,已经达到某些发达国家70年代的社会保障水平,而农村只有0.18%,城市人均享受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90倍之多。
(4)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加强既得益于政府投资的直接加大,又得益于投资体制的改革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但是,政府以外的投资主体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是很难将资金投向农村的。目前农村的大部分大型水利设施仍然是时期建设的,部分工程因年久失修和管理不善,已不能使用,农村水利设施供给面临着很大的压力。而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虽然比较快,但往往通过强制性手段向农民集资、摊派。这样一来,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公共品的供给,在城市是不需要市民负担的,而在农村则需要农民负担。
二、城乡公共品供给差异的负面影响
总体上看,城乡公共品供给的巨大差异,是与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相一致的。城市公共品供给受以城市工业发展为重心的经济指导思想的影响,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较多的公共财政资源分配。而农村公共品供给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城乡公共品供给上存在的众多差异,更拉大了城乡差距,导致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严重不均衡。同时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短缺和不足,也成为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拉大,二元结构更趋突出的重要原因。从长期看,城乡公共品的巨大差异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平衡协调及可持续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1、不能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品,是社会极大的不公平
保证社会公平是公共品供给制度的重要目标,而我国城乡公共品供给制度不但不能保证社会公平,反而因结构失衡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程度。当前,除国防、外交这类公共品,其收益能够大致在城乡居民间均衡分享外,其余的公共品均采取分割、分享制度,其“公共”范围都基本上限定于城市居民,广大农民则没有被“公共”其中。这对农民显然是不公平的。
2、公共品供给制度的城乡差异的存在,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阻碍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公共品供给差异的存在对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收入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首先,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影响。由于消费包括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两个方面,当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往往更加依赖于公共消费水平的提高。而城市居民的公共消费明显要高于农村居民,农民要想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一样,就需要付出更多。其次,对城乡居民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由于受教育的程度、医疗保障水平等直接决定人力资本的积累。城乡居民在这些方面公共消费的显著差异会使城市居民的人力资本积累明显高于农村居民。而个人收入又是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所以,人力资本积累的差异又会决定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第三,对生产效率的影响。表现在:一是增加生产成本;二是减少农民对农业的投入。三是降低农民抗风险的能力。
3、城乡分割的公共品供给制度,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
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及目标。然而在城乡制度安排上,延续50多年的公共品供给制度及与之相关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仍然是城乡融合、统筹发展的严重障碍。近年来,尽管中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作过许多的努力,一些政策限制也有所松动,但力度不够大,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如果城市公共品供给和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能统筹发展,二元状态得不到根本性改变,则中国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就很难保证。
三、统筹城乡公共品供给的思路与对策
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公共品供给的协调,不是实行城乡相同的公共品供给制度,而是基于城乡公共品需求增长的层次差异和不同属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公共品和城乡公共品需求增长的重点,因地制宜,全面加快并统筹协调城乡公共品供给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逐渐改变城乡公共品供给失衡的状态。在当前城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这对矛盾中,农村应是主要方面。因此,统筹城乡公共品供给重点应是加强农村公共品供给,提高供给水平。改革的方向是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由依靠农民自身向以政府为主的政策目标过渡,进一步强化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农村供给品供给方面的投入责任,逐步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投入力度,确保把政府增加公共品供给的重点放到农村去,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最基本的国民待遇。
1、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明确公共品的供给主体及各级政府的供给职责
建立统筹城乡的、完整的公共财政体系,以增加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这其中关键是要明确各级政府的供给职责,合理划分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建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类别、按比例合理负担农村公共品的机制。在目前县乡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国家应根据农村公共品的不同性质,建立起由中央、省、县、乡、农民“五位一体”的供给体制。由政府承担供给责任的公共品及所需资金、费用纳入规范的财政预算体系,通过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供应职责并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农村地区公共品的供应,保证农民的基本公共品需求。
2、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程序
首先,改革现行的“自上而下”的公共品供给决策程序,建立“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农村公共品需求的民主表达机制,拓宽农民对公共品的需求表达管道。通过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来灵活调整公共品供给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其次,加快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公共品选择与使用的监督机制。改革目前的仅有村一级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实行乡、村两级的“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公共资源使用的透明度。最后,逐步使农民能够通过投票来表达对公共品的需求意愿,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公共品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形成政府与农民共同决策的模式。同时还要建立起农民真正的自治性组织,使之拥有与政府谈判的实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能够真正代表农民与政府进行信息沟通与政策互动。
3、构筑农村最低社会保障线,从制度上统筹和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
目前,我国农民生活中有三大后顾之忧,即老无所养、病无所医和贫无所济。国家应该像在城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一样,在农村建立和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三道社会保障线,让农民也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贫有所济。当然,限于国家财力可以实行“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严管理”的政策。对于经济发达、条件成熟的农村地区,可以根据情况适时地实现与城市保障制度的衔接。对于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应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4、合理确定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优先序,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公共品提供
国家财力有限决定了在增加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时必须分阶段、分类别地排出优先序,统筹考虑其公平与效率问题。当前公共支农支出中用于基础设施的支出比例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而对科教等方面的支出则明显偏低,这就导致公共品之间处于不协调、不匹配状态,其协同效应较差。因此,有必要适当增加对农村科教、医保、社保等项的支出,对于诸如农村信息服务、文化娱乐、村庄规划之类的公共品的供给也必须提上议事日程。有鉴于此,应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一方面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不断增加农村公共品供给总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公共品之间的协同性、匹配关系,遵循效率原则,优化供给结构,以效率标准确定各个阶段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优先序,提高有限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 余永定、张宇燕、郑秉文:西方经济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2] 马晓河、方松海:我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5(4).
