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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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案

法制教案范文1

高中二年级学生

【课程内容】

人教版美术课本

【单元教学目标】

在美术表现活动中,大胆地采用各种造型方式,并借助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尝试使用各种材料进行设计与表现,以游戏的方式观察事物,进行感官体验,通过看、想、做等方法进行学习,体验设计和制作的乐趣。

【课程计划】

1、教学指导思想:以新课标理念为基础,以第一学段中对“造型・表现”、“设计・应用”学习领域的阶段目标为要求,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造精神、发展学生的美术实践能力为目的,使学生获得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形成基本美术素养。

2、设计思路:高中的学生处于转折期,身心发展水平接近于成熟状态,但是缺少科学的观察方法与训练,因而易产生情绪;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增强,知识和社会素养不断提高,且具有较强的判断、辨别、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设计标志是很难做到的。因此,放宽要求,降低难度,能使更多的学生掌握标志设计的简单方法。本课以问题激趣,引起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在学生能力范围内,倡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让学生在合作探讨过程中互助互学,提高审美能力,鼓励学生大胆创作,共同完成学习目标。

3、组织方法:在游戏时,采用小组的方式进行,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交流和共同进步。完成作业时,采用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能力高的学生可自己完成,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能力低的学生可自由组合成学习小组,共同合作完成目标。

【教学案例】

课题

标志设计

课时

1课时

学习领域

设计・应用 造型・表现

教学目标

1、初步认识标志的目的、意义与作用。

2、引导学生富有创意地运用彩笔、彩纸、毛线、羽毛各种材料,体验标志设计的美感,在设计与探索中,捕捉创作灵感,逐步形成创造性构思。

3、通过讨论交流、互评、互相启发、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共同进步。

4、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规,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教学重点

标志在现代生活中的作用和特点。

教法

问题激趣法、游戏促学法、观察总结法、欣赏分析法

学法

游戏互动法、交流互评法、讨论提问法

教具准备

几种不同的标志设计作品(游戏用)、奖励用的标志

学具准备

(学生)标志、设计的资料

(教师)多媒体课件、中外优秀标志设计

教学过程

一、引导阶段

1、师:五一长假,我到贵阳后先去超市(多媒体出示超市标志)买了点东西,接着又到了建行(多媒体出示建设银行的标志),然后又到这里(多媒体出示火车站标志)接了个朋友,最后我们又到这儿(多媒体出标肯德基标志)吃了饭。你知道我去了哪些地方吗?

学生思考并回答。

2、师:你是如何知道我去了这些地方的?

学生谈自己的想法。

师:你们观察得认真仔细!这些图形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它们就是标志。

3、师:你觉得这些标志有什么作用?

学生思考,回答。

师总结:标志是一些公共场所、工厂、商品、交通的标记,让人一看就懂,便于我们识别和记忆,在生活中运用十分广泛。

师:你们看到过这样的标志吗?

学生说说自己在生活中看到的标志。

师:你们真是生活中的有心人!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就能找到生活中有趣的事物。

我们今天就试着来设计自己喜欢的标志。

4、出示课题,并板书。

[设计意图]

激发学生好奇心,培养学生自主参加学习活动,使他们获得亲身体验,达到“造型・表现”学习领域的情感态度目标;引导学生思考标志的含义和作用,让他们认识到标志设计不仅是技能技巧,而且与文化生活息息相关。

二、发展阶段

1、欣赏几个标志设计的例子(多媒体出示),并介绍设计意图。师总结:今天图形标志已深入到各个领域,从工厂、交通、卫生、生活用品等方面都很容易见到。

2、分小组做游戏。师:每小组分发几个不同的标志,请你们根据各学科老师的特点,为他们找到合适的标志。

3、学生合作进行活动,教师给予适当指导。

4、师:请几个组各选一位代表,说说自己组员研究的结果,并讲解理由。

学生尝试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

5、师总结:同学们做得好,你们都找到了各学科老师身上的特点,标志就是根据实际生活中物体的这些特点,运用图形设计出来的。

6、多媒体分类出示各种标志(文字类、图像类、抽象类等),请学生欣赏。

师:标志设计还应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要与众不同,才能互相区分和辨别。如果是团体,要体现出团体的特点,如足球队,绘画兴趣小组等。

[设计意图]

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激活学生已有的知识储存,体验学习过程,掌握学习方法。引导学生探索性学习,学生根据以往的经验,互助互动互学;开拓思路,了解设计途径,运用造型和设计的基本方法,进行有目的的创意制作活动,发展创新意识。

