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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案例分析范文1
1 引言。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我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政府管理水平而开展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是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萌芽时,在国有企业每况愈下的客观压力下,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了绩效审计理论与试点的工作,提出了“从财务审计入手,加以分析,落实到经济效益”,这也决定了当时对效益审计一股侧重于对企业的效益审计。2005年以来我国审计机关倡导开展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围绕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进行的,是广义的、综合目标的绩效审计。这里的被审计单位已经从单纯的国有企业,扩大到所有管理和使用公共资金的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本文主要对我们政府绩效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并对实际工作中的一个绩效审计案例进行了研究分析。
2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对绩效审计认识不足。
在我国审计界,对绩效审计的认知还局限于一个比较小的范围,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只是对这个名词有一些初步印象,至于它的实际内容是什么、具体该如何操作,还知之甚少。从目前仅有的一些文献资料来看,大多数还停留在对国外有关情况的介绍上。甚至有一种观点认为,绩效审计是西方国家的产物,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在现有的审计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再去搞这种花俏的东西,似乎意义不大。诚然,现在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这个基础上开展绩效审计的难度确实较大。
2·2 较难获取准确充分的审计证据。
绩效审计所执行的评价,就是对有关证据做出系统客观的分析。审计人员必须对审计证据的理论以及获得、分析证据的技术有透彻的了解。审计证据是证实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状况的载体,绩效审计具体分析工作的安排是建立在评价所收集资料的基础之上。审计资料包括关于收入、支出、资源、资产方面的财务资料;组织结构、经营活动的背景资料;经营目标等目标资料;被审计单位完成目标的各种方法、利用各种方法完成目标的程度的活动资料;被审计单位为了有效地完成目标而采取的程序和控制措施,如计划、财务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等资源资料。
2·3 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不完善。
绩效审计必须有一个用以比较和评价当期成果的标准。在财务审计中,评价财务报表的表述内容的标准是公认会计准则。但在绩效审计中,评价经济活动的标准是由管理当局负责设计和应用的,审计人员通常根据管理当局所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价。但是,目前能评价绩效指标的体系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即只有财务指标,没有非财务指标;只有历史指标,没有未来价值指标;综合性指标多,单项指标少,缺乏“预警”指标。在标准缺乏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就不能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必须从其它来源“借用”标准或是自己设计某种标准,然后用以衡量工作成果。
这往往是一项困难的工作,解决办法就是自行开发和创建有效的指标体系,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2·4 不能全面实施绩效审计。
目前的政府绩效审计中,更多的是针对基本建设投资、金融业务进行的,而对于主要的公共部门,即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专项资金,现在还很少开展绩效审计,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是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最早的领域,但最近一些年来,随着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得以逐步改革和完善,注重企业绩效己经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自觉行为,这些企业的绩效似乎己不再是政府审计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有向内部审计倾斜的趋势。然而,目前在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一个显著问题就是对外投资的绩效问题,许多不良资产是由于投资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或化公为私导致的。另外,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兴起,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已经开展了好几年,目前主要关注的仍是真实和合规,对于整个采购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则考虑不多。
3 下关区审计局绩效审计案例分析。
3·1 项目基本概况。
2010年南京市下关区审计局对该区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下关区残联)残疾人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分析了该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后,提出了完善政策的措施,不仅完成了对真实性合法性的目标审计,又反映了绩效性目标。