城乡统筹范文2
关键词:城乡统筹;规划研究;一体化;交通体系
1.城乡统筹规划是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
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目前多数地区已进入城乡各自独立发展阶段(少数地区正在向城乡一体化方向迈进),城乡矛盾日益成为当今社会问题之一。城市和乡村作为人类聚居空间的两种基本形态,各有特点、密切联系、互相依赖、互相促进。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必须实行城乡统筹规划,决不能孤立地编制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必须把城市放在所处的区域之中,通盘考虑,统筹协调,城乡才能和谐发展。
1.1城乡差别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乡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1997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加速扩大,2001年突破历史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90∶1,2003年继续扩大到3.24∶1,2004年收入差距比为3.2:1。近几年的数据为:2010年为3.23:1,2011年为3.13:1。可以看出城乡收入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城乡一体化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畅通对流,缩小城乡居民在生产生活水平、精神文化层次等方面的差距。
1.2城乡结合部矛盾突出
随着乡镇工业的兴起,城市与乡村的空间界限日益模糊,与城市生产、生活相关的功能和设施越来越多地转移到以前的农村地区,于是在城市与乡村交叉地带出现了“城乡结合部”这一特定地域。城乡结合部往往成为最具活力但各种矛盾又非常突出的一个地域。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使得现有城乡结合部的城市化进程大大提前,城市建设往往会突破原有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界限,而现有的土地利用规划同样无法控制这些区域的无序发展,从而出现了规划与管理的真空地带。所以要实现城镇化的快速健康发展,必须重视城乡结合部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1.3城乡建设的无序、生态环境恶化
乡镇工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乡村土地开发强度明显增加,非农用地规模迅速扩大。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由于缺乏共同的、有效的管理方式和监控机制,各自为政的村、镇建设从区域整体看已经造成非农建设用地无序扩展、用地布局混乱及各种功能的相互干扰与制肘。这种无序的扩散将导致建设的混乱、基础设施无法共享,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面对这种混乱局面,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开始将以建设为主的城市总体规划和以保护为主的土地利用规划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市域范围的城乡空间规划。
2.城乡统筹规划的范围界定
因为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不确定范围的区域,因而规划就具有范围不确定、模糊性强的特点,所以规划的首要任务就是界定规划范围。范围的大小应根据实际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经济发达、发展速度较快的区域,规划范围就应当扩大。例如深圳市总体规划即将整个市域范围纳入规划范围,进行城乡一体化规划。
赵燕菁先生认为规划范围的界定至少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规划范围应包括并集中在未来经济最活跃、建设最密集的地区;(2)规划应尽量同现有的行政区划界线相重合;(3)尽量同河流、山脊形成的天然地理单元相吻合;(4)规划不仅要包括建设的范围,也包括需要重点保护的范围。
一般认为,规划范围应该包括中心城市建成区、郊区以及市行政管辖的广大乡村地区与小城镇,使城乡人口、土地、空间、水源、能源、信息、景观与基础设施等城乡资源实现合理配置与控制保护。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城乡统筹规划要求,城乡统筹规划也要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同步进行,以便及时反馈彼此的要求。
3.城乡统筹规划的内容
城乡统筹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条件的评价;(2)城乡社会经济和空间统筹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3)城乡各用地类型的规划;(4)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5)城乡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6)城乡统筹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与建设的重点项目规划;(7)针对性的城乡统筹发展途径与对策规划。
城乡统筹规划涉及面广,内容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政策、管理、资源等诸多方面,本文仅对城乡一体化物质空间环境展开讨论。
3.1 城乡一体化的空间结构
城乡统筹规划将规划的重点从规模转向结构,规模成为一个参考性的指标,空间结构的弹性成为规划追求的核心目标。在产业布局结构平衡的基础上,把空间结构调整和空间开发秩序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各级城乡规划的视野,特别是市县级规划更应该向空间规划的方向发展。通过空间规划,整合行政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确需政府履行职责领域的规划,形成一个统一、协调、可操作的更有效的规划。
积极调整城乡布局形态,形成多层次、多节点、网络状、连续式、疏密相间的、相互渗透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区域综合体。其中,各城镇可作为大小不等的“点”,各种交通轴线、林带、水系、电力电信走廊可作为“线”,而广大的乡村地区则为“面”。
3.2 城乡用地的统筹规划
城乡统筹范文3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严重的二元结构,城乡分割,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差距明显,居民发展权利不平等。2010年全国GDP总值为39.8万亿,其中农业总产值约为4万亿,仅占全国GDP总值的10%。目前全国拥有总人口13.7亿人,其中农村人口6.74亿,除去1.96亿农村外出劳动力,实际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人口仍有4.78亿人,约占总人口的35%。35%的人口收入主要来源于10%的GDP之中,城乡收入差距必然巨大。相比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而言,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差异则更为严重。城镇的社会事业方面,既在起点上要高于乡村,又在发展速度上要快于乡村。
国内土地资源有限,尤其是耕地资源十分有限,在农产品单位面积产量和单位产量售价难以大幅提高的前提下,农业总产值的增速仍将继续落后于非农产业的增速,城乡差距还将继续拉大。
城乡差距的不断拉大,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一方面,城乡社会事业差距的扩大,损害了社会的公正原则,农民成为了弱势群体,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和社会地位方面的不平等,形成了分阶层的社会集团。各个阶层之间的差距,会引起人口的无序流动。“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可能引发贫困群体对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强烈愿望,这些都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农民收入过低的现状,不仅使农民自身现实生活状况难以改善,而且导致了农村内需不足,限制了工业经济的继续发展。
任由城乡差距继续扩大,经济、社会问题会更多、更复杂,既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此,国家《十二五规划》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列为“十二五”的发展重点。城乡统筹发展是“十二五”期间城市化的新形态,城乡区域一体化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将会得到深入发展。
