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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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1

2.越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不含市供销总社下属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组织制定并实施所属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方案,完成改造提升3年目标任务。协助做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民3.市供销总社:组织制定并实施所属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方案,完成改造提升3年目标任务。2008年完成大江、大云市场改造提升试点示范工作。

4.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建立索证备案制度,取缔无照经营。

5.市规划局:编制市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协助制订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方案。

6.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验收结果,及时安排补助资金。

7.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市场考核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改造提升工作。

8.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管各类经营主体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9.市公安局:加强市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相关工作。

10.市国土局:负责做好土地处置相关工作。

11.市建设局: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市政建设相关工作。

12.市农业局:负责市区菜篮子基地与市场直销摊位对接。

13.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食品。

14.市建管局:做好施工管理相关工作。

15.市环保局:负责农贸市场环保监管工作。

16.市城管执法局:协助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市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加强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管理,负责对流动摊位进行清理整顿。

17.市质监局:负责农贸市场内的计量和标准管理。

18.*电力局:做好农贸市场电力增容有关工作。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提出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3

国务院在2011年10月9日常务会议上指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公益性,通过对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等对策,以期达到更好地为市民服务的目的。

关键词:

农贸市场;发展;对策;建议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站位不高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市场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有的认为搞农贸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是市场行为,任其自然发展;有的认为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利润空间很大,资本逐利性大,社会投入积极性高,政府无需投入;有的把抓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权宜之计,“创建或迎检”来了抓一阵,加大投入,急抓现用,没有长抓不懈的思想,没有研究出台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所有这些认识误区,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话语权不多、指挥棒不灵等现象。使濮阳市城市建设与发展形成重“城”轻“市”,有“城”无“市”,城市功能严重缺失的局面。

(二)市场空间布局不合理由于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农贸市场基本分布于在建成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较少,市场与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且大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按照要求建设配套农贸市场,存在城市发展快,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缺失的问题。例如,中原路贯穿濮阳城区,但沿线仅有一个美景小区农贸市场,且规模过小。这就造成了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马路市场治理又屡禁不止的尴尬局面。目前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多数属于自发而建,至今没有专业规划,空间布局严重失调,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区人口生活需要。