三、作业要求

1、师:我们知道了怎样设计,还欣赏了国际国内的设计作品,我想同学们一定很想设计一个属于自己的标志,请同学们用准备好的材料用剪、画、贴等方法为自己、小组或班级设计一个标志,要有特色,与众不同。可单独制作,也可自由组成学习小组,找出共同点来设计标志。

2、学生自由组合进行设计,教师巡视指导,鼓励大胆创作及材料运用突出的学生。

[设计意图]

通过这种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四、展示与评价

1、请学生剪下自己设计的标志,贴上双面胶,粘在自己胸前,互相欣赏。

2、师:现在我给每位同学评奖,你认为谁(个人或小组)的标志设计得好,就把这标志贴在他的胸前。

3、师:我们可以根据它们不同的功能进行分类。标志一般包括:商标、标徽和公共标志。

学生互相评价。

教师提出问题:侵犯注册商标会带来什么后果?

(多媒体投影)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侵权者:曾炳薪

被侵权商标:美国惠普公司的商标

2003年9月17日下午,深圳市工商局宝安分局现场查处位于宝安区沙井新二重明纸品印刷厂,现场查获假冒美国惠普公司商标标识共计21件。重明印刷厂为来料加工合资企业,负责人曾炳薪,其中一方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新二经济发展公司,另一方为台湾重明纸制品有限公司,该制假工厂印刷设备精良,生产规模大,生产的假冒包装材料与真品极为近似,涉嫌长期以来为周边地区制假地下工厂提供大量假冒包装材料。

学生讨论。

教师因势利导、展开法制教育,利用多媒体投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属犯罪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3条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案,应予追诉。

至此,法律条文对学生来说不再是枯燥空洞的了。

4、师总结:今天,我们认识了标志,还动手制作了属于自己的标志,同学们下课后,可以给你的家庭设计一些标志,这样同学们到你家做客的时候,不用你介绍,就知道你的房间在哪儿、洗手间在哪儿了。是不是很方便呢?希望你们回家试一试。

[设计意图]

学生互评,可促进同学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教师评价,鼓励和肯定学生的进步。同时渗透法制教育,拓展知识,让学生知道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且具有较强的判断、辨别、分析问题的能力。

法制教案范文2

    一、案例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弥补了传统教学的不足

    当前,《中国法制史》课程传统教学仍采用教师讲授为主的“粉笔+嘴巴+黑板”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造成的一种现象就是自始至终只是教师一人在讲台上授课,学生总是处于被动的状态。台上教师讲得唇干舌燥,台下学生埋头苦记,教学效果不明显。如果能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加以案例教学,学生就会由被动变为主动,让学生参与具体案例的讨论和分析,以此提高学习效率,最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为今后走上社会奠定基础。

    (二)案例教学法可激发学生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如何使学生对课程产生兴趣,是学好任何一门课的重要前提。《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内容起自夏朝,讫于当今,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专有名词多,所涉及历史典籍、数据浩繁久远,加上与现实的距离感,很容易使学生对学习的意义产生困惑。如果还采用传统方式教学,有些概念老师讲得唇干舌燥,学生仍可能云里雾里,不得要领,要不了多长时间学生的兴趣就会荡然无存,从而影响其学习的动力。而这时引入案例教学分析的方法并且经常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对学生了解当时的立法背景,加深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切实掌握重点问题非常有帮助.尤其在网络课程中,案例教学可以使用多种传输技术,比如声音、图片、flash动画等,大大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中国法制史学习,提出富有启发性的问题,以促进学生展开积极的思维活动,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创新精神,真正体会学习中国法制史的乐趣。[1]

    (三)案例教学法促使教师不断充实自己,最终提高素质

    我们的老师多数是从高校毕业又直接进入高校教学的,实践经验几乎为零,在教学过程中很难从法律职业化的角度组织教学活动,尤其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更是难上加难。为了上好案例课,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等等提出了比传统教学方法更高的要求,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中国法制历史的理论知识,又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历史案件的分析能力及课堂驾驭能力等。这就要求老师要不断学习充电,扩充知识面,课前认真地选好备好案例教学内容,通过一次次案例教学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四)案例教学法增加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关系,最终使教学相长