城乡统筹的目标是要在消除二元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同时,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达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然而,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由于农业自身的产业特性决定了通过农业内部来提高农民收入难度很大。大量的理论研究表明,城市化、工业化是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必由之路。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质是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杭州境内的自然条件,西部崇山峻岭起伏,中部丘陵河谷相间,东部水网平原广阔,构成了“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形格局。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仅有0.85亩,单纯依靠农业增收的难度很大。从杭州各地市所处的发展阶段来看,杭州市区人口众多、经济发达,杭州市主城区城市化已处于较高水平,正处于“逆城市化”阶段,出现了城市中心过度拥挤,土地和公共服务资源紧张等现象。而周边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与主城区有着明显的差异。一方面,杭州主城区的继续发展,需要周边提供发展空间和资源;另一方面周边地区的发展,也需要主城区为其带来市场、资本、技术和人才。
二、杭州市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构想
杭州市“十二五”期间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是“城市国际化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带动力明显增强。城市化水平达到74%。市区与五县(市)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基本建立,区域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杭州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就是通过加快城市化进程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体来说,重点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一是杭州城市总体定位于“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杭州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节奏和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地缘区域经济基础的制约。杭州东临宁波,北有上海,紧邻嘉兴、绍兴、湖州、金华等地。从区位上来看,杭州的发展一方面需要依托宁波、上海的工业和金融体系来拉动,另一方面又要借助嘉兴、绍兴、湖州、金华等地的地方资源,从而带动区域产业集群的整体升级。实现该定位的关键主要有两点:完成地域产业分工和推进交通物流。
二是杭州市区通过新城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市区迈向国际化。杭州市区通过构建“一主三副六组团”和市域网络化,以增强城市综合功能,推动杭州城区发展从“西湖时代”向“钱塘江时代”迈进。
三是周边五县(市)城区通过发展县域经济,推进新城建设,迈向都市现代化。首先通过发展县域特色产业体系,并推动产业集聚,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发展县域经济;随后通过加快新城建设,推动人口集聚,有条不紊地推进新城建设,实现城市的升级。
四是选择27个重点乡村,通过“中心镇”建设,步入小城市。在周边乡村中,重点选择部分人口数量多、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培育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
杭州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工作的核心,就是通过20座新城建设和27个中心镇建设,来整体推进杭州的城市化进程。研究表明,新城的开发会带来人口的集聚,也会带来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改变,形成了新的消费市场,拉动新经济。20座新城总规划人口361万,若参照杭州市2010年平均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6864元,人均GDP 74761元的标准来计算。待20座新城按理想状态建成后,每年将形成约970亿元的消费市场,20座新城共产生GDP约2700亿元,相当于杭州再增长50%。
国际上新城开发类型主要有六类:田园新城、产业新城、边缘新城、TOD(交通导向)新城、副中心新城、行政中心新城。新城的一般开发模式是:先由政府统一规划,设立开发机构、并提供开发资金。开发机构负责土地动迁、开发建设融资、建设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税收收入。新城的开发投资主要依靠土地的出让收入和入住企业的税收来回收。
新城开发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两大关键:一是新城的规划定位是否能够符合各方的功能需求,二是新城的开发进程能否得到顺利实施。而开发进程能否得到顺利实施又主要取决于三大因素,分别是:前期的资金到位情况,中期的招商引资和人口聚集情况,后期的土地出让和税收情况。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开发资金能否足额、及时到位。新城开发的现金流情况,示意如下:
三、杭州城投实施新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经验
新城的开发会带来人口的集聚、形成消费市场、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地发展,其中蕴藏巨大的投资机遇。然而,由于新城开发之前政府的财政实力有限,新城的开发进程常常受到资金瓶颈的制约而延缓,甚至是不得不改变规划方案,从而在实施的过程中背离初衷。此外,由于新城开发投资规模大、开发周期长、投资与受益主体的不一致等缘故,新城开发也难以受到社会资金的青睐。
杭州城投是杭州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主体、重大城建项目投融资主体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主体。杭州城投集团基于自身多年来积攒下的企业资源和专业优势,已经成功实施了一系列项目投资,积累了运作经验。下面以杭州城投与建德市政府合作项目为例,介绍杭州城投在城乡统筹中的运作模式。
2011年,为贯彻杭州市委、市政府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战略部署,建德市政府与杭州城投就土地开发、城市资源开发、资金融通、城市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热电联产等多个方面达成合作。双方于2011年3月3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于7月28日签订《梅城新城建设合作协议书》,先行的建德梅城新城建设项目现已付诸实施。
建德梅城是杭州市“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培育的27个中心镇之一,全镇总人口5.5万人。梅城镇地处新安江、富春江、兰江“三江汇合处”,拥有1700多年的悠久历史,人口集聚,具备中心城镇建设的条件。建德市根据城乡统筹规划安排,启动梅城新城建设,一期启动区块建设项目包括:市民服务中心、学校、医院、体育中心、商业中心及商务办公区、车站、农贸市场、安置房、居住用房、广场、基础设施等,总投资7.9亿元,规划面积约3.28平方公里。
双方合作范围主要包括一期2020亩土地开发展开,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提供土地拆迁、补偿的融资服务;第二部分是以融资+代建的模式,全面介入一期区块内市政基础设施、市民服务中心、滨江公园、文化广场、山开挖和场地回填项目;第三部分是以BT的模式由杭州城投负责安置房的投资建设。具体运作模式如下图所示:
双方合作的流程是:先由建德市政府负责承担新城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规划审批、落实用地指标等任务。再由杭州城投负责为项目开发提供开发融资,承担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保障房的投资建设。最后由建德市政府通过新城建成后的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和税收收入,作为回报,杭州城投凭此收回投资。
四、城乡统筹发展中“城投模式”的总结
1、发挥城投“三大主体”独特优势,助力城乡统筹破瓶颈
杭州城投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战略方面,有着自身特有的优势,主要包括:
一是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可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城建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具有较强的大项目建设和做地能力。杭州城投自成立以来,组织实施了一批重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公建项目和土地开发项目,培育了一批具有大项目建设与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积累了实施重大工程和做地项目的经验和能力。
三是具有较强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运营能力。作为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主体,杭州城投承担着城市公共交通、供排水、燃气、垃圾处理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和保障职能,整体公用事业的保障与运营能力较强。
四是杭州城投各版块的介入,有助于提升新城的硬件条件,改善招商环境。如杭州热电集团通过为产业新城提供“热能服务配套”改善了新城的招商环境。
杭州城投的“3大主体”定位和“4大优势”,与新城开发政府达成一揽子的合作协议,在资金、基础设施开发、到城市运营保障等方面进行整体的整体合作,从而既破解了新城建设的融资难题,又解决了投资与受益主体的不一致问题。
