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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1
2012年12月20日,由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主办、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协办的“心系新生命―种子工程”2012-2013年度宣教活动全国启动仪式在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举行。随着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主任赵东花宣布活动启动,一个孕妇学校的沙盘模型缓缓展现,预示未来一年“种子工程”将在全国开展五百场孕妇课堂等多种多样的宣教活动。来自全国妇联、卫生部、民政部等部委领导,协办单位雀巢(中国)有限公司领导,全国30省市妇幼卫生系统代表、专家代表、媒体代表、准妈妈代表等150余人出席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赵东花副主席与卫生部毛群安主任、基地代表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富霞以及协办单位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副总裁邱肇祥先生共同为“心系新生命―孕妇学校课堂”揭幕,并为“心系新生命―种子工程”专家和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并授牌,为妇幼保健院代表发放“心系新生命”公益宣传画及“种子工程”科普教育手册,为孕妈妈代表发放“种子工程”关爱礼包,此次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各界领导、专家、媒体、志愿者、爱心企业的大力支持。2012年度,来自孕期保健、心理、遗传、营养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项目的开展献计献策、进行专业指导。著名歌星孙悦作为爱心宣传大使,积极参与项目宣传,呼吁和带动社会各界关注“种子工程”。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李启民公布了“心系新生命――种子工程”2012-2013年度工作计划。
据悉,2012-2013年度,“心系新生命―种子工程”将在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25个城市,通过免费发放100万份《种子工程科普读本》宣传册、在各妇幼保健院设立公益知识宣传栏、开展五百场孕期健康大课堂、召开“种子工程”全国院长高峰论坛、对五个重点城市妇产科医生进行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育龄家庭宣传普及科学的生育知识。组委会还将关爱的目光投向贫困地区家庭和特殊群体,并特别推出藏文、维吾尔文、蒙文和哈萨克文等少数民族文字版本的宣教资料。启动仪式上,组委会与爱心企业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种子工程”五年合作规划。
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2
半年来,我们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在辖区10个村及乡属单位聘任了12名食品药品协管员。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组织的6次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举办了1次宣传培训活动,参加人数50人,印制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000份。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为抓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们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同时明确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村、食品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总结,并作出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次食品安全检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抓“三网”建设,完善农村消费安全网络
乡食品安全办公室同各村把“三网、一保障体系制度”纳入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的重点,对辖区的小超市和小商店都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并建立食品安全“一票通”台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今年以来,乡对各超市、小商店、作坊、餐厅组织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抽检结果及时予以公告,以维护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今年到以来,实现了由“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转变,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全年辖区内不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乡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结合“示范县同创”要求,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的专项整治,狠抓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假劣、过期、三无食品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继续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打击无证进行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
第二条本评比制度适用于对各区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考核评比。
第三条市地震局成立防震减灾工作考核评比评审组,评审组由市地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台网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
(一)省、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文件和规划;
(二)市地震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三)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制度;
(四)市地震灾情速报规定;
(五)市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管理试行制度;
(六)市地震系统应对处置地震谣言应急预案;
(七)省、市地震主管部门的文件。
第五条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
2.成立地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并适应工作需要;
3.编制了防震减灾规划与年度计划;
4.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开拓创新,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技术支撑;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震减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
6.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7.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问题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加评比资格。
二、监测预报工作
1.地震监测台站运行与维护;
2.地震监测台站建设与完善;
3.震情值班制度建设与落实;
4.宏观异常调查落实;
5.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6.地震观测设施与环境保护;
7.其他工作。
三、震害防御工作
1.地震小区划工作;
2.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建设;
3.行政许可事项落实;
4.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5.农村民居示范工程建设;
6.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7.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
8.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创建;
9.城镇地震安全综合试点;
10.其他工作。
四、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1.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制定;
2.执法队伍建设;
3.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4.地震行政执法检查与监督;
5.法制宣传与普及;
6.其他工作。
五、宣传教育工作
1.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规划与计划制定;
2.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
3.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4.防震减灾知识“五进”工作;
5.广场宣传与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6.参加市以上组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7.编发防震减灾宣传材料、日常媒体宣传、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民居示范工程的经验的推广和宣传;
8.信息报送情况;
9.其他工作。
六、地震应急工作
1.地震应急预案建设;
2.地震应急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3.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4.地震应急制度建设;
5.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6.地震应急演练与现场工作;
7.应急经费和装备;
8.其他工作。
第六条考核评比实行量化评分
一、分值的确定标准
1.能全面完成该项内容的,赋予该项分值的最高分;
2.基本完成的,赋予该项分值的1/2以上分值;
3.仅部分开展、与总体要求有较大差距的,赋予该项分值的1/2以下分值;
4.未完成省、市地震局部署的工作任务的,该项内容不得分;
5.未开展工作的赋零分。
二、加分与扣分
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者有明显创新的,可以申请加分,总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的进行扣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施一票否决。
各科室每季度对各区县扣分事项进行统计,由震害防御科进行汇总后在季度调度会上通报。