下关区残联是全区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职能,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2008、2009年省、市残联和区财政实拨残疾人保障资金为2488000元和3493530元;2008、2009年度投入使用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为2747166·59元和2941198·30元,连续两年保持一定的增幅。区残联财务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单位账面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资产1940901·65元,其中,银行存款1139234·55元、暂付款447757·10元、固定资产353910元;负债(暂存款)64478·87元;净资产1198439·44元,其中,固定基金353910元,结余844529·44元;拨入专款677983·34元。另有财政专户余额218341·61元。
下关区残联残疾人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康复工作经费、教育就业工作经费、社会保障经费及事业工作经费等。残疾人保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既涉及区财政局、残联,又涉及各街道、各社区的服务社,但使用具体落实到了街道,有些项目则通过街道落实到了社区,因此审计组将街道和社区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为了审计的重点。审查了开办费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人员工资的发放是否及时,发放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克扣工资现象;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专项资金的情况;审查了每个项目每个街道是否都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执行是否有效;是否建立相应的人员管理档案,人员录用手续是否合规完整,录用的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公平;残疾人员对项目是否满意,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3·2 审计结果分析。
审计小组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残疾人保障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配套资金不到位、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提出了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保障专项资金专户,将全部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按具体用途进行分账核算等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建议区残联制定聘用人员岗位工作考核标准与奖惩办法,激发了残疾人就业管理所人员的工作热情。在财务管理、采购和公务招待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审批程序。同时,建议各街道组建一个残疾人保障项目综合管理机构,改变原来的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管理的模式,统一对残疾人保障项目和人员进行专项管理,启动具有区域特点的残疾人保障项目,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就业机会。
从项目实施情况看,该次审计重点以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和发展为目标,评价了专项资金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作用的发挥情况和程度,评价了各部门使用资金的效果,评价了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但由于审计的环境条件,使本项目在着眼于政策执行评价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项目方案中虽然包括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内容,但由于审计判断和绩效评价的标准缺乏参照系和统一性,造成对全区政策绩效情况的综合分析还不够深入宏观。
4 结语。
在上述案例中,将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相统一开展的,审计内容既包括反映财务收支方面,也包括效益、效果方面,但由于没有有效利用绩效审计方法,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指标不明确,当然还有审计人员主观上对绩效审计不重视,对绩效审计的开展存在畏难情绪,所以导致审计实施只突出了合法性内容,对政策分析关注不够,政策效果审计调查点到为止,绩效审计的目标未能完全实现。
审计案例分析范文2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总体应对措施;案例教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规范了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以下总体应对措施:1.向项目组强调保持职业怀疑的必要性。2.指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3.提供更多的督导。4.在选择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时融人更多的不可预见的因素。5.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或范围作出总体修改。
很多人在学习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时感觉很费力且较难理解。本文从孔明草船借箭之谋略,分别论证风险导向审计准则中风险应对的总体应对措施,以利于广大财会、审计工作者深入理解并运用现行风险导向审计准则。
一、针对风险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
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记录或责任方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职业怀疑态度代表的是注册会计师执业时的一种精神状态,它有助于降低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周瑜用计令曹操斩水军都督蔡瑁、张允,孙吴将士皆叹服。唯有周瑜不悦,他对鲁肃说:“吾料诸将不知此计,独有诸葛亮识见胜我,想此谋亦不能瞒也。子敬试以言挑之,看他知也不知,便当回报。”却说鲁肃来探孔明,孔明立即以此事向鲁肃道贺,并当即指明“公瑾使先生来探亮知也不知”,可见孔明对孙吴众将一律保持了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对孙吴众将的造访早就想好了应对策略----既要体现自己超人的预见才能,又要避免自己被周瑜加害。所以孔明一再嘱曰:“望子敬在公瑾面前勿言亮先知此事。恐公瑾心怀妒忌,又要寻事害亮。”由此可见,孔明早知周瑜要害他的风险,并已为该风险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就是反复强调鲁肃不能将此事告知周瑜,从而也降低了自己被害的风险。