2、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政府担负了新城的规划设计、土地动迁、制定政策、争取用地指标、人员安置补偿等重任,既是整个新城开发建设的监管主体,又是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税收征收的实施主体。因此新城的开发,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才能成功。
坚持市场运作原则。资金的到位情况是新城开发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由于新城建设投资大、周期长,政府本身财政资金有限,又缺乏有效的融资手段,新城的开发必然会遭遇资金瓶颈。通过政企合作,有助于政府通过企业的途径,从外部获得融资,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破解融资瓶颈。
坚持优势互补原则。政府是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出让、政策优惠、争取用地指标等工作的职能机构,也是唯一的合法主体。而企业则在投融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经营运作等领域具有专业优势。新城的开发,必须坚持优势互补的原则,紧密合作,将双方的优势资源共同进行对接。
坚持合作共赢原则。新城建设是城乡统筹的主要抓手,对提高人民经济收入、改善生活品质、发展地方经济至关重要,是地方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利益所在。企业则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以最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因此,政府和企业之间需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投资―收益”补偿体系,将政府、人民和企业三方利益进行协调。政府应该通过一定的回报机制,将部分未来发展的成果与企业进行分享,才能达到各方利益的均衡与协调。
城乡统筹范文4
一、统筹城乡就业的内涵
统筹城乡就业,亦称城乡统筹就业。其涵非常丰富,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2005)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层面和城市就业和农村就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角度界定了统筹城乡就业的内涵。卢亮(2008)则从理论和政策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理论上的含义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确保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产业之间有序流动;从政策层面来看,应该从就业管理对象和就业管理机构两个方面来进行统筹。王寅、阮衍宁(2010)认为,统筹城乡就业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承认和实现劳动力择业自由和选择工作地点的自由,让劳动力受经济规律调节,在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流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公平竞争。
部分学者还围绕着是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展开了讨论。张建武(2001)最早指出,城乡统筹就业是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内容。莫荣(2006)认为,统筹城乡就业就是要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从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
二、统筹城乡就业的意义
统筹城乡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关系城乡劳动者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的重大问题。学术界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阐述了统筹城乡就业的重要意义。
微观层面是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劳动力流动等方面展开的,如蔡昉(2006)认为,统筹城乡就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所在,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最终法宝,是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根本途径。熊永兰、夏守财(2008)指出,实现城乡就业统筹是对传统就业制度的重大突破,有利于缩小城乡收人差距,优化城乡人口分布结构。
宏观层面是从国家、政府、社会层面探讨的。季建林(2004)认为,统筹城乡就业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袁建萍(2007)认为,统筹城乡就业的现实意义在于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柳云飞、张素红等(2009)从五个方面较全面地归纳和阐述了城乡统筹就业的意义:一是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有利于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三是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四是有利于实现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五是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各地区统筹城乡就业的实践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6个市(区、县)开展了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一些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根据统筹城乡就业的实践,对全国统筹城乡就业的试点地区进行了考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组编的《2005年中国就业报告——统筹城乡就业》蓝皮书中对北京、湖北、四川等地统筹城乡就业的实践进行了总结。曾万明(2007)分析成都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时认为,通过“六大体系”,即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覆盖城乡的就业培训体系、覆盖城乡的就业援助体系、城乡充分就业政策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充分就业工作政府目标责任体系来打破城乡分割的制度障碍,建立城乡一体的充分就业体制。丁海中(2009)将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马鞍山的具体做法总结为——发展扩大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服务保障就业、培训促进就业。武晋、何美丽等(2010)从劳动力个人、社会经济、政府三个层面对北京市延庆县650个劳动力的就业现状及存在问题做了详尽分析,这些试点地区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的研究,对全国范围内统筹城乡就业的实施建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四、统筹城乡就业的制约因素
一些学者认为,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统筹城乡就业。饶翠华(2009)认为,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拉大, 在理性人追逐利益目标的驱使下,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将会向东部发达地区流动,流动的结果一方面是满足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会对东部地区的就业产生较大的压力,还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这不利于统筹城乡、统筹区域间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北京大学刘伟教授(2007)认为,统筹城乡就业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实质,经济结构的调整、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增长、经济体制的转变、城乡发展差距都将会严重影响城乡劳动力的有效统筹和均衡运动。
多数学者注意到制度障碍是导致城乡分割的最重要原因。江贻送(2003)认为,在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影响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性和操作是就业制度的歧视、教育与培训的歧视、社会保障制度的歧视、户籍制度的歧视等。乔明睿、钱雪亚等(2009)利用2006年CHNS数据并采用切换回归模型,对中国劳动力市场状况及户口的作用进行了判断,认为户口是限制农村劳动者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因素之一。王元章、盛喜真(2003)在分析了城乡劳动者就业关系的基础上,认为影响城乡统筹就业的制度障碍主要包括户籍制度、用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教育制度等。李春根、赖志杰(2008)从社会保障政策视角探讨了统筹城乡就业问题,认为社会保障一定程度的缺失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瓶颈和影响城乡统筹就业的重要因素。