    传统教学中学生对教师除了尊重外,还有几分畏惧,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很少。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师生互补、教学相辅”。这种教学法将使得学生积极参与,在阅读、分析案例和课堂讨论等环节中发挥主动性。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则始终起着“导演”作用,既要选择好的“剧本”,即符合教学需要的案例,又要在课堂讨论中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让每一个学生充分地发挥,获得最大的收效。案例教学加强了师生交流,活跃了课堂气氛,老师的亲和力、感召力激励学生全力以赴,启发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敢于发表与教师不同的观点,打破千百年来师生之间的“不平等”,使师生之间的关系更为融洽;而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示教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为终生学习奠定基础。最终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2]

    (五)案例教学法可以加深学生对中国法制史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案例体现了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对法律规则的内容和法律精神做出了最好的实际阐释与证明。恰当地引入案例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化抽象为具体,容易接受和理解。通过对古代具体案例的研究和分析,老师可以让学生们明白从理论到实践过程中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的变化;从文本到社会理解立法与司法二者间的差距,从而引发学生们深究导致二者差距的诸多社会历史因素的兴趣,也使学生们得以从中探寻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加深学生对中国法制史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在理论层面为今天的法制建设的完善提供借鉴。

    (六)案例教学的使用促进中国法制史教育改革

    以往的《中国法制史》课的教学与学生将要从事的司法实际工作基本脱节。而案例分析教学法可以非常好地实现中国法制史教学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通过对古代的案例分析,可以使学生与“古代的法制”这个“实际”、“实践”有机地联系起来,可以使学生明了历史上办案的方式、分析案件的思路与方法、适用法律的过程、支持判决的理由以及案例的意义等等,养成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善于、勇于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想。[3]为此,在课堂教学中采取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可以锻炼学生的敏捷思维能力和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培养学生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必备素质,培养出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所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将更加有力地推动教学模式的改革,从而推动中国法制史教育改革。

    二、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应注意的事项

    (一)案例教学所选案例应该具有典型性和系统性

    鉴于中国法制史纷繁众多的过去,为了提高学习的有效性,我们精心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一类理论问题用一个或者若干个案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共同加以说明,力求达到举一反三的学习效果。比如在讲到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这个问题时,无宇追逃案就是一个很具有代表性与典型性的案例。在收集这个案例时,考虑到目前学生对于古汉语的掌握能力,在收录原文的同时,也要收录对它们的白话文解释。

    (二)案例教学所选案例应当有一定的疑难性

    案例太难或过易都不好。案件太难学生不知从何分析,从而丧失参与的兴趣。相反,案件太易会使学生一猜便知,引不起学生的求知欲,达不到教学目的。所以,案例难易要适度。比如在讲到魏晋时期法律的儒家化问题时,有的老师就会讲到费羊皮卖女葬母案。其实这个案例不仅涉及儒家关于服制制度的态度,还涉及其“尊尊亲亲”思想。费羊皮卖女确实罪不可恕,但卖女是为了尽孝,符合儒家思想,最后免除了刑事处罚。只要配之以白话文解释,这就是一个成功的教学案例。

    (三)案例教学要调动绝大多数学生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学生得到锻炼

    教师要尽可能多采用如小组发言、限时发言、扮演案例中角色等不同方式来授课。其中由学生扮演案例中角色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这种方式需要很多学生参与。比如,为了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明朝情理法司法审判精神,可以依据史料记载案例,由学生积极参与扮演,完整再现当时的审判场景。学生在模仿古人判案过程中,以古人的心态和思想支配自己的言行,故能深刻体会古代法官兼顾情理法的司法审判原则,感同身受中理解了相关法制史知识。

    (四)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教师需具备案件推理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应变能力,以灵活驾驭课堂

法制教案范文3

    玮玮在诉状中称,今年5月她又入住医院进行钢钉拔除手术,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事故致残保险金5000元,以及髓内固定钢钉拔除医疗保险金等费用5000余元。保险公司则辩称,根据合同中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玮玮的伤残程度不属于学生团体保险需支付保险金伤残程度范围,公司无须支付这笔费用。另外,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事故发生,超过180天的医疗费用不予理赔。

    本案件的争议在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玮玮因交通事故已构成了七、九、十级伤残。可玮玮的伤残程度却“超出”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免除支付伤残保险金的责任呢?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将意外残疾限定在所制订的范围之内,但是无论是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均无法排除意外伤害危险的发生,或者预知会发生何种意外伤害后果。若一旦发生约定范围之外的伤残,必然会引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的争议。