鲁肃回见周瑜,将事项实说,周瑜大惊曰:“此人决不可留!吾决意斩之!”于是召请孔明议事。孔明“欣然”而至,可见孔明不仅对周瑜持有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而且对周瑜加害于己的风险早已思出良策。
二、指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
由于各行业在经营业务、经营风险、财务报告、法规要求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审计人员的专业分工细化成为一种趋势。审计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人员曾经参与过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或具有被审计单位所处特定行业的相关审计经验。必要时,要考虑利用信息技术、税务、评估、精算等方面的专家的工作。
草船借箭之所以顺利实施,与孔明高超的用人技巧密切相关。在整件策划中,孔明成功地利用了一个关键人物鲁肃(即相当于审计准则中利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人员)。鲁肃排名东吴四英将第二位,文武全才,深得孙权、周瑜的宠信。曹操南下,东吴分为主战、主和两派。鲁肃立主一战,并主动前往江夏请诸葛亮过江,相当于孙吴的外交部长,是蜀汉与孙吴联盟的核心成员,可以将他视为草船借箭“项目组”的关键成员。另外孔明还利用了鲁肃为人忠诚、厚道,不用奸这一性格特点,向鲁肃借船二十只,并再三强调“只不可又教公瑾得知”。鲁肃允诺,回报周瑜,果然不提起借船之事,只言孔明并不用箭竹、翎毛、胶漆等物造箭。因此,鲁肃是孔明草船借箭谋略中具有特殊技能的人,他为孔明顺利借箭创造了人、财、物等多方条件。
三、提供更多的督导
对于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审计项目,审计项目组的高级别成员,如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等经验较丰富的人员,要对其他成员提供更详细、更经常、更及时的指导和监督并加强项目质量复核。
整个草船借箭的全过程,孔明由始至终都进行了全面督导。
督导一,孔明安排鲁肃准备二十只船,各船三十人,船上皆用青布为幔,各束草千余个,分布两边,为草船借箭作准备工作。
督导二,至第三日四更时分,孔明密请鲁肃到船中。命将二十只船,用长索相连,径望北岸进发。当夜五更时候,船已近曹操水寨。孔明教把船只头西尾东,一带摆开,就船上擂鼓呐喊。曹军立刻在赛前放箭,箭如雨发。孔明教把船掉回,头东尾西,逼近水寨受箭,一面擂鼓呐喊。在草船借箭的关键时刻,孔明身先士卒,不仅亲自上阵,而且排兵布阵,指挥若定,充分体现了项目负责人的督导原则。
督导三,待至日高雾散,孔明令收船急回。并令各船上军士齐声叫曰:“谢丞相箭!”此时,二十只船两边束草上,已排满箭枝。且船轻水急,已放回二十余里,曹操追之不及。孔明不费江东半分之力,成功造箭十万余枝。在草船借箭的收功阶段,孔明不仅指挥官兵顺利撤离,成功完成了造箭任务,而且还把曹操戏弄一番,其谋略之缜密可见一斑。
四、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
被审计单位人员,尤其是管理层,如果熟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套路,就可能采取种种规避手段,掩盖财务报告中的舞弊行为。因此,在设计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为了避免既定思维对审计方案的限制,避免对审计效果的人为干涉,从而使得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更加有效,注册会计师要考虑使某些程序不被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首先,孔明一再嘱咐鲁肃,借船之事绝对不能让周瑜知道,“若彼知之,吾计败矣”。可见,孔明深谙总体应对措施之精髓,从而很好地避免了周瑜对整个草船借箭的阻扰与干涉。
其次,草船借箭之计绝对保密。孔明借箭,不仅没告诉冤大头曹操,也没告诉欲害于己的周瑜,就连欲帮于己的鲁肃也没告知。尽管孔明吩咐鲁肃筹办船只事宜,但船只筹来作啥用途,孔明只字不提。鲁肃虽然应诺筹办船只事宜,却“不解其意”。若鲁肃知晓借箭谋略,那么鲁肃一定会告知周瑜,正因为鲁肃“不解其意”,所以回报周瑜时也就不提借船之事,周瑜才得意“他自送死,非我逼他。”借箭之事,更没有告知曹操,若被曹操知道,曹操怎会发箭,更不会到旱寨调箭。所以,鲁肃、周瑜、曹操这三人,任何一人预知草船借箭之谋略,则孔明一定借不成箭,这正是孔明谋略的高明之处,也充分体现了“审计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的优势。
五、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或范围作出总体修改
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很可能源于薄弱的控制环境。薄弱的控制环境带来的风险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影响,难以限于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总体应对措施。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对控制环境的了解也影响其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有效的控制环境可以使注册会计师增强对内部控制和被审计单位内部产生的证据的信赖程度。如果控制环境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必须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做出总体修改。
孔明在三日之前,周瑜命其监造十万枝箭,并命孔明立下军令状。孔明当时的环境是非常不利的。原因如下:首先,孔明被孙权当作了蜀汉与孙吴联盟的“质押品”;其次,周瑜由于妒才而“决意斩之”;最后,孔明知晓公瑾教十日完办,工匠物料都必不应手,“明将这一风流罪过”强加于他,并且摆明是借机杀他。孔明却一概应允,并立下军令状,全因孔明针对该风险已思考出非常周密的总体应对措施。孔明事成之后对鲁肃说:“为将而不通天文,不识地利,不知奇门,不晓阴阳,不看阵图,不明兵势,是庸才也。亮于三日前已算定今日有大雾,因此敢任三日之限。”可见,孔明三日前立军令状时,对草船借箭之谋略就已成竹在胸,真应了天时地利人和。大雾弥漫为天时,曹军已无深谙水军战略的都督为地利,鲁肃一行相帮为人和。 (下转封三)(上接第292页)
另外,在这三日之内,孔明看似没有任何动静,实则是以静制动,时刻监控鲁肃、周瑜、曹操之动态。鲁肃船只事宜是否筹办已定,周瑜、曹操对草船借箭之谋略是否真的一无所知。他们三人任何细节之变化,直接影响草船借箭之谋略。
综上所述,千年之前的孔明,其草船借箭之谋略,将现行风险导向审计准则的总体应对措施利用得酣畅淋漓,实在令人快哉,叹哉,服哉!
参考文献
[1]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审计》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3)(第一版).