部分学者还从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角度探讨了制约统筹城乡就业的因素。张建武(2006)指出,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已经成为转移就业的主要“瓶颈”。陈国铁(2007)认为,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既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层次的提高。
五、构建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制度的政策建议
学界在对统筹城乡就业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建议。学者们一方面认为,统筹城乡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彻底打破原来城乡分割的旧制度,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就业制度;另一方面还特别强调了统筹城乡就业中政府承担的责任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从制度创新和政府责任视角提出政策建议的,如赵勇(2004)从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出发,认为统筹城乡就业要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打破对农民工的各种限制,以职业资格和技能水平作为统一的就业标准。李志强、张征华等(2005)探讨了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创新农村和农业内部制度, 挖掘农村和农业的就业潜力, 拓宽农民就地转移和就业渠道;破除各种体制障碍,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体制,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城转移就业速度;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 增强吸纳劳动力就业能力, 提高农民市民化就业的容量。杨宜勇(2007)强调要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 加快劳动力流动, 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 要大力发展中心城镇, 加快农村的城镇化进程。饶风(2009)提出建立健全“四个体系、一个制度”,来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即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维权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工作制度。
从政府政策角度提出建议的,如张丽宾(2007)认为,统筹城乡就业应该加强相关法律的建设。姚林香(2007)探讨了财政政策对统筹城乡就业的作用:一是为已经转移到城市就业的劳动力及其家庭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二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人, 挖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潜力,三是在继续强化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加强农村职业教育。黄红华(2009)则认为,统筹城乡就业应该统筹利用政府强制性政策工具、财政激励工具、指导性工具、信息提供工具和服务性工具等。
强调在统筹城乡就业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如李安忠(2008)认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在工作内容上,要重点完成以人力资源市场为主体,以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转移就业机制。崔占峰(2007)提出,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关键在于农业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和农民工稳定就业,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引导机制和由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就业长效机制以及农民工能够稳定就业的保护机制。
六、研究展望
城乡统筹范文5
首先要“统筹”2亿农民工
秦晖:农民问题城市化已经是明摆着的趋势,以后城市问题将变成城市贫困新移民问题。成都、重庆的确搞了很多事,有一些是突破性的,如农民参与土地交易,突破土地市场的国家垄断。
但重庆市长最近在一个记者招待会上回答印度记者的提问说,重庆准备在未来几年内把城市人口扩大500万。大家知道,印度贫民窟很多。那个印度记者问,重庆会不会出现贫民窟呢?市长说绝对不会,现在不会,未来也不会。他说原因有三,一是农民进城,在这里都可以找到工作,二是我们要农民的土地都是给了补偿的,三是我们的农民习惯当两栖人,不像你们印度全家跑到城里,说我们农民喜欢单身到城市打工,把家留在农村,所以他说重庆不可能有贫民窟。我对这个问题很不得其解,如果在城市没有贫民窟,是不是意味着农民进城找到工作就买得起房?不要说农村人,城市人有工作买不买得起房子也有问题。圈地后的农民给了报酬就可以使他们在城里买商品房吗?如果土地价格高到这程度的话,也不用圈地了,自由买卖土地不更好吗?
市长的第三个说法,才是实在的,就是中国的农民现在很多人过着两栖人的生活。我们通常知道,中国取代贫民窟现象的一个模式就是“工棚现象”加“35岁现象”,35岁以下的农民进城当单身劳工,35岁以上就回到农村。讲简单一些,35岁以下没有家庭生活,35岁以上没有社会保障,因为据说土地承担了保障职能。我觉得,这种做法是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而且在推动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从长远观点来看,这会产生很多问题。
中国进城农民少说1.5亿多,最多的估计有2亿多,这2亿多农民,我们知道他们住在什么地方吗?最近我一位朋友说,中国创造了世界奇迹,一方面有世界最大规模的人口向城市流动,一方面又没有贫民窟。那这些人住在哪儿?买了商品房吗?国家盖了廉租屋吗?显然都没有。可以私搭乱建吗?也没有。他们其中一小部分住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号称中国式的贫民窟,其他一大部分住在单身宿舍里。贫民窟肯定是现代化很阴暗的东西,但贫民窟有一点:有正常的家庭生活。
所以,我老是觉得成都、重庆的城乡统筹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是否解决了农民工这个问题?用什么方式解决的、如果解决的方式仍然用所谓的农民习惯当两栖人的模式来解决,它的前景就会有问题。成都和重庆两市如果搞改革,出现了贫民窟,老实说我愿意为之辩护。虽然城市市容不像以前那么漂亮,但这是一大进步。
现在世界上主流的模式无非是两种,一个是左派主张福利国家,主张自由放任。在城市化问题上,要么给这些人自由,自己解决房子,他们就会建我们称之为贫民窟的房子;如果国家给福利,就形成大片的廉租公屋区。如果不给自由,也不给福利,既不允许自己解决问题,政府也不盖廉租公屋,就形成现在的“工棚现象”,导致许多农民工没有家庭生活。如果中国2亿人长期没有家庭生活,这不仅对经济发展,城市化本身,对中国长远的伦理文化,乃至未来的社会结构都会产生很多难以预料的后果。
任玉岭:我在成都专门考察过,郊区农民土地被占后,安置的住房是很好的。应该说全国各地对卷入城市的郊区农民住房解决是好的,基本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是1.8亿(或是2亿)农民工的问题。
重庆某领导讲“中国农民是两栖型的”,没有在城市的住房要求,这不对。现在很多经济学家,认为农民工在农村有住宅,到一定时候就可以回农村,这个观点影响了政府的决策。所以一直到前些日子,国务院出台的房地产保障制度,仍然没有农民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将来问题会很大。印度有贫民窟,实际上印度政府正在迅速解决这个问题。我在广州的报纸上看到,已婚农民工有41%没有夫妻生活。这因为什么?有的把妻子留在家乡,一个人跑出来。另外一个情况是两个人同在一个城市,因为去住集体宿舍,没有钱租房,没有钱买房,只能一年过春节方可团聚。我调查过十对夫妻都是这种状况。
我们的现代化要不要把农民留在城市,要不要使这部分农民变市民,这个问题是城乡统筹最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如果按照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的结论,真正的现代化应该是农民占40%左右。别说是40%,就是按20%来考虑,要有多少农民分流到城市?这些农民如果还回到农村去居住,去安家,我们的城市化将不是真正的城市化。
张鸣:实际上,中国的农村问题不是一个农村问题,而是一个城市问题。新农村建设应该主要是城市化问题,仅提农村肯定不合适。目前世界后发国家的城市化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没有一个国家现代化可以逃出这个套路。现在农民进城打工已经经历了三代人,第一代单身,第二代配偶也来了,第三代连孩子也来了。打工子弟入学是很明显的问题。我们怎么安置?