    玮玮的伤残程度超出了限制范围,假如由于合同没有规定玮玮的这种伤残,使她不能获得伤残保险金,显然不公平,也不能体现保险“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职能。除非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除“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范围之外的伤残,不属于伤残保险金的支付范围,保险公司才可以免责,但是合同并没有如此约定。

法制教案范文4

一、什么是“学案导学”教学法

所谓“学案导学”是指以学案为载体,以导学为方法。教师的指导为主导,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体,师生共同合作完成教学任务的一种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一方面满足了中学生思维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能满足中学生自我意识发展的需要。对学生的自我发展和自我价值的体现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而教师则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自学习惯,教会他们怎样学习、怎样思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案导学”教学法的优点

1 学案导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素质教育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案导学教学的各个环节中,都力图让学生通过动手、动口、动脑,发展学生的个体素质和思维能力;课堂上给予学生更多的自学时间,教给学生自学的方法。使学生由“学会”向“会学”转变,为学生以后的自我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

2 学案导学能“减负”不“减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时代的要求,学案导学不失为一种与这种要求相适应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让学生真正学会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是学案导学的核心。

3 学案导学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学案导学模式为学生创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建立了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鼓励学生大胆提出不同的见解,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发散思维,允许学生异想天开,无论什么问题,都不是把现成的答案捧给学生,而是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三、“学案导学”教学法中容易出现的误区

1 学案内容习题化。在学案的使用过程中,有的教师盲目跟风,只是每节发给学生自学学案,然后就无事可做了,使每节课变成了习题汇报课。这样反而会使学生浪费了时间,没有学到多少东西。

2 把“教学目标”当“学习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准备的,是给教师看的,是课程标准的体现。一般较为专业。学习目标是学生对本节课知识掌握的指南针,应列举出本节课的知识重点以及各知识的把握层次,构建起知识网络,明确在学科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本节课的提纲挈领和核心内容,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最终目标。

3 “学案导学”变成了“穿新鞋,走老路”。重教轻学,包办代替养成习惯,所以实行“学案导学”时习惯于走老路。如对那些应由学生自己解决的内容仍以讲为主,还是注重了讲深、讲细、讲透,认为“学案”中安排的让学生自我探索、独立思考、相互交流、提出问题等太耽误时间,总不如自己讲效果好。

四、“学案导学”教学法在生物课堂中的应用

经过一年的摸索。我们基本找到了一个比较适合农村学校“副科”的教学特点的一套教学模式――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学案导学式教学模式。

1 成立生物学习小组。教师的目的就是要让不会的要会一点,会的要多会一点,学得精的要再精一点。要做到这三个“一点”,关键是教师如何调控管理小组。还要监督班级中有没有不学的,有没有学也学不懂就要放弃的。这么多事务要求一位教师在课堂上做得面面俱到是不大可能的,但是我们可以发挥学生的力量,可以把班级的学生分成小组,这样就把一整块任务给分散了。调控起来就会更加容易了。

小组长是小组里的灵魂,他不但要起到领导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要起到表率作用,也是使小组成员遵守小组制度的监督者,教师只是起到监督、调控、评价的作用。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授课过程中问题的设置。各个问题要能够体现出上一个环节与下一个环节的连接与过渡,不能使每一个环节相互分离。这样不利于学生的自学。

(2)授课环节设置要合理。一节课的各个知识点都要通过一定的环节来体现,各个环节的设置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过程和心理接受特点。这样才能体现出学案既为学生的自学服务,也为教师的教案服务的特点。

(3)无论是学案导学式教学还是传统模式的教学,备好学生都是一节课成功与否的关键。备学生不光要考虑学生已有的知识有哪些。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校学生的家庭境遇。这样,教师的学案设计才能真正地让学生接受,乐于去自学。

法制教案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以下称归正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就业安置和教育帮助的活动。

第三条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置帮教工作。

第五条安置帮教工作应当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具体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新闻单位、社区居民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和家庭,应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第七条乡镇(街道)的安置帮教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由司法所(以下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承担。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

(二)制定、实施具体的安置帮教计划;

(三)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负责安置帮教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安置帮教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安置帮教工作。

第九条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的特点,开展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回归社会的思想、技能等的教育辅导,为其回归社会后的就业创造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应当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第十条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应当在服刑人员服刑期满或者劳动教养人员劳动教养期满30日前,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一式二份,分别寄送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因减刑、假释、减期等原因无法提前30日通知的,应当自减刑、假释、减期裁决送达后,及时寄发通知书。