第七条考核评比于年底进行,由市地震局进行表彰。
考核评比单位应当将工作总结连同原始记录材料一并于12月31日前报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申请加分的,应当同时报送附加材料。报送材料应当采用规范公文格式。
逾期未报送考核评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比。
第八条考核评比工作应提供的材料
一、工作总结
1.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2.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地震应急等工作情况说明;
3.存在的问题;
4.下一步的打算。
二、评比材料要求
1.反映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图片等原始记录资料,记录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
2.材料应按顺序装订,并进行统一编目;
3.必要时评审组可调阅相应材料原件,参评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九条考核评比工作由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负责组织。评审程序为:
1.评审组成员查阅各单位所报材料;
2.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区县工作进行说明,重点介绍每个区县取得的成绩、不足、以及特色工作,提出加分和扣分事项建议;
3.评审组成员分别打分,评审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作为参评单位的最终得分。
第十条考核评比奖项设置:
综合评比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单项评比设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行政执法、地震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单项奖各一名;设工作创新奖一名(如无事迹可暂缺)。
第十一条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根据考核评比的最终得分排序,提出年度防震减灾考核评比获奖建议名单,报局党组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评比前两名的单位获得推荐参加全省市、县防震减灾综合评比资格。
第十三条按照“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获奖单位由市地震局予以表彰奖励。
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各类优秀人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510优秀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510工程”),旨在五支人才队伍一起抓,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开拓意识强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优秀乡土人才,为构建“人才特区”,推进富民强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第三条“510工程”以两年为一个实施周期,每个周期分别选拔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优秀乡土人才各10名,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管理,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四条“510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培养对象选拔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除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外,“510工程”其他四类培养对象的选拔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不受学历和人员性质的限制,不搞平衡照顾,注重实绩,好中选优。培养对象以中青年为主体,对个别获奖等级较高、贡献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现任区机关、镇(街道)正科职干部;
(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或“嘉奖”;
(三)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第七条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应在我区各类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或在招商部门专业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且任职一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懂经营,善管理,守法律,重诚信。所在企业年销售总额、利税总额在全区名列前茅;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全市企业或在全省同行业名列前茅。
(二)遵纪守法、素质全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显著,特别是在引进高质量大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或兼职两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地市级科技进步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经实际应用后对我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且效益显著。
(二)在完成区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改造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问题,或在专业技术发明、推广、应用、改造、创新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对推动全区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提高作出较大贡献。
(三)医疗技术精湛,临床经验丰富,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得到专家认可,在市内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做出优异成绩,并有创造性成果,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得到推广,成效显著,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五)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常州市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第九条高级技能人才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或兼职两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部、省级行业技能比赛前十名,或地市级行业比赛前五名,或区级比赛前三名。
(二)具有技术革新成果、发明创造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论著,且有地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参与科研项目工作,在高技能岗位上有显著成绩,并有地市级专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省技能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在常州市范围内是本行业的工种带头人。
(五)在技术比赛中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及多次在国家、省级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
(六)经常州市高技能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的“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技术能手”。
第十条优秀乡土人才应在我区农村工作满一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术革新或发明在推广、转化、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其成果得到区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
(二)在生产经营或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中,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率先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并帮助群众共同致富,成绩显著的。
(三)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在安置本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上缴国家税收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四)在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农业产业链上有一技之长且帮助群众共同致富成绩显著的能工巧匠。
(五)在农村科普工作中通过实验示范和传授技术等方式,向农民传播科技知识,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和较大影响的科技带头人。
(六)在解决“三农”问题、带领群众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做出较大贡献,走在全区前列的村级班子带头人。
第十一条推荐选拔“510工程”培养对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进行的方法,基本程序是:
(一)推荐:选拔对象人选一般由所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集体研究推荐,也可由本人自荐,经主管单位党(工)委或党组审核后,填写《高新区(新北区)“510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连同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一同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筛选、逐人考察,核实其政治表现、成果和业绩等方面情况。
(三)评审: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高新区(新北区)“510工程”人才评审委员会,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
(四)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将各类培养对象初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审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培养对象初选名单进行审定,并发文公布。
第三章培养和使用