现在的城市,实际上离不开基层的农民,但同时,城市建设又在搞面子工程,驱赶农民,让农民在城里活不下去。比如有些城市禁电,禁摩,把很多农民工的饭碗都砸了。做小买卖,城管就限制你。只要城市脸面,不要农民吃饭。
农民土地权不完整是“统筹”的一大障碍
党国英:成都、重庆的做法,我个人感觉是不会像当年的深圳或苏南的工业崛起那样,对中国经济有长远的影响,因为改革的一系列条件不具备。改革的任务越来越复杂,工作越来越不好做。我关注农村三件事情,看它们怎么变化,也看地方创新在这三件事情上有什么表现。
第一个就是农业效率问题。我们农业效率不高,就搞规模。地方政府在农业规模经营方面积极性非常高。政府鼓励城市资本下农村,一个理由是说农民没有钱,但这话不对。搞规模经营,农民没有钱也可以搞,农民自己会用一个适当的办法把规模搞大。再说,农民也不是没有钱,我们调查发现,农民的生活方式相当节约,是为了盖房。城市资本下去以后,是不是真正搞农业?是不是把农业效率提高?很难说。应该通过组织创新鼓励农民自己搞规模经营,而不是让城市资本下农村。重
庆、成都的倾向是吸引城市资本下农村,他们的做法会有什么效果,还需要观察。
第二个关于城市化的问题。现在有些农业县,农民工汇回来的钱,少则几亿,多则十几亿、几十亿。我们现在有2.5亿户农民,如果1亿到城里,住50平米的房子,建筑成本是多少?比如一平米2000块钱,50平米10万块左右,安置1亿户农民在城里住下也就是10万亿。有10年时间,解决l亿户农民在城市的住房投入不是什么很可怕的事情。
第三个问题是农民权利的问题,现在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是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怎么解决?现在也没有招。,中央政府不动,地方政府也没有办法。
夏业良:无论是“新农村运动”还是最近搞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试点,本来都是很好的出发点,但是给人感觉有种“运动式”的模式。中国这么大,幅员辽阔,都用一种模式解决问题肯定不行。再说有一些所谓“经验”,可能是被拔高的,内在的问题讲得不多。所以,成都和重庆的实验还在进行当中,到底能不能成为成功的样板推广还是一个问题,现在不忙给这些做法下定论。
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社会学家提出“小城镇大战略”,苏南模式是主要的模式。当时大家都非常欣赏,从中央到地方都实施推行,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从经济学角度考察,苏南模式是失败的,因为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的东西很多。因此,这是不经济的模式,不适宜全面推广。
于建嵘:我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农村搞综合改革,还没有破题。成都也一样。
现在重庆做了一个大家认为非常好的事情,就是允许农民土地入股。但入股以后不分红怎么办,亏损怎么办?股份公司完全可以不分红,也可以让公司亏损。这提醒我们政府,要注意的社会风险。
辛鸣:我个人认为,就目前中国社会来说,推进城乡统筹的目标不在于通过城乡统筹来推进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而是希望通过城乡统筹发展来弥补中国社会这些年来对农村发展的欠账,弥补对中国农民这些年来为中国改革发展做出贡献的欠账。所以,真正的城乡统筹发展是如何想方设法让农民、农村、农业得到改革发展的实惠,得到改革发展的好处。
成都表现出来的一些做法,有强烈的城市政府主导的意味在里面,有政府官员主导的意味在里面。现在的一些做法,政府把土地集中起来之后是否就能解决农民权利的问题,恐怕值得我们考虑。在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不要老偏向于城市化利益、工业化利益,动辄以低价征收农民土地。农民有什么资源?就一个土地资源,这是农民真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依靠。如果农民手里握有对土地使用权的主动权,还用考虑如何提高农民地位吗?
