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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语词;语词的潜在;语词的潜在运动;训诂
Abstract:Wordgroupisanadjacentsuperordinateconceptofawordinitsatypicalsense.Thehiddenexistenceofwordgroups,whichisdifferentfrominheritance,isshownbytheirnon-existenceinliteratureandtheirvigorousexistenceinpopularspeechorvernacular.Thehiddenmovementofawordgroupreferstotheextensionorchangeofitsmeaning,propertyorscopeofuseinspeech,ortoitscapabilityofformingawordorphrase.Itisusuallyhardtodescribethiskindofhiddenexistenceandmovement-wecandonomorethannotingtheiradventandleaving-forlackofrecordinliterature.ButtherecognitionofthisphenomenonissignificanttothestudyofthehistoryofwordgroupandtothetraditionalChineselexiconstudies,foritcanhelpcracksomehardnuts.
Keywords:wordgroup;hiddenexistenceofwordgroups;hiddenmovementofwordgroups;traditionalChineselexiconstudies
一、问题的提出
“语词”,是汉语研究和辞书编纂中常用的一个术语,是和专科词相对而言的。它和语言学中的“词”是什么关系,却从来没有认真界定过。现在既然要讨论它的潜在及其运动,就必须先给它一个界定。首先,它的所指范围要比“词”大。我们都知道,“词”这个概念是从西方来的,它是语言中最小的、有意义的、可以独立运用的单位。我们汉语中的“字”是一个书写单位,和“词”不在同一个逻辑平面上(但由于“字”都有音且大多数有独立的意义,于是也就带着字形进入语言层面,所以徐通锵等名家就提出了“字本位”的问题,这里暂不讨论)。而我们所说的“语词”,却和“词”在同一个逻辑平面上。“语词”和“词”有两个方面的共同点:(1)都是有意义的;(2)都是可以独立运用的。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在句子中充当一个句子成分,回答一个问题。它们的不同点在于,“词”是最小的,不可再分的,而“语词”不一定是最小的,它可以是最小的,也可以是组合的,可以继续分析的。但是,这种组合不是无上限的。它的上限是,组合的结果只能做一个语法成分,回答一个问题。这里,有许多是我们称之为“复词”的,还有成语等。总之,“语词”是“词”的非专科部分的最邻近的上一个层次的概念。我在长期的汉语词汇和训诂研究中,觉得就汉语而言,给“语词”以确定的地位,对研究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且带来许多便利。这是因为,汉语中有些字与字的组合,到底是不是词,有时是难以断定的,而确定是不是语词,却是比较清楚,易于操作的。如汉代文献《说苑》中,“人民”有用例4个(引用《诗经》1例不计在内),“民人”用例2个,其指称义相同,在句子中只充当一个成分,我们可以视为“语词”。由于其结构的不稳定性,二字可以前后互易,其义等于“人”、“民”两个同义词的综合,不具备今天的和“敌人”相对立的含义,所以,看作“词”就不一定妥当了。汉语中这类现象甚多,用“语词”来称呼比较科学些。
汉语语词的形成及其意义的演变,既是在历史中进行的,也是在地域中进行的。而反映这些语词的文献材料,反映的情况并非是完全的,也不能说这种反映没有一点误差(我看过一个反映潮汕方言的材料,说那地方的人很奇怪,将“人”称为“狼”。实际上,是这个作者n、l不分,潮汕是用[ Ínαŋ阳平调](注:本文为便于阅读和排印,凡是能用汉语拼音表示的读音,就直接用汉语拼音;不方便表示的,就用国际音标,置于[]内。)来称人的,写作“人”是用了训读字,按其音义,应该写作“侬”,黄典诚先生已经有文说清楚这个字了[1]。我的博士生杨思范说,他的家乡浙南蛮话中,也是这样的)。而汉语文献,往往是用通用语而杂有某些方言且两者又不是那么容易分辨的。因此,即使将研究者本人也免不了存在所见不广的局限这一点放在考虑之外,这些情况的存在就给我们的语词历史研究带来3个方面的困难:
第一,对某个确定区域作某一语词或某类语词的历史研究,似乎比较容易梳理清楚,但也需要考虑文献反映不全面或混杂其他方言的情况。做历时研究而能遇上纯粹的状况,是很难的。专书的语词研究固然比较纯粹,但是上述的复杂情况仍然存在。如表示“迟”义,在先秦,用“晏”、“晚”、“迟”都见到,《论语·子路》:“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战国策·楚策四》:“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但在今日口语中,普通话用“晚”和“迟”,吴语和闽南语中用“晏”,天色晚也是用“晏了”。然而《初刻拍案惊奇》中,却“晚”、“迟”、“晏”都用。“晏”有3个用例:“晏起”(卷2),“晏了些”(卷4),“茶迟饭晏”(卷22)。而用于天色的晚,却一律用“晚”字,例子甚多,“天色晚”有3例(卷13、22、31),“天晚”有8例(卷1、6、8、14各1例,卷31、34各2例)。书中“晚”有140多处,都是用于表示天晚或夜晚的(表示何时或责其太迟的“早晚”不计在内,少数几例如“晚婆”即晚娘、“前亲晚后”谓后娘欺负前妻之子,以及“相见之晚”这类习语不计在内),“迟”有70余例(除去“迟迟丽日”、“说时迟,那时快”这些习语,可注意的是有“来迟”而无“迟来”,也无“去迟”和“迟去”),所用范围和“晏”相近,但不用于天色。是冯梦龙的语言环境中“晏”、“迟”和“晚”有这样的分工呢,还是“迟”和“晚”的用法是受通用语的影响呢?也就是说,这3个词,是明代吴语和今天的吴语表现不同呢,还是明代吴语实和今天相同而只是由于文献混杂通用语而引起我们的怀疑呢?今天要说个清楚恐怕是不容易的了。专书的语词研究尚且如此,关于先秦的“晏”、“晚”、“迟”的同时出现是否有方言上的差别,就更难判断了。何况专书的研究毕竟不是历时的研究,而如果缺乏历时材料的比较,其结果就容易出些误差。自然,专书的语词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且材料也比较容易穷尽。多部专书的语词研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历史和地域上的语词变化及其特点。
第二,在同一个历史阶段,在不同的方言区域,某一语词或某类语词的表现是不大相同的,也许在一些地区消失了,而在其他一些地区依然存在。不同方言区域的语词的变化,往往是不同步的,而文献反映的缺失或误差,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情况,不是那么容易梳理清楚的。举个简单的例子,今天“走”的奔跑义,在普通话地区已经消失,在闽南话中却仍保留,但是,在闽南人所写的书面语中,却也不容易见到“走”的奔跑义的痕迹,这是由普通话对书面语言的巨大影响决定的。假如千年后,人们来研究汉语语词的历史,说到千年前闽南话中“走”有奔跑义,也会由于文献难徵而存疑(假如现时的那些方言词典已经不存在的话)。又如“进”用于进入义(不是进退义),汪维辉先生说是在东汉时出现的[2]。但这只能说是文献中反映出来的通用语(或称雅言,类似于民国时期的国语,今天的普通话)的情况,如果考虑到方言,那就复杂许多了。在潮汕口语中,迄今有“入”无“进”。然而潮汕人的书面语中,却会有“进”的。文献对口语反映的缺失和误差,是我们用文献来说明问题时必须警觉的。
第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在不同的方言区域,这种复杂性就表现得更为充分。我们的汉语语词历史的研究,就往往处在这种状况之中。这时必须同时考虑4个方面的情况:(1)历史的变化;(2)地域的变化;(3)文献反映上的问题;(4)当今口语的情况。
固然,地域的变化有时是因应于历史的变化的,诚如赵元任先生在《语言问题》第七讲《方言跟标准语》中所说:“原则上大概地理上看得见的差别往往也代表历史演进上的阶段。所以横里头的差别往往就代表竖里头的差别,一大部分的语言的历史往往在地理上的散布看得见。”但是,这仅仅是个原则,我们迄今为止还无法断定某种方言就代表历史上的某个时代,我们不能像诗人所说的那样,听到广州话就以为是听到唐时的音。这是因为,不管哪种方言,它都经过许多历史时代的积淀。因此,它的某些部分,会反映历史上的某个时代的语言现象(比如,亲戚谓之“亲情”,唐代有此语词,今潮汕话中还有),但要将整个方言和历史上的某个时代完全对应起来,却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科学的。因此,我们对语词历史的研究,还是得一个一个地进行,一类一类地进行。