第十二条关心培养对象政治上的进步。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所属镇(街道)及协管单位要主动关心他们政治思想上的进步,对要求入党的对象,进行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对政治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各类培养对象,可优先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第十三条加强培养对象的教育培训。区委组织部会同培养对象的协管单位负责对各类培养对象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优秀人才所在单位每年要安排他们进行一定时间的业务学习和外出考察,有条件的可选送到院校、科研机构或国外进修。鼓励培养对象参加学历、证书教育,所在单位应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十四条优化培养对象创业创新环境。有计划地选调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到上级有关部门、基层和企事业单位交流挂职,以促进其整体素质的提高。区、镇两级政府可聘请培养对象担任经济、专业技术、“三农”问题等方面顾问,使他们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贡献才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所在单位和协管单位要优先安排他们从事重点项目、课题的研究,优先给予经费扶持。优秀乡土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农贷资金,享受贷款贴息。
第十五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各级组织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开发人才、经营人才、服务人才的新理念,大力宣传各类培养对象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实干兴业的良好环境,形成人才集聚效应,吸引和带动更多的人才投身于我区的建设之中。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对培养对象的管理实行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直有关部门协管、人才所在单位直接管理的分级管理体制。其职责分工是:
(一)区委组织部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牵头抓总,宏观协调和督查指导;负责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党的人才政策、培养对象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调查研究非党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联系党外培养对象,发现、培养非党优秀人才;区委党校负责培养对象的计划调训、政治理论培训。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发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科技局、农林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特点,负责做好培养对象的协管工作,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掌握与培养对象有关的动态情况,协调解决培养对象的有关突出困难。
(四)人才所在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培养措施和管理制度,及时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本辖区优秀乡土人才的直接管理工作,组织他们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并为他们开展业务交流和科研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七条建立和完善培养对象管理制度
(一)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在两年培养期内,培养对象应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所在单位可与培养对象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并报有关协管部门备案。培养对象每年均应填写《“510”工程培养对象考核表》。
(二)建立实绩考核制度。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由相关管理部门会同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并写出考核报告,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期满时,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培养对象的工作实绩和创新成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是否继续列入培养对象名单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1、对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在考核的基础上每年进行滚动调整,具体操作参照后备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其他四类培养对象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每两年选拔一批。对在培养期内犯有严重错误,或因个人责任给单位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者,以及其它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培养对象的,由所在单位或镇(街道)提出意见,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及时调整出培养对象名单。对培养对象工作调动、奖惩任免等重大变化情况,须及时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气并备案。
第五章待遇和奖励
第十八条“510工程”培养对象享受下列待遇和奖励:
(一)自批准之月起,每人(不含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每月享受500元人才津贴,经费从区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二)对培养期内取得市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或受市级以上奖励的培养对象,区财政给予等额的配套奖励。
(三)对连续两期被确认为培养对象的人员,可享受一次不少于7天的休养,费用由区人才开发资金和所在单位各承担50%。
(四)培养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意愿优先安排,有关单位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十九条培养对象在培养期满后或被调整出培养对象名单即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轮“510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选拔。
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切实把教育优先发展摆上重要日程
近年来,麻山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科教兴区”战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了教育优先发展的工作合力。
1.强化“三项制度”,全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一是强化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区教育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教育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部门领导干部坚持经常深入学校,为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强化人大、政协定期视察教育工作制度。人大、政协坚持每年确定不同重点,进行1-2次教育工作专项视察。每年关于教育发展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均达到总数的10%以上,切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实施“五个纳入”,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在落实教育政策上,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执行“五个纳入”,即教育优先发展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城建和基建计划、纳入干部配备和编制调整计划。在落实经费投入上实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到位、确保财政对教育拨款逐年增长、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2009—2011年,麻山区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了“三个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2034万元、2196万元、267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4%、8.0%和21.9%。区财政对教育拨款增长的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达到了逐年增加。小学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10157元、10400元、13680元;小学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45元、577元、782元;初中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11173元、11440元、15048元;初中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599元、635元、860元;教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4214元、35194元、37889元,实现了逐年增长的目标。