所以,真正推行城乡统筹,就理论来说,关键是要培育起一个主体来,就应该是农民,而不应该是政府和政府官员。可是,主体地位后面是一系列权利的保障,农民的权利是否真正被认真保障过?或者我们是否真正认为应该被保障过?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理论与现实差距甚大。
体制不改革就不可能“统筹”
孙立平:我有一个说法,叫“两个二元结构叠加”。过去是行政为主的二元体制来抽取农村当中的资源,这是改革之前最典型的,在改革之后虽、然有所松动,但仍然没有完全消除。改革后,还有一个含以市场为主导的新的二元结构在形成。现在是两种二元结构,一个是行政主导的二元结构,一个是市场主导的二元结构。如此情形下,从农村抽取资源的速度就加快了。两个叠加的二元结构,使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面临的情况比原来要严峻得多。
赵树凯:我们讲统筹城乡,通常更关注经济政策,如何让经济发展得快。这几年,社会政策也提上日程,社会政策主要解决的是公平问题、福利问题。
我想说的是,我们恐怕还得重视另外一套政策,就是关于政府自己自身的管理。在基层的改革进程中我们可以看到,问题慢慢往政府身上走。这几年,明显不一样,包括江苏、四川等地方,基层民主突破非常多。我认为这是改革发展必然的逻辑。现在,政府必须更多关注自身的改革创新。在这种情况下,成都已经总结的东西非常重要。如果政府不能创新,城乡统筹很难做到。
那么,政府有什么问题?我个人认为,起码在三个问题上没有解决好:
第一个问题是,政府究竟该做什么?过去几年的乡镇企业,党委书记当董事长,政府镇长当总经理,政府直接成了实体。这些年有改进,变了形式,招商引资。科学发展观如何落实为政府的运行机制,这没有真正的动作。
第二个问题是,政府如何做事情?政府以什么方式做事情?以运动做事情的方式,这很明显。20世纪80年代搞乡镇企业,后来搞教育搞普九达标,都是运动的方式。搞运动说明什么?说明政府内部的制度化水平比较低,还不像一个成熟的现代政府能够按部就班的运行。
第三个问题是,政府管不住自己。早期联邦党人的文章,很早就提出政府要管住自己。现在,部门与部门的政策理解不一致,上下级之间的行为不一致,各行其是。有时候看上去上级一有号召,下面就闻风而动,其实做的过程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国外有学者说是“碎片化”了。
因此,现在搞城乡统筹,必须特别关注政府自身的创新改革。包括政府的问责,政府的有效性,政府的透明度,政府的法治化等等。政府改革,要以民主作为带动,以法治为保障。政治稳定的主要变量不在于是不是搞了民主,而在于政府本身的制度化水平如何。我们的民主发展很快,但是我们的法治跟不上,本来可以通过法治解决的问题就到法外去了,就出现街头政治,黑社会政治。所以,民主化和法治化是政府当前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竹立家:统筹的理念是好理念,但在缺乏民主法制保证的环境下,这个理念能不能贯彻到底?有时候听到、看到的和现实差距很大。譬如说,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入肯定是一个趋势,但是我怕变成是对农民的再次剥夺。农民土地没有了,甚至房子都没有了,到城市的哪儿生活?
城乡统筹的本质,从现代文明角度来讲,是要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共生活领域。换句话说,公共权力透明化,包括合作社、农民组织的管理等,要透明。但现在乡镇以下,关于财务管理,关于公共权力的应用,关于一些政策的出台,程序上都不是很透明。
城乡统筹发展说到底不是一种制度性改革。真正的改革是一种制度变迁。我们在制度改革上做得比较少,改良上比较多,想修补,想得过且过,不是一种根本的思维模式转变。
千万不要只做“表面文章”
新望:想讲两个概念,一个“综合改革实验区”,一个“统筹”发展。最早是搞改革研究的同志建议上海成立一个WTO巡回法庭,按照WTO的原则引进海洋法系做一些司法的审判。
但碰到了我国司法独立的大问题,就来来回回商量叫“综合改革实验区”。这样也好,不仅向WTO的精神靠近,同时把行政体制改革也放进去,也算低调的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局部搞一个实验。现在天津的新区也是实验区,成都和重庆是城乡统筹改革综合实验区,听说武汉也在争取。
第二个概念就是“统筹”,成都和重庆是城乡统筹改革实验区,统筹两个字怎么理解?据说统筹刚提出来的时候,外国人很难翻译,是重新翻译成“计划”还是翻译成“统一”好?我考虑,既然是城乡统筹发展,统筹的意思更多的是统一。如果城市乡村不把经济、社会、教育等方面的政策统一起来,还是分等级,就无所谓统筹。一国多制,国中有国,这不算统筹,也不算统一。所以,统筹发展就是平等发展。
现在的实验区有一些变味,大家都在争取,变成向中央要项目、要政策,有的甚至仅仅作为地方对外宣传的噱头。真的能做什么事?我估计地方官员考虑不是很充分,能不能引进一些国际准则来做事?现在看来难。广东最近有一个很大的飞跃,广东把香港管理协会和商会的一套制度照搬过来,对民间各种行业组织搞了“三无”、“五自”:无主管单位,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商会、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步走得很到位。这实际上属于当初设想的“综合改革实验”的重要内容。
任玉岭:对成都和重庆的改革实验,我想提几点破题的愿望。
我第一个愿望是,不要做表面文章。
第二个愿望是,千万不要靠压来搞和谐,一定要靠疏导搞和谐。现在很大的问题就是不重视疏导,比如说问题,安徽公安厅长出来搞接待,一个13年的兄弟俩被杀,父亲上访13年没人过问,开庭受访以后13天就解决了,13天就可以解决13年的问题,为什么不能在1 3年前解决这个问题呢?!实际上很多问题就是一点一点积压的,一个问题本来几天解决,结果积压很多年。这一问题值得成都、重庆高度重视。
第三个愿望就是,要解决好城市的新市民的保障问题。最近我在成都做调查,成都在农民工的保障方面,重视的还不够,远远不够。农民工的住房及社会保障等在统筹城乡的示范中,一定要解决。
城乡统筹范文6
关键词: 城乡统筹发展 二元结构 战略意义 具体途径
1.统筹城乡发展的内涵
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中五个统筹(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其中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更加注重农村的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坚决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是相对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而言的,它要求把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纳入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进行通盘筹划、综合考虑,以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为最终目标,统筹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统筹解决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打破城乡界线,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同繁荣。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给城乡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通过城乡布局规划、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等手段,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不断加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缩小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和地区差距,使城乡经济社会实现均衡、持续、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分割的传统“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一句话,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让城里有的农村也有,让城里人过的好生活农民也一样能享受,农村和城市齐步前进。
2.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意义
中国已经进入城市化中期发展阶段。在此阶段,如果我们不能及时调整失衡的工农业和城乡发展关系,或者继续采用城乡分割的二元发展战略,则不仅会加剧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很多矛盾,而且最终会影响到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国际和国内的发展经验表明,处在这一发展阶段,任何一种单一因素的拉动和贡献,都不可能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未来中国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和竞争力的加强,以及社会的发展,都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进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对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1统筹城乡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
中国农民众多,约占中国总人口70%,但只拥有中国经济GDP总量的20%。原因是由于过去实行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体制,国家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城市和工业上,而农村、农业却被忽视了,导致现在城乡发展差距拉大。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之间的分割状态,实现城乡良性互动,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得到维护,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会长久,才能真正实践“三个代表”。
2.2统筹城乡发展有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要紧紧围绕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统筹安排生产活动和经济增长;以促进人的发展为中心,通过发展经济使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状况得到全面的改善;要把消除贫困、扩大就业、消除歧视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统筹城乡发展,把农村和城市的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同样重要的任务来推进,可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
2.3统筹城乡发展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特别是现阶段我国的“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综合效益不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许多挑战。当今,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还有大量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相当低。虽然全民的教育文化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了提高,但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基本社会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虽然农业基础地位和农民生活条件得到了加强与改善,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可见“三农”问题不仅是涉及农民的问题,而且是涉及经济转型、城乡关系、体制结构的综合性问题。党的就提出了我们党对待农民的基本准则:要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要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利。