审计案例分析范文3
【关键词】 公共问责机制; 机会主义; 同体问责; 异体问责; 政府内部审计
一、引言
内部审计是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重要要素。我国中央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现状主要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较少政府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从业人员数量少;多数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以财务合规性审计为主(刘力云,2007,2008)。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联邦政府内部审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多数政府部门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了较多的人员;较强的独立性;绩效审计与财务合规性审计并重(齐献忠,2006;范文萍,2010)。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差异呢?我们又如何改变这种差异呢?本文从公共问责的视角来探究政府内部审计的生态环境。首先提出一个公共问责与政府内部审计关系的理论框架;然后以这个框架为基础,分析中美两国中央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公共问责决定政府内部审计:一个理论框架
(一)公共责任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公共责任是指政府及管理当局作为人接受公共资源的所有者——社会公众的委托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并负有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责任。它是一种在政府与公众间的动态社会经济关系,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主要包括公共财务责任、公共管理责任和公共社会责任三种不同形态。公共财务责任是人在财务方面对委托人所承担的责任,公共人的财政收支要合法,保证公共资源使用的安全、完整,并按照公认政府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公共财务责任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财务责任主要通过一系列的财务数据指标等进行计量、确认和报告,对于非财务信息涉及较少;第二,财务责任关注的是各项支出是否合法、合规。随着公共事业的发展及政府管理职能的变革与扩大,仅强调公共财务责任已不能满足公众对人管理行为了解与监督的要求,社会公众注意到政府的管理效能对公共资源消耗及对公众服务质量的影响,要求政府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更加关注政府绩效及其责任的执行情况,这就是公共管理责任(也称为公共绩效责任)。公共社会责任是人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公众希望生活在稳定安宁、自然和谐的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中,并能更加公平合理地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作为公共人的政府行政及管理机构必须承担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及促进公平正义等社会责任(马睿,2009;钟晓敏、高琳,2010)。然而,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激励不相容和信息不对称,人有可能背离委托人的利益或不忠实委托人意图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于是随之而产生的委托成本就困扰着委托关系的良好运行(Williamson,1981;Fama&
Jensen,1983;Jensen,1993;Hart,1995;Shleifer&Vishny,1997)。同时,公共选择理论发现,在选择公共物品时,每个个体都是按照经济人假设的理性进行利弊分析,并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公共物品支出方案。一般来说,并不存在一种超越特殊群体利益之上的公共利益。因此,政府也会失效(布坎南,1988;刘燕,2010;黄汝娟,2010)。
(二)公共问责机制
委托人应对人机会主义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建立公共问责机制。问责机制是责任履行的追究机制,包括三方面的含义,一是确定人的责任目标;二是获取人责任目标运行情况的信息;三是评价人责任目标的实现程度,并根据责任目标实现程度给予奖励或处罚(王光远,2002;宋涛,2005;马睿,2009;马骏,2010)。问责机制主要是通过抑制人机会主义行为的前提条件来发挥作用的。首先,问责机制通过责任目标清晰地表达了委托人的期望,为评价人的业绩提供了明确的标准,也为人的努力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人与委托人之间的激励不相容;其次,问责机制通过人报告其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最后,问责机制根据人的业绩进行奖励或处罚,可以减少人的激励不相容程度。虽然问责机制是对应机会主义的手段,如果委托人本身对自己的利益不关心,对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不介意,则问责机制也就不一定需要或者不一定会真正发挥作用。我们不能指望人自己来执行问责机制,这是委托人的责任。现实生活中,一些机会主义很严重的领域长期不能得到抑制,主要原因是委托人不作为或没有作为能力。
审计案例分析范文4
关键词:道路安全;审计;基本原理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8月1日
一、道路安全审计的起源与目的
道路安全审计(简称RSA)的实践开始于英国,最初是在铁路工程师检查铁路安全的方法上发展而来,这里所指的道路包括公路和城市道路。上世纪七十年代,英国就在1974年道路交通条例中,笼统地提出了对新建道路进行安全审计的必要性。1990年英国运输部颁布了道路安全审计标准,以规范道路安全审计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基本步骤。1993年英国把有关道路安全审计的要求,写进其道路桥梁设计手册,其相关条款同时适用于其他道路项目,并在其中提出了道路安全审计的目的:
1、使道路运营管理人员对道路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隐患有一个清醒认识,意识到安全审计是进一步改善安全的有效措施。
2、使设计人员认识到,尽管道路设计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中已经考虑了安全因素,但由于设计人员可能缺乏事故分析或道路安全工程经验,仍然可能在设计上出现问题而留下事故隐患。