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按规定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离开监管场所时,监狱、劳教所或者看守所应当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归正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具体的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即时通知社区居民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归正人员的家属,并按规定的职责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归正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第十三条归正人员应当在离开监管场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或者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归正人员在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时,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应当询问其是否已经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对尚未办理的,应当告知其按规定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通报公安派出所。

归正人员在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时,公安派出所应当询问其是否已经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对尚未办理的,应当告知其按规定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通报安置帮教工作机构。

第十四条实行未办理登记情况的上报及互相通报责任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归正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安置帮教、户籍登记手续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各自的上级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发现未办理登记的归正人员已在外地居住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公安派出所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安置帮教、户籍登记手续的外来归正人员居住在本辖区的,应当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安置帮教、户籍登记手续,同时通知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

第十五条归正人员在原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需要由居住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进行安置帮教的,经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后,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7日内,将有关材料转送居住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由该居住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实施安置帮教。

第十六条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批准其入校学习。

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

第十七条鼓励、指导归正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依靠市场需求实现就业;鼓励、帮助归正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推荐、帮助归正人员就业。

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居民组织应当积极支持归正人员进入社区就业实体就业或者兴办社区服务业实现就业。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民组织,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法律教育和专项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八条归正人员回农村落户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有关规定为其分配承包责任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帮助、督促落实。

第十九条归正人员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他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

鼓励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他经济实体的归正人员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应当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和守法经营等教育,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归正人员在服刑、劳动教养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归正人员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其他救济的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按规定提供保障或者给予救济。

第二十二条企业招用归正人员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法制教案范文6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师素质年活动计划的通知》(温教政[20*]46号)精神,为了深入开展“教师素质年”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20*年*市“教师素质年”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师素质年”活动,坚持“立足岗位,全员参与,专家引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二、目标任务

“教师素质年”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利用五年时间,努力培养教育理念先进、职业道德高尚、业务基础坚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师德教育活动。

一年一度暑期师德培训要突出重点,周密部署,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确保教师参训率100%。各级各类学校要善于挖掘教师中的优秀人物、优秀事迹,树立身边的典型,开展表彰优秀教师活动,要定期邀请优秀教师现身说法,树立正气。要认真学书记在20*年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践行“四个希望”,积极在教师中倡导“敬业、爱生、奉献”精神,加大对师德楷模、标兵的培养选拔力度,树立师德楷模,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市教育局将组建*市师德教育讲师团,深入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巡回演讲,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师德教育要立足实际,常抓不懈,要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每位教师成为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开展关爱教师活动。

要构建和谐校园,营造关爱教师的氛围,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努力改善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让教师充分感受集体温暖,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教师活动,做到经常性和主题性相结合,时时关爱教师,同时要给不同层次的教师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让学校成为教师实现个人价值的舞台。

(三)开展“读好书,促发展,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推荐教育名著供全市教师选读,(参考书目,教育期刊、教育网站附后),组织开展教师论坛、读书征文比赛、读书推介表彰等读书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省、*市、*市示范(重点)学校:教师每年阅读教育理论书籍5本,每本理论书籍名著要求有1000字以上的读书评论或读后感;学校在校网络主页或校报、校刊上开设“读书”专栏,每年举办学校读书心得交流会6次。

2、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教师每年阅读教育理论书籍名著3本,每本理论书籍名著要求有1000字以上的读书评论或读后感;有条件的学校在校网络主页或校报、校刊上开设“读书”专栏;每年举办学校读书心得交流会4次。

3、其他学校:教师每年阅读教育理论书籍名著1本,每本理论书籍名著要求有1000字以上的读书评论或读后感;每年学校组织读书心得交流会2次。

4、每年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市教师论坛、精品文章朗诵比赛、读书征文比赛以及先进集体、个人表彰等系列活动,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要定期组织上述活动,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四)开展“教育博客”活动。

1、省、*市、*市示范(重点)学校开设个人博客的教师比例20*年需达到30%以上,往后每年增加10%;教师每周平均发表日志不少于10篇,每年6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报各教育学区备案。

2、乡镇级及以上学校开设个人博客的教师比例20*年需达到20%以上,往后每年增加10%;教师每月平均发表日志不少于6篇。每年6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报各教育学区备案。

3、其他学校开设个人博客的教师比例20*年需达到5%以上,往后每年增加10%;教师每月平均发表日志不少于4篇。每年6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报各教育学区备案。