“三农”问题表面上看是农村问题,实际上这一问题的解决,不能单靠农村自身,必须在城市与农村的互动中逐步解决,可以说没有城市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民的小康难以顺利实现。只有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创新城乡发展战略,才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加速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总体思路和战略选择,是加快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重大战略举措。
2.4统筹城乡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基础。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致力于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处理城市与农村发展中的矛盾因素,达到城市与农村的良性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3.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途径
3.1统筹城乡发展首先要转变观念,抓好落实。
农民处于末等公民地位是农业和农村不景气的深层根源。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背景,对很多人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有些人自觉不自觉地认为,中国这么大的地域,到处都搞得比较漂亮,所有人都过上富裕生活在短时间内是做不到的。所以自觉不自觉地考虑到,首先要满足城市,然后满足农村。不改变这样的观念,就无法真正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只有各级政府和城市市民彻底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不正确的观念,真情关爱农民,真诚对待农民,真心帮助农民,建立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投入机制,才能真正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作为城乡统筹的主体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率先带头转变观念,树立以民生为本的新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第一要义,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增进最广大群众的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重点,因为没有统筹城乡发展,就谈不上“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也就失去了应有的基础。目前在树立科学发展观上,思想已基本统一,关键是抓好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否有效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政绩观能否确立。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关键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其考核内容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新的调整和补充。其重要内容要把各级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做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业绩作为重要指标,加大这方面的权重,考核中要多倾听农民和民工的建议和心声。
3.2统筹城乡发展就要增加农民收入。
统筹城乡发展,关键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农村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得到空前发展,农民的收入逐步增长,农民生活水平也明显提高,这对城乡在经济方面的融合、城乡经济的拉动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解决农民增收难题,必须从实际出发,统筹城乡发展,根据农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掌握和运用农业发展的规律,探索新思路新办法。
3.2.1发挥“人”的优势,做好转移文章。必须首先大幅度减少农民,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要做好转移文章,重点应在就地转移和易地转移上下工夫。一是把加快小集镇建设与转移劳动力相结合。小集镇的产业结构基本以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为主,农民进镇门槛、就业风险和生活成本较低,小集镇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因此,加快小集镇建设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的重要途径。二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转移劳动力相结合。对于县域经济来讲,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是扩大就业、加快富民的一条有效途径。发展民营经济要以农民就业和增收为目标,以当地主导产业为依托,推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尤其是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农民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把招商引资与转移劳动力相结合。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条件下,招商引资是主攻工业、发展农业的总抓手,在这一过程中,要把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这不仅有利于就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而且对增加农民收入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四是把技能培训与转移劳动力相结合。要以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为重点,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等培训项目,使每个农民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升劳务输出质量。要采取必要措施,调用职教中心和农业技术部门等社会资源,采取多形式、多途径,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定向培训和对口培训,使他们无论是外出务工还是本地就业都具备一定技能,提升创收能力,走一条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路子。
3.2.2突破“地”的瓶颈,发展现代农业。投入多产出少的农业种植现状,直接影响到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热情,以及投资农业的积极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农民的增收。要突破地不生金瓶颈,实现土里刨“金”,必须依靠科技手段,探索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路子,以农业的高效,来实现农民增收。
3.2.3加大“钱”的投入,创优增收条件。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农民“造血”功能。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农民增收保障。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切实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惠农政策。深化农村土地、林权等各项制度改革,逐步解决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体制机制问题。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加大家电、摩托车等下乡实施力度,根据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适时出台刺激农村消费需求的新办法、新措施。同时,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农民负担动态情况,提升农民负担监管水平;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防止因农用物资价格过快上长,增加农民生产成本,抵消农民增收。
3.3统筹城乡发展就要减轻农民负担。
3.3.1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就农村医疗体制与条件而言,目前农村的合作医疗覆盖面只有10%左右,广大农民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职能,应通过建立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农村尤其是欠发达乡镇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减轻农民看病难的负担。此外,还应加快与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孤寡老人社会赡养制度,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
3.3.2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责任,改变主要由县乡财政和农民承担义务教育经费的状况,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劳动者素质。政府除对教育费用上涨太快进行控制外,还有必要对农村一些低收入户的义务教育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
3.3.3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建立公共财政,将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满足人们的社会公共需要;一切有效益、面向市场的项目建设,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取消对农民专门设置的税制体系,使农民作为纳税人取得与其他成员平等的纳税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民直接受益。
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势所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和出路所在。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努力解决好我国的“三农”问题。只有妥善处理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才能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任务,也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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