3、使道路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改善道路安全的重要性,并利用该手册提出的要求来提高道路的安全性。
4、道路安全审计就是要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道路安全运行经验,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数降低到最低水平。
5、道路设计小组应包含具有道路安全工程经验的人员。当然,这些人员不能再担任该项目的安全审计人员。
二、我国道路安全审计现状
我国较早的有关道路安全审计方法研究等基础性工作,主要是由同济大学、长安大学、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进行的。近年来,在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的推动下,我国许多省份陆续开展了道路安全审计工作,这极大地推动了道路安全审计在我国的发展和应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道路安全审计工作,交通部2004年正式颁布了《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2005年交通部与世界道路协会在北京举办了国际公路安全研讨会。与会代表重点讨论了怎样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推动道路安全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更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方法,探求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并建议引入国外道路安全审计模式,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
三、道路安全审计基本原理
道路交通安全一般采用事故总数、事故严重程度和事故率等指标共同来表征,不能单单使用单个指标,如果只使用单一的指标,往往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道路的交通安全问题。当然,不管道路安全用什么指标来度量,这种安全智能是相对的,绝对的道路安全是不存在的。道路安全审计就是设计辅助程序来帮助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预计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道路安全审计基于两个基本假设:1、道路运营安全与道路设计是直接相关。改进设计或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交通运营可以改善道路安全,从而避免成为运营事故的黑点。道路设计不只是提供甲乙两地之间的连接线,更重要的是要保证道路使用时的交通安全。事实上,融合了使用安全理念的道路设计能够大大降低驾驶员失误的可能性;2、道路安全审计即使完全按照现行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也不一定完全保证道路安全。这是因为设计标准的不完善,同时由于道路使用环境千差万别,而设计中对方案的安全评价主要是定性的、不系统的、不全面的或是粗略的。道路安全设计的理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满足用户期望。用户期望是用户对道路这种公共产品使用性能的预计和期望。由于道路本身的用户覆盖整个社会,用户主体非常多,不同用户对道路设计的期望是不同的,即使同一用户在不同条件下,其期望也会发生变化;另一方面用户期望也很复杂,这种复杂性是和道路使用环境分不开的。由于道路分为不同的功能和等级,交通控制和管理措施则包括各种与道路硬件相匹配的交通指示、诱导和控制设施,这样对动态的驾驶人员来说,其期望也会变化的。道路安全审计的基本任务就是从设施的规划、设计和运营等角度寻找那些对用户期望考虑不周或遗漏,从而有可能使用户尤其是不熟悉路况的用户迷惑的不安全情况。所以,怎样使实施开发更好地满足用户期望就成为道路安全审计的标准和最基本的任务。运营车速是用户驾驶期望的一个集中反映,评价运营车速是安全审计的一个可行的办法;另一个道路安全审计的办法就是判断设施设计是否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所以在道路安全审计中,要重点检查新型设计是否与人们传统的使用习惯相符。比如,人们在使用高速公路时习惯于右侧出口,假如出口在左侧但没有充分的交通指示设施,就不能满足人们的期望。道路安全审计中还必须考虑不同用户的不同使用期望。比如,交通信号灯的间隔时间不仅要考虑正常行人的通过速度,而且还要考虑老年人的通过速度。所以,在道路设施开发中应采用多用户的综合服务水平进行评价及改善,从而更好地满足各种用户的使用期望,即全用户服务水平的概念。
(二)满足视距要求。视距是具有指定标准视线高度的驾驶员对路上标准高度障碍物连续可见的道路长度。包括停车视距、超车视距、分流视距、合流视距和各种交叉口视距。停车视距是所有视距中最小的,包括停车反应时间所走距离和必需的制动距离。分流视距是周围环境复杂,感知信息困难,驾驶员容易做出错误决定的地方应提供的视距。我国《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中规定高速公路出口匝道处的分流视距为10~13秒不减速行程。相关研究表明,视距不良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货运汽车尤为如此。所以,视距是道路设计中的重要设计项目,是道路是否安全运营的关键因素,也是安全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减小速度差。速度差是指同一车道不同车辆之间运行速度的不同。速度差往往迫使跟驶驾驶员以明显低于正常期望速度行驶。这常常诱使跟驶车辆因急于达到期望车速而强超硬会,这就会增大事故隐患。研究发现,很多交通事故特别是追尾事故几乎都与运行速度差有关。不同道路用户在分享道路空间时,由于他们的驾驶期望、能力、方式、习惯以及年龄、性别、出行目的不同,必然会导致即使他们在相同的道路条件下也会采用不同的行驶速度,造成速度差。例如,本地驾驶员和第一次来本地的外地驾驶员的驾驶速度就可能不同。还有不同等级、功能的道路衔接过渡段、平面交叉口、交通控制路口、收费点、突发事件造成的拥挤车流等都会产生速度差。所以,见效速度差是设计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也是安全审计的重要依据之一。通常认为,速度差超过15km/h就成为安全隐患。《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建议设计速度与预测运行速度要保持协调,并指出当同一路段设计速度和预测运行速度的差超过20km/h时,应对该路段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安全性验算。笔者认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与预测运行速度差审核重点应放在进出口匝道及匝道与地方道路的交叉点。