由于存在历史的、地域的移动和变化,由于文献反映的缺失和误差,由于地域活生生语言的存在,我们对某些语词的解释,对某些语词意义演变的研究,对某些字是否可组成语词的探讨,等等问题,就必须考虑到这种情况。语词是有时代特征的,语词或某个语义的产生、发展、变化以至消亡,在通用话的系统中,总是在某个时代或若干个时代中进行的。有的语词或语义存在的时间很短,有些则很长,一些基本词汇则古今没有什么变化。这些,我们已经注意到了。但是,语词还有地域的特征,某个语词或某个语义,在通用话中可能已经消亡,但在某个地域中,却可能存在,甚至还在发展新的用法,发展引申义。而且说不定某一天,它会重新进入通用话系统。或者,在历史上,这些乍看已经消失的语词或语义,也许仅仅是文献反映的缺漏,而实际上通用话口语中依然存在,等到某一天,它又突然在某个文献中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过去注意得不够,所以,我在这里提出了“语词的潜在及其运动”这个命题。
二、语词的潜在与承用
我们所说的“语词的潜在”,就是指一些语词,原来文献中出现过,后来消失了,我们会以为这个语词已经消亡了,但是隔了一段时间,它又在文献中出现了。这种出现,是鲜活的出现,也就是说,其背后是口语的存在。这种一段时间在文献中见不到的情况,我们就称之为“语词的潜在”。它可能潜在于通用语中,只是由于文献的局限而未能反映出来。它也可能潜在于某种汉语方言中,文献中就更难得到反映了。后来它又浮现于文献中,这种浮现,是植根于口语的,也就是说,它是在通用语或方言的口语中鲜活存在的。这和后代的文献中承用前代文献中的一些语词是不同的。承用是对已经死去的语词的文献上的使用而已。承用往往用于典雅的文章中,只有具有相当文化素养的读者才能理解。而潜在的复出往往出现于应用型的文章中,应用型的文章是需要读者一看就懂的。看一个语词是承用还是潜在的复出,文章的类型是个很重要的参照因素。自然,今日方言中的存在,其他文献的用例也很能说明一些问题。举例来说:
《尔雅·释诂》:“闲、狎、串、贯,习也。”郭注“串,厌串;贯,贯忕也。今俗语皆然。”郭氏用汉代的习语“厌串(音贯,今音ɡuàn)”、“贯忕(音时制切,今音shì)”来解释“串”、“贯”,可是,今日所见晋代文献却不见用例。[宋]邢昺疏:“注云‘串,厌串;贯,贯忕也。今俗语皆然’者,当东晋时有此‘厌串’‘贯忕’之语,以为证也。”看来邢昺的语言环境中已经不见这两个词语了。然而宋代实有用例,如下:
文渊阁库本《历代名臣奏议》卷327《御边》载宋仁宗庆历三年枢密副使富弼《论削兵当澄其冗,弛边当得其要》:“至如今之边候,多屯内兵,土宜非所堪,技能非所习,而坐食储峙,惯忲给赐,久恬安逸,靡知艰苦,有未尝识阵伍而闻金鼓者。忽有一旦之用,擐三属之甲,雪霜增其惨,瘃墯切其身,则恐疲瘁颠仆之不暇,非全胜之师也。”“惯忲”之“忲”,正当作“忕”。此二字各有其义,音也不同,本来是两个毫不相干的语词,但由于字形近似,常常混用。“忕”,时制切,今音shì,习惯义。“忲”,他盖切,今音tài,骄奢义。“惯忲”即“贯忕”。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校点整理的《宋朝诸臣奏议》即校定为“贯忕”[3]。
[宋]梅尧臣《宛陵集》卷45《胡公疎示祖择之卢氏石诗和之卢肇家》:“太守自怜坚直心,爱少憎多屡遭谪。南至苍梧及桂林,名山徧访无穷僻。所宜猒惯不入眼,向此歌吟尤爱惜。”“猒”同“厌”,“猒惯”即“厌串”。串,今音ɡuàn,即毌之隶变,是貫的初文,惯、摜皆其孳乳字。
这两个用例,虽然字形上和郭注所使用的字形有不同,但实际上是相同的语词(编《汉语大词典》时未发现这两个语词的用例,所以无法立目)。今天来看,这两个词是宋代的实际口语的反映呢,还是仅仅是承用?从邢昺的疏来看,似乎承用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他已经没有见到这两个语词了。但是,“惯忲(忕)”是出现于奏折中的,奏折是典型的应用型文献,总不见得富弼要在这种场合显示博学吧。要是宋仁宗看不懂怪罪下来,不是没事找事吗?从这个角度来看,也许是邢昺为所处的语言环境所囿而不知,不见得口语中一定没有。不管如何,从晋代到宋代,中间经过千百年,不见文献中有用例,而到宋代反而见到文献中有用例。这种现象,是研究古代汉语语词时要注意的。
“厌惯”两个字都习见,组成语词也是其义的综合,甚至到清代乾隆的《登四面云山亭子待月即景》四首之二中还将“厌惯”倒为“惯厌”来用:“惯厌中涓早备釭,千峦夕景正无双。”(文渊阁库本乾隆《御制诗》第三集卷三二)宋代梅尧臣的用例,是文语的承继呢,还是口语的反映,我们实在是不好判定的。
但“惯忕”这个语词,我们却可以断定为口语的反映。因为除了文体这一因素之外,今日方言中还存在这个语词。据许宝华、[日]宫田一郎主编《汉语方言大词典》的记载,我们稍事整理,可见到今日方言中这个语词的写法多达20个:“惯失”、“惯气”、“惯世”、“惯司”、“惯时”、“惯状(当为忕之误)(注:此据姜亮夫《昭通方言疏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06条“贯”,“”是“忕”的讹字。)”、“惯识”、“惯事”、“惯势”、“惯侍”、“惯使”、“惯饲”、“惯实”、“惯视”、“惯是”、“惯适”、“惯食”、“惯肆”、“惯嗜”、“惯死哒(哒是语气词)”,使用范围涉及下面诸多方言区:
西南官话:四川成都、仁寿、南充、达县、自贡、汉源、重庆,云南昆明、澄江、玉溪、新平、蒙自、大理、永胜、思茅、临沧、保山、腾冲、昭通、曲靖、文山,贵州贵阳、清镇、遵义、沿河、兴义,广西柳州,湖北武汉、天门。
江淮官话:湖北红安、广济。
中原官话:陕西白河。
客话:四川西昌、仪陇。
粤语:广东增城、阳江。
闽语:福建福州、厦门、漳平,广东潮州、潮阳,台湾。
湘语:湖南长沙、衡阳、吉首。
吴语:上海奉贤、松江。
赣语:江西高安老屋周家、湖南平江。
而文献中的用例,除了方言词研究之作外,真正在叙事文献中出现的,却只是集中在西南方言中:
“二女儿底脾气,都是你惯侍了的。”(巴金《春》)
“三妹,这几天我太惯失你,你也学会斗嘴了。”(巴金《秋》)
“(钟小娃)自小就被父母惯失的顽劣异常。”(李劼人《大波》第二部第四章)
“(你们)到这渣滓洞集中营里头,开初几天,怕不大惯适。”(罗广斌、杨益言《红岩》)
“我平日惯适了你,你倒反而对我贼腔贼调起来。”(艾芜《丰饶的原野》)
其他方言就没见到,缺位了[4]。这20种写法,第二个字,除了“忕”之外,都是用的表音方法,随着方言读音的差异,出现了形形不同的字。巴金既用“惯侍”又用“惯失”,正反映了第二字找不到符合本义的写法只能写个表音字的情况。这里用来表音的字,西南官话中用的“失”、“识”、“适”、“食”本来都是入声,但西南官话中入声已经消失。中原官话中用“实”字也是同样的情况。至于声母,或为平舌,或为翘舌,也是和该地的方言大体相应的,因为那些方言区不少是平舌翘舌不分的。至于高安老屋周家写作“惯气”,其第二字的音实是[i33],其声母应该是由时制切的“时”颚化而来的,用本为牙音的“气”来表示是不太妥当的。笔者是潮汕人,这个语词在潮汕话中使用频率相当高。而在漳州,甚至出现了“惯势虫”(指养成坏习惯)这样的语词,这就说明“惯忕”不仅是潜在,而且还在运动[5]261。我的博士生张徽是四川广元人,她的方言中同样有这个语词,把“习惯了”说为“搞惯势哒”。她突破字形的约束,因声以求证文献中的用例,又找到了一些,其字形有作“惯实”、“惯事”者:
“伏以自武俊父子相承,至今四十馀年,军镇人情,惯实巳久,兼闻士真有子,久领兵权,今别除人,深恐未可。”([唐]蒋偕编《李相国论事集》卷3《论镇州事宜》)
“城门昼闭眠百贾,饥孙得糟夜哺翁,老人惯事少所怪,看屋箕倨歌南风。”([宋]王安石《临川文集》卷7《久雨》)
“翁叟惯事骂妇姑,只今长男戍葭芦,秋寒无衣霜冽肤,鸣机织素将何须?”([元]马祖常《石田文集》卷5《缫丝行》)
上例中需要说明的,是“惯实”的“实”字。“实”是入声字,在质韵。“忕”有又音时设切(注:《左传·桓公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骚之役,将自用也。”杜预注:“狃,忕也。”陆德明音义:“狃,女久反。忕,时世反,又时设反。”),则为入声,设在薛韵。实、设都是三等开口,其收音都是[t],虽然分属山、臻二摄,但读音相差不会太远,因此“实”字仍然看作“忕”的表音。
既然“惯忕”在今日方言中还大面积存在,且唐宋间也还见到文献的用例,尽管字形不同,但作为语词应该是同一个,因此,我们认为“惯忕”这个语词在宋代富弼文章中的再度浮现,只是潜在语词的显示而已,并不是已经消亡的语词的承用。
鉴定一个语词是否是潜在的浮现,目前看来有3个途径:(1)看其使用的文体是否是应用型的;(2)看是否有其他的文献在使用,要注意突破字形造成的隔阂;(3)看今天的方言中是否还存在,同样要注意突破字形造成的隔阂。一些本字冷僻而在语词中常用的字,常常有各种纯粹表音的写法,我们对此要给予充分的认识。
语词的承用,其前提是这个语词实际上在口语中已经不复存在了,仅仅是在前代的文献中有过。举例来说:蒋礼鸿先生在《训诂学略说》中提到“烘帘”、“帘烘”难解,他是从周邦彦的《早梅芳》“微呈纤履,故隐烘帘自嬉笑”,《玉楼春》的“帘烘楼迥月宜人,酒暖香融春有味”,《满路花》的“帘烘泪雨干,酒压愁城破”,以及李商隐《无题》诗的“含情春晼晚,暂见夜阑干。楼响将登怯,帘烘欲度难”中发现问题的。他设想:“如将‘烘’解释作‘密’,于周词的前二例可通,后一例仍不解。”
我用探索来源和排比用例的方法,研究出这个“烘”有光线透出之义。例子都出自唐代,典型的如:
“玳瑁钉帘薄,琉璃迭扇烘。”(李贺《恼公》)
“酒爱油衣浅,杯夸玛瑙烘。挑鬟玉钗髻,刺绣宝装拢。”(元稹《春六十韵》)
“素液传烘盏,鸣琴荐碧徽。椒房深肃肃,兰路霭霏霏。”(元稹《月三十韵》)
“宝界留遗事,金棺灭去踪。钵传烘玛瑙,石长翠芙蓉。”(元稹《度门寺》)
“红丝穿露珠帘冷,百尺哑哑下纤绠。远翠愁山入卧屏,两重云母空烘影。”(温庭筠《春愁曲》)
“注矢寂不动,澄潭晴转烘。下窥见鱼乐,怳若翔在空。”(皮日休《奉和鲁望渔具十五咏·射鱼》)
明白了“烘”字有透光之义,则唐诗中的一些校勘问题也就得到答案了。如:
“千竿竹翠数莲红,水阁虚凉玉簟空。琥珀琖红(一作烘)疑漏(一作泻)酒,水晶帘莹(一作密)更通风。”(刘禹锡《刘驸马水亭避暑》)
显然,诗作“琥珀琖烘疑漏酒”是对的,意谓琥珀琖透光竟至于疑其漏酒。作“琥珀琖红”则“红”字无解。
“烘”字的光线透出之义,到了《全宋词》中,除周邦彦承用前二例外,他处未见。而谓帘内暖热的,却有其例:
“烘帘昼暖,正飞花堆锦,风迟烟暮。绿叶成阴春又老,甲子谁能重数。梅已青圆,雪深犹记,曾捻疏枝否。须知物外,这些光景常驻。”(曹勋《念奴娇》)
“满城风雨近重阳,云卷天空垂幕。林表初阳光似洗,屋角呼晴双鹊。香泽方熏,烘帘初下,森森霜华薄。发妆酒暖,殢人须要同酌。”(袁去华《念奴娇·次郢州张推韵》)
“一尊留夜。宝蜡烘帘光激射。冻合铜壶。细听冰檐夜剪酥。清愁冉冉。酒唤红潮登玉脸。明日重看。玉界琼楼特地寒。”(张孝祥《减字木兰花》)
上举3例中,袁去华例,“烘帘”对“霜华”,故应是暖帘;张孝祥例,后文有“冻合铜壶”等语,亦应是暖帘。而这种含义《全唐诗》中却未见到。
看起来,“烘”字的光线透出之义,盛于唐代,至宋代,仅偶然在“烘帘”一词中有承用而已,实已消亡,然此时“烘帘”却有新义,为暖热之帘。为什么说“烘”的透光义在宋代仅仅是承用呢?因为,(1)用例太少了,整个《全宋词》中就只见到周邦彦的两个用例;(2)使用的范围太窄,只限于帘子,而在唐代,使用的范围就宽多了,凡帘子、瓶子、杯子、屏风、花叶、止水,都可以使用。宋代是否还潜在“烘”的透光义?文献有阙,不敢妄测。只能说,在通用话系统中,看到的只能说是承用了。
有些语词,用例极少,在前代的雅书中出现后,到后代的文献中才偶尔见到用例,如《广雅·释诂下》有“细麽(为与下文提到的‘么’相区别,用繁体),微也”,“细麽”用例极少见到,所以前人对此难以作疏证。我无意中在苏轼的《和子由论书》诗中见到,云:“书成辄弃去,缪被旁人裹。体势本阔略,结束入细麽。”就押韵来看,“麽”是在果摄的。这个用例当然可以用来做《广雅》的补证。但是,这是潜在呢,还是承用呢?是难以断定的。四库库本《清文颖》卷95徐葆光《圣武远扬青海平定诗》出现“细么”一词,文云:“葱岭悬车行冒雪,盐池飞渡索为桥。保全善类收余烬,扫净游氛绝细么。”这个“么”,是入效摄的,音yāo。“细么”指的是宵小。这也许是承用中出现的变异或讹变,肯定不是口语中的潜在。
三、语词潜在的运动
潜在的语词,只是退出了通用话系统,从这个系统来看,是不存在了。但是,它仍然活跃在口语中,或活跃在某种方言的口语中。其中一些语词,指称义或其他层面的意义有了变化,或词性有了变化,或使用范围有了发展或变化,或具有组词能力并组成了新的语词,也就是说,它仍然进行着语词本身的语言学上的运动,这就是语词潜在的运动。所谓“潜在”,自然是由文献上来看的。这种运动,文献记载中难以寻觅其踪迹。在活生生的方言中,有的可以得其端倪,或者知道其运动产生的新情况。上面提到的“惯忕”在漳州话中会组成“惯忕虫”,就是语词潜在运动的一种表现。下面再举例来说:
刚硬的物品磨损到严重的程度,江淮官话说“磨yì”,西南官话说“磨yù”,是形容词。也可作动词,如“yì了”或“yù了”。这个字该怎么写?前代学者有的主张写作“鋊”,如明代的杨慎、焦竑、方以智;有的主张写作“勚”,如清代的段玉裁、朱骏声。请看下面的材料:
[明]杨慎《古音馀》卷4、《丹铅摘録》卷2、《丹铅总录》卷7“磨鋊”条(《升庵集》卷63“磨鋊”条同)都认为应写作“鋊”。《丹铅总录》卷7“磨鋊”条云:“南宋孔顗铸钱议曰:五铢钱周郭其上下,令不可磨取鋊。鋊音裕。《五音谱》:磨砻渐销曰鋊。今俗谓磨光曰磨鋊是也。往年中官问于外庭曰:牙牌磨鋊字何如写?予举此答之。”《古音馀》卷4说其音云:“鋊,俞句切,借音作遇。《汉·志》民盗摩钱质而取鋊。”其《古音丛目》卷4六御七遇一百七字中亦云:“鋊,俞句切。”
[明]焦竑《俗书刊误》卷11《俗用杂字》:“金石久用无楞曰鋊,音御。《汉书》磨钱取鋊。”
[明]方以智《通雅》卷49《谚原》:“磨鋊音裕,今人有此语。《五音谱》磨砻(原作,是砻的繁化自造字)渐销曰鋊。”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力部》云:“凡物久用而劳敝曰勚。[明]杨慎答中官问,谓牙牌摩损用‘鋊’字。今按,非也。当用勚字。今人谓物消磨曰勚是也。苏州谓衣久箸曰勚箸。”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泰部》云:“今苏俗语谓物消磨曰勚,谓衣可耐久曰勚着。”
主张写作“鋊”的3个人,杨慎(1488—1559年),四川人,其母语对应于今天的西南官话;焦竑(1540—1620年),江苏南京人,其母语对应于今天的江淮官话;方以智(1611—1671年),安庆府桐城县凤仪里(今属安徽省枞阳县)人,其母语也对应于今天的江淮官话。他们生活的年代是15世纪末叶至17世纪末叶。主张写作“勚”的两个人,段玉裁(1735—1815年),江苏金坛人;朱骏声(1788—1858年),江苏吴县人。他们生活的年代是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他们的母语对应于今天的吴语(北部)。我们再来看看文献中的用例:
[明]朱谋垔撰《续书史会要》:“弋阳王孙多炡,字贞吉,号瀑泉,封奉国将军,诗才警敏。尝轻装游览吴越,所至倾坐。家居以精铁冒门阈,宾客杂沓,未几复鋊。兼精绘事行草,宗米南宫,杂以古字,自成一体。”复鋊,谓包住门槛的精铁又磨损了。