4、学校要鼓励教师建立个人博客网站,积极撰写教学日志,将自己的生活感悟、教学手记、教案设计、课堂实录、读书心得等写进博客,展示个人风采,搭建交流平台。学校要为教师的博客建设创造条件,把教师博客建设情况及努力程度作为预测和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指标。

5、每年市教育局将组织举办全市教师个人博客评比活动。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要定期举办评比活动,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五)全面推进校本教研活动。全市继续以学科中心组、学科指导组、学科研修组为活动载体,继续完善课改联系制度、教研员蹲点制度、学校联系校制度、学科联片教研制度等,全面推进校本教研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坚持同伴互助与专家引领并行,加强备课组、教研组建设,采取案例讨论和行为跟进结合,把理论应用到实践,在实践反思中提高教师实际教学水平。

1、省、*市、*市示范(重点)开展两周一次的教研组备课活动。

2、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每两周开展一次定时间、定地点、定专题、定人员的教研活动。

3、其他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

4、校本教研活动具体由市教研室组织实施,每年进行考核。

(六)全面推进校本培训工作。

全面推进校本培训工作。通过师德、教学常规、教学基本功、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培训,使教师更新观念,优化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1、省、*市、*市示范(重点)学校教师校本培训每年至少应取得24学分,该类学校每年必须有90%以上的教师完成校本培训24学分。

2、已具备校本培训资格的学校组织样本培训,要按教学、获奖,教学技能竞赛,课题研究,课堂实践,课题研讨等方面核定继续教育学分。

3、未具备校本培训资格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资格认定,规范校本培训活动。

4、校本培训工作市教育局每年组织检查、考核一次,做好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核实学分等工作。

(七)开展新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3年的新教师教学基本功达标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内容为三字(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三课(备课、听课、上课)、三项(课件、命题、写教学反思),引导新教师站稳讲台,加快达到做一个合格教师的基本要求。省、*市、*市级示范(重点)学校每年有超过1/3的新教师达标;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每年有超过1/4的新教师达标;其他学校每年有超过1/5的新教师达标。

(八)开展中老年教师(40周岁以上)基本功升级活动。用五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中老年教师基本功进行升级考核,考核内容为公开课、课件制作、评课、写教学论文或案例等四项,引导中老年教师在新课程背景下,更新知识,转变观念,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省、*市、*市示范(重点学校每年须有1/3中老年教师达标;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每年须有1/4中老年教师达标;其他学校每年须有1/5中老年教师达标。

(九)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主要内容为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测评等四项,并利用三年时间分阶段进行达标验收。每年须有参加达标活动学校的三分之一以上通过达标要求,达标学校有90%以上的教师达标。该项活动由市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

(十)全方位搭建名师、名校长及培养对象示范平台,整合盘活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引领、名师示范作用。

1、*市级:

——设立名校长、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大讲堂。每位名校长、教授、特级教师选讲一个讲题,并通过教育网实现全市共享(讲题由*市特级教师协会负责遴选,电教馆负责录制、播放)。

——建立名师工作室。以名师、特级教师为领衔、省教坛新秀为助手,分学科建立名师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设立一至二个项目,逐层培养学科骨干教师。

2、*市级:

——开放“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课堂。省、市、县“三坛”教师每学期定一周为开放课堂周,让全市教师走进“三坛”课堂。

——组织名教师培养对象开展“送训下乡”活动。今后三年,每学期分学科不定期到“升格”学校开展送训下乡活动,努力提高“升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职责分类指导。

市教育局负责素质年总体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教研室及有关部门制订具体活动方案,并负责协调、研究、指导、评估工作。各教育学区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落实,制订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组织管理、指导所辖学校开展素质年活动。全市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都要有切合学校实际的教师素质年活动具体方案,并送各教育学区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要积极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岗位大练兵,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二)建立专家指导组。

我市成立以叶耀国为组长,孙裕东、曾定煜、陈安力、蔡兰富、程克清、金小文、夏志友为副组长,李福隆、顾学书、张玉成、吴梦生、夏崇明、吴光锋、杜声钧、陈光良、陈永林、何正跃、陈良明、杜军义、陈钱林、戴玉珍、黄安媚、施书新、张茂松、金晓涛、戴海林、翁庆双为成员的专家指导组,加强对素质年活动工作的指导。

(三)考核验收。

1、分级考核。要建立教师素质年考核评价验收制度。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学校考核,各教育学区负责乡镇中心学校的考核;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对每位教师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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