(四)利用交通控制设施管理冲突点。交通冲突泛指车流之间如果不加控制就可能同时同地争抢统一道路设施的交通现象。一个普通的十字交叉路口就有8个合流、8个分流和16个交叉,合计32个冲突点。交通冲突是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道路设施的交通设计中必须采取措施对冲突点采取时空分隔。信号灯、停牌、让牌等禁令性质的控制设施从时间上分隔交通冲突,交通岛、专用转弯车道、单行道等特殊交通设计从空间上分隔交通冲突,减少冲突点,保障交通安全。作为基本的交通工程原理,控制设施的安装使用通常奉行渐进的原则,即较不严格的控制先行原则。而只有在它还不能解决问题时,才考虑更加严格的控制。很多冲突点的管理控制可以追溯到道路的设计阶段,好的交通设计在主体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未来交通运营的安全因素。比如,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就是这种好的设计的代表。
(五)路测安全设计。路测安全设计主要在于容错设计,也就是说即使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用户,而道路设施也可以帮助减轻事故的严重程度。路测安全设计是指行车道以外空间的安全设计,其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工程手段尽量减少车辆冲出路外的事故数量,降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从而减少事故损失。设置路测护栏是路测安全设计的重要措施之一,其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驶离路面并与路边障碍物或其他车辆相撞,设置路测护栏的主要依据包括事故的可能性、严重性、事故的历史和路测净空等,同时还要考虑一些特殊因素,如相邻两段护栏之间小于60米的空档应该封闭;相邻两过渡段之间如果小于8米,则该过渡段应连续设置等。在安全审计中,审计人员主要根据这些路测安全原理来判断设计的符合性。
(六)道路开口管理。所谓道路开口管理就是通过减少主要道路对次要道路的开口数量、增加开口距离、优化开口的形式来减少对主要道路的横向干扰,从而提高主要道路服务水平的一系列技术与方法。道路开口管理一般通过两大措施来实现,一是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开口规划;二是开口本身交通运营的工程设计。就道路安全审计来说,开口管理的主要审核标准是就开口的设置条件,即开口可否关、停、并、转和开口设置形式是否符合基本的交通工程原理。众所周知,交通安全问题的防治永远是防大于治,就是说主动预防为上,被动处置为下。因此,充分利用开口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手段,尽量避免后续的运营管理阶段的安全问题是开口管理审计的精髓。
(七)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除道路开口管理外另一个主要安全管理措施。它不仅涉及到道路的规划和设计,还涉及道路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其实质是依据设施使用中可以预见的紧急状态的管理需求进行设施硬件设计,同时,紧急管理方案的制定本身也受到设施设计制约因素的影响。针对风险管理的安全审计,就是要求在设施开发过程中具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于确认的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并反馈到设施的设计中去。同时,还要求在设计阶段就具体可能的道路设施应急反应的各个方面,从而避免后续补救工作的困难。
以上从道路安全审计的原理做了分析,实施道路安全审计还要得到道路管理部门的有力支持。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对某一阶段的安全审计结果只适用于该阶段。由于道路安全审计是在事故发生前所采取的主动和预防性措施,它不同于传统上的事故评价。道路安全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从道路用户的角度来确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便于有关部门采纳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和降低事故的严重性。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剑.交通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决策探索,2005.5.
审计案例分析范文5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安全施工, 工程管理
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地扩大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深基坑支护工程研究已发展成为一门新兴课题。在深基坑支护工程中,由于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经常发生基坑垮坍、建筑物及路面塌陷或开裂、基底隆起等等工程事故,直接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越来越多的人已认识到,深基坑支护工程是一项风险性工程。作为施工人员,应竭力避免事故的产生。以下从施工的角度来分析深基坑支护的施工安全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1 深基坑支护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1 施工技术方面分析
深基坑支护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施工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施工中发现的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或相差较大,仍按原设计施工;又如喷锚网支护施工遇流砂、软土层,因其自稳性极差,一旦开挖即刻坍塌,而又未能采取新的措施。地质条件的复杂性使工程施工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监测等施工动态反馈
信息有误或反馈不及时,施工中盲目遵循原设计方案,开挖过程没有定期或根本没有对基坑的沉降量和位移量进行观测或未对所测资料及时分析、研究。深基坑支护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施工千变万化,未能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有效应急措施。如基坑开挖过程中,对周边可能施
加的动荷载未加考虑
由于地下水处理不当,导致深基坑工程的事故屡见不鲜。地下水位降低了,对基坑支护有利,但对周边环境不利。如不采取降水措施,对保护周边环境有利,却对基坑支护不利,这种矛盾性,使地下水处理有一定难度。处理不当,易引发工程事故:如佛山某工程,采用双排搅拌桩止水加喷锚网支护的复合支护结构,由于搅拌桩止水效果不理想,基坑开挖至5 m 时开始出现漏水涌砂现象;开挖至8 m 时,涌水涌砂现象更趋严重,引起周围地面塌陷、开裂,工程无法继续施工,后在搅拌桩采取高压旋喷止水才解决了问题,但已大大提高了工程成本。