《历代赋汇》补遗卷21[明]谭贞良《笑赋》:“乃有距关越阻,罢辀鋊轮,蜃海跂日,雁山暸云。久客重归,躧屣前迎,仓黄覩面,然欲倾,献排靡及,怜意交并。忘其所以咨诹,简其所以寒温,握臂团膝,景光逾亲。”鋊轮,谓磨损车轮。
[清]曹寅《唐县开元寺》云:“开元寺古北平西,石子峣峣鋊马蹄。”鋊马蹄,谓磨损了马蹄铁。
[明]曹学佺撰《蜀中广记》卷59《方物记·兽》:“《晋史》:泰始年,白鹿见梁州,刺史杜幼文以闻。《游梁杂记》:荣经山中,畋人得一白鹿,将以献邑侯。其鬛如银,两角透明,角尖挂一铜牌,上有数字磨勚莫辨,惟一唐字稍现。邑侯命释之。”磨勚,谓磨损。
就这些例子来看,用“鋊”字的3人,朱谋垔(活动于17世纪上半叶),明宗室,家居豫章(今江西南昌),其母语大概对应于今天的江淮官话(考虑到其祖籍);谭贞良(1599—1648年),嘉善人,其母语对应于今天的吴语(北部);曹寅(1658—1712年),祖籍辽阳,其母语对应于今天的北方官话。用“勚”一人,曹学佺(1574—1646年),侯官县洪塘乡(今福州市区)人,其母语对应于今天的闽北方言。这4个人生活的年代是16世纪末叶至18世纪初叶。
从上面的材料来看,凡是和今天官话系统对应的,都用“鋊”字,也有和今天的吴语(北部)对应的。用“勚”字的,都是和吴语(北部)或闽北方言对应的,没有和官话系统对应的。
我以为,写作“鋊”是正确的。因为从词义的引申途径来说,用“鋊”更顺畅些,用“勚”则有点隔。“鋊”字最早的用例见之《史记·平准书》,云:“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里取鋊,钱益轻薄而物贵。”《汉书·食货志下》引用此文,注:臣瓒曰:“许慎云‘鋊,铜屑也。’摩钱漫面(无字的一面引者)以取其屑,更以铸钱。《西京黄图叙》曰‘民摩钱取屑’是也。”师古曰:“鋊音浴。瓒说是也。”宋祁曰:“鋊,俞玉反。”由指磨取而得到的铜屑引申而指磨损,可作动词,也可作形容词,其途径顺当。而“勚”本指劳苦,最早的用例见于《诗·小雅·雨无正》,云:“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勚。”主要用于人,引申可用于畜生,如[宋]岳珂撰《桯史》卷2“隆兴按鞠”条云:“一日,上亲按鞠,折旋稍久,马不胜勚,逸入庑间。”劳苦是一种感觉,不是看得见的具体事物,引申来指刚硬之物的磨损,似乎不太顺当。
从读音来说,“鋊”字,《广韵》余蜀切,宋祁俞玉反,都在入声,在那些入声已经消失的地区如西南官话和北方官话中读作yù,是说得通的,是入声变成去声了。类似的例子有“峪”字,《集韵》也是俞玉切,同样读作yù了。但是在入声尚存的江淮官话中读为yì,就不大好解释了。这个音倒是和“勚”的羊至切或馀制切(皆见《广韵》)相近。这个问题又如何解决?我想,其原因大概是从“谷”得声的字,也有本来就是去声的,如“裕”,《广韵》羊戍切,在遇韵,就是去声字。“鋊”字也许原来也有这个音,只是韵书失载了。这就是为什么杨慎要给“鋊”一个“俞句切,借音作遇”的音了。在那些撮口呼系统没有出现的地方,也就是撮口呼和齐齿呼不构成对立的地方,它读作yì也是顺理成章的。以南京话而论,撮口呼出现很迟,在上个世纪中叶,南京话白读中“鱼”音yí,“雨”音yǐ,“裕”音yì,都还是齐齿呼。“鋊”音yì是和这些情况合拍的。以后随着普通话的推广,撮口呼才在南京话中以系统的形态出现。有音无字的词如“鋊”,自然就没有随之变成撮口了。四川大学雷汉卿先生说,武威、兰州一带,也是读成yì的,那里也没有撮口呼系统。
来自四川广元的博士生张徽说她的家乡就有这个语词,是撮口呼(她的母语中有撮口呼系统),费了很多口舌也不听,说“嘴巴都磨鋊哒,他也不听”;将某个事物弄得精熟,说“摸鋊”。看来在她的方言中,语词“鋊”不仅存在,而且还在引申,使用范围还在扩大,说明这个语词在广元话里还在运动之中。
“鋊”字从名词指磨钱币得到的铜屑而引申为动词、形容词指磨损,在这些引申义仍在西南官话、西北官话、江淮方言、吴语中存在和运动时,其指铜屑的本义却已经湮灭了。这个本义的最后用例,我见到的是《文苑英华》卷546《磨钱判》“甲磨钱质而取鋊,乙告之,诉不更铸”,我不知道这是承用呢,还是当时的语言确有此语。而引申为动词、形容词的过程,我们也没有语言材料可以勾勒。这个过程是在潜在中进行的。我们看到的,仅仅是“鋊”的词义变化过程的头和尾,头存在于《史记》、《汉书》中,尾存在于今日的方言中。
这就是语词潜在的运动。潜在的运动我们是无法从文献中得到清晰的认识的,我们只能从运动前后浮现出来的一些语言材料来研究。历史上杨慎和段玉裁等人对这个语词写法的歧义,正反映了对语词潜在运动过程研究上的困难。
我们还可以再举些例子:
明清时期的白话小说,常常称少爷为“舍”。而今日全国许多地方,都不见这个语词。只有在潮汕话和厦门话中还存在着,而且不仅存在,还构成了新词,潮汕话中称少爷为“阿舍”,旧时为尊称。又有“舍坯”,即少爷坯子之意,贬义,指那些吊儿郎当过日子的男青年。厦门话中有“爷舍”、“爷舍囝”,旧指富豪人家的子弟,今也泛指靠父母或他人的钱财过着浪荡生活的男青年。这就说明,“舍”的少爷义,在闽南话中,还很活跃,还在作造词和引申的运动。但是,这些生动的口语,在叙述类的文献中,是不容易见到的。即使在记载方言的词典中,也容易忽略。如蔡俊明编著的《潮语词典》(香港万有图书公司1976年版)未收“舍”这个词。欧阳觉亚、饶秉才、周耀文、周无忌编著的《广州话、客家话、潮汕话与普通话对照词典》(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也漏收,幸而李新魁、林伦伦合著的《潮汕方言词考释》中收了[6]。厦门话中的“爷舍”、“爷舍囝”,见周长楫编纂的《厦门方言词典》[7]。漳州话中也有,见陈正统主编的《闽南话漳腔调辞典》[5]470。
“翘楚”一语,出自《诗·周南·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楚”。郑玄笺:“楚,杂薪之中尤翘翘者。”指的是高出杂树丛的荆树。后用来比喻杰出的人才。今天通用话中,只出现在书面语中,口语一般是不用的。而在潮汕话中,口语中使用频率相当高。其词性已从名词转变为形容词,可以在其前加类似于“很”的副词,指人的态度骄傲,瞧不起一些人或一些事。这就说明,这个语词,在潮汕话中,不仅存在,而且还在运动。
再如,现今比较流行的说法,食物有弹性叫做Q,这实际上是个闽方言的语词,福州、厦门、汕头、台湾都有这个词,是有其字的。《集韵·宥韵》有“”字,其义是“弓强也”,字自然是从弓舊声,反切是巨救切。所谓弓强,就是很有弹性,于是就引申到食物方面。从其音来说,闽南话中音极近Q,只是有声调阳去调,这正和它的反切密合。巨救切的声母是个浊声母,反映在闽南话中就是阳调了。普通话中没有Q这个音节,因为k和iu是不拼的,又不知道汉字应该怎么写,于是就英文字母Q来记音了。此字的“弓强”义在字典词典中见不到任何用例,在其他文献中其用例也难以寻觅,在闽南话中却已经发展到产生引申义了。这个过程,潜在于历史之中,今日已经难寻其迹。
这些,就是潜在语词的运动。
四、认识这个命题的意义
语词的潜在及其运动,是客观的存在。研究者对这种情况有清醒的认识,就可避免一些错误的判断。这对于词汇研究、对于训诂研究,都有相当的意义。
在词汇和训诂研究方面,对于以今证古是否具有科学性的问题,一直有着不同的看法。我们认识到语词的潜在及其运动,则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会更加全面一些。应该说,如果对某一个语词的潜在及其运动有确实的把握,则以今证古是科学的。如果这种把握是肤浅的,或者是片面的,甚或是错误的,则以今证古就是靠不住的。所以,问题不在以今证古,问题在于是否明了所要研究的语词的潜在及其运动。
下面举例来说说认识这个命题的意义。
(一)对词汇研究的意义
某些字是否可以组成一个语词,根据孤立的一些材料,也许可以作出判断,但是如果能够联系更多的材料,这种判断的准确性就可以提高。这里所说的更多的材料,有的就是潜在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浮现在文献中的。
《中国语文》2005年第3期有董志翘先生的大作《故训资料的利用与古汉语词汇研究》,董文在指出《故训汇纂》的缺点时说:“对于所收故训材料有的尚缺乏考辨,有些故训有明显的错误,应予剔除。”所举的例子就是作者讲过多次的“战逐”。
“战逐”出自《史记·平准书》“是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观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集解》引韦昭曰:“战斗驰逐也。”《汉书·食货志下》亦有此文,颜师古注引孟康曰:“水战相逐也。”董文以为“水战相逐”、“战斗驰逐”迹近儿戏,所以“战逐”就不成词。董文得到了《汉书·武帝纪》“发谪吏穿昆明池”下颜师古引臣瓒曰“《食货志》又曰:时越欲与汉用船战,遂乃大修昆明池也”,便断定“战逐”的“逐”是“遂”之误,应与下文“乃”字组成复合词。并且说可能是韦昭、孟康“二人根据误本而误断句作释”。问题是如果“战逐”成立,那么,臣瓒之注却可以反过来认为“遂”是“逐”之误而连上为读。于是问题又回到了起始,“战逐”能否成为词语?按常理判断,韦昭、孟康都是训诂名家,当时应该理解“战逐”这个词语的,他们不会随便作注的,而“战斗驰逐”在逻辑上也不存在问题。
实际上,“战逐”在后代也还有用例。如:
刘公纯、王孝鱼、李哲夫点校《叶适集》卷22《故知广州敷文阁待制薛公墓志铭》:“(杨)幺据洞庭,陆耕水战,楼船十馀丈。官军徒仰视,不得近。(岳)飞谋益造大舟。公(指薛弼)曰:‘若是,则未可以岁月胜矣。且彼之所长,可避而不可斗也。幸今大旱,湖水落洪。若重购舟首,勿与战逐,筏断江路,藁其上流,使彼之长坐废,而以精骑直捣其垒,则破坏在目前矣。’”[8]《宋史》卷380《薛弼传》有关部分全袭用此文,只不过中华书局点校本将“逐”字属下读,成了“逐筏断江路”(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第33册),不可通了。文谓用筏子阻断其通江之路,以防逃逸,用藁秸遮塞入洞庭的水流,使洞庭湖水更加枯竭,这样就使得杨幺水战之长得不到发挥。