3.实施扶贫救助,完善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为保障青少年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发展规划,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的弱势儿童、青少年政策资助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制度、三残儿童入学制度,三年来,麻山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残疾儿童入学率均为100%,巩固率为100%,初中毛入学率为100%,巩固率达99.5%以上。为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村住宿生通勤,区政府每年拿出10万余元,对通勤学生进行补助;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借助“贫困生救助基金”、“希望工程”、“一帮一”捐助等活动进行帮扶,区工会、关工委、妇联、共青团、企业家协会等组织也相继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救助活动。三年来,全区累计筹集助学资金30余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100余人次。目前,麻山区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加大投入,改善设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麻山区大力整合教育资源,把13所农村中小学校整合为1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优化了教育资源,并投资1600余万元,实施了教育“六项工程”,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1.实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内设微机室、舞蹈室、美术室、音乐室、棋艺室、图书室等场所,配置了电脑、汽车驾驶器、钢琴及各种民族乐器等设备,为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搭建了平台。
2.实施明德幼儿教学楼建设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配备了一流的设施设备,引进了大连雅禾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创办了优质的学前教育环境。
3.实施体育馆建设工程。该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集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活动多功能于一体,为学生运动健身提供了理想场地。
4.实施食堂改造工程。维修了18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改善了食堂服务设施,提高了工作间标准和档次,使学生的就餐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
5.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维修了学校的“老三室”,增建了10个各类功能教室,小学实现了“班班通”,中学配备了电子白板。现正在建设1.5万平方米沥青操场。2010年,麻山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验收。
6.实施远程教育工程。麻山区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与学科教学进行有机整合,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由于麻山区教育投入大、效果好,发展均衡,被市委、市政府树立为中、小、幼教育体系完备、设施齐全、教学争先的全市教育优先发展的先进典型,在全市各县区教育发展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职能,保驾护航,全力改善教育发展环境
为确保教育事业均衡、快速、可持续发展,麻山区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从加强校园管理和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入手,不断加大治理、管理力度,全力改善教育发展环境。
1.加大安保投入,保障学校安全。为教育系统配备了专职的安全副局长、安全副校长及保安人员,先后投入资金30万元设立了校园警务室,安装了监控和报警装置,配备了灭火器、防暴器材等设备,建立了学校和公安部门的联防联动机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了从人防、物防向技防、群防的跨越,切实增强了应对和防范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强化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麻山区以创建平安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工协作,强化监管措施,全力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区卫生局定期深入学校对传染病防控、饮食、饮用水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区教育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定期对送子车辆进行排查、登记,严禁送子车辆超员、超速,对非法送子车坚决予以取缔,保障了送子车的安全运行。区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经常联合行动,对校园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以及网吧和餐饮店开展专项检查,对学校宿舍、教学楼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纪检、监察、物价等职能部门建立了教育收费公示、检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全面优化了教育发展环境。
3.加强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麻山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规定,设立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突出以规范办学行为和督学为重点,采取“监督与服务,规范与促进,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措施,合理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使全区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四、抓住重点,构建体系,倾力打造人民满意教育
近年来,麻山区始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抓住义务教育这个重点,倾力打造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全方位的教育教学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快速发展。
1.强化义务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是以选聘优秀管理人员为切入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麻山区打破选人用人常规,在全市教育系统先后选聘了两名管理能力强、业务素质高、教学理念先进的优秀校长到英林学校任职,为全区教育事业带来了新的管理和教学理念,增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活力。二是以德育教育为重点,强化素质教育。学校每月确定一个德育主题,并通过开展班队会、“十星”评比、“八个一”活动对学生进行集中教育,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三是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关键点,狠抓教学的细节管理。通过采取推门听课、观摩、研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上课、备课、作业批改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评价、分析,促进教师养成严谨的工作态度。
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6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17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172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9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带动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400亿元,年均增长32%;网络零售交易额75亿元,年均增长36%。
(二)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到2015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到2017年,完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改造,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以上,3g/lte(4g)用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4g网络实现全市重点乡镇、高速公路、县际干道、主要景区有效覆盖,各区市县城区深度覆盖。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30兆比特(mbps),__主城区及有条件的区市县城区达到500兆比特(mbps)以上,农村家庭达到10兆比特(mbps)。云服务水平达到为全社会广泛提供服务的能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智慧城市、两化融合、电子商务、三网融合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二、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
加快以宽带网络、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和三网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发挥其对扩大信息消费的重要支撑作用。
(一)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制订我市“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推进光纤和有线电视入户。启动实施“城市宽带提速计划”、“农村宽带普及计划”、“视听乡村”、“农村校通宽带计划”、“应用创新推广计划”、“宽带体验提升计划”和“宽带产品研发计划”7大专项计划。(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委,各通信、广电运营企业)
(二)移动通信基础建设。统筹第三代移动通信(3g)、无线局域网(wlan)、lte(4g)等无线移动宽带网络协调发展,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组织实施td—lte产业化及应用示范,推动开展基于td—lte的行业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通信运营企业)
(三)三网融合建设。加快通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模数转换进程,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积极争取实施一批三网融合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通信、广电运营企业)
三、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努力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广播影视节目水平,促进信息产业做大做强。
(一)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加快华蓥市、邻水县和武胜县等区市县及相关园区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重点支持华蓥市电子产业配套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发展云计算、物联网、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提高信息产品应用能力。积极参与__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自然灾害预警与救助、公共安全综合应用、城乡建设、智慧景区管理、林火预警应急等领域的开展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等)