在深基坑支护工程中,开挖和支护是密切相关的,由于两者缺乏协调,容易诱发工程事故的发生。基坑围护属临时性支护,由于维护不当可诱发事故发生。比如基坑放置时间过长,不利基坑安全稳定;基坑坡顶荷载超出设计要求,重型机械离基坑太近;未能及时构筑基坑排水沟和集水池,基坑内大量积水;锚喷支护中,锚杆头被当作脚手架或悬挂重物,造成锚杆失效;支护面层遭切断或被施工机械撞坏。
1. 2 施工管理中质量监控方面分析
由于现场环境的复杂性,给施工作业带来诸多不便,因为管理人员思想不够重视,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影响施工质量,造成工程事故。比如: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随意改变设计方案,不按图施工;在注浆法施工中,注浆压力达不到设计要求,使锚杆抗拔力大打折扣;偷工减料,使用材料不合格;在锚喷支护中,随意减短锚杆长度;护坡桩桩径不够或插入深度不够;使用水泥、钢筋等材料不合格,造成锚拉力不够、止水无效等。有些施工单位片面要求施工进度,为追求经济效益盲目加快施工进度,而忽视了质量为本的方针,使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另外,由于施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松散,也易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2 深基坑施工的安全工作
2. 1 在技术方面应做的工作
1) 组成从项目经理到施工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子。充分认识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作用,并让每位参与者都熟悉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做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确保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
2) 按图施工,动态监控。深基坑支护工程主要以挡土、防水等为主要目的,而设计的单一或复合挡土支护结构,有理论依据和可行性,必须尊重设计、按图施工,但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及设计所依据的资料有可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要求在施工中必须依据实际的情况,相应作出一些调整,达到规范要求。
3) 重视信息法施工,强化信息反馈施工的技术分析与管理。深基坑支护工程是包括基坑的开挖、支护、防水及环境保护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单靠数学力学法难以对系统的变化性状作出足够准确的预测,只凭施工经验亦是有一定限制。因此,只有利用监测信息反馈分析才能较好地预测系统的变化趋势,监测方案应在做施工设计方案时一同考虑,定出监测内容与要求,做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有关动态性,从而为及时修改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等提供准确的数据。当出现险情预兆时可提高警惕,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2. 2 在质安管理方面的工作
施工中应及时做好材料送检工作,所用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立以人、物为中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从技术上、生产安全上) 选任得力、专业性强、安全意识强的人作安全员,并相应明确安全职责,签订安全合同书。做好安全教育
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做好“五同时”教育工作,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并强化到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制定并做好质量安全检查措施,列表列出常见施工事故和施工质量隐患或通病的出现部位,产生原因,预防和补救措施。对深基坑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部位,应明视挂牌,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2. 3 施工质量与施工组织
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及土方开挖的合理组织也是开挖成败的关键之一。良好的施工质量和合理的施工组织可以弥补设计上的某些不足,反之,低劣的施工质量和错误的施工组织会使合理的设计付诸东流,在这方面有着许多深刻的教训。除施工质量外,施工组织也不可忽视,土方开挖前应制订。开挖方应严格按设计程序进行开挖,在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先撑后挖”的原则。工程实践证明,开挖顺序不同,支护结构的位移也不同,不合理的施工顺序会大大增加支护桩墙的位移,甚至出现险情。
此外,施工前要充分估计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当出现险情时,准备可供选择的应急措施,以免险情出现时,措手不及,延误抢险时机,导致工程失败,造成严重损失。
2. 4 施工监测与信息化施工
支护结构设计成功与否,要通过施工实践来检验,而施工过程中支护结构的受力与变形状态要通过监测手段来了解。可以说,监测工作是支护结构安危状态的眼睛。它的重要性已为多数的设计、施工及建设单位所认识。因而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施工监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保证了施工安全。但也有部分建设单位对此重视不够,认为监测工作可有可无,不愿投入资金,马虎应付。有些监测单位素质不高,,不按时观测,不能提供准确的信息,以致在支护结构处于危险状态还未能提供预报,造成事故。一些深基坑支护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除施工质量的原因外,监测单位未能及时提出预警,以致延误抢险的时机,也是事故及发生的重要原因。
施工监测工作的有无及好坏,不单是影响到基坑自身的安全,更重要的是它还影响到基坑周围环境的安全。如邻近的房屋、道路、地下给排水、供气、通讯等设施的安全都依靠监测结果来维护。有些情况下,基坑开挖的失败对邻近环境造成的损害、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会比基坑工程本身更为严重。有时支护结
构的位移并未引起支护的失稳,但却引起周围建筑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及倾斜等,这些都需要由监测结果来判断与证实。施工监测的意义还不止于此,监测结果作为一种信息反馈还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对设计结果进行检验,以致修改设计方案,施工前期的信息反馈可作为修改后期支撑方案的依据。例如,当前期开挖和第一道支撑后支护结构的位移较小,就可以考虑是否削减下一道支撑的数量以降低造价,反之,当前期开挖中支护结构的位移和内力比预计大得多,则应考虑是否加强下一道支撑以策安全。这就是动态设计及信息施工,是一种很有发展前