[宋]范成大《石湖诗集》卷33《次韵姜尧章雪中见赠》:“玉龙阵长空,皋比忽先犯,鳞甲塞天飞,战逐三百万。当时访戴舟,却访一寒范。新诗如美人,蓬荜愧三粲。”“鳞甲塞天飞,战逐三百万”当是承用宋仁宗时华州狂子张元咏雪诗句“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空飞。”(注:见《锦绣万花谷》前集卷2“雪”条引《西清诗话》,上海辞书出版社据明嘉靖本影印1992年版,页13下栏。)战斗驰逐,逼得一方败退,张元用“战退”,范成大用“战逐”,各自可通,非谓其义相同。
的文献中用“战逐”一词甚多,如:
《天兄圣旨卷之一》(戊申年九月间):“天兄基督又谕天王曰:洪秀全胞弟,星宿说及龙妖,尔还不觉乎?海龙就是妖魔头,凡间所说阎罗妖正是他,东海龙妖也是他,总是他变身,缠捉凡间人灵(魂)。尔当前升高天,同天兵天将战逐这个四方头红眼睛妖魔头,就是他。尔今就忘记乎?”[9]
《太平天日》:“当时天父上主皇上帝命主战逐妖魔,赐金玺一,云中雪一,命同众天使逐妖魔,三十三天逐层战下。”[10]636
又,“十八日,主亲到(象州)其庙,以大竹搞此妖魔,骂曰:‘朕是真命天子,尔识得朕么?天酉年朕升高天,朕天父上主皇上帝命朕同众天使战逐你们一切妖魔,那个妖魔不被朕战到服处?尔今还认得朕么?若认得朕,尔今好速速落地狱矣!’”[10]648
反对读儒家经典,他们文件中出现“战逐”一词,不可能来自《史记》、《汉书》,只能是来自口语。
根据上面的语料,我们可以说“战逐”作为一个语词,是成立的。《史记》用例是文献中见到的最早的用例。后来处于潜在状态,南宋时在文献中又浮现出来,其后又处于潜在状态,到近代时又大量使用。至于它在汉南宋,南宋近代这么长的两个时代中潜在的状况如何,是潜在于通用语中呢,还是潜在于某个方言中呢?文献有阙,我们就无法描述了。
(二)对训诂研究的意义
训诂,主要就是要解决“字面普通而义别”、“字面生涩而义晦”两类问题。这两类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在今日的通用话系统看来难以明白的潜在于古文献中的字词的语义。从语词和语义潜在的角度来看训诂,也是一个新的视角吧。
举个例子来说:
吃中药,按方子将各味药配合在一起,现在的通用话系统,用的语词是“配药”,在古代,却是说“合药”的。王梵志诗《请看汉武帝》有“年年合仙药,处处求医方。”“合仙药”就是将各味仙药按方子配合在一起,本甚易解。但是有的先生却觉得“合仙药”不可理解,于是就以为“合”是“含”之讹,含就是服饮[11]。实际上,“合”的这个用法,在古代文献中例子并不少。如:
[北凉]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卷7:“贪嗜鱼肉,和合毒药,治押香油。”“又亦不知和合诸药”。“医师既来,合三种药,酥乳石蜜,与之令服。”卷13:“譬如良医识诸众生种种病源,随其所患而为合药。”卷20:“明日使到,(良医)复语使者,我事未讫,兼未合药。”卷25:“是人至心,善受医教,随教合药,如法服之,服已病愈,身得安乐。”
[南朝·梁]宝亮等集《大般涅槃经集解》卷7经文云:“尔时客医,和合众药,以疗众病,无不得差。”皮日休《新秋言怀寄鲁望三十韵》:“合药还慵服,为文亦懒抄。”
卢仝《与马异结交诗》:“此龙此蛇得死病,神农合药救死命。天怪神农党龙蛇,罚神农为牛头,令载元气车。”
《唐律》卷10“杂律”总第395条:“诸医为人合药及题疏、针刺,误不如本方杀人者,徒二年半。”可见“合药”并非饮药。
而项楚先生《王梵志诗校注》引《宋书·刘亮传》一例,云:“亮在梁州,忽服食修道,欲致长生。迎武当山道士孙道胤,令合仙药。”例较早,而且非常贴切。
到了元代,这个语词仍然在通用话的口语中使用。关汉卿的《窦娥冤》第四折中,“合”字的这种用法就多次出现:
[窦天章云]这药死你父亲的毒药,卷上不见有合药的人,是那个的毒药?[张驴儿云]是窦娥自合就的毒药。[窦天章云]这毒药必有一个卖药的医铺,想窦娥是个少年寡妇,那里讨这药来?张驴儿,敢是你合的毒药么?[张驴儿云]若是小人合的毒药,不药别人,倒药死自家老子?……[魂旦上,云]张驴儿,这药不是你合的,是那个合的?
说“合仙药”不可通,是没有注意到古文献中这个语词的潜在。现在潮汕话尚有此语,“合”音[kap阴入调],与《广韵·合韵》“合”为古沓切之音相应,也与其义“合集”相符。据友人徐有富先生说,南京语也有“合药”一语,音是[ho入声]了。说明这个语词,虽然退出通用话系统,但在不少方言区域还保留着。
此例也说明,语词的潜在关系到方言证诂的问题,这里就不展开来说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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