(三)市场单体建设标准低一是规模较小。目前濮阳市只有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市场,基本属于规模以上农贸市场,其他大多数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摊位数不足五十个,普遍存在辐射能力弱、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堪忧,食品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硬件简陋、软件落后。硬件方面,大多市场是半封闭大棚结构、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简陋的土台子、水泥墩;软件方面,主办单位片面地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市场长期发展缺乏理性的判断与分析,对市场设施提升满足于简单的修修补补,不愿意投入资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四)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虽然工商、城管、质监等多个部门都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但“多龙治水”并没有治好水,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场发展中心受职能制约,对市场主办单位既没有行政约束手段,也没有奖补激励措施,所能做的也仅仅是行业指导和服务。从市场管理的内部环境来讲,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部分村办市场和自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只负责收取租金,提供摊位、水电、清扫场地等简单服务,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多年来,农贸市场之所以成为城区居民关注的热点,政府多次创建、迎检的工作难点,主要问题:一是农贸市场管理无主管部门。多年来多头管理,形成日常管理“互相扯皮”,创建迎检特殊时段“男女老少一轰而上”,过了时段就“放羊”,市场建设管理一直无人问津。二是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无统一管理标准和明确的管理主体,绝大部分市场处于个人承包,只收费不维护、只收费不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推进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借鉴郑州、安阳、济源等地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市场发展中心对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总的考虑是: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导性、工作统筹性、管理规范性”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转型跨越提供支撑和服务。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协调配套、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农贸市场中、远期发展专项规划及详细建设规划,构建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为骨干、以社区农贸市场为主体、以便民菜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体系。“统筹规划”,就是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各个农贸市场详细建设规划,形成图标化、网络化、精细化规划体系,使农贸市场建设有规可依。“协调配套”,就是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标准化、超市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持城市规划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标准”,就是参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结合濮阳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标准。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1万人规划建设一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菜市场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设计,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模以内,“超市型”农贸市场其经营农副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面积的70%。同时,根据需要配建停车场。“严格执行”,就是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一旦确定,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挪做他用,采取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农贸市场产权人、开办者签订《农贸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等措施,确保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1.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力争2-3年内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任务;新建小区专项规划有农贸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改造工程,拟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明确工作要求,把区级政府作为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市政府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奖惩兑现。2.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五统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对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场内经营设施、附属设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3.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另一方面,简化手续,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本级费用,对城区符合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缴、再补助,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资产入股,切实增强政府“有形之手”对农贸市场的掌控力。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参与农贸市场建设,不断拓展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新途径。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1.综合管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城管、工商、规划、国土、住建、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的职责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责任。2.明确产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场的产权不属于政府,导致政府的“指挥棒”不灵。对现有的大中型农贸市场,可采取政府出资逐年回购、回租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对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政府通过减让土地出让金等途径,获得所有权;对政府出资回购、回租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其经营权委托给市市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以增强公益市场的支撑力;对产权无法回收或回租的民办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全市统一管理。3.维护秩序。由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为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打好基础;财政部门负责改造补贴资金筹措,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提供经济杠杆;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城管部门应加强马路市场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马路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管好农贸市场外部经营环境;市市场发展中心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卫生、农业、食品监督及各城区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四)加强流通建设,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机遇,以农副产品流通组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组织化”就是积极推动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体化”就是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为农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现代化”就是建立市场产品交易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周洁红,金少胜.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4).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4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动员会议之后,各县区普遍比较重视,相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和农贸市场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进度,集中力量对重点农贸市场进行了初步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4月15日前多数县召开了县、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并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商、商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交警、运管、交通、公路段、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同时,对整治范围的农贸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后,制定出台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逐市场明确了整治任务,确定了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县区由工商、商务部门牵头,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提纲等方式,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组,城区街道、社区,以及农贸市场,对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市、县区政府的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工商部门编印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宣传提纲》向经营客户人手发放一份,有的县还与经营客户签订了一保三包”责任书。

三是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全市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之后,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立即启动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各县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交易点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县确定了五名县级领导干部包抓长道、何坝、洛峪、石峡、大桥等五个重点整治市场,抽调工商、商务、交警等部门同志逐市场开展整治工作。在等重点乡镇成立了市容监察大队,集中对农贸市场秩序进行整治。以8个农贸市场为重点,整合学区、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等乡属机关力量,组建了综合执法队开展整治工作。在等六个集贸市场制作了市场管理公示牌和经营户摊位证。县重点对国道沿线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分别在辖区国道、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农贸市场开展了宣传和整治工作。

四是多方筹资,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各县区把市场建设作为整治马路市场的治本之策,立足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现有市场进行了改造扩建,并加大了市场续建新建工作力度。目前,琵琶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竣工,马街农贸市场已开工建设;县完善了理川药材市场,以及两河口、兴化、南河等农贸市场的附助设施;盐官果蔬专业市场、城关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完善配套设施;县通过招商引资,新建的城北果蔬副食综合市场、滨河佳苑及市场开发等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新建的丹堡农贸市场、商品批发配送中心,以及扩建的城关东坝农贸市场正在建设;永宁农贸市场已投入使用,伏镇农贸市场、水阳西瓜市场、泥阳蔬菜市场、北街市场正在建设;城关综合市场正在招投标;对城关农贸市场分三期进行了改造;正在改造完善平洛花椒专业市场和豆坝、铜钱、大南峪、云台等乡镇农贸市场,城关西街综合市场正在进行招投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领导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氛围不浓。有的重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抓落实不够;有的县区第一阶段宣传动员4月15日前结束之后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整治工作启动安排比较迟缓;个别乡镇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宣传不深入,整治措施不力,辖区内市场秩序混乱状况没有大的改观。