途的技术,应积极推广。
另外,在基坑开挖监测中还要逐步积累资料,以便制订适合本地区软土的基坑支护结构位移沉移控制值。当基坑开挖过程中,位移或位移速率达到多大数值时就应发生预报,超过多大数值就濒临坍滑破坏。这些控制值对今后的深基坑设计施工将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 5 降水排水及止水问题
在基坑开挖,降水排水及止水(以下简称水处理) 对工程的安全与经济有重大影响,多数基坑工程事故与水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水处理的主要目的是:1)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坑内保持干燥,使土方工程得以顺利进行;2) 防止坑底出现流土(流砂) 及坑底土泡水软化,降低强度;3) 坑外土层降水后减少对围护桩墙的
水压力,提高支护稳定性;4) 降水或止水可防止坑外土粒流失,引起地面沉降而影响邻近建筑安全。对于不同的地基土层和具体工程,以上4 点中各点的重要性有所不同。
审计案例分析范文6
停车场向车主提供停车场所,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场主提供的停车场内,其两者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性质怎样? 车辆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使用合同关系的认定,可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考虑:
其一,有约定的从约定。倘若双方明确约定场主对车辆负保管之责的,应确定双方为车辆保管合同关系;而双方明确约定场地使用关系的,或者停车场以某种方式明示对所停车辆不负保管之责,而车主并无异议的,应认定双方为场地使用合同关系。
其二,无约定的,按照行为的特征确定其法律性质。车辆保管合同与场地使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保管合同以保管人实际占有保管物为要件,场地使用合同则不需要以此为要件。车辆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占有保管物必须对物进行直接支配和管领,就车辆而言,实际占有车辆的情形一般为:1.控制车辆钥匙。车主将车辆钥匙交给保管人,由保管人实际控制车辆。2.控制行车证明。车主将行车证明交付保管人,取车时再从保管人处取回行车证明,领取车辆。3.控制车身,不准车辆移动。存车时由保管人向车主签发保管单证,车主存车领单,取车时,由保管人验收单证,车主交单取车。取车人未交付单证的,保管人有权滞留车辆,并享有阻止他人取车的权利。
场地使用合同是停车场为车主提供车辆临时停放场地并收取费用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成立,仅需车主与停车场存在场地租赁的合意,并向停车场支付场地出租费即可。提供场地的一方没有占有他人财产的权利,其对停泊于其场地上的车辆并没有实际控制,其不能阻止车辆的移动、行驶,也无权滞留车辆。
综上,对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和场地使用合同关系的认定应以合同的约定为准。对停放车辆的性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以场主是否直接地、实际地控制车辆为标准来确定其性质。
二、停车场民事责任的分类和法律责任认定
(一)免费停车
1.市政设施的临时停车
生活中,地方政府为方便人民群众的需要,会在公园、人民广场等公益性场所设立免费停车场地,当驾车者将车辆停放于此处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应如何处理?公益停车场一般没有专人管理,车主与停车场没有建立明确车辆保管合同关系的,法律关系上应认定双方形成场地使用合同关系。至于法律责任,根据“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法理原则,本着鼓励和保护公益性设施发展的精神,停车场应尽到“最基本的审慎注意义务”,只有如因场地凹凸不平、坠落等情形致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的,停车场才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车辆失窃以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情形,应属于车主自身应当做到的防范义务,故以认定停车场不承担法律责任为宜。
2.百货商场、餐馆等经营场所提供的临时停车
实践中,车主在进行购物、消费等社会活动时,相关经营场所为吸引顾客,往往会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对经营场所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本身服务之外的免费停车看管服务,应当视为经营场所提供消费服务的一种延伸,是消费合同的附随义务。作为经营场所来说,提供的服务延伸到了免费看管车辆的范围,就应该正确、全面地履行看管车辆的附随义务。如果经营场所在履行附随义务的过程当中存在瑕疵,那么也应当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免费停车作保管关系对待,免费停车期间,车辆被盗、受损的,停车场应负责赔偿,只是可适当减轻停车场的赔偿责任。
(二)收费停车
1.临时占道停车
目前,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繁华地段,政府运用经济杆杠进行调节,对临时占道停车采取收费甚至是高收费。首先是定性,一般来说,在临时占道停车处都有专人负责收费管理,但收费只能证明该停车行为是有偿行为,没有建立明确车辆保管合同关系的,停车场仅是提供停放车辆的服务,并不符合保管合同构成要件中保管物本身或者其控制权转移的条件,故应认定为场地使用关系。其次是法律责任,停车场毕竟通过停车服务具有一定经济收益,就应当具有管理车辆的责任,但鉴于临时占道停车的开放性环境和公益性质,不宜增加停车场的法律责任,应当认定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停放车辆被盗、受损的,经营管理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地下停车场停车
由于地下车库一般规定凭牌停车、交牌取车等,此种运营方式直接反映了车辆控制权的转移,符合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故应认定车主和停车场之间建立了保管合同关系。审理实践中,如果停车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比如是因为车主遗失了停车卡和车钥匙,而停车场经形式审查又不可能发现,致使车辆被盗开的,则可免除停车场的赔偿责任。故在此类案件审理时,应当实行过错推定原则。
3.小区内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