(三)强化广播影视产品服务能力。加快打造__红色影视文化城。大力宣传,积极邀请影
视制作单位到我市拍摄一批质量高、有影响的红色影视剧。(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
四、拓展信息消费领域
加快推进智慧城市、两化融合、教育信息化等重点工程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拓展信息消费领域,积极培育多元化信息消费市场,有效发挥信息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作用。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程。推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启动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等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和“数字__”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市政公用服务信息化和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等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两化深度融合专项工程。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与工业企业战略合作、融合发展,实施两化深度融合数字园区、重点企业信息化示范应用等重点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园区管委会)
(三)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农村中小学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力争实现网络“校校通”;着力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普遍应用,力争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着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力争实现实名制学习空间“人人通”;着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新机制,加大资源建设投入;着力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四)农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新农村示范片区,建设一批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推进__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文广新局)
(五)电子商务发展工程。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创新、移动电子商务等试点示范,培育城市社区、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业务发展,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做大做强;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人行__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__质监局)
(六)视听文化信息消费内容和业态发展工程。搭建数字文化产品开发、运营、推广平台,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出版、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消费,推动手机报、电子书等新媒体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广播电视视听信息内容建设及服务提升,建立广播电视视听服务平台,加快实施“视听乡村”计划,大力发展数字影院。(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七)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开放信息资源。支持企业参与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和运营,鼓励政府购买相应服务。大力发展移动互联业务。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规范和评估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八)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加快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建设。完善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大力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应用。(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九)推动信息消费延伸和增值。探索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扩大物联网应用范围。搭建区域、行业物联网集成应用平台,推动协同发展。大力推动地理信息产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着力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一批数字化景区。(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园区管委会)
五、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环境建设,为有效扩大信息消费提供有力保障。
(一)构建安全的信息消费环境。推进数字证书认证、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安全测评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
保密局、人行__市中心支行、__银监分局)
(二)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安全评估制度。加强政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__质监局)
(三)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__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六、完善支持政策措施
进一步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制定并实施合理财税支持政策,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更好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消费增长。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培育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并支持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落实国家有关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建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做好推进相关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加大现有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减轻互联网小微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__市中心支行、__银监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培育创新性、成长性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完善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委农工委、市商务局、__银监分局、人行__市中心支行)
(三)改进和完善通信服务。完善通信与广电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大通信与广电普遍服务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主选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基础设施用地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建设规划、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衔接,制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通信和广电机房、基站等项目征地、供地、办证等的支持力度,提前介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电力部门对通信、广电运营企业的基站、机房、数据中心等用电执行一般工业电价,大型数据中心(用电变压器在315千伏安以上)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指导老旧小区“光纤入户”建设改造工作,对新建住宅“光纤入户”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依照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严格把关。(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__供电公司、爱众股份公司,各通信、广电运营企业)
(五)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信息服务。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信息化服务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建设和运维服务。重点包括电子政务、产业园区信息化平台和企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由公共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较为成熟的公益性公共信息化服务和管理事项,优先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等,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六)加强政策环境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政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外包管理办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信息化教育培训工作和科普知识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__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