二是马路市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已经启动,但县城及国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街经营等马路市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市场管理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摊位乱设乱摆、垃圾乱堆乱倒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整治工作不深入,没有逐市场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措施不实,办法不多,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有的市场建设滞后,设施不配套,场地未硬化,环境脏乱差,既有行商不入市的问题,也存在有市无场的问题。

三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个别县区只有工商、商务等牵头部门深入农贸市场开展整治工作,其他成员单位配合不紧密,协作不够,还没有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整治工作合力。有的职能部门存在推诿、依靠思想抽调人员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四是市场建设进度缓慢有些县区市场建设、改造有规划,但变化不大,效果不明显。有的市场化运作办法不多,招商引资渠道窄,市场建设资金短缺,虽然整治了多年,但场地不足、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市场主体完工后,场地硬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难以及时投入使用。个别乡镇农贸市场规划起点高,投资大,短期内难以建成并投入使用。个别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建设比较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相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势在必行。当前,县城街道、国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街经营等马路市场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影响的对外形象,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出行,影响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群众生命安全。各县区政府,以及工商、商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就是履行职责的思想,狠下功夫,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逐市场确定主抓领导、工作人员,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组织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农贸市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短期内取得实效。各乡镇要由主要领导负责,与工商所等单位协调配合,成立联合执法队,具体负责本乡镇农贸市场的管理和道路畅通疏导工作,形区负责、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整治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整治方案。按照“一个市场一个方案、一个市场一套班子”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区要逐市场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一方面,全面摸清市场现状、存在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另一方面,结合实际,逐问题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并谋划制定好工作预案,增强整治工作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市场秩序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商部门要主动加强部门之间、县区之间的沟通协调,调动一切力量,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商务、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国土、城建、规划、运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思考谋划整治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各乡镇、工商所等基层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5

一、基本原则

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商务、工商、农水、城管、卫生、物价、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为做好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一)区商务局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制定市级资金补助预算方案,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二)区工商局是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区城管局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区农水局负责严格依法实行农产品质量准出制度,对农贸市场内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区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六)区质监分局负责依照计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贸市场的计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七)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所辖农贸市场进行自纠自查,自行整改。同时,建立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于2012年3月29日前将所建立的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报送区商务局市场科。

(二)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备案管理,要紧紧依靠市场管理方,借助、整合工商、农水、卫生、物价、城管、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监管。同时,针对辖区内的每一个农贸市场,各相关部门要分别指派专人负责。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6

今年以来,全省商务系统在深入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中,把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建设作为一项惠民工程,积极采取措施,强力加以推进。

一、加强领导。各地高度重视,建立领导机构,强化目标考核,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建设。成都市将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便民菜店建设纳入市政府惠民行动目标,确保了该项工作有效地推进,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广元市成立了“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制定了《广元市“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广安市结合本地“菜篮子”工程,各区(市、县)相继成立了农业、财政、商务等部门参加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制订标准。成都市政府出台了《中心城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成都市城区菜市场管理规范》等文件,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了《便民菜店管理办法(暂行)》和《便民菜店装修改造标准(暂行)》,要求便民菜店做到“三个统一”,即标准统一、店招统一、制度统一,使成都市标准化菜市场和社区便民菜店的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三、政策引导。各地根据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加大对老社区菜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新社区菜市场的建设力度。成都市将城区菜市场作为城市公益性配套设施,对菜市场及作为菜市场补充的便民菜店建设,给予专项财政资金补助;绵阳市开展了以农产品物流园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安全监控中心和高档蔬菜大棚反季节生产等为重点的基地建设,结合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对8个社区菜市场完成了标准化升级改造;攀枝花、遂宁、广安等市也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推进便民菜店改造和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